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无人超市人事管理体系模板.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6202368 上传时间:2023-01-04 格式:DOCX 页数:57 大小:721.2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杭州无人超市人事管理体系模板.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57页
杭州无人超市人事管理体系模板.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57页
杭州无人超市人事管理体系模板.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57页
杭州无人超市人事管理体系模板.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57页
杭州无人超市人事管理体系模板.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57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杭州无人超市人事管理体系模板.docx

《杭州无人超市人事管理体系模板.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杭州无人超市人事管理体系模板.docx(5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杭州无人超市人事管理体系模板.docx

杭州无人超市人事管理体系模板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2

第二章  招聘与录用……………………………………………………………………3-4

第三章  离职管理制度…………………………………………………………………5-8

第四章  劳动合同管理规定……………………………………………………………9-11

第五章  人事/员工档案管理规定……………………………………………………12-13

第六章  工作规范和行为准则…………………………………………………………14-15

第七章  考勤与休假管理规定…………………………………………………………16-20

第八章  员工福利制度…………………………………………………………………21-22

第九章  薪酬管理制度…………………………………………………………………23-25

第十章  绩效考核管理办法……………………………………………………………26-29

第十一章 员工培训管理办法…………………………………………………………30-39

第十二章 奖惩条例……………………………………………………………………40-41

第十三章 内部调动………………………………………………………………………42

第十四章 建议与沟通……………………………………………………………………43

第十五章 附则……………………………………………………………………………44

附件:

………………………………………………………………………………………44

员工进入---退出公司轨迹………………………………………………………………44

招聘面试流程………………………………………………………………………………45

新员工入职流程……………………………………………………………………………46

试用转正流程………………………………………………………………………………47

劳动合同签订与解除/中止流程…………………………………………………………48

人事/员工档案管理流程…………………………………………………………………49

职前培训流程………………………………………………………………………………50

培训运作流程………………………………………………………………………………51

员工离退职流程…………………………………………………………………………52-5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公司为推进现代化的企业管理,健全员工管理,提升企业文化,依据有关法律和相关条例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体系。

第二条 以下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正式聘用员工及试用期间的新进员工。

第三条 凡本公司的员工管理制度(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请全体员工遵照执行。

第四条本体系为公司受控文件,由总经办审核、批准、颁布后执行。

体系管理的所有相关事宜由综合管理部统一负责,未经总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将体系提供给公司以外人员。

体系持有者调离工作岗位时,应将体系交还综合管理部,办理核收登记。

体系持有者:

(1)总经理

(2)副总经理

(3)综合管理部经理

(4)各职能部门经理

第五条本体系除持有人外,相关文件、规定应发放至有关执行人员,综合管理部做好复印和发放登记。

第六条本体系持有者应妥善保管体系,不得损坏、丢失、随意涂抹,严禁私自复印或转借给其他公司。

第七条在体系使用期间,如有修改建议,各部门负责人应汇总意见,及时反馈到综合管理部。

综合管理部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的28日(节假日提前)对体系的适应性、有效性进行评审,必要时对体系予以修改,执行《文件控制程序》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招聘与录用

第一条 本公司对员工采用聘用制管理,基本政策是:

根据年度人力资源规划、人员动态情况和人力成本控制目标,保证人员选聘和录用工作的质量,为本公司选拔出合格、优秀的人才,并使之适应业务发展要求。

第二条 选聘和录用过程遵循公正、公平、平等竞争和亲属回避四项原则。

第三条 本公司聘用员工,由用人部门提出人员需求计划,凭总经理审核通过的《人力增补申请表》申请招聘,由综合管理部按《岗位分析说明书》的要求统一发布招聘信息,并办理内部选聘、调配或对外招聘手续。

原则上7至15天内要招聘相关员工进行面试。

第四条 招聘本着“先内部选聘、调配,后外部招聘”原则,降低、减少对外招聘费用。

第五条 应聘人员须向综合管理部提供应聘材料和有关证明材料,由综合管理部和用人部门联合确定拟聘人选和招聘考核方式,由综合管理部安排和组织招聘面试考核工作。

第六条 参加面试考核的应聘人员应真实填写有关表格,按表格规定程序完成面试考核,综合管理部保留调查核实员工作经历及个人背景的权利。

第七条 面试考核过程分三个部分视需要进行,第一部分由综合管理部初试(完成对应聘人员身份、学历证件和任职资格的考核);第二部分,由用人部门面试(完成专业任职资格的考核);第三部分由综合管理部安排复试并完成应聘者资格核查。

对于中层管理干部及重要职位的招聘需由总经办作最终的面试考核。

考核由以下几项内容组成:

1)仪表、修养、谈吐;2)求职动机和工作期望;3)责任心和协作精神;4)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5)相关工作经验;6)素质测评;7)必要时增加笔试。

第八条具体办事流程见《招聘面试流程》。

第九条 经核准拟试用的外部应聘人员,由综合管理部通知试用并告知其到医院(区级二级资质及以上医院方为有效)进行体检(可入职后一周内提供有效体检证明),体检合格者,按规定时限到综合管理部办理入职手续,否则视为拒绝受聘。

第十条 办理入职时,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证明、岗位资格证书、英语级别证书、与原单位解除劳务合同证明(若无,需与其签订《本人与其他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个人声明》)、近期体检报告和免冠近照4张,《员工登记表》和对《公司制度的认定书》,特殊岗位如会计、出纳等还须提供户口证明、担保证明等。

上述资料不齐者,不予办理入职手续,确因特殊原因需延迟提交者,报公司领导批准后,于入职后2周内补齐资料,否则不予留用和资遣。

以上所提及的职称证明、岗位资格证书、英语级别证书按岗位要求而定。

岗位要求提供的,必须提供;岗位不要求提供的可提供也可不提供,提供的可作为员工今后转岗、晋升、调薪的依据。

第十一条当个人资料有以下更改或补充时,及时知会本公司综合管理部,以确保与你有关的各项权益:

 

(1) 家庭地址和电话号码;

(2) 婚姻状况;

(3) 诞生子女;

(4) 出现事故或紧急情况时的联系人;

(5) 培训结业或进修毕业。

第十二条 公司保留审查新入职员工所提供个人资料的权利,如有虚假,会立即被除名。

并赔偿公司为招聘该员工而付出的一切费用。

第十三条 应聘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应在指定日期到达本公司综合管理部报到,如因故不能按期前往,应与有关人员取得联系,另行确定报到日期。

报到程序包括:

(1)入职培训;

(2)办理报到登记手续,建立考勤数据、办公用品和资料领用等;

(3)与部门主管见面,接受工作安排;

(4)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本公司聘用的新进人员,均应从入职之日起试用,试用期一般为1—3个月,但对于技术、业务等比较特别的岗位,可根据具体岗位情况,适当的延长试用期时间到6个月。

如表现好,工作成绩突出者,可提出书面申请经用人部门同意,综合管理部根据考核情况核准,公司总经理批准,缩短试用期。

反之,确有需要经审批同意,试用期可延长,但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此期间,如果感到公司实际状况、发展机会与预期有较大差距,或由于其它原因而决定离开,可提出辞职,并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相应的,如果新员工的工作无法达到要求,公司也会终止试用。

第十五条 如试用合格并通过入职前培训,可到综合管理部领取《员工转正申请表》,由本人书面提出申请,试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主管该业务的上级主管审核后,报综合管理部。

由综合管理部上报总经办审批。

第十六条 具体办事流程参见《试用转正流程》。

第十七条 试用期原则上不能请假,如确实有需要请假的,转正时间将会被顺延;若请假超过15天,则作自动离职处理。

第十八条 试用期间,公司会指定入职引导人帮助新员工接受在职培训。

入职引导人的职责包括介绍本部门职能、人员情况,讲解本职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工作标准,帮助新员工了解公司有关规则和规定,为新员工安排培训的时间。

任何有关工作的具体事务,如确定办公位、领取办公用品、使用办公设备、用餐等,尽可咨询入职引导人(入职引导人原则上为部门负责人或部门负责人指定之人担任)。

 

第三章离职管理制度

本公司所称离职指公司与员工因故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况,它包括:

辞职、自动离职、违纪辞退、非违纪辞退等。

⒈辞职

⑴、如果您基于某些个人的原因不能或不愿意继续为本公司服务,可以提出辞职。

⑵、试用期员工需提前三个工作日、正式员工提前一个月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辞职申请报告——即填写《员工辞职申请表》,并如实说明辞职原因。

⑶、公司在三十天以内(合同到期不愿续签七天内)给予答复,批准后,员工进入离职交接阶段。

⑷、离职者须将其岗位工作范畴内的工作、物品、资料等完成交接并按规定程序办理完手续后方可离职,否则公司有权停发其离职当月工资;

⑸、离职者在提交离职申请后如果在通知期内其工作有人接收且接收人通过离职者的传授熟练掌握其岗位工作,在得到公司同意后离职者可通知其内提前办理离职手续离职;

⑹、员工未经预告或规定答复期内在公司答复前擅自离职,视为自动离职,该员工应向公司交纳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预告赔偿费,若致公司遭受损失的,依法追赔。

⒉辞退

⑴、试用期间,如果您的工作无法达到公司要求,公司有权终止试用并不予资遣。

即时通知,即时终止或3日内办理完毕交接离职。

⑵、正式员工在工作期间内,如有以下情形之一,综合管理部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辞退或即时辞退并按照补偿金标准(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第十五条)发给补偿金作为补偿(员工在通知期内自动离职的,不予以补偿),同时计发员工当期工作天数薪金,但对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的,员工要进行赔偿,公司首先从薪金中扣除:

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公司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适应工作要求的;

②、因公司客观情况发生变化,不适合工作安排的。

③、因业务关系停工停业或转让时。

④、因不可抗拒因素需暂停工作在一个月以上时。

⑤、公司遇资产重组,产业结构调整,重大技术改造,重大业务和组织调整时。

⑥、劳动合同因特殊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又无适当工作可供安置时。

⑶、公司有权对下列情况之一者,即时辞退,无需事先通知,亦无需作任何补偿,同时扣发其当期薪资作为行政处罚。

对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追讨:

①、经查实向公司提供了虚假的个人资料证明的;

②、严重违反公司管理制度、规定和职业道德的;

③、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⑷、公司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公司可即时告之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予资遣:

①、有第九章奖惩所述情形之一时;

②、合同期满公司不愿续签时并提前通知的;

③、试用期不合格者;

④、岗位要求提高后,培训后仍达不到要求的;

⑤、员工经调整工作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⑸、辞退通知的发出:

①、各部门如有因上述情况而需辞退的员工,部门应填写《员工辞退审批表》,写明辞退时间和辞退原因向综合管理部报告;

②、综合管理部查实后,向被辞退人发出通知;

③、被辞退人接到通知后,按照要求,将自己工作范围内的工作向接收人交接;

⑹、其它法定情况:

员工如不办理书面手续擅自离职,公司除立即给予除名处分外还有权通过劳动人事管理部门或法律程序与员工结清有关经济事宜。

⑺、离职争议的处理:

如在执行聘用合同期间员工与公司发生争议,应先通过公司综合管理部进行解决;当综合管理部及其上级领导不能解决时,则提交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

仲裁裁决为终决定。

3、离职手续的办理:

辞职获批准或收到辞退通知后的员工,应在批准的离职日期或辞退日期内到综合管理部领取《员工离职交接清单》、《员工离职会签单》然后到各部门办理公物归还、帐款结算等手续。

第一步所在部门:

⑴、离退人员将自己的工作内容、工具、资料等交给接收人,如果交接事项较多应另附清单。

接收人对所交接文件资料及工具、日常办公用品等一一核对,对重要事项、未完成工作要以文字详细说明,部门普通员工办理交接应由部门负责人或部门负责人指定之人监督交接。

确认无误后三方在《员工离职交接清单》上各自签字确认的地方签字(接收人一般为部门经理或部门经理指定人选或该岗位新到人员)。

⑵、销售类、技术类岗位离职人员需事先在部门内部将其应收账款进行核对和交接,部门负责人或部门负责人指定之人负责监交,并且安排好接收人,对离职人应收账款不清楚之处,必须要求离职人说明或通过电话、上门拜访等形式向客户确认,如果离职人不能讲清楚或者客户不确认的应收账款,必须报核算部,由核算部负责追查,离职当事人和当事人部门必须全力配合,对存在问题的应收账款核算部需将调查的结果拿出处理意见。

⑶、以上工作完成后离退人员需拿已完成的《员工离职交接清单》及《员工离职会签单》到部门负责人处签字,部门负责人必须确认交接工作完成并按《员工离职会签单》上规定之内容确认离退人员将应该交还的资料、办公用品等全部交还方可在《员工离职会签单》上签字。

⑷、对离退人员结交不清或恶意不完全交接等情况,部门负责人有权拒绝在《员工离职会签单》上签字,并将上述离退人员的行为上报公司或综合管理部,公司或综合管理部将根据情节,依据相关条例进行处罚。

同时无论其离职手续是否办理完结,将出具《停职停薪》或《开除》通知并扣发其剩余薪资。

同时对情节严重的,公司保留法律追诉的权利。

⑸、部门负责人将其签字的《员工离职会签单》交与离退人员,离退人员只需拿《员工离职会签单》及《员工离职交接清单》(交综合管理处的)进入下一步---核算部。

第二步核算部:

⑴、离退人员拿《员工离职会签单》交到核算部负责人处,在见到有离退人员所在部门的负责人签字后,核算部开始核查离退人员是否有应收帐款不清楚的?

是否有销售货款未回而未向客户确认的?

是否存在单据上未签字的情况?

等等跟核算部职责挂钩的地方,都要详细核查,否则承担失职之责。

⑵、核查后如果离退人员存在应收帐款不清、单据有误或销售货款未回而客户未认可或其它情况,核算部有权要求离退人员对不清楚的地方详加说明并配合核算人员对存在问题的地方进行调查。

需要离退人员陪同核算人员一起走访客户的,离退人员需无条件服从并配合,直至所有不清楚或有误的地方查清楚并妥善解决后,核算部负责人方可在《员工离职会签单》本部门处签字确认。

⑶、对离退人员不配合、离退人员无法说清楚核算部查出的得问题,核算部有权拒绝签字,并将问题向上反映。

公司对查出的问题将按照公司规章制度规定执行。

需要离退人员赔偿的,离退人员须全部赔偿。

对离退人员拒绝赔偿或恶意不办理离职手续就离职并出现以上问题的,公司将依据相关条例进行处罚,同时无论其离职手续是否办理完结,将出具《停职停薪》或《开除》通知并扣发其剩余薪资并依法通过法律手段进行追诉。

⑷、若核算部核查后离退人员的应收帐款清晰、单据签字无误、销售货款未回客户都认可并有单据依据的,则由核算部负责人在《员工离职会签单》上自己部门应签字的地方签字确认,对有必要文字说明的须文字说明,完后交离退人员。

离退人员拿其进入下一步---综合管理部。

第三步综合管理部

⑴、离退人员须将《员工离职会签单》、《员工离职交接清单》一同交到综合管理部负责人手中。

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对两份表单要详细查看,会签完整的则收回离职员工员工证、考勤卡等物品,并计算员工考勤(实际工作日截止到离职日前一天);会签不完整的,则打回要求离退人员将上面步骤补齐。

《员工离职交接清单》存档。

⑵、综合管理部查看离退人员入职时的《物品发放》记录,该收回的物品收回,如有公物遗失或损坏,离退人员须赔偿或由综合管理部折旧后核算应赔偿金额。

⑶、综合管理部详细填写《离退人员工资结算和劳动关系转移确认单》中之内容并与《员工离职会签单》一同交离退人员,离退人员拿此进入下一步---财务部。

第四步财务部:

⑴、离退人员将《员工离职会签单》、《离退人员工资结算和劳动关系转移确认单》交到财务部负责人处,财务部负责人必须查对上述流程中涉及的部门是否有签字,有则对离退员工借支状况进行审核。

没有则拒绝审核和签字。

⑵、财务部根据《员工离职会签单》中离退人员所在部门及核算部所签批内容,涉及财务扣款的要在离退人员薪资中扣除,并根据综合管理部提交的《离退人员工资结算和劳动关系转移确认单》中考勤、社保扣款及其它扣款核算离退人员应发薪资。

当事离退人员薪资不足以抵扣款,离退人员需将不足金额补交财务。

⑶、以上完成后,财务在《员工离职会签单》财务中签字并注明应发薪资并要求离退人员在应发金额后签字确认。

然后返还给离退人员。

⑷、离职人员当月的应发薪资与当月其它员工的薪资一同发放。

辞退人员当月应发薪资须办理完离职手续后在公司财务处结算。

开除人员当月应发薪资全部扣发作为行政处罚。

第五步综合管理部:

⑴、以上流程完善之后,离退人员将《员工离职会签单》交综合管理部存档,由综合管理部根据考勤记录计算离退职人员当期薪资并填写《离职人员工资结算和劳动关系转移确认单》,按照综合管理部→财务部→总经办的顺序完善内容签批手续,然后通知离退职人员到公司签字确认《离职人员工资结算和劳动关系转移确认单》中的内容,并拿复印件到财务出纳领取剩余薪资或补齐公司欠款,完后办理社保转移手续。

对拒绝补齐公司欠款的离退职人员,综合管理部将拒绝为其办理社保转移手续和其它手续,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离退职当事人自行承担,与公司无关;

⑵、离退职人员在将《员工离职会签单》交综合管理部存档的同时须将原签订的《劳动合同》交还综合管理部后综合管理部为当事离退人员开具“劳动合同解除证明”书,同时为其办理社保转移。

离退人员不能提供原《劳动合同》的,综合管理部不予以开具《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⑶、原则上每月10号以前办理离退职的人员其社会保险截止到上一个月,每月10号以后办理离退职的人员,其社保截止到本月结束。

每月10号以前办理离退职的人员其当月社保如果公司已缴纳,则当月社保的费用全部(个人承担部分和公司承担部分)由离退职人员个人承担,拒绝承担的,则由公司办停在上一月度,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离退职人员个人承担,与公司无关。

⑷、如果10号以前办理离退职的人员想保障社保的连续性,可申请社保截止离职当月结束,但购买社保的费用无论公司承担的部分还是个人承担的部分,均由个人全额承担并在离职薪资中扣除或离退职人员个人补足,否则公司不予以为其办理延续,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离退职人员个人承担,与公司无关。

⑸、离退职人员社保接续卡打印出来后,综合管理部会通知其到公司取回,离退职人员未取回而造成的任何后果均由离退职人员个人承担,与公司无关。

 

第四章劳动合同管理规定

第一条劳动合同管理是对本公司与本公司员工之间劳动关系以及双方权利和义务进行的一种规范化的管理。

本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包括对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及争议解决的管理。

管理过程须体现本公司人事政策,符合《劳动法》规定。

第二条 公司与员工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地订立劳动合同,依法建立劳动关系,并保证劳动合同的有效性。

劳动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法律效力,本公司员工亦应全面履行。

第三条 凡公司录用(含试用期、技术考核期)的员工,本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和相互约定的其它协议,并在合同中阐明。

第四条 劳动合同一定是本公司与其当事人亲自签订,不得他人代签。

劳动合同一式二份,本公司和其当事人各执一份。

第五条 公司对员工实行聘用制,聘用期为三年,即:

劳动合同期限也为三年(含试用期)。

第六条 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

政府劳动部门规范的劳动合同,保密合同,合同附件及合同附件约定的有关内容。

第七条劳动合同统一由综合管理部组织签订及存档。

第八条劳动签订时间:

在新进员工办理完入职手续之后的30个工作日内,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含试用期,通常为3个月(需要延长的最长不能超过6个月),根据试用期间工作表现,试用期可提前结束。

第九条订立劳动合同应约定生效时间。

没有约定的,以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为生效时间。

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不一致的,以最后一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为准。

第十条劳动合同的变更:

1、公司和员工如认为有必要对劳动合同进行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形式对原订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废止;

2、变更劳动合同的条件:

⑴、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发生变化时;

⑵、公司规章制度中涉及员工切身利益事项有重大改变时;

⑶、公司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

⑷、《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它变更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岗位调整、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合同期限等)出现时;

3、综合管理部在变更条件出现后经与员工协商一致,三日内为员工办理劳动合同变更手续。

4、任何一方不得任意变更,如协商不成的,劳动合同应当继续履行。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的续订。

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综合管理部充分参考以往的工作业绩并征求相关领导对员工《劳动合同》续签的意见,经总经办审批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的终止:

1、由于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法定或者约定的原因,公司和员工可在相互不承担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终止劳动合同。

终止劳动合同时,综合管理部应将员工手中的劳动合同收回,若员工需要《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则由公司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其中必须明确公司和员工可在相互不承担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2、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主体资格丧失或在客观上已无法履行合同的情况下,劳动合同可以终止。

第十三条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法定解除和协商(约定)解除二种:

1、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一方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2、法定解除。

按相关《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

3、协商解除。

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公司和员工双方都认为继续履行合同已没有必要时,无论谁先提出解除,只要达成一致意见,劳动合同即可解除。

⑴、公司解除。

公司因员工的非过失原因(停工医疗期满、无法胜任工作等)和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可提前三十天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若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由综合管理部负责核算金额,经财务部审核、总经办批准后执行;若因员工过失(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规违纪)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此类情况不予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⑵、员工解除。

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通知公司,在试用期内或公司确有违规和未履行约定条件时,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但员工一方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则公司不予经济补偿。

第十四条劳动合同顺延。

1、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应当对员工采取特殊保护期间(停工医疗期内、女工“三期”内),公司将不终止劳动合同,直至这些情形结束。

2、劳动合同届满时,符合顺延合同期限条件的,除非本人要求不延长,公司可以延长劳动合同期。

公司对顺延劳动合同期限情况进行书面记载。

第十五条经济补偿与违约责任: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对下列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员工给予经济补偿(非以下原因则不予以补偿):

⑴、公司提出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⑵、员工在停工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另行安排工作的;

⑶、因公司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转产、搬迁、技术改造、兼并、分立等),致原合同无法履行又不能协商一致变更或者公司确需依法裁员的。

2、补偿金标准:

⑴、给付标准。

按照员工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给予相当于本人一个月工资性收入的补偿金,给付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员工三个月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表格模板 > 合同协议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