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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技术服务合同只交了预付款代扣代缴增值税

篇一:

支付境外费用代扣增值税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支付境外费用代扣增值税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来源:

中国税网《财税实务问答》作者:

期刊编辑部日期:

201X-05-06字号[大中小]

问:

支付给国外技术使用费用106万元,代扣代缴的增值税6万元,怎样进行会计处理?

这6万元增值税是否可以作为进项税抵扣?

答: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应用指南

本准则不规范商誉的处理

本准则第三条规定,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主要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

6602管理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包括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包括行政管理部门职工工资及福利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办公费和差旅费等)、工会经费、董事会费(包括董事会成员津贴、会议费和差旅费等)、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含顾问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技术转让费、矿产资源补偿费、研究费用、排污费等。

6601销售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保险费、包装费、展览费和广告费、商品维修费、预计产品质量保证损失、运输费、装卸费等以及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含销售网点、售后服务网点等)的职工薪酬、业务费、折旧费等经营费用。

企业发生的与专设销售机构相关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也在本科目核算。

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税收协定特许权使用费条款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X〕507号)第二条规定,税收协定特许权使用费条款定义中所列举的有关工业、商业或科学经验的情报应理解为专有技术,一般是指进行某项产品的生产或工序复制所必需的、未曾公开的、具有专有技术性质的信息或资料。

第四条规定,在服务合同中,如果服务提供方提供服务过程中使用了某些专门知识和技术,但并不转让或许可这些技术,则此类服务不属于特许权使用费范围。

但如果服务提供方

提供服务形成的成果属于税收协定特许权使用费定义范围,并且服务提供方仍保有该项成果的所有权,服务接受方对此成果仅有使用权,则此类服务产生的所得,适用税收协定特许权使用费条款的规定。

第六条规定,下列款项或报酬不应是特许权使用费,应为劳务活动所得:

(一)单纯货物贸易项下作为售后服务的报酬;

(二)产品保证期内卖方为买方提供服务所取得的报酬;

(三)专门从事工程、管理、咨询等专业服务的机构或个人提供的相关服务所取得的款项;

(四)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类似报酬。

上述劳务所得通常适用税收协定营业利润条款的规定,但个别税收协定对此另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如中英税收协定专门列有技术费条款)。

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协定有关条款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X〕46号)规定,转让专有技术使用权涉及的技术服务活动应视为转让技术的一部分,由此产生的所得属于税收协定特许权使用费范围。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企业支付的技术使用费,属于非专利技或特许权,则应在“无形资产”会计科目核算,如果是如国税函〔201X〕507号和国税函〔201X〕46号所述的不应是特许权的服务费,则应在“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类会计科目核算。

会计分录:

借:

无形资产或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

银行存款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X〕106号)第二十二条规定,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四)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从税务机关或者境内代理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凭证

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第二十三条规定,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和

税收缴款凭证。

纳税人凭税收缴款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

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第二十四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

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商标、著作权、有形动产租赁,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商标、著作权、有形动产租赁。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交通运输业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交通运输业服务。

(四)接受的旅客运输服务。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支付的国外技术使用费,如果不属于财税〔201X〕106号文件规定的不得抵扣的项目,扣税凭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可凭取得的解缴税款的税收缴款凭证上取得的增值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篇二:

涉外会计习题

涉外会计练习题目

一、不定项选择题

1.1$=657.19¥是什么标价方法()

A直接标价法B间接标价法C应付标价法D应收标价法

2.根据外汇买卖交割时间不同,汇率分为()

A.即期汇率B远期汇率C现行汇率D历史汇率

3.根据制定汇率的方法不同,汇率分为()

A.基本汇率B套算汇率C现行汇率D历史汇率

4.1¥=0.147$是什么标价方法()

A直接标价法B间接标价法C应付标价法D应收标价法

5.汇兑差额确认有两种观点分别是

A逐笔结转B集中结转C实际实现观D应列计观

6.出口商品通常的交接方式有()

A送货制B提货制C发货制D厂商就地保管制

7.出口商品的加工方式一般分为以下几种()

A作价加工B委托加工C自营加工DABC都错误

8.进口贸易业务种类主要有()

A国家调拨进口B自营进口C代理进口D易货贸易

9.税收具有的特征有三个()

A强制性B固定性C无偿性D偿还性

10.以下税种属于流转税类的有()

A增值税B营业税C消费税D企业所得税

11.以下税种属于所得税类的有()

A增值税B关税C个人所得税D企业所得税

12.关税按照其应税货物或者物品的流向分为()

A进口关税B出口关税C优惠关税D过境关税

13进口货物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日内进行关税申报

A7B14C15D30

14出口货物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小时之前进行关税申报

A8B16C24D48

15三来一补是指()

A来料加工B来图来样加工C来件装配D补偿贸易

16.国际技术贸易采用的主要方式有()

A许可贸易B技术服务与咨询C特许专营D技术设备买卖

17.国家主管部门对技术进出口实行统一管理,采取“三种技术、两类合同、登记加审批制度”。

三种技术是指将技术分为()

A禁止进出口技术B限制进出口技术C自由进出口技术D高新技术

18.对外承包工程业务的特点主要有()

A生产周期长,业务风险大B业务范围广,管理复杂

C竞争激烈,经营难度大D业务规模小

19涉外企业财务报表中的专项报表主要是指()

A出口主要商品成本及盈亏表B进口主要商品销售利润表C财务指标月报表D资产负债表

20.涉外企业财务报表中的外部报表主要是指()

A出口主要商品成本及盈亏表B现金流量表C损益表D资产负债表

21.资产负债表是反映外贸企业在()

A.某一时期情况的报表B.某一日期情况的报表

C.某一特定时期情况的报表D.某一特定日期情况的报表

22.当以产品补尝引进国外技术代扣代缴预提所得税时,其账务处理为()

A.借:

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

应交税费-应交预提所得税B.借:

所得税

贷:

应交税费-应交预提所得税23.进口主要商品成本分析表是反映()

A.外贸企业经营进口商品盈亏的生产报表B.外贸企业经营进口商品盈亏的对外报表

C.外贸企业经营进口商品盈亏的静态报表D.外贸企业经营进口商品盈亏的动态报表

24.外贸企业从库存中领用出借包装物应作的账务处理是()

A.借:

其他业务成本

贷:

包装物B.借:

包装物——出借包装物

贷:

包装物——库存包装物25.根据现行企业会计制度规定,项目筹建期内发生的汇兑差额,属于开办费的应计入()

A.经营费用B.制造费用C.在建工程D.长期待摊费用

26.会计制度是在()

A.会计学科基础上制订的具体会计方法、程序的总称

B.会计理论基础上制订的具体会计方法、程序的总称

C.会

计准则基础上制订的具体会计方法、程序的总称

D.会计性质基础上制订的具体会计方法、程序的总称

27.会计准则最早在()

A.19世纪50年代的英国出现B.19世纪50年代的美国出现

C.20世纪30年代的英国出现D.20世纪30年代的美国出现

28.在我国现行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具体准则包括存货、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等()

A.36B.37项准则C.38项准则D.39项准则

29.在实务中,我国会计基本准则明确规定企业在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中应当以()

A.权责发生制为基础B.收付实现制为基础

C.现金制为基础D.既可采用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又可采用现金制为基础

30.我国对特准设立的保税工厂退(免)税规定为()

A.进料时予以保税,加工后对实际出口部分予以免税

B.进料时予以保税,加工后对实际出口部分予以退税

C.进料时予以保税,内销部分予以征税

D.进料时予以保税,加工后对实际出口部分予以免税,内销部分予以征税

31.在外贸实践中,出口单证的交付()

A.大多数通过中间商代替买方收受,称之为“交单”

B.大多数通过中间商代替卖方收受,称之为“交单”

C.大多数通过银行代替买方收受,称之为“交单”

D.大多数通过银行代替卖方收受,称之为“交单”

32.汇兑差额的产生主要有两个途径,即()

A.外币折算及期末汇兑差额的计算B.外币折算及外币差额的计算

C.外币兑换及期末汇兑差额的计算D.外币兑换及外币差额的计算

33.外贸企业购进商品对暂定价进行退补价时,应注意()

A.购进商品退补价,既要调整金额,又要调整购进数量

B.购进商品退补价,只调整金额,不涉及购进数量

C.购进商品退补价,不调整金额,只调整购进数量

D.购进商品退补价,先进行退货后,再协商调整金额

34在技术进出口业务中,企业购进技术发生的成本包括()

A.购买价款B.购买价款及相关税费

C.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D.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及直接、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35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的货物,其退税的地点为()

A.直接到所在地退税机关申报办理退税

B.直接到所在地征税机关申报办理退税

C.先报其主管征税的税务机关审核后,再到所在地退税机关申报办理退税

D.到海关指定地点申报办理退税

36“付款交单”的托收方式中,其货权转移与货款支付的先后次序为()

A.款先货后B.货先款后C.同时交割D.不同时交割

37在下列账户中,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应付账款”项目金额的有()

A.预付账款B.其他应付款C.应收账款D.预收账款38为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目前大多数国家采用的方法是()

A.免税法B.抵免法C.饶让法D.减免法

39.技术进出口与一般进出口贸易相比,其主要区别表现在()

A.交易对象不同B.转让权限不同

C.受法律调整和政府管制程度不同D.交易双方的国籍不同

40.我国保税制度中的具体保税形式有()

A.开发区B.保税区C.保税工厂D.保税仓库E.保税集团

二、计算题

(1)某生产企业从事自营进料加工出口业务,某月出口自产甲产品FOB价28.78万美元,按当日即期汇率折合人民币200万元人民币。

当期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50万元人民币,内销产品100万元人民币。

在生产甲产品过程中需消耗A、B两种国产材料,

同期国内采购原材料-A材料150万元人民币,原材料-B材料400万元人民币。

该公司为一般纳税企业,征税税率为17%,退税税率为13%。

要求:

计算该公司本期应纳或应退的税额(应对A、B两种材料分别计算)。

请写出计算过程及结果,只有结果无过程不得分。

(2)某企业201X年12月31日各有关账户的余额资料如下:

“库存商品”账户1380000元(借方),“在途物资”账户201X00元(借方),“生产成本”账户360000元(借方),“原材料”账户440000元(借方),“材料成本差异”账户2700元(贷方)。

明细账户

人民币(元)借方280000

贷方600000

贷方710000

贷方969800

借方480000

借方11201X

贷方84000应收帐款—A公司—B公司预收账款—S公司应付账款—甲公司—乙公司预付账款—G工厂—D工厂

要求:

计算该企业年末资产负债表中“存货”,“应收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账款”,“预付账款”项目的年末数。

计算过程可省略,只写出最终结果即可。

(3)某公司是一家有进出口权的生产企业,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对外币交易采用交易日即期汇率折算,该公司适用增值税率17%,出口退税率13%,该公司各期有关业务资料如下:

(1)201X年5月份有以下三项业务:

a.出口一批货物为FOB价105万美元

b.内销一批货物销售额为1600万人民币(不含税价)

c.购进原材料一批,价款为1820万人民币(不含税价)

(2)201X年6月份有以下三项业务:

a.出口一批货物FOB价112万美元

篇三:

企业对外支付如何代扣代缴税款之营业税篇

企业对外支付如何代扣代缴税款之营业税篇

近年来,新企业所得税法、新营业税暂行条例的实施,对企业发生的对外业务发生时,如何代扣代缴税款发生了很多变化,很多境内企业在对外支付款项时对于是否应履行代扣代缴义务而感到困惑。

笔者结合现行最新相关税收政策规定,就企业对外支付款项时如何代扣代缴税款的一般思路进行总结,并结合案例说,供纳税人参考。

本篇是关于如何代扣代缴营业税的总结。

第一步:

判断是否属于营业税应税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40号)第一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

条例第一条所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是指:

(一)提供或者接受条例规定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

(二)所转让的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的接受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

(三)所转让或者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在境内;

(四)所销售或者出租的不动产在境内。

因此,企业对外发生业务活动,支付款项时,需要根据上述条款规定,判断该项业务活动是否属于应发生营业税纳税义务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行为。

当然还要结合一些特殊规定,上述应税范围是否存在不征税或免税规定。

如《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X]111号)规定: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外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完全发生在境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40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的劳务,不属于条例第一条所称在境内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不征收营业税。

上述劳务的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

根据上述原则,对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外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文化体育业(除播映),娱乐业,服务业中的旅店业、饮食业、仓储业,以及其他服务业中的沐浴、理发、洗染、裱画、誊写、镌刻、复印、打包劳务,不征收营业税。

第二步:

判断是否负有代扣代缴义务

《暂行条例》第十一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受让方或者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因此,企业发生对外支付时,如果根据第一步的判断属于营业税应税范围,再判断企业是否负有代扣代缴义务,应向发生业务的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确认其境内是否存在经营机构或境内代理人,如果不存在,则确认自身负有代扣代缴义务。

第三步:

判断代扣代缴义务发生时间

《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

营业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还规定:

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

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实施细则》第二十四、二十五条对条例规定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作了细化规定:

可见,营业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要根据具体应税业务来确认扣缴义务发生时间。

因此,企业发生负有代扣代缴营业税纳税义务时,可以根据《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实施细则》第二十四、二十五条来确认代扣代缴义务发生时间。

第四步:

计算代扣代缴营业税税款

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按照营业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因此,企业计算代扣代缴应该额时,也按上述公式确认,准确确认应税行为的营业额以及税率。

营业额以及税率的确认与境内企业和单位发生应税行为是一致的。

案例1:

甲公司(中国)销售货物给乙客户(第三国),甲公司的母公司(美国)为该客户提供售后服务,要耗用维修配件,中国公司支付售后服务款给母公司,该款项是否须代扣代缴营业税。

分析:

可见提供劳务者(母公司)与接受劳务这(乙客户)均不在中国境内,因此,不属于营业税纳税范围。

甲公司无须代扣代缴营业税义务。

案例2:

境外一家公司201X年将其在中国境内的一处房屋转让给中国居民企业,取得转让收入1000万元,转让合同约定在201X年内办理产权转移相关手续,并在201X年10月1日全额支付预付款。

该房屋的原值500万元,已提折旧200万元。

(假设该境外公司与中国无相关税收协定)

分析:

该非居民企业不动产行为,按不动产所在地确认是否是负有营业税纳税业务,该项不动产位于中国境内,因此,上述转让所得在境内负有营业税纳税义务。

假设该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无营业机构和营业代理人,以受让方或者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则受让中国居民企业负有代扣代缴营业税义务。

假如该境外公司在中国境内存在营业代理人。

支付人(中国居民企业)没有代扣代缴营业税义务。

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因此,受让中国居民企业代扣代缴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201X年10月1日全额支付预付款时。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X]16号)规定,自201X年1月1日起,对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应代扣代缴营业税=(1000-500)×5%=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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