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监节日期间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整顿工作总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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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节日期间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整顿工作总结

质监节日期间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整顿工作总结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加强领导,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业务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2012年开江质监局国庆期间食品安全检查实施方案》,指定了专门股室具体负责相关事宜,保证了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

二、突出重点,明确目标

此次国庆食品期间食品安全检查从2012年9月12日开始,2012年10月8日结束。

一是明确重点产品。

粮、肉、酒、乳制品、豆制品、水产品、儿童食品、月饼及当地群众对质量安全问题反映强烈的食品;二是明确重点区域。

特别是农村、城乡结合部及长期存在制假售假行为的区域;三是明确重点企业。

特别是中小型企业,非法加工窝点、小作坊,生产肉制品、乳制品、饮料和儿童食品等风险性较大食品的企业、有过生产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的企业;四是明确重点环节。

既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五是抓好重点案件,即涉及食品安全的大案要案等。

三、认真检查,完善档案

为全面掌握我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现状,为下一步实施监管和整治打下良好基础,我局按要求,从城镇到农村,从大中企业到小作坊,深入对我县20个乡镇内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了调查,全面掌握了我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情况。

目前我县共计食品生产加工企业212家(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有32家,小作坊180家),其中五类(米、面、油、酱、醋)食品企业12家,十类(乳制品、饮料、肉制品等)食品企业9家,十三类(啤酒、糖果、淀粉等)食品企业3家,其他食品企业8家,小作坊174家。

在检查中,执法人员要求企业提供标准文本,对照标准文本一一进行了核查。

共检查企业212家(获证企业32家),其中使用国家标准的40家;使用行业标准的5家;使用企业标准的165家,没有发现企业执行的标准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不一致的情况,从生产源头上保证了食品质量安全。

截止到10月8日,共出动执法人员162人次,出动执法车辆44台次,检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212家,检查产品种类达10余类,30个品种,货值260万元。

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该局按照分类管理的原则,对212家食品生产企业分乡镇分质量管理等级建立了企业质量档案库,进一步摸清了我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现状,为实施动态监管,专项整治以及制定长效的监管机制提供了基础。

四、广泛宣传,增强意识

为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增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自身法律意识,维护全县人民的合法利益,检查中,我局工作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2007)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进行了宣传。

发放各类宣传资料达1000余份,进一步增强了各食品生产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确保了全县食品消费安全。

"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按照省、市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的安排部署和要求,围绕"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活动主题,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电〔2010〕59号)精神,结合"安全生产年"活动,现将这次活动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

根据县委、政府和省、市交通运输局对"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的安排部署和要求,我局扎实开展了"安全生产月"活动:

一是及时召开了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了各级"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会议精神,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结合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和汛期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实行领导负责制。

为保证"安全生产月"活动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县局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党组成员任副组长,下属单位主要领导和局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

各单位相应成立了组织机构,落实具体经办人员,明确组织机构和工作责任,按照分级管理、行业归口的原则,结合辖区、行业、单位管理工作实际,拟定活动开展计划,认真开展此次活动。

三是县局拟发了《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开交安运〔2012〕40号)发送到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明确了活动目标、落实了责任。

二、措施具体,成效明显

(一)广泛宣传,营造活动氛围。

一是结合汛期安全工作,在"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中由县运管所、海事处和各运输企业、车站、管船站(所)对参营的车船驾驶员、售票员、驾长分别进行了安全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各运输企业还对在外地驻站车辆驾驶员进行了补课,把安全、交通相关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月"活动知识宣传到每个车头、船头和人头。

二是采取广播、电视、车站、码头等形式进行安全、交通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发放宣传资料15500份,出动宣传车110余台次,宣传人员850人次,宣传标语450张,布幅35幅,安全宣传栏21期,安全警示栏18期,安全嘱托驾乘人员6500余人次,提高了从业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

树立了人人讲安全,人人自觉、维护、遵守安全生产秩序。

二是开展对从业人员的警示教育。

在车站、码头、城镇、学校、场镇开设安全生产咨询台,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电〔2010〕59号)和XX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全市交通运输系统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达市交安函〔2012〕114号)文件精神,发放安全宣传资料,张贴安全宣传标语,举办安全知识展览,传播安全知识,开展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

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安全自我保护意识,营造一个"全社会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安全、时时讲安全"的氛围。

(二)隐患排查收到实效、隐患整治及时。

活动期间,一是县养护管理段对全县所有的省、县、乡道进行了养护保洁,加强了道路安全检查,重点整治了危桥险路,对道路损毁的路面进行了修复,做好了道路养护和保洁工作,确保了道路和桥梁的完好;二是县路政管理大队出动执法人员220人次,95车次,清理路障和维护交通秩序,有效保证了道路的畅通,确保客、货运车辆的安全运行;三是严把车辆、船舶技术关。

各客运汽车站对客运车辆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共安全例检应班车4585台次,查出不合格车辆77台次,现场修复2台次,停发75台次。

"三品"检查8048件次,查出违禁品9件。

通过gps监控,查处18台次。

166队上路检查客车276台次,从gps中发现超速、超载13台。

黎明公司上路检查客车146台次,纠正违章5起。

严格执行了"三不进站"、"五不出站"规定;四是管理与监控同步。

县地方海事处、运管所对客运站场、码头增派工作人员,加强现场监管,发现超载行为的及时制止,对所有营运车辆、船只、驾驶员和驾长进行全面审查,有效地保证了客运车辆、船舶的安全运行。

同时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活动,严厉打击了证照、设备、设施不齐的船舶、车辆非法从事客货运输等经营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471人次,执法车95台次,暂扣各类摩的、小汽车非法营运车辆246台。

通过"安全生产月"这次活动,促进了广大干部、从业人员、驾驶员自觉遵守不"三超、三违"和"三不伤害"规定,确保了交通运输安全。

三、下步工作

一是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国发〔2010〕23号)、(国发〔2011〕40号)和(川府发电〔2010〕59号)文件精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二是进一步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严格排查隐患,做到隐患排查、整治及时,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三是进一步抓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提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安全意识,提升风险防范、处置能力。

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已全面结束,面临主汛期的来临,我们将严格落实责任,强化监督检查,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一如既往地扎实搞好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工作,为开江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作出积极的贡献。

为认真贯彻落实《XX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达市国土资办〔2012〕33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多措并举、狠抓落实,庚即组织了专门的工作队伍,从6月底开始至今,集中3个月时间对全县所有的煤矿、非煤矿山、无证矿山、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了全面排查,较好的完成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任务。

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打非治违”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为确保“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顺利开展,我局高度重视,庚即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执法监察、矿管、地环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从相关股室及基层国土资源所抽调了工作人员,组建了两支专门的“打非治违”安全隐患排查队伍具体负责排查工作,严格按照“主管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和“谁分管、谁负责”的工作方针和原则,将“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专项工作摆在首要位置,狠抓管理,强化监督,真抓落实,并制订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了具体的工作任务和措施,确保各项任务全面落实,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打定了坚实基础。

二、周密部署、严格执法,扎实开展重点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切实开展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现矿业生产秩序根本好转

一是积极配合安监局有关部门强化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加强对兼并组合、整合技改矿井的安全监管;加强动态巡查,确保不留死角,不走过场,严查超层越界、无证开采等违法开采行为。

二是进一步抓好对非煤矿山巡查监控,对巡查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限期要求整改。

三是对全县18个合法煤矿进行了严格排查,并结合2011年储量动态检测情况,对蛇尾巴煤矿、龙王庙煤矿、泰和煤矿、蔡家坡煤矿有违法行为的矿山企业进行了重点排查,对龙泉山煤矿存在地质灾害安全隐患的现状,我局立即要求企业进行整改,并函告相关部门。

四是对全县50个非煤矿山进行了排查,对永兴镇陈家岩碎石厂、长田太棚寺碎石厂存在地质灾害安全隐患,现场送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

五是对非煤采矿点开展了动态巡查。

以县矿山联合执法大队为主体,对全县原已炸封的39口非法小煤窑逐一进行了排查,并对排查出有动工迹象的10口非法小煤窑实施了进一步的炸封。

(二)深入推进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建立了地质灾害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速报、24小时领导带班、职工值班等制度。

二是我局XX县级相关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开展了行业领域的地质灾害拉网式排查工作,根据汛前排查情况,县政府印发了《XX县2012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修订完善了《XX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三是强化责任落实、措施到位。

做到责任体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做到了点点有人管、片区有人巡查,把监测、预警、防范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村组和个人,做到了领导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保障到位。

如:

成立了XX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应急指挥部,确保了领导和人员到位;县乡两级政府签订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与各监测人员签订了《地质灾害监测责任书》,确保了责任到位;配合县应急办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针对242处预案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编制了防灾预案。

四是指导各乡镇村社对受“6.30”地灾威胁的112户农户487人进行了疏散;并对13处新增灾害点,落实了具体监测人员。

五是避险搬迁安置和避险场所建设工程稳步推进。

已配合乡镇完成150户避险搬迁安置工作,同时将对避险场所建设按照法定程序实施好全县7个应急避险场所建设工程。

六是对s202线道路外迁、宝石桥水库渠系配套、25个聚集点、7个避险场所建设等重点民生工程项目开展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七是已完成对甘棠观音岩、甘棠跳蹬河、回龙峨城山、回龙于家坡等4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了应急排危。

八是排查矿山企业68个(其中:

煤矿18个、非煤矿50个),发现隐患的3个(龙泉山煤矿、陈家岩碎石厂、太棚寺碎石厂),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2份,我局以《关于商请督促龙泉山煤矿整改地质灾害隐患的函》函告县安监局1份,正在督促l家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企业进行整改。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后,我局将按照省、市及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加大矿山监管和地质灾害排查治理的工作力度,不断完善矿山执法和地质环境监管工作长效机制,严厉打击矿山资源违法开采行为,切实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促进矿业经济秩序健康有序发展。

一是继续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及矿山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不断充实和完善管理制度,提高对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确保矿山安全事故逐年减少,并得到有效遏制。

做到领导重视,责任到人,管理到位,制度充实。

二是利用电视、广播、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标语等形式,深入矿山企业进行集中宣传,让安全生产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三是继续加大对安全生产人力、物力和经费的投入,以保障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努力把我县地灾隐患点及矿山安全工作做好做扎实,不断把安全生产工作推向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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