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广州知识产权人才基地建设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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暨南大学广州知识产权人才基地建设项目

暨南大学广州知识产权人才基地建设项目

施工总承包

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

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

招标代理单位: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日期:

2019年2月

 

第一章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声明:

本投标须知前附表使用GZZB2010-007-1.3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表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对范本《投标须知通用条款》和《开标、评标和定标办法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的选择使用,均已在本表中注明,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中未被本投标须知前附表选择的部分无效。

项目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1

定义

招标人(即发包人):

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

招标代理: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主)暨南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成)广州华工大勘察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

2.2

工程名称

暨南大学广州知识产权人才基地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

3

2.2

建设地点

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

4

2.2

建设规模

暨南大学广州知识产权人才基地建设项目占地面积1900平方米,为一栋单体建筑,单体建筑面积约为39322.5平方米,单跨最大跨度为20.3米,最大建筑高度约70.85米。

其中主楼为地上15层,副楼分别为地上3层和7层,建筑面积27527.3平方米;地下2层,建筑面积11795.2平方米;主楼和副楼共用地下室,基坑开挖深度8.9~11.3m。

5

2.2

承包方式

由承包人按照本合同约定范围和图纸内容实行工程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通水、包通电(低压柜出线后)、包通信、包移交、包结算、包创优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和资料整理、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管理、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承包人应当购买的保险、包竣工图编制(须满足规划等各专项验收要求)等。

6

2.2

质量标准

一次竣工验收合格。

确保广州市建设工程优质奖,争取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

7

2.2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建设范围内的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含电气系统、给排水系统、通风空调系统、弱电系统等)、人防工程、电梯工程、室外配套工程(含临电接入、临水接入、永久用水接入工程等)等。

本次招标内容不含10KV供配电工程。

(2)施工总承包管理和配合服务,包括对本项目由招标人另行发包的专业工程实施总承包管理和配合服务,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8

2.2

工期要求

2019年4月1日计划开工,总工期:

822日历天。

9

3.1

资金来源

国家资金12.5%、省财政资金21.6%、市财政资金21.6%、自筹资金44.3%。

10

4.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项目负责人等级要求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11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12

13.1

报价以及单价和总价计算方式

工程量清单计价。

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且审计机关对于结算评审提出修正意见的,双方应当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予以纠正。

(适用于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项目)。

13

15.1

投标有效期

12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计起)。

14

16.1

投标担保

1.收取方式:

方式一:

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

2.投标保证金额度:

50万元(在招标过程中不可调整)。

3.缴纳时间:

开标前缴纳,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查询的信息为准。

4.投标保证金的相关事宜详见招标文件16款。

15

5

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16

8

投标答疑

1.方式:

网上答疑。

2.投标人质疑期限: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18日。

3.招标人澄清、修补或答疑期限: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15日。

4.进入到提问区域的密码为123456。

5.网上答疑的相关事项详见招标文件8.1款。

17

17.1

投标文件份数

技术标投标文件:

1份正本(含电子文件一套),5份副本。

经济标投标文件:

1份正本(含经济标报价套价软件版、XML版和MicrosoftExcel软件版等电子文件一套),5份副本。

独自分开的封包数共为4包。

经济标投标文件1份正本需包含综合单价分析表,中标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该部分综合单价分析表副本的书面资料。

18

19.1

投标文件提交及截止地点和时间

收件人:

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

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时间:

2019年月日 时

截止时间:

2019年月日 时

办理投标登记时,须按招标公告第十条规定提供相关资料,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9

20.1

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

方式二(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

开标开始时间:

2019年月日 时分,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室

20

26

开标评标办法

方式一:

评标办法四(综合评分法二,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

第一阶段得分=技术标项目管理机构能力得分×得分权重(80%)+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诚信综合评价分数权重(20%)

第二阶段得分=技术标企业资信得分×得分权重(20%)+经济分×经济分权重(80%)

21

29.1

履约担保

方式一:

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款的10%(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供)。

22

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187475198.34元。

23

非竞争费用

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为8657780.84元,暂列金额为13583220.98元。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

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为3257046.71元。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24

保修期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25

计算评标参考价的等分点值

计算评标参考价的等分点值X从[0,100]整数中通过摇珠机随机抽取。

26

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家数

①通过技术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均进入第二阶段(适用于通过技术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数量在[3,12]中的)。

②将第一阶段得分由高至低排序,前12名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评审(适用于通过技术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大于12家的)。

注:

本款适用于选择评标办法一至评标办法四。

27

工程成本警戒价

工程成本警戒价为168727678.51元(招标控制价的90%)。

对低于该警戒价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必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单价、措施性费用、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判定其是否低于企业自身成本。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低于成本警戒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28

第一阶段各分值的权重

技术分权重为80%,诚信综合评价分数权重为20%。

注:

诚信综合评价得分权重按《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完善施工和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的通知》(穗建规字〔2018〕19号)规定执行。

技术分权重=100%-诚信综合评价得分权重。

注:

本阶段技术分评审标准取自《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一》。

29

评标委员会人数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30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数

本项目的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数,以施工企业-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排名为准。

31

第二阶段投标人名次的排序方法(适用于办法一、办法二)

选取方法

方法一:

将进入第二阶段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由低至高进行排序。

报价相同的投标文件,以技术分较高的排前;报价与技术得分均相同的投标文件,以诚信综合评价分数高的排前;如仍存在相同情况,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经济标评审组采用随机方式,确定投标人的排序。

方法二:

将进入第二阶段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按大于或小于等于工程成本警戒价的标准分为2组。

首先,对于小于或等于工程成本警戒价的,评标委员会从序号1开始随机确定投标人的排序,若仅有1名投标报价小于等于工程成本警戒价的,该投标人为第1名;其次,对于大于工程成本警戒价的投标报价由低至高进行排序,序号接上一组。

方法三:

(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注:

随机方式确定排序的具体操作步骤为:

由评标会对出现该情况的投标人进行编号,然后通过摇珠机依次摇出投标人的排序。

招标人可采取其他方法随机确定排序,操作步骤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32

第二阶段得分相同情况下的排序方法

第二阶段得分相同的投标文件,以报价较低的排前;报价均相同的投标文件,以企业资信得分较高的排前;报价与企业资信得分均相同,以诚信综合评价分数高的排前;如仍存在相同情况,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采用随机方式,确定投标人的排序。

注:

随机方式确定排序的具体操作步骤为:

由评标会对出现该情况的投标人进行编号,然后通过摇珠机依次摇出投标人的排序。

33

13.4、13.5.2

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

按合同条款相关约定调整。

 

34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第十二条规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业务应由建设单位依法委托,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中与此条不一致的,以此条为准。

35

广州市本级财政性资金投资施工招标项目

按《广州市政府投资管理条例》及《广州市政府投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注:

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即企业综合诚信评价60日诚信分,以下同。

二、投标须知修改表

声明:

本投标须知使用GZZB2010-007-1.3招标文件范本的投标须知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

本招标文件中不再转录投标须知通用条款,请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网址:

http:

//113.108.174.135/)下载查阅。

条款号:

2.5修改类型:

增加

现文:

2.5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第十二条规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业务应由建设单位依法委托,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中与此条不一致的,以此条为准。

条款号:

8.1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8.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中有疑问,可以书面形式提交或传真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或传真地点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将于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指定的地点和时间对疑问进行答复。

现文:

8.1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清单、招标控制价、合同条款)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密码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

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

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项目招标答疑”专区→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提问”→输入密码(密码为:

123456)进入到提问区域→提出问题(提问一律不得署名)以及查看所有的问题。

条款号:

8.2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8.2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公开上网发布并以书面形式答复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收到答疑纪要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确认收到,逾期答疑的投标截止时间应当相应顺延。

如投标人届时无书面确认,招标人将在合适的第三方见证下再次发出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并以发出时间作为送达时间。

现文:

8.2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项目答疑纪要”专区公开发布。

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条款号:

9.2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9.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如投标人届时无书面确认,招标人将在合适的第三方见证下再次发出招标文件的修改,并以发出时间作为送达时间。

现文:

9.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项目答疑纪要”专区公开发布。

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网发布时间作为送达时间。

条款号:

9.4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9.4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

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现文:

9.4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项目答疑纪要”专区公开发布。

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条款号:

11.1~2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11.1投标文件由技术部分和经济部分二部分投标文件组成。

11.2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除注明原件外,均为复印件即可):

11.2.1技术投标书(原件放在正本上,副本可用复印件,不得填写总标价及单位工程造价等牵涉投标报价内容)。

11.2.2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11.2.3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签署的本投标文件授权委托证明书。

11.2.4项目管理机构配备。

(1)投标人应列出该项目工程的施工组织机构构成和画出机构框架图及其负责人;

(2)投标人应详细列出该施工组织机构中主要成员的名单、简历资料、职务职称和在本项目中拟担任的职务等资料,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其他辅助说明资料。

11.2.5企业在广州市可使用适合本工程的机械设备(附:

机械设备为自有或租赁的说明;及承诺机械设备如属于租赁的,其租赁是不属于重复租赁)。

11.2.6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11.2.7技术标电子文件,用MicrosoftWor11.2.7技术标电子文件,用MicrosoftWord软件或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书制作软件制作。

电子文件介质为CD-R光盘,所有电子文件不能采用压缩处理,其内容应与投标人打印产生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如有不同,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11.2.8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

现文:

11.1投标文件由技术部分(含资格审查文件)和经济部分二部分投标文件组成。

另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此表格单独递交,不需要装订和密封。

11.2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含资格审查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除注明原件外,均为复印件即可):

11.2.1技术投标书(按本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格式二。

原件放在正本上,副本可用复印件,不得填写总标价及单位工程造价等牵涉投标报价内容)。

11.2.2投标函(按本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格式三。

原件放在正本上,副本可用复印件。

须提交书面资料)。

11.2.3资格审查文件:

(1)投标申请人声明(原件放在正本上,副本可用复印件。

按招标公告附件二的格式及内容提交,须提交书面资料);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的本投标文件授权委托证明书。

(原件放在正本上,副本可用复印件。

须提交书面资料);

(3)企业营业执照;

(4)企业资质证书;

(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

(7)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人员以《技术投标书》所填的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准);

(8)专职安全人员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人员以《技术投标书》所填的委派的安全员为准);

(9)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投标人须提供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上传件的打印件(未提供的不评审)。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注:

1、上述第11.2.3

(1)—(10)条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依据。

2、上述资格审查文件中第(3)-(9)项的信息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上传件(除第7、8项的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明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相应人员信息资料的打印页外),投标人需提供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中登记信息的网页打印页和相关证明资料上传件的打印页。

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的上传件为依据。

第10项的诚信档案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的信息。

投标人应及时维护相关信息,确保各项上传件的有效性。

11.2.4项目管理机构配备。

(1)投标人应列出该项目工程的施工组织机构构成和画出机构框架图及其负责人(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格式六);

(2)投标人应详细列出该施工组织机构中主要成员的名单、简历资料、职务职称和在本项目中拟担任的职务等资料(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格式七《投入主要人员汇总表》和格式八《主要人员简历表》填写),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11.2.5企业相关资料。

11.2.62016年1月1日至今已竣工验收的类似工程业绩(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格式九:

2016年1月1日至今已竣工验收的类似工程)。

11.2.7响应招标文件所附施工组织设计要点的承诺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格式十)。

11.2.8《承诺书》(须按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格式十一,原件放入正本中,副本可用复印件,须提交书面资料)。

11.2.9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格式十二)。

11.2.10其他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资料。

11.2.11技术标电子文件,用MicrosoftWord软件或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书制作软件制作。

电子文件介质为CD-R光盘,所有电子文件不能采用压缩处理,其内容应与投标人打印产生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如有不同,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条款号:

11.3.3(3)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11.3.3(3)综合单价分析表。

现文:

11.3.3(3)综合单价分析表。

(递交投标文件时,各投标单位提供的经济标投标文件的正本中须提供“综合单价分析表”书面版,且须在递交的电子文件中按工程量清单中“综合单价分析表”的格式提供电子版,经济标投标文件的副本可不提供“综合单价分析表”书面版。

中标后须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该部分综合单价分析表其余副本的书面资料。

条款号:

12.1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12.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现文:

12.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文件格式按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其中:

技术标格式二、格式三、格式十一和经济标格式二、格式三工程量清单中参与评审的表格(表一至表六)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进行编制外,其余格式仅供参考。

条款号:

13.1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13.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方式。

现文:

13.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方式。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投标报价精确到“分”。

条款号:

17.1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17.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8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现文:

17.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条款号:

18.1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18.1投标文件的包封要求;投标人应按以下规定分别独立包封投标文件,独自分开的封包数列于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8项:

现文:

18.1投标文件的包封要求;投标人应按以下规定分别独立包封投标文件,独自分开的封包数列于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7项:

条款号:

19.1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19.1投标人代表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9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代表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担任。

法定代表人应凭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提交投标文件,委托代理人应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提交投标文件。

现文:

19.1投标人代表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8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代表应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

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必须同时递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方能进行投标登记。

条款号:

19.2.3修改类型:

删除

原文:

19.2.3投标人代表未准时出席技术标开标会或未按要求签到的

条款号:

19.2.5修改类型:

删除

原文:

19.2.5开标时投标人没有按要求提供投标担保的。

条款号:

19.2.6修改类型:

删除

19.2.6投标截止时间(具体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9.1款)前一小时(含开标开始时间),项目负责人须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事先确定的开标室凭身份证签到。

项目负责人凡未凭身份证按时到达开标室的或签到的项目负责人与报名时不一致的,其投标文件由招标人作无效标处理。

条款号:

19.4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19.4如技术标和经济标先后分别开启,经济标投标文件将按机密件集中封存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封标室里,在经济标开标前,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下,再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取出。

现文:

19.4开标后,技术标及经济标投标文件将按机密件集中封存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封标室里,在评标前,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下,再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取出。

条款号:

20.1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20.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0项所述的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现文:

20.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8项所述的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条款号:

20.3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20.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5家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若有效投标单位不足N+4家,则重新组织招标)。

现文:

20.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条款号:

21.1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21.1招标人在本须知前附表第19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现文:

21.1招标人在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条款号:

27.4修改类型:

增加

现文:

27.4在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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