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设备61224kV环网柜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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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设备61224kV环网柜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标准
(2018年版)
12-24kV电压等级环网柜
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标准
目次
1总则
1.1一般规定
本标准是国家电网公司对环网柜产品供应商的资质条件以及制造能力进行核实及判断的依据,供应商应满足本标准的要求,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1.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环网柜产品供应商的核实工作。
包括:
1)12kV空气绝缘环网柜
2)12kVSF6气体绝缘环网柜
3)12kV固体绝缘环网柜
4)24kV空气绝缘环网柜
5)24kVSF6气体绝缘环网柜
1.3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必不可少。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核实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用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序号
标准号/书号
标准名称/书名
1
GB/T3906-2006
3.6kV~40.5kV交流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2
GB/T1984-2014
高压交流断路器
3
GB/T1985-2014
高压交流隔离开关和接地开关
4
GB/T3804-2017
3.6kV-40.5kV高压交流负荷开关
5
GB/T16926-2009
高压交流负荷开关-熔断器组合电器
6
GB/T11022-2011
高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标准的共用技术要求
7
DL/T402-2016
高压交流断路器
8
DL/T486-2010
高压交流隔离开关和接地开关
9
DL/T404-2007
3.6kV-40.5kV交流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10
DL/T593-2016
高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标准的共用技术要求
11
DL/T403-2000
12kV-40.5kV高压真空断路器订货技术条件
12
JB/T11203-2013
高压交流真空开关设备用固封极柱
2资质信息
2.1基本信息
※2.1.1基本信息
查阅营业执照(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经营/业务范围涵盖被核实产品。
2.1.2法定代表人信息
查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或护照)。
2.1.3财务信息
查阅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其中审计报告为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
2.1.4资信等级证明
查阅银行或专业评估机构出具的证明。
2.1.5注册资本和股本结构
查阅验资报告。
2.2报告证书
※2.2.1型式试验报告
查阅型式试验报告。
1)型式试验报告出具机构须为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具有计量认证合格证书(CMA)及中国合格评定委员会颁发的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且证书附表检测范围应涵盖核实产品的试验项目),或国际专业权威机构,检测机构名单见附录A。
2)型式试验报告的委托方和产品制造方是供应商自身,若配套元器件(断路器、负荷开关、熔断器)外购,则配套元器件型式试验报告的委托方和制造方为相应的元器件制造厂家的名称。
3)环网柜及配套元件型式试验产品型号与被核实的产品相一致。
4)型式试验报告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国家电网公司物资采购标准规定的试验项目要求,试验报告项目详见附录B。
5)各类试验报告(空气绝缘、气体绝缘、固体绝缘)均系针对具体型式规格产品的试验报告。
6)相同型号的产品,当产品在设计、工艺、生产条件或所使用的材料、主要元部件做重要改变时,或者产品转厂生产或异地生产时,应重新进行相应的型式试验。
7)型式试验报告的有效期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执行。
每隔8年应进行一次温升试验、机械操作试验、短时耐受电流和峰值耐受电流试验以及断路器基本短路方式T100s试验。
8)外文报告必须提供经公证的中文译本。
※2.2.2管理体系认证
查阅管理体系认证书。
至少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且认证范围涵盖被核实产品。
2.3产品业绩
查阅供货合同原件及相对应的发票。
1)合同的供货方和实际产品的生产方均为供应商自身。
2)出口业绩须提供报关单。
3)不认可的业绩有(不限于此):
与同类产品制造厂、代理商和经销商之间的业绩。
作为元器件、组部件的业绩。
产品在试验室或试验站的业绩。
④出口业绩的外贸合同、发票、报关单及对应产品型号等信息资料难以核实或不全的。
3设计研发能力
3.1技术来源与支持
查阅与合作支持方的协议,以及设计文件图纸等相关信息。
3.2设计研发内容
查阅产品研发的设计、试验、关键工艺技术、质量控制方面的情况。
3.3设计研发人员
查阅设计研发部门的机构设置及人员信息。
3.4设计研发工具
查阅实际研发设计工具等相关信息。
3.5获得专利情况
查阅与产品相关的专利证书。
3.6参与标准制定情况
查阅主持或参与制(修)订并已发布的标准及相关证明材料信息。
3.7产品获奖情况
查阅与产品相关的获奖证书相关信息。
4生产制造能力
※4.1生产厂房
查阅土地使用权证、房屋产权证、厂房设计图纸等相关信息。
具有与产品生产相配套的厂房,厂房若为租用则须有至少2年长期租用合同,厂房面积、生产环境和工艺布局应按从原材料、组部件到产品入库所规定的每道工序的工艺文件及工艺技术的要求合理布局工艺流程,且能保证被核实产品的生产。
若生产充气式环网柜,应具备相应洁净等级的净化车间。
4.2生产工艺
查阅工艺控制文件以及工艺流程控制记录等相关资料。
4.2.1工艺控制文件
各工序的作业指导书、工艺控制文件应齐全、统一、规范。
其工艺文件中所规定的关键技术要求和技术参数不低于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标准和物资采购标准。
完整的工艺文件至少包括外购外协件清单及检测规范、生产工序流程、过程控制工艺卡、产品出厂检验规范、设备操作手册、安装使用说明书等。
4.2.2关键生产工艺控制
产品工艺技术应成熟、稳定。
从原材料、组部件到产品入库所规定的每道工序的工艺技术能保证产品生产的需要。
生产产品的各个工序应按工艺文件执行,现场记录内容规范、详实,并具有可追溯性。
现场定置管理,有明显的标识,主要的生产设备的操作规程图表上墙。
※4.3生产设备
查阅设备的现场实际情况与购买合同、发票等相关信息相符。
1)具有与产品生产相适应的设备,主要生产设备见附录C,设备应自有,不能租用。
2)设备使用正常,设备上的仪器仪表具有合格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建立设备管理档案(包括使用说明、台帐、保养维护记录等),其维修保养等记录规范详实,具有可追溯性。
4.4生产、技术、质量管理人员
查阅人力资源部门管理文件(如劳动合同、人员花名册、社保缴纳记录等),包括生产、技术、质量管理等人员数量,观察现场人员的操作水平或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和生产流程控制记录进行判断。
1)具有满足生产需要的专职生产、技术人员,其中应含中高级职称技术人员,且不得向其他公司借用。
一线生产人员经培训上岗,操作熟练,其中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需持证上岗。
2)具有质量管理组织机构、质量管理部门及人员。
5试验检测能力
※5.1试验场所
查看试验场所现场情况。
具有与核实产品相配套的独立试验场所,与生产场所相对隔离,有明显警示标志。
试验场所的面积及环境满足试验要求。
5.2试验检测管理
查阅相关的规章制度文件、过程记录以及出厂试验报告等相关信息。
1)具有试验检测管理制度、操作规程、试验标准,现场定置管理,有明显标识,并在操作过程中严格按照规程执行。
2)出厂试验报告记录完整、正确,存档管理。
※5.3试验检测设备
查阅设备的现场实际情况及购买发票等相关信息。
1)设备齐全,满足进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所规定的出厂试验检测要求,主要试验设备见附录D。
不能租用、借用其他公司的设备或委托其他单位进行出厂试验。
2)设备使用正常,具有检定或校准报告,并在合格有效期内。
建立设备管理档案(包括使用说明、台帐、保养维护记录等),其维修保养等记录规范详实,具有可追溯性。
强检计量仪器、设备具有相应资格单位出具的有效检定、校准证书。
※5.4试验检测人员
查阅人力资源部门管理文件(如劳动合同、人员花名册、社保缴纳记录等)、人员资质证书以及培训记录。
试验人员能独立完成入厂、过程及出厂检验,操作熟练,能理解或掌握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并具有一定的试验结果分析能力。
高电压试验人员至少有2人,经过考核培训持证上岗。
※5.5现场抽样
1)现场抽查至少2份出厂试验报告,报告应规范完整、项目齐全,检测结果应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出厂试验项目见附录E。
2)在已具备出厂条件的产品中抽取1台相近型式产品,选取出厂试验项目中的2个项目,依据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进行试验。
核实试验方法、试验场地环境、人员操作能力、仪器设备有效性和产品性能。
3)现场应具备检测条件,抽样试验应一次性通过。
6原材料组部件管理
6.1管理规章制度
查阅原材料组部件管理规章制度。
1)具有进厂检验制度及其他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制度。
2)具有主要原材料组部件供应商筛选制度,外购原材料组部件生产厂家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2管理控制情况
查看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实际执行情况。
1)设计采用的原材料组部件不能有国家明令禁止的。
2)按工艺文件所规定的技术要求和相应管理文件,根据生产计划采购。
主要原材料组部件供应商变更有相应的报告并在相关工艺文件中说明。
3)按管理体系文件规定进行进厂检验,检验合格后入库。
4)分类独立存放,物资仓库有足够的存储空间和适宜的环境,实行定置管理,标识清晰、正确、规范、合理。
5)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且原材料组部件使用现场记录内容规范、详实,并具有可追溯性。
※6.3现场抽查
1)查验原材料组部件管理规程、设计图纸、采购合同等相关信息。
2)所采用的原材料、组部件不能有国家明令禁止的。
3)现场随机抽查3种关键的原材料组部件(如断路器、熔断器、负荷开关、操动机构、避雷器、互感器、隔离开关、接地开关、支持绝缘子、母线、母线连接器、绝缘护套等),查看关键原材料组部件的采购合同、质量保证书、出厂检测报告、组部件供应商资质文件、入厂检测记录、组部件管理文件等是否齐全,并查看关键原材料组部件的存放环境。
7售后服务及产能
7.1查阅管理文件、组织机构设置、人员档案以及售后服务记录等相关信息。
7.2产能情况通过现场实际情况及供应商提供的产能计算报告,根据产品生产的瓶颈进行判断。
本标准中标记“※”的内容为供应商应具有的产品生产能力最低要求,其他未标记“※”的内容同样是判断供应商是否具有产品生产能力的重要条件。
附录A型式试验报告出具机构
1、国家高压电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2、机械工业高压电器设备质量检测中心/辽宁高压电器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3、电力工业电力设备及仪表质量检验测试中心/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4、上海电气输配电试验中心有限公司/机械工业高压输配电设备质量检测中心
5、国家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6、电力工业无功补偿成套装置质量检验测试中心
7、电力工业带电作业工器具质量检验测试中心/东北电力电器产品质量检测站
8、国家高压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河南)
9、国家授权的其他专业检测机构
10、国际其他专业权威机构
附录B型式试验报告项目
一、环网柜本体型式试验项目:
强制性的型式试验:
※1、绝缘试验
※2、回路电阻测量
※3、温升试验(1.1倍额定电流,负荷开关-熔断器组合电器除外)
※4、机械操作和机械特性测量试验
※5、短时耐受电流和峰值耐受电流试验
※6、关合和开断能力试验
※7、防护等级检验
※8、内部电弧试验
适用时强制性的型式试验:
1、密封试验
2、电磁兼容性试验(EMC)
3、充气隔室的压力耐受试验
4、人工污秽试验和凝露试验
5、局部放电试验
6、环境试验
二、配套元器件的型式试验项目
断路器:
强制性的型式试验:
※1、绝缘试验
※2、主回路电阻测量
※3、温升试验(1.1倍额定电流)
※4、机械试验
※5、短时耐受电流和峰值耐受电流试验
※6、关合和开断能力试验
※7、容性电流开合试验
适用时强制性的型式试验:
1、密封试验
2、气体水份含量测量(≤150ppm)
3、局部放电试验
4、电磁兼容性试验
5、真空灭弧室X射线测量试验
6、环境试验
负荷开关:
强制性的型式试验:
※1、绝缘试验
※2、主回路电阻测量
※3、温升试验(1.1倍额定电流)
※4、机械试验
※5、短时耐受电流和峰值耐受电流试验
※6、开断及关合能力试验
适用时强制性的型式试验:
1、密封试验
2、气体水份含量测量(≤150ppm)
3、局部放电试验
4、电磁兼容性试验
5、真空灭弧室X射线测量试验
6、环境试验
负荷开关-熔断器组合电器:
强制性的型式试验:
※1、绝缘试验
※2、主回路电阻测量
※3、温升试验
※4、关合和开断能力试验
※5、脱扣联动试验
※6、熔断器的机械震动试验
适用时强制性的型式试验:
1、密封试验
2、气体水份含量测量(≤150ppm)
3、局部放电试验
4、电磁兼容性试验
5、真空灭弧室X射线测量试验
6、环境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