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司考大纲新旧对比刑诉彩色完整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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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司考大纲新旧对比刑诉彩色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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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司法考试大纲新旧对比-刑事诉讼法
2006年大纲基本要求:
全面准确、系统地掌握刑呈诉讼法的基本概念头与基本理论;掌握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基本原则、基本制芳和程序规则、熟练掌握刑喇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所规定的条文内容;正确运用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与诉讼理论解决定践中的问题屏具有综合解决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等部门法中的相关问题的实际能力。
第一章刑事诉讼法概述
基本要求:
了解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法的概念,以及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渊源。
理解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的关系、刑事诉讼法的制定目的和任务、刑事诉讼的若干基本概念和基本范畴。
熟悉刑事诉讼的基本原理并能够运用。
考试内容:
第一节刑事诉讼法的概念
刑事诉讼的概念、特征刑事诉讼法的概念狭义与广义的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的渊源刑事诉讼法与刑法析关系
第二节刑事诉讼法的制定目的与任务
刑事诉讼法的制定目的刑事诉讼法的任务
第三节刑事诉讼的基本理念
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诉讼效率
第四节刑事诉讼的基本范畴
刑事诉讼目的刑事诉讼价值刑事诉讼结构刑事诉讼职能
第二章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基本要求:
了解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的概念与特点以及《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主要原则的概念和特点
理解《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主要原则的涵义、内容和基本要求
熟悉《刑事诉讼法》以及有关法律解释对基本原则的规定,并能够运用这些规定解决实际问题
考试内容:
第一节基本原则概述
基本原则的概念与特点
第二节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
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原则的基本内容
第三节严格遵守法律程序
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原则的基本含义
第四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法独立行使职权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基本含义
第五节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分工负责的含义互相配合的含义互相制约的含义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相互关系
第六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的基本内容
第七节各民族公民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各民族公民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原则的基本内容
第八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原则的基本含义
第九节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本原则的基本含义我国刑事诉认法中体现这一原则的规定
第十节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
保障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原则的含义
第十一节具有法定情形不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规定的六种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及处理
第十二节追究外国人刑事责任适用我国刑事诉讼法
追究外国人刑事责任适用我国刑呈诉讼法原则的基本含义
第十三节刑事司法协助
刑事事司法协助的基本含义刑事司法协助的主要内容
第三章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
基本要求:
了解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与组织体系以及各种诉讼参与人的概念。
理解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性质以及各种诉讼参与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
熟悉各国家专门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以及主要诉讼参与人在刑事诉讼中的诉讼权利,能够运用《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法律解释中的规定解决实际问题。
考试内容:
第一节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
公安机关的性质、组织体系、职权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监狱、走私犯罪侦查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人民检察院的性质、组织体系、职权人民法院的性质、组织体系、职权
第二节诉讼参与人
诉讼参与人的概念、分类当事人的概念、条件、范围、诉讼权利其他诉讼参与人的概念、范围被害人的概念、诉讼权利、诉讼义务自诉人的概念、诉讼权利、诉讼义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概念、诉讼权利、诉讼义务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概念、诉讼权利、诉讼义务法律对单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单位被害人的特别规定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范围法定代理人的概念、范围、职责、诉讼权利、诉讼义务诉讼代理人的概念、权限刑事代理与辩护的区别辩护人的概念、诉讼地位、职责证人的概念、条件、不能作证人的情况、诉讼权利、诉讼义务鉴定人的概念、条件、诉讼权利、诉讼义务翻译人员的概念、条件、诉讼权利、诉讼义务
第四章管辖
基本要求:
了解管辖、立案管辖、审判管辖、级别管辖、地区管辖的概念。
理解划分立案管辖的根据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范围。
熟悉审判管辖、级别管辖、管辖变通的特点以及划分地区管辖所依据的原则和专门法院管辖的案件范围。
考试内容:
第一节立案管辖
管辖的概念和意义立案管辖的概念立案管辖的划分依据公安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关于执行立案管辖的几个问题
第二节审判管辖
审判管辖的概念、分类级别管辖的概念各级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地区管辖专门管辖
第三节管辖的变通
优先管辖移送管辖指定管辖特殊情况的管辖
第五章回避
基本要求:
了解回避的概念和意义、回避的种类、回避的程序。
理解回避的适用人员、回避的理由、回避的决定机关或人员。
熟悉《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法律解释中有关回避的规定,并能够运用这些规定解决实际问题。
考试内容:
第一节回避的概念和适用人员
回避的概念回避的意义回避的适用人员
第二节回避的理由
回避的理由回避的种类
第三节回避的程序
回避的期间回避的申请、审查与决定对驳回回避申请的复议
第六章辩护与代理
基本要求:
了解辩护制度、自行辩护、指定辩护、委托辩护、拒绝辩护、法律援助制度、刑事代理制度的概念。
理解辩护人的范围,辩护的种类,辩护人参加诉讼和律师辩护的意义。
熟悉辩护人、特别是辩护律师的任务、地位、权利、义务和辩护活动,辩护词的基本格式与写法,以及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代理,并能够熟练运用。
考试内容:
第一节辩护人
辩护人的概念、人数辩护人的范围辩护人的诉讼地位辩护人的责任辩护人的权利、义务拒绝辩护辩护词的基本格式与写法
第二节辩护的种类
自行辩护的概念委托辩护的概念委托辩护人的时间指定辩护的概念指定辩护的阶段、适用情形辩护人介入刑事诉讼的时间
第三节法律援助制度
(参见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第四章第四节)
第四节刑事代理
刑事诉讼中代理的含义、种类(公诉案件被害人的代理自诉案件的代理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代理申诉案件的代理)诉讼代理人的范围诉讼代理人的责任诉讼代理人的权利代理词的基本格式与写法
第七章刑事证据
基本要求:
了解刑事证据、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和辩解、被害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及人证、物证、书证、原始证据、传来证据、有罪证据、无罪证据、直接证据、间接证据、证明责任、证明标准等概念。
理解刑事诉讼证据的特点和意义,各种法定证据的特点和相互间的区别,理论上对证据分类的依据及间接证据的特点和运用,重证据不轻信口供、严禁刑讯逼供原则的要求和意义,英美法系国家刑事证明标准、大陆法系国家刑事证明标准。
熟悉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共犯口供的适用,证人的保护制度,运用间接证据定案的规则,证明责任原理及我国刑事诉讼证明责任的分配,审查判断证据的任务、标准和对各种证据的审查判断,并能够熟练运用。
考试内容:
第一节刑事证据的概念和意义
刑事证据的概念刑事证据的基本特征刑事证据的意义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第二节刑事证据的种类
证据的法定形式物证的概念、特征、收集程序书证的概念、与物证的区别、收集程序证人证言的概念、证人资格、证人证言的特点、意义、收集程序证人的保护被害人陈述的概念、特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的概念、特点、审查判断、共犯口供的适用鉴定结论的概念、特点与运用勘验、检查笔录的概念视听资料的概念和特点证据的收集、审查、运用
第三节刑事证据的分类
刑事证据分类的概念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的划分标准与运用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的划分标准与运用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的划分标准与运用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划分标准运用间接证据定案的规则
第四节刑事诉讼证明
刑事诉讼证明的概念证明对象的概念、内容证明责任的含义证明责任的分担证明标准的概念、内容西方国家证明标准比较
第八章强制措施
基本要求:
了解强制措施的概念、特点。
理解各种强制措施的适用对象或者条件、适用机关、审批程序和执行程序。
熟悉《刑事诉讼法》中有关强制措施的规定以及各有关部门的规定或司法解释,并能够运用这些规定解决实际问题。
考试内容:
第一节强制措施概述
刑事强制措施的概念、种类、特点、适用中考虑的因素刑事强制措施与其他相关处罚措施的区别公民的扭送
第二节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拘传的概念和性质、特点、期限拘传和传唤的关系拘传的适用对象、适用机关和适用程序取保候审的概念、适用条件、保证方式、适用对象、审批程序、执行程序(原为“程序”)、期限保证人的条件、义务及违反义务的责任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处理监视居住的概念和适用对象、适用条件取保候审与监视居住的关系被监视居住人的义务监视居住的程序、期限
第三节拘留
刑事拘留的概念和适用条件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区别刑事拘留的适用情形(包括公安机关的适用情形和检察机关的适用情形、适用机关、审批程序、执行程序和期限)
第四节逮捕
逮捕的概念和适用条件逮捕的权限逮捕的适用机关(包括审批机关和执行机关,以及两种特殊犯罪嫌疑人的审批机关)逮捕的批准或者决定程序、执行程序(原为“逮捕的批准、决定和执行程序”)逮捕的变更、撤消或解除超期羁押的规制
第九章附带民事诉讼
基本要求:
了解附带民事诉讼的概念和意义。
理解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当事人资格、提起和审判程序。
熟悉《刑事诉讼法》中有关附带民事诉讼的规定和各有关部门的规定或者解释,并能够运用这些规定解决实际问题。
考试内容:
第一节附带民事诉讼概述
附带民事诉讼的概念和意义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条件(包括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前提、损失的物质性,以及物质损失同被告人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
第二节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原为“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条件”)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和被告的一般规则和例外情形司法解释中有关附带民事诉讼的请求权人和负有赔偿责任的人的特殊规定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前提附带民事诉讼的请求权人附带民事诉讼中负有赔偿责任的人
第三节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和审判
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期间、方式原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期间和方式”附带民事诉讼的起诉条件(包括附带民事起诉状的格式与内容)附带民事诉讼中的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
第四节附带民事诉讼的审判
附带民事诉讼的审判组织、受理和准备程序司法解释中有关附带民事审判程序的规定(原为“附带民事诉讼的一审程序”)附带民事诉讼的二审与审判监督程序附带民事诉讼的判决书内容与格式
第十章期间、送达
基本要求:
了解期间和送达的概念。
理解法定期间的规定、期间的计算、期间的延长、期间的恢复以及送达规则。
熟悉《刑事诉讼法》中有关期间和送达的规定和各有关部门的规定或者解释,并能够运用这些规定解决实际问题。
考试内容
第一节期间
期间的概念期间与期日的区别法定期间的种类和内容法定期间的概念及立法对各种法定期间的规定期间的计算单位和方法特殊期间的计算原为“特殊情况的期间计算”法律对几种主要的诉讼期间的规定期间恢复制度原为“期间恢复的条件”
第二节送达
送达的概念与特点送达的种类和规则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
第十一章立案
基本要求:
了解立案的概念、特征和意义,立案监督的概念。
理解立案的材料来源、立案的条件、立案的程序、立案监督制度。
熟悉《刑事诉讼法》以及有关法律解释对立案程序的规定,并能够运用这些规定解决实际问题。
考试内容
第一节立案的概念和意义
立案的概念立案的特征立案的意义
第二节立案的材料来源和条件
立案的材料来源(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直接发现的犯罪事实或者获得的犯罪线索单位和个人的报案和举报被害人的报案或者控告犯罪人的自首)立案的条件(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立案标准
第三节立案程序和立案监督
立案程序(对立案材料的接受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对立案材料的处理立案不立案)立案监督(立案监督的概念立案监督的程序立案监督的意义)
第十二章侦查
基本要求:
了解侦查、侦查权、侦查程序的概念、各种侦查行为的概念、侦查终结的概念、补充侦查的概念、侦查监督的概念。
理解侦查工作的原则、侦查的司法控制、各种侦查行为的法定程序、侦查终结的条件和处理程序、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案件的侦查程序、补充侦查的种类、侦查监督的程序。
熟悉《刑事诉讼法》以及有关法律解释对侦查程序的规定,并能够运用这些规定解决实际问题。
考试内容
第一节概述
侦查、侦查权、侦查程序的概念侦查的任务侦查的意义侦查工作的原则侦查的司法控制
第二节侦查行为
讯问犯罪嫌疑人(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概念和意义讯问犯罪嫌疑人的程序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询问证人、被害人(询问证人的概念和意义询问证人的程序和方式询问被害人的概念和程序)勘验、检查(勘验、检查的概念和意义勘验、检查的种类和程序)搜查(搜查的概念搜查的程序和要求)扣押物证、书证(扣押物证、书证的概念和意义扣押物证、书证的程序和要求)鉴定(鉴定的概念鉴定在侦查中的意义鉴定的程序和要求)辨认(辨认的概念和意义辨认的程序)通缉(通缉的概念和意义通缉的程序和要求)
第三节侦查终结
侦查终结的概念和意义(侦查终结的概念侦查终结的意义)侦查终结的条件和处理(侦查终结的条件侦查终结的处理)侦查中的羁押期限
第四节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案件的侦查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的侦查权限侦查终结后的处理
第五节补充侦查
补充侦查的概念和意义补充侦查的种类(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的形式、次数法庭审理阶段的补充侦查的形式和次数)
第六节侦查监督
侦查监督的概念和意义侦查监督的范围侦察监督的途径和措施
第十三章起诉
基本要求:
了解起诉、审查起诉、提起公诉、不起诉及出庭支持公诉、提起自诉等概念。
理解刑事公诉的一般理论,提起公诉的任务和意义,审查起诉的内容、程序,提起自诉的程序特点。
熟悉审查起诉的步骤和方法,提起公诉、不起诉的条件,起诉书的制作、自诉状的内容与格式,并能够熟练运用。
考试内容
第一节起诉的概念和意义
起诉的概念(刑事起诉概念公诉与自诉的概念)起诉的意义刑事公诉的一般理论
第二节提起公诉的程序
审查起诉(审查起诉的概念移送审查起诉案件的受理审查起诉的内容审查起诉的步骤和方法审查起诉的期限)提起公诉(提起公诉的条件起诉书的制作和移送适用简易程序案件的移送)不起诉(概念不起诉的种类不起诉的程序对被害人、被不起诉人的申诉进行复查不起诉决定书的制作与宣布)
第十四章刑事审判概述
基本要求:
了解刑事审判的概念和任务,刑事审判模式的概念和特征,刑事审判各原则的概念、审、级制度的概念、审判组织的概念。
理解刑事审判的任务和意义、我国刑事审判模式的改革、各种审判原则的内容、审判组织的组成和运行。
熟悉刑事审判相关原理并能够运用。
考试内容
第一节刑事审判的概念和任务
审判和刑事审判的概念(审判的概念刑事审判的概念刑事审判的特征)刑事审判的任务刑事审判的意义刑事审判程序
第二节刑事审判的模式
当事人主义审判模式(要领和特征)职权主义审判模式(概念和特征)混合式审判模式我国刑事审判模式(1979年模式的特点1996年模式的特点)
第三节刑事审判的原则
公开审判原则(概念例外意义)直接言词原则(含义意义适用)辩论原则(含义意义适用)集中审理原则(含义意义适用)
第四节审级制度
审级制度的概念两审终审制
第五节审判组织
审判组织的概念和种类独任制合议制(合议庭的组成方式组成原则活动原则)审判长选任制人民陪审制审判委员会(概念性质组织任务讲座决定案件的范围)
第十五章第一审程序
基本要求:
了解第一审程序的概念、公诉案件庭前审查的概念、反诉的概念、简易程序的概念。
理解公诉案件第一审程序的内容,自诉案件第一审程序的特点,简易程序的内容,判决、裁定、决定的区别。
熟悉《刑事诉讼法》以及有关法律解释对第一审程序的规定并能够运用这些规定解决实际问题,熟悉判决、裁定、决定的制作要求和内容,并能够实际运用。
考试内容
第一节第一审程序概述
第一审程序的概念第一审程序的分类
第二节公诉案件第一审程序
公诉案件庭前审查(公诉案件庭前审查的概念审查的内容和方法审查后的处理审查的期限)开庭审判前的准备(开庭前准备工作的内容、程序)法庭审判[开庭的具体程序法庭调查的概念、具体程序法庭辩论的程序(公诉词与辩护词的制作)被告人最后陈述评议和审判人民法院对不同案件的裁判]选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特别规定单位犯罪案件的审理程序法庭秩序(对违反法庭秩序的处理及程序)法庭审判笔录延期审理(概念情形程序)中止审理(概念情形与延期审理的区别)终止审理(概念情形程序与中止审理的区别)
第三节自诉案件第一审程序
自诉案件第一审程序自诉案件第一审程序的特点(反诉的概念条件及其与自诉的关系)
第四节简易程序
简单程序的概念、意义我国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特点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适用范围不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简易审判程序的特点(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人民检察院可以不派员出庭简化法庭调查和辩论程序,被告人自愿认罪并对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的,法院可以直接作出有罪判决简易程序在必要时得变更为普通程序审理期限)简易程序的决定适用和审判程序
第五节判决、裁定和决定
判决(含义特点判决书的制作要求和内容)裁定(概念适用裁定的情形与判决的区别)裁定书的格式与内容决定(概念与判决、裁定的区别)
第十六章第二审程序
基本要求:
了解第二审程序的概念、上诉与抗诉的概念、全面审查原则和上诉不加刑原则的概念。
理解上诉、抗诉的主体范围、理由,全面审查原则和上诉不加刑原则的内容,第二审程序的审理程序和审理后的处理,对扣押、冻结在案财物的处理程序,以及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核准程序。
熟悉《刑事诉讼法》以及有关法律解释对第二审程序的规定,并能够运用这些规定解决实际问题,熟悉上诉状、抗诉书的内容与制作要求,并能够实际运用。
考试内容
第一节第二审程序的概念
第二审程序的概念(含义)第二审程序的功能和意义
第二节第二审程序的提起
上诉和抗的概念(提起第二审程序的两种机制上诉的概念抗诉概念)上诉、抗诉的主体(上诉的主体抗诉的主体)上诉、抗诉的理由(上诉的理由抗诉的理由)上诉、抗诉的期限(上诉的期限抗诉的期限)上诉、抗诉的方式和程序(上诉的方式与程序抗诉的方式与程序)上诉状、抗诉书的内容与制作
第三节第二审程序的审判
第二审程序的审判原则(全面审查原则及内容上诉不加刑原则及内容)第二审程序的审理(开庭审理的方式和程序阅卷与调相结合不开庭审理的方式和程序)对上诉、抗诉案件审理后的处理(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改判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发回重审的次数)对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处理对自诉案件的处理第二审程序的审理期限
第四节对扣押、冻结在案财物的处理
扣押、冻结在案财物的处理违法处理扣押、冻结在案财物的法律责任
第五节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核准程序
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的核准程序(不同情形的报请复该程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的处理)
第十七章死刑复核程序
基本要求:
了解死刑复核程序的概念、特点和意义。
理解死刑立即执行的核准权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核准权、报请复核的要求、复核的具体程序、复核后的处理方式。
熟悉《刑事诉讼法》中有关死刑复核程序的规定以及各有关部门的规定或者解释,并能够运用这些规定解决实际问题。
考试内容
第一节死刑复核程序的概念和意义
死刑复核程序的概念死刑复枋程序的特点死刑复核程序的意义
第二节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复核程序
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核准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人民法院组织法的决定)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安件的报请复核(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报请复核高级人民法院依授权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报请复核)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案件报请复核的材料及要求(“一案一核”和“层层复核”制度)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复核(复核的审判组织上复核的内容与要求复核后的处理)
第三节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案件的复核程序
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案件的核准权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案件复核的审判组织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案件的复核和复核后的处理
第十八章审判监督程序
基本要求:
了解审判监督程序的概念、申诉的概念。
理解审判监督程序的特点、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范围、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理由和方式,以及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的重新审判程序。
熟悉《刑事诉讼法》以及有关法律解释对审判监督程序的规定,并能够运用这些规定解决实际问题。
考试内容
第一节审判监督程序的概念和特点
审判监督程序的概念审判监督程序的特点
第二节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
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材料来源(申诉的概念申诉与上诉的区别申诉的期限申诉的提出、受理及审查处理)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和审判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上及人民检察院)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理由(认定事实上的错误适用法律上的错误)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方式(决定再审指令再审决定提审提出抗诉)
第三节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的重新审判
再审立案重新审判的程序(再审提审开放审理的情形不开庭审理的情形不得加重刑罚的情形开庭前的工作提押、中止执行及强制措施审理程序中此审理与终止审理)重新审判后的处理重新审判的期限
第十九章执行
基本要求:
了解执行程序的概念、执行的依据和执行机关。
理解各种判决、裁定的执行程序、执行的变更程序、对新罪和申诉的处理程序以及人民检察院对执行的监督程序。
熟悉《刑事诉讼法》以及有关法律解释对执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