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实务第4讲金融工具1.docx
《中级会计实务第4讲金融工具1.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级会计实务第4讲金融工具1.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中级会计实务第4讲金融工具1
第九章 金融工具
主要内容
第一节 金融工具的分类
第二节 金融工具的计量
第三节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和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
第一节 金融工具的分类
◇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提示1】非合同权利或义务不是金融工具。
如应交所得税不是金融负债。
【提示2】预付账款不是金融资产。
【提示3】金融工具可以分为基础金融工具和衍生工具。
一、金融资产的分类
企业应当根据其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上述分类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一)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
1.业务模式评估
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指企业如何管理其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
业务模式决定企业所管理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金融资产还是两者兼有。
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应当以企业关键管理人员决定的对金融资产进行管理的特定业务目标为基础确定,应当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不得以按照合理预期不会发生的情形为基础确定。
2.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的业务模式
在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的业务模式下,企业管理金融资产旨在通过在金融资产存续期内收取合同付款来实现现金流量,而不是通过持有并出售金融资产产生整体回报。
3.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和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的业务模式
在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和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的业务模式下,企业的关键管理人员认为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和出售金融资产对于实现其管理目标而言都是不可或缺的。
例如,企业的目标是管理日常流动性需求同时维持特定的收益率,或将金融资产的存续期与相关负债的存续期进行匹配。
4.其他业务模式
如果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不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也不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出售金融资产来实现其目标,该金融资产应当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是指金融工具合同约定的、反映相关金融资产经济特征的现金流量属性,企业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其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应当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
即相关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以下简称“本金加利息的合同现金流量的特征”)。
无论金融资产的法律形式是否为一项贷款,都可能是一项基本借贷安排。
本金是指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本金金额可能因提前还款等原因在金融资产的存续期内发生变动;利息包括对货币时间价值、与特定时期未偿付本金金额相关的信用风险、以及其他基本借贷风险、成本和利润的对价。
(三)金融资产的具体分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1)企业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2)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1)企业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2)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企业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企业应当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例如,企业持有的下列投资产品通常应当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股票;
(2)基金;(3)可转换债券。
此外,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企业可以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该指定一经作出,不得撒销。
(四)金融资产分类的特殊规定
权益工具投资一般不符合本金加利息的合同现金流量待征,因此应当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然而在初始确认时,企业可以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并按照规定确认股利收入。
该指定一经做出,不得撤销。
(五)不同类金融资产之间的重分类
企业改变其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应当按照规定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所以,金融资产(即非衍生债权资产)可以在以摊余成本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之间进行重分类。
企业管理金融资产业务模式的变更是一种极其少见的情形。
企业对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应当自重分类日起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关会计处理,不得对以前已经确认的利得、损失(包括减值损失或利得)或利息进行追溯调整。
重分类日,是指导致企业对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的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
例如,甲上市公司决定于2×17年3月22日改变其管理某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则重分类日为2×17年4月1日(即下一个季度会计期间的期初);乙上市公司决定于2×17年10月15日改变其管理某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则重分类日为2×18年1月1日。
二、金融负债的分类
【提示】合同负债和预收账款不是金融负债。
企业对金融负债的分类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第二节 金融工具的计量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计量
◇公允价值的确定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
一、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计量
分类
初始成本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公允价值,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公允价值+交易费用(资产)-交易费用(负债)
交易费用,是指可直接归属于购买、发行或处置金融工具的增量费用。
增量费用是指企业没有发生购买、发行或处置相关金融工具的情形就不会发生的费用,包括支付给代理机构、咨询机构、券商、证券交易所、政府有关部门等的手续费、佣金、相关税费以及其他必要支出,不包括债券溢价、折价、融资费用、内部管理成本和持有成本等与交易不直接相关的费用。
【提示】
企业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应当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例题•判断题】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企业应将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 )(2017年)
【答案】√
【解析】相关交易费用应该直接计入投资收益的借方。
二、公允价值的确定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脱手价格)。
(一)第一层次输入值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二)第二层次输入值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对于具有合同期限等具体期限的金融资产,第二层次输入值应当在几乎整个期限内是可观察的。
第二层次输入值包括:
(1)活跃市场中类似金融资产的报价。
(2)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金融资产的报价。
(3)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包括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隐含波动率和信用利差等。
(4)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三)第三层次输入值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主要包括不能直接观察和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使用自身数据做出的财务预测等。
企业只有在金融资产不存在市场活动或者市场活动很少导致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能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即不可观察输入值。
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
(一)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
1.金融资产后续计量原则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与金融资产的分类密切相关。
企业应当对不同类别的金融资产,分别以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后续计量。
2.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
(1)实际利率法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
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
企业各方之间支付或收取的、属于实际利率组成部分的各项费用、交易费用即溢价或折价等,应当在确定实际利率时予以考虑。
(2)摊余成本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应当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经下列调整后的结果确定:
①扣除已偿还的本金。
②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
③扣除计提的累计信用减值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如何理解“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见下图。
【提示】就债权投资来说,摊余成本即为其账面价值。
(3)利息收入
企业应当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
利息收入应当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但下列情况除外:
①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企业应当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②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企业应当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不再存在信用减值,应当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4)具体会计处理
①债权投资的初始计量
借:
债权投资——成本(面值)
——利息调整(差额,也可能在贷方)
应收利息(实际支付的款项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利息)
贷:
银行存款等
②债权投资的后续计量
借:
应收利息(分期付息债券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
债权投资——应计利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债券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
贷:
利息收入(债权投资期初账面余额或期初摊余成本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
债权投资——利息调整(差额,利息调整摊销额,也可能在借方)
③出售债权投资
借:
银行存款等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
贷:
债权投资(成本、利息调整、应计利息)
投资收益(差额,也可能在借方)
企业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应收款项、贷款等的账务处理原则,与债权投资大致相同,企业可使用“应收账款”、“贷款”等科目进行核算。
【例题•单选题】2017年1月1日,甲公司溢价购入乙公司于当日发行的3年期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债券,作为债权投资进行核算,并于每年年末计提利息。
2017年年末,甲公司按照票面利率确认应计利息590万元,利息调整的摊销额为10万元,甲公司2017年末对该债券投资应确认利息收入的金额是( )万元。
(2018年改编)
A.580
B.600
C.10
D.590
【答案】A
【解析】因溢价购入该债券,初始确认时,“债权投资--利息调整”在借方,后续相应的摊销在贷方,所以2017年末确认利息收入的金额=590-10=580(万元)。
【例题•2017年计算分析题改编】甲公司债券投资的相关资料如下:
资料一:
2015年1月1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2030万元购入乙公司当日发行的面值总额为2000万元的4年期公司债券,该债券的票面年利率为4.2%。
债券合同约定,未来4年,每年的利息在次年1月1日支付,本金于2019年1月1日一次性偿还,乙公司不能提前赎回该债券,甲公司将该债券投资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资料二:
甲公司在取得乙公司债券时,计算确定该债券投资的实际年利率为3.79%,甲公司在每年年末对债券投资的利息收入进行会计处理。
资料三:
2017年1月1日,甲公司在收到乙公司债券上年利息后,将该债券全部出售,所得款项2025万元收存银行。
假定不考虑增值税等相关税费及其他因素。
要求(“债权投资”科目应写出必要的明细科目):
(1)编制甲公司2015年1月1日购入乙公司债券的相关会计分录。
(2)计算甲公司2015年12月31日应确认的债券利息收入,并编制相关会计分录。
(3)编制甲公司2016年1月1日收到乙公司债券利息的相关会计分录。
(4)计算甲公司2016年12月31日应确认的债券利息收入,并编制相关会计分录。
(5)编制甲公司2017年1月1日出售乙公司债券的相关会计分录。
【答案】
(1)会计分录如下:
借:
债权投资——成本 2000
——利息调整 30
贷:
银行存款 2030
(2)甲公司2015年12月31日应确认的利息收入=2030×3.79%=76.94(万元)。
借:
应收利息 84(200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