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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教育强区工作方案

创建教育强区工作方案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建省XX-XX年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点实施意见》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创建“教育强县”工作意见的通知》的精神,按照《福建省“教育强县”验收办法和评估标准》的要求,结合我区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实际,特制定创建教育强区工作方案。

  一、创建教育强区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和推进我区“三新”建设为目的,以建设教育现代化为主线,以深化教育改革为动力,以提高基础教育水平为重点,全面提高我区教育的综合实力,努力把我区建设成为福建省教育强区。

  二、创建教育强区目标

  通过开展创建教育强区工作,力争用2年时间,使我区教育在教育管理职责依法履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学前教育与特殊教育水平提高、终身教育运行机制基本形成、教育质量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全面提高、办学条件全面优化、教育经费法定增长等福建省“教育强县”督导验收的9项a级指标都达到或超过省评估标准;使我区教育在管理职责、教师队伍、办学条件、教育经费、事业发展、教育质量六个方面的45个b级指标和95条评估标准都达到或超过省评估标准。

基本普及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高中教育多元化的具有海沧特色的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化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力争在XX年顺利通过福建省“教育强县”评估验收,争创全省首批教育强区。

  三、创建教育强区工作任务

  1、成立区创建教育强区领导小组。

由区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区委、区政府分管教育的副书记、副区长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各镇(街道)和区直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领导、协调创建教育强区工作。

成立创建教育强区自评工作小组,由分管教育的副区长担任组长,负责督查、指导各镇(街道)和区直各职能部门落实各自承担的相关任务。

  2、各镇(街道)工作任务:

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按教育强区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做好XX年—XX年涉及教育工作的有关统计和总结;重点抓好社区教育、校园周边环境维护与整治、扶助贫困家庭子女入学、关心“三残”儿童、依法动员辍学生复学等工作;加强社区教育的领导和管理,充分挖掘社区教育资源,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社区教育活动;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学习、文娱、体育活动;开设成年人教育课程,营造终身学习的良好氛围。

根据《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开展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意见的通知》精神,对照《海沧区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标准和计分方法(修订)》,开展每年的教育工作自评,做好备查资料的整理归档,并于每年4月15日前把自评报告和工作总结送交区创建教育强区自评小组。

  3、区教育局工作任务:

负责创建教育强区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合理进行各专项工作小组分工;规划、落实区教师进修学校建设及配齐、配强学科教研员;组织教师参加各类培训;做好XX年—XX年期间教育发展的全面总结;按照教育强区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认真做好自评工作,抓好薄弱环节的整改;做好各项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协调、指导全区各镇(街道)、各部门开展创建教育强区的各项具体业务工作。

  

  4、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工作任务:

负责收集XX年—XX年期间区委、区政府关于教育工作的文件、照片等资料;督办创建教育强区工作的相关事项;督促各单位、各部门对贯彻落实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总结;审核海沧区申报教育强区自评报告并送区委、区政府审批。

  5、区委宣传部门工作任务:

负责对XX年—XX年期间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进行总结;协助制作海沧教育专题片、画册;协调新闻单位大力宣传海沧教育的成果;指导区直单位、镇(街道)、社区宣传建设教育强区涌现的典型和好人好事。

  6、区发展和改革局工作任务:

把创建教育强区列入《海沧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把教育工作纳入年度计划;按照教育强区督导评估指标体系的有关要素,对教育发展计划、改善教育设施等工作以及在XX年—XX年涉及教育的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数据、资料进行整理总结。

  7、区财政局工作任务:

按教育强区督导评估指标体系,确保财政对教育的拨款达到法定“三个增长”;及时拨付上级下拨的教育专项经费;按规定征足城市教育费附加并做到全额拨付教育使用;教师继续教育经费按教职工年度工资总额的%拨付;不截留、不平调、不挪用中小学财政专户预算外资金;保障校安工程、校舍维修改造及其它项目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落实各项经费补助政策;对涉及教育的财政工作、经费管理以及XX年—XX年区财政对教育投入情况的数据、资料进行整理;对每年度教育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进行分析报告。

  8、区司法局工作任务:

负责按教育强区督导评估指标体系,把学校普法工作为重点列入“六·五普法”计划;加强法制教育,检查、指导学校普法工作。

  9、区综治办、区公安分局工作任务:

按教育强区督导评估指标体系,重点做好整治学校周边环境,配齐综治副校长,预防青少年犯罪以及防火、治安等工作;建立健全学校师生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予以有效实施;严厉打击扰乱学校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区公安分局为镇(街道)完善文化户口册提供居民户口和流动人口资料。

  10、区文体局、科技局、民政局、残联、科协、工会,团委、妇联、关工委工作任务:

加强与教育部门的联系,切实加强文化市场的管理,开展适合青少年特点的科技、文体活动;加强对学校工会、妇女、共青团、少先队工作的业务指导,努力提高学校工会、团队组织和家长学校工作水平;协调做好残疾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工作;扶持贫困学生完成学业;切实抓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

  11、区编办、建设局、人劳局、卫生局、审计局、城管和执法局、地税局、工商局、国土房产分局等各有关职能部门工作任务:

根据教育强区督导评估指标体系的要求,结合本部门职能及工作实际,为教育工作、辖区内学校提供良好的服务和支持。

  镇(街道)及有关部门教育工作职责按厦海委办[XX]82号文及签订的创建教育强区工作目标责任书遵照执行。

  四、创建教育强区工作措施

  

(一)履行教育管理职责,促进教育协调发展。

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制定并实施《海沧区“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统筹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布局、结构与规模,办好民办学校,推进义务教育在更高水平上的均衡发展,促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建立街道、职能部门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教育工作政务公开制度和社会监督机制。

依法落实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学校周边治安环境和文化市场的治理,维护学校周边环境。

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高教育投入效益。

完善教职工编制管理,建立教师调配交流、考核任用和补充机制,保障教师权益。

按照中小学布局规划配置教育发展用地,实施校舍安全工程,改善办学条件。

把教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解决教育发展中的困难问题,为教育办实事,引导全社会关心和支持海沧教育的发展,宣传创建教育强区的意义,形成领导带头、各方联动、全民参与的创建工作格局,营造全社会重教兴学良好氛围。

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规划建设好区青少年宫等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多渠道、多形式建设中小学社会实践基地,辖区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无偿向中小学生开放,为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创设良好社会环境。

  

  

(二)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高办学条件水平。

在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基础上,用2-3年左右的时间,加快义务教育学校工程、学前教育工程、信息化工程、教师培训工程、社区教育工程建设。

力争XX年6月前,建成双十中学厦门海沧附属学校、京口岩小学、霞阳小学二期、锦里小学二期,建成东孚幼儿园、霞阳幼儿园、海沧中心幼儿园。

加强教师进修学校建设,确保教师进修学校的校舍、设施设备、师资队伍按省定标准配备。

加强教育教学资源库的软件和硬件建设,辖区中小学信息技术、电化教育装备水平达省级示范学校(园)标准。

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改造工程。

以学校为单位,80%以上的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各种设施、设备达到省颁标准。

教育部门要全面统筹、合理配置,用好用活资金,各有关部门要把创建教育强区摆在优先的位置,做到特事特办,为学校排忧解难,保证有关工程按计划高标准、高质量完成。

  (三)推进各类教育改革,提升教育发展水平。

积极推进“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实现学校之间教育资源配置基本均衡。

消除“大班额”现象,解决好城区义务教育择校问题,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健全经济困难家庭子女义务教育资助体系。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

积极发展公办幼儿园,大力扶持民办幼儿园,推进学前教育资源优化配置。

加强学前教育管理,规范办园行为,有序推进0~3岁早期教育工作。

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实现教育资源优质配置。

教育教学适应新课程需要,学校内涵建设取得新的进展。

完善特殊教育办学体系,健全保障机制,大力普及残疾少年儿童义务教育,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

规范学籍管理工作,不断完善义务教育就学保障制度、义务教育档案资料制度、义务教育学额巩固制度。

教育事业发展各项指标全面达到或超过规定要求。

  (五)深化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按省定编制标准配备中小学和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特殊教育教职工配置满足事业发展需要。

配齐配足紧缺学科教师,根据需要开展教师转岗培训,优化教师队伍的学科结构与年龄结构。

有序开展校长、教师定期轮岗交流工作。

面向全体教师开展业务培训活动。

实施中小学骨干教师、校长培养计划;全面推行校长聘任制,加强校长的履职考核,完善中小学校长负责制,培养一批优秀教师、优秀校长。

教师进修学校切实履行教师教育活动的组织、协调、指导、管理和服务的职责,不断强化教师培训、教研功能。

定期开展师德教育活动,建立表彰奖励优秀教师制度,完善师德监督考核机制,提高全体教职工师德水准。

  (六)强化课程改革实验,扎实推进素质教育。

把提高质量作为教育的核心任务。

把促进学生成长成才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着力提高学生服务国家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

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

办好每一所学校,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

加强素质教育的政策、经费保障与社会引导,科学评价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优化素质教育社会环境。

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德育工作网络和工作机制。

重视以班主任为主体的中小学德育工作队伍建设,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创新德育活动载体,加强养成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

扎实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完善教育教学管理制度,落实教学常规。

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严格执行省颁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课程,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提高教育质量。

探索建立、逐步完善现代学校管理制度,各个阶段教育形成一批办学特色鲜明或教育教学改革取得优秀成果,能起到辐射示范、优化整体作用的学校。

《1》《2》《3》《4》

  

  (七)构建终身教育运行机制,努力建设“学习型社会”。

进一步完善“党政统筹领导,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配合,社会积极支持,社区自主活动,群众广泛参与”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健全社区教育经费筹措、资源共享、队伍管理、考核评估、表彰奖励等规章制度。

开拓、整合社区教育的硬件、人力和信息资源,健全以区社区教育中心为龙头、街道市民学校和镇文化技术学校为骨干、社区居委会教学点、村文化技术培训点和各类学习型组织为基础的社区教育培训网络体系,建设一支“专职人员为骨干、兼职人员为主体、广大志愿者为基础”的社区教育工作者队伍。

大力开展多层次、多内容、多形式的教育培训活动,为社区成员提供便捷教育服务,广泛开展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单位、学习型家庭等各种学习型组织的创建活动,提高社区居民整体素质和生活质量,基本建立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城区。

  五、创建教育强区工作步骤

  1、组织动员阶段(XX年2月-XX年4月)

  

(1)开展创建教育强区的调研工作,制定工作方案。

  

(2)成立海沧区创建教育强区领导小组及自评工作小组,建立机构,明确职责。

  (3)区委、区政府召开全区动员大会,号召全区党员、干部和全区人民积极支持、参与创建教育强区工作。

  (4)召开教育系统动员大会,号召全区广大教育工作者全力以赴投入创建教育强区工作,各级各类学校都要为创建教育强区多作贡献。

  (5)教育系统各基层单位认真组织学习领会有关文件和督导评估指标体系,理解内涵,认真做好自查工作,查缺补漏,努力营造良好的氛围,把创建教育强区工作落到实处。

  (6)针对全区自查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的整改方案,抓好整改落实,积极推进创建教育强区工作。

  (7)东孚镇XX年教育工作接受市督导评估。

  2、自评、督导阶段(XX年5月-XX年10月)

  

(1)迎接市政府对我区学前教育进行专项督导。

  

(2)区政府XX年教育工作督导自评(“对区督导”)。

  (3)区政府XX年教育工作接受市级“两项督导”复查(XX年5月)。

  (4)区政府创建教育强区工作自查自评(XX年6月-9月)。

  (5)区政府向市政府提出教育强区核查申请(XX年10月)。

  3、市级核查、整改提高阶段(XX年11月-XX年2月)

  

(1)区政府接受市级核查评估验收(XX年11月)。

  

(2)各级各部门根据市核查反馈意见开展整改工作。

  (3)加强宣传报道工作。

利用主要媒体组织一系列的连续报道,全面展示海沧教育的发展历程、成果与经验。

  4、申报、验收阶段(XX年3月-XX年6月)

  

(1)进一步落实市级核查评估意见,做好各项整改工作。

  

(2)完成主体材料送区委、区政府审查,完成各项配套材料。

  (3)区政府向省政府教育督导室递交教育强区申报书。

  (4)区政府接受市教育局、省教育厅的创建教育强区资格审查(XX年4月)。

  (5)接受省级评估验收(XX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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