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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CP管道制作与安装安全监理细则

大伙房水库输水(二期)工程

 

PCCP管道制作与安装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山西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大伙房水库输水(二期)工程监理部

2006年9月

 

强制性条文摘录

《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安全技术工作规程》SD267—88

第一篇

0.0.9对于伤亡事故,职业病的调查和处理,必须认真的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发生事故后,应按照“三不放过”原则,认真的从生产、技术、设备、管理制度等方面找出事故发生原因,查明责任,确定改进措施,指定专人,限期贯彻执

行,并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

《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安全技术工作规程》SD267—88

第二篇

1.0.1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和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严禁穿拖鞋、高跟鞋或赤脚工作(特殊规定者除外)。

1.0.4施工现场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危险处应有防护设施或明显标志。

1.0.5交通频繁的交叉路口,应设专人指挥,火车道口两侧应设路杆。

危险地段,要悬挂“危险”

或“禁止通行”标志牌,夜间设红灯示警。

1.0.15爆破作业,必须统一指挥,统一信号,划定安全警戒区,并明确安全警戒人员。

在装药、连线开始前,无关人员一律退到安全地点隐蔽。

爆破后,须经炮工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其他人员方能进入现场。

对暗挖石方爆破尚须经过通风,恢复照明、安全处理后,方可进行其他工作。

1.0.16施工照明及线路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场所,或有瓦斯的巷道内,照明设备必须采取防爆措施。

2.电源线路不能破损、裸露线芯、接触潮湿地面,以及接近热源和直接绑挂在金属构件上。

3.严禁将电源线芯弯成裸钩挂在电源线路或电源开关上通电使用。

4.保险丝不得超过荷载容量的规定,更不得以其它金属丝代替保险丝使用。

5.照明设备拆除后,不得留有带电的部分,如必要保留时,则应切断电源,线头包以绝缘,固定于距地面2.5m以上的适当处。

6.临时建筑物的照明线路,应固定在绝缘子上,且距建筑物不得小于2.5cm,穿过墙壁时,应套绝缘管。

1.0.18拆出工作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进行大型拆除项目开工之前,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在技术负责人的指导下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一般拆除工作,也必须有专人指挥,以免发生事故。

2.1.2凡经医生诊断,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精神病、以及其它不适于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2.1.4高处作业下面或附近有煤气、烟尘及其它有害气体必须采取排除或隔离等措施,否则不得施工。

2.1.6在坝顶、陡坡、屋顶、悬崖、杆塔、吊桥脚手架以及其它危险边沿进行悬空高处作业时,临空一面必须搭设安全网或防护栏杆。

2.1.8在带电体附近进行高处作业时,距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必须满足表2-1的规定,如遇特殊情况,则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表2-1

带电体电压(kv)

项目

10级以下

20~35

44

60~110

154

220

330

工器具、安装构件、

接地线等与带电体的距离(m)

2.0

3.5

3.5

4.0

5.0

5.0

6.0

工作人员的活动范

围与带电体的距离(m)

1.7

2.0

2.2

2.5

3.0

4.0

5.0

整体组立杆塔与带电体的距离(m)

应大于倒干距离(自杆塔边绝缘到带电体的最近侧为塔高)

2.1.15高处作业人员使用电梯、吊栏、升降机等设备垂直上下时,必须装有灵敏、可靠的控制器、限位器等安全装置。

3.1.4机械的转动带、开式齿轮、电锯、砂轮、接近于行走面的联轴节、转轴、皮带轮和飞轮等危险部分,必须安设防护装置。

3.2.8机械如在高压线下进行工作或通过时,其最高点与高压线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2-5的规定。

表2-5

线路电压

1kv以下

1~20kv

35~110kv

154kv

22kv

330kv

机械最高点与线路间的垂直距离(m)

1.5

2

4

5

6

7

6.2.2施工现场各作业区与建筑物之间的防火安全距离应符合以下要求:

1.用火作业区距所建的建筑物之间和其它区域不得小于25m,距生活区不小于15m。

2.仓库区、易燃、可燃材料推集场距修建的建筑物和其它区域不小于20m。

3.易燃废品集中站,距所建的建筑物和其它区域不小于30m。

防火间距中,不应堆放易燃和可燃物质。

《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安全技术工作规程》SD267-88

第五篇

1.0.6爆破器材必须储存于专用仓库内,不得任意存放。

严禁将爆破器材分发给承包户或个人保存。

2.1.2仓库和药堆与住宅区或村庄边缘的距离,规定如下:

1.有土提和无土提的地面库房或药堆的安全距离按表5-1确定。

表5-1

距离存药量

(m)(t)

库房类别

150~200

100~150

50~100

30~50

20~30

10~20

5~10

2~5

<2

无土提库、药堆

1000

900

750

600

400

350

250

200

150

有土提库

800

700

600

500

350

300

250

170

130

2.隧道式峒库至住宅区或村庄边缘的最小距离按表5-2。

表5-2

距离存药量

(m)(t)

与洞口轴线交角&

50~100

30~50

20~30

10~20

5~10

2~5

<2

0°至两侧70°

1500

1250

1100

1000

850

750

700

两侧70°~90°

600

500

450

400

350

300

250

两侧90°~180°

300

250

200

150

120

100

100

3.由于保护对象不同,因此在使用当中对表5-1、5-2的数值应加以修正,(保护系数)见表5-3。

表5-3

序号

保护对象

保护系数

1

村庄边缘、住宅边缘、乡镇企业围墙区域、变电站围墙

1.0

2

地县级以下乡镇、通航汽轮的河流航道、铁路支线

0.7~0.8

3

总人数≤50人的零散住户边缘

0.7~0.8

4

国家铁路线、省级及以上公路

0.9~1.0

5

高压送电线路500kv

220kv

110kv

35kv

2.5~3.0

1.5~2.0

0.9~1.0

0.8~0.9

6

人口≤10万人的城镇规划边缘、工厂企业的围墙、有重要意义的建筑物、铁路车站

2.5~3.0

7

人口>10万人的城镇规划边缘

5.0~6.0

注:

上述各项外部距离,适用于平坦地形。

当地形条件有利时可适当减少,反之应增加。

爆破器材库的贮存量规定如下:

1.地面库单一库房允许的最大贮存量不得超过表5-6的规定;

2.地面总库的容量:

炸药不超过本单位半年生产用量,起爆器材不超过一年生产用量。

地面分库的总容量:

炸药不超过3个月生产用量,起爆器材不超过半年生产用量。

2.2.2库区布局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位置必须选择在远离被保护对象较安全的地方。

其外部安全距离和库房彼此间的距离应符合本篇的有关规定;

2.避免设在有山洪或地下水危害的地方,并充分利用山上等自然屏障;

表5-6

爆破器材名称

允许最大贮量(t)

硝化甘油炸药

40(净重)

梯恩梯

120(净重)

硝铵炸药:

如2#岩石水胶炸药

200(净重)

导爆索

120(皮重)

导火索

不限

雷管、继爆管、导爆管起爆系列

120(净重)

硝酸铵、硝酸钠

400(净重)

3.周围应设围墙,围墙高度不应低于2.0m,防止人员自由出入。

围墙至最近库房墙角的距离应不小于25m;

4.库区值班室应设在围墙外测,距离一般不应小于25m,食堂、宿舍距危险品库房应不小200m。

3.2.2运输爆破器材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禁止用翻斗车、自卸汽车、拖车、机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摩托车和自行车等运输爆破器材;

2.车厢船底应加软垫。

《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L47—94

1.0.8严禁在设计建基面、设计边坡附近采用洞室爆破法或药壶爆破法施工。

2.1.2未经安全技术论证和主管部门批准,严禁采用自下而上的开挖方式。

3.2.6钻孔爆破施工中,对建筑物或防护目标的安全有要求时,应进行爆破监测。

《水工建筑物地下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DJ212—83

4.2.1洞口削坡应自上而下进行,严禁上下垂直作业。

同时应做好危石清理,坡面加固,马道开挖及排水等工作。

4.2.4进洞前,须对洞脸岩体进行鉴定,确认稳定或采取措施后,方可开挖洞口。

4.4.2竖井采用自上而下全断面开挖方法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必须锁好井口,确保井口稳定,防止井台上杂物坠入井内;

四、涌水和淋水地段,应有防水和排水措施;

五、Ⅳ、Ⅴ围岩地段,应及时支护。

4.5.5特大断面洞室(或大断面隧洞),采用先拱后墙法施工时,拱脚开挖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拱脚线的最低点至下部开挖面的距离,不宜小于1.5m;

二、拱脚及相邻处的边墙开挖,应有专门措施。

5.3.2进行爆破时,人员应撤至受飞石、有害气体和爆破冲击波的影响范围之外,且无落石威胁的安全地点。

单向开挖隧洞,安全地点至爆破工作面的距离,应不少于200m。

5.3.4相向开挖的两个工作面相距30m放炮时,双方人员均须撤离工作面;相距15m时,应停止一方工作单向开挖贯通。

竖井或斜井单向自下而上开挖,距贯通面5m时,应自上而下贯通。

5.3.7采用电力引爆方法,装炮时距工作面30m以内,应断开电流,可在30m以外用投光灯照明。

PCCP管道制作与安装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一、总则

1、编制依据

编制依据为大伙房水库输水(二期)工程输水管线建筑及安装工程合同文件

(合同编号:

DSS2GLC-11~12、DSS2GLC-19~22)、设计文件与图纸、监理规划、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等技术资料。

2、适用范围和工程量

适用大伙房水库输水(二期)工程输水管线建筑及安装工程第一标段~第四标段(合同编号:

DSS2GLC-11~12、DSS2GLC-19~22)范围内的PCCP及配件制作与安装的安全监理。

工程量为:

PCCP采购一标为61公里DN3200的PCCP及配件制作,安装第一、二标段为61公里DN3200的PCCP及配件安装;PCCP采购二标为80公里DN2400的PCCP及配件制作,安装第三、四标段为80公里DN2400的PCCP及配件安装。

3、项目负责人及监理部员分工

(1)郝竹林项目总监负责全面工作;

(2)王自本副总监负责大伙房水库输水(二期)工程输水管线安装工程第一标段(合同编号DSS2GLC-19)和第二标段(合同编号DSS2GLC-20)及PCCP采购一标(合同编号DSS2GLC-11);

安装第一标段现场监理工程师杨明岑;

安装第二标段现场监理工程师白九经;

PCCP采购一标现场监理工程师庄显忠

(3)刘耀伦副总监负责大伙房水库输水(二期))工程输水管线安装工程第三标段(合同编号DSS2GLC-21);

第三标段现场监理工程师暂由刘耀伦副总监兼任;

(4)谢升祥副总监代表负责大火房水库输水(二期)工程输水管线安装工程第四标段(合同编号DSS2GLC—22)和PCCP采购二标(合同编号DSS2GLC—12);

第四标段现场监理工程师于文虎。

PCCP采购二标现场监理工程师陈瑞国

4、 监理部各监理人员的监理工作职责 

(1) 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总监理工程师作为整个监理组的落实监理安全责任的首位责任人,应履行下列职责:

 

1) 组织安全工作形势评估,制定有关安全工作的监理措施; 

2) 定期组织阶段性的安全形势分析,确定应监控的安全性要求; 

3) 最终审查有关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的安全性要求; 

4) 重大安全隐患的处理与报告; 

5) 参与对工程安全事故的分析与处理。

 

(2) 安全工作的专职监理工程师职责 

1) 负责落实监理安全责任的日常工作;进行安全巡视检查工作;负责一般性安全隐患的处理; 

2)负责牵头组织对有关安全方面的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 

3) 提出项目监理机构落实监理安全责任的工作建议与要求,尤其要提出重大危险源监控建议; 

4)定期向项目监理机构汇报有关本工程的安全情况; 

5) 负责组织项目监理机构的安全知识学习; 

6) 负责有关落实监理安全责任的资料记录与整理工作。

 

(3)其他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的职责 

1)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审核分部分项施工方案时,对技术方案本身的安全可靠性进行审查,并在审查涉及安全技术方面的内容时与安全监理工程师共同审查; 

2)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在巡视时,应运用其所掌握的安全技术知识,注重检查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发现安全隐患时,应进行记录,并及时通报负责安全工作的监理工程师处理。

5、 监理部的安全工作制度 

1)审查核验制度:

在所有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中必须审查其安全方面的内容。

 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资格是否与投标文件相一致;审核发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资格证书是否合法有效;审核发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

 

2)巡视检查制度:

所有监理人员在巡视现场时均要注重发现安全隐患,发现安全隐患时要进行记录与汇报。

负责安全工作的监理工程师每天巡视主要的施工现场一次,并记录有关安全情况,处理有关安全隐患。

3)安全隐患处理制度:

重大隐患且为很可能发生事故,要立即处理并要求施工单位在2~4小时内消除,否则签发隐患影响区域的停工令;重大隐患且可能会发生事故,应要求施工单位在4~8小时内消除隐患,否则必须签发隐患影响区域内停工指令。

如仍得不到整改,必须立即通过业主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对情况紧急,施工单位又拒绝整改或停工,随时可能发生安全事故时,监理部应直接向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安全行政管理部门电话报告,请求行政管理部门出面干预,以达到消除隐患的目的,事后再以书面形式报告。

以电话形式报告的,应当有通话通话记录,应及时补充书面报告。

 

4)检查验收制度:

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书面指出施工现场所在的安全隐患,书面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检查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监管机构的建立、健全及专职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检查施工安全情况;对需验收的工程项目(工程材料、设备、工序)及时进行检查验收,在资料审查合格、项目验收合格后应及时进行签署意见。

 

5)督促整改制度 :

对于发现的工程安全隐患,书面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情况严重的,监理部应及时下达停工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在隐患消除后,监理部应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监理部应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二、PCCP管道制作与安装工程安全控制:

1、专业工程特点 

项目特点:

本标段具有线路长、地形复杂、建筑物多、专业性强、技术难度大、工期要求紧、质量标准和高安全管理要求高等特点。

 

2、安全监理工作流程 

监理部成员由总监组织熟悉图纸,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分工编制安全监理细则;监理部审核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安全应急救援预案,核查承包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检查承包人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是否健全,并检查承包人的安全规章制度、特殊工种上岗证、安全技术交底;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机具的合格证及保养情况,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施工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资料;监理部检查施工现场的机具布置等是否与总平面图相符,巡视检查现场施工安全工作,检查施工用电是否规范、脚手架搭设是否规范、三宝的使用情况、四口的防护措施,并针对情况发出联系单、通知单等及时督促承包人整改,督促承包人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转。

承包人拒绝按照监理要求进行整改或停止施工的,监理部及时向当地主管部门进行报告,整理安全资料,进行归档 

3 、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及目标 

(1) 安全管理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安全生产应以人的管理核心,即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严格控制违章作业行为,施工过程中一切作业必须服从安全。

 

安全管理重点内容:

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是否健全,专职安全员配置是否符合要求,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资料是否及时、齐全、真实,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可靠、可行;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应严格按《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行使监理的安全职责,并应及时与施工方沟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督促施工单位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充分体现监理工作的预控性和协调性。

 

沟槽开挖施工阶段施工安全控制要点:

挖土机械作业安全;边坡防护安全;降水设备与临时用电安全,大型吊装设备施工安全。

PCCP制作阶段的施工安全控制要点:

大型吊装设备的施工安全,高空作业施工安全,临时用电安全。

(2)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开工前期监理应着重审查施工方的安全管理体系、组织机构、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措施、技术措施等是否齐全、配套,因此监理工程师在第一次工地会议和签署开工报告前应审查施工方报送的资料和现场准备工作是否符合要求。

检查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因为根据规定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前,应当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办理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手续。

 

1)需审查的资料 

a、施工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b、施工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包括: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专项方案的专家审查制度、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意外伤害保险制度、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等。

 

c、项目部人员到岗情况及相应资格证书,包括:

项目经理、安全员、技术员、施工员、材料员、质检员等,应审查到岗人员是否与投标书中申报人员相符,人证是否相符,配备数量是否满足要求。

d、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包括:

垂直机械作业人员(如塔吊司机、施工电梯操作工)、电工、电焊工、起重信号工、架子工、防水工等; 

e、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规定程序报审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标准要求。

 

●安全技术措施的全面性、针对性、可行性:

安全技术措施要针对工程特点、施工工艺、作业条件以及队伍素质等,按施工部位列出施工的危险点,对照各危险点制定具体的防护措施和安全作业注意事项,并将各种防护设施的用料计划纳入需求计划。

 

●是否明确专业性较强项目的内容并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单体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或群体工程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高度24米以上的高层建筑工程均应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临时用电方案: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施工组织设计,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脚手架工程:

脚手架搭设高度在24M及以下者可编制搭设方案;超过50M应有设计计算书及卸荷方法详图,并说明脚手架基础施工方法;脚手架施工方案中应包括脚手架的材质,立杆基础、架体与建筑物的拉结、杆件间距与剪刀撑、脚手板与防护栏杆、小横杆设置、杆件搭接、架体封闭、通道及卸料平台搭设、防雷接地等内容。

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依据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相关规定,基坑深度在4M以内者可视土质、湿度、坑边荷载情况不作支护,但应有保证边坡稳定的安全技术措施;4M以上者必须进行基坑支护,并有完整的施工方案和计算书。

开挖深度在4米以上的深基坑土方开挖工程专项方案、梁跨度在9米以上或梁截面在0.3平方米以上或板厚在0.15米以上或支撑高度6米以上的模板工程专项方案、起重吊装工程和钢结构安装工程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等。

 

●施工单位编制的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施工中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等是否编制专项防护措施方案。

 

●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办公、宿舍、食堂、道路等临时设施设置以及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审查重点是:

程序性审查(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编制过程与审批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的程序)和强制性标准符合性审查(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标准)。

 

●检查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上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的建立、健全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 

●检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和意外伤害保险的办理情况 

重点审查进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记录是否齐全,教育人和被教育人签字是否符合要求。

 

要有三个层次的安全教育:

公司、项目经理部、班组。

公司教育的内容:

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项目经理部教育的内容:

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现场环境、工程施工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班组教育的内容;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剖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 

检查总承包单位是否为现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期限是否符合要求。

 

●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审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合法资格,是否与投标文件相一致;审查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是否合法有效; 

●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其内容应包括建设工程的基本情况、施工现场安全事故救护组织、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安全事故救护单位等。

 

●检查施工起重机械安装验收情况 

安装完以后,应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

以塔吊为例,其资料应包括:

塔吊安拆分包队伍资质证书、操作人员资格证书、塔吊安拆方案、塔吊基础隐蔽工程验收单、基础砼强度报告、塔吊安拆安全技术交底、安装验收合格证明、准用证书等。

 

●检查安全防护用具、施工机具、设备情况 

着重审查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装验收合格证明等。

包括安全帽、绝缘鞋、绝缘手套、安全带、配电箱、电锯、切割机、卷扬机、钢筋弯曲机、电焊机、砼振捣器、搅拌机等。

 

2)施工方案的审查程序 

a、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b、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初审; 

c、审核合格,由施工单位(法人)企业技术负责人再进行审查,通过安全审查合格,签字盖章后报监理单位的项目监理部进行审查; 

d、当施工企业的经验不足时,或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或技术难度很大的工程,施工企业应该组织专家进行论证与审查。

组织专家进行审查时应邀请项目监理机构列席审查会议。

当专家认为通过其方案能够保证其安全时,由专家签字及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字后报监理机构进行审查。

 

e、监理机构接到经过施工单位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字盖章认可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后,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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