安全技术操作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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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目录
1.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电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架子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混凝土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钢筋工安全操作规程
6.气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7.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8.铆工安全操作规程
9.木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0.瓦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规定:
1.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必须根据相应电压等级、工作条件适当选用,使用后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
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检验的禁止使用。
2.在带电设备附近作业时,对现场应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并应设安全标志牌,必要时设专人监护。
3.用钎子打眼时,握锤的手不得戴手套。
使用冲击钻、电锤或钎子打砼眼或仰面打眼时,应戴防护镜,配合的人应在侧面。
4.任何电器设备未经验电,一律视为有电,不准用手触及,禁止带电操作。
5.电气设备不准在运行中拆卸修理。
必须在停车后切断设备电源,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示牌,应验明无电后,方可进行工作。
6.临时工作中断电或每班开始工作前,都必须重新检查电源确已断开,并验明无电。
7.每次维修结束时,应认真检查电器,经检查确认无误后重新恢复送电。
二、配电箱安装
1.按《规范》的规定,现场配电系统按照分级分路时,应设置总配电箱(一级)、分配电箱(二级)、开关箱(三级),实行三级配电,严禁临时用电设备随意乱拉乱接。
2.总配电箱、开关箱中必须安装符合使用、工作环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
总配电箱中的漏电保护器,总配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 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0.1 s,但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应大于30mA·s。
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的选择应符合国标GB6829-86《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要求,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3.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区域,分配电箱应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区域,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得超过3m。
4.配电装置的电器配置与接线
1)在施工现场用电工程配电系统中,配电装置(即:
总配电箱或配电柜、分配电箱和开关箱)的电器配置、接线应与基本供配电系统和基本保护系统相适应,应装设电源隔离;正常接通与分断电路;过载、短路、漏电保护的功能,严禁使用破损、不合格器。
2)总配电箱的电器配置与接线
总配电箱的电器配置
当总路设置总漏电保护器时,还应装设电源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及总断路器,分断路器或总熔断器、分路熔断器。
当各分路设置分路漏电保护器时,还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及总断路器或总熔断器、分路熔断器。
隔离开关应设置于电源进行端,应具有可见并能同时断开电源所有极的隔离电器,不得采用不具有可见分断点的电器。
总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应与使用的用电设备负荷值相适应。
配电箱、开关箱的电器接线
总电源进线应使用三相五线时,电源三相火线直接接入总电源隔离开关(DK),N线直接进入总漏电断路器(RCD)电源侧N端,PE线进入PE端子板,PE端子板接地(PE线重复接地)。
配电箱内的电器配线必须使用铜芯绝缘导线。
电器导线分支接头不得有外露带电。
配电箱、开关箱内电器(含插座)应紧固在电器安装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动。
配电箱。
开关箱的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电器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通过PE线端子板与PE线做电气连接,金属箱门与金属箱体应使用编织软铜线做电气连接。
5.配电箱、开关箱应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地面有积水、周围有杂物、杂草和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场所。
6.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
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1.4~1.6m.移动式电箱应装设在坚固、稳定的支架上,其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为0.8~1.6m.
7.配电箱、开关箱应装N、PE接线端子板,N、PE端子板必须分别设置,并作符号标记,严禁合设在一起混用。
N端子板应在铁质箱体保持绝缘,而PE端子板与铁质箱体之间保持电气连接。
8.配电箱、开关箱(柜)门处均有名称、用途、分路标记及内部电气系统接线图。
9.各类型配电箱均应配锁,并由专人负责开启和关闭上锁。
10.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用电设备配电应按“一机一闸一漏”制,严禁用一个开关(含插座)直接控制2台及2太以上用电设备。
11.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口应配置固定线卡,进出线应加绝缘护套(口)并成束卡固在箱体上。
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不得从箱体顶部和左右开孔进出线。
12.现场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用电设备末端处TN系统中供电系统PE线必须做重复接地,其工作接地电阻值允许值为10Ω。
垂直接地体宜用角钢、钢管或圆钢。
三、配电线路敷设
1)电缆线路敷设
1)施工现场三相四线配电时电缆必须使用五芯电缆,禁止使用四芯电缆外加一条绝缘线等配置方法。
2)五芯电缆应包含淡蓝、绿/黄二种颜色绝缘芯线。
淡蓝色芯线用作N线,绿/黄双色芯线用作PE线,严禁混用。
3)电缆截面的选择应符合:
导线中的计算负荷电流不大于其长期连续负荷允许载流量;线路末端电压偏移不大于其额定电压的50%。
三相四线制线路的N线和PE线截面不小于相线截的50%,单相线路的零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相同。
4)电缆线路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
电缆直接埋地敷设的深度不应小于0.7m,并应在电缆的上、下、左、右侧均匀敷设不小于5㎝厚的细砂,然后覆盖红砖等保护层,埋地电缆路径应设方位标志。
5)架空电缆应沿电杆、支架或墙壁敷设时,应使用绝缘子固定,绑扎线必须采用绝缘线,固定点间距应保证电缆能承受自重的荷载,敷设高度架空线最大弧垂与地面(施工现场4m;机动车道6m;铁路轨道7.5m);架空线最小水平距离:
与路基边缘1m;与铁路轨道边缘3m;与建筑物凸出部分1m.但沿墙敷设时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2m。
6)架空电缆严禁沿脚手架、树木或其他设施敷设。
装饰装修工程或其他特殊阶段,电缆线沿墙角、地面敷设时,应有防机械损伤和电缆隔离等遮护措施。
7)人工敷设电缆时,人员分布要均匀,在同一侧操作,统一指挥,动作协调一致。
禁止作业人员站在梯子上,沟沿边及楼梯边、建筑物临边拖放导线和电缆。
8)电缆使用前,应对电缆外皮、芯线间外表绝缘检查,并用兆欧表检查电缆绝缘电阻(不小于0.5兆欧),达不到质量和绝缘阻值不得使用。
9)电缆削、剥线头时,刀口要向外,用力要均匀。
2.室内配线敷设
1)室内配线时,必须使用塑料铜芯导线或电缆。
2)室内配线时,应使用瓷瓶(塑料)夹、嵌绝缘槽、穿管敷设,不得悬空乱拉,明敷主干线的距地高度不得小于2.5m。
3)室内配线所用导线或电缆应根据用电设备或线路的计算负荷确定,铜线截面不应小于1.5㎜²,铝线截面不小于2.5㎜².
4)架空进户线的室外端应用绝缘子固定,过墙处应穿管保护,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m,并应采取防雨措施。
5)室内配线安装时,应设有短路、过载、漏电保护电器与绝缘导线、电缆的选配相匹配。
6)使用梯子时,梯子与地面之间的角度以60º为宜。
在易滑地面上使用梯子时要有防滑措施。
没有防滑绳的梯子在工作中要有人扶梯子。
使用人字梯时拉绳必须牢固。
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
严禁缺档、断档扶梯。
7)暗敷设时,穿管的导线不得有接头;暗敷设金属穿管应作等电位连接,并与PE线相连接。
四、用电维护
1)对准备送电的设备或线路,必须认真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
送电后若立即跳闸,应查明原因后再送电,禁止强行送电。
2)电工和用电人员工作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使用绝缘工具。
电气设备的检修必须由电工进行,他人不得任意操作。
3)送、停电检修均应严格遵循操作顺序,送电操作时,先送总配电箱(配电柜),再送分配电箱,后送开关箱。
停电操作时,先停开关箱,再停配电箱,后停总配电箱(配电柜)。
4)在任何情况下,严禁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
漏电保护器每天应启动漏电试验按钮试跳一次,试跳不正常时严禁继续使用。
5)在施工现场同一供电系统时,不得将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另将一部分电气设备做保护接地。
6)开关箱和电动机械相连接的PE线应为截面不小于2.5㎜²的绝缘多股铜线。
手持电动工具的PE线截面不小于1.5㎜²的绝缘多股铜线。
7)多台用电设备的保护零线,不准采用串联连接。
任何电气设备的保护元件及线路,未经检查检测确认,不得送电。
雷雨天气时禁止测定线路绝缘电阻。
8)现场移动式电器具所用的电线应使用橡皮电缆线,导线无破损、老化,绝缘良好。
安装时,都应经过漏电保护器,插头插座应完整,严禁不用插头而用电线直接插在插座内。
9)用电设备所用保险丝(片)的规格应与设备的负荷容量相匹配。
严禁用其它金属替代保险丝(片)。
10)照明线路的开关应装设在相线上,零线上不准装熔断器或开关。
严禁利用大地作中性线(即一火一地)。
11)安装设备电源时,电气设备的额定工作电压应与电源等级相符;应先安装用电设备一端,拆除时反向进行。
12)隧道等潮湿易于触及带电体的触电危险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电压,电源电压不应大于36V。
13)一般220V灯具室外安装高度不低于2.5m;碘钨灯及其他金属卤化物灯安装高度宜在3m以上。
室内固定灯具安装高度不低于2.4m。
14)所有临时安装的电气设备必须将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外壳与PE线做电气连接。
金属外壳与PE线的连接点应少于二处。
15)电气设备或线路发生火警时,应首先切断电源,在未切断电源之前,不得使用身体接触导线或电气设备;也不得用水或泡沫灭火机进行灭火。
二、电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作业前检查
电焊机必须装有独立的漏电保护开关,其容量应符合要求,禁止多台焊机共用一个电源开关。
拉合开关时应戴手套,并侧向操作。
电焊机一次线开关应装在便于操作的地方,一次线长一般不大于5cm,周围应留有安全通道。
电焊机外露的带电部分和裸露接线柱必须有完好的防护罩,二次线过路应采取保护措施。
电焊机应平稳地放置在通风良好、干燥的地方,室外应设置保护棚,不准放置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
各种电焊机的外壳,都应接零(接地)。
电焊钳手柄绝缘破损的不得使用。
2、焊接操作
禁止将建筑物金属构架、管道、脚手架、设备等作为焊接电源回路。
把线、地线严禁与钢丝绳接触。
焊接预热工作时,应有石棉布或挡板等隔热措施。
二次线电缆不得破损,发现破损应及时处理。
线路各处接头,必须连接牢固,包扎绝缘。
雨天无防护措施应停止露天焊接作业。
在金属容器、管道内及潮湿地方施焊,脚下要铺设干木板或橡胶板,身体不得接触金属物体,并设专人监护。
必要时应轮流施焊。
焊接作业应穿绝缘鞋,戴长筒防护手套,配用面罩及选择合适的滤光片,打炸清根时,必须戴防护眼镜。
三、架子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根据《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00规定:
一、钢管脚手架材料的选择
1.钢管
钢管材质应使用Q235(3号钢)钢材,外径48㎜(51㎜)、壁厚3.5㎜的焊接钢管,小横杆长度2.1~2.3为宜,立杆、大横杆的长度4~4.5m为宜(不超过6.5m),其重量控制在每根25㎏以内;
钢管质量性能指标应符合《碳素结构钢》中Q235A的规定;
钢管钢管、新旧钢管的尺寸、表面质量和外形应符合表1-1要求,钢管上严禁打孔。
项次
检验项目
验收要求
新
管
1
产品质量合格证
必须具备
2
钢管材质检验报告
3
表面质量
表面应平直光滑,不应有裂纹、分层、压痕、划道和硬弯
4
外径、壁厚
用游标卡尺检查允许偏差不超(外径48)-0.5㎜,(壁厚3.5)-0.5㎜;(外径51),-0.5㎜,(壁厚3.0),-0.45㎜
5
端面
应平整,偏差不超过1.70㎜(塞尺、拐角尺检查)
6
防锈处理
必须进行防锈处理,镀锌或涂防锈漆
旧
管
7
钢管锈蚀程度应年检查一次
锈蚀深度≤0.5;锈蚀严重部位应将钢管截断进行钢板尺检查
8
其他项目同新管项次3.4.5
同新管项次3.4.5
2.扣件
扣件由可锻铸铁制成,当扣件螺栓拧紧,扭力矩为40~50N·m时,扣件本身所具有的抗滑、抗旋转和抗拔能力均应满足实际使用要求。
扣件质量应按表1-2要求进行检验。
扣件质量检验要求表1-2
项次
检验项目
验收要求
新扣件
1
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专业检测单位测试报告
必须具备,对质量怀疑时,应按GB15831规定抽样检测锈蚀
2
表面质量及性能
1.铸件不得有裂纹、气孔;不宜有缩松、砂眼或影响使用缺陷;2.扣件与钢管应保证扣紧时接触良好;3.当扣件夹紧钢管时,开口处的最小距离应不小于5㎜;4.扣件活动部位应能灵活转动。
3
螺栓
不得滑丝
旧扣件
4
不得有裂缝、变形,其他同上
(1)、
(2)
3.脚手板
脚手板的质量按表1—3要求进行验收
脚手板质量检验要求表1—3
项次
项目
要求
1、钢脚手板
1)产品质量合格证(新脚手板);
2)尺寸偏差;
3)缺陷;
4)防锈。
1)必须具备;
2)钢板尺检查,冲压钢脚手板;板面挠曲(任一角翘起)≤5;
3)严重锈蚀、扭曲、变形、断裂、开焊与硬弯的不得使用;
4)必须涂防锈漆。
2、木脚手板
1)尺寸;
2)缺陷。
1)宽宜大于等于200㎜,厚度不应小于50㎜,不得开裂,腐朽或有接疤
1)冲压或钢脚手板应符合《碳素结构钢》中Q235A级钢的规定;
2)木脚手板其材质应符合《木结构设计规范》(GBJ5)中Ⅱ级材质的规定。
4.竹木脚手架
1)竹脚手架的材质必须为4年生长期,梢径(小头有效直径)不小于7.5㎝竹材;不准使用青嫩、枯脆、裂缝连通二节以上、虫蛀、腐朽的竹材;
2)木脚手架应使用质轻坚的剥皮杉杆或落叶松,不得使用质脆、腐朽、拆裂及有枯节木材。
立杆梢径不小于7㎝,横杆梢径不小于8㎝;
3)木脚手板材质应按1.3.1表1-3中第2项次要求检验;竹脚手板应用宽5㎝、厚0.8㎝竹中并列钻孔用¢10㎜螺栓穿入拧紧,板宽20㎝左右为宜;竹笆用宽不小于3㎝、厚0.8㎝的竹篾编织成1×2m。
不论哪种脚手板每块重量均不宜大于30㎏.
脚手架的搭设
1)脚手架的搭设→尺寸符合下表时,连墙件及立杆地基承载力等应根据实际荷载进行设计计算并绘制施工图。
一、常用扣件式钢管双排脚手架尺寸(m)
连墙杆
设置
架
宽
大横杆
步距
立杆间距(下列荷载时的立杆纵距)
2+4×0.35
(KN/㎡)
2+2+4×0.35
(KN/㎡)
3+4×0.35
(KN/㎡)
3+2+4×0.35(KN/㎡)
允许搭设高度
二步三跨
1.05
1.20~1.35
2.0
1.8
1.5
1.5
50
1.80
2.0
1.8
1.5
1.5
1.30
1.20~1.35
1.8
1.5
1.5
1.5
50
1.80
1.8
1.5
1.5
1.2
1.55
1.20~1.35
1.8
1.8
1.5
1.5
50
1.80
1.8
1.5
1.5
1.5
37
三步三跨
1.05
1.20~1.35
2.0
1.8
1.5
1.5
50
1.80
2.0
1.5
1.5
1.5
34
1.30
1.20~1.35
1.8
1.5
1.5
1.5
50
1.80
1.8
1.5
1.5
1.2
30
二、常用扣件式钢管单排脚手架尺寸(m)
连墙件
设置
架
宽
大横杆
步距
立杆间距
允许搭设
高度
2+2×0.35
(KN/㎡)
3+2×0.35
(KN/㎡)
二步三跨
三步三跨
1.20
1.20~1.35
2.0
1.8
24
1.80
2.0
1.8
24
1.40
1.20~1.35
1.8
1.5
24
1.8
1.8
1.5
24
三、竹、木脚手架尺寸
脚手架
种类
构造
形式
立杆间距(m)
大横杆
步距
小横杆
步距
纵向
横向
(m)
(m)
竹脚手架
双排
1.3-1.5(1.8)
1.0-1.3
(1.0-1.3)
1.2
(1.6-1.8)
≤0.75
(≤1.0)
不得搭设单排架。
不准推车。
括号内尺寸为装修架子尺寸
木脚手架
单排
1.5-1.8
(2.0)
1.2-1.5
(1.2-1.5)
1.2-1.4
(1.6-1.8)
≤1.0
(≤1.0)
括号内为装修架子尺寸
双排
1.5-1.8
(2.0)
1.0-1.5
(1.0-1.5)
1.2-1.4
(1.6-1.8)
≤1.0
(≤1.0)
可用手推车。
括号内为装修时架子尺寸,不准推车
2)脚手架的搭设高度超过规范规定时应进行计算,当搭设高度在25~50㎝时,应对脚手架整体稳定性从结构上进行加强,纵向剪刀撑必须连续设置,应增加横向剪刀撑,缩小连墙件间距。
当搭设高度超过50m时,应采用双立杆加强或采用分段卸荷,沿脚手架全高分段将脚手架与梁板结构用钢丝绳吊拉;或采用分段搭设,并应经设计计算。
3)脚手架的施工方案与现场搭设的脚手架类型应相符,当现场因故改变脚手架类型时,必须重新修改脚手架方案并经审批后,方可施工。
搭设时,不准随意加大或减少几何尺寸和减少构造的构件。
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两步。
脚手架的构件搭设
1)脚手架立杆底部处理
竹、木脚手架立于土面时,埋入深度不少于30㎝。
钢管脚手架立杆立于土面时,每根立杆的底部应设置底座和垫板(如用木垫板),板厚不小于50㎝,长度不少于2跨(一块垫木板3根立杆);
脚手架立杆立于砼等坚硬面时,应采取防止荷载集中和滑动的措施。
2)立杆搭设
严禁将外径48㎜与51㎜的钢管和钢木(竹)杆混合使用;
脚手架底层步距不应大于2m;
立杆的钢管接长:
1)顶层顶步最后立杆的钢管允许搭接,搭接头长度不小于1m,应等间距设置3个旋转扣件;2)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
立杆顶端应高出建筑物上皮1m,高出檐口上皮1.5m;
立杆的钢管接头位置:
1)相邻(左右、前后)立杆对接扣件不得在同一高度内(同一步距内);2)间隔一根立杆左右两根立杆接头在同步内时,高低差不小于150㎝;3)所有接头都必须位于紧靠主节点(指:
立杆、大、小横杆三根杆件相交的节点,称为主节点),紧靠同步1/3步距内;
开始搭设立杆时,应每隔6跨设置一根抛撑,抛撑应采用通长件与脚手架可靠连接,与地面的倾角应在45º~60º之间,直至连墙件安稳后,方可根据情况拆除;
当搭至有连墙件的构造点时,在搭设完该处的立杆、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后,应即设置连墙件,连墙件布置间距应符合3.5中的要求。
3)纵向水平杆搭设
纵向水平杆应设置在立杆内侧,其长度不应小于3跨(即:
连结4根立杆);
纵向水平杆宜用对接扣件连接,也可采用搭接。
对接、搭接应符合:
所有相邻的纵向水平杆接头不准设置在同步或跨内;不同步或不同跨两个相邻接头在水平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应大于纵距的1/3跨距内;扣件搭接应符合3.2.3规定,其端部扣件盖板边缘至搭接纵向水平杆杆端不应小于10㎝。
4)横向水平杆(小横杆)搭设
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
作业层上非主节点处的横向水平杆,应根据支承脚手板的需要等间距设置,最大间距不应大于纵距的1/2;
当使用钢、木、竹串片脚手板时,双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两端均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纵向水平杆上;单排架的横向水平杆的一端,应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纵向水平杆上,另一端应插入墙内,插入长度不应小于18㎝;
使用竹笆脚手板时,双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两端,应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立杆上。
5)连墙件(原称:
连墙点、拉结点)搭设
连墙件设置的数量除应满足立杆稳妥要求(与立杆稳定计算有关)、连墙件的受力要求(连墙件的计算)外,应符合下列表中的规定。
连墙件布置最大间距
脚手架高度
竖向间距
水平间距
每根连墙件覆盖面积(㎡)
备注
双排
≤50m
3
3
≤40
三步三跨
>50m
2
3
≤27
二步三跨
单排
≤24m
3
3
≤40
三步三跨
连墙件应均匀靠近主节点设置,偏离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
应从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处开始设置,当该处理设置有困难时,应采用其它可靠措施固定;
对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应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也可采用拉筋和顶撑配合使用的附墙连接方式,严禁使用仅有拉筋的柔性连墙件;
对高度在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必须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
6)剪刀撑与横向斜撑搭设
双排脚手架应设剪刀撑与横向斜撑,单排架应设剪刀撑;
每道剪刀撑跨越7根立杆,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中间每道剪刀撑的净距不应大于15m;
剪刀撑斜杆的接长应采用搭接,搭接要求同3.2.3;
高度在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在外侧立面,整个长度和高度上连续设置剪刀撑;
横向斜撑的设置应在同一节间,由底至顶层呈之字型连续布置;高度在24m以上的封闭型脚手架除拐角应设置横向斜撑外,中间应每隔6跨设置一道。
7)竹、木脚手架立杆、大横杆应错开,搭接长度不少于1.5m,绑扎不少于三道。
8)单排脚手架的搭设高度,木脚手架不宜超过20m,钢管脚手架不宜超过25m.
9)作业层脚手板要满铺,并与架子固定,离墙面不得大于20㎝,不得有探头板。
10)人行并兼作材料运输的斜道和平台必须绑扎1.2m高度防护栏杆和不小于18㎝高的挡脚板或防护竹笆或挂设防护立网。
11)高度不大于6m的脚手架,宜采用一字型斜道;高度大于6m的脚手架,宜采用之字型斜道;斜道宜附着外架或建筑物设置,运料斜道宽度不应小于1.5m,坡度应采用1︰6,人行斜道宽度不宜小于1m,坡度宜用1︰3.斜道脚手板上应每隔不大于30㎝设置一根防滑条,木条厚宜为20~30㎜.
12)特殊架搭设
挑架、挂架、吊架其间距不得超过1.5m,予埋挂环(勾)、铁件螺栓等必须牢固。
挑、挂、吊节点必须用8号铁丝、扣件螺栓或焊接连接,并牢固可靠;
挑架、挂架、吊架上铺设的跳板,必须全部与架子固定牢固,并设有1.2m高的护栏两道或防护立网;
各种型式的工具式脚手架要牢固可靠、移动方便。
使用前要认真检查,合格后方准使用。
烟囱、水塔脚手架采用内井架手动葫芦(或卷扬机)升降操作台时,吊点应均衡、牢固、数量足够,提升或下降应交替错开进行;
吊篮除升降绳外,必须另设不少于两根的安全绳,并随吊篮升降,及时固定。
升降绳和安全绳的安全系数不小于14,栓点必须牢固可靠。
五、脚手架、门架等搭设安装完毕,必须经有关部门和施工负责人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六、脚手架的拆除
1.拆除脚手架,应划出禁区,标志明显,地面要派专人监护。
2.拆除脚手架应由上而下按顺序进行,一步一清。
不准上下同时作业,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