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军区上半年创建模范城市工作总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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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军区上半年创建模范城市工作总结

庄军区2008年上半年创模工作总结

市创模办:

今年是全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第三年。

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进入关键阶段。

根据全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的安排部署,对照《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总体方案》的目标和要求,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污染减排为抓手,结合市区两级目标责任书,立足区情,我区积极深化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

现将2008年度创建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目标完成情况

----可吸入颗粒物年日均值0.151mg/m3。

----二氧化硫年日均值0.07mg/m3。

----二氧化氮年日均值0.059mg/m3。

----地面水水质达标率100%。

----生活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

(注:

以上数据均由市监测站提供)

----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69.58dB(A)。

----完成锅炉改造19台,减排二氧化硫150.4吨。

----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100%。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70%。

----全面完成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各项数据初报国家阶段性工作,共计调查取得631家企事业单位污染源数据。

二、主要作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创建意识

 我区始终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将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活动当作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直接体现,以高度的政治感和使命感,把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活动纳入政府重要议程,切实抓紧、抓实,按照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的有关要求,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推动全区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活动的开展。

继续优化由主管区长政府副区长为组长,区政府办主任为副组长,区环保局、区发改委、区建设局、区规划国地资源局、区经委、区城市行政执法局、区工商分局、区农牧局、区爱卫办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领导小组,加强创建工作的领导。

二是结合2008年市区两级目标责任,认真实施《区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实施方案》,进一步健全创建工作管理机制,明确任务,强化责任,切实形成政府领导、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保证全区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创建氛围

紧紧围绕创模这个中心,我区大张旗鼓地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创模宣传活动。

一是通过报纸、广播、网络等阵地,结合“6.5”世界环境日,“4.22”地球日宣传创模的重要意义。

二是充分发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学校结合各自特点开展以创模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通过一系列宣传活动,提高全民的环保意识和参与创模的积极性,为深化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活动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三)对照目标,深入开展创建工作

1、以实施“五项整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及开展污染源普查为为主线,深入开展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

(1)大气污染整治

我区认真组织落实“蓝天计划”和“特殊工程”。

全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按照政府领导、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机制,从日常的有序管理和冬防期间的强化管理两个环节入手,以工业污染、燃煤污染、扬尘污染、餐饮业煤油烟污染、机动车尾气污染的防治为主要内容,实施“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狠抓各项防治措施的落实,取得了一定成效。

现全区累积建成烟控区15.5平方公里,占全区建成区面积的100%。

烟控区内锅炉烟尘浓度达标率、烟气黑度达标率96.1%。

加强工业污染的防治。

一是结合排污申报登记工作,对全区工业企业排污现状进行摸底调查和动态分析,全面、如实掌握工业企业排污动态,为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二是落实国家产业政策,以沙井驿地段为重点巡查区域,加大关停取缔“十五小”、“新五小”力度。

结合专项执法检查,取缔1家小塑料加工企业和1家小电镀企业。

三是结合冬防工作,实行冬季部分严重污染企业限产、停产制度,巩固工业企业达标成果。

根据冬季期间全市冬防工作的部署,每年自11月20日起,对全区几家砖瓦企业实行冬季停产。

加强燃煤污染的防治。

一是以积极推广使用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入手,促进燃煤锅炉的改造。

继续扩大集中供热范围,城区范围内禁止建设燃煤锅炉、燃煤茶浴炉。

城区内禁止使用高硫份煤、高灰份煤。

截止现在完成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19台,完成目标任务79%,削减二氧化硫150.4吨,完成目标任务的150%;加强锅炉房及堆煤场的管理,确保每月检查锅炉房不少于2次,要求10吨以上锅炉必须加脱硫剂进行脱硫。

加强二次扬尘污染的防治。

一是区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局成立了二次扬尘污染控制领导小组,负责全区二次扬尘污控制的统一监督管理。

二是认真落实《扬尘污染控制二次扬尘的实施方案》,开展拉网式检查活动,全面有效控制二次扬尘污染。

要求各建筑和道路施工工地,冬季除重点工程外,建筑施工要基本停下来,并做好遮盖措施,防止遇风起尘。

根据《市预拌混凝土管理办法》,所有建筑工地都要使用预拌混凝土。

确需施工的建筑单位必须切实控制施工现场的扬尘污染。

施工现场周围应设置符合要求的围栏,对施工现场必须进行硬化,施工车辆必须采取措施防止泥土带出现场,清运渣土严禁凌空抛洒。

建筑工地的垃圾力求做到随时清理,不得堆积。

区环卫部门认真落实保洁责任制。

从清扫保洁、垃圾清运等环节入手,采取有效措施防治二次扬尘污染。

严格遵守对主次干道进行清扫、全天保洁的作息时间;对垃圾箱.果皮箱全部实行密闭化管理,各类垃圾做到及时清运。

逐步拆除主次干道的垃圾台,采用下沉式垃圾或定点定时收运垃圾的方式,以防造成二次污染。

按照“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要求,各有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对裸露地面进行硬化、绿化。

各露天存煤单位认真抓好内部管理,落实煤覆盖等防尘措施。

城区禁止焚烧垃圾和枯枝落叶,对于焚烧垃圾和枯枝落叶和乱倒废弃物现象即时予以制止。

加强餐饮业煤油烟污染的防治。

一是区工商局和区环保局联合认真把好餐饮业准入制度,确保新建餐饮业必须使用清洁能源或安装治污设施。

二是加强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

2007年7月18日印发《区综合整治城区餐饮业环境污染实施方案》,启动全区2007-2009年餐饮业污染综合整治行动。

在2007年完成餐饮污染治理100户任务基础上,2008年以来结合市上下达的100户餐饮户整治目标任务,对全区200家餐饮户下达了整治通告。

现已完成35家餐饮户治理,完成目标任务的35%。

三是区工商局加强全区集贸市场的管理,切实控制集贸市场的煤烟污染。

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各市场实行“无烟集中点火,分散取火”方式。

三是强化冬季期间对沿街各种烧烤摊点的清查取缔力度。

今年7月由区行政执法局牵头,联合区环保等部门对辖区内沿街各种烧烤摊点的开展了清查取缔工作,取得了预期成效。

四是区经委加强对煤炭市场的监管,坚决取缔非法经营网点,截断劣质煤流入渠道。

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的整治。

一是建立区环保局牵头、交警大队具体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是严把机动车入户、检测、报废三道关口,凡是达不到国家排放标准的车辆一律不予办理入户手续。

三是加强机动车尾气的巡查和抽检,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尾气超标车辆和冒黑烟车辆,做到发现一辆,查扣一辆。

四是在城区设立关口,加强过境大型货运车辆、农用车、拖拉机的卡口工作。

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2月15日时间内严格限制农用车、拖拉机在家堡以东的主干道行驶。

五是环卫部门加强卡车拉运土方、煤炭、建筑材料的管理,督促落实好覆盖措施。

(2)水污染整治

一是加大重点水污染源及其污水处理设施的检查频次,确保水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督促啤酒、药业有限公司等重点排污单位安装了污染物在线监测设备,实行了排污全过程监控。

对纸业有限公司实施停产治理加强监管,确保停产治理到位。

二是依照《市城市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和污染防治办法》,加强迎门滩水源地的日常监督管理,确保居民饮用水安全、卫生。

截止目前对水源地累积检查达130人次。

三是加强沿黄河段排污单位的监管,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督促整改,提高排污单位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安全意识。

四是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达到70%以上。

2007年10月8日污水厂开始进入试运行阶段。

区日用水量为固定值6万吨,一年共计2190万吨。

目前,家堡以东的污水全部进入污水处理厂,污水厂日进水量是3.3万吨,按照用水量的65%为排污量计算,家堡以东用水量为5万吨,所以家堡以西用水量为1万吨。

全区进入污水处理厂的污水量约为80%,达到70%的要求。

(3)噪声污染整治

以建筑施工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和交通噪声的控制为重点,促进声环境的改善。

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加大了建筑施工噪声的管理,严格执行夜间施工许可制度。

对超过排放标准、夜间擅自施工等噪声扰民的行为,坚决依法予以查处。

区公安部门和交警部门加强了社会生活噪声和交通噪声控制。

在建成区范围内扩大主要交通干线禁鸣路段,设置禁鸣标志。

强化噪声达标区监管,确保达标率达到100%。

现全区累积建成噪声达标小区10.95平方公里,分一类区和二类区两块。

经网格布点监测,各类噪声值均符合区域环境功能要求。

(4)固体废弃物污染整治

全区固体废弃物污染主要是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和医疗垃圾。

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防治原则,进一步加强了辖区内各类固体废弃物的监督管理。

一是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的监管。

要求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必须设立固定的存贮场所,且要采取防渗漏、防扬尘等环保措施。

禁止工业固体废物长期无组织堆放。

鼓励、支持综合利用。

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工业渣场限期改造。

二是加强医疗垃圾的监管。

以辖区各医院、诊所为重点,对全区所产医疗垃圾进行排摸,摸清全区医疗垃圾排污现状。

要求医疗垃圾日产日清,不得混入生活垃圾。

医疗垃圾均集中交往医用垃圾处理中心进行处理。

三是加强生活垃圾的监管。

要求辖区内垃圾必须送到生活垃圾场倾到,集中填埋。

(5)切实加环境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开展环境安全检查,督促辖区有关单位对可能造成重大环境污染的隐患采取预防措施,完善相应预案。

二是完善和落实《区环境污染及辐射事故处置应急预案》。

(6)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一是认真实施《区“十一、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二是进一步扩大城市绿化面积,提高小占有率。

深入开展园林城市创建军活动,加强城区公园、绿化带、草坪的建设与管护,大力推广庭院、墙面、屋顶的绿化。

对公园、植物园两个区级公园实施重点管护,坚持开发中保护,保护中开发的原则,切实保护现有森林,植被资源,巩固多年的生态建设成果。

三是逐步加强农村面源污染的控制。

积极开展防治农药、化肥、蓄禽养殖污染及农用地膜的“白色污染”。

四是逐步加强对公园、植物园等生态保护区的执法检查,建立和完善生态保护和建设依法、科学、规范管理的监督体制。

(7)认真开展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

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从2007年11月开始到2009年6月结束。

目前已全面完成了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各项数据初报的阶段性工作,共计调查取得631家企事业单位污染源数据。

其中:

生活源502家,工业源127家,集中式处理设施2家。

已建立区污染源数据库,并上报国家予以审核。

一是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构。

根据省、市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要求,我区成立了以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同志为组长,政府办公室、环保局、统计局领导为副组长,各街道、各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普查监测组、现场调查组、质量控制组4个工作小组开展工作。

各街道也成立了相应的机构。

二是科学安排,制订普查方案。

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区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对普查时间、对象、范围、内容、普查步骤做了具体的安排部署。

三是积极落实普查经费,保证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目前省、市共下拨普查经费10万元。

区政府也相应配套了普查经费,保证了普查员的培训,宣传资料、各类表格的印制,微机、导航器等设备的购置。

四是精心组织,全面安排部署污染源普查工作。

3月12日召开了区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会议,认真传达了《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06]36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书面传达了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区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组长的讲话,全面安排部署了我区污染源普查工作。

五是认真培训,精心选配普查人员。

选配好污染源普查员是普查工作成败的关键。

因此我们从有关部门、街道、大专院校选配和招聘了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及录入员共计46人及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市上的培训班,其中:

普查员35人,普查指导员6人,录入员5人。

六摸清底数,开展清查。

我区以街道、社区为单位,按照区域划分的原则,全面开展调查模底工作,取得全区污染源清查底数,确定了污染源普查对象。

工业源清查187家,确定普查对象127家,工业源中纳入重点普查92家,一般普查35家;生活源911家,确定普查对象502家;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2家。

七是逐一入户,全面普查。

普查共分12组进行。

生活源以街道、社区为单位,共分八个街道和独立燃烧9个组进行普查;工业源以我局监理站为主,分东路、西路组进行普查,使全区污染源全部得到了逐一入户普查。

八是加强普查表审核把关,确保普查质量。

在普查中,严格实行普查数据普查对象自审、普查员初审、普查指导员审核、抽查、区普查办会审的“五级审核”,并强化区普查办会审,在“真”和“准”字上下功夫,精心组织,扎实工作,环环把关,层层设防,实施全方位的质量控制,做到万无一失。

2、坚持依法行政,严格环境执法,促进创建任务的落实

一是加大对污染源的现场督查力度,积极推动老污染治理设施的改造、出新工作。

现场督查做到重点污染源每月至少一次,一般污染源每季至少一次;达标排放专项执法检查做到每季至少安排一次,以巩固达标排放成果,防止污染反弹。

二是以总量控制为主要手段,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

建立总量控制与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将总量控制的要求落实到审批项目管理中,切实做到增产不增污和增产减污。

严禁区外污染向我区转移,从源头上控制和削减污染。

以国家环保局对高新技术产业区区域限批为警示,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

监督新、改、扩等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三同时”执行率达100%。

加强同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切实抓好工业集中区的环境影响评价,为经济发展规划、产业结构调整提供决策依据。

根据4月23日专家评审组意见,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区域环评报告经修改报送省环保局审批。

8月5日环评报告已审批通过。

三是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切入点,加强环境信访工作。

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提高环境应急事件处理能力,及时、妥善处理好群众反映的各类环境污染纠纷,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截止目前受理和承办各类环保信访案件51起;承办人大议案1件,政协提案1件。

办理率均为100%。

四是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严罚违法行为。

按照全市要求先后开展了冬季专项检查、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及焚烧处置单位专项检查、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医疗行业放射源大排查等专项检查活动。

冬季采暖期间(2007年11月1日至2008年3月30日),共出动检查人员702人次,累计检查单位226家。

对砖厂等6家单位实施限时停产,对铝业有限公司等23家单位超标排放现象下达了限期整改,对辖区煤炭生产企业进行了2次专项检查;1月5日-20日开展“辖区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及焚烧处置单位专项检查工作”,涉及危险废物产生的医院、化工、机械、彩扩等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共检查单位14家;5月13日开始,为防范地震灾害后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事件,开展了辖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辖区石油化工、城市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辐照装置等27家单位开展了环境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检查;8月初,根据市环保局《关于转发省环保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用放射源管理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对全区11家医用放射源单位进行了大排查。

主要采取查日常管理台账、查辐射防护措施、查放射安全保卫制度、查辐射安全许可证等“四查”方式。

通过检查,我区医用放射源均处于安全状态。

五是认真贯彻《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加大查排污收费力度。

以征收排污费为杠杆,促进企业积极开展污染治理,健全环保管理制度,保障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严格企业排污申报。

以管理促收费,逐步改变了过去为“收费而收费”的做法。

切实把排污收费与环境信访、现场监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推动排污收费工作。

积极拓宽开征面。

将排污费开征面由各排污企业事业单位逐步拓展到辖区各乡镇企业、私营企业、建筑工地、餐饮业。

现已完成排污费收缴100万元。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区在全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活动中虽然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但与上级领导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期望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环境执法能力建设同新形势下新任务的要求不相适应。

环境监察、监测装备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大投入,以满足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

个别污染扰民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的解决、全民的环保意识还有待提高。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区将在下半年的工作实践中认真研究解决,继续按照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的要求,坚持创建工作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统缆,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举,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双赢的方针,主动服务、严格执法,突出重点,标本兼治,为进一步做好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做出不懈努力。

一是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行动。

重点对城乡结合部、区域内厂中厂的中小企业、边远偏僻地带进行清查,对查出的违法排污企业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二是继续抓好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认真做好全区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与评估工作,使全区100家餐饮业整治工作在全市1000家餐饮业整治中展现靓点。

三是落实目标责任,继续推进污染减排工作。

以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为指导,结合“两区”经济发展实际,继续抓好城区环境包括大气、水、噪声、固废、电磁辐射及放射源污染综合整治,进一步强化节能减排措施,推动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

四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环保意识。

特别要结合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环境投诉的查处、开展“绿色系列”创建等活动,加大对群众环保政策、法律法规及环保知识的宣传。

 

区人民政府

二〇〇八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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