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人行道型式试验检验内容要求与方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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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人行道型式试验检验内容要求与方法
附件2:
自动人行道型式试验检验内容、要求与方法
检验项目
项目编号
检验内容与要求
检验方法
电
气
设
备
与
安
装
1.1
在分离的机房、分离的驱动和转向站内,应采用保护罩以防止直接触点。
所用外壳保护等级至少为IP2X。
用IP试具检查
1.2
导体之间和导体对地之间的绝缘电阻应大于1000Ω/V,并且其值不得小于:
a.动力电路和电气安全装置电路:
0.5MΩ;
b.其他电路(控制、照明、信号等):
0.25MΩ。
1.分别测量动力电路、电气安全装置电路、控制电路、照明电路和信号电路导体之间和导体对地的绝缘电阻。
测量前应断开主开关,当电路中含有电子装置时,测量时应先将相线和零线连接起来,并拆下主电源处零线和接地端子之间的连接。
2.当测量电压的工作电压大于500V时,用1000V兆欧表测量。
当测量电压的工作电压小于等于500V时,用500V兆欧表测量。
当工作电压为SELV时,用250V兆欧表测量。
1.3
对于控制电路与安全电路,导体之间或导体对地之间的直流电压平均值或交流电压有效值不应超过250V。
万用表测量
1.4
零线与地线应始终分开
外观检查
1.5
为使驱动主机停止运转,主接触器应属于GB14048.4中规定的下列类别:
a)AC-3,用于交流电动机的接触器;
b)DC-3,用于直流机组的接触器。
检查有关资料并和实物相对照
1.6
继电接触器应属于GB14048.5中规定的下列类别:
a)AC-15,用于交流控制电路的接触器;
b)DC-13,用于直流控制电路的接触器。
无论主接触器还是继电接触器,在满足2.1要求所采取的措施中,都可假设:
a)如果动断触点(常闭触点)中一个闭合,则全部动合触点断开;
b)如果动合触点(常开触点)中一个闭合,则全部动断触点断开。
检查有关资料并和实物相对照
电
气
设
备
与
安
装
1.7
当符合1.6要求的器件作为安全电路的断电器时,则1.6的假设也应适用。
如果使用的继电器动断和动合触点,不论衔铁处于任何位置均不能同时闭合,那么衔铁不完全闭合的可能性可不考虑。
在电气安全电路中,连接在电气安全装置之后的装置应符合关于安全触点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的要求(不考虑分断距离)。
本条款不适用于1.5和1.6中所述及的装置。
检查有关资料并和实物相对照
1.8
直接与电源连接的电动机应有短路保护。
检查电气原理图,并和实物相对应。
1.9
直接与电源连接的电动机应采用手动复位的自动开关进行过载保护(1.10例外),该开关应切断电动机的所有供电。
检查自动开关规格和整定值是否与电动机相匹配;
1.10
当过载检测是基于电动机绕组温升时,则断路器可在绕组充分冷却后可自动地闭合,但重新启动仍需符合启动的条件。
用热继电器进行过载保护的:
检查热继电器规格和整定值是否与电动机相匹配;
用热敏电阻对电机绕组温升进行过载保护的:
进行模拟试验。
1.11
如果电动机具有多个不同电路供电的绕组,则1.9和1.10适用于每一绕组。
检查自动开关、热继电器或热敏电阻是否保护了电机的每一绕组。
1.12
在驱动主机附近,转向站中或控制装置旁,应装设一只能切断电动机、制动器释放装置和控制电路电源的主开关。
该开关应不能切断电源插座或检修和维修所必须的照明电路的电源。
当辅助设备如暖气装置、扶手照明和梳齿板照明是分开单独供电时,则应能单独地切断它们。
各相应开关应位于主开关近旁并要有明显的标志。
1.断开主开关,检查照明、插座是否被切断。
2.断开辅助设备开关,检查自动人行道是否能运行。
3.检查开关的标志。
1.13
采用挂锁和其他等效方式将主开关锁住或使它处于“隔离”位置,以保证不产生由于其他因素造成故意动作。
主开关的控制机构应在打开门或活板门后能迅速而容易地操纵。
外观检查
1.14
主开关应能切断自动人行道在正常使用情况下最大电源的能力。
它应相当于GB14048.4所规定的AC-3类别的断开能力。
根据设计文件和实物,判断主开关的容量和类别是否适当。
1.15
若几台自动人行道的各主开关设置在一个机房内,则各台自动人行道主开关应易于识别
外观检查
1.16
电气安全电路中的导线,其名义截面积不应小于0.75mm2。
检查导线标号或直接测量
1.17
设置在安全电路中的、不用工具即可拔出的连接器件和插装式装置应设计成在重新插入时,绝不会插错。
外观检查和手动试验
1.18
如果主电源开关或其他开关断开后,一些连接端子仍然带电,它们应和不带电端子明显地隔开。
而且当带电端子电压超过50V时,应注上适当标记。
外观检查和万用表检查
电
气
设
备
与
安
装
1.19
插座的电源应和机器的电源分开,并应能用一个单独的开关来切断各相的电源。
断开机器的电源,检查插座是否有电。
1.20
插座应是:
a)2P+T型(2极+地线),250V,由主电源直接供电;
b)根据GB14821.1-93中第5章的要求,以很低的安全电压供电。
外观检查
1.21
连接端子偶然短接可能导致自动人行道产生危险故障,则应清楚地予以分离开。
外观检查
电
气
故
障
的
防
护
和
控
制
2.1
以下电气设备中的任何一种故障,如果不能被排除的话,则本身不应成为自动人行道危险故障的原因:
a)无电压
b)电压降低
c)导体的中断
d)电路的接地故障
e)某电气元件的短路或断路,参数值或功能改变如电阻器、电容器、晶体管、灯等。
f)某接触器或继电器的可动衔铁不吸合或不完全吸合。
g)某接触器或继电器的可动衔铁不断开;
h)某触点不断开(安全触点可不考虑此情况);
i)某触点不闭合
检查电气原理图,分析电路设计中采取的措施是否合理有效。
该条款的检查也可和其它电气故障条款的检查相结合。
2.2
如果电路接地发生故障,该电路中的电气安全装置应使驱动主机立即停机。
恢复运行只有依靠专职人员才有可能。
2.分析接地保护的形式。
2.将主电源断开,在进线端断开零线,用万用表检查零线和地线之间的电阻,检查是否连通。
3.每一单独设备的接地线必须直接接至接地干线上,不得互相串接后再接地。
2.3
电气安全装置的设计应满足GB16899-1997第14.1.2.1条的要求,。
检查电气原理图,分析电气安全装置的设计是否符合要求。
2.4
安全触点的动作应由断路装置使其强制地机械断开,甚至两触点熔接在一起也应强制地机械断开。
当所有触点断开元件处于断开位置时,且在有效行程内动触点和驱动机构之间无弹性元件(如弹簧)施加作用力,则触点获得强制地机械断开。
在设计上应尽可能地减少由于部件故障而引起的短路故障。
分析安全触点的动作机理
电
气
故
障
的
防
护
和
控
制
2.5
如果安全触点保护外壳的防护等级不低于IP4X,则安全触点应能承受250V的额定绝缘电压。
如果其外壳防护等级低于IP4X,则应能承受500V的额定绝缘电压。
安全触点应属于GB14048.5中规定的下列类别:
a)AC-15,用于交流电路的安全触点
a)DC-13,用于直流电路的安全触点
1.用IP试具检查防护等级;
2.检查安全触点的资料。
2.6
外壳保护等级没有满足至少为IP4X时,其电气间隙至少为3mm,爬电距离至少为4mm。
断开后的安全触点之间的距离应至少是4mm。
检查安全触点的资料
2.7
对于多个分断点的情况,断开后触点之间的距离应至少为2mm。
检查安全触点的资料
2.8
当电气安全装置工作时,应能防止驱动主机启动或立即使其停车。
工作制动器应起作用。
电气安全装置应直接作用在控制驱动主机供电的设备上。
如果由于传输电力的缘故,使用继电接触器来控制驱动主机启动和停止,则它们应作为直接控制驱动主机供电的设备来考虑。
检查电气原理图,分析电气安全装置作用机理,并和实物相对照
2.9
控制电气安全装置的执行元件即使在连续操作产生机械力条件下,也能正常工作。
对于冗余型安全电路,传感器元件机械的或几何的布置应能保证每一机械故障不会导致冗余能力的减弱和丧失。
安全电路的传感元件应能承受GB16899-1997第14.1.2.5条规定的试验。
1.分析电气安全装置作用机理,并和实物相对照。
2.检查安全电路的传感元件试验报告。
2.10
安全电路的设计应符合GB16899-1997第14.1.2.3条的规定,并应按照GB16899-1997附录A的要求进行试验。
检查安全电路的分析报告和试验报告。
2.11
自动人行道的启动(或当启动是自动时,由一个使用者经过某一点时使之自动启动投入有效运行),应只能由指定人员才能操作一个或数个开关来实现。
开关可采用:
钥匙操作式开关,拆卸式手柄开关,护盖可锁式开关等。
该开关不应同时用作主开关。
操纵开关的人员在操作之前应能看到整个自动人行道,或者应有措施保证在操作之前没有人正在使用自动人行道。
运行方向在开关的指示上应能明显识别。
外观检查
电
气
故
障
的
防
护
和
控
制
2.12
由于使用者的经过而自动启动的自动人行道,应在该使用者走到梳齿相交线之前启动运行。
a.利用光束触发的:
应设置在梳齿相交线之前至少1.3m外;
b.利用触点踏垫触发的:
其外缘应设置在梳齿相交线之前至少1.8m处,沿运行方向的触点踏垫长度至少为0.85m。
施加在其表面为25cm2的任何点上的载荷达150N之前就应作出响应。
由于使用者的经过而自动启动的自动人行道,运行方向应预先确定并有明显标记,如果使用者能从与预定方向相反的方向进入时,那么自动人行道仍应按预先确定的方向启动并符合本条款的规定,运行时间应不少于10s。
外观检查,用尺测量距离,秒表测量运行时间。
2.13
若为自动启动式自动人行道,则应配备一个清晰可见的信号系统,例如道路交通信号,以便向乘客指明自动人行道是否可供使用及其运行方向。
外观检查
2.14
所有停止运行装置应通过切断电流起作用,而不是通过一个继电器电路的接通来完成。
检查电气原理图
2.15
在停止运行之前,操作开关的人员应有措施保证在操作之前没有人员正在使用自动人行道。
外观检查,并检查设备使用说明书。
2.16
控制系统应能使自动人行道在乘客启动了2.12所述的控制元件后,并经过了一段足够的时间(至少为预期乘客输送时间再加10s)才能自动停止运行。
秒表测量运行时间
2.17
紧急停止装置应设置在位于自动人行道出入口附近的、明显而易于接近的位置上。
对于使用区段的长度超过40m的自动人行道应增设附加急停开关。
附加急停装置之间的距离不应超过40m。
紧急停止装置应涂成红色,并在此装置上或紧靠着它的地方标上“停止”字样。
外观检查,手动试验,用尺测量距离。
2.18
紧急停止装置应为安全触点。
分析紧急停止装置的型式,并和图纸相对应,判断是否为安全触点。
2.19
在扶手带转向端的扶手带入口处应设手指和手的保护装置,该保护装置动作时应使自动人行道自动停止运行。
装置的动作应通过安全触点或安全电路来完成。
外观检查,手动试验。
分析装置的型式,并和图纸相对照,检查是否为安全触点,若为安全电路则检查安全电路分析报告和检验报告复印件。
2.20
直接驱动踏板或胶带的元件(如:
链条或齿条)断裂、过度伸长的保护装置动作时应使自动人行道自动停止运行。
装置的动作应通过安全触点或安全电路来完成。
外观检查,手动试验。
分析装置的型式,并和图纸相对照,检查是否为安全触点,若为安全电路则检查安全电路分析报告和检验报告复印件。
2.21
驱动装置与转向装置之间距离(无意性)缩短的保护装置动作时应使自动人行道自动停止运行。
装置的动作应通过安全触点或安全电路来完成。
外观检查,手动试验。
分析装置的型式,并和图纸相对照,检查是否为安全触点,若为安全电路则检查安全电路分析报告和检验报告复印件。
电
气
故
障
的
防
护
和
控
制
2.22
踏板的任何部分下陷将导致在出入口处与梳齿板的啮合不再有保证,当下陷的踏板运行到梳齿板相交线前足够长的距离时开关应断开,以保证下陷的踏板不能到达梳齿相交线。
控制装置可适用于踏板或胶带下边任何点的下陷。
装置的动作应通过安全触点或安全电路来完成。
卸除1~2级踏板,检修运行至安全装置处:
1.检查安全开关装置设置的位置离梳齿板的距离是否大于工作制动器最大的制停距离。
2.检查检测杆与踏板最低点的间隙是否适当。
3.手动试验检测杆是否能使安全开关动作。
4.分析装置的型式,并和图纸相对照,检查是否为安全触点,若为安全电路则检查安全电路分析报告和检验报告复印件。
2.23
公共交通型且不能证明扶手带的破断载荷至少为25kN时应设置扶手带断带保护装置,且动作时应使得自动人行道自动停止运行。
装置的动作应通过安全触点或安全电路来完成。
查阅扶手带型式试验报告,外观检查,手动试验。
分析装置的型式,并和图纸相对照,检查是否为安全触点,若为安全电路则检查安全电路分析报告和检验报告复印件。
2.24
自动人行道应配备速度限制装置,使其在速度超过额定速度1.2倍之前自动停车,同时切断自动人行道的电源。
装置的动作应通过安全触点或安全电路来完成。
如果交流电动机与踏板或胶带间的驱动是非摩擦性的连接,并且转差率不超过10%,由此可以防止超速的话,那么允许不考虑上述要求。
1.检查设计图纸,交流电动机与踏板或胶带间的驱动是否为非摩擦性的连接,并且电机转差率是否不超过10%。
2.因制造厂和型号不相同,采取的检验方法也不同,如采用测速原理的机型,可采用切除测速信号的方法。
采用其它原理的可采用相应的检测方法。
3.查阅速度限制装置动作速度的设计值。
4.检查是否为安全触点,若为安全电路则检查安全电路分析报告和检验报告复印件。
2.25
倾斜式自动人行道应设置非操纵逆转保护装置,使其在踏板或胶带改变规定运行方向时,自动停止运行。
装置的动作应通过安全触点或安全电路来完成。
外观检查,手动试验。
检查是否为安全触点,若为安全电路则检查安全电路分析报告和检验报告复印件。
2.26
无控制电压时自动人行道应自动停止运行
断开控制回路开关,检查自动人行道能否运行。
2.27
无中间出口的连续安装的多台自动人行道中的一台停止运行则所有的自动人行道均应自动停止运行。
装置的动作应通过安全触点或安全电路来完成。
1.停止任一台自动人行道的运行,观察其它自动人行道是否停止运行。
2.检查是否为安全触点,若为安全电路则检查安全电路分析报告和检验报告复印件。
电
气
故
障
的
防
护
和
控
制
2.28
自动人行道每次停止运行之后,只有通过启动运行开关或检修控制装置才可能重新启动(由于使用者的经过而自动启动的自动人行道除外)。
若自动人行道在下列情况下停止运行,则只有在检查停止装置和使之复位至工作状态之后,才能重新启动。
a)控制装置在超速和运行方向非操纵逆转下动作;
b)附加制动器的动作;
c)直接驱动踏板或胶带的元件(如:
链条或齿条)的断裂或过分伸长;
d)踏板塌陷开关动作。
外观检查,手动试验。
2.29
在由紧急停止装置有效停止运行的场合,自动人行道在下述情况下,可不使用启动运行开关而重复使用自动再启动:
a)在两端梳齿交叉线,包括它的外边0.3m的附加距离之间,应对踏板或胶带进行监控,且只有当这个区域没有人和物时,自动再启动的重复使用才是有效的。
b)当至少是10s时间,监控装置在规定的区段内没有检测到人或物时,启动才是有效的。
c)控制自动再启动的重复使用的应是电气安全装置,自控传感元件允许设计在单通道中。
1.检查电气原理图
2.用一个不透明的直立圆柱,其直径为0.3m高为0.3m放在这个区域内,均应能被监控装置检测到。
如应用传感器作为监控装置,则这些传感器在倾斜直线段和水平区段每相隔0.3m的距离内置放,而对曲线区段,则在最大间隔0.2m的距离内置放。
3.秒表测量启动前时间。
2.30
自动人行道应设置检修控制装置,便于维修、保养、检修时能使用便携式手动操作的控制装置。
为此目的,各出入口,例如,金属结构内的驱动站和转向站内至少应提供一个用于便携式控制装置柔性电缆连接的检修插座。
电缆长度至少应为3m。
检修插座的设置应能使检修控制装置到达自动人行道的任何位置。
1.检查电气原理图
2.检查是否有运行方向上的标记,标记是否正确。
3.检查电缆的长度
2.31
控制装置的操作元件应能防止发生意外动作。
自动人行道只允许在操作元件用手长期按压时间内运转。
每个检修控制装置应配置一个停止开关,停止开关一旦动作就应保持在断开位置。
开关的指示装置上应有明显识别运行方向的标记。
停止开关应为安全触点。
当使用检修装置时,其它所有驱动开关都应不起作用。
1.检查停止开关是否为安全触点。
2.检查检修控制装置的功能
2.32
所有检修插座应这样设置:
即当连接一个以上的检修控制装置时,或者都不起作用,或者需要同时都启动才能起作用。
安全开关和安全电路应仍能起作用。
检查当连接一个以上的检修控制装置时检修控制是否或者都不起作用,或者需要同时都启动才能起作用。
2.33
只有在自动人行道处于停止状态时,并符合2.11、2.12和2.16的规定时,才能进行转换运行方向的操作。
手动试验
围板相邻区域金属结构和照明
3.1
检查门和活板门应该只设在必须进行设备检查和维修的位置。
检查门和活板门只允许用一把钥匙或一件专用工具进行开启,这种钥匙或工具只应由指定人员掌管。
如果人员已在检查门或活板门里面,即使不用钥匙也应能从里面把门打开。
外观检查,手动试验。
3.2
通往相邻自动人行道的检查门或活板门应装设安全触点,以便在这些门打开时,相邻的自动人行道不能运行。
手动试验
3.3
朝向踏板或胶带一侧扶手装置部分应是光滑的。
其压条或镶条的装设方向与运行方向不一致时,其凸出高度不应超过3mm,应坚固且具有圆角或倒角的边缘。
此类压条或镶条不允许装设在围裙板上。
沿运行方向的盖板连接处(特别是围裙板与护壁板之间的连接处)的结构应使钩绊的危险降至极小。
护壁板之间的空隙不应大于4mm,其边缘应呈圆角和倒角状。
允许采用玻璃做成护壁板,这种玻璃应是不会裂成碎片的单层安全玻璃(钢化玻璃),并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玻璃的厚度不应小于6mm。
凸出物和凹口应无刃边。
查阅设计文件,用深度游标卡用尺测量凸出高度,直用尺测量护壁板之间的空隙和玻璃的厚度。
检查玻璃出厂合格证。
3.4
围裙板应是十分坚固、平滑,且是对接缝的。
围裙板应是垂直的。
对围裙板的最不利部位,垂直施加一个1500N的力于25cm2的面积上,其产生的凹陷不应大于4mm,且不应由此而导致永久变形。
用仪器测试围裙板永久变形。
3.5
围裙板上缘或内盖板折线底部或防夹装置的刚性部分与踏板或胶带踏面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25mm。
用尺测量围裙板上缘或内盖板折线底部或防夹装置的刚性部分与踏板或胶带踏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3.6
内盖板和护壁板与水平面的倾斜角均不应小于25o。
(不适用于与护壁板相连的内盖板的水平部分,上述水平部分应小于30mm。
)
对于与水平面所成倾斜角小于45o的每一侧内盖板,其水平方向宽度应小于0.12m。
1.用量角器测量倾斜角
2.用尺测量宽度
3.7
包括扶手带在内的扶手带转向端,距梳齿板的齿根部的纵向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6m。
用尺测量
3.8
在自动人行道的出入口应有充分畅通的区域以容纳乘客。
该畅通区的宽度至少等于扶手带中心线之间的距离,其纵深用尺寸至少为2.5m。
如果该区宽度增至扶手带中心距的两倍以上,则其纵深用尺寸允许减少至2m。
查阅设备文件中和客户的约定,安装在现场的,还应用尺或测距仪测量。
3.9
多台连续而无中间出口的自动人行道,应具有相同的理论输送能力。
查阅设备文件
围板相邻区域金属结构和照明
3.10
自动人行道在出入口区应具有一块安全立足地面,该地面从梳齿板根部起测量纵深至少为0.85m,对于梳齿板除外。
用尺测量安全立足地面。
3.11
自动人行道的踏板或胶带上空,垂直净高度不应小于2.3m。
应查阅设备文件中和客户的约定,安装在现场的,还应用尺或测距仪测量。
3.12
如果建筑物的障碍物会引起人员伤害时,则应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特别是在与楼板交叉处以及各交叉设置的自动人行道之间,应在外盖板上方设置一个无锐利边缘的垂直防碰挡板,其高度不应小于0.3m(扶手带中心线与任何障碍物之间距离不小于0.5m的除外)。
查阅设备文件中和客户的约定,安装在现场的,还应用尺或测距仪测量。
3.13
根据乘客载荷(乘客载荷按照GB16899-1997第5.3条确定)实测的最大挠度,不应超过支撑距离的1/750。
对于公共交通型自动人行道,根据乘客载荷实测的最大挠度,不应超过支撑距离L1的1/1000。
可采用激光测距仪、光学经纬仪或其它分辨率不低于0.5mm的测量仪器测试金属结构的最大变形量。
3.14
自动人行道及其周边,特别是在梳齿板的附近应有足够和适当的照明。
照明允许装在周边空间或在设备本身。
在出入口,包括梳齿板处的光照度和该区域所要求的光照度相一致。
室内或室外自动人行道出入口处的光照度分别至少为50lx或15lx,这些均是在地面测出的值。
设备本身有照明的,用照度计测量。
设备本身无照明的,查阅设备文件中和客户的约定。
机房
4.1
指定人员进入分离的机房以及驱动和转向站的检查门和活板门时,要求只能借助于楼梯进行。
在难以安置楼梯的场合,允许使用满足GB16899-19976.2.2条的梯子
检查设计图纸和规定文件,用尺测量相关几何用尺寸。
4.2
进入各机房的通道和入口处应便利和安全。
进口处净高度不得少于1.8m。
外观检查,用尺测量。
4.3
在机房和转向站内应有一块无固定设备的空间,其面积至少为0.3m2,且短边长度不小于0.5m。
审核设计图纸,用尺测量。
4.4
当主驱动装置或制动器装在踏板或胶带的载客分支和返回分支之间时,在工作区段应提供一个适当的接近水平的立足平台,其面积不应小于0.12m2,最小边用尺寸不小于0.3m。
该平台可允许是固定的或可移动的。
如系后者,应置于近处备用,为此应制定必要的规定。
审核设计图纸,用尺测量。
机房
4.5
分离机房、驱动和转向站以及固定式控制屏前的空间,应能使维修人员方便、安全地接近所有设备,特别是电气连接部分。
其中间应按以下要求提供:
a)在控制屏或控制柜宽度(但不小于0.5m)范围的前方的区域内要有一个自由空间,其深度为0.8m。
b)在需要对运动部件进行必要的维修和检查的地方应有一个底面积至少为0.5m×0.6m的自由空间;
c)通往这些自由空间的通道,其宽度至少为0.5m;
特殊情况:
在没有运动部件的地方,通道宽度允许减至0.4m。
审核设计图纸,用尺测量。
4.6
在分离机房、驱动和转向站以及固定的控制屏前面,供活动和工作的净高度在任何情况下不应小于2m。
审核设计图纸,用尺测量。
4.7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