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短床身数控车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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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短床身数控车床
全功能数控车床采购技术要求
机床名称:
大型短床身全功能数控车床
数量:
3台
一、基本要求:
1、本机床主要用于外壳类、各种接头类、结构件类、电极类(材质沉淀不锈钢17-4ph、钛合金Tc4、Tc6、Tc11等)的粗加工、半精加工和精加工。
2、本机床必须是全新设备(包括所有零部件、元器件和附件),能高效自动地完成全功能数控车床所有动作:
孔加工(包括复合孔加工、钻、扩、镗、螺纹、多头螺纹、锥螺纹、内槽等)、外圆加工(包括复合台阶、螺纹、多头螺纹、锥螺纹、外槽、密封槽、退刀槽等)、各种复杂曲面、曲线(如球面、锥面、双曲线、圆弧等)的加工,端面加工(端面槽、端面螺纹等)。
适合于单件小批量生产和批量生产。
3、本机床须有足够的刚度和耐磨性,热变形小,噪音低,低速运动平稳性好,抗震性好,在环境温度0~40℃、相对湿度≤70%条件下,能连续稳定工作。
4、本机床主要零部件应选用优质材料制造,所选用的机械、液压、电气、电子元件是先进的、优质的、可靠的、在市场上易采购的标准系列产品。
5、本机床具有完善的液压装置、润滑及滤清装置、冷却、除(出)屑装置、电器、电子设备。
各部分应有可靠的安全保护、保险措施,以防止误操作或意外事故致使机器受损。
6、本机床必须技术先进,操作简便,易于维护和维修。
7、本机床必须满足GB15760-1995金属切削机床安全防护通用技术条件。
(请投标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
二、技术要求及参数:
本机应符合如下的主要参数:
类别
项目
单位
数值
总体要求
卧式整体斜床身、矩形导轨、国际知名品牌质量可靠的液压卡盘、国际知名品牌质量可靠液压刀架,能够具备装配中心架、尾座、或长镗刀杆的结构和装置。
加工范围
床身最大回转直径
mm
≥850
最大车削直径
mm
≥800
最大加工件长度
mm
≥1500
主轴通孔直径
mm
≥Φ130
液压卡盘直径
Inch
≥15中空
X轴行程
mm
≥400
Z轴行程
mm
≥1500
床身
X轴移动量
mm
0.0005
Z轴移动量
Mm
0.001
X轴快速移动速度
m/min
≥24
Z轴快速移动速度
m/min
≥30
滚珠丝杠直径X/Z
mm
≥50/63
倾斜角度
DEG
≥45
主轴
主轴头形式
主轴转速
rpm
≥35-2000
主轴电机功率
Kw
≥37/30
伺服电机扭矩X/Z
N.m
≥49/70
尾座
套筒直径
mm
≥130
行程
mm
≥160
顶尖锥度
MTNO
5
刀具
外园刀杆
mm
≥32×32
内孔刀杆
mm
≤Φ50
刀位数
把
12
刀具交换时间
sec
≤0.4
刀具尺寸
mm
32x32
刀具长度
mm
≤Φ800
刀具重量
Kg
标准
重复定位精度
″
±2
机床精度
定位精度
X:
mm
≤±0.01
Z:
mm
≤±0.015
重复定位精度
X:
mm
≤±0.003
Z:
mm
≤±0.005
XYZ
导轨
形式
矩型导轨
或重载线型导轨
跨度
mm
X:
≤350
z:
≤500
宽度
mm
X:
≤80
Z:
≤90
数控系统
可控制轴数
2
同步控制轴数
2
型号
SIEMENS840D
或FANUC18i
其它
空气气压要求
Mp
无
电源容量
KVA
≤80
电源
380V(±10%),50Hz
温度
6-38
湿度
≤70%
最大噪音
≤85
三、主要结构:
(卖方应在投标书中详细说明)
1、机械部分
1.1床身和导轨采用优质材料制造,具有良好的刚度,精度稳定,经久耐用。
导轨应采用矩形导轨。
床身支撑应该采用三导轨以上支撑。
导轨面宽度应在80mm以上。
丝杠、丝母及轴承要采用国际知名品牌、质量可靠产品,并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
1.2主轴应有可靠的刚度,并有稳定的尺寸精度,保证动态精度,调整方便。
主轴轴承应为国际知名品牌、质量可靠产品,并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
1.3X、Z各向导轨应有良好的刚性及耐磨性,应采用滑动导轨副式结构。
应有塑料贴片。
1.4X、Z两个方向的位移测量采用高精度系统,分辩率0.001mm,并具有良好的防污装置。
1.5具有自动排削器。
机床护栏应采用半封闭式安全防护罩,或定制的全封闭式安全防护罩。
1.6提供机械原理图、结构图、装配图、零部件明细表等能够明确表达机械装配关系的图纸。
1.7空气压力:
0.4-0.8MPa。
2、电气部分:
2.1电源:
三相交流电:
380V(±10%),50HZ
照明电压:
≤36V(±10%),交流电
2.2主轴和各轴向进给须采用国际知名品牌、质量可靠AC饲服电机,并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
2.3电气元件和材料都应符合ISO、IEC或其它同等标准。
电气、电子设备应工作可靠、使用寿命长,不受机械振动和电气干扰影响。
主要电器元件应采用国际知名品牌、质量可靠的部件。
2.4应设有防碰撞损坏的保险装置。
2.5提供电气原理图、接线图、电气元件明细表及PLC梯形图。
3、润滑、冷却装置:
3.1各系统元件尽量采用集成化元件。
3.2系统设计合理紧凑,具有高效低耗的特点。
3.3所有运动的零部件应进行自动润滑,并有报警装置和保护装置,能显示故障部位。
液压系统应具备有自动恒温功能,带过滤装置,过滤精度为≤20μ。
3.4刀具冷却系统应带过滤装置,冷却液压力0.3-0.5MPa,水质冷却。
4、控制系统:
4.1CNC系统应采用经市场验证32位微处理机的最新产品,以满足各种动作的系统功能要求。
控制系统应相当或优于FANUC18i、SIEMENS840D或者MAZAK640MT系统。
4.2CNC系统采用模块式标准总线布置,利于检修。
4.3主要功能:
4.3.1应具有完善先进的CNC软件
4.3.2会话编程
4.3.3加工件图形显示
4.3.4固定循环
4.3.5螺旋插补、圆弧插补、直线插补、极坐标插补
4.3.6刀具三维补偿
4.3.7刀具寿命和损耗管理(可为可选功能)
4.3.8程序段注销、跳越、选择
4.3.9可变原点
4.3.10显示程序菜单
4.3.11三维坐标变换
4.3.12手动进给
4.3.13自动诊断(监视、显示、报警、功能检查、故障检测、紧急自动停车、隔离故障)
4.3.14宏程序
4.3.15子程序、倒角功能
4.3.16功率检测
4.3.17镜像功能
4.3.18通讯接口RS232(或同时具备USB接口),提供与计算机的传输软件
4.3.19绝对值、增量值编程
4.3.20可编程主轴定向
4.3.21公/英制转换
4.3.22刚性攻丝
4.3.23可控制两个进给轴,及一个主轴
4.3.24最小单位设置:
0.001mm
4.3.25最大指令值:
9999.99mm
4.3.26直接图纸尺寸编程
4.3.27自动方式、MDI方式
4.3.28增量编码器Sin/Cos
4.3.29基本诊断功能
4.3.30可编程控制器:
内装式
4.3.31算术和三角函数功能
4.3.32显示器:
10.4寸液晶显示
4.3.33后台编程
4.3.34由PLC用户程序产生报警和信息
4.3.35手轮进给方式
4.3.36全功能数控键盘
4.3.37直径或半径编程
4.3.38每分钟进给
4.3.39每转进给
4.3.40轮廓编程
4.3.41恒线速控制
4.3.42进给倍率0-120%编程功能
4.3.43存储、拷贝、修改等主轴功能
4.3.44主轴倍率修调50-120%
4.3.45平面选择、工件坐标系统
4.3.46DNC加工
4.3.47旋转坐标
4.3.48电器控制柜应有单独的空调冷却系统,保证电器控制柜在25℃±3℃,湿度≤80%的环境中工作
四、附件和备用件
1、卖方须提供下列附件的型号、规格及资料、单项价格以备买方选择:
对刀仪一台
刀柄:
30-40支。
中心架1个,尾座1个。
2、为便于机床操作的任何其它装置都应列出,并分项报价。
3、供应够两年使用的机床各种易损件、控制单元等,并提供清单、图样及分项报价。
4、买卖双方应建立一个长期(5年左右)稳定的配件供应关系,配件价格相对稳定(考虑国际物价上涨因素)。
五、技术文件
1、提供安装、调试、使用、维修所必须的技术文件,每种两份:
1.1机床操作手册;
1.2机械、液压和润滑图纸及维修技术手册;
1.3机床电气连线图纸;
1.4伺服驱动装置电气原理图及维修技术手册;
1.5CNC编程手册;
1.6CNC接口图纸及技术手册;
1.7CNC操作手册;
1.8CNC自诊断信息手册;
1.9CNC参数手册及说明;
1.10PLC参数手册、说明及梯形图。
2、主要零部件、元器件的检验由卖方进行并须出具合格证。
3、应提供机床出厂精度检验证书、性能检测记录或报告及安全防护证明文件。
4、所有文件采用英文或中文书写。
六、培训及预验收:
1、买方拟派预验收人员3-5名到机床生产厂家进行机床的预验收。
拟派遣培训人员6-10人,时间14天(到厂家或厂家在国内的培训基地)进行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
编程、操作、机械及电气维修。
2、预验收在机床制造厂家进行,按国际标准(或制造厂家标准)验收,对机床精度进行检测,并进行标准试切件试切和满负荷切削试验及买方要求工件试切达图纸要求。
标准试切件试切中使用刀柄由卖方提供,工件试切所用工件、工装和刀具由买方发至机床生产地。
卖方应提供有关数据资料。
3、安装、调试和终验收:
3.1卖方派出有经验的机械、电气、操作人员到买方工厂负责整台机床的安装、调试和试切工作。
3.2终验收在买方所在地的车间现场按国际标准(或制造厂家标准)进行,内容如下:
精度检测:
标准试切件试切;买方指定的零件加工达到图纸要求(即交钥匙项目,卖方提供适合机床的刀具、量具、切削参数及零件加项目序,并有义务帮助买方掌握先进的切削刀具和切削机床),并连续工作72小时无故障。
加项目序须经买方试切人员确认。
卖方应提供所有数据资料。
3.3货物验收:
投标人所投设备、材料配件等均必须是正品,并提供原厂原装全新产品,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并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验要求,只有在设备完全正常运转、加工出符合零件图纸及加工进度要求的零部件、满足招标文件各项要求并经用户确认后,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才认为全部完成。
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必须对其投标设备的具体功能、特点作详尽描述,有针对性地对招标技术要求做出相应。
凡在招标文件中含糊、可能导致歧意的地方均有可能导致废标。
4.售后服务要求:
售后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的标准,采购人欢迎供应商提供切合实际的更优惠的服务承诺。
投标人必须在售后服务条款中列明售后服务的标准、条件和服务相应时间等。
5.其他要求:
中标供应商在交货验收时,必须根据招标、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将交付验收的设备和材料分别造表核对移交验收。
供应商在提供付款资料时,必须将投标文件、投标补充承诺(如果有)、采购供应合同、交付验收设备和材料清单数据等重要文件刻录成光碟两份同时交送采购人。
6.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卖方有责任提供买方尽可能详尽的技术资料和技术信息。
卖方有义务使买方尽快适应和使用设备及相关的辅助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