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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农民组织化1

摘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的发展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较与改革前,农村经济水平、生活水平都有了较为明显的提高。

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迅速发展的大环境下,“农村、农民、农业”即三农问题存在着诸多与现代社会不相适应的地方,依然是党和政府在建设社会主义中高度重视要解决的问题。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组织化发展是农户经济正常发展、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的根本保障。

我国的农民大多数都处在分散的状况之中,组织化程度比较低,各农户之间缺乏协作和联系,导致对农民自身利益和集体协作缺乏认识,缺少内聚力与向心力,无法在政府的决策中表达自己的想法,不能真正的唤起决策者的注意。

因此,本文要从组织化方面来分析一下我国的农民组织化现状,发现其中的问题,进而提出一些能够解决存在问题的主要对策。

关键词:

农民;组织化;措施分析

 

Abstract

Sincethereformandopeningup,China'sruraldevelopmenthasundergoneenormouschanges.Comparedwiththepre-reformleveloftheruraleconomy,livingstandardshavesignificantlyimproved.Buttherapiddevelopmentofthesocialistmarketeconomyenvironment,theruralareasandfarmers,andagriculture,"threeagriculturalissuestherearemanyincompatiblewithmodernsociety,stillthepartyandgovernmentattachgreatimportancetosolveinbuildingsocialismproblem.Organizationaldevelopmentinthesocialistmarketeconomyundertheconditionsofnormalhouseholdeconomicdevelopment,ruraleconomicdevelopmentandthefundamentalguaranteeofsocialharmony.MostofChina'sfarmersareinadispersedsituation,andtherelativelylowdegreeoforganizationandlackofcoordinationbetweenthevariousfarmersandcontact,resultinginalackofawarenessoffarmers'self-interestandcollectivecollaboration,lackofcohesionandcentripetalforce,cannotthegovernment'sdecision-makingexpresstheirownthoughts,notreallyarousetheattentionofpolicymakers.Therefore,thisarticlefromtheorganizationtoanalyzethecurrentsituationofourfarmers'organizationstofindtheproblemandputsforwardsomecountermeasuresthatcansolveproblems.

Keywords:

farmer;organization;measures

 

目录

摘要I

AbstractII

一、我国农民组织化发展的历史渊源1

(一)组织化与农民组织化1

(二)新中国农民组织化的发展历程2

1、农业生产合作互助组织。

2

2、农村人民公社。

2

3、新型农民经济组织,即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3

二、当前我国农民组织化发展的现状分析3

(一)我国农民组织化的发展现状3

1、改革开放前的农民组织化现状3

2、20世纪后期的农民组织化现状4

3、21世纪的农民组织化现状4

(二)当前我国农民组织化存在的问题4

1、农村非正式组织数量少,种类单一5

2、农民组织的发展仍处于不成熟、不完善的初级阶段5

3、农村正式组织功能发挥的不充分5

三、我国目前农民组织化水平低下的原因和障碍分析6

(一)我国农民组织化水平低下的原因分析6

1、农民组织化的文化传统缺失6

2、政府的单向性管理文化不利于村民自治组织的发展6

3、农民间的诚信严重缺失7

4、农业的不景气使农民忽视了组织的重要性7

(二)我国农民组织化发展过程中的障碍分析7

1、思想制约8

2、政府干预8

3、法律地位得不到保障8

4、资金严重不足8

5、生产方式比较分散9

6、整体素质不高9

四、提高我国农民组织化水平的必要性9

1、农民组织化是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关键9

2、农民组织化是建设新农村的需要10

3、提高农民组织化水平有利于改善农村金融服务10

4、提高农民组织化水平是落实惠民政策的需要11

5、提高农民组织化水平有利于增强农业竞争力11

6、提高农民组织化水平是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需要11

五、提高我国农民组织化水平的措施分析11

(一)政府方面12

1、政府应加大对农民组织权益保障的立法力度12

2、加大政府对农民组织化的宣传力度和支持力度12

3、政府应该实行对成功案例实行先试点后推广的政策13

(二)农民方面13

1、农民应端正对组织的各种态度13

2、农民应通过学习来提高自身的各项素质13

3、农民应为组织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14

(三)社会方面14

参考文献15

致谢16

 

略论当前中国农民组织化问题

从古至今,我国一直就是一个农业大国,不仅是因为我国在古代的农业发展非常迅速,更为重要的原因就是我国是一个农民占人口总数最多的国家。

历史上也爆发了多次的农民起义,比较著名的有陈胜吴广起义、闯王李自成起义、太平天国起义等。

这些农民爆发的大规模起义不仅表明了农民在我国古代的特殊地位,更是说明了在像我国这样一个农业大国的发展进步中,农民是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不光是古代,就是抗日战争时期、解放战争时期建国后一直到现在,农民在国家的发展进步中仍然扮演着及其重要的角色。

因此,农业发展水平的高低是衡量一个国家整体发展水平的重要尺度。

就目前的发展趋势来说,农业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农民的组织化发展。

下面我们就从我国的农民组织化的历史渊源、发展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对策几个方面来论述我国农民组织化发展的重要性。

一、我国农民组织化发展的历史渊源

我国是世界第一人口大国,而全国人口的绝大多数的人都是农民,因此可以想象农民在我国是居于核心位置的,开国之前以及开国之后的农民在我国的政治地位也是非常高的,只要有关农民的问题就一直是我国致力于解决的重大问题,其中的农民组织化问题最为重要,下面就来谈谈我国的农民组织化的历史渊源。

(一)组织化与农民组织化

了解组织化就必须先知道什么是组织,所谓组织是指具有相同利益的人为了实现其共同的利益而按照一定的规则和方式结合在一起的团体。

由组织的定义就不难推出组织化的定义,即具有共同或相似利益诉求的人为了实现其共同利益而按照一定的规则和方式而组合在一起的过程。

我国的农民组织化是指农民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的政策,充分利用组织的优势,将自己的利益与组织的利益充分结合起来的过程。

目前我国农民数量巨大,生产经营规模狭小,经营相对比较分散,同时还存在着经济实力较弱,科技水平滞后等现象,这些都严重的制约了我国农村的发展,而实现农民的组织化将是解决我国农村发展滞后的重要途径。

(二)新中国农民组织化的发展历程

新中国成立以来,出台了各种以发展农业和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的措施和政策,如农业生产合作互助组织、农村人民公社以及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等。

这些政策和措施在当时的历史条件和发展水平的基础上对促进农村的发展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从长途的发展历程中来看,这些农民组织化的政策具有极大的弊端和历史局限性,在某种程度上也不具有科学性,因此在社会高速发展的背景下都是不可行的,跟不上时代前进的步伐,其结局最终还是被社会所淘汰。

下面就来简单介绍一下我国农民组织化发展的各个历程。

1、农业生产合作互助组织

这是我国农民组织化发展的第一个阶段。

我国的农业互助合作运动的最早是以农业生产互助组开始的。

早在革命根据地、抗日边区和解放区,人民民主政府就在利用、改造中国农民旧式“换工”习惯的基础上,积极倡导和组织多种形式的农业生产互助组。

由于互助组符合农民的习惯,易于农民接受,并能帮助克服农民家庭经营中遇到的劳动力、蓄力、工具不足的困难,因此得到广泛推广和发展。

农业生产合作互助组织第一次全面的把我国农民紧密地团结在一起,共同为国家农业经济的发展和振兴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同时也为我国农民组织化的发展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2、农村人民公社

这是我国农民组织化发展的第二个阶段。

农村人民公社是中国农村中曾经存在过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单位和基层行政单位合一的组织,是50年代末期中国农村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建立起来的农村基层行政区域单位。

其主要包括两个部分:

(1)农业生产初级合作社。

在初级社中,农民通过向合作社提供一定的牲畜和务农工具而从组织中获得一定的回报,除此之外,农民还可以把自己的土地作为资本以及通过自己的劳动向合作社入股,劳动生产的产品也是按照各自的劳动付出来分配,具有半社会主义性质。

这种农业合作社充分体现了组织的形成和运转。

一个组织要想得到长足的发展和进步,就必须充分利用组织的所有资源,在这里就主要是指组成农业合作社的每个农民朋友,他们通过对合作社给予一定的合作社无法满足的条件来实现每个农民朋友合力之和的放大,从而使组织也能得到每个农民的支持并不断发展壮大。

(2)农业生产高级合作社。

1955年,以毛泽东为领导的中央出现了决策上的失误,无情批判中央的正确意见,将其定义为资本主义性质的右倾机会主义的泛滥,不顾历史条件的局限性,错误地加快农业合作化运动的步伐,使农业合作社由初级直接跃升至高级。

在高级社中,所有的生产资料全归农民集体拥有,是完全意义上的社会主义性质。

虽然这种形式的合作社是广大农民组织发展的最高阶段,但由于当时历史条件的局限性以及领导决策的失误,使得这种合作社在当时的现实条件下是无法实现的。

3、新型农民经济组织,即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八十年代初期,我国农村进行了一次影响深远的重大改革,这次改革彻底改变了我国的土地制度,使我国的农村经济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大变化。

“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之后,我国开始进入了全面改革的进程,但这次改革最先是在农村开始的,即后来所谓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俗称“大包干”)。

在这种制度下,每个有条件的农民家庭都可以向组织申请获得一定土地的使用权,同时,组织对申请家庭的各种条件进行审核,通过申请的就可以获得一定土地的使用权,并必须完成组织所要求的生产任务。

在农民承包土地的过程中,农民必须与组织签订土地租凭合同,合同中应该明确农民在承包土地的时间段内所拥有的权限以及应该履行的义务,从而确保组织和农民双方责、权、利的统一。

这种农民组织形式是符合当时的历史条件并得到了实践的认证的正确的农民组织化道路。

从此我们可以看出,农民组织化的发展与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必须同步进行,只有这样才能通过实践找到适合我国实际情况的农民组织化发展道路。

提高我国农业的整体发展水平。

二、当前我国农民组织化发展的现状分析

在我国目前,农民占全国总人口数的大部分,而农村人口居住分布情况十分分散则是我国农村的一个普遍现象,我们也常常用“一盘散沙”来形容。

我国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可以理解为如何通过有效的途径和手段使广大农民形成一股强大而一致的行动力量,使分散状态的农民积极的团结起来,拧成一股绳,与国家的力量相配合从而实现国家宏伟目标和自身利益的一个实践过程。

(一)我国农民组织化的发展现状

1、改革开放前的农民组织化现状

把中国农民组织起来,逐步实现组织化,已成为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可逆转的历史趋势,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曾有过高度组织化的光辉历史,它是在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和领导下,为推翻“三座大山”和谋求解放,广大的农民从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实现的高度组织化,并为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的胜利,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伟大诞生创造了不可磨灭的功勋。

2、20世纪后期的农民组织化现状

90年代以后,我国农民组织化的发展与建构却处于这样一个历史条件下: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改革彻底瓦解了人民公社体制和集体组织,使我国农村普遍地实行分散独立的小农经营模式,导致我国广大农民处于“组织缺失”的状态,造成了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的农业困境。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三农问题仍是我国党和政府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过程中必须高度重视和解决的紧迫问题。

三农问题一直得不到有效解决的根本原因就是占我国人口总数大半的农民一直处于一种极为分散的状态,而无法形成一股合力来推动农村、农业和农民问题的解决。

2010年5月27日三农问题国际研讨会在北京举行,国务院参事刘仁山在会上说:

“提高农民组织化水平是解决中国现代农业问题、建设新农村问题的瓶颈和根本方法。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民组织化严重滞后,自从1982年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开始,

3、21世纪的农民组织化现状

我国农村社会发展最大的障碍就是这种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产生的“离散性”它使农民之间的关系日益淡化,并逐渐形成农民组织化缺失的现状。

自从我国通过并颁布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之后,到2009年底,全国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有24万家之多,其中有2100多万农户加入进来,而我国总共有2.5亿多农户,由此可以看出,我国的农民组织化水平极为低下,大多数农民仍处于一种孤立、无助的组织外状态,对于自己的权益的维护也显得十分无力。

如何提高农民政治地位,提高农民收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缩小城乡差距的紧迫任务。

(二)当前我国农民组织化存在的问题

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实现离不开农民组织化程度的提高,而农民组织化就是要通过对农民权利和利益的维护把广大农民组织起来,共同为实现自己的正当权益而行动,为了实现这个目的,就需要建立广泛的社会组织并形成广泛的社会交往。

我国农民组织化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农村非正式组织数量少,种类单一

我国的农村社会组织主要包括正式组织和非正式组织。

其中正式组织主要有乡党委、乡政府、乡人大以及村委会、村支部等组织。

而非正式组织则包括宗教组织、宗族组织以及其他维权组织和新型的经济合作组织。

然而,在现实的农村生活中占据广大地域的农村和占人口多数的农民却存在着微乎其微的农民组织,这显然是严重不符合我国农村社会发展需要的。

2、农民组织的发展仍处于不成熟、不完善的初级阶段

我国农村社会中的宗族组织在不断的减少并趋于覆灭状态。

虽然宗族组织和宗族观念在我国农村人民心中已经根深蒂固,仍然会在未来的一段较长时期内影响农村社会的发展,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以及人们思想观念的日趋转变,尤其是“民工潮”的出现,使很多农民逐渐离开生他们养他们的家乡,宗族组织也会逐渐丧失它赖以存在的千年根基而趋于灭亡。

现代社会是一个科技迅速发展的社会,仅靠土地是远远不能满足自身的各种需要,因此,大量的农民外出打工,形成了我国壮观的农民工热潮。

另外,我国农民中出现了一些新型组织,比如农民维权组织,但这种组织知识一种临时性组织,它只为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而产生,一旦所维护的权利得到解决,该组织便会解散。

反而是宗教组织在我国农村发展较快,入会人员不断增多,然而这却不是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所希望的状况。

3、农村正式组织功能发挥的不充分

在我国农村,正式组织主要就是指村委会和党的村支部这两个组织。

农村的各种事务几乎都是由这两个组织来协调完成的,尤其是农村经济的发展。

但农村经济的发展是以农民的组织化程度的提高为前提条件的,两委却在如何充分提高农民组织化水平上发挥了极其有限的作用。

没有村委会的宣传和指导,更没有村支部的大力支持,广大的农民朋友是很难认识到组织的重要性,更别说加入组织,为组织出力了。

由上综述可知,我国农村目前存在着严重的农民组织化问题,主要表现为农民组织少,农民组织规模小,农民组织形式比较单一,农民组织作用非常小等。

三、我国目前农民组织化水平低下的原因和障碍分析

虽然农民在我国各项事务中占据着重要的位置,但不得不承认的是我国的农民组织化水平却普遍低于西方国家,这也是导致我国农业发展严重滞后的直接原因之一。

那么我国农民组织化水平低下的原因何在,究竟是那些因素在阻碍着我国的农民组织化发展?

下面就让我们来具体谈谈针对我国农民组织化水平不高的重要原因以及罪魁祸首。

(一)我国农民组织化水平低下的原因分析

1、农民组织化的文化传统缺失

受我国传统封建思想的影响,农村社会中形成了一种“各人自扫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的保守思想观念,从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来讲,我国农民只需要满足其第二层次的需要,即基本生活需要。

从奴隶制社会到封建社会,我国农民都是生活在很小的一块土地上,过着自给自足的小农生活,自主经营的范围很小,同时农民与农民之间的联系除了亲戚朋友以及习俗上的往来之外,几乎没有任何联系。

建国以来,我国一直缺乏有关加强农民组织化程度的有效机制和措施。

联产承包责任制更是强化了分散化而不是组织化,使得我国农民之间的关系越来越疏远,从而导致农民组织化的缺失。

2、政府的单向性管理文化不利于村民自治组织的发展

在我国的政治体制和政治文化中,一直实行的是政府的单方向管理,即由党和政府对人民进行管理,发出命令。

而人民就只有单方面的绝对服从。

这种管理模式在农村的体现就是乡政府、村委会对农民实行的全方位包办,完全忽略了农民的自主性,独立性和创造性,使得农民逐渐形成一种顽固而消极的“等、靠、要”的思想,很难实现新农村建设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自我服务”的村民自治要求和目标。

另外就是由于乡村干部独断专行,实行“一人说了算”的制度在处理乡村事物时不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更有甚者为了一己之私而肆意损害广大农民群众的正当权益,严重违背了党的“求真务实”精神和“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其导致的最终结果就是广大农民群众对村民自治组织的彻底失信,从而阻碍农民组织化发展的进程。

3、农民间的诚信严重缺失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逐步深入,越来越多的农民开始意识到了竞争的重要性。

再加上“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人为财死鸟为食亡”等落后腐朽思想的影响,私欲强烈的农民为了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自己的个人利益,而不惜损害其他农民的利益,封锁消息。

得不到市场正确消息的农民就会盲目的随大流,最终导致农村经济社会的混乱,心术不正的农民就会趁机浑水摸鱼,捞取不法利益。

另外,由于农民之间诚信的缺失,经济能力强或有条件的农民不但不会向弱势农民群体伸出援手,更有甚者将自己的发达建立在其他农民朋友利益损失的基础之上,导致农村社会贫富差距的拉大,并引起广大农民情绪的不满,最终导致的结果是严重制约了农民组织化的发展。

4、农业的不景气使农民忽视了组织的重要性

经调查显示,我国农民对于“团结起来搞农业”持什么样的态度,可以用四个字来概括“不感兴趣”。

这四个字虽然会对那些致力于搞农民组织化的人泼凉水,但这却是事实。

现代社会是一个高速发展的社会,不仅社会在进步,人也在进步,同时人的需要也在不断的增多,农民也是如此,而农业在如今社会已远远不能满足农民的所有需求,它对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的相关度正急剧下降,虽然农民还需要从土地中刨出自己的食物,但这只能是满足自己最底层的基本需要,对于自身其他需要的满足还显得十分乏力。

农业的这种低效益会使很多农民想方设法地通过其他途径和方式来满足自己不断增多的需要,从而对农民组织化的问题则显得漠不关心。

这就使农民组织化的发展极为缓慢。

(二)我国农民组织化发展过程中的障碍分析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组织化是农村社会发展的基础性要求。

在西方国家,虽然农民的数量不多,农业产值占国内生产总值也不高,但农民却对国家有关农业的各项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相比之下,我国的农民数量最多,但其组织化程度却最低,他们一直处于一种分散的状态,在有关自己利益的各项国家政策的影响很小。

不能形成统一的整体而对政策制定者施加强大的压力,从而无法真正维护和实现自身的权利和利益。

原因多种多样。

其主要表现为:

在农民组织化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几点障碍:

1、思想制约

纵观我国历史,自从封建社会以来,农民一直处于社会的最下层,没有权力参与国家的政治生活,只能游走于国家的政治边缘之外。

不仅要承受封建地主的无形剥削,而且生活的基本来源只能依靠手中的几分土地,只要自己从地理刨出的粮食交完租后还够自己吃的话,就已经十分满足了,长期下去,中国的农民就形成了一种小生产者的习性,自由散漫、小富即安、安于现状,不在乎政治。

长此以往,大部分农民根本无法认识到组织的必要性,也无法认识到组织的强大功能和作用,因此就更谈不上通过成立组织来实现发家致富、维护权益的想法。

针对这种根深蒂固的自给自足的封建思想的影响,我国政府应该积极的采取措施,正确的引导广大农民,走组织化的道路,使农民真正从自给自足的封建思想的束缚中摆脱出来,成立自己的组织并以此来维权和致富。

2、政府干预

我国新农村建设的根本目的是实现村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和自我服务”按照“民办、民管、民获益”的根本原则来处理所有的村民事务,然后现实却并非如此,针对农村的村民自治组织,政府干预过多,很多事务的处理都是政府在背后操控,这不仅使村民自治组织成为政府的附属品,而且会大大的降低村民自治的积极性,不仅不利于农民的组织化发展,更不利于国家的新农村建设的宏伟目标的实现。

3、法律地位得不到保障

虽然我国已经颁布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律地位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赋予了一些符合法定条件的专业合作社的法人资格。

但是,纵观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农民仍然是处于一种十分尴尬的境地,多数的法律规定偏重对城镇居民的考虑,而对农民的权利却设置了诸多限制。

在国家的统一立法中,也严重忽视了我国城乡的二元结构和贫富差距结构,而盲目的推行一种“都市化”的立法模式,这种做法只会加大城乡的差距,引起农民的不满,更不用说使农民通过组织化来实现自己的权利,即便如此,恐怕也会使农民大规模的暴乱,影响社会的稳定。

4、资金严重不足

我国农村成立组织所需的资金大部分都是自筹,这无疑是对生活条件不好的农民一个无情的打击。

政府对农民组织化所提供的资金多数情况下成为了农村的行政和事业性费用,政府用来扶持农村龙头企业的资金也大多被企业所占用,而农民组织自身的成立和运作都需要一定的资金的支持才能正常运作,这对于从事农业的农民来说无疑会增加额外的非农投入,最终导致农业生产成本的提高。

针对这种情况,我国应效仿韩国的农协,成立专门的银行,用来维持农村各项事业的顺利发展,并保证农民组织化的资金供给,从而提高我国的农民组织化水平。

5、生产方式比较分散

以家庭为单位的农业生产方式,使我国农民成为了独立分散的生产个体,农民之间很少有经济上的往来,都是自己单打独斗,各顾前程,根本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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