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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溪老街保护规划》文本

 

屯溪老街保护整治更新规划

文本

 

 

黄山市规划设计院

清华大学

二OO三年八月

项目名称:

屯溪老街保护整治更新规划

编制单位:

清华大学

黄山市规划设计院

设计证书:

城市规划乙级[皖]城规编022009

工程主持人:

朱自煊(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教授)

梅一峰(黄山市城市规划局局长高级工程师)

项目负责人:

万国庆(黄山市规划设计院注册规划师)

参加人员:

保护规划——朱自煊(教授)

万国庆(注册规划师)

韩建予(注册规划师)

何红玲(注册规划师)

程刚(助理工程师)

建筑专题——方必晖(注册建筑师)

张承侠(高级建筑师)

钟舸(清华大学博士副教授)

袁牧(清华大学博士)

历史专题——陈安生(徽学专家)

交通专题——秦国元(注册规划师)

黄宏跃(助理工程师)

工程专题——江涛(工程师)

图纸制作——程刚、方必晖、宋学友、黄宏跃、蒋明华、石中钰

数据库专题——胡明星(东南大学博士副教授)

数据库调查——韩建予、方必晖、何红玲、卢愫懿、顾维芬

程刚、邹兵、王成志、宋学友、石中钰

蒋明华、胡秀娟

目录

第一章老街价值综述4

第二章规划准则4

2.1规划依据4

2.2指导思想4

2.3规划方针5

2.4规划原则5

2.5规划内容与目标5

第三章保护整治规划6

3.1保护区界界定及保护整治措施6

3.1.1保护区6

3.1.2建设控制区6

3.1.3环境协调区7

3.2建筑保护等级划分7

3.3保护整治措施7

3.4综合保护措施8

3.4.1整体环境保护8

3.4.2街巷格局保护8

3.4.3建筑高度控制8

3.4.4重要节点整治9

3.4.4附属设施整治9

3.4.5建筑小品的整治措施9

3.4.6店铺陈设的整治9

3.4.7民居的保护与改善10

3.4.8传统文化保护10

第四章老街更新规划10

4.1民居的更新10

4.2街巷系统的更新10

4.3街区功能的更新11

第五章文化旅游发展规划11

5.1老街街区文化功能分区11

5.1.1徽商文化展示区(老街)11

5.1.2徽文化展示研究区(海底巷、渔池巷和海底巷)12

5.1.3休闲风情文化区12

5.1.4特色旅馆区12

5.2旅游线路规划12

5.2.1老街旅游线路组织12

5.2.2区域文化旅游线路组织12

第六章街区市政设施规划13

第一章老街价值综述

屯溪老街是保持和延续明清时期传统风貌的商业步行老街,是保持地方传统文化特色的文化老街,它又是一个具有多时代特征、具有鲜明个性价值的老街,在古徽州同类型的老街中最具有代表性。

屯溪老街是展示徽文化的重要窗口,是国内外享有很高知名度的文化旅游老街。

由于老街有着独特历史风貌的传统商业空间及其体现出来的深厚的徽文化特色,因此具有较高的科学、艺术、历史价值。

第二章规划准则

2.1规划依据

2.1.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90.4.1;

2.1.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2.10;

2.1.3《安徽省皖南古民居保护条例》1990.6;

2.1.4《黄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

2.1.5《黄山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五规划》;

2.1.6国家建设部、国家文物局有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文件规定。

2.2指导思想

2.2.1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工作方针和“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指导思想。

2.2.2坚持高标准、高起点的要求,遵循国家和国际有关历史风貌地区的保护宪章和法律法规,并借鉴国内外的历史地段保护办法,总结老街规划实施以来的经验,使保护管理老街更为科学化、法制化,具有可操作性。

2.2.3坚持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思想,规划应具有战略性思路,总体规划,分布实施。

2.2.4通过保护规划,保护城市文化资源,带动中心城区——屯溪城市特色的维护与发展。

2.2.5适应黄山市委、市政府提出的黄山旅游二次创业精神,充分挖掘屯溪老街的历史文化内涵,带动黄山市人文资源保护与利用向高层次发展,取得社会、经济、环境等综合效益的提高。

2.3规划方针

采取“保护、整治、更新”的方针。

保护——是针对老街传统商业建筑和老街地区传统城市风貌以及原有的山水环境而言,是对具有价值的古建筑及其风貌环境采取的措施。

整治——则是对老街地区建筑质量环境情况和基础设施等方面所进行的治理和改善,是对与风貌环境不协调的建筑环境采取的措施。

更新——则是适应现代生活和社会发展在商业活动和街市生活方面所进行的必要调整,是针对老街街区落后的生活环境采取的措施。

2.4规划原则

2.4.1保持历史文化街区历史载体的真实性、历史风貌的完整性和生活的延续性原则。

2.4.2坚持“整体保护”和“积极保护”原则。

●整体保护——不但要保护老街上的传统商业建筑和空间特色,还应包括老街周围地区传统城市风貌的控制,以及整个屯溪旧城区山水环境的协调。

还包括老街商业的繁荣、居住社区的稳定、传统历史文化内涵的挖掘、继承和发展。

●积极保护——把老街和城市看成统一的有机体,会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变化新陈代谢,因此保护与更新相辅相成,要处理好保护与发展、传统与更新的辩证关系。

2.4.3规划从保护老街街面建筑外观,深入到进行一些有特色的传统建筑内部原貌的保护;从重点保护老街核心区,深入到老街背后两侧街区传统空间格局、肌理的保护。

2.5规划内容与目标

2.5.1保护老街地区的空间实体,包括对老街核心区的保护,老街周边地区的建设控制和山水环境的景观协调;

2.5.2保护老街的历史文化内涵,弘扬徽州地方文化;

2.5.3保护居民的生活的稳定,维护社区的活力;

2.5.4建立老街商业建筑数据库,指导保护、整治与更新;

2.5.5保护与发展相结合,将老街街区建成集历史传统文化、旅游、餐饮、商业、娱乐、住宅为一体的特色街区;

2.5.6逐步改善老街地区城市基础设施交通条件、房屋质量和生活环境;

2.5.7制订老街管理条例,实施老街保护管理规定。

 

第三章保护整治规划

3.1保护区界界定及保护整治措施

屯溪老街历史文化保护地段划定三个层次:

保护区、建设控制区和环境协调区。

3.1.1保护区

范围:

东至老街照壁,西至镇海桥西头,街区两侧按组成沿街店铺和民居建筑的完整院落确定纵深范围。

保护区全长900多米,面积约4公顷,建筑面积约6万平米。

规划要求:

A.严格保护老街鱼骨状的街巷肌理,严格保护和恢复老街及巷弄的石板路面,保护现有的街巷空间界面和尺度。

严格限制巷弄两侧5米范围内的拆迁、改造。

B.保护区内建筑必须严格保护原有建筑风貌,修旧如旧,严格限制改建、新建建筑;

C.老街商业建筑必须保持传统的小开间、大进深、内天井格局;

D.沿老街建筑层高限定为两层(檐口高度约7米,屋脊和山墙高度不得超过9米),其后建筑高度以二层为主,局部不得超过三层,屋脊和山墙高度不得超过11米;

E.老街商店内、外部装饰装修应古朴雅致,严禁使用现代装饰材料和手法;

F.经鉴定为危险建筑,且修缮无法达到使用安全要求的,可以利用其建筑结构部件原地复建,必须保持传统的青瓦坡顶、马头墙等做法,切忌擅自增添部件和改变做法;

G.保护区内应适当降低建筑密度,传统民居建筑应重点进行内部改造,更新设施;

H.老街以文化、旅游、商业为主要功能。

3.1.2建设控制区

范围:

东至康乐路,南至滨江路,西至西镇街,北至华山和西杨梅山山脚。

建设控制区面积约60公顷。

规划要求:

A.严格保护并加强一、二、三马路联系北部华山、老街和新安江水的山水景观视廊;

B.重视强化滨水地区景观、延安路与华山的景观,以及老街东西入口周边景观;

C.适当调整用地功能结构,满足老街文化旅游功能和城市道路交通需求;

D.必须降低控制区的建筑密度,扩大广场和绿地,并尽可能开放公共空间;

E.控制区内的建筑风貌必须与老街传统建筑风貌相协调,建筑应继承传统建筑形式并可以适当淡化处理;

F.控制区内建筑必须保持坡屋顶,屋脊和山墙高度根据与老街的距离关系形成梯度变化,控制在12-15米以内;

G.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活居住环境质量。

3.1.3环境协调区

范围:

东至江心洲和新安路,南至稽灵山,西到小龙山,北至华山和西杨梅山。

规划要求:

A.保护老屯溪(黎阳、阳湖、屯溪三镇)秀丽山城水乡特有的景观特色和山、城、水融为一体的空间尺度;

B.保持这一地区的自然风貌和环境,保护好山林植被和河川水质,保护山体轮廓线和主要的城市对景与借景;

C.限制高大建筑和巨大构筑物的新建,建筑控制高度在30米以内,其体量、色彩、形式必须与山水环境相统一。

3.2建筑保护等级划分

建筑等级分类确定分为五级:

3.2.1一类建筑——完好的历史建筑

具有较高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和革命纪念意义的、拟列入文物保护单位建(构)筑物;

3.2.2二类建筑——较完好的历史建筑

有一定的历史、科学、艺术价值,传统风貌完整、保存度完好、民国时期的建(构)筑物;

3.2.3三类建筑——一般历史建筑

历史、科学、艺术价值一般,传统风貌保存不完整的民国时期的建(构)筑物;

3.2.4四类建筑——与历史风貌无冲突的一般建筑物

与历史风貌协调,无冲突,50-70年代建设的建(构)筑物;

3.2.5五类建筑――与历史风貌有冲突的一般建筑物

与历史风貌不协调,有冲突,80年代后建设的建(构)筑物;

一、二、三类建筑均属保护建筑,四、五类建筑为整修和整治建筑。

3.3保护整治措施

3.3.1一类建筑——保存(保存、维护、修复)

建筑原有的立面、结构体系、平面布局和内部装饰不得改变;

3.3.2二类建筑——维护(保存、维护、修复)

建筑原有的立面、结构体系、基本平面布局和有特色的内部装饰不得改变,建筑内部其他部分允许作改动;

3.3.3三类建筑——修复(修复、维修、改善)

建筑原有的立面不得改变,建筑内部在保持原有结构体系的条件下允许作改动;

3.3.4四类建筑——整修(保留、整修)

在保持建筑主要立面的条件下,允许对建筑的非主要立面和内部作改动;

3.3.5五类建筑――整治(整治、改造、拆除)

采用拆除、重建、降层改造、综合整治等措施。

整饰外观立面形式、材料、色彩、屋面、门窗、建筑细部。

3.4综合保护措施

3.4.1整体环境保护

大环境保护包括环境协调区范围内的山场植被、水系和建筑环境,构成屯溪山城特点的华山、黎阳狮子山、阳湖嵇灵山以及横江、率水、新安江是屯溪老街赖以依托的自然环境,应该保持水土植被,净化水源、环境卫生。

3.4.2街巷格局保护

保护鱼骨状的街巷肌理、保护老街现有的街巷空间界面和尺度。

严格限制巷弄两侧5米范围内的拆迁、改造。

保护的街巷包括:

老街正街,武举巷、珠塘巷、祁红巷、渔池巷、海底巷、李洪巷、劳动巷、新河巷、立新巷、榆林巷、还淳巷、永新巷、凤林巷、梧岗巷、德仁巷、地盘巷、枫树巷、青春巷等18条巷弄,以及上、中、下三条横向马路。

3.4.3建筑高度控制

保护区范围内老街街面建筑高度控制在二层以内,沿街建筑檐口高度控制在7米以内,建筑屋脊和山墙高度控制在9米以内,建筑须为1:

3坡度左右的坡屋顶,其后建筑控制总高度不超过11米;

建设控制区以内的老街以南至滨江地区,建筑须为坡屋顶,建筑高度控制在三层以内,屋脊和山墙限制高度在12米以内,控制区内以北延安路至华山山脚的建筑须为坡屋顶,屋脊和山墙高度控制在12米至15米以内;

环境协调区的建筑原则上应为坡屋顶,建筑总控制高度应控制在18~20米以内。

3.4.4重要节点整治

重要节点包括路口、交叉口、广场等,老街保护区内的重要节点包括:

●东入口广场

强化广场的休闲功能,突出空间秩序和步骤,提高景观的整体关联,强化主要的入口,尤其要注意公园路入口的处理,应将其作为老街未来的一个主要入口来对待。

●三马路口、二马路口、一马路口

增加绿化,改善硬质铺地景观,体现山、水、城、街有机一体的景观特征。

●老街西入口

对该广场进行整治,适当改造,提高品质;同时建议将过街楼内侧的派出所、住宅等非传统风貌建筑和正对延安路的局部建筑物拆除改造,留出一小型内广场,形成一个为团队游客提供综合服务的游客接待、导游服务中心。

3.4.4附属设施整治

●店招店牌

统一店招的样式,应水平横向悬挂,多余的雕刻装饰要去除,避免不规范。

整治一些装饰过繁复、颜色艳丽、匾额竖立的店铺。

●遮阳棚

减少、或恢复传统的绳拉白布取代这些遮阳罩。

●卷闸门

恢复木质门板的古朴风格。

可以采用内卷帘门,外加拼板门的方式。

●地面

尽可能采用石板、青砖、三合土、木地板等传统材料,或采取仿古手法进行整治改造。

3.4.5建筑小品的整治措施

●路灯

统一和限定老街传统宫灯、纱灯式样,作为街道、巷弄路灯,按古朴、简洁的要求,在各个路口设置落地传统造型街灯。

●垃圾箱

应以木或赭红色石材制作,形式宜简洁、古朴。

●指示解说牌

材质应为木质或石质,显目而不张扬。

3.4.6店铺陈设的整治

●传统特色店铺装饰陈设要求

露明的梁柱、花罩挂落和货柜应成为功能分隔的主要方式;深栗色的木质柜台、货架和家具与立面和整体风貌取得协调,地面铺地为方砖或石板。

●新店铺装饰陈设要求

应尽量采用传统形式的木装修,如无条件采用木装修,可以采取仿木的方式,限制使用现代材料,避免使用艳丽的有机材料,保持古色古香,清雅朴素的格调,表里如一。

3.4.7民居的保护与改善

对老街地区进行整治改造的主要内容是降低建筑密度,提供适量的院落、绿化和小型广场,疏解人口,达到整治、改善居住环境的目的。

3.4.8传统文化保护

历史文化的保护和发扬包括:

●反映在建筑与空间实体上的文化

着重指地理特征气候条件历史演变和宗教民俗等方面在建筑空间实体上的反映。

●商业和居住活动表现出的传统文化

老街地方特色的商业传统应给以发掘保护和发展,以老街为窗口弘扬和展示徽州文化。

 

第四章老街更新规划

4.1民居的更新

4.1.1受保护的传统民居内部允许更新,改善内部功能、完善厨卫设施。

4.1.2非传统民居外部应进行更新改造,剔除与传统风貌环境不协调的因素,如超高、现代材料装饰装修、色彩不协调等等,在保持老街肌理和风貌统一的前提下更新建筑环境。

4.2街巷系统的更新

4.2.1在尽量减弱对老街肌理破坏的前提下,规划打通、建设与老街平行的东西向巷道,以保证老街消防、管线敷设、旅游等要求。

巷道宽度保持3米左右,在与老街鱼骨状支巷相交处,慎重处理好结点空间。

4.2.2适时调整、降低滨江路的交通功能,在加强城市环路建设的同时,对老大桥至三马路段的滨江路采取限时交通做法,恢复滨江步行、游憩功能,同时增设滨水码头和亲水平台,使老街与滨江溶为一体,创造集文化、休闲、娱乐、观赏、游憩为一体的滨江景观。

4.3街区功能的更新

4.3.1李洪巷、海底巷、渔池巷地区传统民居应通过内部更新,转换功能,建设博物、展览、陈列馆群。

4.3.2与传统风貌不协调的老街街区民居在满足减低容积、降低密度的前提下,通过统一改造更新,可以建设一定量的旅游服务设施,如旅馆、餐厅、茶馆等,满足老街文化旅游需求。

 

第五章文化旅游发展规划

5.1老街街区文化功能分区

根据老街资源情况,分为以下若干功能区:

5.1.1徽商文化展示区(老街)

●徽商文化陈列展示区——

徽商发展史,徽商经营项目、线路、区域,徽商商业伦理道德,徽商著名人物等项内容的文字简介、图示及实物陈列等。

●新安医药保健区——

新安医学发展史简介、徽州中药材展示、祁门蛇酒展示、新安中医保健服务。

●歙砚、徽墨、徽笔制作展示区——

歙砚、徽墨、徽笔的历史发展、掌故传说、精品展示、工艺流程,以及游客参与等。

●徽州“四雕”制作展示区——

石雕、砖雕、木雕、竹雕的精品展示、制作工艺,以及游客参与等。

●徽州民间特色小工艺品制作展示区——

秤、罗盘、竹编、算盘、竹烟筒等民间小工艺品展示、制作,以及游客参与等。

●徽州茶叶、山珍制作展示区——

徽州茶叶史介绍、茶叶及山珍精品展示、茶艺表演,以及游客参与的制茶活动等。

●徽州特色食品制作展示区——

新安江鲜鱼烧烤,徽州特色食品如米馃、塌馃、芦稷馃、清明馃、石头馃、裹饺、包袱等制作工艺,以及游客品尝和参与活动等。

老街地段根据以上功能区应保留和恢复一些传统经营店铺:

一堂一栈(四宝堂、客栈);三坊四庄(糕饼坊、斗腐坊、酱油坊、布庄、鞋庄、衣庄、茶庄);五店六铺(米店、酒店、山货店、秤店、陶瓷店、木铺、铁铺、竹铺、当铺、药铺、金银铺)。

5.1.2徽文化展示研究区(海底巷、渔池巷和海底巷)

利用老街海底巷、渔池巷和海底巷三巷原貌,结合渔池巷8、9号院建筑博物馆设置文化展示研究区。

展示陈列研究以下徽文化内容:

1)介绍性—宣传牌、博物馆、陈列展示馆

●徽州建筑文化系列——

徽州古建筑模型、实测图纸、大样、室内陈设、三雕;

建筑家具、构造、构件、木作、传统工艺、园林;

●徽州饮食、服饰、民俗系列——

菜系、传统小吃、土特产品、服装、风土人情;

●徽州宗族文化系列——

祠堂、古戏台、社屋、容像、佃仆制、族谱、契约文书;

●徽州新安书画、理学、医学、朴学及其它——

2)参与性—旅馆、戏馆、作坊及研究机构——徽文化研究中心。

5.1.3休闲风情文化区

将二马路作为步行休闲区域,设置露天茶馆、咖啡馆、酒吧、艺术创作室、画廊等设施,成为游客参与性很强的、同时有丰富游览、观光、购物、时尚休闲风情文化内容的区域。

5.1.4特色旅馆区

以老街腹地的文化局大院区域建设徽式特色旅馆区。

5.2旅游线路规划

5.2.1老街旅游线路组织

以老街商业展示主轴、街区的休闲文化展示轴、滨江路滨水景观轴和新安江水上游览轴为横向轴线,以三条纵向马路以及支巷串联,形成老街街区主要游览线路。

5.2.2区域文化旅游线路组织

将横江上游的万安古镇(含古城岩)、屯溪老街(含市区新安江段、世纪广场)、下游的花山谜窟—渐江国家重点风景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之渔梁老街(含渔梁坝)等资源作为与徽商文化相关联的文化产品,整体推出,开辟“徽商故里,新安胜境”水上旅游线路。

 

第六章街区市政设施规划

6.1道路交通

对老街街区的汽车交通进行控制,在二、三马路和滨江西路有条件实行单向、或限时交通管制手段,增加城市道路交通设施,严格交通管理。

在老街的东西入口附近增辟停车场,在与延安路、滨江西路的各个交叉口应开辟小型停车广场。

在老街南、北两侧保护区外侧平行于老街各打通了一条3-4米宽的街巷作为步行通道,加上老街原有的18条街巷共同构成了环网状的通道。

以解决消防和管线敷设要求。

6.2绿化规划

在一、二、三马路限制建筑高度,适当降低沿滨江及北侧山脚的建筑高度,将北侧华山绿化和滨江景观引入老街。

三条马路与延安路滨江路的交叉口增加街头绿地,扩大小公园绿化面积,提高绿化质量,拓宽公园路并设置绿化带,将滨江绿化通过小公园及公园路绿化引入老街东入口。

老街街区内部通过整治、更新增加绿化用地。

老街街面上以徽派花卉盆景装点,形成自己的特色。

6.3给水消防

老街地区供水由南北两侧延安路和滨江西路400MM和500MM的供水干管供给,管线布置方式采取以外围向内供水,通过一、二、三马路横向150MM供水支管连接各用户。

对受损伤的旧管,裂管需及时更换,补齐一马路150MM供水管,两侧巷道给水管道结合道路整治改造敷设。

在延安路、老街路段增加消火栓的设置密度;同时在纵深处各民居及博物馆内,按规范配置室内灭火器具,按传统消防预防方法,设置消防水池;老街店铺及博物馆装潢应尽可能采用阻燃材料;加大老街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力度。

6.4排水防洪

排水采取截流式合流制,主干管改在一、二、三马路排入滨江路,再沿滨江驳岸设置的截污干管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达标后排放入江。

对街区腹地及巷道疏通和改造现有管沟,建立合理完善街区排水体系,将雨水就近排入收纳水体。

6.5电力电讯

在老街一马路、三马路各设置一座10KV开闭所,10KV进线先期由延安路新潭站新江115线电缆引进,终期引进新潭站新进117线,可与屯溪站跃进117线互为联络;老街街区供电以两个开闭所为主,滨江路、延安路公用配变供电为辅。

高压电缆采用穿钢管直埋方式,低压电缆由开闭所引进街面,每十八户设一配电箱进行控制,每配电箱两路电缆出线,分供九户总表。

主干电缆采用穿钢管沿店内墙敷设,主街支线电缆采用穿PVC管沿店面敷设,小巷支线采用穿PVC管沿巷道路一侧地埋敷设。

通讯、有线电视系统主干线由延安路、滨江路市政管线引入,采用地缆同沟直埋方式敷设;进入户为穿PVC管暗敷,通信电缆走向均在电力电缆的另一侧。

6.6环卫燃气

成立专门的保洁队伍,强化管理。

规划在迎新巷、横街、地盘巷、二马路、鱼池巷、一马路增设6个水冲式公厕,以方便游客及当地居民;同时在老街、一、二、三马路按70米间距设置了环保垃圾箱,对旅游干道和次要巷道分别进行2次/天、1次/天的清扫,店铺垃圾有清洁工用板车沿街定时上门收集运至延安路垃圾转运站。

对老街两侧纵深住区的居民宣传引导,推广液化气为燃料,废除以煤为燃料的垃圾污染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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