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编写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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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编写说明

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编写说明

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编写说明

(征求意见第3稿)

一、编写的依据

本方案编写的主要依据是原人事厅下发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粤人发[2008)275号)以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广东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粤人社发[2010]105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等政策法规性文件。

同时也结合了上级主管部门专题会议精神。

本方案遵循高职院校办学规律,在强调高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和效果的基础上,突出了学校外部评价和技能竞赛的影响,参考了同类型兄弟院校的经验,同时也充分考虑到学校目前的实际情况。

二、编写思路

1、平稳过渡与重点引导相结合

根据《广东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所有在册正式工作人员首次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按其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因此方案中不再详细规定技术岗位正高第四级、副高第三级、中级第三级及初级第二级的要求,但若要上一个等级则需要达到相应的条件。

当然,这些条件的设定,综合了各方面的因素,既参考了兄弟院校的标准,也考虑到学校总体目标和价值取向。

虽然现有的技术人员中有的已经达到了,但没有达到的人员经过努力也还是可以达到的。

2、实行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聘用

为了认真做好岗位设置实施工作,学校成立了岗位设置与人员聘用工作领导小组、专业技术评聘委员会和管理和工勤技能岗位聘用委员会,此外还成立了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投诉与申诉工作组。

各岗位聘用条件和实施办法提交教代会代表和学校各部门讨论,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和建议。

在岗位设置实施过程中,学校还会将各岗位聘用条件、全部待聘岗位和竞聘人员资格条件等信息向全体教职工公示,确保岗位设置实施工作在公平、公开、公正的环境中进行。

在聘用过程中,如果达到某一等级的人员或初次竞聘后职称上一等级的人员比例超过规定指标,则对达到同一等级人员的积分值P进行对比,择优聘用,形成良好的竞争态势。

积分值P由教科研分、教学工作分、管理工作分三部分组成。

虽然,我们规定每位教师每年需达到350分值,但对各部分的分值限定比较少。

这样,既考虑到了教科研能力强的教师,也兼顾到了社会服务好、教学能力强的教师。

3、以教学为中心,适当向专业技术岗位主系列倾斜

《指导意见》中已明确规定“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的最高等级设置应低于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的最高等级”,根据这个规定,专业技术岗位辅系列不设正高三级和副高一级。

此外,在专业技术岗位主系列和辅系列各等级人员数量配置上,也适当的向主系列作了倾斜。

三、主要内容和说明

本方案由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设置岗位总体情况、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竞聘与聘用、组织领导、实施步骤、附则等八大部分组成。

其中主要的内容是第四、第五部分,请大家重点关注一下教师系列各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至于辅系列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则主要是参照教师主系列的任职条件,并着重突出辅系列各岗位的工作业绩成果。

此外还需要说明的是,学校三类(管理、专业技术、工勤技能)人员的确定是以工资的类别而定,若当前统发工资是按行政职务、或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技术等级、或普工计发,就表明了该教职工当前在学校所聘的岗位及类别。

四、意见反馈及处理情况

经过职代会的讨论,教职工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现将各类意见处理并说明如下:

已采纳的意见:

1、对学校三类岗位人员划分的原则进行了说明。

2、进一步明确了学校教辅人员的具体范围。

3、完善了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与申报条件。

4、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了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与申报条件。

5、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资历给予了适当的考虑。

未采纳的意见:

1、一些老师提出任职条件中对科研的业绩条件要求过高。

回复:

此次专业技术岗位各等级的聘用都有专业技术职称的要求,由于职称评审对科研有较高要求,所以学校就科研工作对不同等级的岗位提出不同的要求;其二,科研目前是学校的“短板”,学校要在今后的办学过程中,大力推进与企业的项目合作,加大社会服务的力度,提高学校的科研水平,加大导向的力度;其三,在任职条件中也加入了较多的教研、指导学生以及资历等条件,扩大了条件范围。

2、一些教职工提出能否调整各等级的人员数。

回复:

因为文件已有明确的规定,学校是不能改变各等级的人员比例结构。

3、有老师问若是讲师(副教授),满足了副教授(教授)的任职条件能否应聘?

回复:

根据文件精神和省人事厅的要求,首次聘用不能破格。

4、有职工提出辅系列也应设教授三级岗位和副教授一级岗位。

回复:

因为教师是学校的主系列,占专业技术岗位的三分之二以上,而教授三级岗位和副教授一级岗位的数量很有限,为向教师岗位倾斜,故辅系列不设教授三级岗位和副教授一级岗位。

5、有职工提出将各岗位指标按学生数或教师数下拔到各学院(部)。

回复:

学校考虑此次是首次开展聘用工作没有经验,加之各学院(部)情况差别较大,经研究学校此次岗位聘用中各岗位指标由学校统一掌握。

6、有职工提出学校外聘人员也应进行岗位设置。

回复:

学校在编人员全员聘用工作结束后,将开展外聘人员的岗位设置工作。

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第3稿)

为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岗位管理和人员聘用制度,使学校的人事管理工作逐步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广东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岗位设置方案及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通过推行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变,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先入轨、后完善,以人为本的原则

认真学习并深刻领会中央及广东省的相关文件,先入轨、后完善,循序渐进,逐步到位。

首次聘用中,所有在册正式职工按现有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

妥善处理好在聘用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二)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聘用的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依法办事。

以岗位设置为基础,按岗聘用,规范管理。

成立岗位设置与人员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岗位设置与岗位聘任管理的领导和决策工作;成立专业技术评聘委员会、管理和工勤技能岗位聘用委员会分别负责相应类别的岗位设置与聘用的具体工作;成立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投诉与申诉工作组,负责受理岗位设置及聘用过程中教职工提出的投诉与申诉。

在制定岗位条件时,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和建议,岗位条件及评聘实施步骤经过教代会的讨论并公示。

在聘用过程中,如果达到某一等级的人员或初次竞聘后职称上一等级的人员比例超过规定指标,则对达到同一等级人员的积分值P进行对比,择优聘用,形成良好的竞争态势。

积分值计算公式:

P=K1*教科研工作量+K2*教学工作量+K3*管理工作量。

教科研工作量、教学工作量和管理工作量的计算方法见附件。

(三)稳步推进、谨慎实施的原则

平稳实施,稳步推进。

深入调查研究,准确掌握情况,认真听取多方意见,坚持科学论证,充分考虑学校现状,做好政策衔接,严格按照工作程序,顺利完成岗位管理与聘任工作。

三、岗位设置情况

学校拟设岗位总量410个,分为管理、专业技术和工勤技能三类岗位。

其中,管理岗位82个,占岗位总量的20%;专业技术岗位316个,占岗位总量的77%;工勤技能岗位12个,占岗位总量的3%。

专业技术岗位又分为主系列和辅系列两类。

主系列为教师系列,设置岗位256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81%;辅系列包括工程实验、图书资料、档案管理、会计审计、医疗卫生、出版、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研究等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岗位60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19%。

今后学校将严格控制管理岗位的进编人数,争取将管理岗位从占岗位总量的20%逐步降低到15%左右。

(一)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名称

专业技术岗位拟共设316个。

具体如下: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111个(含辅系列岗位11个)。

其中,正高级岗位16个(含辅系列岗位3个),分别为:

三级岗位5个、四级岗位9个(含辅系列岗位3个);副高级岗位95个(含辅系列岗位8个),分别为:

五级岗位19个、六级岗位38个(含辅系列岗位2个)、七级岗位38个(含辅系列岗位6个)。

2、中级岗位142个(含辅系列岗位35个)。

其中,八级岗位43个(含辅系列岗位8个)、九级岗位56个(含辅系列岗位10个)、十级岗位43个(含辅系列岗位17个)。

3、初级岗位63个(含辅系列岗位14个)。

其中,十一级岗位32个(含辅系列岗位7个)、十二级岗位31个(含辅系列岗位7个)。

(二)管理岗位等级、数量、名称

管理岗位拟共设82个。

其中,三级岗位0个,四级岗位2个,五级岗位5个,六级岗位20个,七级岗位19个,八级岗位18个,九级岗位18个,不设十级岗位。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名称

工勤技能岗位拟共设12个。

其中,技术工二级岗位1个,三级岗位5个,四级岗位3个,五级岗位3个。

不设普通工岗位。

四、岗位职责与申报条件

(一)三类岗位任职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申请竞聘专业技术岗位应具备对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6、实行执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应符合执业资格的要求;

7、受聘教师岗位的人员应具有良好的学风、学术道德和合作精神,符合国家关于相应教师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具备与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

在此基础上,要求专业课教师具备“双师”素质;

8、确因工作需要,由专业技术岗位交流到管理岗位的人员,可根据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本人条件,直接聘任到相应的管理岗位。

(二)教师系列岗位职责与申报条件

教师岗位每年分值P需达到350分,其中近3年的教学总分应该符合附件一的要求,近3年的教科研总分应该符合附件二的要求。

根据文件规定,教授一级岗位(专业技术一级)是国家专设的特级岗位,人岗合一,由国家直接确定;教授二级岗位(专业技术二级)由广东省实行总量控制和管理,其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由学校根据指标数推荐,上报广东省教育厅审核后,报广东省人事厅核准。

1、教授三级(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条件

受聘教授三级职务者,应承担重要的教学科研任务,在学校发展、校企合作、专业建设中发挥突出作用,在人才培养、教学改革、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突出的业绩。

受聘正高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完成规定的教科研工作量和教学工作量,任现职期间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竞聘教授三级岗位。

(1)获省级以上教学名师称号或国家级荣誉称号。

(2)“千百十人才培养工程”省级培养对象。

(3)省级以上教学团队主要成员(排名前2)。

(4)获得国家科技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5)、二等奖(排名前4)、三等奖(排名前2),或省级科技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4)、二等奖(排名前3)、三等奖(排名前1)。

(5)获得国家教学成果奖、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一等奖(排名前4)、二等奖(排名前3)、或省级教学成果奖、省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2)、二等奖(排名前1)。

(6)主持省级以上教学、科研项目(含省示范院校建设项目中的一级项目)。

(7)参加国家级教学、科研项目(排名前3)。

(8)国家级精品课程主要成员(排名前2)、或省级精品课负责人。

(9)主持横向科研合作项目,累计到校经费60万元。

(10)引进并主持校企合作项目,工科专业校企合作项目到校设备价值达300万元;文科、艺术专业校企合作项目到校设备价值达200万元。

(11)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第一发明人)2项及以上。

(12)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10篇(包括被SCI、EI、ISTP三大索引或CSSCI、ISSHP、A&HCI收录的专业学术论文)。

(13)主编国家级“十一五”、“十二五”规划高职高专教材1本以上并获得国家级精品教材。

(14)指导学生参加国家级专业技能竞赛获得一、二等奖(排名前1),指导学生参加省级专业技能竞赛获得一等奖(排名前1)。

(15)参加国家级专业技能竞赛获得二等奖以上,参加省级专业技能竞赛获得一等奖。

(16)经学生测评,连续六年每个学期教学排名在前30%以内。

(17)任现职12年以上,完成本职工作,教学效果好,每年度考核称职以上,其中有2年被评为优秀,或任现职六年以上,每年考核称职以上,不足一个聘期退休的人员。

2、教授四级岗位(专业技术四级岗位)职责与申报条件

具备正高专业技术资格,在教师或双肩挑岗位上工作,承担主要的教学科研任务,应在学校发展、校企合作、专业建设、培养指导青年教师中发挥主要作用,在人才培养、教学改革、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重要成绩,年终考核称职以上,教学工作量饱满,教学效果好,完成规定的教科研工作量和教学工作量,可申请竞聘教授四级岗位。

3、副教授一级岗位(专业技术五级岗位)职责与基本条件

受聘副教授一级职务者,应承担主要的教学科研任务,作为骨干力量,在学校的发展、校企合作、专业建设中发挥较大作用,在人才培养、教学改革、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较好的业绩。

受聘副高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在教师或双肩挑岗位上工作,5年中有半年下企业锻炼或有校企合作的实际业绩,年度考核称职以上,,完成规定的教科研工作量和教学工作量,任现职期间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竞聘副教授一级岗位。

(1)获校级以上教学名师或省级以上荣誉称号。

(2)广东省“千百十人才培养工程”校级培养对象并考核优秀。

(3)省级以上教学团队主要成员(排名前3)。

(4)获得省级以上科技成果二等奖(排名前3名)、三等奖(排名前2),省级以上教学成果、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排名前3名);三等奖(排名前2名);厅局级(地市级)科技成果一等奖、二等奖(排名前1)。

(5)参加国家级教学、科研项目(排名前5)。

(6)参加省级教学、科研项目(含省示范院校建设项目中的一级项目)(排名前2)。

(7)国家级精品课程主要成员(排名前3)、省级精品课主要成员(排名前2)。

(8)主持横向科研合作项目,累计到校经费40万元。

(9)引进并主持校企合作项目,工科专业校企合作项目到校设备价值达150万元;文科、艺术专业校企合作项目到校设备价值达100万元。

(10)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第一发明人)1项。

(11)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4篇(包括被SCI、EI、ISTP三大索引或CSSCI、ISSHP、A&HCI收录的专业学术论文)。

主编国家级“十一五”、“十二五”规划高职高专教材1本可按1篇论文折算,3年内折算不超过1篇。

(12)指导学生参加国家级专业技能竞赛获得一、二等奖、三等奖(排名前1),指导学生参加省级专业技能竞赛获得一、二等奖(排名前1)。

(13)参加国家级专业技能竞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参加省级专业技能竞赛获得二等奖奖及以上。

(14)省级示范性专业负责人。

(15)符合教授三级推荐条件。

4、副教授二级岗位(专业技术六级岗位)职责与申报条件

受聘副教授二级岗位者,应承担主要的教学科研任务,在校企合作、专业建设中发挥一定的作用,在人才培养、教学改革、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较好的业绩。

受聘副高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在教师或双肩挑岗位上工作,5年中有半年下企业锻炼或有校企合作的实际业绩,年度考核称职以上,完成规定的教科研工作量和教学工作量,并在任现职期间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竞聘副教授二级岗位。

(1)省级技术能手获得者。

(2)广东省“千百十人才培养工程”校级培养对象。

(3)获得省级以上科技成果奖、教学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一等奖、二等奖(排名前7),三等奖(排名前5);获得厅局级(地市级)科技成果一等奖、二等奖(排名前3)、三等奖(排名前2)。

(4)参加省级教学、科研项目1项(排名前3)。

(5)主持横向科研合作项目,累计到校经费20万元。

(6)引进并主持校企合作项目,工科专业校企合作项目到校设备价值达100万元;文科、艺术专业校企合作项目到校设备价值达80万元。

(7)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第一发明人一项或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第一发明人)2项。

(8)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3篇(包括被SCI、EI、ISTP三大索引或CSSCI、ISSHP、A&HCI收录的专业学术论文)。

主编教材(出版专著)1本、或副主编编写6万字以上按1篇论文折算,3年内折算不超过1篇。

(9)指导学生参加国家级专业技能竞赛获得一、二等奖、三等奖(排名前二),指导学生参加省级专业技能竞赛获得一、二等奖(排名前2)。

(10)参加省级以上专业技能竞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11)专业带头人或专业主任。

(12)二级教学部门的正副院长(主任)。

(13)省级示范建设专业负责人或主要成员(排名前2)。

(14)经学生测评,连续三年每个学期教学排名在前30%以内。

(15)任现职12年以上,完成本职工作,教学效果好,年度考核称职以上,其中有2年被评为优秀,或任现职6年以上,每年考核称职以上,不足1个聘期退休的人员。

(16)符合副教授一级推荐条件。

5、副教授三级岗位(专业技术七级岗位)职责与申报条件

受聘副教授三级岗位者应在人才培养、教学改革、科学研究、校企合作、社会服务等方面主持或参加科研项目,承担课程教学任务,积极撰写较高水平学术论文、论著,为专业建设和发展做出贡献。

具备副高专业技术资格,在教师或双肩挑岗位上工作,承担过培养指导新教师的任务,年度考核称职以上,教学工作量饱满,教学效果好,完成规定的教科研工作量和教学工作量,可申请竞聘副教授三级岗位。

6、讲师一级岗位(专业技术八级岗位)职责与申报条件

受聘讲师一级岗位者应教学工作量饱满,教学效果评价优秀,服从安排,配合教学团队积极参与人才培养、校企合作、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学生管理、社会服务等方面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受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在教师或双肩挑岗位上工作,5年中有半年下企业锻炼或有校企合作的实际业绩,年度考核称职以上,完成规定的教科研工作量和教学工作量,并在任现职期间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竞聘讲师一级岗位。

(1)校级教学成果奖获得者。

(2)参加省级教学、科研项目1项(排名前5)。

(3)主持校级教学、科研项目或者参加市级教学、科研项目2项(排名前5)。

(4)主持横向科研合作项目,累计到校经费10万元。

(5)引进并主持校企合作项目,工科专业校企合作项目到校设备价值达70万元;文科、艺术专业校企合作项目到校设备价值达50万元。

(6)公开发表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其中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专业学术2篇以上(包括被SCI、EI、ISTP三大索引或CSSCI、ISSHP、A&HCI收录的专业学术论文)。

主编教材1本或者编写教材5万字以上可按1篇论文折算,3年内折算不超过1篇。

(7)指导学生参加国家级专业技能竞赛获得一、二等奖、三等奖(排名前3),指导学生参加省级专业技能竞赛获得一、二等奖、三等奖(排名前2)。

(8)参加校级教学竞赛获一等奖或省级以上教学竞赛三等奖及以上。

(9)参加技能竞赛获省级三等奖及以上。

(10)专业带头人或专业主任。

(11)省级示范建设专业负责人或主要成员(排名前3)。

(12)符合副教授二级推荐条件。

7、讲师二级岗位(专业技术九级岗位)职责与申报条件

受聘讲师二级岗位者应教学工作量饱满,教学效果评价良好,服从安排,配合教学团队积极参与人才培养、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学生管理、社会服务等方面工作,取得成效。

受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在教师或双肩挑岗位上工作,5年中有半年下企业锻炼或有校企合作的实际业绩,年度考核称职以上,完成规定的教科研工作量和教学工作量,并在任现职期间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竞聘讲师二级岗位。

(1)参加校级以上教学、科研项目。

(2)主持横向科研合作项目,累计到校经费4万元。

(3)引进并主持校企合作项目,工科专业校企合作项目到校设备价值达30万元;文科、艺术专业校企合作项目到校设备价值达20万元。

(4)公开发表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编写教材3万字以上可按1篇论文折算,3年内折算不超过1篇)。

(5)指导学生技能竞赛获得省级奖励(排名前2)。

(6)参加校级教学竞赛获得三等奖以上。

(7)参加省级大赛获奖励。

(8)符合讲师一级推荐条件。

(9)经学生测评,连续3年每个学期教学排名在前30%以内。

(10)任现职20年以上,或完成本职工作,教学效果好,年度考核称职以上,其中有2年被评为优秀,或任现职15年以上,年考核称职以上,不足1个聘期退休的人员。

8、讲师三级岗位(专业技术十级岗位)职责与申报条件

完成规定的教科研工作量和教学工作量,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竞聘讲师三级岗位。

(1)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在教师或双肩挑岗位工作,完成岗位工作或基本教学任务,教学效果良好,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2)具有博士学位,见习期满且在教师岗位上工作。

9、助教一级岗位(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职责与申报条件

受聘助理级职务满3年,,完成规定的教科研工作量和教学工作量,并在任现职期间满足下列条件中之一:

(1)公开发表教学、科研论文(第一作者)1篇以上。

(2)获得校级及以上有关教学、科研竞赛奖励;或指导学生科技竞赛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

(3)符合讲师二级岗位推荐条件。

10、助教二级岗位(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职责与申报条件

具备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积极参与指导学生社团活动及参与学生管理工作,完成规定的教科研工作量和教学工作量,

(三)辅系列岗位职责与任职申报条件

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包括工程实验、图书资料、编辑出版、档案管理、会计审计、经济、医疗卫生等专业技术岗位。

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近3年的教科研总分应满足附件二的要求。

1、辅系列正高四级岗位(专业技术四级岗位)职责与申报条件

受聘辅系列正高四级岗位者应主持或参加国家级科研项目,积极撰写高水平学术论文、论著,在学校管理、教学辅助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一定的学术影响。

具备正高专业技术资格,在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完成规定的教科研工作量和岗位职责,年终考核称职以上,工作量饱满,可申请竞聘辅助系列正高四级岗位。

2、辅系列副高二级岗位(专业技术六级岗位)职责与申报条件

受聘辅系列副高二级职务者,应承担主要的科研、实验实训、教学辅助任务,作为业务骨干在工作中发挥较大作用,为学校的发展做出一定贡献,在教学辅助、教学改革、管理服务等方面取得一定的业绩。

受聘副高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完成规定的教科研工作量和岗位职责,年度考核称职以上,并在任现职期间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竞聘辅系列副高二级岗位。

(1)满足主系列教师副高二级岗位的任职条件之一。

(2)在本岗位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为学校获得省级以上荣誉,并是该项目的第一承担者。

(3)获得省级以上本岗位的荣誉称号。

3、辅系列副高三级岗位(专业技术七级岗位)职责与申报条件

受聘辅系列副高三级职务者,应承担科研、实验实训、教学辅助任务,在工作中发挥较大作用,为学校的发展做出贡献,在科研、实验实训、学生管理、教学辅助等方面取得良好业绩。

具备副高专业技术资格,完成规定的教科研工作量和岗位职责,工作量饱满,年度考核称职以上者,可申请竞聘辅系列副高三级岗位。

4、辅系列中级一级岗位(专业技术八级岗位)职责与申报条件

受聘辅系列中级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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