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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银行对账系统建设方案

 

财政银行对账管理信息系统

建设方案

 

1.

背景

账务对账是财政管理过程中的一项日常性基础工作,是确保财政部门、人民银行、代理银行、预算单位之间业务数据一致的重要手段。

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规范省级财政资金国库集中支付会计对账行为,确保财政资金支付安全,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的通知》(财预字〔1997〕287号)、《XX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关于印发〈XX省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会计核算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01〕1037号)及相关规定,参照《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会计对账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0号),XX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制定并印发《XX省省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会计对账办法》(财库〔2013〕34号)。

该对账办法适用于省级财政直接支付资金和授权支付资金。

会计对账主体包括:

(1)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经办行(以下简称“经办行”);

(2)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基层预算单位(以下简称“预算单位”);

(3)国库集中支付省级代理银行分行(以下简称“代理银行”);

(4)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以下简称“人行”);

(5)省财政厅(以下简称“财政”)。

对账内容包括经办行与预算单位对账、代理银行分行与省财政厅对账、省财政厅与预算单位对账、代理银行分行与对账、人行与财政厅对账。

2.

系统总体思路

对账管理信息系统基于应用支撑平台生长开发,以信息化手段规范和加强对账业务的管理,及时发现财务差错,避免资金风险,保证资金支付安全。

系统总体架构如下图:

系统通过与代理银行、人民银行建立接口的形式,实现对账单电子数据的传递,将对账单数据与财政一体化系统数据进行自动化比对,将不相符的数据直观地展现给业务用户,并生成对账反馈信息发送给银行,便于双方进行纠错处理。

对账处理方式如下图所示:

 

在不具备自动化对账条件的情况下,比如说单位财务核算数据未纳入平台一体化,且无法导入到对账系统时,系统提供人工核对对账单数据,并登记对账单未达数据信息,全面统计财务未达账情况,确保对账准确、有效。

3.

系统功能建设

按照对账业务需求设计系统功能模块,系统建设功能模块包括初始化设置与维护、人行与财政对账、代理银行与财政对账、财政与单位对账、经办行与单位对账、电子支付数据核对、对账提醒管理等。

系统功能架构如下图:

3.1.初始化设置与维护

初始化设置与维护是用于管理各个对账模块的设置模块,包括对账主题设置、接收对账单设置、导入文件规则维护、对账数据源维护、对账规则设置、反馈模板维护、基础信息对照等。

3.1.1.对账主题设置

对账主题设置是对所有各对账模块的总体设置,包括对账主题名称、对账双方、对账单传递方式、对账周期、对账方式等。

如下图所示:

对账单传递方式:

自动接收、手工导入、财政下发等。

对账周期:

日、旬、月、季度、年度等。

对账方式:

自动对账、手工核对。

3.1.2.接收对账单设置

接收对账单设置是用于设置接收的对账单的方式、保存数据表、保存对账单信息项等,如下图所示:

接收对账单支持中间表、ftp等多种方式。

接收的对账单按对账主体进行分类管理。

3.1.3.导入文件规则维护

导入文件规则维护用于对账单数据导入方式的设置,如下图,对导入文件的格式、对账单各信息项、数据存储表等进行管理和设置。

导入的数据文件按对账主体进行分类管理。

3.1.4.对账数据源维护

对账数据源维护用于管理和维护对账数据源,包括数据源名称、对账主题、数据源类型(即数据来源)、数据获取类型(视图/存储过程)、视图、存储过程名称等,如下图:

说明:

对账数据源设置是用于设置各对账主题的对账数据具体来源的模块,是对账规则设置的前提条件。

3.1.5.对账规则设置

对账规则设置是用于数据自动核对进行相关的设置。

对账规则按对账主题进行分类管理,每一个对账规则包括对账双方数据来源、对账存储表、对账要素、对账要素对账方式、对账要素保存设置等,如下图:

对账要素对账方式包括按代码一致、名称一致、代码名称均一致三种。

对账要素保存设置用于设置对账结果生成后按哪一方的要素保存对账结果。

对于金额字段,保存设置选择“金额保存”,金额保存会将对账双方的金额分别保存。

3.1.6.反馈模板维护

反馈模板维护用于管理和设置各对账主题的反馈模板,支持反馈模板的下载和导入,如下图所示:

对账反馈模板样式如下图:

表中,调整前财政对账单额度余额、单位账面额度余额即为对账双方对账前余额。

对账完成后,未达账分为“财政已付单位未付”、“财政未付单位已付”、“财政已收单位未收”、“财政未收单位已收”。

按照对账调节方式,调整后财政账面余额=财政对账单余额-财政未付单位已付+财政未收单位已收,调整后单位账面余额=调整前单位账面余额-财政已付单位未付+财政已收单位未收。

其他反馈表,以此类推。

3.1.7.基础信息对照

基础信息对照用于对账双方代码、名称均不一致时,通过添加基础信息对照,将不匹配的基础信息项进行手工对应,辅助对账规则实现自动对账。

操作界面如下图:

3.2.人行与财政对账

3.2.1.业务描述

人行与财政对账主要是集中支付额度对账和库款账户对账,采用按月对账。

下面以集中支付额度对账为例进行详细说明。

集中支付额度对账业务流程如下图:

业务流程说明:

1)人行按月定时向财政发送《国库金库XX省分库集中支付额度对账单》;

2)财政接收人行发送的对账单;

3)财政业务用户将对账单与财政会计统计情况进行自动核对并生成对账反馈表;

4)财政业务用户将对账反馈信息发送给人行。

3.2.2.功能设计

接收对账单数据

通过系统与人行的数据接口定时自动接收人行发送的集中支付额度对账单电子数据,同时支持手工导入的方式。

操作用户在对账查询,可以查询原始对账单信息。

如下图:

对账处理

对账处理是整个对账过程的主要流程,在对账处理环节提供单据对账、生成对账反馈表、对账临时保存、继续对账、撤销对账、修改对账规则、重新对账、查看对账明细、查看对账单等功能。

系统界面如下图:

1)单据对账

对账数据来源:

人民银行提供的集中支付额度对账单

财政国库支付中心会计账数据

对账要素:

代理银行、支付类型、预算单位、功能科目、本期额度、本期已清算额度等。

对账界面设计如下:

对账过程中,不匹配的数据特殊颜色区别显示,直观发现对账不平数据。

同时,提供对对账结果明细核对。

在对账界面选择一条记录,点击核对明细,显示当前数据的所有明细对账记录,如下图所示:

在明细核对界面提供手工核对功能,便于用户手工匹配因为记账科目有出入造成的对账不相符数据。

对账过程中,系统提供对原有对账规中对账信息项的修改功能,修改后进行重新对账,便于用户调整对账明细程度。

对账规则修改如下图所示:

2)对账保存

对账保存分为两种,一种是对账临时保存,未对账完成临时保存下次继续对账;另一种是对账完成保存,本次对账结束。

3)继续对账

系统支持对账数据的临时保存,便于对未完成的对账下次进行继续对账的操作。

继续对账如下图:

4)撤销对账

对“已对账”状态的对账单进行撤销对账操作,删除已经对账的记录信息,进行重新对账。

5)对账反馈表

对账结束后,系统自动生成对账反馈表,在对账处理的界面可以查看某月对账的对账结果反馈表。

如下图所示:

对账反馈表提供打印、预览、导出Excel等功能。

6)查看对账明细

对某一条对账单记录,可以查看对账明细信息,如下图所示:

7)多次对账

在对账过程中,第一次对账结果反映由对账单数据不符或本方记账失误等原因造成的对账不相符,双方进行调整后,重新发送对账单,本方重新对账,系统保留对账痕迹,显示第几次对账结果及对账明细。

发送对账反馈

发送对账反馈是对已经完成对账的单据以对账反馈表的形式发送给人行,人行对该反馈表进行确认、核查等操作。

操作界面如下图:

默认对账数据显示在待发送页签,当点击发送操作,单据显示在已发送页签,对于已发送而银行未接收的单据可以取消发送。

对账查询

对账查询是对所有对账数据的综合汇总查询,提供查看对账明细、查看原始对账单、查看反馈表等功能,支持导出、打印。

操作界面如下图:

3.3.代理银行与财政对账

3.3.1.业务描述

代理银行与财政对账主要是集中支付月报对账,采用按月对账。

集中支付月报对账业务流程如下图:

业务流程说明:

1)每月终了后3个工作日内,各代理银行分行向省财政定时送达《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月报表》;

2)对账系统自动接收月报数据;

3)财政业务用户将代理银行提供的月报数据与财政会计统计情况进行自动核对并生成对账反馈表;

4)财政业务用户将对账反馈信息发送给代理银行。

3.3.2.功能设计

接收对账单数据

通过系统与代理银行的数据接口定时自动接收代理银行发送的集中支付月报电子数据,同时支持手工导入的方式。

操作用户在对账查询,可以查询原始对账单信息。

如下图:

对账处理

对账处理是整个对账过程的主要流程,在对账处理环节提供单据对账、生成对账反馈表、对账临时保存、继续对账、撤销对账、修改对账规则并重新对账、查看对账明细、查看对账单等功能。

系统界面如下图:

1)单据对账

对账数据来源:

代理银行提供的集中支付月报

财政国库支付中心会计账数据

对账要素:

代理银行、支付方式、预算单位、功能科目、支付金额等。

对账界面设计如下:

对账过程中,不匹配的数据特殊颜色区别显示,直观发现对账不平数据。

同时,提供对对账结果明细核对。

在对账界面选择一条记录,点击核对明细,显示当前数据的所有明细对账记录,如下图所示:

在明细核对界面提供手工核对功能,便于用户手工匹配因为记账科目有出入造成的对账不相符数据。

对账过程中,系统提供对原有对账规中对账信息项的修改功能,修改后进行重新对账,便于用户调整对账明细程度。

对账规则修改如下图所示:

2)对账保存

对账保存分为两种,一种是对账临时保存,未对账完成临时保存下次继续对账;另一种是对账完成保存,本次对账结束。

3)继续对账

系统支持对账数据的临时保存,便于对未完成的对账下次进行继续对账的操作。

继续对账如下图:

4)撤销对账

对“已对账”状态的对账单进行撤销对账操作,删除已经对账的记录信息,进行重新对账。

5)对账反馈表

对账结束后,系统自动生成对账反馈表,在对账处理的界面可以查看某月对账的对账结果反馈表。

如下图所示:

对账反馈表提供打印、预览、导出Excel等功能。

6)查看对账明细

对某一条对账单记录,可以查看对账明细信息,如下图所示:

7)多次对账

在对账过程中,第一次对账结果反映由对账单数据不符或本方记账失误等原因造成的对账不相符,双方进行调整后,重新发送对账单,本方重新对账,系统保留对账痕迹,显示第几次对账结果及对账明细。

发送对账反馈

发送对账反馈是对已经完成对账的单据以对账反馈表的形式发送给代理银行,代理银行对该反馈表进行确认、核查等操作。

操作界面如下图:

默认对账数据显示在待发送页签,当点击发送操作,单据显示在已发送页签,对于已发送而银行未接收的单据可以取消发送。

对账查询

对账查询是对所有对账数据的综合汇总查询,提供查看对账明细、查看原始对账单、查看反馈表等功能,支持导出、打印。

操作界面如下图:

3.4.财政与单位对账

3.4.1.业务描述

代理银行与财政对账主要是单位支出对账,采用按月对账。

单位支出对账业务流程如下图:

业务流程说明:

1)财政于每月终了后3个工作日内,向基层预算单位提供《XXXX年XX月基层预算单位对账单》;

2)单位会计人员将财政提供的对账单数据与单位财务会计收支情况进行核对并填报财政未达账记录;

3)月终了后7个工作日内,单位会计人员将对账反馈信息发送财政管理部门;

4)财政汇总单位的对账情况。

3.4.2.功能设计

下发对账单

下发对账单是实现财政管理部门对预算单位对账单的管理功能,包括生成对账单、下发、重新下发、取消下发、删除对账单等。

如下图:

生成对账单默认生成所有预算单位的月度对账单,用户可以根据选择部分单位生成对账单,并下发给单位。

如下图所示:

对账处理

对账处理是整个对账过程的主要流程,在对账处理环节提供对账处理、生成对账反馈表、对账临时保存、继续对账、撤销对账、查看对账明细、查看对账单等功能。

系统界面如下图:

1)单据对账

对账数据来源:

财政下发的预算单位对账单

单位财务会计数据

对账要素:

支出功能科目、项目、支付方式、日期、用途、授权额度上月结余、本月新增、本月支出、本月结余等。

对账界面设计如下:

对账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对账单核对,一部分是账单未达账登记。

对账单核对

对账单核对将对账单按照信息项纵向汇总逐级明细展现,便于用户核对数据时对汇总数、明细数的逐级进行核对,如果发现汇总行金额不一致,逐级明细核对,找到未达账数据。

如果账单余额一致,点击“相符”;如果账单余额不一致,点击“不相符”,并填报“未达账金额”。

未达账登记

对账单与单位财务数据不相符,单位需要在“未达账登记”页面进行登记,并选择未达账的类型,包括财政已付单位未付、财政未付单位已付、财政已收单位未收、财政未收单位已收。

如下图所示:

系统支持通过支付凭证号在平台一体化系统查询支付凭证,快速找到需要的数据并保证登记的信息与平台准确、一致;同时,支持操作人员新增一条记录,手工录入未达账数据。

2)对账保存

对账保存分为两种,一种是对账临时保存,未对账完成临时保存下次继续对账;另一种是对账完成保存,本次对账结束。

3)继续对账

系统支持对账数据的临时保存,便于对未完成的对账下次进行继续对账的操作。

继续对账如下图:

4)撤销对账

对“已对账”状态的对账单进行撤销对账操作,删除已经对账的记录信息,撤销对账后可以进行重新对账。

5)对账反馈表

对账结束后,系统自动生成对账反馈表,在对账处理的界面可以查看某月对账的对账结果反馈表。

如下图所示:

对账反馈表提供打印、预览、导出Excel等功能。

6)查看对账明细

对某一条对账单记录,可以查看对账明细信息,如下图所示:

发送对账反馈

发送对账反馈是对已经完成对账的单据以对账反馈表的形式发送给财政部门,财政对该反馈表进行确认、核查等操作。

操作界面如下图:

默认对账数据显示在待发送页签,当点击发送操作,单据显示在已发送页签,对于已发送单据可以取消发送。

对账查询

对账查询是对所有对账数据的综合汇总查询,提供查看对账明细、查看原始对账单、查看反馈表等功能,支持导出、打印。

操作界面如下图:

对账汇总

对账汇总主要用于财政部门汇总预算单位对账情况,可以按月份、按单位等分别汇总单位对账情况,如下图:

对账汇总界面,还可以查看对账明细、原始对账单、对账反馈表等。

按单位进行对账汇总如下图:

按月份自动生成对账汇总表,如下图:

对账汇总表提供打印、预览、导出Excel等功能。

3.5.经办行与单位对账

3.5.1.业务描述

经办行与预算单位对账主要是单位授权支付对账,采用按月对账。

单位授权支付对账业务流程如下图:

业务流程说明:

1)经办行于每月终了后3个工作日内,向所代理的预算单位发出《XXXX年XX月基层预算单位财政授权支付会计对账单》

2)单位接收经办行发送的对账单;

3)单位会计人员将银行提供的对账单数据与单位财务会计收支情况进行核对并填报银行未达账记录;

4)每月终了后5个工作日内,预算单位将对账结果反馈经办行;

5)经办行接收单位发送的对账反馈信息;

6)各代理银行分行于每月终了后10个工作日内,汇总各经办行与预算单位对账情况,将汇总的对账情况报送财政部门;

7)财政将代理银行分行报的对账信息汇总后,与各基层单位对账结果信息进行核对。

3.5.2.功能设计

接收对账单数据

通过系统与代理银行的数据接口定时自动接收经办行发送的单位授权支付对账单电子数据,同时支持手工导入的方式。

操作用户在对账查询,可以查询原始对账单信息。

如下图:

对账处理

对账处理是整个对账过程的主要流程,在对账处理环节提供对账处理、生成对账反馈表、继续对账、撤销对账、查看对账明细、查看对账单等功能。

系统界面如下图:

1)单据对账

对账数据来源:

代理银行经办行提供的授权支付对账单

单位财务会计数据

对账要素:

资金性质、支出功能科目、项目、预算来源、日期、授权额度上月结余、本月新增、本月支出、本月结余等。

对账界面设计如下:

对账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对账单核对,一部分是未达账登记。

对账单核对

对账单核对将对账单按照信息项纵向汇总逐级明细展现,便于用户核对数据时对汇总数、明细数的逐级进行核对,如果发现汇总行金额不一致,逐级明细核对,找到未达账数据。

如果账单余额一致,点击“相符”;如果账单余额不一致,点击“不相符”,并填报“未达账金额”。

未达账登记

对账单与单位财务数据不相符,单位需要在“未达账登记”页面进行登记,并选择未达账的类型,包括银行已付单位未付、银行未付单位已付、银行已收单位未收、银行未收单位已收。

如下图所示:

系统支持通过支付凭证号在平台一体化系统查询支付凭证,快速找到需要的数据并保证登记的信息与平台准确、一致;同时,支持操作人员新增一条记录,手工录入未达账数据。

2)对账保存

对账保存分为两种,一种是对账临时保存,未对账完成临时保存下次继续对账;另一种是对账完成保存,本次对账结束。

3)继续对账

系统支持对账数据的临时保存,便于对未完成的对账下次进行继续对账的操作。

继续对账如下图:

4)撤销对账

对“已对账”状态的对账单进行撤销对账操作,删除已经对账的记录信息,撤销对账后可以进行重新对账。

5)对账反馈表

对账结束后,系统自动生成对账反馈表,在对账处理的界面可以查看某月对账的对账结果反馈表。

如下图所示:

对账反馈表提供打印、预览、导出Excel等功能。

6)查看对账明细

对某一条对账单记录,可以查看对账明细信息,如下图所示:

发送对账反馈

发送对账反馈是对已经完成对账的单据以对账反馈表的形式发送给代理银行,代理银行经办行对该反馈表进行确认、核查等操作。

操作界面如下图:

默认对账数据显示在待发送页签,当点击发送操作,单据显示在已发送页签,对于已发送而银行未接收的单据可以取消发送。

对账查询

对账查询是对所有对账数据的综合汇总查询,提供查看对账明细、查看原始对账单、查看反馈表等功能,支持导出、打印。

操作界面如下图:

对账汇总

对账汇总主要用于财政部门汇总预算单位对账情况,可以按月份、按单位等分别汇总单位对账情况,如下图:

对账汇总界面,还可以查看对账明细、原始对账单、对账反馈表等。

按单位进行对账汇总如下图:

按月份自动生成对账汇总表,如下图:

对账汇总表提供打印、预览、导出Excel等功能。

3.6.电子支付数据核对

3.6.1.业务描述

随着电子支付改革的推进,将原来的支付凭证、支出日报等单据电子化管理,为了有效避免电子化管理风险,通过信息化手段及时对传输数据进行自动核对,并每天生成核对结果,反馈给相关管理人员。

3.6.2.功能设计

核对报告

电子支付数据核对业务流程如下图:

银行发送当日“已接收(或已发送)”电子凭证汇总表,系统将该表与财政端“已发送(或已接收)”的电子凭证数据进行自动核对。

核对要素包括日期,银行、单据类型、笔数,总金额、凭证号序列,自动生成核对报告。

如下图所示:

系统自动核对完成后,利用通讯技术并通过平台定时任务在指定时刻发送短信息给相关管理人员,报告核对结果。

操作人员可以登录系统查看并确认核对报告情况,检查电子凭证运行问题。

报告查询

系统提供核对报告查询功能,可以按照凭证类型、银行、日期进行核对报告查询,如下图:

3.7.对账提醒管理

对账提醒管理主要是针对对账操作进行事件提醒功能。

对账提醒包括系统消息提醒和短消息提醒两种。

3.7.1.系统消息提醒

系统自动将对账时间发送给操作用户,操作用户登录一体化系统就能看到该消息,达到提醒用户操作的效果。

3.7.2.短消息提醒

短消息提醒是利用通讯供应商的通讯终端定时发送短消息到管理用户的手机上,提醒用户时间操作。

3.7.3.对账时效管理

系统支持对账时效管理,可以设置各个对账主题的对账时效,超出对账有效时间,无法再继续对账。

如财政与单位对账时,财政下发对账单要求单位7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账,如果第八个工作日单位仍未对账的,单位则无法再进行对账。

通过对账时效与对账提醒联合管理,提醒用户按时完成对账。

4.银行对账数据接入方案

4.1.接入方式

银行系统通过调用接入系统接口获取要所需要的业务数据或传输数据。

一体化系统与银行间采用接口调用方式交换数据。

一体化系统依托平台接入服务提供业务数据接口。

接口基于HTTP协议,采用POST方式传输业务数据内容。

在传输数据时在HTTP头中设置验证码等信息。

conn.setRequestProperty("Content-Type","text/xml");

conn.setRequestProperty("applicationid","分配的银行编码");

conn.setRequestProperty("date-type","业务数据标识");

conn.setRequestProperty("compress-mode","压缩模式");

conn.setRequestProperty("validatecode","验证码");

4.1.1.接入银行标识

编号

银行名称

英文标识

1

农行银行

BANK.ABC

2

光大银行

BANK.CEB

3

工商银行

BANK.ICBC

4

招商银行

BANK.CMBC

5

建设银行

BANK.CCB

6

交通银行

BANK.BOCOM

4.1.2.HTTP头信息配置

HTTP头属性

必填

说明

applicationid

银行系统从平台接入服务获取数据时必须发送该标识,平台系统发出的HTTP请求该属性为IFMIS.PAY

date-type

传输业务数据的类型

compress-mode

数据压缩方式GZIP等

压缩后的数据必须采用BASE64的编码方式传输

validatecode

数据验证码,验证码格式为<算法名>:

验证码如:

MD5:

AEIFNANDLAFSNDIFJAEOWO

CRC:

828319

Transactionid

请求发起方产生的随机编码,请求接收方返回结果时也要将该编码返回,保证请求发起方接收数据的正确性。

该号码采用GUID格式

4.1.3.数据传输格式

业务数据采用基于XML格式的Burlap协议。

Burlap协议输入XML示例

call>

findInjectSystemElementCode

SECDEGREE

call>

Burlap协议返回值XML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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