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孝道思想及其对现代家庭养老问题的启示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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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孝道思想及其对现代家庭养老问题的启示3

儒家孝道思想及其对现代家庭养老问题的启示3

儒家孝道思想及其对现代家庭养老问题的启示

摘要:

儒家思想博大精深,其孝道思想是中国传统道德的基础和核心,儒家孝道延续至今,其思想并非完全适用于现代社会的发展,我们要“取其精华,弃其糟粕”,从而更好地推动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建立完善的社会养老体系。

尤其是在我国经济还不发达,仍以家庭养老为主要养老方式的现代社会,更要利用传统的孝道思想推动我国家庭养老的良性循环,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条件。

关键词:

儒家;孝道;家庭养老

TheConfucianThoughtsandFilialPietyofModernFamilyPensionProblemEnlightenment

Abstract:

Confucianthoughtisbroadandprofound;thefilialpietythoughtisthefoundationandcoreofChinesetraditionalmorals.Confucianfilialpietyhascontinueditsthoughtwhichisnotcompletelyapplicabletothemodernsociety;wemust"takeitsessence,discardsthedregs.”Andtaketheessenceofhisthinkingtopromotetheharmoniousdevelopmentofthewholesociety,establishandimprovethesocialpensionsystem,especiallyinthemodernsocietywhichtheChineseeconomyisstillunderdevelopedandtheenamorpensionisstillprovidedfortheagedbythefamily,weshouldmakefulluseofthetraditionalfilialpietytopromotefamilypensionofourcountytoabenigncirculation,inordertocreatetheconditionfortheconstructionofharmonioussociety.

KeyWords:

Confucian;filialpiety;familypension

 

中华民族的孝道思想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私有制的产生,个体家庭逐渐演变为相对独立的经济单位,每个家庭中作为家长的男性长辈享有极大的权威,家庭中其他成员仅有服从的义务。

同时,家庭成员之间在经济上相互依存,父母在抚养子女时,子女也要赡养父母,中国最初的孝思想就是在此基础上产生。

但是,最初的孝思想只不过是一种产生于血缘关系之上的朴素的自然情感,孔子及其所创立的儒家学派将这种原始的孝思想概括发展使其第一次形成完整的知识体系。

孔子及以后的儒家学者在血缘情感孝思想的基础上,对其进行发挥,其中包括对活着的父母的孝和故去的先祖的孝,并且将它纳入了以“仁”为核心的思想体系中,从而提升了孝观念的高度,使其成为深入人心的社会道德规范,成为对家庭生活反思的一种人生哲学。

一、儒家的孝道思想的内容

孝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家庭和睦、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

而中国传统的孝文化又以儒家的孝道思想为主要内容。

儒家孝道思想博大精深,它的主要内容有:

(一)顺从。

顺从是儒家孝道思想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尤其在封建大家长制的家庭伦理关系中,父母就是子女的天,子女在父母面前只有顺从的责任,而没有反抗的权利。

封建社会等级制度森严,这种等级制度不仅体现在国家的统治阶层中,就是在个体家庭中表现的也十分明显。

例如,“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父母之命不可违”等,都表现出了在封建社会的个体家庭中,父母对于子女至高无上且不可动摇的权威。

子女对于双亲的命令只有遵从的责任,没有反抗的余地。

而这种情况,在子女的婚姻问题上表现得尤为突出,在封建社会,子女的婚姻大多由父母做主,他们所主张的婚姻不是以组建幸福家庭为前提,而是以家族利益为中心,选择有利于自己家族发展的对象联姻,“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既是婚姻的前提,也是婚姻合法的保证。

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或听到许多这样的事情,因为父母的命令和自己不喜欢甚至不认识的人结婚,最后以悲剧收场的。

比如四大名著中的《红楼梦》,曹雪芹笔下的封建大家族由兴盛走向衰落的过程,这其中又有多少人因父母之命走向悲剧的呢?

以贾迎春为例,迎春一生实在是可悲可怜,在家是不受宠爱,后听从父母之命嫁入孙家,却遇到中山狼孙绍祖,受尽欺辱,最后落得凄惶而死。

假设当时的迎春违抗父命,她最终的结果会是怎样的呢,她能否改变自己的命运呢?

答案是不会也不能的,生活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即使如探春一般有主见、有才华的女子,在自己的婚姻问题上也无能为力,更何况一向软弱的迎春,就更不可能为自己争取了。

再退一步说,即使迎春为自己争取了,反抗父亲也不会有什么结果的,因为在封建大家长制的社会环境下,子女对父母只有顺从的责任,而顺从也是儒家孝道思想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养亲。

孝作为中华传统的伦理道德,在其数千年的发展中被赋予了丰富的内涵。

最基本的含义就是“善事父母”。

“哀哀父母,生我劬劳”,“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拊我畜我,长我育我,顾我复我,出入腹我。

”(《诗经·小雅·蓼莪》)父母含辛茹苦的养育子女,子女成人后应当感怀父母的养育之恩,尽心竭力供养和侍奉双亲,保障父母的基本生活需求,使他们能够安享晚年,不必为生活劳累,尽享天伦之乐。

“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则以喜,一则以惧。

”(《论语·里仁》)这些话体现了孔子的孝道思想,要求人们要尽力为父母着想,要体贴和照顾老人。

而孟子提出的五不孝中,有三项就是“不顾父母之养”,明确指出不赡养父母就是不孝。

关心、照顾和赡养父母是身为人子的责任,也是每个子女应尽的义务。

我国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历经多少王朝,帝皇更是多不胜数,这些帝皇中有大多数主张以孝道治理天下,而以孝治理天下的理念在汉朝时期尤为著名。

汉代在选拔官员的制度中就有一项“举荐孝廉”的制度,即在全国范围内推荐选拔孝子入仕为官,由此可以看出当时社会人们对于“孝”,奉养父母看得很重要,通过这种制度不但选拔了能人志士,也是对社会上其他人的一种鼓励,即使没有显赫的出身,一样可以入朝为官,光宗耀祖的。

其实汉代提倡以“孝”治天下,主要是为了维护统治者的统治,用以造就一批父慈子孝、兄友弟恭的孝悌家庭,进而起到安定社会,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的作用。

(三)敬亲。

孟子认为人之所以异于禽兽,就因为人有道德意识、道德观念。

孔子曰:

“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

”(《论语·为政》)奉养双亲仅仅是人伦之孝的基本要求,只有建立在敬爱血缘情感之上的养亲,才是真正的孝,不存敬爱之心,只求能养,则与禽兽生理本能无性质差别。

那么什么是敬呢?

曾子曰:

“君子之孝也,忠爱以敬,反是乱也”。

(《大戴礼记·曾子立孝》)敬的基本含义是忠心之爱,敬亲建立在敬爱之心基础上的血缘情感,是养亲的伦理尺度,建立在敬亲基础上的养亲才是合乎人伦孝道的。

奉养父母不仅是对父母双亲身体物质需求上的满足,更加是对父母心理和精神上的安慰,对父母不只是养,更重要的是敬和爱。

从内心出发,给父母无微不至的照顾。

以忠爱之心孝敬双亲,这是儒家孝道观的精华所在,也是中华民族应世代相承的精神所在。

(四)全体、贵生。

曾子认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子女的躯体是父母在另一种生命形式上的延续。

对于这种生命理论来说,伤害自己的身体就是伤害父母的身体,自然也被归为一种不孝的行为。

父母给予子女完整的身体,子女就应该爱护身体并保其完整,不能伤害自己的身体,尤其是自残,更是一种不被允许的行为。

父母“全而生之”,子女应“全而归之”,依此种说法,子女对自己的生命体就不再拥有所有权,子女的一生成为代行父母“遗体”的生命运动过程。

由此,全体、贵生也就成了儒家人伦之孝的一向特殊要求,并且由此生出许多的禁忌,如“孝子不登高,不履危,卑亦弗凭”(《大戴礼记·曾子立孝》)。

儒家思想博大精深,作为儒家思想一部分的孝道思想的内容也十分丰富,它经过中华民族几千年优秀文化的积淀,形成独具一格的儒家孝道思想对对现代社会的发展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传统孝道是中国传统道德的基础和核心,孝亲精神是中国独具特色的文化现象,孝文化也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家庭和睦、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

二、儒家孝道思想的精华与糟粕

由于孔子及后来儒家学者的大力倡导,孝道成为儒家学派的主要标志和特征,并对中华民族的风俗习惯和思想意识产生了深远持久的影响,对社会生活的安定和家庭生活的幸福也具有一定的积极影响。

但是孔子及儒家的孝道思想也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其中一些思想是为了符合统治阶级的政治统治而提出的,再加上封建糟粕的内容,使“孝道”思想中的一些内容对我们现代的社会生活带来许多消极影响。

因此,我们对孔子及儒家的“孝道”思想,必须进行客观的分析评价,正确认识儒家“孝道”思想中的精华与糟粕。

(一)儒家“孝道”思想沿袭至今,说明它具有一定的可取性,每件事物的存在都有它必须存在的理由,而儒家“孝道”思想中的精华部分,就是它延续至今的支柱:

1.儒家养老的传统思想符合自然规律的发展和中国的具体国情。

人类社会要持续发展,仅有外界的物质资料是不够的,还需要人类自身的繁衍。

在子女步入社会独立生活之前,父母给予他们无私的关怀和爱护,但是每个人都会经历生老病死,当父母年老体衰失去劳动能力时,子女应当承担赡养父母的义务,保障父母的衣食住行,使他们能够衣食无忧,安享晚年。

儒家“孝道”中把奉养双亲作为最基本的内容,这是符合人类社会发展和人的生理发展的规律。

但是中国现在仍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物质财富不够富裕,社会保障系统不够完善,仍需要保持家庭养老的传统,尤其在农村,没有退休金和养老保险的保障,子女必须承担起奉养双亲的责任。

2.儒家敬老思想有利于克服市场经济的功利性所带来的消极影响,建立幸福家庭。

在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年轻人往往将“利”作为处理人际关系的准则,即使对于自己的亲人也是亲情淡薄,把赡养父母仅仅看作是一种法律责任而非道德义务,认为对父母只需要在物质条件上满足即可,缺乏对其心灵和精神上的安慰。

更有甚者,横加干涉父母自由,理所当然的把父母当做劳力使唤,没有一点为人子女的觉悟。

但是,对于老年人来说,他们最需要的是心灵上的安慰,使其枯燥的生活得到精神和情感上的慰藉,精神愉悦,安享晚年。

就此看来,儒家的敬老思想对现代社会建立温馨幸福家庭具有重大意义。

3.儒家舍孝尽忠的思想有利于培养具有爱国思想的人才。

儒家舍孝尽忠,虽然混淆了家庭伦理与政治伦理的关系,夸大了孝的作用,成为封建统治者维护其统治的工具。

但是一个对父母不好,亲情淡薄又自私自利的人,又怎么可能善待他人,并且为国家民族之大义而舍弃私利呢?

儒家舍孝尽忠的思想为中华民族培育了许许多多舍生报国的英雄,像“精忠报国”的岳飞,“天下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文天祥,还有为中华民族崛起而奋斗的孙中山、周恩来、方志敏等民族英雄和革命烈士比比皆是。

如今,我国社会主义建设面临新的考验,用儒家这一传统思想为我国培养下一代爱国报国的热血青年,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4.儒家敬爱长者的思想有助于在现代社会建立良好的道德风尚。

儒家把敬爱父母推广到敬爱所有的长辈和老人,即“老吾老,以及人之老”,这种尊敬老者的思想以及由此衍生出来的尊敬老者的行为,是中华民族长期积淀的优秀民族传统,也是儒家思想中人道主义的体现。

我国在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同时,应该提倡发扬这种优秀的民族精神,继承这一优秀美德,建立和谐的社会人际关系和良好的道德风尚,为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我们要继承儒家孝道思想中的精华部分,将其继续弘扬和传承下来,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铸造中华民族之魂。

(二)儒家的孝道思想并不是一开始就具有完整的理论体系,它是在社会的变迁过程中逐渐发展壮大的,这其中有许多思想是为迎合统治阶级的意志,为封建社会的统治者服务的。

所以,儒家孝道思想中存在许多不适应社会发展的内容,发展到现代社会不但没有促进社会的发展,反而阻碍了社会发展的脚步。

因此,我们对待传统的儒家孝道思想时应“取其精华,弃其糟粕”。

那么,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今天,我们应摒弃儒家孝道中的糟粕有哪些呢?

1.在封建社会的个体家庭中采用的封建大家长制,以家庭中男性长辈为尊家庭中其他成员只有顺从的责任,而没有反抗的权利。

封建社会的道德规范三纲五常中的“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就体现出了封建大家长制的严苛,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一切以男性长辈为尊,妇女地位低下。

但是在社会主义社会快速发展的今天,这些伦理纲常显然已经不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了。

2.孝是中国古代重要的伦理思想之一,元代郭居敬编成的《二十四孝》,是其收集了二十四个孝子的故事编辑成的,序而诗之,用训童蒙,成为宣传孝道的通俗读物。

但是其中的一些故事所讲述的内容并不值得我们去学习。

像“埋儿奉母”、“哭竹生笋”等故事中的主人公,他们的孝虽然感动天地,但是他们的做法却不值得我们学习。

他们的处事原则在封建社会那样的政治经济环境中也许被人们认可,得到统治阶级的肯定。

但是在当今社会他们的行为和处事原则已不再适用,尤其在市场经济高度发展的今天,像“埋儿奉母”“哭竹生笋”等类似的事例,只会被人们看作是愚昧无知和无能的表现。

例如“埋儿奉母”中的郭讵,为了奉养自己的母亲,认为儿子的存在会影响他对母亲的照顾,遂与妻子商议后,决定埋掉儿子,节省粮食来侍奉母亲。

虽然天赐郭讵百金,使其在孝顺母亲的同时也能够抚养儿子,但这样的结局只是故事编写者的一种美好愿望,只是鼓励人们孝敬双亲,更是统治者为了社会稳定而制造的说辞。

还有像“哭竹生笋”这样的故事,它本身就是一种唯心主义观点,是违背自然发展规律的,它只不过是人们的一种想象,是当时在封建社会受统治阶级压迫的广大劳动人民的一种精神寄托。

当然,这样说并不是不再孝敬父母,只是要抛弃这种愚孝的行为,在当时的社会经济环境下,人们别无选择。

但是在社会主义社会,在政治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我们不再需要这种“孝”,应将其彻底摒弃。

3.儒家孝思想中还提倡“百善孝为先”,我们现代对这句话的理解是:

没有太严重的违法行为时,那怕父母有错,也要尊敬父母,爱父母。

孝是孝顺的简称,是爱父母,和无条件顺从父母的意思,所以官比作父,从孝顺父母到顺从统治者,最终维护统治者的统治地位和利益。

“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这种思想是严重违背社会主义社会人人平等原则的,是儒家思想中的糟粕。

“百善孝为先”只不过是儒家学派为了迎合统治者的统治需要而提出的,从孝父到忠君,只是为了禁锢人们的行为,维护社会稳定而已。

儒家的孝道思想之所以能够延续至今,是因为它思想中的精华部分。

总之,我们对待儒家孝道思想这一传统文化,应该吸收其精华,剔出其糟粕。

吸取对我们构建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有益的思想,尤其是在我国社会保障制度还不完善的农村,养老问题迫在眉睫,急待解决,那么我国现代农村家庭养老的情况是怎样一种局面呢?

三、现代中国的家庭养老及对儒家孝道的转承

老龄化问题是目前世界共同关注的一个主题,而中国在社会经济还欠发达的今天,已经提前进入了老龄化社会。

因此,我国不可能像有些国家一样由政府负担人民的养老费用。

我国现在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特殊国情决定我国在以后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仍以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作为主要的养老方式。

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作为我国家庭养老根基的孝道思想也面临许多困境。

1.敬养老人。

社会主义的目的是使每个社会成员物质富裕,精神愉快,家庭幸福,而青年人应该首先承担起这一道德责任。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各种养老制度和疗养机构等社会保障系统的普及和完善,子女对父母的精神赡养越来越重要,子女在满足父母物质生活条件的同时,更应注重对父母精神生活的关心。

在父母过世后,丧葬之礼应该尽量节俭,不铺张浪费,提倡在父母在世时尽孝,避免“子欲养而亲不在”的悲剧,即厚养薄葬。

2.教养子女。

社会主义经济政治制度决定了社会主义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平等互助的。

父母与子女是平等的,子女要敬养老人,父母也应教养子女。

家庭是孩子的第一学校,子女的性格特点,往往都是在父母的熏陶下逐渐养成的,父母的言行举止就是活的教科书。

因此,以高尚的品德,正确的思想,良好的习惯,适当的方式教育子女是父母不可推卸的责任。

3.尊老爱幼。

家是社会的浓缩,社会是家的延伸,无论在家还是在社会,都应该发扬尊老爱幼的优良传统。

老者的社会阅历丰富,是社会的宝贵财富,是青年人学习的对象,理应受到人们的尊敬;幼者是社会的未来,也应受到社会的关怀爱护。

尊老爱幼是社会主义孝德的基本内容,它常常表现在日常生活的点滴小事中,只有具备宽广的胸怀和极高的精神境界才能真正做到。

4.以孝修身,以孝育人。

个体家庭是构成社会的“细胞”,每对父母对自己父母的言行潜移默化的教育着自己的子女,自己父母的命运将是自己未来的命运。

父母的行为举止是教育子女如何做人的起点,以孝育人就必须以孝修身,每个人都应自觉的把孝作为自我修养的起点,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为下一代做一个好榜样。

孝渗透于人们的日常生活和行为习惯中,以孝修身,以孝育人能让人们普遍接受,易于躬身践行。

因此,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和道德修养,应首先提倡社会主义孝道,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使社会风气逐渐转变,社会秩序才能良性循环。

在社会主义飞速发展的今天,面对市场经济带来的巨大诱惑,我们更应该发扬儒家的传统孝道思想,取其精华弃其糟粕,孝敬和关心父母。

虽然,现在我国的经济发展迅速,但是我国人口数目庞大,老龄化趋势加快,再加上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特殊国情,社会养老还不能实现全覆盖。

所以,我国在将来很长的一段时期内仍将以家庭养老为主,这就要求我们继承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孝”,将儒家孝道思想与现代家庭养老相结合,孝敬老人,关心和爱护父母,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谱写新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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