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城市总体规划》文本成果.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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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感市城市总体规划》文本成果

第一章总则

第1条规划目的

为抢抓重要战略机遇期,引导城乡协调、全域统筹发展,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和建设“富强、创新、法治、文明、幸福”湖北的总体要求,根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同意孝感市修改城市总体规划的函》(鄂建函[2011]213号),孝感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孝感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年)》。

第2条规划指导思想

1、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坚持“全域孝感”和“孝汉一体、市区一体、云孝一体、城乡一体”,加快建设鄂豫省际区域性中心城市,为推进孝感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持久支撑。

2、以生态低碳、永续发展为基本理念,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文明理念。

在努力推进“两型社会示范区”建设的基础上,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实现集约发展、绿色发展、和谐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3、坚持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发展,突出孝感市的发展特色和比较优势,完善城市职能、优化城市空间结构、提升城市软实力,促进城乡经济社会融合发展。

第3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实施)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4月1日实施)

3.《关于同意孝感市修改城市总体规划的函》(鄂建函[2011]213号)

4.《湖北省城镇体系规划(2002-2020年)》

5.《湖北省城镇化与城镇发展战略规划(2010-2030年)》

6.《孝感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7.国家和湖北省其他相关法规和规范

第4条规划范围

1、市域范围:

孝感市行政辖区,总面积8910平方公里。

2、规划区范围:

包括市辖孝南区、云梦县及双峰山旅游度假区,总面积1687平方公里。

在此范围内进行建设活动,必须遵循《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3、中心城区范围:

为规划区内北至福银高速、南向、东向和西向至孝南区行政辖区界,面积共计727平方公里。

第5条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为2013年至2030年。

其中,近期为2013年至2015年;中期为2016年至2020年;远期为2021年至2030年。

第6条强制性内容的规定

文本中标有下划线的粗体字内容为规划强制性内容,不得随意修改。

如需修改必须依法按程序上报审批。

第二章城市发展目标与战略

第一节发展目标

第7条总体发展目标

孝感市城市发展的总体目标为:

推进产业跨越,建设经济强市;推进城镇跨越,建设鄂豫省际区域性中心城市;推进文化跨越,建设中华孝文化名城;推进动力跨越,建设创新城市;推进民生跨越,建设人民幸福城市。

把孝感建设成为武汉城市圈副中心城市,打造“湖北的苏州”,建设“魅力孝感”。

第8条经济发展目标

到2015年,全市生产总值突破1600亿元,人均生产总值超过31000元。

到2020年,GDP总量突破3000亿元,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34%以上。

到2030年,GDP总量突破6000亿元,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38%以上,经济结构得到显著优化,经济增长方式取得突破进展,产业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实力大幅跃升,在全省支点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第9条社会发展目标

以提高人民生活幸福水平为目的,以城乡一体化发展为目标,全面发展社会事业,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和管理、社会保障、现代化教育、医疗卫生、住房保障“五个全覆盖”,努力实现城乡公共服务的均等化。

到2020年,城乡居民收入、就业和社会保障在全面小康目标的基础上继续提高,基本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

到2030年,城乡居民生活富裕,全面建成与人口分布和城乡人民生活水平相适应的公共服务体系,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格局。

第10条资源利用与保护目标

大力推进自主创新,依靠科技提高资源能源优化利用效率,发展循环经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

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制定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提高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保护地表水资源,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水质监控;加强用水总量管理,发展节水产业,提高用水效率。

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第11条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1、将孝感建设成为生态良好型、环境友好型、循环经济型国家园林城市和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成为“绿色、低碳、宜居”的生态新城。

结合临空经济区的自然地理优势和总体发展规划,建设临空经济区绿色生态示范区。

2、以保护和改善主要河流水环境为重点,确保地表河流水质达标率达到90%。

主要污染物排放和单位产出的能耗控制在国家下达的标准以内,节能减排和资源综合利用率走在全省前列。

到2030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超过32%,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超过9平方米。

第二节城市发展战略

第12条区域一体化战略

1、积极参与区域一体化进程,构筑开放、高效的区域发展格局。

依托区域大通道,加快开放对接,与武汉及周边城市形成城市、产业、生态等多方位、多功能的区域发展轴带对接。

2、顺应区域发展趋势,与武汉市形成职能分工合作,提升自身的区域地位,增强纵向辐射和引领区域发展的能力。

依托自身产业基础,积极承接武汉及沿海地区产业转移,加快特色优势产业改造提升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建设全省先进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聚集发展区、现代农业发展区和农产品加工重点发展区、商贸物流和旅游休闲特色发展区。

孝感高新区重点发展电子信息、汽车零部件及生物医药等产业,临空经济区依托区位交通优势重点发展物流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孝感主城地区依托已有基础并积极承接武汉市的产业转移,重点发展生活性服务业、先进制造业和加工制造产业等,使孝感快速成长为武汉城市圈中重要的产业基地。

其它县市和交通沿线地区,结合区位、资源特点,重点发展一般制造业,如纺织服装、农副产品加工、金属制品等。

在具有资源特色的地区应充分结合地方特点发展特色产业,如旅游休闲、农特产品加工等。

第13条功能升级战略

1、强化中心城区服务职能,引导区域经济发展要素聚集。

以建设武汉城市圈副中心城市为目标,加强中心城市区域级服务设施建设,提升高端服务职能。

依托交通区位优势,构建“公铁空一体”的孝感区域性综合物流中心,成为武汉国家综合交通枢纽的辅助物流枢纽。

重视基础和职业教育发展,建设面向广大劳动力的职业教育培训中心。

打造面向制造业和中小企业的区域专业性金融中心、中介服务中心。

2、强化临空经济区桥头堡功能。

依托空港、阳逻港和吴家山保税物流区桥头功能,打造包括临空经济区、孝感主城区、云梦在内的城镇、产业集聚发展带。

加强交通基础设施、物流平台、产业配套、生产服务等领域的一体化规划和建设。

3、承东启西,开放合作,拓展区域功能腹地。

充分发挥孝感作为武汉承东启西的“门户”作用,通过交通联系、功能对接等手段,强化孝感对随州、信阳、荆门等临近地区的辐射影响作用,推进与周边城市和地区多层次、宽领域、全方位合作,提升孝感城市的中心性。

紧抓金融股改机遇,将孝感打造成区域性金融中心。

第14条全域统筹战略

1、强化中心城区与县市城区的主体作用,提升城镇的吸纳能力。

强化中心城市,打造市域城镇化的磁力中心。

全面提升县市城区承载功能,打造市域人口集聚和产业集聚的主战场。

择优培育小城镇,坚持“以特兴镇”,推进“强镇扩权”试点。

2、积极培育农村新社区,完善设施配置,实现市域公共服务设施与基础设施的全覆盖。

根据不同乡村的区位交通条件、资源禀赋状况、生态环境特色和经济发展基础,分类推进农村新社区(中心村)建设,实施村庄综合整治。

积极推进教育、卫生、文体、社保、安居、安全等公共服务“六张网”和交通、供排水、供电、供气、通信和市场等基础设施“六张网”延伸。

第15条特色塑造战略

1、立足山水资源,保护与利用相结合,打造面向区域的都市型生活消费基地。

以山水资源带动旅游开发,尊重生态肌理,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融的生态休闲之都。

承担区域旅游、购物、娱乐、休闲功能,打造武汉的后花园。

2、整合文化资源,培育城市魅力,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

结合对历史遗存、遗迹的整理和挖掘,以“孝”文化为主线,整合红色革命文化、楚文化及其他文化资源,提高城市文化品位,增加城市文化内涵,塑造中华孝文化名城,彰显孝感地域文化特色。

3、深化落实“两型社会”建设,构建美丽孝感。

以“建设生态文明、维护生态安全”为主线,结合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规划建设要求,以打造国家低碳生态试点城市和绿色生态示范城市为目标,制定综合指标控制体系,将孝感建成“两型社会”发展的典范。

第三章全域统筹发展规划

第一节市域城镇化发展策略

第16条城镇化发展策略

1、着力培育主城带城镇密集发展带,提升城镇核心吸引力与承载力,形成促进市域城镇化加速发展的核心平台。

紧扣“武汉孝感共建临空经济区”和“云孝一体化”,壮大城镇的规模和实力,强化中心城区对人口的集聚能力和吸纳能力,加快孝感融入武汉城市圈的步伐。

2、坚持“以产聚城”,“以特兴镇”的原则,围绕外围县(市)域中心打造市域城镇化的主体空间。

县(市)城区坚持“以产聚城”,通过产业发展引导人口快速集聚,突出县城在推动城镇化快速发展过程中的作用。

小城镇坚持“以特兴城”,撤并结合,资源向产业基础良好的工贸型小城镇、拥有特色生态资源的旅游型小城镇、农业产业化和特色化优势明显的小城镇以及交通区位优越的口子镇、城郊镇等重点小城镇倾斜。

3、坚持分类分级的差异化原则,引导乡村居民点有序、适度的集中。

根据村庄区位交通、经济发展、要素流动、资源环境、服务配套等情况,将村庄分为城镇社区型、有序集并型、限制发展型和整体迁建型4类,并对各类村庄进行分类发展指引,重点对100个中心示范村进行差异化发展路径培育,形成“一线一点”的示范线和示范村建设发展格局。

4、大力提升四化互动水平,积极探索全路径、全域推进的城镇化新模式。

立足自身基础,充分对接区域,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良性互动。

促进第二产业点轴聚集,继续强化工业化带动城镇化模式的主体地位。

充分挖掘一产和三产发展的外部机遇,推动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和工业化的深度融合,积极探索并实践城镇化动力上一二三产全路径城镇化,空间上整体全域推进城镇化的特色新型城镇化模式。

第二节市域人口与城镇化水平预测

第17条市域人口发展

至2015年,市域总人口510万人,城镇人口280万左右;至2020年,孝感市域总人口540万人左右,城镇人口320万人以上;至2030年,孝感市域总人口575万人左右,城镇人口约400万人。

第18条城镇化发展目标

孝感市域城镇化水平2015年达到55%;2020年达到60%以上;2030年达到70%左右。

第三节市域发展分区

第19条市域发展分区

全市划分为四大板块:

核心板块、北部板块、中部板块和西南部板块,各分区采用差异化发展策略:

1、核心板块

该板块是与武汉高度一体化的区域,位于孝感市域的东南部地区,主要包括孝感中心城区及其东部和南部乡镇、汉川城区及其重点镇以及王母湖、野猪湖等湖泊湿地保护区。

本区域以平原地形为主,生态敏感性较低,人口密度较高,是孝感市域城镇核心功能和高端产业的主要集聚地区。

在未来的发展中应抓住汉孝同城化的机遇,主动承接武汉城市圈中心服务职能、生活配套功能和先进产业功能的转移,积极发展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产业,成为辐射引领整个市域经济发展和功能完善的引擎。

2、北部板块

该板块位于孝感市域的北部地区,主要包括大悟县全部乡镇、安陆市北部乡镇和孝昌县东北部乡镇,是大别山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的主体组成部分。

本区域应充分利用政策优势,积极推进城镇、经济和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该板块以山地地形为主,生态敏感性高,人口密度较低。

在未来的发展中应以加强自然生态保护为前提,严禁大规模污染性产业进入,重点引导生态休闲旅游、农特产品生产及加工、新能源等产业发展。

同时适度控制城镇规模,鼓励和引导山村居民的外迁。

3、中部板块

该板块位于市域中部地区,主要包括安陆市南部乡镇、孝昌县西部和南部乡镇、云梦县中部和北部乡镇、应城市中部和北部乡镇以及孝南区北部乡镇。

本区域以丘陵地貌为主,生态敏感性适中,人口密度相对较高。

在未来开发利用过程中应以基本农田保护和生态维护为重点,以良好的产业基础和交通条件为依托,着力发展生态特色农业和林业、农副产品加工业、生态旅游业以及对环境影响较小的机械加工、汽车零配件、纺织服装等一般制造业,引导资源型产业的合理布局。

4、西南部板块

该板块位于市域的西南部地区,主要包括应城市南部、云梦县南部和汉川市西北部乡镇,涵盖了汉北河、汉江之间的湿地、湖区。

本区域以江河湖泊平原地形为主,生态功能较强,人口密度适中。

本区域在发展过程中应注重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引导水产品供应和深加工、农业生产和深加工等产业的发展,有序发展旅游业,引导超载人口逐步转移。

第四节市域城镇空间布局

第20条市域城镇空间布局结构

规划市域城镇空间结构为“四轴、多通道”。

1、四轴

(1)孝汉城镇发展轴是城镇、产业和人口发展的主要轴向,主要依托福银高速、国道316等交通走廊,依次连接空港、孝感临空经济区、主城区、云梦县和安陆市。

其中汉孝主城带是孝感城市空间发展、产业优化升级和汉孝一体化发展的主要空间载体,在未来的发展中应抓住汉孝同城化的机遇,积极承接城市圈中心服务职能、生活配套功能、先进产业功能的转移,成为辐射引领整个市域发展的引擎。

(2)孝大汉城镇发展轴是一条南北方向的发展次轴,贯穿孝感中心城区、汉川市、孝昌县和大悟县。

该轴线的北段以良好的生态环境和资源条件为依托,重点引导生态休闲旅游、农特产品加工等产业的发展。

同时突出了北端的大悟作为鄂豫交界门户城市的重要地位,强调其作为孝感辐射信阳南部地区的桥头堡作用。

该轴线的南段重点引导高端制造业及一般制造业的集聚发展,并进一步强调应加强汉川与中心城区之间的交通和经济联系。

(3)汉江城镇发展轴沿汉江展开,连接孝感南部众多工业重镇,东西方向分别指向武汉市和天门市,是一般产业重点集聚的板块,未来应重点发展机械加工、汽车零配件、纺织服装等一般加工制造业。

(4)孝应城镇发展轴主要连接应城和中心城区,并向武汉市延伸。

该轴带上集聚着孝感最大的产业集群之一—盐化工产业,向西连接应城市的温泉旅游型重点城镇—汤池镇,是提升孝感经济能级和打造宜居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2、多通道,即多条区域联络线。

在孝感市域范围内打造三条主要的区域联络线,分别为连接沉湖、应城、安陆、大悟、红安方向的联络线,贯通安陆、孝昌、双峰山、黄陂方向的联络线以及广水、大悟、红安方向的联络线。

这三条联络线依托主要的道路交通线路而构筑,并与周边地区形成了有效的联系通道。

第21条市域城镇规模等级结构

市域形成1个特大城市(孝感中心城区)、2个50-100万人口规模的大城市(汉川城区、应城城区)、4个20-50万人口规模的中等城市(云梦县城、安陆城区、孝昌县城、大悟县城)、4个5-10万人口规模的小城镇(马口镇、沉湖镇、肖港镇和伍洛镇)、26个2-5万人口规模的小城镇以及若干人口规模小于2万人的一般城镇的城镇规模结构。

同时,着力构建以“1带5城30镇”为主要框架的城镇等级结构。

“1带”即孝感主城带,包括孝感中心城区和云梦县城,是市域城镇体系的龙头;“5城”即5个县(市)的城区,是市域城镇体系的骨干;“30镇”即30个重点镇,是市域城镇体系的重要支撑,其中马口镇、沉湖镇、肖港镇和伍洛镇人口规模达到5-10万人。

第22条市域城镇职能结构

市域城镇职能划分为4级:

孝感中心城区为市域中心城市,主要承担区域性的公共服务和生产组织职能;云梦县城、汉川城区、应城城区、安陆城区、孝昌县城和大悟县城为县(市)域中心城镇,主要承担各县(市)域的公共服务和生产组织功能;毛陈镇、三汊镇、马口镇、沉湖镇、分水镇、脉旺镇、杨岭镇、洑水镇、隔蒲潭镇、义堂镇、伍洛镇、白沙镇、邹岗镇、祝站镇、肖港镇、田二河镇、陈河镇、巡店镇、河口镇、大新镇、周巷镇、胡金店镇、杨店镇、新城镇、杨河镇、汤池镇、王义贞镇、烟店镇、宣化店镇、小河镇等30个为重点镇,主要承担专业化职能和跨镇域的公共服务职能,同时强调双峰山旅游度假区的区域旅游组织作用,将其视为重点镇对待;其它建制镇为一般建制镇,以集贸型为主要职能类型。

第23条中心城镇职能定位

1、中心城区:

武汉城市圈副中心城市;武汉城市圈西北部、鄂豫省际门户枢纽;武汉城市圈面向西北腹地、鄂豫省际综合服务中心;武汉城市圈重要的经济增长引擎和核心产业基地;中华孝文化名城;具有水乡园林特色的生态宜居休闲城市。

2、云梦县城:

孝感主城带的重要城市组团;汉十城镇发展带上重要的新型产业基地,以铁路集装箱为特色的多式联运物流基地,重点发展塑料包装、盐化工及精细化工等产业;具有楚文化特色的水乡园林城市。

3、汉川城区:

汉江产业带的核心城市;湖北省现代工业城市,以发展金属制品、农副产品加工、纺织服装为重点,适当发展化工、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第三产业;休闲宜居的水乡园林城市和旅游城市。

4、应城城区:

打造全国重要盐化工基地、华中能源储备基地,适当发展食品饮料、高端装备制造、家俱建材等产业;华中地区休闲旅游目的地和现代宜居城市。

5、安陆城区:

汉十城镇发展带及武汉城市圈紧密圈层上的重要节点城市;以粮油机械、食品医药、金属制品(小家电)为主的工业基地;山水园林城市。

6、孝昌县城:

重点发展机械电子、生物医药、食品加工、新能源等特色产业,建成对接武汉城市圈的新型产业基地;以三河六岸为特色的生态宜居城市。

7、大悟县城:

鄂豫边区的重要节点城市、鄂北高铁新城;以红色旅游、绿色能源、商贸物流也、现代服务业等产业为主的“两型”示范区;中国红色老区;养生宜居胜地。

8、其它建制镇:

是本镇域内的行政管理、社会服务和经济中心。

同时选取人口规模大、经济带动力强、发展潜力大的重点镇进行镇级市的试点建设,形成片区发展中心。

其中,马口镇是汉川市的经济中心,以纺织、光纤光缆、旅游度假等产业为主导;沉湖镇是汉川市西南部的核心城镇,全省四化同步示范镇,重点发展金属加工及其产业链上下游配套产业,建立物流商贸中心;肖港镇是孝南区北部中心城镇,以旅游服务业为特色,打造集高效农业、新型工业和商贸物流服务业于一体的综合型城镇;伍洛镇是实现云孝一体化的重要空间载体,主动承接产业转移并做好相关配套产业的发展,建成对接孝感的产业基地。

第24条城乡建设标准

1、中心城镇建设标准:

市域中心城区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100平方米左右,县域中心城镇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110平方米以内;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标准执行相关的国家、湖北省、孝感市技术规范规定。

2、重点镇建设标准:

人均城镇建设用地应控制在110平方米以内;配建公共服务设施规模应考虑服务本镇及周边乡镇。

3、一般镇建设标准:

人均城镇建设用地应控制在110平方米以内;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模应考虑服务整个镇域;镇区基础设施配建标准应能够满足本镇基本生产、生活需要。

4、农村建设规模与标准:

农村人均建设用地面积宜控制在90-120平方米以内,一般不超过100平方米为宜。

配建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规模和标准应按照农村的建设标准,政府应给予农村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文化、教育、行政管理、医疗卫生、体育健身等)财政支持。

第五节城乡统筹发展

第25条建设目标

城乡一体化走在全省和武汉城市圈前列。

到2030年,建成城乡协调发展、生活全面小康的中等发达城市。

第26条建设原则

1、坚持城乡一体、以人为本的原则

2、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

3、坚持设施共享、高效集聚的原则

4、坚持改革创新、形成合力的原则

第27条发展思路

坚持“政府积极引导、社会成本最小化、自然增长”的城乡统筹发展思路。

“政府积极引导”是指政府通过出台相关政策、积极承担基础设施建设的成本、提供教育与培训、社会服务与社会保障的成本以及探索社会管理的新模式等途径;“社会成本最小化”是指将政府、企业及社会各个利益群体所承担的各项社会成本降到最低,力争走出一条高效和谐的城乡统筹发展之路;“自然增长”是指城市化的过程应坚持渐进化的自然发展。

第28条城乡统筹发展模式

市域区分4类城乡统筹模式:

中心城市带动模式、产业发展带动模式、农业产业化带动模式与特色发展模式。

1、中心城市带动模式:

主要适用于产业发展较为成熟、人口较为密集的中心城区和县(市)城区及周边乡镇。

应引导人口、产业等城乡经济要素向核心城市集聚,注重农业发展与城市服务功能相结合,鼓励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落户。

2、产业发展带动模式:

主要适用于产业基础较好或有资源优势、交通区位优越的重点城镇。

应鼓励乡镇工业集中区发展,重点培育一批具有较大规模、特色产业优势明显、基础设施完善的乡镇工业集中区,并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加强一、二产业间的良性互动。

逐步放开户籍政策,积极吸纳农业转移人口和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居住。

3、农业产业化带动模式:

主要适用于农业主导发展地区,主要位于孝感市中部和南部的平原地区。

鼓励发展农产品深加工、劳动密集型产业,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有条件的地区积极发展特色农业,加强专业化产、供、销服务,促进农民增收。

坚持就业优先的产业发展政策。

4、特色发展模式:

主要适用于山地特色发展地区,以及具有特殊旅游、商贸资源优势的发展地区。

坚持生态保护优先,严格限制污染企业进入,重点发展农林产品加工和特色手工艺品加工等无污染、特色化产业;培育和鼓励旅游型小城镇发展,加强农林产业与旅游业的衔接互动。

鼓励生态敏感地区的人口向县城和市域人口重点集聚区迁移。

第29条乡村发展指引

将村庄分为城镇社区型、有序集并型、限制发展型和整体迁建型4类,并对各类村庄提出分类发展指引。

1、城镇社区型:

指城镇建设发展或有关项目的建设所涉及的村庄。

该类村庄建设城镇新社区,逐步纳入城市管理体系,按照城市社会设施和基础设施配置标准进行统一管理。

2、有序集并型:

指现状人口较多、基础较好、限制条件少的村庄,建设农村新社区或宜居中心村,重点抓好全市100个示范中心村的建设。

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引导农业与二三产业结合,为农民创造多渠道的收入来源。

加强社会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完善服务功能。

3、限制发展型:

指自身发展条件一般,但由于村庄人口较多或具有一定的文化、历史价值等,不能迁入到其它村庄中去的村庄。

该类村庄应加强村庄整治力度,不断改善居住环境,完善配套设施的建设,建议适度合理地扩大人口规模。

同时,结合村庄生态条件特点,可以考虑发展特色农业和有机农业,在充分保护和尊重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发展生态旅游业。

4、整体迁建型:

指现状规模过小且发展条件差的村庄、位于生态敏感地区的村庄和部分贫困村。

该类乡村原则上予以适当撤并,逐步引导人口向城镇或中心村转移;对于生态敏感区内的村庄,逐步进行搬迁撤并;对于居住在山区的贫困村,坚持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相结合,大力实施移民搬迁。

第六节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协调发展规划

第30条总体目标

形成覆盖全市域的市县乡村五级配置的开放型社会服务和社会管理设施网络体系。

1、完善中心城区服务功能,构建武汉城市圈西部地区现代服务业中心,形成完备的教育、文化、体育、医疗、社会福利和社会管理设施体系。

2、提升县(市)城区功能,强化其对县(市)域的服务主体地位。

县(市)城应拥有完善的文化、体育、医疗、基础教育、社会福利和社会管理设施,具备县(市)域综合服务能力。

3、积极培育重点镇,增强其服务农村的功能。

配备比较齐全的服务设施,包括农业科技服务、文化活动、医疗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小学教育等社会服务设施。

4、完善一般建制镇功能,配置文化站、卫生院、小学、防疫站等基本社会服务设施,满足本镇居民日常生活需要。

5、完善村(社区)基层服务体系,加强村(社区)平台、组织、队伍三个“1+X”建设。

第31条教育设施

1、发展目标:

市、县城区及经济发达的乡镇基本普及学前3年教育,3-6周岁幼儿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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