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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管理技术规定

目录

1.一般事项

1.1目的

1.2适用范围

1.3适用标准

1.4设计条件

1.5设备、电缆编号

1.5.1目的

1.5.2设备编号

1.5.3电缆编号

2.供配电方式

2.1一般供配电方式

2.1.1供配电电压

2.1.2适用电压

2.1.3电压偏差

2.1.4电压波动和闪变

2.1.5频率及频率变动

2.1.6断路容量

2.1.7谐波

2.1.8接地方式

2.1.9供配电线路

2.1.10注意事项

2.2厂内配电方式

2.2.1厂内高压配电方式

2.2.2厂内低压配电方式

3.电气设备

3.1电机及制动装置

3.1.1通用事项

3.1.2轧钢用交流电动机

3.1.3直流电动机

3.1.4通用交流电动机

3.1.5制动装置

3.2变压器

3.2.1适用范围

3.2.2标准变压器

3.2.3阻抗百分比

3.2.4标准变压器及注意事项

3.3配电柜和控制柜

3.3.1适用范围

3.3.2高压配电柜、高压组合起动器

3.3.3低压配电柜

3.3.4交流电动机控制柜

3.3.5直流电动机控制柜

3.3.6通用控制柜

3.3.7操作柜

3.3.8监视柜

3.4可变电压直流及可变电压可变频率交流电源设备

3.4.1适用范围

3.4.2传动用变流装置

3.5直流操作电源设备

3.5.1蓄电池直流电源

3.5.2蓄电池充电装置

3.5.3整流式直流电源

3.6控制器具

3.6.1电阻器

3.6.2频敏变阻器

3.7不间断电源(UPS)

3.7.1通用事项

3.7.2其它事项

3.8电气基础自动化

3.8.1硬件设备选型的一般原则

3.8.2系统软件配置的要求

3.8.3应用软件的要求

3.8.4技术指标

4.电气工程

4.1通用事项

4.1.1适用范围

4.1.2用语

4.2电线、电缆

4.2.1适用范围

4.2.2选型

4.3配线工程

4.3.1适用范围

4.3.2配线

4.4电缆桥架工程

4.4.1电缆桥架种类

4.4.2电缆桥架安装

4.4.3电缆桥架选定

4.5地下电缆工程

4.5.1适用范围

4.5.2电缆敷设

4.6电缆电线配管工程

4.6.1适用范围

4.6.2金属管路工程

4.6.3合成树脂管路工程

4.6.4金属软管工程

4.7母线排工程

4.7.1适用范围

4.7.2母线排的加工和安装

4.7.3母线排的连接

4.8滑触线架设工程

4.8.1适用范围

4.8.2滑触线架设

4.9避雷针(带)工程

4.9.1适用范围

4.9.2避雷针(带)的安装

4.10接地工程-----------P51

4.10.1适用范围

4.10.2接地系统的分类

4.10.3接地工程用的材料

4.10.4注意事项

4.10.5接地工程

4.11电气照明工程

4.11.1适用范围

4.11.2照明器具

4.11.3照度标准

4.11.4事故照明

4.12防灾工程

4.12.1适用范围

4.12.2防止火灾危害的措施

4.12.3防止小动物危害的措施

4.12.4防止振动及地震危害的措施

4.12.5防止水害的措施

5.通风空调

5.1一般事项

5.1.1目的

5.1.2适用的自然条件和应遵守的规范、标准

5.2对通风和空调的要求

6.土木建筑

6.1一般事项

6.1.1目的

6.1.2适用的自然条件和标准

6.2电气设备的土建要求

6.2.1适用范围

6.2.2基础的设计条件

6.2.3建筑物的设计条件

 

1.一般事项

1.1目的

本统一技术规定(四)“电气篇”的目的是提供在进行电气设备的选型和安装、配线设计等工作时应遵守的一般技术事项。

1.2适用范围

1.2.1本篇适用于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电气专业的工厂设计。

1.2.2本篇是《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工厂设计统一技术规定》的组成单元之一。

在统一技术规定的其他篇中,对与其有关的电气设备作了规定的,则该规定优先于本统一技术规定(四)。

如:

(1)统一技术规定

(二)机械设备篇

有关胶带输送机用的电气设备的技术要求。

(2)统一技术规定(十一)采暖通风篇

有关人体通风(劳动保护)的技术规定。

1.2.3本篇中未作规定的电气工程,均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如:

防爆要求等。

1.3适用标准

1.3.1采用国标、部标、及上海市有关标准

(1)GB《国家标准》

(2)JB《机械部标准》、SD《水电部标准》及原冶金工业部等各工业部有关标准,包括钢铁企业电力设计技术规定。

(3)LJ《建委标准》

(4)其他:

如消防、安全、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规定。

(5)引进国外设备部分应符合其制造厂厂标和出口国国标,一般需符合我国标准。

有些设备如消防设备、防爆设备等还应通过有关部门的检验。

(6)国家暂无标准的可参照IEC标准。

(7)本篇所列国家、行业和上海市颁布的标准、规范和规程,一律以现行的为准;新的标准、规范和规程颁布执行后,自然代替本篇所列标准、规范和规程。

1.4设计条件

1.4.1所有电气设备,除工作于特别指定的工作环境者外,均应能在周围温度不超过40℃、

相对湿度不超过85%的环境下正常工作。

1.4.2技术用语、用语的定义、记号等根据1.3项的各种标准。

1.4.3电气设备布置上的设计条件

(1)油浸设备一般不设在地下室和起重机等移动设备上。

(2)2000kVA以上容量油浸变压器,一般应设在室外或门向室外开的变压器室内。

1.5设备、电缆的编号

1.5.1目的

钢铁工厂里使用的电气设备是多种多样的,施工和投产后的设备管理和设备保养相当复杂,为了便于管理,要在工艺设备的电气设备以及电缆上标上特定的编号。

设备编号的规则应在设备订货时,向接受订货单位提出,并记载在订货技术协议书(国外设备订货时记载在报价说明书)中,在制造厂交货的设备和有关技术资料上应标上编号。

1.5.2设备编号

(1)对象

一般由外部接线相互连接的单体电气设备,如电动机、变压器、配电柜、控制柜、操作柜、电抗器、检测装置等,都应标上编号。

(2)设备编号的构成

设备编号一般由以下三部分构成:

(a)地址代码表示本电气设备的设置场所的记号(现场、运转室、电气室、变电所等)。

一般以数字或英文缩写表示。

(b)设备类别代码表示本电气设备的种类的记号(电动机、变压器、控制柜等)一般以英文缩写表示。

(c)顺序号表示本类电气设备的第几台(001、002、003……等)或第几组的第几台(001.1、002.2、003.2……等)。

(3)设备编号的铭牌

各电气设备的显著部位上需印刷或刻制本设备编号的铭牌。

但是,具有互换性的检测装置等小型电器,有时可以省略。

1.5.3电缆编号

(1)对象

在动力用电缆,控制用电缆以及特殊用途的电缆上标上电缆编号。

但控制盘、配电盘

以及单体设备的内部配线,原则上不编电缆号。

电缆编号的规则应在设计说明书中说明。

(2)电缆编号的构成

电缆编号一般由下列三部分构成:

(a)地址代码或连接设备的代码──表示该电缆所连接的电气设备的设置场所的记号或该电缆所连接的电气设备的记号(现场、运转室、电气室、变电所等或电动机、变压器、配电盘、控制柜、操作柜等)。

(b)用途代码──表示电缆的用途(高压动力配线用、低压动力配线用、控制用、电动机一次回路用等)。

一般以英文缩写表示。

(c)顺序号──表示本类电缆的第几根(01、02等)。

有时可以表示电缆在配线表的页次及行次。

(3)电缆表

把有关电缆敷设的数据(电缆编号、电缆规格、长度、被连接设备的编号、配线路由、芯线号码或颜色等)汇集记载在电缆表中。

2.供配电方式

2.1一般供配电方式

2.1.1供配电电压

(1)全厂性供电电压采用110kV、10kV、3kV。

如局部区域经技术经济比较有明显优越性时也可采用35kV及6kV。

(2)车间配电电压按表2.1.1

车间配电电压

表2.1.1

系统公称的电压

用途

35kV、10kV、6kV、3kV

高压配电

380V、380/220V

低压配电

对于技改工程,应尽量与原有车间配电电压一致。

2.1.2适用电压

(1)电气设备的适用电压一般按表2.1.2-a与表2.1.2-b

电气设备的适用电压

(一)

表2.1.2-a

电气设备

直流

交流

备注

交流电动机1000kW以上

10kV

交流电动机150~5000kW

6kV

交流电动机90~3000kW

3kV

交流电动机250kW以下

380V

 

电气设备的适用电压

(二)

表2.1.2-b

电气设备

直流

交流

备注

0.4kW以下的小容量电动机

适宜电压

事故电源用交流发电机

10kV、6kV、3kV、380V

电压调整范围±10%

直流主传动电动机

750V以上

直流辅助电动机

440V、220V

直流发电机

460V、230V

大容量变流变压器的一次电压

35kV、10kV

中小容量变流变压器的一次电压

10kV、6kV、3kV、380V

变流变压器二次电压

适当电压

大容量变压器的一次电压

110kV、35kV

中小容量变压器的一次电压

35kV、10kV、6kV、3kV、380V

照明用变压器一次电压

10kV、6kV、3kV、380V

电磁制动器

220V

380V

起重电磁铁

220V

空间加热器

380V、220V

空气调节器

380V、220V

通风扇

380V、220V

柜内照明

220V

有时可用110V

室内照明

220V

工厂照明(道路照明)

380/220V

移动灯(手提灯)

36V

有时可用24V、12V、6V

电磁阀

110V、48V、24V

220V

通信、信号

220V

380/220V

热金属检测器、冷金属检测器

220V

动力用插座

380V、220V

 

(2)控制电压

(a)电气设备的控制电压如表2.1.2-c

电气设备的控制电压

表2.1.2-c

项目

电压

备注

直流控制电源

220V、110V

特殊设备所用电源也可使用48V、24V、12V和其它适当电压

交流控制电源

220V、110V

380V仅在少量设备及特殊情况下允许使用

(b)PT二次使用电压

PT二次使用电压为100V。

(c)交流控制电源的设置

1)在取得控制电源时,一般要设立隔离变压器。

2)控制电源变压器一次电压不宜超过400V(电压互感器除外)。

(d)直流控制电源的设置

一般采用蓄电池(参照第3.5节)当开关数量较少时,也可采用整流器配合电容儲能装置。

2.1.3电压偏差

供电电压偏差值与用电设备的允许电压偏差相适应。

同时应满足国家标准《供电电压允许偏差》(GB12325-1990)的要求。

2.1.4电压波动和闪变

造成系统供电电压波动和闪变的允许值应满足国家标准《电压允许波动和闪变》(GB12326-2000)的要求

2.1.5频率和频率变动

(1)频率50Hz

(2)频率变动:

用电设备适应频率范围为49~50.5Hz

2.1.6开断容量

断路器的开断容量,采用表2.1.5所列数值

断路器的开断容量

表2.1.5

系统电压

开断容量

备注

35kV、10kV

25kA、31.5kA、40kA

6kV、3kV

25kA、31.5kA、40kA

上述开断容量根据系统短路电流进行选择。

个别场合如短路电流超过40kA,应进行技术经济比较来决定采用更大开断容量的断路器还是其他措施。

2.1.7谐波

谐波造成电网电压波形崎2001年10月变率极限和用户注入电网的谐波电流允许值应满足《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GB/T14549-93)的要求。

2.1.8接地方式

(1)电气系统接地方式如表2.1.7所示

电气系统接地方式

表2.1.7

系统电压

接地方式

备注

110kV、35kV

变压器中性点电阻接地

接地电流视情况而定

10kV

变压器中性点电阻接地

100A:

考虑对人体安全时

300A:

其它

6kV

变压器中性点电阻接地

100A:

考虑对人体安全时250A:

其它

3kV

变压器中性点电阻接地

100A

35kV、10kV、6kV、3kV

变压器中性点消弧线圈接地或不接地

新建工程不宜采用

380V

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

特殊重要场所如电厂除外

变流装置回路及直流系统

不接地

控制电源(交流220V、110V)(直流220V、110V)

不接地

零散设备的交流控制

电源容许用接地系统

(2)相互有联络可能的系统,其接地方式应一致。

(3)与原有系统相连接的系统,其接地方式应一致。

2.1.9供配电线路

全部采用电缆线路。

当施工用电必需采用架空线路时应设专用变压器或隔离变压器,并配置可靠的避雷装置。

2.1.10注意事项

由变电所(室)开关装置向外部单台变压器供电时:

(1)对一次侧为110kV变压器,该变压器一次侧不再设开关。

(2)对一次侧为3~35kV变压器,该变压器一次侧一般不设开关(特殊需要除外),对3~10/0.4kV变压器,如管理和检修需要,一次侧设负荷开关。

2.2厂内配电方式

2.2.1厂内高压配电方式

(1)通用事项

(a)中性点接地方式参照2.1.7条。

(b)配电方式

采用三相三线,全部为电缆配电。

(c)保护方式

工厂内的馈电线及负荷设备的保护一般如表2.2.1。

将与其有关的断路器及组合起动器自动断开。

馈电线及负荷设备的保护

表2.2.1

保护项目

厂内馈电线

负荷

过负荷保护

反时限特性过电流继电器

同左(断路器组合起动器)

短路保护

定时限特性或瞬时特性过电流继电器

瞬时特性过电流继电器(断路器)

高压熔断器(组合起动器)

接地保护*1

电阻接地场合按反时限特性过电流继电器来选择接地保护有条件时设零序电压闭锁保护

同左

欠相及逆相保护

不设

只对组合起动器设3E继电器,或其它保护装置

低电压保护

低电压保护只发信号

(设在电源进线处)

仅对电动机保护

其他保护

a)6300kVA及以上的电力变压器大于2000kW以上的电动机应设差动保护。

*2

b)油浸变压器的瓦斯保护、变压器温度升高和冷却系统故障等监视和保护应按现行电力变压器标准的规定设置。

*1.不接地和消弧线圈接地场合动作于信号。

信号尽可能有选择性。

*2.国内的变压器及电动机其有关保护见GBJ-50062-92《工业与民用装置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

注意事项:

继电器和仪表可共用电流互感器,用于计费用的计量仪表和比率差动保护的电流互感器必须专用。

(2)系统的构成

厂内3~10kV配电系统的构成原则要求如下:

(a)生产车间的配电设备不在能源中心遥控,见本规定(十四)能源管理篇。

(b)联络线引入口,原则上采用断路器。

不需保护的可设负荷开关或隔离开关。

(c)3~10kV链式供电用户不超过三个,同一开关并接电缆的用户不超过二个,对重要负荷不宜采用链式供电和并接供电方式。

(d)配电系统的每段母线应根据生产发展的可能设置备用回路。

一般不少于10%,至少为1个回路,对引进的成套设备其备用回路应适当多一些。

(e)由二个电源系统接在同一母线上,或接在以母联开关联络的二段母线上时,两系

统的电压矢量相位必须一致。

正常运行时两系统分列运行,相关断路器互相连锁防止并列运行。

但在必要时可暂时解除连锁,以便为不间断供电进行短时并列运行的操作。

(f)根据检修需要适当设置检修开关箱,当变配电所停电检修时应考虑外来临时检修电源。

2.2.2厂内低压配电方式

(1)通用事项

(a)配线方式

下列是适用的配线方式

1)动力负荷:

3相3线式380V配线。

2)动力和照明合用的负荷:

3相4线式380/220V配线。

3)照明负荷:

3相4线式380/220V配线(不包括接地线)。

a)一般照明:

单相220V

b)手提灯:

单相220V用隔离变压器变成单相36V或以下。

c)电焊机:

一般采用3相3线式中的单相380V。

(b)保护方式见表2.2.2

低压配电保护方式

表2.2.2

保护项目

保护方法

过负荷保护

各负荷、各线路一般采用热继电器或自动开关的长延时过电流脱扣器

短路保护

各负荷、各线路一般采用自动开关的瞬时或短延时过电流脱扣器,也可用熔断器

接地保护

(1)一级保护

有可能因设备绝缘恶化而引起触电事故的设备(如潜水泵、移动型或者可搬动设备)其金属外壳不论有无安全接地要设防触电用的漏电开关。

(2)二级保护

在380V配电系统,可根据馈线用的接地继电器+变压器中心点的接地继电器,来报警或切断。

低电压保护

详见JBJ6-80《工厂电力设计技术规范》

(2)一般事项

(a)一般车间的动力与照明不共用一台变压器,如动力负荷很少,独立设专用动力

变压器不经济时,动力与照明才合用一台变压器。

(b)每组(母线段)馈电回路根据生产发展的可能留有适当的备用回路(至少1个回路),引进设备应适当多一些。

3.电气设备

3.1电机和制动设备

3.1.1通用事项

(1)适用范围

有关直流电动机、高压和低压交流电动机以及其附件的规格,和电动机的制动装置的规格。

(2)额定电压

额定电压一般在表3.1.1-a中选择。

电机和制动设备额定电压

表3.1.1-a

设备种类

电压

备注

轧机用直流电动机电枢

直流375V

直流440V

直流600V

直流900V

直流1200V

对大容量轧机用直流电动机可采用900V~1200V的电压

同上,励磁

直流220V

按传动系统需要选定

辅机用直流电动机电枢

直流220V、440V

同上,励磁

直流220V

交流感应电动机中的甚小容量电动机

适当的交流电压

容量0.4kW以下

交流感应电动机

 

交流380V

交流3000V

交流6000V

交流10000V

容量250kW以下

容量90kW~3000kW

容量150kW~5000kW

容量1000kW以上

交流同步电动机

交流380V、3000V、6000V、10000V

当需要输出无功时,应向制造厂提出要求

事故电源用交流同步发电机(中小容量)

同上

要求电压调节范围±10%

事故电源用交流同步发电机(中小容量)

同上

要求电压调节范围±10%

轧机用交流电动机

适当的交流电压

直流制动器

直流220V

交流制动器

交流380V

(3)结构形式和冷却方式

除工作于有危险性腐蚀性和户外的场所外,一般在表3.1.1-b中选择。

 

结构形式和冷却方式

表3.1.1-b

设备种类

结构和冷却方式

备注

直流电动机

·封闭型循环管道外力通风

·开放管道外力通风

通风系统采用闭合回路冷却器冷却

辅机用直流电动机(工业用和冶金、起重机用直流电动机)

·封闭型外扇式

·封闭型自冷通风(附过滤器)

·封闭型自冷式

·防滴型开放管道外力通风

低压三相感应电动机(工业用和冶金、起重机用交流感应电动机)

·封闭型自冷式

·封闭型外扇式

·防滴型自冷式

高压三相感应电动机

·防滴型自冷式

·防滴型开放管道外力通风

·封闭型外扇式

·封闭型内冷式

同步电动机

·防滴型自冷式

·防滴型开放管道外力通风

·封闭型内冷式

·封闭型循环管道外力通风

3.1.2轧机用交流电动机

(1)适用范围

有关轧机用交流同步电动机、交流异步电动机及附件。

轧机用交流电动机国内尚未有新标准,制造厂应参照国标GB775-87。

(2)输出功率

在合同技术协议书(合同规格书)中写明。

(3)频率

满足工艺需要的频率。

(4)过负荷能力

应根据轧制不同的材质和轧制区域而定。

一般为150~225%(60s)~275%(5s)。

(5)绝缘等级

为F级及F级以上。

(6)励磁(同步机)

他励。

(7)防护等级

一般为IP44。

(8)定子铁芯

一般为整体式。

(9)转子型式

隐极式或凸极式(同步机)。

(10)通风方式

全闭循环冷却通风。

(11)附件

电动机根据需要装备下列附件,并在设备订货表中加以注明。

(a)高精度测速发电机

(b)脉冲发生器

(c)超速度检测器

(d)空间加热器

(e)基础螺栓螺母衬块

(12)监视装置

电动机可根据需要装备下列监视装置,并在设备订货表中加以注明。

(a)定子温度检测器

(b)轴承温度检测器(附接点)

(c)冷却用空气温度检测器(附接点)

(d)轴承润滑给油装置用油温及油流检测装置

(e)顶轴给油装置用油压检测装置

(13)注意事项

(a)轧机用交流电动机一般由6~24脉波的交-直-交或交-交装置供电。

(b)轧机用交流电动机能承受严峻的轧制负荷要求。

3.1.3直流电动机

(1)适用范围

有关冶金及起重机用直流电动机,工业用直流电动机及其附件。

冶金及起重机用直流电动机一般用于频繁起动停止的工况。

有时需要低惯性或低速的电动机以满足生产工艺要求,也选用冶金及起重型。

(2)冶金及起重机用直流电动机

(a)接电率、额定功率、转数、尺寸

1)一般是根据JB/T8163-95。

2)低惯性型、低速型电动机的机座号、输出功率、转数可根据制造厂标准。

(b)过负荷能力

一般是根据JB/T8163-95。

(c)绝缘等级

#802~#818是F级(#620~#624是B级或F级,特殊型也可制成H级)。

(d)温升

根据JB/T8163-95。

(e)注意事项

1)本类电动机一般用6脉波变流装置供电。

2)根据JB/T8163-95磁轭一般是整体的,特殊要求者磁轭也可制成上下二半组成。

3)电枢绕组和整流子的连接采用氩弧焊或同等措施。

4)为保持良好的可靠性,除整流子和电刷,其它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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