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家坪净水厂项目标书综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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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家坪净水厂项目标书综述

一、总则

1本技术规范书适用于芦家坪净水厂工程的技术及有关要求。

它提出了该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2本技术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对一切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

供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和有关最新工业标准的产品。

3在签订合同之后,需方保留对本技术规范书提出补充要求和修改的权力,供方应承诺予以配合。

如提出修改,具体项目和条件由供、需双方商定。

4本技术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与供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5供方对整套设备和配套辅助系统设备负有全责。

既包括分包(或采购)的产品。

二、工程概况

2.1本工程芦家坪净水厂工程压缩空气集中统一考虑,其中包括:

XXXXX输送用压缩空气;XXXXX用压缩空气。

2.2本工程选用风冷双螺杆压缩机6台,排气量1.0m3/min,压力1.0MPa功率7.5kw;冷干机6台;T级过滤器6台;A级过滤器6台;储气罐8台;相关的管路

三、设计条件与使用条件

.1系统概况本期工程容量:

芦家坪净水厂供水厂

2气象特征与环境条件

气温

最热月(7月)平均气温:

17℃

最冷月(1月)平均气温:

-11℃

年平均气温:

10℃

绝对最高气温:

40℃

绝对最低气温:

-22℃

湿度

逐月平均相对湿度:

63.7~85%

最大风速:

11m/s

历年平均风速:

7.6m/s

全年主导风向:

西北风

雨雪

年平均降水量:

250-350㎜

日最大降水量:

126㎜

最大积雪厚度:

14㎝

大气压

年平均气压:

85325pa

其他因素

地震基本烈度:

里氏7度

防震裂度:

里氏8度

海拔高度1500m

3用户及地址

用户:

XXXXXXXXX

地址:

XXXXXXX

4操作时间

年操作日365天

日操作小时24小时

年操作小时8760小时

四技术要求

4.1基本规格:

4.1.1风冷双螺杆空气压缩机6台,排气量1.0m3/min,压力1.0MPa;电压380V/50HZ/3PH,电机的防护等级IP54,绝缘等级F级,Y-△启动;空压机采用皮带连接,进口品牌,

4.1.2冷冻式干燥机6台,处理气量2m3/min,压力1.0MPa;

精密过滤器:

T级过滤器6台,A级过滤器6台,处理气量2m3/min,压力1.0MPa;

4.1.3储气罐8台,容量1m3,压力1.0MPa;

4.1.4配套的管路阀门。

4.2性能要求

4.2.1水厂设置6台风冷双螺杆空气压缩机,每个用气点正常运行时1台运行,1台运行备用。

风冷双螺杆空气压缩机应能在环境条件下长期正常安全运行,并满足规定的性能和参数等各项要求。

4.2.2压缩空气经处理后的质量等级为ISO8573.1:

污染物颗粒小于0.1微米,常压漏点在~20℃,油份小于0.01PPM;—20℃情况下,压缩空气中的水份不会结露析出。

4.2.3空气压缩机入口应装设高效率的空气滤清器及组合式消声过滤器,并保证空气通过过滤器的最大流速不大于1.0~1.3m/sec,压力损失小于150Pa。

4.2.4空压机的传动装置应平稳可靠,皮带连接。

4.2.5空压机应采取降低噪声的措施,使机壳外1m处噪音<69dB(A)。

4.2.6由制造厂提出空压机油推荐用油及规范。

4.2.7由制造厂提出油使用注意事项及设备运行,维护要求。

4.2.8空压机轴承寿命不小于60000小时,主机寿命不小于20年。

4.2.9螺杆空气压缩机应能自动加载、卸载和自动停车,自动启动和并列运行。

4.2.10空压机的压缩空气油气分离器上设置安全阀,安全阀的起跳压力在出厂前应整定好,卖方应提供安全阀的整定值。

安全阀的整定压力值应既能满足机组的设计参数,又能保证机组安全运行。

安全阀的选择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

4.2.12配套提供的空气滤清器和油过滤器均应采用质量可靠的进口产品,卖方应在投标文件中详细提供上述配套件的厂家和产地。

4.2.13空气净化设备的性能要求

4.2.14卖方必须保证满足买方提出的空气质量和净化装置性能设计参数,并能在规定的环境条件下长期安全运行,满足各种性能和工况要求。

4.2.15储气罐,按GB150《钢制压力容器》的规定。

4.3结构要求/系统配置要求

4.3.1设备加工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行业标准,同时必须遵循国际相关标准。

4.3.2所有空压机系统内部的管路、容器、冷却器应保证不泄漏。

4.3.3空压机及其辅助设备的气、油、水管路应集装在一个公共底座上,空气压缩机为整体集装式结构,外设美观的隔声罩壳,罩壳外表面应设有就地控制面板。

4.3.4空气压缩机及隔声罩外表面应涂上油漆,漆膜应具有一定的耐温和耐盐雾腐蚀性能,油漆表面应平整光滑、色泽一致、美观大方。

4.4应满足每个用气点2台空压机正常情况下1台运行、1台运行备用的联锁控制要求,任何一台空压机均可任意设定为运行、运行备用、检修备用的运行方式。

当运行的空压机发生故障或管网压力过低时备用空压机应自动启动。

4.5标准

4.5.1螺杆空气压缩机及其附属设备的设计和制造,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原部颁标准和国外标准。

这些标准和规范至少包括:

4.5.1.1JB/R-30—92一般用螺杆空气压缩机型式和基本参数

4.5.1.2JB3351—84一般用螺杆空气压缩机技术条件

4.5.1.3GB3853—83和ISO1217一般用容积式空气压缩机性能试验方法

4.5.1.4GB7022—86容积式压缩机噪声声功率级的测试-简易法

4.5.1.5运转振动测试标准:

VDI-2056(德国工程师协会标准)

4.5.1.6GB150《钢制压力容器》的规定。

4.5.1.7空气压缩机性能测试标准:

ASME-PTC-9

4.5.1.8GB9439灰铸铁件

4.5.1.9GB13球墨铁件

4.5.1.10JB4700压力容器法兰分类与技术条件4.5规程、规范和标准

4.5.2空气净化装置设备及部件的设计和制造,符合现行使用的有关的国家标准以及部颁标准,这些标准和规范(不限于)至少包括:

钢熔化焊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析GB3323

钢制压力容器焊接规程JB/T4709

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GBJ78

形状和位置公差、未注公差的规定GB1184

钢制压力容器GB150

电控设备第一部分低压电器电控设备GB4720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GB7251

包装通用技术条件JB/ZQ4286

4.6数据汇总表格(卖方填写)

表1性能参数汇总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技术参数

备注

空气压缩机

6

1

型号

AE6-08A

2

排气量

m3/min

1.0

3

进气压力

MPa(a)

0.1

4

环境温度

20

5

排气压力

MPa(a)

1.0

6

冷却方式

风冷

7

排气温度

45

8

阴阳转子型线

5/6

9

气体出口含油

PPm

3

10

含尘量

0.1μ

11

机组噪声

dB(A)

69

12

机组外形(长×宽×高)

mm

820*660*920

13

机组重量

kg

290

冷冻式干燥机

1

型号

2

空气处理量

Nm3/min

2

3

进气温度

45

4

工作压力

MPa

1.0

5

进气含油量

ppm

0.01

6

成品气露点

2-10°

9

外型尺寸(长×宽×高)

MM

750*420*730

10

机组重量

kg

65

初级过滤器

1

型号

C-020

2

流量

m3/min

2

5

最高工作压力

Mpa

1.3

6

最高进口温度

45

7

过滤精度

μ

0.1

8

残余油份

ppm

0.01

精过滤器

1

型号

T-020

2

流量

m3/min

2

5

最高工作压力

Mpa

1.3

6

最高进口温度

45

7

过滤精度

μ

0.01

8

残余油份

ppm

0.001

五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5.1概述

5.1.1本章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检验、监造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符合规定的要求。

5.1.2投标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向招标方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监造、检验、性能验收试验标准。

有关标准应符合规定。

5.2工厂检验

5.2.1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投标方须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试验。

投标方提供的合同设备须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5.2.2检验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至出厂试验。

5.2.3投标方检验的结果要满足标准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投标方要采取措施处理直至满足要求,同时向招标方提交不一致性报告。

投标方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应将情况及时通知招标方。

5.3设备监造

5.3.1监造依据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

5.3.2监造方式:

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和停工待检,即R点、W点、H点。

每次监造内容完成后,投标方和监造代表均须在见证履行签字手续。

投标方复印3份,交监造代表1份。

5.3.3监造内容(由投标方填写,招标方确认)

项目内容

监造方式

备注

H

W

R

5.3.4对投标方配合监造的要求:

5.3.4.1提前10天将设备监造项目及检验时间通知招标方监造代表和招标方,监造项目和方式由投标方、招标方监造代表、招标方三方协商确定;

5.3.4.2招标方监造代表和招标方代表有权通过投标方有关部门查(借)阅合同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标准、图纸、资料、工艺及检验记录(包括之间检验记录),如招标方认为有必要复印,投标方应提供方便。

5.3.4.3招标方人员在监造过程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缺陷或不符合规定的标准要求时,招标方有权提出意见,投标方应采取相应改进措施,以保证设备质量。

无论招标方是否要求和知道,投标方均应主动及时向招标方提供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较大的质量缺陷和问题,不得隐瞒。

在招标方不知道的情况下投标方不得擅自处理。

5.4性能验收试验

5.4.1性能验收试验目的为了检验合同设备的所有性能是否符合要求。

5.4.2性能验收试验的地点为招标方现场。

5.4.3性能试验的时间:

试验在168小时试运之前进行,具体试验时间由招标方及投标方确定;单台设备的试验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5.4.4性能验收试验的内容

应在出厂前,对空气压缩机进行全面的性能试验:

测试包括压缩空气流量、比功率、压缩机出口空气品质、压缩机的振动和噪声。

5.4.5性能验收试验的标准和方法

5.4.5.1GB3853一般用容积式空气压缩机性能试验方法

5.4.5.2GB7022容积式压缩机噪声声功率级的测试-简易法

5.4.5.3运转振动测试标准:

VDI-2056(德国工程师协会标准)

5.4.5.4GB150-89《钢制压力容器》的规定。

5.4.6空气压缩机性能测试标准:

ASME-PTC-9-19704.7性能验收试验所需的测点、一次元件和就地仪表的装设应由投标方提供,参加方配合。

投标方也要提供试验所需的技术配合和人员配合。

5.4.7性能验收试验的费用

投标方试验的配合等费用已在合同总价内。

在投标方工厂进行,则已包含与合同总价之中。

5.4.8性能验收试验结果的确认

性能验收试验报告以有资质的第三方为主编写,招投标双方共同参加并签章

确认结论。

进行性能验收试验时,一方接到另一方试验通知而不派人参加试验,则被视为对验收试验结果的同意,并进行确认签盖章。

六.设计界限与接口

供方负责空压机及空气净化装置的设计和空压机及空气净化装置与其他设备的所有接口的配合。

6.1供方的工作范围和责任

6.1.1供方对空压机及空气净化装置本体的技术、性能、设计、安全、可靠性及加工制造的部件质量全面负责。

6.1.2供方的工作范围包括设备的设计、制造、试验、包装和运输,还包括对设备的安装、运行所需的技术服务。

供方派出技术好、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的技术人员在设备安装、启动调试及投运期间进行现场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

6.1.3卖方提供设计、制造、安装、运行、检验、使用和维修的技术文件和图纸。

应提供给建设单位的技术资料及图纸资料一式六套,电子版各二套。

6.1.3.1卖方应随投标书附带所投标设备的设备简图。

6.1.3.2合同签定五天内,卖方向招标方及设计院提供设备基础设计的土建条件,包括设备外形尺寸、设备基础图、设备净重、运行重量等。

6.1.3.3合同签定十天内,卖方向招标方及设计院提供所有设备的管口方位图(建议)、电气仪表设计图。

6.1.3.4合同签定十五天内,卖方向招标方及设计院提供所有设备制造图纸及主要管道布置图,由设计院审查、确认。

6.1.4卖方提供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并保证在设备寿命期内提供备品备件

6.2接口

6.2.1卖方提供的部件与非卖方提供的部件间的配合或系统中卖方提供的部件与非卖方提供的部件间热力参数的配合,在它们的衔接处即形成接口。

卖方负责至接口处,并负责解决接口的连接和性能、参数等的良好匹配,并保证接口范围内供货设备的完整性。

凡遇个别特殊情况应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6.2.2卖方负责自设备本体空气滤清器前吸气端至后冷却器水分离器后排气法兰止(含反法兰)的所有设备部件和控制系统,并包括内部的油、气、水管路。

控制系统的接口由卖方负责。

6.2.3买方对每台空压机提供一回交流380V三相三线制电源,空压机所需的操作、保护电器由卖方负责。

6.3供货范围内有关连接管道、阀门和附件等由卖方负责

7清洁,油漆,包装,装卸,运输与储存

7.1清洁和油漆

组装前应从每个零部件内部清除全部加工垃圾,如金属切削、填充物等,应从内外表面清除所有轧屑、锈皮油脂等。

设备出厂前供方应喷涂二层底漆、二层面漆。

油漆颜色应由需方确认。

7.2包装﹑运输

7.2.1设备的包装应符合GB/T13384标准的规定,并采取防雨﹑防潮﹑防锈﹑防震等措施,以免在运输过程中,由于振动和碰撞引起轴承等部件的损坏。

设备出厂时,零部件的包装符合JB2647的规定,分类装箱,遵循适于运输、便于安装和查找的原则。

7.2.2设备发运前,应将水全部放掉并吹干,当放水需要拆除塞子﹑疏水阀等时,供方应确保这些部件在发运前重新装好。

所有开口﹑法兰﹑接头应采取保护措施,以防止在运输和储存期间遭受腐蚀﹑损伤及进入杂物。

需要现场连接的螺纹孔或管座的焊接孔应采用螺纹或其它方式予以保护。

遮盖物﹑紧固件不应焊在设备上。

7.2.3供方提供包装标准及示意图。

设备及其附件的包装应采取防潮、防锈蚀等措施,保证12个月内不发生锈蚀和损坏。

如果超过12个月时,一般应进行检查,并重新作防锈处理。

8供货范围

8.1一般要求

本规范规定了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

供方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本规范的要求。

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合同附件未列出和/或数目不足,供方仍须在执行合同时补足。

供方应提供所有安装和检修所需专用工具和消耗材料等,并提供详细供货清单。

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并在投标书中给出具体清单。

提供所供设备中的进口件清单。

8.2供货范围:

8.2.1风冷双螺杆空气压缩机6台,排气量1.0m3/min,压力1.0MPa;电压380V/50HZ/3PH,电机的防护等级IP54,绝缘等级F级,Y-△启动;空压机采用皮带连接,进口品牌,

8.2.2冷冻式干燥机6台,处理气量2m3/min,压力1.0MPa;

精密过滤器:

T级过滤器6台,A级过滤器6台,处理气量2m3/min,压力1.0MPa;

8.2.3储气罐8台,容量1m3,压力1.0MPa;

8.2.4配套的管路阀门。

来源:

汉钟空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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