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抗生素应用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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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抗生素应用指南
中国抗生素应用指南(2005)
第一部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
抗菌药物的应用涉及临床各科,正确合理应用抗菌药物是提高疗效、降低不良反应发生率以及减少或减缓细菌耐药性发生的关键。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是否正确、合理,基于以下两方面:
(1)有无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2)选用的品种及给药方案是否正确、合理。
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一、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根据患者的症状、体征及血、尿常规等实验室检查结果,初步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以及经病原检查确诊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由真菌、结核分枝杆菌、非结核分枝杆菌、支原体、衣原体、螺旋体、立克次体及部分原虫等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亦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缺乏细菌及上述病原微生物感染的证据,诊断不能成立者,以及病毒性感染者,均无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二、尽早查明感染病原,根据病原种类及细菌药物敏感试验结果选用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品种的选用原则上应根据病原菌种类及病原菌对抗菌药物敏感或耐药,即细菌药物敏感试验(以下简称药敏)的结果而定。
因此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住院病人必须在开始抗菌治疗前,先留取相应标本,立即送细菌培养,以尽早明确病原菌和药敏结果;门诊病人可以根据病情需要开展药敏工作。
危重患者在未获知病原菌及药敏结果前,可根据患者的发病情况、发病场所、原发病灶、基础疾病等推断最可能的病原菌,并结合当地细菌耐药状况先给予抗菌药物经验治疗,获知细菌培养及药敏结果后,对疗效不佳的患者调整给药方案。
三、按照药物的抗菌作用特点及其体内过程特点选择用药
各种抗菌药物的药效学(抗菌谱和抗菌活性)和人体药代动力学(吸收、分布、代谢和排出过程)特点不同,因此各有不同的临床适应证。
临床医师应根据各种抗菌药物的上述特点,按临床适应证(参见“各类抗菌药物适应证和注意事项”)正确选用抗菌药物。
四、抗菌药物治疗方案应综合患者病情、病原菌种类及抗菌药物特点制订
根据病原菌、感染部位、感染严重程度和患者的生理、病理情况制订抗菌药物治疗方案,包括抗菌药物的选用品种、剂量、给药次数、给药途径、疗程及联合用药等。
在制订治疗方案时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品种选择:
根据病原菌种类及药敏结果选用抗菌药物。
(二)给药剂量:
按各种抗菌药物的治疗剂量范围给药。
治疗重症感染(如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等)和抗菌药物不易达到的部位的感染(如中枢神经系统感染等),抗菌药物剂量宜较大(治疗剂量范围高限);而治疗单纯性下尿路感染时,由于多数药物尿药浓度远高于血药浓度,则可应用较小剂量(治疗剂量范围低限)。
(三)给药途径:
1.轻症感染可接受口服给药者,应选用口服吸收完全的抗菌药物,不必采用静脉或肌内注射给药。
重症感染、全身性感染患者初始治疗应予静脉给药,以确保药效;病情好转能口服时应及早转为口服给药。
2.抗菌药物的局部应用宜尽量避免:
皮肤黏膜局部应用抗菌药物后,很少被吸收,在感染部位不能达到有效浓度,反易引起过敏反应或导致耐药菌产生,因此治疗全身性感染或脏器感染时应避免局部应用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的局部应用只限于少数情况,例如全身给药后在感染部位难以达到治疗浓度时可加用局部给药作为辅助治疗。
此情况见于治疗中枢神经系统感染时某些药物可同时鞘内给药;包裹性厚壁脓肿脓腔内注入抗菌药物以及眼科感染的局部用药等。
某些皮肤表层及口腔、阴道等黏膜表面的感染可采用抗菌药物局部应用或外用,但应避免将主要供全身应用的品种作局部用药。
局部用药宜采用刺激性小、不易吸收、不易导致耐药性和不易致过敏反应的杀菌剂,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易产生过敏反应的药物不可局部应用。
氨基糖苷类等耳毒性药不可局部滴耳。
(四)给药次数:
为保证药物在体内能最大地发挥药效,杀灭感染灶病原菌,应根据药代动力学和药效学相结合的原则给药。
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和其他β内酰胺类、红霉素、克林霉素等消除半衰期短者,应一日多次给药。
氟喹诺酮类、氨基糖苷类等可一日给药一次(重症感染者例外)。
(五)疗程:
抗菌药物疗程因感染不同而异,一般宜用至体温正常、症状消退后72~96小时,特殊情况,妥善处理。
但是,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化脓性脑膜炎、伤寒、布鲁菌病、骨髓炎、溶血性链球菌咽炎和扁桃体炎、深部真菌病、结核病等需较长的疗程方能彻底治愈,并防止复发。
(六)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要有明确指征:
单一药物可有效治疗的感染,不需联合用药,仅在下列情况时有指征联合用药。
1.原菌尚未查明的严重感染,包括免疫缺陷者的严重感染。
2.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控制的需氧菌及厌氧菌混合感染,2种或2种以上病原菌感染。
3.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有效控制的感染性心内膜炎或败血症等重症感染。
4.需长程治疗,但病原菌易对某些抗菌药物产生耐药性的感染,如结核病、深部真菌病。
5.由于药物协同抗菌作用,联合用药时应将毒性大的抗菌药物剂量减少,如两性霉素B与氟胞嘧啶联合治疗隐球菌脑膜炎时,前者的剂量可适当减少,从而减少其毒性反应。
联合用药时宜选用具有协同或相加抗菌作用的药物联合,如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其他β内酰胺类与氨基糖苷类联合,两性霉素B与氟胞嘧啶联合。
联合用药通常采用2种药物联合,3种及3种以上药物联合仅适用于个别情况,如结核病的治疗。
此外必须注意联合用药后药物不良反应将增多。
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一、内科及儿科预防用药
1.用于预防一种或两种特定病原菌入侵体内引起的感染,可能有效;如目的在于防止任何细菌入侵,则往往无效。
预防在一段时间内发生的感染可能有效;长期预防用药,常不能达到目的。
3.患者原发疾病可以治愈或缓解者,预防用药可能有效。
原发疾病不能治愈或缓解者(如免疫缺陷者),预防用药应尽量不用或少用。
对免疫缺陷患者,宜严密观察其病情,一旦出现感染征兆时,在送检有关标本作培养同时,首先给予经验治疗。
4.通常不宜常规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的情况:
普通感冒、麻疹、水痘等病毒性疾病,昏迷、休克、中毒、心力衰竭、肿瘤、应用肾上腺皮质激素等患者。
二、外科手术预防用药
(一)外科手术预防用药目的:
预防手术后切口感染,以及清洁-污染或污染手术后手术部位感染及术后可能发生的全身性感染。
(二)外科手术预防用药基本原则:
根据手术野有否污染或污染可能,决定是否预防用抗菌药物。
1.清洁手术:
手术野为人体无菌部位,局部无炎症、无损伤,也不涉及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等人体与外界相通的器官。
手术野无污染,通常不需预防用抗菌药物,仅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用药:
(1)手术范围大、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
(2)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心脏手术、眼内手术等;(3)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博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4)高龄或免疫缺陷者等高危人群。
2.清洁-污染手术:
上、下呼吸道、上、下消化道、泌尿生殖道手术,或经以上器官的手术,如经口咽部大手术、经阴道子宫切除术、经直肠前列腺手术,以及开放性骨折或创伤手术。
由于手术部位存在大量人体寄殖菌群,手术时可能污染手术野引致感染,故此类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3.污染手术:
由于胃肠道、尿路、胆道体液大量溢出或开放性创伤未经扩创等已造成手术野严重污染的手术。
此类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术前已存在细菌性感染的手术,如腹腔脏器穿孔腹膜炎、脓肿切除术、气性坏疽截肢术等,属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不属预防应用范畴。
4.外科预防用抗菌药物的选择及给药方法:
抗菌药物的选择视预防目的而定。
为预防术后切口感染,应针对金黄色葡萄球菌(以下简称金葡菌)选用药物。
预防手术部位感染或全身性感染,则需依据手术野污染或可能的污染菌种类选用,如结肠或直肠手术前应选用对大肠埃希菌和脆弱拟杆菌有效的抗菌药物。
选用的抗菌药物必须是疗效肯定、安全、使用方便及价格相对较低的品种。
给药方法:
接受清洁手术者,在术前0.5~2小时内给药,或麻醉开始时给药,使手术切口暴露时局部组织中已达到足以杀灭手术过程中入侵切口细菌的药物浓度。
如果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或失血量大(>1500ml),可手术中给予第2剂。
抗菌药物的有效覆盖时间应包括整个手术过程和手术结束后4小时,总的预防用药时间不超过24小时,个别情况可延长至48小时。
手术时间较短(<2小时)的清洁手术,术前用药一次即可。
接受清洁-污染手术者的手术时预防用药时间亦为24小时,必要时延长至48小时。
污染手术可依据患者情况酌量延长。
对手术前已形成感染者,抗菌药物使用时间应按治疗性应用而定。
抗菌药物在特殊病理、生理状况患者中应用的基本原则
一、肾功能减退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参见表1.1)
(一)基本原则:
许多抗菌药物在人体内主要经肾排出,而某些抗菌药物具有肾毒性,肾功能减退的感染患者应用抗菌药物的原则如下。
1.尽量避免使用肾毒性抗菌药物,确有应用指征时,必须调整给药方案。
2.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病原菌种类及药敏试验结果等选用无肾毒性或肾毒性低的抗菌药物。
3.根据患者肾功能减退程度以及抗菌药物在人体内排出途径调整给药剂量及方法。
(二)抗菌药物的选用及给药方案调整:
根据抗菌药物体内过程特点及其肾毒性,肾功能减退时抗菌药物的选用有以下几种情况。
1.主要由肝胆系统排泄或由肝脏代谢,或经肾脏和肝胆系统同时排出的抗菌药物用于肾功能减退者,维持原治疗量或剂量略减。
2.主要经肾排泄,药物本身并无肾毒性,或仅有轻度肾毒性的抗菌药物,肾功能减退者可应用,但剂量需适当调整。
3.肾毒性抗菌药物避免用于肾功能减退者,如确有指征使用该类药物时,需进行血药浓度监测,据以调整给药方案,达到个体化给药;也可按照肾功能减退程度(以内生肌酐清除率为准)减量给药,疗程中需严密监测患者肾功能。
二、肝功能减退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参见表1.2)
肝功能减退时抗菌药物的选用及剂量调整需要考虑肝功能减退对该类药物体内过程的影响程度以及肝功能减退时该类药物及其代谢物发生毒性反应的可能性。
由于药物在肝脏代谢过程复杂,不少药物的体内代谢过程尚未完全阐明,根据现有资料,肝功能减退时抗菌药物的应用有以下几种情况。
1.主要由肝脏清除的药物,肝功能减退时清除明显减少,但并无明显毒性反应发生,肝病时仍可正常应用,但需谨慎,必要时减量给药,治疗过程中需严密监测肝功能。
红霉素等大环内酯类(不包括酯化物)、林可霉素、克林霉素属此类。
2.药物主要经肝脏或有相当量经肝脏清除或代谢,肝功能减退时清除减少,并可导致毒性反应的发生,肝功能减退患者应避免使用此类药物,氯霉素、利福平、红霉素酯化物等属此类。
3.药物经肝、肾两途径清除,肝功能减退者药物清除减少,血药浓度升高,同时有肾功能减退的患者血药浓度升高尤为明显,但药物本身的毒性不大。
严重肝病患者,尤其肝、肾功能同时减退的患者在使用此类药物时需减量应用。
经肾、肝两途径排出的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均属此种情况。
4.药物主要由肾排泄,肝功能减退者不需调整剂量。
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属此类。
三、老年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
由于老年人组织器官呈生理性退行性变,免疫功能也见减退,一旦罹患感染,在应用抗菌药物时需注意以下事项。
1.老年人肾功能呈生理性减退,按一般常用量接受主要经肾排出的抗菌药物时,由于药物自肾排出减少,导致在体内积蓄,血药浓度增高,容易有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
因此老年患者,尤其是高龄患者接受主要自肾排出的抗菌药物时,应按轻度肾功能减退情况减量给药,可用正常治疗量的2/3~1/2。
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和其他β内酰胺类的大多数品种即属此类情况。
2.老年患者宜选用毒性低并具杀菌作用的抗菌药物,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β内酰胺类为常用药物,毒性大的氨基糖苷类、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等药物应尽可能避免应用,有明确应用指征时在严密观察下慎用,同时应进行血药浓度监测,据此调整剂量,使给药方案个体化,以达到用药安全、有效的目的。
四、新生儿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
新生儿期一些重要器官尚未完全发育成熟,在此期间其生长发育随日龄增加而迅速变化,因此新生儿感染使用抗菌药物时需注意以下事项。
1.新生儿期肝、肾均未发育成熟,肝酶的分泌不足或缺乏,肾清除功能较差,因此新生儿感染时应避免应用毒性大的抗菌药物,包括主要经肾排泄的氨基糖苷类、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等,以及主要经肝代谢的氯霉素。
确有应用指征时,必须进行血药浓度监测,据此调整给药方案,个体化给药,以确保治疗安全有效。
不能进行血药浓度监测者,不可选用上述药物。
2.新生儿期避免应用或禁用可能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抗菌药物(参见表1.3)。
可影响新生儿生长发育的四环素类、喹诺酮类禁用,可导致脑性核黄疸及溶血性贫血的磺胺类药和呋喃类药避免应用。
3.新生儿期由于肾功能尚不完善,主要经肾排出的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β内酰胺类药物需减量应用,以防止药物在体内蓄积导致严重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的发生。
4.新生儿的体重和组织器官日益成熟,抗菌药物在新生儿的药代动力学亦随日龄增长而变化,因此使用抗菌药物时应按日龄调整给药方案。
五、小儿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
小儿患者在应用抗菌药物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氨基糖苷类抗生素:
该类药物有明显耳、肾毒性,小儿患者应尽量避免应用。
临床有明确应用指征且又无其他毒性低的抗菌药物可供选用时,方可选用该类药物,并在治疗过程中严密观察不良反应。
有条件者应进行血药浓度监测,根据其结果个体化给药。
2.万古霉素和去甲万古霉素:
该类药也有一定肾、耳毒性,小儿患者仅在有明确指征时方可选用。
在治疗过程中应严密观察不良反应,并应进行血药浓度监测,个体化给药。
3.四环素类抗生素:
可导致牙齿黄染及牙釉质发育不良。
不可用于8岁以下小儿。
4.喹诺酮类抗菌药:
由于对骨骼发育可能产生的不良影响,该类药物避免用于18岁以下未成年人。
六、妊娠期和哺乳期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
(一)妊娠期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参见表1.4):
妊娠期抗菌药物的应用需考虑药物对母体和胎儿两方面的影响。
1.对胎儿有致畸或明显毒性作用者,如四环素类、喹诺酮类等,妊娠期避免应用。
2.对母体和胎儿均有毒性作用者,如氨基糖苷类、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等,妊娠期避免应用;确有应用指征时,须在血药浓度监测下使用,以保证用药安全有效。
3.药毒性低,对胎儿及母体均无明显影响,也无致畸作用者,妊娠期感染时可选用。
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β内酰胺类和磷霉素等均属此种情况。
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按照药物在妊娠期应用时的危险性分为A、B、C、D及X类,可供药物选用时参考(参见表1.4)。
(二)哺乳期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
哺乳期患者接受抗菌药物后,药物可自乳汁分泌,通常母乳中药物含量不高,不超过哺乳期患者每日用药量的1%;少数药物乳汁中分泌量较高,如氟喹诺酮类、四环素类、大环内酯类、氯霉素、磺胺甲噁唑、甲氧苄啶、甲硝唑等。
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β内酰胺类和氨基糖苷类等在乳汁中含量低。
然而无论乳汁中药物浓度如何,均存在对乳儿潜在的影响,并可能出现不良反应,如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可导致乳儿听力减退,氯霉素可致乳儿骨髓抑制,磺胺甲噁唑等可致核黄疸、溶血性贫血,四环素类可致乳齿黄染,青霉素类可致过敏反应等。
因此治疗哺乳期患者时应避免选用氨基糖苷类、喹诺酮类、四环素类、氯霉素、磺胺药等。
哺乳期患者应用任何抗菌药物时,均宜暂停哺乳。
表1.1肾功能减退感染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
抗菌药物肾功能减退时的应用
红霉素、阿奇霉素等大环内酯类
利福平
克林霉素
多西环素氨苄西林
阿莫西林
哌拉西林
美洛西林
苯唑西林头孢哌酮
头孢曲松
头孢噻肟
头孢哌酮/舒巴坦氨苄西林/舒巴坦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
替卡西林/克拉维酸
哌拉西林/三唑巴坦氯霉素
两性霉素B
异烟肼
甲硝唑
伊曲康唑口
服液可应用,按原治疗量或略减量
青霉素
羧苄西林
阿洛西林
头孢唑啉
头孢噻吩头孢氨苄
头孢拉定
头孢呋辛
头孢西丁
头孢他啶头孢唑肟
头孢吡肟
氨曲南
亚胺培南/西司他丁
美罗培南氧氟沙星
左氧氟沙星
加替沙星
环丙沙星
磺胺甲噁唑
甲氧苄啶
氟康唑
吡嗪酰胺可应用,治疗量需减少
庆大霉素
妥布霉素
奈替米星
阿米卡星
卡那霉素
链霉素万古霉素
去甲万古霉素
替考拉宁
氟胞嘧啶
伊曲康唑静脉注射剂 避免使用,确有指征应用者调整给药方案*
四环素
土霉素呋喃妥因
萘啶酸特比萘芬 不宜选用
1.合理应用抗生素的概念
合理使用抗生素的临床药理概念为安全有效使用抗生素,即在安全的前提下确保有效,这就是合理使用抗生素的基本原则。
正常情况下,大多数新启用抗生素在若干年内都会因病菌产生耐药性而失去原有效力,然而不正确的使用,更加重了耐药细菌的急剧增长。
由于抗生素在临床上应用量大、品种多、更新快、各类药品之间相互关系复杂,联合用药日趋增多,预防用药日趋广泛。
因此临床上抗菌药物的不良反应发生率及耐药性仍逐年上升势头。
合理使用抗生素需具体病人具体分析,制定出个体化治疗方案。
没有一个固定方案可在不同情况下套用。
笔者认为合理选用与合理用药是合理使用抗生素的两个至关重要的问题。
2.抗生素的临床选择
2.1首先要掌握抗生素的抗菌谱各种抗生素都有不同的作用特点,因此所选的药物的抗菌谱务必使其与所感染的微生物相适应,否则就无的放矢,既浪费钱财,又延误病情。
2.2根据致病菌的敏感度选择抗生素如我院1997年1月1日至1997年3月31日的临床标本中分离出主要病原菌1841株,其中肺炎克雷伯氏菌429株,硝酸盐阴性杆菌307株,大肠埃希氏菌306株,金黄色葡萄球菌284株,铜绿假单胞菌326株,阴沟肠杆菌189株。
其药敏试验情况:
肺炎克雷伯氏菌对氨苄青霉素、氨曲南和羧苄青霉素耐药率较高,分别为89.3%、86.7%和76.2%;对氧氟沙星、泰能、舒普森敏感率最高,均为100%;其次是头孢哌酮和丁胺卡那,敏感率均为96.8%.
金黄色葡萄球菌对交沙霉素、青霉素、复方新诺明、红霉素耐药率较高,分别为87.5%,86.7%,86.7%,84.7%;对万古霉素敏感率为100%,对丁胺卡那的敏感率为81.8%.
铜绿假单胞菌对西力欣、先锋霉素Ⅴ号耐药率均为100%,其次对氯霉素、卡那霉素的耐药率,分别为91.2%、87.5%;对环丙沙星、舒普森的敏感率最高,均为100%,对丁胺卡那、头孢哌酮、复达欣的敏感率,分别为93.5%、88.9%、83.9%.
以上调查为临床合理应用抗生素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2.3根据感染疾患的规律及其严重程度选择抗生素重症深部感染选择抗菌作用强,血与组织浓度均较高的抗生素。
对于早期金葡球菌败血症,头孢唑啉血浓度与组织浓度均比头孢噻吩高,其半衰期也较长,因此感染部位可达到较高浓度,所以深部感染时应选用头孢唑啉。
2.4根据抗菌药物的药动学特点选择抗生素。
2.4.1吸收过程口服吸收完全的抗生素有氯霉素、氯洁霉素、氯林可霉素、头孢唑啉、头孢立新、阿莫西林、利福平等;青霉素类易被胃酸破坏;氨基甙类、头孢菌素类的大多数品种、万古霉素,口服吸收甚少。
近年一些新的长效口服抗生素如新型头孢霉素(Cefprozil、Cefpodoxime、Carbaceplem)、新大环内酯类(Clarithromycin、Azithromycin);还有第4代喹诺酮类:
妥舒沙星、斯帕沙星、左氟沙星等抗菌谱广、活性强、组织渗透性好的品种上市。
2.4.2分布不同的抗菌药物其分布特点亦不同,氯洁霉素、洁霉素、林可霉素、磷霉素、氟喹诺酮类中的某些品种在骨组织中可达较高浓度。
在治疗骨感染时可选用上述骨浓度高的抗菌药物。
有些药物对血脑屏障的穿透性好,在脑膜炎症时脑脊液药物浓度可达血液浓度的50%~100%,如氯霉素、磺胺嘧啶、青霉素、氨苄青霉素、异烟肼、5-氟胞嘧碇、甲硝唑等均属此类;抗菌药物可穿透血~胎盘屏障进入胎儿体内,透过胎盘较多的抗菌药物有氨苄青霉素、氯霉素、呋喃妥因、青霉素G、磺胺类、四环素类。
因此妊娠期尽量避免应用氨基甙类抗生素,因为可损及胎儿第八对颅神经,发生先天性耳聋,四环素类可致乳齿及骨骼受损。
总之,抗生素的疗效和不良反应,关键是能否在一定时间内在靶组织达到足够的药物浓度即MIC,同时要根据分布情况,找到合适的给药方式,以避免对其他器官的毒害,尤其是肝、肾等组织。
以下因素严重影响药物分布至靶组织:
生理屏障如血脑屏障、胎盘屏障;病理屏障:
包裹性感染如心包感染等;药物剂型及其理化性质;血浆蛋白结合率;细胞内转运方式等。
2.4.3排泄在尿路感染时多种抗菌药物均可应用,但最好选择毒性小、使用方便、价格便宜的磺胺类、呋喃类、喹诺酮类等。
红霉素、林可霉素、利福平、头孢唑酮、头孢三嗪等主要或部分由肝胆系统排出体外,因此胆汁浓度高,可达血浓度的数倍或数十倍;病情较重的胆系感染,可选择广谱青霉素类与氨基甙类联合应用,等等。
2.4.4代谢多数抗菌药物可在体内代谢,如氯霉素在肝内与葡萄糖醛酸结合失去抗菌活性;头孢噻肟在体内代谢生成去乙酰头孢噻肟与药物原形共同存在于体内,去乙酰头孢噻肟亦具抗菌活性。
3.抗生素使用原则
3.1严格掌握适应症,凡属可用可不用者尽量不用,而且除考虑抗生素的抗菌作用的针对性外,还必须掌握药物的不良反应,体内过程与疗效关系。
3.2发热原因不明者不宜采用抗生素。
3.3病毒性感染的疾病不用抗生素。
3.4尽量避免抗生素的外用(如皮肤)。
3.5严格控制预防用抗生素的范围在下列情况下可预防治疗:
风湿热病人,定期采用青霉素G,以消灭咽部溶血性链球菌,防止风湿复发;风湿性或先天性心脏病进行手术前后用青霉素G或其它适当的抗生素,以防止亚急性细菌性心内膜炎的发生;感染灶切除时,依据病菌的敏感性而选用适当的抗生素;战伤或复合外伤后,采用青霉素G或四环素族以防止气性坏疽;结肠手术前采用新霉素等作肠道准备;严重烧伤后,在植皮前应用青霉素G消灭创面的溶血性链球菌感染。
4.抗生素的联合应用
联合应用抗生素目的是为了提高疗效降低毒性、延缓或避免抗药性的产生。
抗生素按作用性质可分为四类:
繁殖期杀菌剂:
有β-内酰胺类、先锋霉素类;静止期杀菌剂:
如氨基甙类、多粘菌素类;速效抑菌剂:
如四环素类、氯霉素类、大环内脂类等;慢效抑菌剂:
如磺胺类。
联合应用预期可能产生协同、累加、无关或拮抗作用。
4.1联合用药适应症混合感染;严重感染;抗感染药难以到达感染部位;抑制水解酶的细菌感染;需较长时间应用抗感染药,且细菌对其易致抗药的(如结核杆菌)。
4.2临床常见联合用药在病原菌及药敏情况不明时,可凭经验选用抗生素进行治疗,一旦药敏试验出结果后,根据药敏试验用抗生素。
4.2.1葡萄球菌感染败血症等严重感染时,有人主张以红霉素或先锋霉素为基础联合应用其它抗生素:
如红霉素加氯霉素;红霉素加庆大霉素或卡那霉素。
红霉素加利福平或杆菌肽;先锋霉素加庆大霉素或卡那霉素;先锋霉素加万古霉素或杆菌肽。
4.2.2肠杆菌感染因易耐药常采用氨基甙类加广谱青霉素;庆大霉素或丁胺卡那霉素加氨苄青霉素或氧哌嗪青霉素;氨基甙类加头孢菌素(头孢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