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榖梁传》导读课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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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榖梁传》导读课件

《春秋榖梁传》导读

《春秋穀梁传》是《春秋》三传之一,是一部解释《春秋》经义的著作,又称为《穀梁春秋》,简称《穀梁传》。

由于《春秋》在儒家经典中的重要地位,解释《春秋》经义的《穀梁传》也成为经典,列为儒家《十三经》之一。

一、

《春秋》是春秋时期鲁国的一部编年体史书。

全书起自鲁隐公元年(前722),终于鲁哀公十四年(前481),逐年简略地记载了这二百四十二年间鲁国以及与鲁国相关的各诸侯国发生的重大事件。

因为传说孔子“因鲁史而修《春秋》”,《春秋》便赋予了圣人的是非褒贬和微言大义,所谓“举得失以彰黜陟,明成败以著劝诫,拯颓纲以继三五,鼓芳风以扇游尘。

一字之褒,宠逾华衮之赠;片言之贬,辱过市朝之挞。

德之所助,虽贱必申;义之所抑,虽贵必屈。

故附势匿非者,无所逃其罪;潜德独运者,无所隐其名,信不易之宏轨,百王之通典也”(范宁《春秋穀梁传序》)。

所以,《春秋》列为儒家五经之一,历来受到高度重视。

由于《春秋》记事文字过分简略,难以确切详尽地了解内容,以致众说纷纭,颇为分歧,到西汉就先后出现了《左氏传》、《公羊传》、《穀梁传》、《邹氏传》和《夹氏传》等五种解释《春秋》的“传”。

据《汉书•艺文志》曰:

“邹氏无师,夹氏未有书。

”“无师”即没有传授的老师,“未有书”即没有撰著成书,所以,《邹氏传》、《夹氏传》后世散佚无闻,《左氏传》、《公羊传》、《穀梁传》合称《春秋》三传,流传至今。

1、从体例、内容而言,三传是有区别的,分为两类:

《左氏传》详于记事,少有议论,称为“记载之传”、“史传”,主要是记叙说明《春秋》中人物事件的史实或未曾提及的有关内容。

其引用经文比《春秋》多出两年,到鲁哀公十六年孔子去世为止;记事则到鲁哀公二十七年,超出《春秋》十三年。

《左氏传》用古文(六国文字)写成,因此属于古文经学。

《公羊传》和《穀梁传》则长于解义,少有记叙,称为“训诂之传”、“经传”,主要是用问答的方式,层层解释,阐发经义,其涉及年份与《春秋》完全一致。

《公羊传》和《穀梁传》用今文(隶书)写成,因此属于今文经学。

(崔适《春秋复始》认为《穀梁传》属古文经学。

)《春秋三传》本来经自为经,传自为传,互不相属,各自成书,后来才将传文分别附属于经文之后,形成现在经传合一的格局。

2、就《春秋》三传的成书次第和来源而言,陆德明《经典释文•序录》曰:

“左丘明受经于仲尼,公羊高受之于子夏,穀梁赤乃后代传闻,三传次第自显。

”所说次第后世大致认可,而来源则未必可信。

《左氏传》传说是春秋时鲁国史官左丘明所作,早在战国时期就已经广泛流传。

关于“左丘明受经于仲尼”,《论语•公冶长》曰:

“子曰:

‘巧言令色,足恭,左丘明恥之,丘亦恥之。

匿怨而友其人,左丘明恥之,丘亦恥之。

’”从行文来看,左丘明必是孔子同辈或前辈,孔子对他非常推崇敬重,才会与之同恥,引以自重,“受经”之说难以成立。

《公羊传》成书稍晚,据徐彦《公羊传》疏引戴弘序曰:

“子夏传与公羊高,高传与其子平,平传与其子地,地传与其子敢,敢传与其子寿。

至汉景帝时,寿乃与齐人胡毋子都著于竹帛。

”可见经过长期的流传过程,后来才成书于汉景帝时期。

至于祖述子夏,托古自重而已。

《穀梁传》的作者,据《汉书•艺文志》曰:

“穀梁传十一卷。

”颜师古注:

“穀梁子,鲁人。

师古曰:

名喜。

”其实,穀梁子之名,有作“寘”(王充《论衡•案书篇》),有作“赤”(桓谭《新论》、应劭《风俗通义》),有作“俶”,字“元始”(阮孝绪《七录》),有作“嘉”(钱大昭《汉书辨疑》),有作“名淑(当作俶),字元始,一名赤”(杨士勋《穀梁传序疏》),名称众说纷纭,传授更不清楚。

近人蔡元培、顾颉刚还认为“公”、“谷”双声,“羊”、“梁”叠韵,怀疑《公羊传》、《穀梁传》的作者同为一人。

可见,《穀梁传》也是经过了漫长的口头流传、增删修订的过程,即所谓“后代传闻”。

至于穀梁子究竟是谁已无可考,师承关系也难以尽知。

但由《穀梁传》多处引用和驳难《公羊传》可以断言,两书绝非出自一人之手,而是同传《春秋》的不同学派,《穀梁传》成书必在《公羊传》之后。

《穀梁传》引用《公羊传》者,如文公十二年“子叔姬卒”条,《公羊传》曰:

“此未适人,何以卒?

许嫁矣。

”《穀梁传》曰:

“其一传曰:

许嫁以卒之也。

不同于《公羊传》者,如僖公二十二年“宋公及楚人战于泓,宋师败绩”条,《公羊传》认为:

“故君子大其不鼓不成列,临大事而不忘大礼,有君而无臣,以为虽文王之战,亦不过此也。

”《穀梁传》认为:

“倍则攻,敌则战,少则守。

人之所以为人者,言也;人而不能言,何以为人?

言之所以为言者,信也;言而不信,何以为言?

信之所以为信者,道也;信而不道,何以为道?

道之贵者时,其行势也。

驳难《公羊传》者,如宣公十五年“冬,蝝生”条,《公羊传》认为:

“上变古易常,应是而有天灾,其诸则宜于此焉变矣。

”《穀梁传》认为:

“蝝非灾也,其曰蝝,非税亩之灾也。

”)《史记•儒林列传》曰:

“瑕丘江生为《穀梁春秋》。

”瑕丘江公(生)为汉武帝时期的《穀梁》大家,《穀梁传》大约就成书于武帝时期。

(参见金建德《瑕丘江公作“穀梁传”的推测》,《人文杂志》1957年3期。

二、

《穀梁传》属于儒家《十三经》中的小经,其流传不如《公羊传》之广,其影响不如《公羊传》之大,虽然长期受到冷落,却没有在历史的长河里淹没散佚,说明《穀梁传》自有存在的价值、作用和意义。

皮锡瑞《经学通论》说:

“《春秋》有大义,有微言。

大义在诛乱臣贼子,微言在为后王立法。

惟《公羊》兼传大义、微言。

《穀梁》不传微言,但传大义。

《左氏》并不传义,特以记事详赡有可以证《春秋》之义者。

故‘三传’并行不废。

”所谓大义,钟文烝在《穀梁补注》中说:

“《穀梁》多特言君臣、父子、兄弟、夫妇,与夫贵礼、贱兵、内夏、外夷之旨,明《春秋》为持世教之书也。

《穀梁》又往往以心志为说,以人己为说,桓、文之霸曰信曰仁曰忌,僖、文之于雨曰闵曰喜曰不忧,明《春秋》为正人心之书也。

持世教易知也,正人心未易知也,然而人事必本于人心,则谓《春秋》记人事即记人心可也。

可见,《穀梁传》是“借事明义”,强调礼制、重视宗法,这都关系到“持世教”、“正人心”之大事。

(一)提倡礼制,严守等级

《穀梁传》认为,君臣、父子、兄弟、夫妇之间都有一定的行为道德规范,超越自己的身份等级行事,就是违背礼仪。

春秋时期,周室衰微,但传文认为,必须尊周,尊天子,如:

“朝服虽敝,必加于上;弁冕虽旧,必加于首;周室虽衰,必先诸侯。

”(僖公八年传)“考礼修德,所以尊天子也。

”(隐公十一年传)

作为诸侯,必须向周天子进贡,如:

“古者,诸侯时献于天子以其国之所有,故有辞让而无征求。

”(桓公十五年传)

按照名分等级,宗庙的数量有一定的规定,如:

“天子七庙,诸侯五,大夫三,士二。

”(僖公十五年传)

庙堂房屋柱子的颜色都有差别,如:

“礼,天子、诸侯黝垩,大夫仓,士黈。

丹楹,非礼也。

”(庄公二十三年传)

君臣各有职分,各有行为准则,如:

“君不尸小事,臣不专大名,善则称君,过则称己,则民作让矣。

”(襄公十九年传)“死君难,臣道也”(桓公十一年传)。

否则,“君不君,臣不臣,此天下所以倾也”(宣公十五年传)。

必须严格贵贱尊卑之别,如:

“《春秋》之义,用贵治贱,用贤治不肖,不以乱治乱也。

”(昭公四年传)

君王要注意自己的行为,如:

“礼,君不使无恥,不近刑人,不狎敌,不迩怨。

贱人非所贵也,贵人非所刑也,刑人非所近也。

”(襄公二十九年传)

诸侯是尊贵的,兄弟之间不能随便以亲属关系相称,如:

“诸侯之尊,弟兄不得以属通。

”(桓公十四年传)

夫人的地位更不能超过国君,如:

“夫人之义,不踰君也,为贤者崇也。

”(成公十五年传)

(二)维护宗法,尊尊亲亲

《穀梁传》认为,宗法是维护宗族体制、调整人际关系的规范和纽带,其主要内容就是尊尊亲亲。

尊尊,就是要敬爱亲者,诸侯忠于天子,大夫忠于诸侯;亲亲,就是要敬爱亲者,儿子敬爱父亲,弟弟敬爱兄长。

要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以维护尊亲的权威和利益。

因此,传文主张“贵始”,如:

“故德厚者流光,德薄者流卑,是以贵始,德之本也。

”(僖公十五年传)

要加强宗族关系,就是对于乱臣,也要表现出兄弟情谊,如:

“缓追逸贼,亲亲之道也。

”(隐公元年传)

国君之位必须传给嫡长子,以保证宗法继承制,如:

“《春秋》之义,诸侯与正而不与贤也。

”(隐公四年传)

消灭同姓国是不合正道的,如:

“不正其伐本而灭同姓也。

”(僖公二十五年传)

杀死长子和同母弟,更是有悖于人道,要受到谴责,如:

“甚郑伯之处心积虑成于杀也。

”(隐公元年传)“诸侯不首恶,况天子乎!

君无忍亲之义,天子、诸侯所亲者,唯长子、母弟耳,‘天王杀其弟佞夫’,甚之也。

”(襄公三十年传)

要为尊者、亲者隐讳,如:

“孝子扬父之美,不扬父之恶。

”(隐公元年传)“为尊者,讳敌不讳败。

为亲者,讳败不讳敌。

尊尊亲亲之义也。

”(成公元年传)“为尊者讳恥,为贤者讳过,为亲者讳疾。

”(成公九年传)

但是不能因亲亲而害尊尊,如:

“君子不以亲亲害尊尊,此《春秋》之义也。

”(文公二年传)显然,这是维护统治者根本利益的需要。

(三)悯农轻赋,喜雨爱民

《穀梁传》认为,民众是君王的根本,君王应该关心农耕,满足民众生活资料的基本需求,否则就不合正道,如:

“山林薮泽之利,所以与民共也,虞之,非正也。

”(庄公二十八年传)

君王必须经常注意民众的疾苦,随时采取应对的措施,如:

“古之君人者,必时视民之所勤,民勤于力,则功筑罕;民勤于财,则贡赋少;民勤于食,则百事废矣。

”(庄公二十九年传)

还要关注水旱,爱护民众,如:

“喜雨者,有志乎民者也。

”(僖公三年传)

要减轻赋税,贮存粮食,以备荒年,否则就要受到谴责,如:

“国无三年之畜,曰国非其国也。

……古者税什一,丰年补败,不外求而上下皆足也。

虽累凶年,民弗病也。

一年不艾而百姓饥,君子非之。

”(庄公二十八年传)

如果遇到大饥荒,君王更要按照礼制的规定,与民共渡灾难,如:

“五谷不升谓之大侵。

大侵之礼,君不兼味,台榭不涂,弛侯,廷道不除,百官布而不制,鬼神祷而不祀。

”(襄公二十四年传)

(四)崇尚道义,慎用武力

春秋乱世,诸侯割据,战争连年不断,所谓春秋无义战,《穀梁传》并不一概反对武力,而主张文事与武备并重,如“因是以见,虽有文事,必有武备,孔子于颊谷之会见之矣。

”(定公十年传)

认为训练军队,加强战备是必要的,如:

“出曰治兵,习战也;入曰振旅,习战也。

治兵而陈、蔡不至矣。

兵事以严终,故曰:

善陈者不战,此之谓也。

”(庄公八年传)

但是,备战要以道义为重,如:

“因狩以习用武事,礼之大者也。

……过防弗逐,不从奔之道也。

面伤不献,不成禽不献。

禽虽多,天子取三十焉,其余与士众以习射于射宫。

射而中,田不得禽而得禽;田得禽而射不中,则不得禽。

是以知古之贵仁义而贱勇力也。

”(昭公八年传)

《穀梁传》主张会盟,互不侵伐,如:

“澶渊之会,中国不侵伐夷狄,夷狄不入中国,无侵伐八年,善之也。

”(襄公三十年传)

而用兵要有正义的目的,如:

“古者,被甲婴胄,非以兴国也,则以征无道也,岂曰以报其恥哉!

”(僖公二十二年传)

征伐要有一定的限度,如:

“伐不逾时,战不逐奔,诛不填服。

”(隐公五年传)

民众是君王的根本,不能随便将民众推向战争送死,如:

“民者,君之本也。

使人以其死,非正也。

”(桓公十四年传)

如果以不教之民作战,则非为君之道,如:

“以其不教民战,则是弃其师也。

为人君而弃其师,其民孰以为君哉!

”(僖公二十三年传)

(五)尊夏攘夷,礼仪为本

《穀梁传》站在中原华夏的立场上,维护中原华夏礼仪文化,蔑视贬斥周边夷狄之国,对夷狄的入侵扩张行为极为痛恨,强烈谴责,如:

“‘荆’者,楚也。

何为谓之‘荆’?

狄之也。

何为狄之?

圣人立,必后至;天子弱,必先叛,故曰‘荆’,狄之也。

”(庄公十年传)对于夷狄之暴行,尤为愤恨,如:

“何以谓之吴也?

狄之也。

何谓狄之也?

君居其君之寝,而妻其君之妻。

大夫居其大夫之寝,而妻其大夫之妻。

盖有欲妻楚王之母者,不正。

乘败人之绩而深为利,居人之国,故反其狄道也。

”(定公四年传)

但值得注意的是,这里所说的中原华夏与四周夷狄的对立和差别并不在于民族、血统,而在于礼仪文化,正如钱穆在《中国文化史导论》中说:

“在古代观念上,四夷与诸夏实在另有一个分别的标准,这个标准,不是‘血统’而是‘文化’。

所谓‘诸侯用夷礼则夷之,夷狄进于中国则中国之’,此即是以文化为‘华’、‘夷’分别之明证。

”所以,诸夏与夷狄的界限划分并非是固定的,而是处于变化之中,诸侯为夷狄之行即为夷狄。

晋之祖唐叔虞本周武王之子、周成王之弟,晋国攻打鲜虞,不合正道,即狄之,如:

“其曰晋,狄之也。

其狄之,何也?

不正其与夷狄交伐中国,故狄称之也。

”(昭公十二年传)秦本为颛顼帝之苗裔,秦国施行野蛮的暴行,就认为是夷狄,如:

“不言战而言败,何也?

狄秦也。

其狄之何也?

秦越千里之险,入虚国,进不能守,退败其师徒,乱人之子女之教,无男女之别,秦之为狄,自殽之战始也。

”(僖公三十三年传)吴本为周太王之后,吴国为夷狄之行则夷狄之,学习中原礼仪,尊崇周王室,就受到表彰,如:

“吴,夷狄之国也,祝发文身,欲因鲁之礼,因晋之权,而请冠端而袭,其借于成周,以尊天王,吴进矣。

吴,东方之大国也,累累致小国以会诸侯,以合乎中国,吴能为之,则不臣乎?

吴进矣。

”(哀公十三年传)这种观点无疑具有进步意义。

(六)重视婚姻,轻视妇女

《穀梁传》认为,婚姻对于宗族延续和蕃衍,具有重要意义,因此非常重视,如传文引子贡问:

“冕而亲迎,不已重乎?

”孔子答曰:

“合二姓之好,以继万世之后,何谓已重乎?

”(桓公三年传)所以,婚姻有严格的礼仪规定,如:

“礼有纳采,有问名,有纳征,有告期,四者备而后娶,礼也。

”(庄公二十二年传)并且要求诸侯亲自迎娶,否则就不合礼仪,如:

“逆女,亲者也,使大夫非正也。

”(隐公二年传)但是,在以男姓为中心的宗法社会里,妇女却终生没有独立人格和意志,只能从属依附于男姓而存在,成为传宗接代、生儿育女的工具。

传文反复强调说:

“妇人在家,制于父;既嫁,制于夫;夫死,从长子。

妇人不专行,必有从也。

”(隐公二年传)送女出嫁时,父母要一再叮嘱“谨慎从尔舅(姑)之言”(桓公三年传)。

伯姬烈火烧身,就因为“傅母不在,宵不下堂”,直至烧死,不敢移动一步,传文竟赞赏说:

“妇人以贞为行者也,伯姬之妇道尽矣。

”(襄公三十年传)冷酷至极!

中国千百年来重男轻女的封建思想与这种观念密切相关。

为了阐发《春秋》大义,《穀梁传》还特别注意总结《春秋》的书法条例。

清人许桂林《穀梁释例》罗列了传文中正月、夏四月秋七月冬十月、闰月、朔晦、即位、公如、朝、盟、郊、烝尝、嘉礼、大阅、侵、伐、战、败、溃、入(军队入侵)、取、灭、入(夫人归)、归、奔、卒葬、弑、杀用、日食、旱雩不雨、灾异、传疑等三十类条例。

其中时月日例最为重要,如:

“大夫日卒,正也。

不日卒,恶也。

”(隐公元年传)“虫灾也。

甚则月,不甚则时。

”(隐公五年传)“公如往时,正也。

致月,故也。

如往月,致月,有惧焉尔。

”(庄公二十三年传)“非灭也。

中国日,卑国月,夷狄时。

”(襄公六年传)等等。

传文把《春秋》经文都用这些条例一一对号,死搬硬套地解说,未免显得牵强附会,自相矛盾,其结论往往不足为训,但分析《穀梁传》这一释义特点,便于理解其中的政治主张和思想倾向,因此应该予以关注。

三、

《公羊传》与《穀梁传》体例相同,各有家法,是非褒贬,并不一致,谁得其真谛,必然引起激烈的争论,由于《春秋》重要的经学地位,这种争论往往超出学术的范畴,而具有浓重的政治色彩。

《公羊传》最早并且长期占据着主道正统地位,在汉景帝时就立为学官,至汉武帝时,“公孙弘以治《春秋》(即《春秋公羊传》)为丞相封侯,天下学士靡然乡风矣”(见《汉书•儒林传》),这与汉代初年的政治形势密切相关。

汉高祖刘邦建立汉王朝以后,内忧外患,连年不断,接着吕后专权,吴楚七国之乱,到汉武帝时期政权并不稳固,社会矛盾十分尖锐,宫廷内部也不安宁,这样,统治者就迫切需要加强中央集权,用严刑峻法对乱臣贼子进行无情的镇压,仅淮南王刘安谋反,戾太子因巫蛊事被江充所败,就诛连朝野数万人之多,天下为之震动。

在这种社会背景下,必须强调法制,拨乱反正,从而主张大一统、尊王攘夷、德刑并治、天人感应的《公羊传》正好适应了这种政治需要,受到统治者的高度重视。

汉武帝不仅完全接受了公羊大家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主张,而且将《公羊传》所阐发的《春秋》“微言大义”,作为法律的标准、论事的根据和行为的规范,对整个社会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汉书•董仲舒传》曰:

“仲舒在家,朝廷如有大议,使者及廷尉张汤就其家而问之,其对皆有明法。

”《汉书•五行志》又曰:

“上思仲舒前言,使仲舒弟子吕步舒持斧钺治淮南狱,以《春秋》谊颛断于外,不请。

既还奏事,上皆是之。

”可见汉武帝对《公羊》大家董仲舒和《公羊》学说的高度重视。

董仲舒还将自己用《春秋公羊传》经义断案决狱的案例汇集成《春秋决事比》一书,对当时社会的司法审判、伦理道德和思想观念产生了很大影响。

《穀梁传》则长期处于民间地位,不受官方重视。

据《汉书•儒林传》记载,汉武帝曾经让《穀梁传》大家瑕丘江公与《公羊传》大家董仲舒当朝辩论,瑕丘江公因“呐于口”(口才不好)而失败,所以武帝“尊公羊家,诏太子受公羊《春秋》,由是公羊大兴”。

其实瑕丘江公“呐于口”并不重要,《穀梁传》与汉武帝的政治主张不合拍,才是失败的真正原因。

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汉宣帝时期。

汉宣帝是武帝曾孙,戾太子孙,少年时因巫蛊事曾在民间生活过,亲身经历了社会动荡,了解民间疾苦,史称“操行节俭,慈仁爱人”。

因此,他即位后,面对复杂的社会矛盾和紧张的宗室关系,一改武帝严刑峻法、无情镇压的政策,而是崇尚礼制,加强宗法,力图缓和社会矛盾,巩固中央政权,为此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汉书•宣帝纪》这样记载:

本始四年正月下诏曰:

“盖闻农者,兴德之本也。

今岁不登,已遣使者振贷困乏,其令太官损膳省宰,乐府减乐人,使归就农业。

地节四年二月下诏曰:

“道民以孝,则天下顺。

今百姓或遭衰凶灾,而吏繇事使不得葬,伤孝子之心,朕甚怜之。

自今诸有大父母、父母丧者勿繇事,使得收敛送终,尽其子道。

”五月又下诏曰:

“父子之亲,夫妇之道,天性也。

虽有患祸,犹蒙死而存之,诚爱结于心,仁厚之至也,岂能违之哉!

自今子首匿父母,妻匿夫,孙匿大父母,皆勿坐。

”元康元年,复高皇帝功臣绛侯周勃等百三十六人家,子孙令奉祭祀,世世勿绝。

元康三年三月下诏曰:

“盖闻象有罪,舜封之。

骨肉之亲,粲而不殊。

其封故昌邑王贺为海昏侯。

元康四年正月下诏曰:

“朕惟耆老之人,发齿堕落,血气衰微,亦亡暴虐之心,今或罹文法,拘执囹圄,不终天命,朕甚怜之。

自今以来,诸年八十以上,非诬告、杀伤人,佗皆勿坐。

五凤二年八月下诏曰:

“夫婚姻之礼,人伦之大者也。

酒食之会,所以行礼乐也。

”废止郡国“禁民嫁娶不得具酒食相贺”的苛政。

甘露二年,匈奴呼韩邪单于愿奉国珍朝三年正月。

群臣议论认为,圣王之制,施德行礼,先京师而后诸夏,先诸夏而后夷狄。

匈奴单于乡风慕义,应以礼相待。

诏曰:

“其以客礼待之,位在诸侯王上。

宣帝这些富有仁爱亲情色彩的宽松政策缓和了社会矛盾,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吏称其职,民安其业,单于慕义,稽首称藩,史称宣帝“中兴侔德,殷宗周宣”,恐非虚语。

不难看出,上述措施与武帝时迥然不同,其政治倾向与《穀梁传》阐发的《春秋》大义是完全一致的,甚至可以说这些措施就是《穀梁传》所宣扬和倡导的思想精神的具体实践。

是什么原因促使了这种转变呢?

1、从历史渊源说,宣帝的祖父戾太子就曾“少壮诏受公羊《春秋》,又从瑕丘江公受《穀梁》”,而私下里更喜爱《穀梁传》,这是宣帝知道的往事,可以说早有家传;

2、从现实需要看,宣帝在民间的切身体验和即位后面临的社会矛盾,促使他从儒家经典中寻求思想武器、政治智慧和理论根据,所以,强调礼治、重视宗法的《穀梁传》正好满足了宣帝的政治要求,受到宣帝的重视和喜爱,并将其政治思想贯彻于治国策略之中。

明白这个缘由,就可以理解《穀梁传》地位和影响所发生的戏剧性变化了。

正是由于宣帝的重视和支持,《穀梁传》的地位不断提高,力量不断壮大。

据《汉书•儒林传》记载,宣帝逐步重用《穀梁》学者,征召瑕丘江公之孙为博士,立为学官,选取学子,深入讲习,“自元康中始讲,至甘露元年,积十余岁,皆明习,乃召五经名儒太子太傅萧望之等,大议殿中,平《公羊》、《穀梁》同异,各以经处是非”。

参加这次大论战的《公羊》学者有严彭祖、申挽、伊推、宋显,《穀梁》学者有尹更始、刘向、周庆、丁姓等。

结果,“议三十余事,望之等十一人各以经谊对,多从《穀梁》,由是《穀梁》之学大盛,庆、姓皆为博士”。

显然,这是宣帝亲自谋划的具有战略意义的政治部署,经过长期努力,聚集力量,稳步推进,最后达到了预期的政治目的。

通过这次论战,《穀梁传》作为一个独立的学派,一度取得了与《公羊传》平分秋色的地位,可以说进入了历史上仅有的辉煌时期。

东汉以后,失去了官方支持,《穀梁》之学日渐衰落,虽然东汉、魏还置有《穀梁》博士,但到晋朝以后就未立学官。

唐代将《穀梁传》列为“九经”之一,又列为《十二经》之一,然而其地位和影响均在《公羊传》之下,学习研究者已经很少了。

总的来说,《公羊传》重法,《穀梁传》重礼,重点不同而本质相同,互相辩难又相互融和,都是儒家《春秋》学说的重要组成部分,历代统治者往往因社会形势不同有所侧重,兼而用之,不过《公羊传》更受重视罢了。

现在学习研究《春秋》学说,《穀梁传》仍然是不可缺少的重要文献。

四、

《穀梁传》作为研究《春秋》的一个独立学派,在历史上有过暂短的兴盛时期,很快又衰微冷落了,一蹶不振。

虽有“义莫精于《穀梁》”之誉(宋胡安国语),但传文也确有刻意穿凿、妄加臆断之病,所谓“《穀梁》清而婉,其失也短”(范宁《穀梁传序》)。

但是,《穀梁传》作为儒家经典和思想体系的组成部分,在历史上具有不容忽视的影响;作为一部成书于汉代的古代著作,也具有重要的文献价值,今天仍然值得关注研究。

第一,《穀梁传》阐发的《春秋》大义和记述的古代礼制,是中国古代经学史、思想史、伦理史、教育史、妇女史、文化史的重要内容和宝贵资料,对中国古代政治思想、道德观念、文化学术的形成和发展产生了不可低估的作用。

如:

“礼,庶子为君,为其母筑宫,使公子主其祭也。

于子祭,于孙止。

”(隐公五年传)可知当时祭法。

又如:

“四时之田,皆为宗庙之事也。

春曰田,夏曰苗,秋曰蒐,冬曰狩。

四时之田,用三焉,唯其所先得,一为干豆,二为宾客,三为充君之庖。

”(桓公四年传)可知古代诸侯行猎制度及猎物的用途。

再如:

“礼,天子之桷,斫之砻之,加密石焉;诸侯之桷,斫之砻之;大夫斫之;士斫本。

刻桷,非正也。

”(庄公二十四年传)可知当时庙寝建筑的工艺制度。

第二,《穀梁传》作为正统儒家学说的组成部分,已经成为古人的思想观念和论事标准,许多古代注疏家视为圭臬,引以为据,成为典籍注疏的重要组成部分。

如《周礼•大司马》曰:

“中春,教振旅。

司马以旗致民,平列陈,如战之陈。

”贾公彦疏:

“《穀梁传》亦云:

‘出曰治兵,习战也;入曰振旅,习战也。

’”又如《礼记•王制》曰:

“葬不为雨止。

”孔颖达疏:

“《穀梁》说:

‘葬既有日,不为雨止。

’”再如《文选•陆士衡•豪士赋序》曰:

“又况乎饕大名以冒道家之忌,运短才而易圣哲所难者哉!

”李善注:

“《穀梁传》曰:

‘君不尸小事,臣不专大名。

’”不了解传文的内涵,就难以理解典籍注疏的意义。

第三,《穀梁传》对于《春秋》字词语言的分析解释,是研究训诂学、词义学、语法学、汉语史的宝贵资料。

如:

《春秋•隐公八年》曰:

“春,宋公、卫侯遇于垂。

”传曰:

“不期而会曰遇。

遇者,志相得也。

”又如《春秋•桓公三年》曰:

“夏,齐侯、卫侯胥命于蒲。

”传曰:

“胥之为言,犹相也。

相命而信谕,谨言而退,以是为近古也。

”再如《春秋•庄公九年》曰:

“九月,齐人取子纠杀之。

”传曰:

“外不言取,言取,病内也。

取,易辞也。

犹曰取其子纠而杀之云尔。

十室之邑,可以逃难;百室之邑,可以隐死。

以千乘之鲁,而不能存子纠,以公为病矣。

”还有《春秋•僖公十六年》曰:

“春,王正月,戊申朔,陨石于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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