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师范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标准正确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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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师范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标准正确版

江西师范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前言

江西师范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是直属于江西师范大学团委,并接受江西省青年志愿者协会领导的大学一级学生组织,协会以“立足校园,发挥优势,奉献爱心,服务社会”为宗旨,以“自愿参加,尽己所能,服务社会,持之以恒”为原则,通过组织全校的青年志愿者向社会提供志愿服务。

达到培养学生成为具有高度社会责任高的时代新人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的。

我校于1993年底组织起大学生志愿者服务队----“为民社”,面向社会广泛开展志愿者服务,1995年1月13日,《中国青年报》以“北有爱心社(北京大学),南有为民社(江西师范大学)”为题,对我校青年志愿者活动给予了大幅报道,进一步推动了我校青年志愿者活动向纵深发展,随后,以学院为单位成立了“蓝心”、“先锋”、“蓝天”、“绿色家园”等20多个青年志愿者服务队。

为了更好的规划、协调、指导我校各学院青年志愿者活动的开展,1995年,我校成立了江西师范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协会下设了分管书记,指导老师,理事长,副理事长,综合协调部等机构。

校青年志愿者协会成立后,进一步整合了志愿者资源和力量,提升了服务活动的层次和水平。

规范了对志愿者服务的管理,通过采取“公开招募、定期轮换、长期坚持”的接力机构,对志愿者实施注册制度确保了我校青年志愿者活动的蓬勃发展。

2007年9月,由于在防艾等工作中有突出表现,江西师范大学红十字会在协会的原班人马下成立。

并于08年度被评为全国红十字模范校。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江西师范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为他人服务,为社会奉献的活动机制,加强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的规范化、制度化、社会化,根据《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结合南昌市和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江西师范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TheYoungVolunteersAssociationofJiangxiNormalUniversity以下简称“协会”)是由志愿从事社会公益,服务社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江西师范大学在校青年组成的非盈利性组织机构。

第三条、协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接受共青团江西师范大学委员会和上级青年志愿者协会的业务指导和工作监督。

第四条、协会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原则。

旨在组织校内各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及志愿者个人为学校发展和社会和谐提供志愿服务,在提高在校大学生综合素质的同时,也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贡献力量。

第五条、协会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开展工作。

第二章组织和职权

第六条、江西师范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是直属于江西师范大学团委,并接受江西省青年志愿者协会领导的大学一级学生组织,其成员为校团委直属学生干部,接受校团委的领导和培养。

第七条、江西师范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的主要职责为:

1、在校团委的指导下规划和组织全校的志愿服务活动。

2、依据《中国注册志愿者管理条例》、《江西省青年志愿服务条例》及《江西师范大学青年志愿者管理办法》对全校志愿者进行注册和管理。

3、校团委及学校其他部分交与的志愿服务活动。

第八条、江西师范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常务理事机构为理事会,下设综合部、协调部、人力资源部、宣传部、外联部、执行部、文体部、消防志愿服务队等八个部门。

其具体职能分工为:

理事会:

理事会是江西师范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的领导组织,统筹及协调各部门工作分配,联系校团委根据团委工作要求来拟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把握我校志愿者工作发展方向。

综合部:

主要负责办公室事物级公文写作。

其下2个职能小组。

行政组:

是青协的内部保障职能机构,包括管理办公室的财产、环境以及整理青协的档案。

文秘组:

负责会议组织,出访接待,各类公文写作。

人力资源部:

人力部负责对青协人力资源进行合理调配利用,统计活动出勤情况。

宣传部:

宣传部是外界与青协之间联系的纽带,负责各方面的宣传工作。

协调部:

主要负责联系各学院服务队,传达理事会的通知,对各学院服务队活动资料进行管理同时对各学院服务队进行考核。

文体部:

文艺部是负责部门与外界联谊的部门,主要负责文艺方面的晚会、外出表演等工作。

外联部:

外联部主要从事联系赞助商,为青协活动的开展筹集资金和其他赞助支持,及与省青年志愿者协会、省红十字会联系。

执行部:

执行部负责青协各项工作的实际操作,本部门成员具有绝对的实干精神和团结意识,服从调配,做事高效,是青协的“特种部队”。

消防志愿服务队:

又称校园“11·9”服务队。

配合校保卫处行动,担负着校园消防安全的重要责任。

第三章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成员的权利

1、具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团组织、校青年志愿者协会组织提供的学干培训及相关培训。

3、就志愿者服务工作对团组织、志愿者组织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和进行监督的权利。

4、对于参加志愿者服务的学干可获得其所参加的志愿者服务的相关证明,并建立个人档案记载其参加志愿服务的情况。

5、担任校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学干满一年者并且表现优异的可获得校团委、校青年志愿者协会颁发的聘书及获得综合测评加分证明。

6、对于表现优异的学干拥有被评为先进的权利。

7、遇有特殊困难时优先获得志愿服务。

8、退出青年志愿者协会的权利。

9、相关法律、法规及团组织、青年志愿者组织所制定的有关规定中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成员的义务

1、遵守校青年志愿者协会的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

2、积极参加志愿者服务,履行志愿服务承诺,传播志愿服务理念。

3、关心本协会工作,努力完成各项协会交予的任务。

4、自觉维护青年志愿者、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形象和名誉,维护志愿者及协会的合法权益。

5、不得以青年志愿者身份、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名义从事营利性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6、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团组织、青年志愿者组织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七章经费

第十一条、经费来源:

本协会经费来源为校团委拨款、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和其他资助。

第十二条、使用范围:

本协会的经费使用范围为维持本协会正常工作运转,需要特别资助的青年志愿者活动。

第十三条、江西师范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的经费管理具体参照《江西师范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经费管理细则》。

第八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章程的修改、变更、解释权属于江西师范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理事会。

第十五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校内各级青年志愿者组织的规章制度,凡与本章程相冲突的,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江西师范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纪律制度

江西师范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纪律制度的建立,是协会管理规范化,民主化的重要标志,协会纪律制度是加强内部管理、内部团结的有力措施,是协会开展各项工作的依据,也是所有成员进行自我规范的依据。

第一条、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志愿者协会相关活动,一个月内超过两次者给予开除处分;

第二条、每月无故旷会(含部门例会),两次给予通报批评,三次给予警告处分,四次给予开除处分;

第三条、开会期间,不得迟到、早退、中途离开或者开小会;手机必须调振动,迟到者不得参与会议现场,应在外等候通知;

第四条、签到一星期一次未到者通报批评,两次被视为自动退出,一月之内有三次未到者给予通报批评以及警告,有四次未到者则直接开除;

第五条、签到时间为每天的17:

30到18:

30,周六、日以及其它节假日除外。

第六条、签到时,若发现有代签的情况,两方均被通报批评,并于集体会议中点名批评;

第七条、开会,签到时如需临时请假,须写请假条并由负责批假的理事会成员批准方可,且于本周内交于人力部;

第八条、以部门为单位,一周之内部门请假次数不得超过五人(次);

第九条、参加校外活动,中途无故离开的给予自动退出处分;

第十条、对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给予通告表扬,并纳入期末评优的一项参考中;反之在活动中阻碍活动开展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则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处分;

第十一条、若下达的任务(两次含两次以上)未完成或延期完成的部门,由理事会议定后直接撤除该部门部长的职位;

第十二条、办公室一切办公用品不准随意带走或损坏,违者一经发,以该物品两倍价格赔偿;

第十三条、人力部负责每次活动的考勤记录,期末统计出勤次数。

签到情况和活动出勤情况各占评优的百分之三十,平时表现和部长评价各占评优的百分之二十。

依据《江西师范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考核评分细则》做出统计及评分。

 

江西师范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材料管理细则

为规范江西师范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的材料管理,保证工作档案的完整和工作的传承及交接,特制定本细则。

一、策划书

1、文件管理制度:

定稿后策划部留底一份纸质稿(除给相关人员外),交电子稿并一份纸质稿至综合协调部。

2、策划若有改动,需将更新内容重新留底。

二、图片

1、宣传部拍摄完之,以技术角度筛选。

筛选后,将图片做存到电脑“活动图片”文件夹内。

三、活动小结

1、活动结束后由综合部及时写出活动总结。

交理事会审核后,保留电子稿在办公室电脑专门文件夹中,并打印出纸质稿与策划书装订在一起。

四、通讯稿

1、通讯稿由宣传部负责。

通讯稿写完后,电子稿存在办公室电脑的“通讯稿”文件夹中。

纸质稿交到综合部留底。

五、人力资源材料

1、人力资源材料包括档案表、考勤记录表、活动参与人员记录表、考核评分表。

2、要求有专门文件夹存放人力资源材料。

六、各服务队材料

1、各服务队材料包括活动策划、小结,工作计划,年终期末活动汇编,通讯稿件。

2、各服务队应在学期开始时上交本学期工作计划,在学期末上交本学期工作总结。

各服务队应在每次活动结束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在校青协值班时间将志愿服务活动的策划及活动小结上交到校青协协调部。

对于发表的稿件,可将电子稿和纸质稿复印件在校青协工作时间上交到协调部。

3、对于各服务队上交的材料要求内容真实,总结到位,排版整齐,电子稿、纸质稿齐备并留有备份。

4、校青协协调部收到各服务队的材料后,应按服务队名称收好,并做好登记放入专门的文件夹。

5、对于各服务队协助校青协的活动次数、人数纸质稿及电子稿兼备,放在指定的文件夹中,并注意做好备份。

七、各部门内部材料

1、各部门的内部材料应自己做好备份放在自己自己部门文件夹中或指定位置。

2、各部门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应做到纸质稿和电子稿兼备。

电子稿放在本部门的文件夹中,纸质稿除交给理事会外,另交一份给综合部留底。

八、大事记制度

1、大事记制度是指对校青协所举办的大型活动详细情况的记载制度。

2、综合部准备专门的笔记本以日记为序记录校青协的重大活动。

内容包括活动时间、名称、地点、参与人员与单位(组织)。

九、留底材料使用与借阅

因特殊情况需向综合部查阅留底材料的,首先应向综合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借阅、使用。

在使用完后应尽快归还材料,逾期未归还的,综合部干事应向就借阅人、使用人催还。

 

江西师范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经费管理细则

为规范江西师范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工作经费的管理和使用,保证各项志愿服务活动的顺利开展,根据团委的财务制度和协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经费来源:

  1、校团委拨给资金;

  2、社会企业或个人资助;

  3、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条经费使用原则

1、协会的经费必须用于办公开支及志愿服务活动,不得用于与协会无关的活动;

2、协会经费采取专人管理的方式,并用专用的银行帐户管理;

3、经费开支要以节约为原则,切勿铺张浪费,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4、为加强学生活动经费的合理有效使用,应做好经费预算管理,合理分配,科学安排预算。

坚持先审批后实施;

5、资助和捐赠的资金、物资,由青年志愿者协会接收、登记,并设立专门的账户管理,专项用于青年志愿服务活动。

资助和捐赠的资金、物资的使用应当尊重资助者和捐赠者的意愿,坚持公开的原则,并依法接受监督;

6、为避免浪费,各部将每次活动剩余的物品交回协会归类综合部负责调节剩余物品的使用。

第三条经费支出程序

1、各部或学干在支出经费前上交经费申请及预算,经理事长签字批准后方可实施;

2、开支在50元以下的,原则上由使用人先行垫付,待活动完成后报销。

开支在50元以上的,可以预支。

3,经费使用完成后,经手人需将商家开出的票据交给综合协调部,票据背面应注明用途、经手人、证明人。

综合部交理事长签字批准后予以报销。

4、经费实际使用与预算有较大出入的,需提交经费使用说明。

5、理事会或综合部可审查经费使用是否合理,若审查为不合理,超支金额将由负责部门或学干自行承担。

第四条票据及帐簿管理

1、所有入帐单据由综合部妥善管理和保存,并定期进行整理核算并向理事会汇报。

2、综合部设经费收支明细登记表,确定专人负责详细记录收支情况。

第五条综合部财务人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1、将资金来源、去向逐项登记清楚,并保留相应原始凭证;

2、定期向理事会汇报财务状况,并接受全体成员监督;

  3、在学生会干部换届时,负责做好财务交接工作。

第六条综合部应定期向全体成员公开经费收支,并接受监督。

第七条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行,解释权归江西师范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理事会所有。

 

江西师范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考核评分细则

为了完善江西师范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激励评比制度,规范化管理,更公平公正地进行“十佳志愿者”、“优秀志愿者”、“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等荣誉称号的评选。

在总结校青年志愿者协会考勤制度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本评分细则。

本细则评分指标共分为:

签到、例会、活动、部长评价等四部分。

一、签到:

(15%)

1、每周一至周五17:

30--18:

30全体成员在六栋办公室签到。

2、每人总分100分。

3、请假三次以上每多出一次扣两分。

4、旷到每次扣三分,一个礼拜有两次未签到者直接开除。

5、最后得分乘以所占比例20%。

二、例会:

(10%)

1、每人总分100分。

2、会议包括部门例会,全体例会,部长例会等。

3、会议请假三次以上每次多出一次扣三分,迟到早退五次以上多出一次扣三分。

4、未参加例会每次扣五分。

5、最后得分乘以所占比例10%。

三、活动:

(60%)

1、活动分为六类:

A、服务基地活动(4分):

刘城闽村、惠民门等活动基地。

B、志愿者活动(6分):

汶川地震、艾滋病宣传日、3月5日志愿者注册日等。

C、参加院青协活动,进行跟踪指导(2分):

参与“交流”、“红蚂蚁”等24个服务队所举办的活动。

D、协助其他校内组织完成工作(体力)(3分):

各个大型活动前期的准备工作。

E、协助其他校内组织完成工作(非体力)(2分):

维持活动期间的秩序等。

F、内部交流活动(3分):

部门联谊、内部晚会等。

2、参加活动人员按所给标准进行相应加分,不规定次数,没有上限,活动中表现积极主动有突出表现的酌情加分。

3、每人基础分。

(30分)

4、减分标准:

A、活动讲究自愿原则,自愿报名而不去参加活动者每次扣两分。

B、活动中不遵守纪律、故意偷懒推脱、迟到早退的酌情扣分。

5、最后得分乘以所占比例70%

四、部长考核:

(15%)

1、平时考勤状况

2、部门学干评价

3、理事会评价

五、内部评优

1、每月进行一次统计,选出前十名及一个最佳部门进行通报表扬。

2、每月对各部门考察,分数过低者酌情给予处分直至开除。

3、学期末对所有考勤进行统计,按照荣誉称号的数量与比例选出相应人选,给予其工作上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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