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科技局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实施方案与县米面制品整改措施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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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科技局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实施方案与县米面制品整改措施汇编

县科技局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实施方案与县米面制品整改措施汇编

县科技局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实施方案

“成也作风,败也作风”“一个单位的作风问题,就是这个单位整体形象的重要体现”。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关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决定,切实加强机关干部作风建设,不断提高我局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特别是提高我局领导干部的领导水平和拒腐防变能力,树立“团结、务实、廉政、高效”的机关形象,根据发8号、9号文件精神,结合科技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在领导干部作风中大力倡导“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的讲话精神和省、市、县纪委第二次全会暨反腐败工作会议以及全县领导干部会议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大力加强干部作风建设。

二、工作目标

以干部作风建设为契机,以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为重点,以查赌、禁赌、防赌为切入,立足解决党员干部“责任感、事业心和思想观念、进取精神、工作能力、业务水平、服务意识、富民本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转变我局干部职工特别是班子成员的领导作风、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进一步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突出问题,积极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作贡献。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干部作风建设工作的领导,成立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赵文贵同志任组长,陈力戎、郭劲南、罗亲兴同志任副组长,王成名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罗亲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成名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扶钰峰、邓琳同志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

四、时间安排

1、调查研究(5月份)

全局干部职工分成两至三批,以建整扶贫、新农村建设、计划生育联系乡镇和农业产业、科技项目扶持单位为主要对象,深入基层乡镇和村组群众、厂矿企业,开展“围绕‘三最’搞调研,排忧解难促发展”作风建设主题实践活动,重点了解干部作风、“三农”、企业改革、社会稳定、产业开发、项目建设等方面和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突出问题。

2、自查自纠(6月份)

认真组织、精心筹备,结合禁赌工作,于6月下旬组织召开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查摆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制定方案,切实整改。

3、民主评议(7至9月份)

组织一次以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为主题的,由全局干部职工、离退休老同志和科技工作者代表、乡镇科技工作分管领导等干部群众参加的民主评议活动。

民主评议采取问卷测评和工作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测评等级设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测评结果直接与干部年终考核等次和推荐评优评先挂钩。

4、整改提高(10月至年底)

针对民主评议中查摆出来的问题,围绕转变干部作风、建设高效机关、完善规章制度、严明工作纪律,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和要求,并切实抓整改。

要根据科技局和科技工作的实际,将整改过程中重点解决了哪些问题,为群众办了哪些实事等情况在机关内部进行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保证质量,不走过场,不搞花架子。

五、活动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班子成员、党员干部要切实加强对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不断增强忧患意识、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

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干部作风建设活动的重要意义。

要把开展此次活动作为改进机关作风、提升机关形象的重要举措,作为“打基础、创环境”及建设开放、繁荣、和谐东的重要工作来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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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明确任务,强化责任。

局党政一把手是加强和改进作风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在整个活动过程中,要切实当好表率,模范带头。

局作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按照县委、政府的部署,搞好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严把质量关。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担负工作责任,按照县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要求,在认真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创造性地开展好各项工作。

一是深入调查研究,制订工作方案,细化工作目标。

二是立足部门实际,积极宣传报道,大造舆论氛围。

三是按照工作步骤,大胆检查督办,狠抓工作落实。

四是争创工作特色,认真总结成果,积极推介典型经验。

确保作风建设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3、突出主题,加强协调。

作风建设领导小组特别是党政一把手要认真抓好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工作的相关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结合实际,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处理干部作风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切实加强干部作风制度建设,确保干部作风根本好转。

4、严明纪律,强化监督。

全体领导班子成员要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

带头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养和服务本领。

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想方设法为群众解决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具体困难。

带头遵章守纪维法维规,当好转变机关作风的排头兵。

对在此次活动中,工作不到位,流于形式走过场的,要追究其相关责任。

局纪检监察室和作风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此次活动开展情况特别是下基层调查研究情况、为群众办实事情况等,进行重点督查、督办。

县米面制品整改措施

其安全性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从近两年我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日常监管情况看,县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是县传统的家常食品。

县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还存在不少安全隐患,主要表现在一是存在监管职责不清、标准缺失、有效监管缺乏、生产经营者持证率低等情况;二是加工经营主体多、小、散,生产经营条件普遍较差,安全隐患较大;三是不少从业人员诚信意识和卫生意识较差,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用物质或劣质畜禽产品生产加工食品等现象时有发生。

为进一步提高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质量水平,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促进食品产业的健康发展,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社会管理创新、社会矛盾化解、高效廉明执法”三项要求,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20号为契机。

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强化整治措施,加大产业扶持;实行市场倒逼,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着力解决目前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存在突出问题,为建设“平安”营造良好的食品消费环境。

二、整治目标

实现四大整治目标:

一是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生产加工企业持生产许可证率达100%前店后场的经营单位持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率达100%小餐饮店持餐饮服务许可证率达98%以上;经营摊点规范率达98%以上。

二是从事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通过专项整治。

米、面等原材料和食品添加剂采购索证索票率达85%以上;承诺不使用非食用物质和不滥用添加剂率达100%过期食品和原料处理登记制度执行率达100%添加剂专人、专册、专柜“三专”管理制度执行到位率达98%以上。

三是监管部门对从事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生产经营的单位或个人的建档率、添加剂使用的培训率均达100%四是全县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食品添加剂抽检合格率达98%以上;非法使用非食用物质率为0

三、整治重点

以及涉及为上述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提供违法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的单位和个人。

一重点对象。

从事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a生产经营的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经营点、餐饮服务单位、街头摊贩。

二重点内容。

又拒不整改或整治不到位的坚决予以取缔;对达不到准入要求但质量信誉较好,1.规范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生产经营主体的资格。

生产经营者须按规定取得生产企业许可证、流通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

街头摊贩按《县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摊点食品安全管理规范》附件1要求管理。

对达不到生产经营基本条件。

允许其有条件存在必须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并报当地乡(镇和监管部门存档,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要在其生产经营场所明显位置进行公示。

包括进货验收制度,2.建立和执行食品原料、添加剂基本管理制度。

索证索票制度,批发销售记录制度,添加剂专人、专册、专柜“三专”管理制度,过期食品和原料处理登记制度,食品安全质量承诺制度,散装馒头、油条、煎饼配料公示制度以及生产经营登记备案制度等。

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使用量和使用范围有关规定或标准,3.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用于生产加工的原辅材料符合基本要求。

不使用非食用物质、陈化粮、过期食品等生产加工食品;产品包装标识规范,不进行虚假标注标识。

此次专项整治,要把馒头中违法违规使用漂白剂、着色剂、膨松剂,油条中过量使用膨松剂,面条、饺子皮等使用硼酸、硼砂增筋,相关食品中超量使用甜味剂等问题作为重中之重,进行全面整顿规范,消除安全隐患。

4.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的生产经营环境、加工设备、生产流程、存储运输等符合卫生及其它相关要求。

提高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的安全保障水平。

5.全面推广使用酵母以代替膨松剂生产加工馒头、煎饼;使用无铝配方技术代替膨松剂生产加工油条等工艺。

四、方法步骤

从今年5月开始至9月底结束,本次专项整治采取“拉网式”监督检查与自查自纠相结合、突击检查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份

对本辖区、本环节的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一次全面动员部署,1.动员部署。

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召开会议。

抓紧启动专项整治工作。

研究制定本辖区专项整治的具体实施方案,2.制定方案。

由县政府结合实际。

各部门要做到有目标、有组织、有措施,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做到单位数量、质量状况、人员素质、生产设备、证照情况、产品流向“六清楚”3.调查摸底。

各有关部门要在职责范围内对从事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生产经营的主体进行全面调查摸底。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1日至8月31日

明确职责、细化方案、采取措施、狠抓落实,1.全面监督检查。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

开展“拉网式”监督检查,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

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要做到五不准:

不准未取得健康证、限制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人员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准在脏、乱、差等不符合基本要求条件的环境中进行生产加工;不准使用非食用原料作添加剂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不准使用陈化粮等劣质原辅料或不合格食用油脂加工生产食品;不准违反索证索票等管理制度擅自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加强整治的同时,2.突出整治重点。

要采取有效监管手段。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食品产业的扶持力度,落实劳动就业培训等优惠政策,对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的培训费、体检费按有关规定给予减免优惠,并通过建立完善摊点规划设置、流动摊车辆统一配制等管理措施,扶持发展守法诚信的生产经营单位和安全优质的产品品牌。

三总结提高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

县食安办将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的动员部署、宣传教育、方案措施、整治成效等情况组织督查,专项整治期间。

督查结果列入全县食品安全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实行通报。

专项整治活动期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交流,每月25日前要将本辖区、本部门整治工作情况和整治工作报表(附件2报送县食安办;专项整治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组织查漏补缺,并形成书面总结报告,于10月8日前报县食安办,由县食安办汇总后上报县政府。

五、工作要求

明确任务。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把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作为一项民生工程,一加强领导。

作为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部署的重要载体,切实抓紧抓好。

要按照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制订具体整治方案,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采取得力措施,扎实开展专项整治。

强化措施。

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二落实责任。

切实形成“政府对食品安全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生产经营者为第一责任人”责任体系。

层层分解任务,明确整治责任,强化整治措施,务求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通知》丽政办发〔20**〕63号及《县人民政府转发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意见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号等文件精神,县食安办具体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情况上报等工作;县质监局负责生产加工环节各企业,以及生产与销售相分离的生产加工点的专项整治;县工商局负责流通环节各农贸市场、批发零售点、超市、商店、沿街专卖门店、前店后场经营点等的专项整治;县卫生局负责餐饮消费环节各宾馆、饭店、小餐饮单位等的专项整治;县城管执法大队负责流动摊点的专项整治;公安及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和分工,积极做好专项整治行动的配合工作。

形成合力。

县食安办要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综合协调,三加强协调。

加大监管力量、监管资源和监管信息的整合力度,推行联合执法和综合执法,发挥协同整治作用,形成综合监管合力。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与协作,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形成渠道畅通、反应快捷、配合密切、齐抓共管的监管机制,共同推进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专项整治。

营造氛围。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拓宽领域、丰富形式,四加强宣传。

加强宣传教育,广泛普及食品安全知识;要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受理群众的举报投诉,并认真做好调查处理工作;要广泛宣传专项整治活动的进展情况、实际成效和好经验、好做法,增强社会公众的消费信心。

同时,对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要加强法律法规知识、社会公德理念、社会责任意识的宣传教育;对存在问题的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要依法追究责任并进行公开曝光,进一步促进食品市场诚信建设,全县营造起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监管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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