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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考核评价制度

东竹园小学干部考核评价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高学校管理工作的水平,继续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学校中层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及履行职责情况,真正起到对干部的监督和激励作用,促进我校中层干部队伍建设,真正发挥干部的带头作用,特制定考核方案如下:

一、考核内容

结合学校教职工考核方案及教师道德规范,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考核基本100分。

(一)德:

思想政治素质

1、思想素质和理论水平:

学习政治理论、管理知识,正确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请况。

2、政治态度和政治立场:

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市的有关决议,在政治原则问题上的立场、观点、态度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情况。

3、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

襟怀坦荡、公道正派、坚持原则、严守纪律、克己奉公、遵纪守法、团结协助、相互沟通。

为人师表,勤奋敬业,全心全意为广大教师、学生服务。

(二)能:

组织领导能力

1、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有完整的工作档案,实行科学管理。

2、熟悉本职业务,工作有思路有创新,能胜任并独立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3、能独当一面,抓好本部门日常管理,按时按要求完成本部门工作计划。

4、制定好本部门有关人员的岗位职责,检查落实规章制度,协调好本部门工作及人际关系,形成良好的团结协作氖围。

5、具有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对突发事件解决处理果断,不推、不让。

(三)勤:

工作作风

1、工作具有主动性,能认真处理自己职权范围内的事务,不向上推诿。

2、发扬民主,虚心听取不同意见,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坚持原则,严格管理,工作认真负责,乐于接受上级或学校交办的各项任务,开拓创新,不守旧,敢于承担责任。

4、爱校爱生,以身作则,具有奉献精神,工作效率高。

5、工作中有全局观念,能较好地处理下属机构、同志之间的关系,相互沟通、相互配合、相互协调、相互树立威信。

(四)绩:

工作实绩

1、本职工作成绩显著,完成中层干部自身素质建设要求,工作能力、工作水平、工作方法得到改进和提高。

2、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各项工作达到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要求。

3、能积极为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和学校的发展献计献策,并被采纳,收到较好效果,或本部门及本人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争得茉誉。

(五)廉:

廉洁自律

1、无以权课私、暗箱操作现象,无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权力用,造成工作失误现象等。

2、无违法违纪现象。

考核方法

1、每周考核小组为各功能口打分:

考核领导小组根据中层干部量化考核内容逐项进行打分,每次得分计入每月和学期总成绩。

2、考核结果的运用:

(1)、评定考核分数:

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考核内容和标准,统计出被考核人员的得分,报学校校委会审议。

(2)、对考核中获得称职以上等次的中层干部,学校要进行适当的奖励,并在评优评先中优先考虑。

(3)、在考核中总分列为“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的中层干部,学校领导班子要对其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改正。

(4)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和下一轮竞聘中层干部的重要依据。

3、考核的积分按考核的补充规定执行。

考核等次的划分:

考核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这四个等次的标准是:

优秀(90-100分)称职(75-89分);基本称职(60-74分):

不称职(6分以下)

四、考核原则

1、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原则。

2、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

五、考核的补充规定:

(一)考勤

1、严格监督上下班考勤制度。

办公室每周组织职能部门负责人进行一次检查。

对上下班不按规定时间执行有迟到、早退现象的,每次扣1分;有旷工现象的,每次扣2分在工作时间内擅离职守、私自外出的,每次扣2分;对因公外出须报办公室备案,否则,每次扣3分。

2、严格会议和集体活动点名制度。

有退到或早退现象的,每人每次扣1分,无故不参加的按旷会处理,每次扣3分。

3、严格值班制度。

办公室定期公布学校日常值班和节假日值班人员名单,值班人员必须准时到岗值班,做好值班记录。

值班期间有迟到、早退、脱岗的,每人每次扣1分;值班人员不负责任、贻误工作的,每人每次扣5分;并且视情节提交校委会讨论给子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或造成极坏社会影响的将追究责任

人责任。

(二)学习

1、对于上级指派的学习任务坚持学习点名制,不得迟到、早退和旷课。

迟到、早退和旷课者按缺勤对待,每人每次扣2分。

2、校本学习,坚持学习点名制,不得迟到、早退和旷课。

迟到、早退和旷课者按缺勤对待,每人每次扣1分。

政教处负责每周将学习情况以书画形式报办公室记录扣分。

(三)卫生管理

1、教师办公室及功能室卫生由学校办公室政教处组织每周检查一次。

三个年级及功能室各排出1、2、3名,分别予以表扬,办公室卫生差的将按办公室数予以扣分,每室2分。

卫生特别差的每室扣负责人5分。

2、教室清洁区卫生以学生会扣分为准。

政教处负责每周将扣分情况,报办公室记入年级、部门积分。

(四)作风建设

1、领导班作风

因服务态度差被投拆、举报,严重影响学校形象,经查属实的,每出现一次,扣直接责任人3分:

被新闻媒体曝光或造成严重后果的,扣直接责任人10分。

2.教师作风(三个年级和后勤)

包括上课期间和上课以外的工作时间的教师行为。

教导处定期对教师作风进行检查,对于发现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或对学生罚款的,每人次扣3分,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每人次扣5分。

并且视情节提交校委会讨论给子处分或追究责任。

(五)后勤工作

1.总务处不了解教师工作必备品、办公室生活用品的需求或未及时发放,由年级反映到办公室一次扣3分。

2.总务处不了解教师生活问题或不积极解决,由教代会反映到办公室一次扣3分。

我:

(七)教务处、政教处、团队、文宜部、安全、党支部工作

以上职能部门负责人未及时,上交材料、工作计划、实施方案扣2分,未按计

划执行或执行不到位扣3分。

(八)上级交办、校委会决定事项落实情况

对校委会以及校长批示和H级交办的工作,校委会要根据工作的复杂程度、

完成情况,给予负责人一定的积分奖励,未能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完成的,扣相关

责任人各2分。

贻误工作进度,造成重大失误的扣5分。

拒不执行领导批示或拒绝接受、承办上级交办的工作的,每次扣承办职能部

门3分,扣职能部门责任人5分。

贻误工作的,造成严重后果的加倍扣分。

(九)公文办理、档案整理

1、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承办事项推诿或者拖延不办者,每次扣责任人5分。

2、对各职能部门组织的活动要有具体的方案、措施、实施办法并报办公室

备案,活动形成的材料按档案要求整理好后移交档案室存档,否则扣除责任人5

我:

(+)催办、督办事项

各职能部门及工作人员承担的重点工作,要按照要求和时限进行上报,逾期

我:

未按规定和时限上报的,办公室催办一次扣责任人2分;同一事项连续催办二次

的,作不良记录一次,扣责任人3分,按催办次数累计扣分。

(十一)对学校工作有重大贡献或挽回重大损失表现的,经校委会要讨论子

以一定的奖励。

六、考核工作的执行

办公室每月、学期将考核总体情况专题上报校委会。

我:

(七)教务处、政教处、团队、文宜部、安全、党支部工作

以上职能部门负责人未及时,上交材料、工作计划、实施方案扣2分,未按计

划执行或执行不到位扣3分。

(八)上级交办、校委会决定事项落实情况

对校委会以及校长批示和H级交办的工作,校委会要根据工作的复杂程度、

完成情况,给予负责人一定的积分奖励,未能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完成的,扣相关

责任人各2分。

贻误工作进度,造成重大失误的扣5分。

拒不执行领导批示或拒绝接受、承办上级交办的工作的,每次扣承办职能部

门3分,扣职能部门责任人5分。

贻误工作的,造成严重后果的加倍扣分。

(九)公文办理、档案整理

1、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承办事项推诿或者拖延不办者,每次扣责任人5分。

2、对各职能部门组织的活动要有具体的方案、措施、实施办法并报办公室

备案,活动形成的材料按档案要求整理好后移交档案室存档,否则扣除责任人5

我:

(+)催办、督办事项

各职能部门及工作人员承担的重点工作,要按照要求和时限进行上报,逾期

我:

未按规定和时限上报的,办公室催办一次扣责任人2分;同一事项连续催办二次

的,作不良记录一次,扣责任人3分,按催办次数累计扣分。

(十一)对学校工作有重大贡献或挽回重大损失表现的,经校委会要讨论子

以一定的奖励。

六、考核工作的执行

办公室每月、学期将考核总体情况专题上报校委会。

 

济宁市市中区中小学领导干部考核办法(试  行) 为全面、客观、准确地评价我系统领导干部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行职责的情况,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与监督、激励与约束,增强工作责任感,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系统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全区中小学、职业中专、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及其他事业单位领导干部。

二、考核原则1.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实事求是的原则。

2.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年终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鼓励干事创业、改革创新、敢抓敢管的原则。

4.坚持重工作表现、重业绩贡献的原则。

三、考核内容考核内容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业绩与贡献。

德:

主要考核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团队精神、组织纪律观念、大局意识。

能:

主要考核工作理念的创新,发现问题、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常规管理能力,应急处置能力,改革思路与工作魄力等。

勤:

主要考核事业心、责任心、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和遵守工作纪律情况,其中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和工作效率是考核的主要方绩:

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包括完成工作任务的质量、数量、效率、效益和工作的创新性及业绩贡献。

廉:

主要考核遵纪守法情况,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情况等。

四、考核方法和程序采取个人总结、民主测评、综合评定、党委研究、结果反馈的方法和程序进行。

1、个人总结按照本人的职位、职责、工作分工进行总结,并将书面总结分层上交。

2、个人述职按规定召开有关人员会议,分层述职。

3、民主测评由教育局成立考核小组,按规定程序,对全体领导干部进行民面。

主测评。

考核小组评价占50%,教职工评价占30%,述职会议民主测评占20%。

4、综合评定教育局考核小组综合各方面情况,提出考核意见,报教育局党委审批。

5、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6、在本年度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领导干部,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1)个人有违法、违纪现象的;

(2)出现失误,给工作造成被动和不利影响的;(3)不团结同志,对工作造成消极影响的;(4)学校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

7、结果反馈

考核小组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

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提出复议。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1、干部考核的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奖惩、评优的重要依据,并计入个人档案。

2、考核为基本合格者,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关部门进行戒勉谈话,限期整改;考核为不合格者,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视情况作出相关处理。

六、附则1、 本办法由济宁市市中区教育局政工科负责解释。

2、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济宁市市中区中小学领导干部考核办法

(试  行)

为全面、客观、准确地评价我系统领导干部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行职责的情况,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与监督、激励与约束,增强工作责任感,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系统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

全区中小学、职业中专、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及其他事业单位领导干部。

二、考核原则

1.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实事求是的原则。

2.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年终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鼓励干事创业、改革创新、敢抓敢管的原则。

4.坚持重工作表现、重业绩贡献的原则。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业绩与贡献。

德:

主要考核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团队精神、组织纪律观念、大局意识。

能:

主要考核工作理念的创新,发现问题、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常规管理能力,应急处置能力,改革思路与工作魄力等。

勤:

主要考核事业心、责任心、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和遵守工作纪律情况,其中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和工作效率是考核的主要方面。

绩:

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包括完成工作任务的质量、数量、效率、效益和工作的创新性及业绩贡献。

廉:

主要考核遵纪守法情况,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情况等。

四、考核方法和程序

采取个人总结、民主测评、综合评定、党委研究、结果反馈的方法和程序进行。

1、个人总结

按照本人的职位、职责、工作分工进行总结,并将书面总结分层上交。

2、个人述职

按规定召开有关人员会议,分层述职。

3、民主测评

由教育局成立考核小组,按规定程序,对全体领导干部进行民主测评。

考核小组评价占50%,教职工评价占30%,述职会议民主测评占20%。

4、综合评定

教育局考核小组综合各方面情况,提出考核意见,报教育局党委审批。

5、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6、在本年度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领导干部,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1)个人有违法、违纪现象的;

(2)出现失误,给工作造成被动和不利影响的;

(3)不团结同志,对工作造成消极影响的;

(4)学校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

7、结果反馈

考核小组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

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提出复议。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1、干部考核的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奖惩、评优的重要依据,并计入个人档案。

2、考核为基本合格者,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关部门进行戒勉谈话,限期整改;考核为不合格者,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视情况作出相关处理。

六、附则

1、 本办法由济宁市市中区教育局政工科负责解释。

2、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八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表一:

济宁市市中区中小学领导干部考核标准

考核指标

考   核   内   容

分值

思想品德(20分)

1、积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法规,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决议,遵守组织纪律,在言行上与上级党委保持高度一致。

7分

2、主动接受党组织、教代会监督,坚持原则,团结协作,作风民主,公道正派,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7分

3、顾全大局,服从安排,听从指挥,团结协作,勇于承担工作任务,敢于承担工作责任,不居功,不诿过,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

6分

工作能力(20分)

1、坚持科学发展观,运用现代教育思想实施科学管理,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创新、指导能力。

7分

2、勤于学习,善于反思,精通业务,指导有方,能出色完成本职工作。

7分

3、知人善任,所分管的部门人际关系和谐,工作积极性高。

6分

爱岗敬业(20分)

1、履行职责,忠于职守,崇尚实干,积极主动,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

5分

2、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5分

3、坚持原则,严格管理,敢于负责。

5分

4、深入一线,积极兼课,完成规定的工作量,引领教师专业发展。

5分

工作实绩(25分)

1、工作能力、工作水平、工作方法有较大幅度提高,本职工作效果显著,分管工作成绩突出。

9分

2、适应改革发展,创新意识强,分管工作有特色,积极为单位争得荣誉。

8分

3、在教职工、学生、家长和社会中有较高的声誉。

8分

廉洁自律(15分)

1、自觉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清正廉洁。

8分

2、自重、自省、自警、自励,遵纪守法,自觉接受监督,本人及所分管的部门无违法违纪现象。

7分

加 分

为学校争得重大荣誉(3分、5分、8分、10分)。

10分

减 分

工作出现重大失误,造成较坏影响;不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3分、5分、8分、10分)。

10分

说明:

85分以上为优秀,75—84分为合格,60—74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附表二:

济宁市市中区中小学领导干部民主测评表

姓名

职 务

德 能 勤 绩 廉

测评分

优秀

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

济宁市市中区中小学名优教师考核办法

(试  行)

为加强我区名师、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的管理,充分发挥他们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全区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根据《济宁市市中区教育局关于名师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和《济宁市市中区教育局关于省、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

全区区级以上名师、特级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

二、考核原则

1、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实事求是的原则。

2、坚持过程与终结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考核、考查、考评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重工作表现、重业绩贡献的原则。

三、考核内容

见附件《济宁市市中区名优教师考核标准》。

四、考核方法和程序

采取个人总结、民主测评、实绩量化赋分、结果反馈等方法和程序。

1、个人总结

每年12月份由本人根据个人发展规划的实施进度,结合本人的工作职责进行书面总结,并上交所在学校。

由学校在进一步考核的基础上对培养情况进行总结,做出评价,形成书面材料报教育局。

2、个人述职

教育局和学校分层召开考核会议,由个人进行述职。

3、民主测评

学校在名优教师任期内对名优教师每年考核一次,区人事局、教育局每三年考核一次。

考核时组织全体教职工,对名优教师进行民主测评。

4、综合评定

学校考核小组每年度根据被考核人表现情况和民主测评情况,提出考核意见;区人事局、教育局考核时综合各方面情况,并参考民主测评情况和学校每年度考核意见,提出考核意见。

5、考核结果

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6、结果反馈

考核小组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

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提出复议。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1、考核结果作为评优、年度考核、职称评聘、干部选拔的重要依据,并计入个人档案。

2、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取消其相应待遇。

六、附则

1、本办法由济宁市市中区教育局政工科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八年八月二十二日

济宁市市中区名优教师考核标准

考核指标

考   核   内   容

分值

年度考核

等次

5

教学工作

完成本学科教学任务,在学科教学中起带头示范作用,教学成绩突出。

20

班主任工作

班级管理成绩突出,班级建设文化品味高,深受学生欢迎。

10

指导教学

名师、特级教师指导青年教师教学每学年听评课不少于50节。

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每学年听评课不少于40节。

10

执教示范课

名师、特级教师每学年执教校级示范课不少于2节,区级以上示范课不少于4节。

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每学年执教校级示范课不少于4节,区级以上示范课不少于6节。

10

业务讲座

名师、特级教师每学年举办校级业务讲座不少于2次,区级业务讲座不少于1次。

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每学年举办校级业务讲座和区级业务讲座均不少于1次。

10

培养教师

指导1-2名青年教师,方法适当,培养青年教师档案;被指导的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和教学效果提高明显。

所在学科组教学成绩突出。

10

课题研究

名师、特级教师主持一项市级以上规划课题,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主持一项区级以上规划课题,其成果具有一定推广价值。

10

学习培训

积极参加各种培训学习,完成教师继续教育任务。

10

经验或论文

名优教师每年应在上一级学术刊物上至少发表1篇专业论文或在同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会议上作经验交流。

5

说明:

85分以上为优秀,75—84分为良好,60—74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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