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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医院绩效考核与分配方案

某康复医院绩效考核与收入分配方案

为适应康复医疗事业发展的新常态,加大医院分配制度改革力度,进一步调动全院职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结合我院业务发展具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医院绩效考核与收入分配制度是以广大患者群众为中心,解决患者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为目的,推行成本核算,突出绩效优先、兼顾公平、实行按劳分配、多劳多得原则,体现向业务第一线和特殊岗位适度倾斜,努力激发全体职工干事创业的主观能动性,建立以质量为核心,以绩效为重点的运行机制,切实促进医院全面、快速与可持续发展。

二、预期目标

制订绩效考核标准,以增进考核之客观与公平性,并达最佳之激励效果。

对医院全体职工进行绩效考核的主要目的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一)了解衡量职工对科室及医院所做的贡献。

(二)为职工的薪酬计发提供主要依据。

(三)提高职工对医院管理制度的满意度。

(四)激发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职工的职业素质和工作效能。

(五)为职工的晋升、降职、培训、调职和离职提供决策依据。

三、对象范围

医院全体在职职工,但以下情况暂不纳入考核范围:

(一)尚未转正的职工(见习职工)。

(二)月出勤率未达到60%以上的职工不列为考核的对象,即视同当期考核为不合格。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医院各项工作绩效考核,特成立如下医院绩效考核小组和医院绩效考核监督小组。

(一)医院绩效考核小组(负责考核医院领导、各科室科主任、负责人及护士长,科室成员由所属科室主任负责考核),医院绩效考核小组下设绩效考核办公室,隶属财务科。

组长:

成员:

(二)医院绩效考核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医院全面绩效考核工作)

组长:

成员:

五、考核内容及指标选取

(一)考评内容

考评内容要重点考核工作绩效,突出岗位职责履行、工作量、服务质量、行为规范、技术能力、成本控制、医德医风和患者(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临床医技科室采用平衡计分卡(BSC)进行考核,主要涵盖财务维度(收入与成本控制)、顾客(患者)服务维度(创造病人忠诚度)、内部流程管控维度(质量、品质、医疗安全控制)、学习与成长维度(开发核心竞争力)等四大方面的内容。

行政职能科室运用关键内容指标法(KPI)开展考评,主要包括日常工作、动态工作(科室工作简报)、成员管理(考勤情况)和关键事件等几方面的核心内容。

(二)考评指标选取

考核具体指标可根据业务工作实际从以下指标库中选取:

财务维度层面:

总收入、药占比,耗材占比,医技收入占比,医保统筹费用占比,门住比,成本占比/支出占比,固定资产折旧,单床年/月均产值,每一医生担负的诊疗人次/住院床日/创造的业务收入,百元固定资产的业务收入,科室收支结余,科室欠费,人力成本(人员工资福利费用占比)。

顾客维度层面:

外部满意度(患者)-门诊人次(就诊人次),出院人次(每医生负担的出院人次),每位医生/治疗师/护士照护患者人数,首诊(问)负责制执行情况,患者(服务对象)满意度与投诉次数,次均费用(门诊、出院);内部满意度(职工)-科室间协作与服务的及时性,个人收入水平。

内部流程管控维度层面:

门诊平均就诊时间,床位使用率,床位周转率,平均住院日,科室收入结构,医疗、康复、护理、院感、用药、医保六方面质量控制,纠纷管控,赔付管控,甲级病历处方合格率,危重患者抢救成功率,无故延时出诊,人员考勤管理情况。

学习与成长维度层面:

优势/典型病种,特色术种(外科),外出进修人次,培训覆盖率,带教人次,科教研究投入经费,职工离职率或保有率,业务理论实操考试(三基考试)成绩合格率,(核心)期刊论文发表量,科研(课题)立项数量,新技术应用、新项目引进,服务模式创新,合理化建议提案情况。

六、考核实施过程

(一)考核每月开展一次,考核评分实行百分制,须在次月的7日之前全部按要求完成。

(二)收集考核数据:

每月1日—31日之间,由绩效考核小组负责协调财务、医务、护理、党办、人事等数据来源部门收集、整理、汇总被考核部门或人员的相关考核数据;各科室主任或负责人平时应针对考核项目结合科室自身特点,查核所属人员的工作表现,并随时记录其优劣事迹,作为考绩评核时的重要依据。

(三)集中实施:

次月5日之前,绩效考核小组根据所收集的数据,完成被考核部门或人员的考核。

(四)绩效复核:

次月7日之前,绩效考核小组完成对考核评分结果有异议部门或人员的绩效复评工作。

(五)提交考核表格:

每月8日,绩效考核小组将确认后的考核评分结果汇总表签审确认后交财务科计核绩效薪酬。

(六)核算薪酬:

由财务部根据职工考核评分结果计核考核当期职工的绩效工资数额。

(7)整理考核资料:

绩效考核小组负责考核结果整理归档。

特别要求:

为确保考核工作的准确性,各相关科室必须保证所报资料及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尽量避免不必要的纠纷,以保证考核工作的顺利实施。

如果考核工作不真实、不准确或未按规定时间报送的部门,扣科室主任(负责人)每次500元。

七、考核结果等次评定及运用

 

(一)考核结果等次评定

职工考核结果分为“精英”、“卓越”、“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七个档次,分别对应分值为:

95分及以上,90分及以上,80分及以上,70分及以上,65分及以上,60分及以上、60分以下。

 

(二)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为岗位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和晋级、奖励以及聘用、续聘和辞退的重要参考依据。

1、一期考核不合格的年度考核即定为基本合格,当年不得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得晋升行政职务。

此外,被鉴定为一级医疗事故的直接负责人除承担其他处罚外应延迟2年晋升、晋级,被鉴定为二、三级医疗事故的直接负责人除承担其他处罚外应延迟1年晋升、晋级。

连续两期及以上考核不合格的年度考核即定为不合格,可酌情实行转岗、待岗或解聘等措施。

2、一期考核基本合格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及以上,连续二期及以上考核基本合格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良好及以上,可考虑开展业务培训予以改进。

3、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以上的可全额享受基础性绩效工资,并按考核得分比例享受相应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合格的除扣罚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外,还可视情况扣罚部分或全部基础性绩效工资。

八、考绩等级设限规定

(一)当月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绩不得列为优等及以上

1.有旷工记录者;

2.有记过记录者;

3.事假超过3天或病假超过4天者。

(二)当月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绩不得列为良等及以上

1.有旷工记录者;

2.有记过记录者;

3.事假超过5天或病假超过7天者。

(三)当月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绩可直接确定为不合格

1、严重诋毁医院形象的;

2、贪污、收红包和拿回扣的;

3、泄露医院重大机密的;

4、医德医风考评分低于60分(不合格)的。

发生上述行为者,实行考核一票否决制,即可直接确定为不合格,同时,医院保留诉诸其他手段的权力。

九、绩效工资分配原则

(一)实行院科两级分配。

(二)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占60%)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占40%)两大部分。

(三)考核结果与奖励性绩效工资直接挂钩,与基础性绩效工资有条件关联。

(四)以科室为核算单位,全面实行成本核算。

实行规范化的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

全面加强医疗、康复、护理等质量管理与品质控制。

十、绩效工资分配作业流程

(一)医院院级核算(一级核算)基本原则和办法

科室绩效工资核算公式

科室绩效工资=(科室收入-科室支出)×科室提成比例×科室综合考核分数百分比

临床医技科室提成参照比例

科室

提成比

妇产科

30

视力康复科

50

白内障手术复明中心

50

手术麻醉科

40

儿童康复科

50

传统康复科(中医科)

30

康复治疗科

50

内科

40

外科

40

检验科

30

B超室

25

放射科

50

口腔科

25

备注:

科室提成比例根据科室的运营成本、盈利能力和潜在成长性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科室人员按年初定岗人员确定,在一个年度内科室增减人员其奖金比例原则上不作调整。

(二)科室职工绩效工资核算方案(二级核算)

科室绩效工资二次分配权交由科室,原则是分配合理、有效,前提是医院针对科室事先进行合理定岗定编。

1、分配需把握的关键点

(1)科室内部分配时尽量以组为单位。

(2)工作量是分配的关键。

(3)系数制定是重要参考。

2、临床、医技、康复科室职工个人系数设定办法和标准(参见下表):

临床医技科室职工个人系数表

基础

每人

0.40

备注

学历

博士

0.30

以最高学历为准

硕士

0.20

本科

0.15

专科

0.10

中专

0.05

职称

正高

0.50

副高

0.40

中级

0.30

初级师

0.20

初级士

0.10

无职称

0.0

工龄

每年

0.02

职务

主任

0.20

副主任(护士长)

0.10

岗位

医生

0.30

治疗师(特教教师)

0.15

护士

0.10

执业资格

具备执业资格

0.30

具备助理执业资格

0.10

无资格

0

分配时先确定科室所有人员系数,个人系数为以上七项之和。

3、临床、医技、康复科室人员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分配步骤

第一步:

科室负责人绩效工资根据系数从科室内剥离。

剥离公式:

科室负责人绩效工资=科室总绩效工资×科室考核分数百分比÷科室总系数×科室负责人系数

第二步:

根据预先设定的系数分配到组。

分配公式:

医生组总绩效工资=(科室总绩效工资×科室考核分数百分比-科室负责人绩效工资)÷科室医康护总系数×医生组总系数。

康复组总绩效工资=(科室总绩效工资×科室考核分数百分比-科室负责人绩效工资)÷科室医康护总系数×康复组总系数。

护理组总绩效工资=(科室总绩效工资×科室考核分数百分比-科室负责人绩效工资)÷科室医康护总系数×护理组总系数。

第三步:

分配到人

医生组、康复组总绩效工资交由科室主任分配,护理组总绩效工资交由护士长分配。

1、科室或组工作不能量化的,按照实际系数分配或人头平均。

如按照系数分配其公式为:

个人绩效工资=(所属组总绩效工资÷所属组总系数×个人系数)×个人考核得分百分比。

2、科室或组工作能做到量化的,系数结合工作量分配,1/3按系数分配,2/3按工作量分配。

医生个人绩效工资=(医生组总绩效工资×1/3÷医生组总系数×医生个人系数+医生组绩效总工资×2/3÷医生组工作量计核总分×医生个人工作量计核分数)×个人考核得分百分比。

治疗师个人绩效工资=(治疗师组总绩效工资×1/3÷治疗师组总系数×治疗师个人系数+治疗师组绩效总工资×2/3÷治疗师组工作量计核总分×治疗师个人工作量计核分数)×个人考核得分百分比。

护士个人绩效工资=(护士组绩效总工资×1/3÷护士组总系数×护士个人系数+护士组总绩效工资×2/3÷护士组工作量计核总分×护士个人工作量计核分数)×个人考核得分百分比。

备注:

1、医生组、治疗师组、护士组工作量总分标准为每人100分,具体量化指标及项目标准由科室自定。

2、临床科室分配后个人最高绩效工资应不得超过科室平均绩效工资的1.5倍。

4、行政后勤科室绩效分配办法

(1)行政后勤科室参考临床科室平均绩效并结合个人考核分数发放。

(2)行政后勤职工绩效工资=平均绩效×职工个人考核分数。

具体分配办法如下:

  A、药房、收费室、体检科、社区康复科等相关科室人员、其他从事基层康复管理及业务指导的人员享受全院临床科室工作人员平均绩效工资90%,按此额度提取绩效工资总额后各科室应采取量化考核形式发放;

B、院办公室主任、财务科科长、人事科科长、医务科科长、护理部主任、感管科科长、质控科科长、信息科科长、宣传科科长、总务科科长、药械科科长、体检科科长、医保办主任享受全院临床科室主任和护士长平均绩效工资的95%,副科长或副主任在同科室同部门科长或主任的基础上降低5-10%;办公室、财务科、人事科、医务科、护理部、质控科、感管科、药械科、医保办、宣传科、项目办、总务科工作人员享受临床科室人员平均绩效工资的90%,以上人员作为一个综合部门按以上标准统一提取绩效工资总额后,1/3按系数分配,2/3量化或平均分配;个人系数按下表所列规定标准执行。

行政后勤科室职工个人系数表

基础

每人起步一样

0.40

备注

学历

博士

0.30

以最高学历为准

硕士

0.20

本科

0.15

专科

0.10

中专及以下

0.05

职务

主任(科长)

0.60

 

以正式聘文为准

副主任(副科长)

0.50

科员

0.30

办事员

0.20

职称

正高

0.50

包括医、护、技。

副高

0.40

包括医、技、护、高级会计师、主任科员(管理七级)。

中级

0.30

包括医、技、护、会计师、汽车驾驶A照、技术工一级、副主任科员(管理八级)。

初级师

0.20

包括医、技、护、助理会计师、技术工二级技术工三级(高级工)、汽车驾驶B照、科员(管理九级),其他专业本科毕业2年以上、专科毕业5年以上、中专毕业7年以上。

初级士

0.10

包括医、技、护、会计员、技术工四级(中级工)、技术工五级(初级工)及普工、科员(管理十级)、汽车驾驶C照,其他专业本科毕业2年以下,专科毕业5年以下,中专毕业7年以下。

无职称

0

未获得以上类别职称和高中及以下学历人员。

工龄

每年

0.03

注:

院领导:

院长、书记享受全院临床科室室科主任和护士长平均绩效工资的1.25倍;常务副院长享受临床科室科主任和护士长平均绩效工资的1.2倍;副书记、副院长、工会主席享受临床科主任和护士长平均绩效工资的1.15倍。

对科室或护理单元的绩效考核结果以及行管综治等方面出现的重大问题,院领导和行政职能科室负行政管理连带责任,并由医院绩效考核小组提出奖惩意见。

十一、享受绩效工资人员的界定标准

(一)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工作人员,按合同执行;未签订合同的工作人员,按相关约定执行,不享受绩效工资。

备注:

绩效工资年限计算方法

1、2014年12月31日前入院的人员从次年1月1日起计算绩效工作年限。

2、2015年月日1月1日以后入院的人员从入院当年起计算绩效工作的年限。

(二)借用(调)人员

原则上按借用(调)科室正式在岗人员同等标准对待。

(三)新聘(进)人员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可享受绩效工资。

(四)其他约定

1、当科室收入扣减费用成本后当月余额为负数时,则该科室最高只能享受当月全院平均绩效工资的50%。

2、行政职能科室兼职临床工作人员,其月绩效工资以行政职能科室为计算标准,另外每月补助个人临床业务量化绩效的20%,其总绩效工资额度原则上可不受最高绩效工资标准的限制。

十二、本方案从2015年月日起施行。

以往有关奖金分配或各种津贴发放规定同时废止;本方案如与上级管理部门以后有关文件相抵触,按上级规定进行修订后执行。

其他未尽事宜按医院有关规定和文件执行。

本方案由医院财务经管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

绩效考核表格(样表)   

201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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