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程可行性建议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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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程可行性建议书
第一章总论
第一节项目建设背景
一、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
随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程
建设单位:
随州市特殊教学校
学校负责人:
常国明
建设性质:
新建
工程地点:
随州市青年路24号
二、项目建设背景
随州市是2000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地级市,全市版图面积9636平方公里,总人口258万,下辖广水市和曾都区。
全市现有残疾适龄少儿2126人,办有曾都区、广水市两所特殊教育学校,共有教职工62人,在校学生192人,主要招收听障和智障残疾儿童在校就读。
两所特校现均未开展视障生教育,中重度智障学生也只能选择性地招收。
为了推动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改善和提高特殊教育学校的办学条件,急需新建一所集聋、盲、弱智为一体的市级特殊教育学校。
三、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
3、《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2020)》
4、《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纲要》;
5、《“十一五”期间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规划(2008—2010年)》
6、《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
7、《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年——2010年)》
8、《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2020)》
9、《随州市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办法》
10、国家现行的有关规范和标准
四、编制原则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按照《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2010年)》,以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努力普及和巩固有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九年义务教育,加快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2、“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结合随州市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充分考虑城市发展、人口流动和密度、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等因素,以确保生源和师资、方便学生入学为前提,科学合理地制订建设规划,做到布局合理、规模适度。
3、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强特殊教育学校项目决策和建设的科学管理,提高学校建筑规划设计和建设水平,合理确定和正确掌握建设标准,改善办学条件,促进持殊教育事业的发展,创造适合残疾青少年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学校环境。
4、遵照市场经济规律,根据随州市特殊教育学校校园的实际需要,通过调查研究和技术分析,客观分析项目的现实情况,结合随州市建设规划,工程力求布局合理、技术可靠及经济可行。
5、依照随州市城市发展规划,贯彻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精神,符合建设地区的需要及工程实施的可行性。
6、随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程建设中严格按照标准施工,每道工序按验收规范验收,力求取得较好的社会综合效益。
7、采用的主要标准和规范
《湖北省建设工程投资估算指标》
《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鄂建[2003]44号文件颁发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J15——88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3—2001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7—2002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
《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试行)
五、编制范围及编制目的
1、编制范围
本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范围为随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程。
2、编制目的
本报告编制的目的是对随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程进行技术可靠性、经济合理性及实施可能性的方案分析和论证,以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努力普及和巩固有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九年义务教育,加快实现随州市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第二节项目概况
一、项目地理位置
随州市地处桐柏山南麓、大别山西端、大洪山东北部,东与孝感大悟县相接,西与襄樊枣阳、宜城毗邻,南与孝感、安陆相连,北与河南信阳、桐柏接壤,素有“荆豫要冲”、“汉襄咽喉”,“鄂北门户”之称,1994年被国务院列为全国营农场,2人省管经济技术开发区。
随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程拟选址在随州市青年路24号。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目标
本项目建设规模为:
学校占地18亩,新建校舍总建筑面积6400平方米。
其中教学楼1800平方米;综合楼1650平方米;学生宿舍2020平方米;学生食堂930平方米。
整个项目设计按照随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进行总体设计,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使该学校能满足随州市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需求。
三、主要建设条件
本项目可利用现有公路,材料运输可直达工地。
拟建地位于城区,道路畅通,运输方便,场内活动空间宽阔,项目施工不会产生较大环境影响。
项目建设所需的各种建筑材料能在城区购买,且项目为砖混、框架结构,土建和安装工程可由地方施工单位承建。
四、项目投入总资金及效益情况
随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程总投资600万元。
资金来源:
申请国家专项资金380万元,地方政府配套220万元。
本项目是用于文化教育事业建设的一项公共工程,是事业性和公共性设施的统一性,该项目的建成,有利于努力普及和巩固有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九年义教育,促进教育公平。
项目的建设符合社会发展的要求。
五、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①总用地面积:
12000平方米
②总建筑面积:
6400平方米
其中:
教学楼面积:
1800平方米;
综合楼面积:
1650平方米;
学生宿舍面积:
2020平方米;
学生食堂:
930平方米。
第三节问题与建设
一、问题
1、项目建设应注意环境保护,不要影响周围单位或个人的工作和生活。
2、项目建设中应充分利用资源,注意节能、节水。
二、建设
1、建设资金应尽快落实到位;
2、随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程建设应单独圈定施工区,应在不影响正常办公、学习和居民生活的前提下组织施工。
3、建设安装完毕后,要组织验收,严把工程质量关。
4、本项目是一项特殊教育事业工程,建议积极争取国家有关政策支持,并减免有关规费。
第二章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第一节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一、项目的建设是落实国家发改委、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的需要
2007年9月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十一五”期间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规划(2008—2010年)》。
《规划》提出的总体目标是:
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投入,在中西部地区建设1150所左右特殊教育学校,基本实现在中西部地区的地(市、州、盟)级和30万人口以上或残疾儿童少年较多的县(市、旗)有1所独立设置的综合性(盲、聋哑、弱智三类校中两类以上组合建制学校)或单一性特殊教育学校;现有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所有项目学校达到或基本达到国家颁布的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和设施配备要求,基本满足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要求。
该项目的建设,是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的具体体现。
二、项目的建设是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为了推动特殊教育事业发展,进一步改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状况,依据我国《义务教育法》、《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和《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2010年)》,我国特殊教育事业有了长足发展。
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为特殊教育办学条件的改善提供了物质基础。
但是,由于客观条件的影响,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需求与社会平均水平还有较大差距,相当多的残疾儿童少年还不能公平地接受教育,特殊教育基础还很薄弱,办学条件差、质量低,远不能满足广大或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需求。
发展特殊教育,提高残疾儿童受教育水平是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该项目的建设是落实相关规划,大力促进教育水平的需要。
是努力普及和巩固有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九年义务教育,促进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
三、项目的建设是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学水平的需要
全国特别是中西部地区,由于历史和经济条件制约,现有特殊教育学校存在较多问题。
一是目前60%以上的特殊教育学校设在县镇或农村,校舍建设标准较低,小、旧、陋、破以及教学生活设施不完善等问题较为突出,存在较多安全隐患;二是现有特殊教育学校多数是由原普通中小学校改造的,不仅校舍使用年限较长,而且在使用功能及设施上不能满足残疾儿童少年心理、生理及行为特征的特殊要求,与国家发布实施的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和建筑设计规范要求有较大差距;三是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成本较高,部分专用教学仪器设备价格昂贵,必备的教学康复训练设施配置困难,现代信息技术教育设施设备严重缺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学生正常的教育教学、生活以及康复训练活动。
根据中西部部分省份特殊教育学校实地调研情况和教育事业统计数据分析测算,70%左右的学校需要进行校舍建设和配置必备教学、康复训练设施。
为了推动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改善和提高特殊教育学校的办学条件,急需新建一所市级特殊教育学校,所以,项目的建设十分必要。
四、项目的建设是满足随州市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需要。
根据国家对特殊教育的相关要求,在一个地区要有一所特校在当地起到带动和示范作用。
随州市作为地级城市,没有市级特殊教育学校,客观上限制了残疾学生入学和特殊教育的健康发展。
随州市区域内现有的两所县级特校招生规模远不能满足区域内残疾儿童的入学和教育需求。
新建市特殊教育学校,必将为随州市残疾儿童的入学和康复治疗以及就业培训等提供更优质、更完善的服务平台。
第二节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一、地方积极性高
本项目的建设得到了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积极配合,表示全力支持该项目的建设,愿为项目建设提供优惠政策和良好的施工环境,项目建设单位决心大,积极性高,要求迫切,愿望强烈。
二、政策支持性强
项目建设符合《义务教育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2010年)》和《“十一五”期间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规划(2008—2010年)》。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有政策支持。
三、社会效益广泛
本项目实施后,有利于提高特殊教育水平,普及和巩固有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及少年九年义务教育,促进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因而,项目的建设,具有广泛的社会效益。
四、项目建设技术条件
该项目经深入调查、反复论证,符合当地条件和实际需要,并通过征求校方及主管部门的意见,可操作性强,便于施工。
五、施工力量及材料供应
项目建设所需的各种建筑材料能在当地或城区购买,且项目为框架、砖混结构,土建和安装工程可由地方施工单位承建。
第三章项目建设规模
根据《“十一五”期间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教育学校规划(2008—2010)》和《特殊教育学校建筑设计规范》,结合该学校规模、学生人数及近期发展趋势,并参照随州市经济发展水平、城市发展和人口发展等因素,确定该校工程建设规模为:
1、规划建设用地面积:
12000平方米:
2、总建筑面积:
6400平方米;
其中:
教学楼面积:
1800平方米;
综合楼面积:
1650平方米;
学生宿舍面积:
2020平方米;
学生食堂面积:
930平方米;
3、购置各类教学设备;
4、运动场地及绿化建设。
第四章项目建设选址
第一节项目场址现状
一、地理位置与地点
随州市地处桐柏山南麓、大别山西端、大洪山东北部,东与孝感大悟县相接,西与襄樊枣阳、宜城毗邻,南与孝感、安陆相连,北与河南信阳、桐柏接壤,素有“荆豫要冲”、“汉襄咽喉”、“鄂北门户”之称,1994年被国务院列为全国历史文化名城。
辖曾都区、广水市,有47个镇、办事处和1个国营农场,2个省管经济技术开发区。
二、土地权属类别及占地
随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程的建设用地拟选在随州市青年路24号建设,总用地面积:
1200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教育用地,满足本项目建设。
第二节场址建设条件
一、地形、地貌、地震情况
随州市地处淮河水系以南,汉水以东。
属淮阳山地,地势自南、北渐向中部缓慢倾斜,山脉走向呈西北至东南分布,北为桐柏山山地,南为大洪山山地,两山遥相对峙,支脉四延,形成低水、丘陵、岗地、平原四级了阶梯。
境内主要河流流向多与桐柏山和大洪山走向垂直,西南部的水系汇入长江水系,北部的水系汇入淮河入系。
境内水库众多,居湖北省前列。
2、地震
根据我国主要城镇抗震设防烈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和设计地震分组,随州市城区在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和设计地震分组6度区内。
二、工程地质和水文条件
随州市地处鄂北丘陵地带,城区地势由东北向倾斜,南北平均高度为4.5%,东西为1%。
标高一般在62-68米之间,城东约为80米。
据调查,城区地质分布分为第四纪冲积层。
汉孟公路以西土层由厥水冲积而成,公路以东为粘土和黄土层,土质较坚硬。
项目拟建地点区域地形为亚粘土-粘土-亚粘土-砂土,地层分布稳定。
允许地耐力为200—250KPa。
随州市河流众多,河流139条。
按其所归,可分为四大水系:
府河流域,占全市流域面积的79.4%;淮河流域,占全市流域面积的10%;汉水流域,占全市流域面积的7.5%;漳河流域,占全市流域面积的3.1%。
境内主要河流还有均水、漂水、应山河、广水河等。
境内水库众多,仅曾都区就有大中小型水库500余座(其中大型水库6座、中型水库18座),水库之多为全国县级地区之首,常年总库容20亿立方米,水资源十分丰富。
三、气候条件
随州地区气候属北亚热带季风气候,雨量适宜、光照充足、气候温和、四季分明。
年平均气湿15-16℃,极端高温41.1℃,极端低温-16.3℃,严寒酷暑时间短,一年中最冷的为1月份,月平均2.3摄氏度,最热7月份,月平均气温为28.1摄氏度。
无霜期269天。
年平均降雨量为1000mm左右,日最大降雨量214.6mm,年均日照时数为2144小时,多年平均风速3m/s,冬季多北风,夏季多南风和东南风,主导风向为东南风,最大风速22.0m/s。
四、城镇规划
随州市特殊学校教育项目拟定在随州市青年路24号,该区位于城乡结合部。
随州市人民政府2002年在编制《湖北省随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已经将该区整体纳入城市建设发展的规划之内。
该项目选址符合规划。
五、交通运输条件
随州地处长江流域和淮河流域的交汇地带,是湖北省对外开放的“北大门”,是特大城市武汉向西北辐射的重要接力站和中转站,区位优势十分明显,战略地位日益突出。
京广铁路、汉丹铁路和107、316、312国道以及已经通车的“汉十”高速公路和正在建设的“随岳”高速公路贯穿全境,宁西铁路经过随州北部,宁西铁路与汉丹铁路的连接线已经贯通,形成了纵横交错、四通八达的交通网络。
省级和县级公路从城区直接连接到各乡镇,并与周边外县市有着众多畅通的民间贸易通道。
通村公路建设已经完成85%左右。
该项目建设所在地面临城区街道,距汉丹铁路随州市新火车站不到2公里,交通运输极为便利。
六、防洪、防潮、排涝实施条件
项目建设地附近有排水设施,排水方便。
七、施工条件
该项目经现场勘察,建设场地可以满足施工需要;水、电供应充足;排水方便;运输方便,建设便利。
第三节场址推荐方案
一、场址推荐
项目场址拟选在随州市青年路24号建设,经现场勘察,建设场地平整,可以满足施工需要;该处水、电供应充足;排水方便;运输方便,建设便利。
二、拟选场址技术经济指标
序号
建址经济指标
项目
指标
1
建址面积
12000平方米
2
建址地貌特征
前后无障碍物,场地平整
3
工程地质
较好
4
交通运输条件
运输方便
5
供水
采用供水公司自来水
6
排水
用市政公共管道排水
7
供电
采用市政22KV变电站供电
8
生活、福利设施条件
距文教区及其他公共设施近
9
周围环境及相互影响
无明显不利影响
第五章工程总体方案
一、总体规划设计方案原则
1、特殊教育学校应按残疾儿童、青少年的心理、生理及行为特征的特殊要求,遵循适用、安全、舒适和卫生的设计原则进行规划与设计。
2、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3、强调“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满足方便、安全的要求。
建筑的单体设计尺度宜人,以现代建筑为主要建筑特征,在体现时代特色的同时形成校园的独特个性。
二、总平面布局及功能分区
1、校址选择
1)校址选择应从所在地区环境、校园周边环境及校园内部环境,综合分析确定。
2)根据《特殊教育学校建筑设计规范》(JGJ76—2003、J282—2003),学校所有地区环境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校址选择应避免自然灾害的影响;
②校址应选择在卫生、无污染的地区,与各类污染源的距离,应符合国家有关防护距离的规定;
③学校应选择在交通较为便利、公用设施较为完备的地区。
3、学校校园周边环境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学校应具有安静、安全、卫生又有利于学生生活与学习、健康成长的校园周边环境;
②盲学校、聋学校校界处在噪声允许标准:
昼间不应超过60dB(A)、夜间不应超过45dB(A);
③学校宜邻近文教设施、医疗机构、福利机构及公园绿化等地段;不应与娱乐场所、集贸市场、医院的传染病房及太平间等为邻;
④学校周边应有便于安全通行及紧急疏散的校园外部道路,并应与城市道路相接;
⑤学校出入口不宜设在车辆通行量大的街道一侧或与车辆出入频繁的单位为邻;
⑥校园周边不应有无防护设施的河流、池沼、断崖及陡坡等地带。
4)学校校园内部环境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学校用地应有不少于学校规模所需的用地面积、适于建校的较为规整的地形与较为平坦的地貌;
②学校用地范围内应阳光充足、空气清新、通风良好、排水通畅;
③学校用地应有适于校舍建设与植物生长的土壤条件;
④校园用地不应有架空变压输电线及城市热力管等管线穿越校区。
2、总平面布置及用地构成
1)应根据有关部门批准的学校规划总平面图进行校园的设计。
2)学校总平面设计,应按教学区、运动活动区、植物种植绿化区、康复训练及职业技术训练区、生活服务区等功能关系进行合理布置。
3、教学用房与学生宿舍应安排在校内安静区,应有良好的日照与自然通风,并应保证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少于3h。
4)教室不宜面对运动场布置,当必须面向运动场时,窗与运动场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25m。
5)运动场地应根据学校规模设置:
9—12班时,应设置200m环形跑道及4—6股的100m直跑道的运动场;18—24班规模时,尚需增设1—2个球类场地。
6)康复训练及职业技术训练场地应包括:
体能训练、盲学校定向行走训练、职业训练场地等,其场地用地面积应为4m2/人,但总用地面积不应小于400m2。
7)校园内人车流线应合理分流,道路系统应简明通畅,车行范围应控制在一定区域内。
8)学校绿地应包括校园绿地及植物种植园地等成片绿地,绿地率不应小于35%。
9)学校应作为向社区居民开放的残疾人康复、咨询指导中心。
10)总平面布置应预留一定面积的发展用地。
3、特殊教育学校校舍,根据学校的类型、规模、教学活动及其特殊要求和条件宜分别设置各类教学、生活训练、劳动技术、康复训练、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等用房。
4、校舍的组合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紧凑集中、布局合理、分区明确、使用方便、易于识别;
2)必须利于安全疏散;
3)盲学校、弱智学校校舍的功能分区、体部组合、水平及会垂直联系空间应简洁明晰,流线通畅,严禁采用弧形平面组合;
4)盲学校、弱智学校的主要建筑物之间应用廓道或建筑体部联系。
5、道路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合理地规划校园内交通路线及消防车通道;
2)道路宽度、形状及路面铺装材料应根据学校的规模及使用学生的身体残疾特征确定;
3)盲学校校园内的设置盲道;
4)校园内的道路应创建无障碍通行环境,道路有高差变化时,应设坡度不超过1:
12的坡道;高差超过0.60m时,坡道两侧应设高度为0.60—0.65m的扶手。
6、各类用房面积指标、层数、净高和建筑构造
1)各类用房面积指标
学校各类用房使用面积指标不应低于下表的规定:
学校各类用房使用面积指标(m2)
房间名称
盲学校
聋学校
弱智学校
普通教室
语言教室
地理教室
微机教室
直观教室
音乐教室
实验室
手工教室
多功能活动室
语训教室
美术教室
科技活动室
律动教室
视听教室
音乐及唱游教室
生活与劳动
劳技教室
康复训练
体育训练教室
视力测验
听力测验
智商测量
注:
1、本表中盲学校按每班14人,聋学校每班14人。
2、本标准不包括有关辅助用房的面积。
2)学生宿舍的使用面积、盲学校、弱智学校应按每床6m2计算,聋学校应按3m2计算。
3)学生宿舍的使用面积、盲学校、弱智学校应按每床6m2计算,聋学校应按3m2计算。
7、层数、净高
1)教学及生活用房在无电梯的情况下,盲学校学生用房不应设置在三层以上;聋学校学生用房不应设置在四层以上;弱智学生用房不应设置在二层以上。
食堂、厨房、多功能活动室等用房直为单层建筑。
2)学校主要房间的净高,不宜低下下表的规定:
主要用房净高(m2)
房间名称
净高度
盲学校
聋学校
弱智学校
普通教室、实验室
多功能活动室
行政办公用房
宿舍
餐厅、厨房
第六章工程技术方案
一、主要建筑物建筑、结构设计方案
1、根据本项目的特点与用途,综合楼和学生公寓拟采用框架、底框结构。
本工程结构材料为:
一层为C30钢砼,二至六层为C25钢砼。
钢筋级别I级(fy=210N/mm2),II级(fy=310N/mm2),墙体材料采用灰砂砖MU10。
教学楼采用砖混结构。
结构材料为钢筋C25砼。
钢筋级别I级(fy=210N/mm2),II级(fy=310N/mm2),墙体材料采用灰砂砖MU10。
建筑的使用年限为50年,其安全等级为二级。
建筑物的防火等级为二级,各构件的耐火极限均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表2.0.1条执行。
2、墙(柱)体:
宜采用砖(石)混承重结构,不得采用空斗砖墙和生土墙体的承重结构。
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地区,墙(柱)体结构应按地震裂度和抗风要求设防。
3、楼板:
砖(石)混承重结构的楼房宜采用钢筋混凝土楼板。
木构架承重结构的楼房应采用木楼板。
4、屋面:
应根据各地雨雪量等气象资料采用钢筋混凝土平屋面或钢、木屋架(或砖砌墙)的坡层面。
上述层面均应有可靠的防炎、隔热、保温措施。
上人层面要相应增加活荷载,并应设置女儿墙或安全防护栏。
5、建筑材料和预制构件的标号、型号、规格、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6、学生宿舍层高宜为3.0—3.2M。
7、楼梯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楼梯设置的数量、位置及总宽度,应按国家现行防火标准的规定:
当宿舍楼为4层,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时,楼梯宽度应按人数最多一层每100人为1000mm计算;为3层楼时,应按人数最多一层每100人为800mm计算。
2)楼梯间应有直接的自然采光。
(具体按有关设计规范及业主要求确定)。
二、建筑设计方案
1、普通教室
1)教室内课桌椅的布置应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