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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群管理制度汇编5

领导干部及专业技术人员下井制度

为进一步转变干部工作作风,落实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神新发[2005]133号文件精神,结合本矿实际,特制定《****领导干部及专业技术人员下井制度》。

一、成立矿考核监督小组

为落实责任,严格考核,矿成立由调度室、安全科、综合办、经营办为主的考核监督小组,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生产指挥中心负责各级管理人员的下井完成次数,发现问题和协调落实多少的每月汇总统计考核。

本安办负责各级管理人员抓“三违”和“三违”隐患罚款指标完成的每月汇总统计考核。

经营办负责对通报的考核奖惩结果进行兑现执行。

二、考核范围

矿领导、矿职能科室、生产科区副科级以上管理人员及工程技术人员。

三、下井任务

1、矿领导

矿长、党委书记:

每月下井不少于12次(综采一队工作面、+620水平43#工作面每周下井不少于2次);

安全生产副矿长、总工程师、机电副矿长:

每月下井不少于15次(综采一队工作面、+620水平43#工作面每周下井不少于2次)。

2、职能科室

本安办:

科长每月下井不少于15次,副主任、专业技术人员每月下井不少于18次(综采一区工作面、+620水平43#工作面每周下井不少于2次);

生产指挥中心:

主任每月下井不少于15次,副主任、专业技术人员每月下井不少于18次(综采一队工作面、+620水平43#工作面每周下井不少于2次);

生产科:

科长每月下井不少于15次,副科长、专业技术人员每月下井不少于18次(综采一队工作面、+620水平43#工作面每周下井不少于2次);

设备科:

组长每月下井不少于15次,副组长、专业技术人员每月下井不少于18次(综采一队工作面、+620水平43#工作面每周下井不少于2次);

通风队:

队长每月下井不少于18次,副队长、专业技术人员每月下井不少于20次(综采一队工作面、+620水平43#工作面每周下井不少于2次);

经营办、综合办:

主任、副主任每月下井不少于4次;专业技术人员每月不少于2次(综采一队工作面、+620水平43#工作面每周下井不少于2次)。

3、生产科区

综采一队、综采二队:

队长每月下井不少于18次;副队长、专业技术人员每月下井不少于20次;

机运队:

队长每月下井不少于15次;副队长、专业技术人员每月下井不少于18次(综采一队工作面、+620水平43#工作面每周下井不少于2次);

4、外委施工单位

经理(或队长)每月下井不少于15次;副经理(或副队

长)每月下井不少于18次。

5、全矿副科级以上干部每周下综采一队工作面、+620水平43#工作面的次数不少于2次,缺1次罚款200元,每次下井时间必须达到4小时,不到4小时的视同此次下井无效,按有效下井次数考核。

四、考核条件

1、本安办、生产技术办、生产指挥中心、设备组、通灭队的副科级以上管理人员,每人每月下井中、夜跟班合计不少于6个,“三违”及隐患罚款每人每月不少于300元。

2、生产科区的正科级管理人员每月井下中、夜带班合计不少于7个,“三违”及隐患罚款每人每月不少于500元;副科级管理人员原则上带班,“三违”及隐患罚款每人每月不少于400元。

3、外委施工单位的经理(队长)每月井下中、夜带班合计不少于7个,副经理(副队长)原则上带班。

4、经营办、综合办及参与调度室值班的副科级以上人员,每人每月下井中、夜跟班合计不少于2个,“三违”及隐患罚款每人每季不少于100元。

5、本安办各级管理人员每人每月抓“三违”不少于3人次,

6、生产技术办、生产指挥中心、设备组、通灭科的副科级以上管理人员每人每月抓“三违”不少于2人次。

7、经营办、综合办及参与调度值班的副科级以上人员每人每季抓“三违”不少于1人次。

8、生产科区副科级以上人员每人每月抓“三违”不少于2人次(科区内部处理,安全科只做统计)。

五、考核具体要求

1、各级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下井跟班、带班和抓“三违”及“三违”隐患罚款指标的考核规定,下井每少一次,罚款200元,抓“三违”每少一人次,罚款50元。

以上罚款从当月工资中兑现,并依次类推。

2、各级管理人员下井跟班、带班必须抓住重点,盯住关键,靠前指挥,与员工同下同上,每少跟、带班一次或跟、带班期间不负责任,跟班带班时间不够4小时者或早上晚下、晚下早上者,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3、实行管理人员下井检查责任落实制度。

各级管理人员下井时必须随身携带工作写实记录本,到岗后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相关情况,升井后及时到调度室填写安全隐患排查记录本,并详细写明巡查地点、经过路线、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协调处理情况,并在工作写实记录本上详细填写所查的隐患和落实情况,记录不全或无记录的,发现一次罚款50元。

对井下沿途及施工地点要严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处理。

对问题不处理或落实整改不彻底,24小时内出现问题的,矿将连带追究检查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发现一次并处罚款200元。

4、各级管理人员所抓的“三违”人员,对其违章时间、地点、单位、人员姓名、“三违”事实,要认真填写在安全隐患排查记录本上,由安全科负责下“三违”通知单。

凡单位不清、姓名不符、“三违”事实不详的均视为无效。

凡多人抓同一“三违”者,按比例进行指标分配。

5、调度室、安全科必须于次月3日前将上月汇总考核结果报综合办进行审核,综合办于次月6日前审核完毕后,在全矿进行通报公示。

6、各类检查中,经复查存在的隐患、问题未能按规定落实整改的,每发现一条,按公司[2010]03号文件执行,并对第一责任人罚款300元,由安全科当月考核并执行。

7、凡确定下井次数的干部,在正常情况下必须按有关规定,完成当月下井次数,每次下井要有明确的目标和任务,并履行下井所负的职责。

8、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干部下井登记制度,下井时主动将考勤卡交矿井口考勤房,井口考勤员要认真填写下井跟班、带班人员入井、升井时间,并签名盖章。

若发现井口考勤员有违规填写记录或签名盖章者开除矿籍,同时对机运区区长罚款500元。

每月月底最后一天,各级干部必须将下井考勤卡交给井口考勤房,迟交一天的,罚当事人20元。

考勤房汇总统计后于次月2日前将结果报矿调度室。

矿以此作为考核各级干部完成下井次数、跟班、带班的依据。

9、领导干部因特殊原因,如:

探亲、疗养、出差、外委培训学习等情况完不成当月下井天数者,要有书面证明,并由考核机构审核,分管领导签字,考核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减免。

10、凡因本人身体等其它原因不能完成规定下井次数的,经本人提出申请,出具有关证明,分管领导批准,报考核机构备案,可酌情予以减免。

11、为调动和激励各级管理人员抓安全、管安全的积极性和提高执行力的自觉性,矿每月对各级管理人员进行综合考评,评选出优秀管理干部一名和倒数第一名分别进行奖惩,奖惩金额为200元。

 

第三部分 工会工作制度

第三十四节 工会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主持基层工会的日常工作。

  二、代表和组织职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它形式,参加本单位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企业、事业单位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

1、宣传党的群众路线和依靠工人阶级办企业的方针政策,宣传和解释职工代表大会的性质、作用和任务;

2、组织职工选举职工代表,组织职工代表学习党和国家的政策、法令和经营管理知识;提出召开大会的方案和议题的建议;

3、征集、整理提案,交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小组审理;

4、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会议期间的组织工作和会务工作;

5、组织职工代表传达会议精神,发动职工群众和督促有关部门实现大会决议;

6、组织职工代表团(组)和各专门工作委员会检查大会决议和提案的落实情况;

7、承办职工代表大会或大会主席团交办的事宜。

  三、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建立协商制度,协商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

帮助和指导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签订劳动合同,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签订集体合同或其他协议,并监督执行。

  四、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做先进生产(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

  五、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鼓励支持职工学习文化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办好工会文化、教育、体育事业。

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向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教育,加强法制教育和职业责任、职业道德、职业纪律的教育。

  六、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工会代表受雇工人、职工群众参加生产管理及行政方面缔结集体合同。

协助和督促行政方面做好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工作,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改善职工生活。

  七、维护女工的特殊利益,同歧视、摧残、迫害女职工的现象做斗争。

参与调处劳动争议,协同有关方面做好退休职工和职工家属工作。

  八、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

建立和发展工会积极分子队伍。

做好新会员的接收、教育工作。

九、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的财产和企业、事业。

十、组织开展“职工之家”、“职工小家”建设活动。

 

第三十五节 工会向党组织汇报工作制度

1、以下问题要向党委(或党支部)请示报告:

㈠工会全面工作计划,每年两次;

㈡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的方案;

㈢全矿(全科区)性的重要活动;

㈣工会干部(工会工作小组成员)的调整和配备;

2、对于党支部、党委讨论决定的有关工会的重大问题,工会组织要认真讨论,组织实施;

3、对职工群众的呼声、工会工作的情况,在向矿党委(科区党支部)报告的同时,应向上级工会报告。

4、向党组织汇报工作要有详细记录。

第三十六节 会员会籍管理制度

1、凡在我矿从事体力劳动、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职工,不分性别、民族、职业、宗教信仰,承认工会章程、都可以加入工会成为会员。

轮换工制度是我国用工制度的一种形式,凡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的,只要自愿申请可以按照《中国工会章程》规定加入工会。

2、入会手续职工加入工会,须由本人自愿写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工会小组及分工会讨论通过,矿工会委员会审批同时报公司工会委员批准并发给会员证。

3、会员有退会自由。

会员退会应由本人向所在基层工会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由矿区工会委员会宣布除名并收回会员证。

4、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会费、不参加工会组织生活,经教育拒不改正,应视为自动退会。

5、对不执行工会决议、违反工会章程的会员,给予批评教育。

对违法乱纪情节严重的会员,开除会员会籍,须经矿工会讨论提出意见并报公司工会批准备案。

6、会员离开职业岗位,长期不能参加工会组织生活,可保留会籍。

保留会籍期间免交会费。

7、轮换工入会后,因合同期满离开岗位,其会籍保留在原单位,保留会籍期间不缴会费;重新到矿基层单位工作时,可以把会员关系转到新的基层工会,恢复会籍。

第三十七节 工会主席例会制度

1、每月召开一次工会主席例会。

2、由工会负责召集工会委员会委员和各基层工会主席会议,讨论和决定以下问题:

㈠贯彻执行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的决议和贯彻执行党委、上级工会有关决定、指示的措施;

㈡向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向党委、上级工会的重要请示、报告;

㈢工会工作总结和计划;

㈣有关职工权益的重大问题和向行政、职工代表大会提出的重大建议;

㈤工会经费预、决算及重大财务支出;

㈥工会机构设置、人员配备;

㈦工会会员会籍处理;

㈧必须由工会委员会讨论和决定的其他问题。

2、工会主席会议记录完整、准确,重要处理问题应形成的纪要,做好落实工作,无特殊情况不准请假,矿工会要建立人员花名册。

第三十八节 工会经费管理工作制度

  

  一、工会经费的来源:

包括会员交纳的会费,本单位依法向工会拨交的经费;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其他收入。

  二、工会经费的使用范围:

包括会员文体活动;业务培训教育;文化宣传;劳动竞赛;工会自身建设等。

  三、工会经费的收支管理:

1、严格财经纪律,坚持增收节约勤俭办事原则。

收支项目及时登记,做到月清月结,不截留、挪用,确保工会经费的专款专用。

  2、每年定期上报本级工会经费使用计划,审批后开始使用。

工会经费重大开支做到班子集体商定后上报公司工会审查批复后,工会主席本人签字、做到票证齐全,手续完备。

  3、做好一年工会财务收支预决算,经审委要加强工会经费开支的审查与监督。

每年应如实向会员代表大会汇报本年度财务收支情况,接受会员监督。

第三十九节 工会会员会费收缴及使用制度

为了收好、用好、管好会员会费,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合理使用会员活动费用,特制定如下制度:

1、成立**会员会费管理小组

  组 长:

工会主席

  副组长:

工会副主席

  成 员:

工会干事、工会财务人员及矿属各单位基层工会主席

 2、会员会费的收缴标准:

工会会员每月交纳本人技能工资+岗位工资+年功工资+考核工资的0.5%的会费,收缴的会员会费的20%上缴上级工会,会员会费的80%返还到各基层分会使用,每半年返还一次。

  3、各科区工会主席为会员会费使用支出的第一责任者,每年12月份之前应申报本科区下一年度会员活动费用计划,实行会员会费使用预算管理。

 4、会员活动费用的支出审批手续

  ⑴、各科区举办各类活动须经本单位的工会委员会写出专题申请并报矿会员会费管理小组审批,组长和副组长签字认可后,方才使用会员会费,并在活动费用票据上注明原由及经办人的姓名。

  ⑵、各科区会员会费使用情况每季度公开一次,并报矿工会委员会备查。

5、工会活动费用的支出范围

  ⑴、会员因病(工伤)住院,本科区的工会组织慰问,慰问标准50元。

  ⑵、会员直系亲属死亡的,本科区的工会组织慰问,慰问标准50元。

  ⑶、会员因家庭临时困难达到困难户标准的,本科区的工会组织慰问,慰问标准50元,同时向矿工会委员会申请临时困难补助。

⑷其他未列出的属工会会员费用的支出事项。

  6、本试行办法自矿职代会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执行。

第四十节 工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制度

  1、监督和协助行政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劳动卫生的文件政策和法律法规。

  2、建立健全工会群监网络、女工家属安全协管网络和职工代表安全巡视网络,落实工作机制,保证其正常开展工作。

  3、强化职代会监督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要坚持行政主要领导向职代会作安全生产专题报告制度;坚持职代会闭会期间,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事项向团组长会议报告制度;坚持职工代表巡视组和职代会安全生产工作委员会定期不定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把劳动保护工作纳入劳动竞赛、评先选模、厂务公开、职工建家活动中进行考核。

  4、参加集体合同、劳动合同中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条款的协调与制定,督促合同内容的落实。

  5、参加伤亡事故调查处理,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并将事故情况快速报上一级工会。

对事故报告整理归档。

  6、参加本单位“三同时”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

  7、经常向职工进行遵章守纪和劳动安全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协助行政搞好必要的案例教育培训、考核等工作,提高职工的案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8、依托群监网、协管会和职工代表巡视组三支队伍,单独组织或与行政联合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建立健全事故和职业危害档案,并跟踪监督整改,对本单位无法解决的重大隐患向上级工会反映。

  9、发现违章指挥、工人冒险作业或工人违章操作时要坚决制止,遇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或职业危害,危及职工安全健康和可能造成国家财产损失时,有权代表职工立即向行政或现场指挥人员提出停产解决的建议。

如情况紧急,指挥人员拒绝采取防范措施时,可支持或组织职工拒绝操作,撤离危险现场,职工工资照发。

  10、监督行政按国家或企业规定标准发放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保健仪器和定期健康体检,对女职工、未成年工应特殊保护措施。

  11、指导与支持基层群监网、协管会和职工代表安全巡视组开展工作,经常听取其在安全生产上的建议。

  12、组织职工开展“反三违、查隐患、堵漏洞、献良策”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性安全活动,开展班组安全建设、安全合理化建议、劳动保护技术协作、安全检查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信息卡等活动。

13、深化送温暖工程,办好职工安康互助保险和希望工程,帮助职工解决生活、工作中的困难,解除职工后顾之忧,构筑安全生产二道防线。

  二、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工会三个《条例》。

监督行政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

2、参与企业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研究制定。

监督和协助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切实保障职工在生产劳动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企业生产发展。

3、参加本单位新建、扩建、改建 工程项目“三同时”审查验收工作,把好设计预审查和竣工验收关,对不执行“三同时”规定的,要提出存在问题,不予签字。

4、按照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三个《条例》的规定,建立健全各级群众安全监督检查组织,落实工作责任制,加强上演管理和工作考核,支持和指导基层群监分会和群监网员做好工作,发挥好监督检查作用。

5、独立或会同行政有关部门进行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大检查。

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危害的问题,实行建档跟踪,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督促行政整改或报告上级工会。

6、必须参加伤亡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

发生死亡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时,应立即向上级工会报告,并立即派人员赶赴现场,参加调查处理。

同时要做好伤亡事故的建档报告工作,定期结事故进行统计分析,研究事故发生的规律及预防措施。

7、对发生重特大死亡事故,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单位和个人,在工会组织的评先选模中,行使一票否决权。

8、有计划对工会劳动保护、群监网员开展培训工作,培训工作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9、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指导基层开展群众性安全监督检查活动,认真总结推广群监工作的先进经验。

  三、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制度

  1、审查同级及下级工会组织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情况,审查工会所属企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和经营管理情况。

监督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政策、纪律、法规和工会财务工作方针、制度。

  2、督促同级及下级工会定期公布财务帐目,报告财务收支情况,实行财务公开,发扬财务民主监督。

  3、检查同级及下级工会对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关于工会财务工作决议的执行情况,以及对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建议或决议的执行情况。

  4、宣传党和国家的政策、方针、同铺张浪费、私分钱物、贪污盗窃、侵占国家和工会财产现象进行斗争;对模范执行财经法纪,财务工作成绩显著的,建议给予表扬、奖励。

  5、深入调查研究,听取职工群众意见,积极参与和支持财务改革,对工会经费收支、财产管理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帮助其完善各项财务制度。

  6、工会组织机构变动和财务、财产管理负责人工作调动时,负责监督做好交接工作。

  7、参与政府或上级工会规定的其他审查审计工作。

  四、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制度

  1、团结和带领女职工发扬工人阶级主人翁精神,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建功立业。

  2、维护女职工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向一切歧视、虐待、侮辱、迫害女职工的行为作斗争。

  3、执行有关保护女职工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监督贯彻实施,组织女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女职工委员会作为一方面的代表参加本单位管理,单位在研究决定涉及女职工利益的问题时,必须听取女职工组织的意见和建议。

  4、加强对女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女职工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技术素质。

  5、要积极发展,培养女职工并向有关部门推荐妇女人才。

  6、上级同工会有关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共同做好女职工工作。

  五、生活保险福利委员会工作制度

1、参与集体合同、劳动合同中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条款的协商与制定,监督检查集体合同中劳动安全卫生条款的落实。

  2、深化送温暖工程,办好职工安康互助保险和希望工程,帮助职工解决生活,工作中的困难,解除职工后顾之忧,安全生产二道防线。

3、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指导基层开展平等协商、集体合同、送温暖工程和职工安康保险工作,认真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六、文化体育活动委员会工作制度

1、每年1月份完成全矿文化体育活动工作的规划、安排、措施和办法。

组织开展体现矿山特色和贴紧职工心愿,歌颂矿工、树立企业形象的文化体育活动,月月有活动,季季有安排,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多样化、全员参与的格局。

2、拓展职工活动领域,不断加大兴建、完善、巩固、提高职工文化体育活动场所和设施条件。

3、巩固、壮大、提高矿内职工文化体育工作队伍。

首先要不断学习,造就一支相对稳定、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较素质的职工文化体育工作者队伍,帮助、指导、培养一批职工文化体育骨干部队伍。

其次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一支文化体育骨干队伍,并保证经常活动在基层。

4、完成每年职工群众文化体育活动计划,建立起完善的固定的群众文化体育资金,专款专用专管,保证活动有效开展。

  七、民主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1、起草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实施细则和行使各项职权的民主程序。

2、起草筹备召开职代会的意见。

3、负责职代会名额分配、审查工作,起草职代会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4、提出职代会主席团成员、特邀、列席代表名单。

5、制定职代会民主语文干部的办法和制度。

6、做好职代会代表培训工作,提高职工代表参政议政能力。

7、检查指导基层单位的职代会工作。

8、每半年召开全体成员会议,临时解决的重大问题,可随时召开会议。

9、每年组织一次对民主管理工作的调查,调查结果应向党政领导汇报。

第四十一节 工会干部培训工作制度

按照时代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为努力建设一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熟悉本职业务,热爱工会工作,受到职工信赖的干部队伍。

特制定工会干部培训工作制度。

1、每年两次(上、下半年各一次)对新上岗的工会主席进行培训,同时,对已经取得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的老工会主席每一年一次进行提高培训。

2、培训内容坚持理论性、实践性统一,专业性、开放性统一。

培训内容有:

职工权益与维护、职工心理与调适、煤矿社会经济发展报告、民主管理、工会的职责、工会工作实务、如何当好基层工会主席等。

每期培训结束后学员做问卷调查。

3、工会组织根据有关规定管理工会干部。

重视培养和选拔青年干部、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

4、关心工会干部的思想、学习和生活,督促落实相应的待遇,支持他们的工作,坚决同打击报复工会干部的行为作斗争,保障工会干部依法履行职责。

5、工会干部参加培训要有详细的记录和心得体会,矿工会季度组织一次自检自查工作。

第四十二节 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各族职工的民主权利,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保护和调动各族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神华新疆公司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细则。

第二条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第二章职工代表大会职权

第三条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听取和审议权,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形成相应的决议。

二、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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