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习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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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习题
EG.A公司20×7年度利润表中利润总额为2400万元,该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不存在期初余额。
与所得税核算有关的情况如下:
1.20×7年发生的有关交易和事项中,会计处理与税收处理存在差别的有:
(1)20×7年1月开始计提折旧的一项固定资产,成本为1200万元,使用年限为10年,净残值为0,会计处理按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税收处理按直线法计提折旧。
假定税法规定的使用年限及净残值与会计规定相同。
(2)向关联企业捐赠现金400万元。
假定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向关联方的捐赠不允许税前扣除。
(3)期末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为600万元,公允价值为1200万元。
税法规定,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市价变动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4)违反环保规定应支付罚款200万元。
(5)期末对持有的存货计提了60万元的存货跌价准备。
2.20×7年度应交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24000000+1200000+4000000-6000000+2000000+600000
=25800000元
应交所得税=25800000×33%=8514000元
3.20×7年度递延所得税
该公司20×7年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金额及其计税基础如表1—2所示:
表1—2单位:
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计税基础
差异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存货
15400000
16000000
600000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原价
12000000
12000000
减:
累计折旧
2400000
1200000
减: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0
0
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9600000
10800000
1200000
交易性金融资产
12000000
6000000
6000000
其他应付款
2000000
2000000
总计
6000000
1800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1800000×25%=450000(元)
递延所得税负债=6000000×25%=1500000(元)
递延所得税=1500000-450000=1050000(元)
4.利润表中应确认的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8514000+1050000=9654000(元)
借:
所得税费用9564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450000
贷:
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8514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1500000
沿用上例中有关资料,假定A公司20×8年当期应交所得税为924万元。
资产负债表中有关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相关资料如表1—3所示,除所列项目外,其他资产、负债项目不存在会计和税收的差异。
表1—3单位:
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计税基础
差异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存货
32000000
33600000
1600000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原价
12000000
12000000
减:
累计折旧
4320000
2400000
减: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400000
0
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7280000
9600000
2320000
交易性金融资产
10400000
5000000
5400000
预计负债
2000000
0
2000000
总计
5400000
5920000
分析:
1.当期所得税=当期应交所得税=9240000(元)
2.递延所得税
(1)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5400000×25%)1350000
期初递延所得税负债15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减少150000
(2)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5920000×25%)1480000
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450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1030000
递延所得税=-150000-1030000=-1180000(元)
3.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9240000—1180000=8060000(元)
借:
所得税费用8060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103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150000
贷:
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9240000
EG.A公司20×7年度利润表中利润总额为3000万元,该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不存在期初余额。
与所得税核算有关的情况如下:
20×7年发生的有关交易和事项中,会计处理与税收处理存在差别的有:
(1)20×7年1月开始计提折旧的一项固定资产,成本为1500万元,使用年限为10年,净残值为0,会计处理按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税收处理按直线法计提折旧。
假定税法规定的使用年限及净残值与会计规定相同。
(2)向关联企业捐赠现金500万元。
假定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向关联方的捐赠不允许税前扣除。
(3)当期取得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的股票投资成本为800万元,20×7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为1200万元。
税法规定,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市价变动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4)违反环保法规定应支付罚款250万元。
(5)期末对持有的存货计提了75万元的存货跌价准备。
分析:
(1)20×7年度当期应交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3000+150+500-400+250+75=3575(万元)
应交所得税=3575×25%=893.75(万元)
(2)20×7年度递延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资产=225×25%=56.25(万元)
递延所得税负债=400×25%=100(万元)
递延所得税=100-56.25=43.75(万元)
(3)利润表中应确认的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893.75+43.75=937.50(万元),确认所得税费用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
所得税费用9375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562500
贷:
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8937500
递延所得税负债1000000
该公司20×7年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金额及其计税基础如表所示。
表单位:
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计税基础
差异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存货
2000
2075
75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原价
1500
1500
减:
累计折旧
300
150
减: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0
0
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1200
1350
150
交易性金融资产
1200
800
400
其他应付款
250
250
总计
400
225
沿用上例中有关资料,假定A公司20×8年当期应交所得税为1155万元。
资产负债表中有关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相关资料如表4所示,除所列项目外,其他资产、负债项目不存在会计和税收的差异。
分析:
(1)当期所得税=当期应交所得税=1155万元
(2)递延所得税
①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675×25%)168.75
期初递延所得税负债100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68.75
②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740×25%)185
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56.25
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128.75
递延所得税=68.75-128.75=-60(万元)(收益)
(3)确认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1155-60=1095(万元),确认所得税费用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
所得税费用10950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1287500
贷:
递延所得税负债687500
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11550000
表4单位:
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计税基础
差异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存货
4000
4200
200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原价
1500
1500
减:
累计折旧
540
300
减: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50
0
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910
1200
290
交易性金融资产
1675
1000
675
预计负债
250
0
250
总计
675
740
EG.甲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甲公司申报20×8年度企业所得税时,涉及以下事项:
(1)20×8年,甲公司应收账款年初余额为3000万元,坏账准备年初余额为零;应收账款年末余额为24000万元,坏账准备年末余额为2000万元。
税法规定,企业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在未发生实质性损失前不允许税前扣除。
(2)20×8年9月5日,甲公司以2400万元购入某公司股票,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处理。
至12月31日,该股票尚未出售,公允价值为2600万元。
税法规定,资产在持有期间公允价值的变动不计税,在处置时一并计算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金额。
(3)甲公司于20×6年1月购入的对乙公司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为2800万元,采用成本法核算。
20×8年10月3日,甲公司从乙公司分得现金股利200万元,计入投资收益。
至12月31日,该项投资未发生减值。
甲公司、乙公司均为设在我国境内的居民企业。
税法规定,我国境内居民企业之间取得的股息、红利免税。
(4)20×8年,甲公司将业务宣传活动外包给其他单位,当年发生业务宣传费4800万元,至年末尚未支付。
甲公司当年实现销售收入30000万元。
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15%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年度税前扣除。
(5)其他相关资料
①20×7年12月31日,甲公司存在可于3年内税前弥补的亏损2600万元,甲公司对这部分未弥补亏损已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650万元。
②甲公司20×8年实现利润总额3000万元。
③除上述各项外,甲公司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不存在其他差异。
④甲公司预计未来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于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预计未来期间适用所得税税率不会发生变化。
⑤甲公司对上述交易或事项已按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进行处理。
要求:
(1)确定甲公司20×8年12月31日有关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及其计税基础,并计算相应的暂时性差异,将相关数据填列在“甲公司20×8年暂时性差异计算表”内。
(2)计算甲公司20×8年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
(3)编制甲公司20×8年与所得税相关的会计分录。
(2009年原制度考题)
(1)甲公司暂时性差异计算表
项目
账面价值
计税基础
暂时性差异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应收账款
22000
24000
20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600
2400
200
长期股权投资
2800
2800
应收股利
0
0
其他应付款
4800
4500
300
合计
200
2300
(2)
递延所得税费用=650-(2000+300)×25%=75(万元)
(3)
递延所得税资产(贷方)=650-(2000+300)×25%=75(万元),递延所得税负债(贷方)=200×25%=50(万元),应交所得税=[3000+2000-200+(4800-30000×15%)-2600]×25%=625(万元)
借:
所得税费用700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50
贷:
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625
递延所得税资产75
递延所得税负债50
EG.甲股份有限公司(本题下称“甲公司”)为上市公司,20×7年1月1日递延所得税资产为396万元,递延所得税负债为990万元,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
根据20×7年颁布的新税法规定,自20×8年1月1日起,该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变更为25%。
该公司20×7年利润总额为6000万元,涉及所得税会计的交易或事项如下:
(1)20×7年1月1日,以2044.70万元自证券市场购入当日发行的一项3年期到期还本付息国债。
该国债票面金额为2000万元,票面年利率为5%,年实际利率为4%,到期日为20×9年12月31日。
甲公司将该国债作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核算。
税法规定,国债利息收入免交所得税。
(2)20×6年12月15日,甲公司购入一项管理用设备,支付购买价款、运输费、安装费等共计2400万元。
12月26日,该设备经安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甲公司预计该设备使用年限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税法规定,该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为20年。
假定甲公司该设备预计净残值和采用的折旧方法符合税法规定。
(3)20×7年6月20日,甲公司因废水超标排放被环保部门处以300万元罚款,罚款已以银行存款支付。
税法规定,企业违反国家法规所支付的罚款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4)20×7年9月12日,甲公司自证券市场购入某股票,支付价款500万元(假定不考虑交易费用)。
甲公司将该股票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
12月31日,该股票的公允价值为1000万元。
假定税法规定,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公允价值变动金额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待出售时一并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5)20×7年10月10日,甲公司由于为乙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乙公司未如期偿还借款,而被银行提起诉讼,要求其履行担保责任。
12月31日,该诉讼尚未审结。
甲公司预计履行该担保责任很可能支出的金额为2200万元。
税法规定,企业为其他单位债务提供担保发生的损失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6)其他有关资料如下:
①甲公司预计20×7年1月1日存在的暂时性差异将在20×8年1月1日以后转回。
②甲公司上述交易或事项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了处理。
③甲公司预计在未来期间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于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要求:
(1)根据上述交易或事项,填列“甲公司20×7年12月31日暂时性差异计算表”
甲公司20×7年12月31日暂时性差异计算表单位:
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计税基础
暂时性差异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持有至到期投资
固定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
预计负债
(2)计算甲公司20×7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交所得税。
(3)计算甲公司20×7年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和所得税费用。
(4)编制甲公司20×7年确认所得税费用的相关会计分录。
(2007年考题)
(1)
甲公司20×7年12月31日暂时性差异计算表单位:
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计税基础
暂时性差异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持有至到期投资
2126.49
2126.49
固定资产
2160
2280
120
交易性金融资产
1000
500
500
预计负债
2200
2200
①持有至到期投资账面价值=2044.70×(1+4%)=2126.49(万元),计税基础为2126.49万元。
②固定资产账面价值=2400-2400÷10=2160(万元),计税基础=2400-2400÷20=2280(万元)。
③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1000万元,计税基础为500万元。
④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为2200万元,计税基础为2200万元。
(2)
甲公司20×7年应纳税所得额=6000-2044.70×4%+(2400÷10-2400÷20)+300-(1000-500)+2200=8038.21(万元)。
应交所得税=8038.21×33%=2652.61(万元)。
(3)
甲公司20×7年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990÷33%+500)×25%-990=-115(万元)。
甲公司20×7年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396÷33%+120)×25%-396=-66(万元)。
甲公司20×7年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115-(-66)=-49(万元)。
甲公司20×7年应确认的所得税费用=2652.61-49=2603.61(万元)。
(4)
借:
所得税费用2603.61
递延所得税负债115
贷:
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2652.61
递延所得税资产66
EG.甲公司20×8年度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存在差异的交易或事项如下:
(1)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上升60万元。
根据税法规定,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不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2)计提与担保事项相关的预计负债600万元。
根据税法规定,与上述担保事项相关的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3)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上升200万元。
根据税法规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不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4)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40万元。
根据税法规定,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在未发生实质性损失前不允许税前扣除。
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
假定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余额均为零,甲公司未来年度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第
(1)题至第
(2)题。
(1)下列各项关于甲公司上述交易或事项形成暂时性差异的表述中,正确的是(D)。
A.预计负债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B.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C.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D.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事项
(1)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60万元,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15万元(对应科目所得税费用);事项
(2)不产生暂时性差异,不确认递延所得税;事项(3)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200万元,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50万元(对应科目资本公积);事项(4)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140万元,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140×25%=35(万元)(对应科目所得税费用)。
(2)甲公司20×8年度递延所得税费用是(B)万元。
A.-35B.-20C.15D.30
甲公司20×8年度递延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资产=15-35=-20(万元)。
EG20.甲公司于20×7年因政策性原因发生经营亏损2000万元,按照税法规定,该亏损可用于抵减以后5个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该公司预计其于未来5年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该亏损。
分析:
该经营亏损不是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同产生的,但从性质上可以减少未来期间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交所得税,属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企业预计未来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利用该可抵扣亏损时,应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假如:
20×7年税率33%,从20×8年开始税率为25%:
(1)未来5年有足够应纳税所得额可利用
20×7年12月31日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2000×25%=500(万元)
(2)未来5年税前会计利润为600万元
20×7年12月31日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600×25%=150(万元)
(3)未来5年无利润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EG.甲企业持有的某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为500万元,会计期末,其公允价值为600万元,该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
除该事项外,该企业不存在其他会计与税收法规之间的差异,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不存在期初余额。
会计期末在确认100万元的公允价值变动时,账务处理为:
借: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000000
贷: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1000000
确认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时,账务处理为:
借: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250000
贷:
递延所得税负债250000
EG.大海公司2010年12月1日取得一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为210万元,2010年12月31日,该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为200万元。
大海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
要求:
计算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并编制相关的会计分录。
2010年12月31日该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为200万元。
2010年12月31日该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计税基础为210万元。
2010年12月31日该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为10万元,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为2.5万元。
会计处理如下:
借:
递延所得税资产2.5
贷: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2.5
EG23.甲公司于20×7年2月自公开市场以每股8元的价格取得A公司普通股100万股,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假定不考虑交易费用),20×7年12月31日,甲公司该股票投资尚未出售,当日市价每股12元的,按照税法规定,资产在持有期间公允价值的变动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待处理时一并计算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金额。
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
假定在未来期间不会发生变化。
甲公司在期末应进行的会计处理: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4000000
贷:
资本公积4000000
借:
资本公积1000000
贷:
递延所得税负债1000000
假定甲公司以每股13元的价格将该股票于20×8年对外出售,结转该股票出售损益时:
借,银行存款13000000
贷: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2000000
投资收益1000000
借:
资本公积30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1000000
贷:
投资收益4000000
EG24.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因会计准则规定与适用税法规定的处理方法不同在购买日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300万元。
假定购买日及未来期间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
购买日因预计未来期间无法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为确认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75万元。
购买日确认的商誉金额为2000万元。
在购买日之后9个月,企业预计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原合并时产生的300万元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影响,企业应当考虑导致该利益变为很可能实现的事实和环境是否在购买日已经存在。
如果这些事实和环境出现在购买日之后,企业应进行以下账务处理: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750000
贷:
所得税费用750000
如果这些事实和环境在购买日已经存在,企业应进行以下账务处理: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750000
贷:
商誉750000
EG甲公司于20×8年1月1日购买乙公司80%股权,形成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因会计准则规定与适用税法规定的处理方法不同,在购买日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300万元。
假定购买日及未来期间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
购买日,因预计未来期间无法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未确认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75万元。
购买日确认的商誉为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