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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控制措施

 

施工安全的一般规定

1、工程开工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2、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安全技术教育,达到应知、应会、并经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操作。

3、对于从事电气、起重、登高架子作业、锅炉、焊接、车辆驾驶、爆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合格证书后,持证上岗。

4、按国家和上级的有关规定,建全各级安全管理机构和设立专、兼职安全检查人员。

5、施工现场要设置足够的消防设备。

施工人员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6、应加强气象、水文等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气温、雨雪、风暴和汛情等预报,做好防范工作。

7、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8、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否则不得上岗。

9、施工作业人员身体应健康,并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凡患有不宜从事某项施工作业疾病人员,不得从事该项工作。

10、施工所用的各种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应定期进行检查和检验,保证其完好状态;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11、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执行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

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路基土石方工程施工安全要求

路基土石方施工分路堑施工和路堤施工。

一、路堑施工安全要求:

1、路堑施工的常用方法有:

全断面横挖法、分层横挖法、纵向分层开挖法、沟槽开挖法和中心开挖法等。

2、路堑作业的安全要求:

1)、路堑施工,首先应作好路堑顶部截水、排水、挖天沟、侧沟,保证地表排水畅通,不影响施工和边坡稳定。

2)、路堑开挖应自上而下进行,防止因开挖不当造成坍塌,严禁掏底开挖。

3)、在陡坡、悬崖、滑体等坡脚下施工,在开挖过程中,若出现危石、裂缝和坍方迹象等危及安全因素时,应及时采取措施,设置安全边坡或者固壁支架,对于土质疏松或较宽、较深的沟坑,如果不能使用一般的支撑方法,必须按照特定的设计进行支撑。

对基坑、井坑的边坡或者固壁支架应随时检查,如果发现边坡有裂缝、疏松或者支撑有折断,走动危险征兆,应该立即采取措施。

4)、开挖工作应与装、运作业面相互错开,严禁上下重叠作业。

5)、在高于3米的坡面上作业必须拴安全绳,戴安全帽,在高陡斜坡作业要注意防滑,严禁在同一安全桩上拴几根安全绳和一根安全绳拴几个人,安全桩必须牢固可靠。

6)、复线施工原有路基稳定性可能受影响的地段,应采取安全防护和加固建筑物措施。

7)、在铁路运营线上开挖路堑应周密安排施工,不使轨道和设备受到损伤,并必须在封锁时间内完成作业,确保线路按时安全开通。

3、石方爆破作业安全要求:

路堑爆破施工的主要方法有:

裸露爆破法、炮孔法、深孔法、小洞室法、大爆破等。

施工时,因地制宜,做到合理确定爆破参数,正确布置炮孔和药包,确保安全施工。

具体按《爆破作业安全要求》执行。

二、路堤填筑的安全要求:

1、路堤填筑应从地面逐层填起,自下而上分层填筑压实的方式。

常用的施工方式有:

水平分层(纵向)填筑、横向填筑等方法。

2、路堤作业安全要求:

1)、应自下而上分层填筑,土石的运、卸与填筑压实,工作面应错开,避免互相干扰。

2)、路基填筑一般采用机械化作业,为确保机械运行的安全,填土边缘应设安全标杆。

3)、路基填土运距较远时,需在临时便道和正式公路交界处应设置安全标志。

在既有公路运输时,应与有关方面的协商,并制订相应的安全措施。

4)、在泥沼低洼地带填筑路堤,应先作好排水防洪工作。

在施工时要进行沉降和位移观测,控制填土速度并使左右对称,以防坍滑。

5)、路基排水:

应具有良好的排水系统,尤其是对受水浸泡易于松软的特种土和易于软化的岩石路基,更应做好排水工程,以确保路基边坡和基底稳定。

6)、路基防护:

一般采用坡面防护、挡土墙防护等方法。

具体按“路基施工规范”执行。

7)、路基加固:

通常采用挡土墙、抗滑(锚固)桩等。

挡土墙施工时,应随开挖随砌筑,并做好墙后的排泄水设施,必要时应设临时支护,以防坍塌伤人。

8)、特殊路基施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

路面工程施工安全要求

路面施工我们常施工的内容包括:

基层施工、沥青面层施工等。

一、基层施工:

1、消解石灰,不得在浸水的同时边投料边翻拌,人员应远避,以防烫伤。

2、装卸、洒铺及翻动粉状材料时,操作人员应站在上风段,轻拌轻翻减少粉尘。

散装粉状料宜使用粉料运输车运输,否则车厢上应采用蓬布遮盖。

3、稳定土拌合机作业:

1)、应根据不同的拌合材料,选用合适的拌合机械。

2)、拌合作业时应先将转子提起离开地面空转,然后再慢慢下降至拌合深度。

3)、在拌合过程中不能急转弯或原地转向,严禁使用倒挡进行拌合作业。

遇到底层有障碍物时,应及时提起转子,进行检查处理。

4)、拌合机在行走和作业过程中,必须低速、均速。

液压油的温度不得超过规定。

5)、停车时应拉上制动,将转子置于地面。

4、洒水车作业:

1)、洒水车在公路上抽水时,不得妨碍交通。

2)、在有水草和杂物的水道中抽水,吸水管端应加设过滤网罩。

3)、洒水车在上下坡及弯道运行中,不得高速行驶,并避免紧急制动。

4)、洒水车驾驶室外不得载人。

二、沥青路面施工:

5、沥青操作人员均应进行体检。

凡不符合者,均不能从事沥青作业。

6、沥青操作工的工作服及防护用品应集中存放,严禁穿戴回家或进入集体宿舍。

7、沥青的加热及混合料拌制,宜设在人员较少、场地空旷的地段。

产量较大的拌合设备,应增设防尘设施。

8、块状沥青一宜采用小型机具不宜用手装运。

液态沥青用液态沥青车运送,用泵抽送热沥青进出油罐时,工作人员应避让。

5、采用吊耳吊装桶装沥青时,应有专人指挥,吊索应绑扎牢固,吊转半径内不得站人,沥青桶未落地放稳前,严禁卸、取吊绳。

6、卸沥青桶时,运输车辆应停放在平坡地段,并拉上手闸;放倒的沥青桶经跳板上(下)滚动装(卸)车时,要在露出跳板两侧的铁桶上各套一根绳索,两端同步上下。

7、沥青加热常用导热油加热。

加热炉使用前必须进行全面检查和耐压试验,使各种仪表及部件符合规定要求。

并定期清除炉管及除尘器内的积灰。

8、沥青混合料拌合设备作业应遵守:

1)、作业前热料提升,搅拌器及各种料斗内不得有存料。

2)、配有湿式除尘系统的拌合设备的水泵应完好,并保证喷水量稳定且不中断。

3)、拌合机起动、停机,必须按规定操作。

若点火失效,应及时关闭喷燃器油门,待充分通风后再点火,需调整点火时,必须先切断高压电源。

4)、沥青拌合站的各种机电设备,在运转前均需由专业人员详细检查,确认完好后才能合闸运转。

5)、机组正常运转后,各工种都要随时监视各部位运转情况,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6)、运转过程中,如发现异常,应报告机长并及时排除故障。

停机前应先停止进料,等(拌鼓、烘干筒)卸完料后,方可停机。

再次起动时,不得带负荷启动。

7)、拌合机运行时,不得使用工具伸入滚筒内掏挖或清理。

需要清理时必须停机,如需人员进入搅拌鼓内工作时,鼓外要有人监护。

8)、料斗升起时,严禁斗下工作或通过,检查料斗时应将保险链挂好。

9)、拌合机械设备应设置必要的检查梯。

采用皮带机上料时储料仓应加防护。

9、沥青混合料摊铺机作业应遵守:

1)、作业现场应无障碍物,无关人员不得在驾驶台上逗留,驾驶员不得擅离岗位。

2)、运料车向摊铺卸料时,应协调动作同步行进,防止互撞。

3)、换挡必须在摊铺机完全停止时进行,严禁强行挂档在坡道上换档空档滑行。

4)、熨平板预热时应控制热量,防止因局部过热而变形,加热过程中必须有专人看管。

5)、驾驶力求平稳,不得急剧转向,弯道作业时,熨平端头与路缘石的间距不得小于10厘米,以免发生碰撞。

隧道施工安全要求

隧道施工由于工作面狭窄,工序之间干扰大,作业环境差等特点,存在不安全的因素较多。

因此,在确保施工安全的条件下选择施工方法时,应遵循的原则是:

(一)施工方法应根据地质情况,围岩类别,并结合隧道长度、机具设备情况、断面大小、工期要求、衬砌类型、施工技术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

(二)优先采用全断面或超短台阶的开挖方法,以减少工序干扰,便于机械施工,改善作业环境,保证施工安全。

(三)对地质条件变化较大的隧道,选择施工方法应尽量考虑对地质变化的适应性,避免变更施工方法,打乱施工程序,影响进度和安全。

(四)要有保证安全和质量的具体措施,同时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的施工方法。

一、开挖作业安全要求:

(一)、安全施工的一般要求:

1、隧道开挖应依据设计和选定的施工方法来控制开挖部位的尺寸,保证开挖和衬砌断面符合设计要求,同时还应根据选定的施工方法和配备施工机具确定开挖方式和步骤,合理确定循环进尺,均衡施工。

2、施工过程中应有专人找顶找邦。

对开挖面和衬砌地段要经常检查,特别是爆破后应及时查处险性。

3、工作人员到达工作面时,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详查支护是否牢固、顶板和两邦是否稳定。

4、对于浅埋软弱地层,在开挖前,应根据实际情况对围岩采取注浆,打管棚、超前小导管等处理。

5、在施工过程中,要及时检测隧道内空气的成份、粉尘、浓度等,以防对作业人员造成中毒窒息等现象。

(二)、钻爆作业安全要求:

钻爆作业应根据地质情况、开挖断面、炸药种类、钻眼设备等条件进行钻爆设计,并经过试验确定钻爆参数,设计确定后,严格按照设计进行钻眼、装药、接线和引爆。

1、钻眼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钻眼前应测量开挖断面中线、水平,并用红油漆标出炮眼设计位置,经检查符合设计,方可进行钻眼。

1)、钻眼时,应先检查风钻、管子接头、凿岩机的供水等是否正常;开钻时,应先开水后开风,钻眼开钻宜用较短的钻杆,一般以1米左右为宜,当钻杆尚未找到炮眼的位置前,风门不宜太大,应待钻头钻入炮眼后,再完全打开风门;钻眼过程中钻杆与钻孔应保持在一条直线上,防止钻杆弯曲、掉头和折断;卡钻时,应用板钳松动拔出,不可敲打,未关风前不可拆除钻杆。

2)、钻孔台车钻眼时,台车出入洞应有专人指挥,不得载人载物行驶,钻孔台车应由专业人员操作,钻臂不得同时在一竖直面上作业,防止危石砸坏钻臂,随时检查钻杆的回转情况,防止交叉或打穿。

钻眼过程中,遇到断层和不良地质或其它险性,应及时撤离现场,避免坍塌砸坏机械和作业人员。

2、破作业具体按《施工爆破控制程序》执行。

3、爆破器材的运输、保管、使用按《易燃易爆控制程序》执行。

(三)、支护作业安全要求

隧道开挖中,对松软、破碎、不稳定的围岩,应短开挖、快支护,以确保施工安全。

1、喷锚支护作业安全要求:

1)隧道各部开挖后,除围岩完整坚硬,以及设计文件中规定的不需支护者外,都必须根据围岩情况,施工方法采取有效的支护。

2)施工期间,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会同有关人员对支护各部定期进行检查。

在不良地质地段,每班应设专人随时检查,当发现支护变形或损坏时,应立即整修和加固,当变形或损坏情况严重时,应先将施工人员撤离现场,再行加固。

3)洞口地段和洞内水平坑道与畏辅助坑道的连接应加强支护或及早进行永久衬砌。

洞内支护,宜随挖随支护,支护至开挖面的距离一般不得超过4m;如遇石质破碎,风化严重和土质隧道时,应尽量缩小支护工作面,当短期停工时,应将支撑直抵工作面。

4)不得将支撑立柱置于废碴或活动的石头上。

软弱围岩地段的立柱应加设垫板或垫梁,并加木楔塞紧。

5)漏斗孔开挖时应加强支护,并加设盖板;供人上下的孔道应设置牢固的扶梯。

6)采用木支撑时应选有松、柏、杉等坚硬且富有弹性的木材,其梁、柱的梢径不得小于20cm,跨度大于4m时不得小于25cm;其它连接杆件梢径不得小于15cm,木板厚度不得小于5cm。

7)钢支撑安装,宜选用小型机具进行吊装,并应遵守“起重吊装”有关规定。

8)喷锚支护时,危石应清除,脚手架应牢固可靠,喷射手应配戴防护用品;机械各部应完好正常,压力应保持在0.2Mpa左右;注浆管喷嘴严禁对人放置。

9)当发现已喷锚区段的围岩有较大变形或锚杆失效时,应立即在该区段增设加强锚杆,其长度应不小于原锚杆长度的1.5倍。

如喷锚后发现围岩突变或围岩变形量超过设计允许值时,宜用钢支架支护。

10)当发现测量数据有不正常变化或突变,洞内或地表位移值大于允许位移值,洞内或地面出现裂缝以及喷层出现异常裂缝时,均应视为危险信号,必须立即通知作业人员撤离现场,待制定处理措施后才能继续施工。

2、衬砌作业安全要求:

1)为了保证隧道衬砌作业安全,衬砌使用的脚手架、工作平台、跳板、梯子等要安装牢固,不得以边墙兼做脚手架。

吊装拆除拱墙架、模板时,要有人监护,在砼灌注前,要全面检查模板及支架结构、钢筋绑扎是否牢固,开挖面是否有悬石坍塌可能等,经检查合格后方可灌注。

2)使用台车衬砌时,台车的前后轮要有铁靴刹住车轮,防止溜滑,台车上不得堆放料具,并有足够的照明设施,作业人员应站在稳定的脚手架上并配戴好安全带。

3)衬砌砼使用的搅拌机、输送泵、压浆机、灰浆泵等机械,要建立岗位责任制,严禁违章作业。

4)洞门衬砌时,施工前要检查仰坡、边坡有无裂缝,脚手架是否牢固,及时清除坡面危石,施工中要经常检查,防止洞外坡面悬石坍塌,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四)、装碴和运输作业安全要求:

隧道施工的装碴运输一般为机械装碴,无轨运输(短隧道)和有轨运输(长大隧道)具体方式应根据机具设备和施工条件进行选择。

1、机械装碴,隧道断面应能满足装载机械安全运转,其回转范围内不得有行人,掌子面装碴,司机要注意危石断层变化发生坍塌,砸坏机械的事故发生。

2、无轨运输,运输车辆应选用带净化装置的柴油机车,洞内应保持路面平整,车辆行驶严禁超车,进出洞口应鸣号示警。

洞外卸碴场地应保持4%上坡段,并在碴堆边缘80厘米处设置挡木,危险倒车卸碴场应派人指挥,以防车辆倒车卸碴时翻车。

3、有轨运输,洞外应设置调车、编组、卸碴、进料及设备整修等线路,洞内运输轨道应尽可能铺设双道,运输线路应有专人维修,保证运输安全。

机动车牵引运输不得超载、超高、超宽且连接良好。

车辆接近或通过风门、道岔、施工作业地段、洞口、横通道口、以及前方有障碍物时,必须减速鸣号。

(五)、通风与防尘安全要求

隧道粉尘主要来源于施工中打眼、爆破、装卸、集料运输、砼拌合、砂石料过筛、喷锚支护等各个工序。

粉尘对人体健康危害极大,长期吸入粉尘可能造成尘肺,使肺组织发生病理学改变,严重损害身体。

粉尘除对人体产生危害外,还会污染环境,使机械设备增加磨损。

为了确保隧道施工有一个良好作业环境,一般采用机械通风,有平行导坑的隧道尽量采用巷道式通风,没有辅助导坑时采用混合式通风,短隧道采用压入式或吸出式通风,湿式打眼或喷雾洒水等方法,避免粉尘飞扬。

(六)、新奥法施工基本要点:

新奥法施工要点可归纳为“少扰动、早喷锚、勤量测、紧封闭”。

1、开挖断面多采用光面爆破和预裂爆破,并尽量采用大断面或较大断面开挖,以减少对围岩的扰动。

2、隧道开挖后,尽量利用围岩的自承能力,充分发挥围岩自身和支护作用。

3、根据围岩特征采用不同支护类型和参数,及时施作密贴于围岩的柔性喷射砼和锚杆的初期支护,以控制围岩的变形和松弛。

4、在软弱破碎围岩地段,使断面及时闭合,以有效地发挥支护体系的作用,保证隧道的稳定。

5、二次衬砌原则上是在围岩与初期支护变形基本稳定的条件下进行。

6、通过施工中对围岩和支护的动态观察、量测、合理安排施工程序。

(七)照明、排水(泥)及防火

1、隧道内的照明灯光应保证高度、均匀及不闪烁。

隧道内用电线路,均应使用防潮绝缘导线,并按规定的高度用磁瓶悬挂牢固。

在潮湿及漏水隧道中的电灯应使用防水灯口。

2、在有流砂、流泥、涌水排出的隧道,必须挖凿排水沟排水(泥),隧道开挖中如预计要穿过涌水地层,宜采用超前钻孔探水,查清含层厚度、岩性、水量、水压等,为防治涌水提供依据。

如发现工作面有大量涌水时,立即处理,撤至安全地点。

3、各洞、井口施工,洞内机电洞室、料库、皮带运输机等处不得存放汽油、燃油及其它易燃品,并均应设置足够的消防器材,设置明显的标志,定期检查、补充和更换,不得挪做他用。

4、洞口20m范围内的杂草必须清除。

火源应距洞口至少30m以外。

库房20m范围内严禁烟火。

洞内严禁明火作业与取暖。

5、洞内及各硐室不得存放汽油、煤油、变压器油和其它易燃物品。

清洗风动工具应在专用硐室内,并设置外开的防火门。

(八)瓦斯防治安全要求

隧道施工发现瓦斯时,应加强通风,采取防范措施,当隧道内的瓦斯浓度经通风后仍超过规范规定要求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1、瓦斯防治主要是消除瓦斯超限和积存,断绝一切可能引燃瓦斯爆炸的火源。

隧道内严禁使用油灯、电石灯、汽灯等有火焰的灯火照明。

进入隧道的人员必须接受检查,严禁将火柴、打火机及其他可自然的物品带入洞内。

2、电灯照明时,电压不得超过110V,输电线路必须使用密闭电缆,照明器材必须采用防爆型,开关必须设置在送风道或洞口。

3、使用矿灯人员应严禁拆开敲打和撞击矿灯。

出洞或下班时,应立即将矿灯交回灯房。

4、专人负责,加强观测。

掘进工作面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停止电钻打眼;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放炮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装药放炮;电动机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切断电源停止运行;掘进工作面的局部瓦斯积聚浓度2%时,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

5、因超过瓦斯浓度规定而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必须在瓦斯浓度降低到1%以下时方可开动;使用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的只准人工复电。

6、隧道爆破:

严禁用火花起爆和裸爆破;严禁使用秒和半秒延期电雷管。

7、瓦斯隧道中的机具如电瓶车、通风机、电话机、放炮器等,必须采用防爆器。

8、必须严格采用湿式凿岩,洞内使用的金属锤头必须镶有不产生火花的合金,装碴使用金属器械,不得猛加石碴碰击,铲装前必须将石碴浇湿。

9、洞内装设及检修各种电气设备时,必须先切断电源。

严禁在洞内电缆上临时接装电灯或其他设备。

10、在瓦斯隧道,每个洞口必须设专职瓦斯检查员。

一般情况下每小时检测一次,并将结果记录。

11、通风必须采用吹入式,通风主机应有一台备用机,并应有两路电源供电,通风机停止时,洞内全体人员必须撤至洞外。

12、隧道内严禁一切可以导致高温与发生火花的作业。

13、隧道施工时必须配备必要的急救和抢救的设备和人员。

施工人员必须具有防止瓦斯爆炸方面的安全知识。

桥涵施工安全要求

一、一般规定安全要求

1、高桥、大跨、深水、结构复杂的大型桥梁施工,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单项工程开工前,并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桥涵施工前,应对施工现场、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施工。

3、桥涵施工,采用多层作业或桥下通车、行人等立体施工时,应布设安全网。

4、高处露天作业、大型构件起重吊装时,应根据作业高度和现场风力大小,制定相应标准。

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

二、桥涵基础施工安全要求:

常见的几种不同类型的桥涵基础施工的安全技术要求如下:

(一)、明挖基础施工安全要求:

明挖基础也叫扩大基础,施工中应注意:

1)、选择适当的基坑开挖坡度,应根据土质结构、开挖深度确定。

具体按“施工技术规范”、“设计规范”和现场实际选定。

2)如果明挖基础较深,在开挖前,应在基顶以外的四周开挖排水沟,并畅通,防止积水灌入基坑,引起坍塌。

开挖中,四周应悬挂人员上下扶梯。

3)处在土石松动坡脚下的基坑,开挖前应做好防护措施,如排除危石,设置挡护墙等。

4)在陡坡、悬崖、滑体等坡脚下施工的基坑,开挖前应做好防护措施,按规定放坡,逐层进行开挖或回填。

5)基坑应分层开挖到符合要求为止,严禁先局部开挖深坑再向四周掏土的方法施工。

6)遇到涌水、涌沙、边缘坍塌等异常时,必须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后,方可继续施工。

7)基坑需机械抽排水开挖时,须配备足够的抽排水设施,抽水机及管路等要安放牢靠。

8)基坑开挖过程中需要爆破时,要按照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办理。

9)当基坑开挖接近设计标高30cm时,应改用人工开挖,防止机械开挖扰动基础承载力。

10)寒冷地区采用冻结法开挖基坑时,应根据地质、气温等情况,分层冻结,逐层开挖。

11)拆除支撑或多层井点就自底层开始逐层向上进行,在下层井点拆除中,上部各层井点应继续抽水。

2、沉井施工的安全要求

1)沉井的制造

制作沉井的立模、绑扎钢筋、灌注砼等,应按相应的安全规则作业。

a.在立模之前,应将地面压实,以防沉井因地面下陷造成倾斜。

b.在沉井钢筋绑扎、立模和灌注砼之前,还应搭好脚手架或作业平台,并铺满脚手板。

超过2米应按高空作业要求防护,以防坠落伤人。

c.吊装模板要有专人指挥,每立一块模板就位,应支撑牢靠后,方可松钩。

内模用水平撑,外模用围箍或拉杆,在焊接刃脚和钢筋时,必须采取防火、防灼伤和防电弧光伤眼措施。

d.灌注沉井砼,向模板内倾卸混凝土时,应对称均匀布料,使其均匀下沉。

在夜间作业应有良好的照明,并使用安全电压工作灯。

e.拆模,砼达到零期后方可拆除。

拆模板时应先拆螺栓拉杆及围箍,再按自上而下的顺序拆除模板,并吊运至适当位置,码放整齐。

2)沉井下沉开挖:

沉井下沉开挖,一般采用人工开挖和机械开挖形式。

a.人工开挖用吊车、活底斗出碴时,要定时检查起吊设备,防止臂杆失控、钢丝绳脱落、斗底张开等事故的发生。

人工开挖下沉时,井内作业人员不得将手脚伸向刃脚下方。

铁锹、撬棍等工具不得探出刃脚之外。

井内放炮要严格控制装药量和方法。

b.用机械开挖下沉时,要设置吊车作业平台,并与沉井隔开一定距离,防止撞上沉井外壁造成事故。

机械开挖时,要严格掌握对称、均匀开挖原则。

c.井内排水:

一般用潜水泵抽排法,其数量、型号按涌水量的大小来确定,由专人负责。

3)沉井接高

当一节沉井不能沉到设计标高时,要将沉井接高,尔后继续下沉。

接高在沉井下沉到距沉井顶面或水面1.5米时进行。

具体施作与“沉井的制造”相同。

4)沉井封底

沉井水中封底多用导管垂直提升法,导管的布设及注意事项应按《桥规》执行。

3、钻孔桩基础施工

1)开钻前,应埋设好护筒,护筒位置应与桩位相一致,以保证孔位的准确。

2)施工前要对钻机、钻具和吊钻头的钢丝绳等进行全面检修,各部件连接牢固。

在钻孔过程中,要有专人按操作随时对钻孔机具进行检查维修。

3)采用正、反循环钻机及潜水钻机使用的电缆线要定期检查,接头必须绑扎牢固,确保不透水,不漏电。

4)采用冲抓或冲击钻孔当钻头提到接近护筒底缘时,应减速、平稳提升,不得碰撞护筒和钩挂护筒底缘。

5)采用潜水钻机钻孔时,一般在完成一根钻孔桩时要检查一次电机的封闭状况。

钻进速度应按地质变化加以控制,以保证安全运转。

6)在钻孔施工中,根据地质情况调整泥浆的浓度和泥浆比例,防止孔壁坍塌。

在钻进过程中,应均匀钻进,钻杆应垂直,保证孔的垂直度,防止扩孔、坍塌等情况的发生。

7)成孔后,应检查孔的深度、垂直度、孔径等,再完成清孔、下钢筋笼等。

在下钢筋笼中,要防止碰到壁,造成坍孔和二次清孔。

8)下钢筋笼完成后,下导管。

下好导管后,应检查孔底的沉淀物厚度,管内是否有泥浆,如未达到要求,应进行第二次清孔,直到满足设计要求为止。

9)下好导管,灌注水下砼,在灌注砼过程中,防止断桩现象发生。

导管抽拔以导管埋入砼中2米为宜。

灌注砼应连续进行,以保证灌注桩的质量。

4、挖井、挖孔桩基础安全要求:

1)施工前,应首先处理好地面,并筑起比地面高10厘米左右的台阶,以防施工过程中地面杂物掉入孔中。

2)在施工过程中,应对孔、井口进行防护,严防各种杂物掉入孔中,以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

当孔、井开挖到一定深度时,应进行支护。

每层的护壁高度一般以1米左右为宜。

3)桥涵基础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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