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实务第70讲1A43安全防火及室内环境污染控制相关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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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实务第70讲1A43安全防火及室内环境污染控制相关规定
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精讲班
1A430000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相关法规与标准
1A432000建筑工程相关技术标准
1A432010安全防火及室内环境污染控制相关规定
1A432011民用建筑装饰装修防火设计的有关规定
1.高层民用建筑根据其建筑高度、使用功能和楼层的建筑面积可分为一类和二类。
2.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可分为一、二、三、四级。
3.装饰材料按其燃烧性能划分A、B1、B2、B3四个等级。
装饰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表1A432011-1
等级
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
A
不燃性
B1
难燃性
B2
可燃性
B3
易燃性
4.建筑保温系统的防火要求
(1)建筑内、外保温系统,宜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保温材料,不宜采用B2级保温材料,严禁采用B3级保温材料;
(2)建筑外墙采用内保温系统时,保温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于人员密集场所,用火、燃油、燃气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场所以及各类建筑内的疏散楼梯间、避难走道、避难间、避难层等部位,应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保温材料。
2)对于其他场所应采用低烟、低毒且燃烧性能不低于B1级的保温材料。
3)保温系统应采用A级不燃材料做防护层。
采用燃烧性能为B1级的保温材料时,防护层的厚度不应小于10mm。
(3)建筑外墙采用保温材料与两侧墙体构成无空腔复合保温结构体时,该结构体的耐火极限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定的要求;当保温材料的燃烧等级为B1、B2时保温材料两侧的墙体应采用不燃材料且厚度均不应小于50㎜。
(4)建筑外墙保温系统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的空腔,应在每层楼板处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5)设置为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其外墙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6)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无空腔的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其保温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住宅建筑
①建筑高度大于100m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②建筑高度大于27m,但不大于100m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1级;
③建筑高度不大于27m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2级。
2)除住宅和设置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外,其他建筑
①建筑高度大于50m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②建筑高度大于24m,但不大于50m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1级;
③建筑高度不大于24m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2级。
(7)除设置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外,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有空腔的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其保温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高度大于24m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2)建筑高度不大于24m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2级。
(8)当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按有关规范要求采用燃烧性能为B1、B2级的保温材料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除采用B1级保温材料且建筑高度不大于24m的公共建筑或采用B1级保温材料且建筑高度不大于27m的住宅建筑外,建筑外墙上门、窗的耐火完整性不应低于0.50h。
2)应在保温系统中每层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防火隔离带应采用燃烧性能等级为A级的材料,防火隔离带的高度不应小于300㎜。
(9)建筑的外墙外保温系统应采用不燃材料在其表面设置防护层,防护层应将保温材料完全包覆。
除有关规定的情况外,应按规定采用B1、B2材料保温时,防护层厚度不应小于15㎜,其他层不应小于5㎜。
(10)电气线路不应穿越或敷设在燃烧性能为B1级或B2级的保温材料中;确需穿越或敷设时,应采用金属管并在金属管周围采用不燃材料进行防火隔离等防火保护措施。
设置开关、插座等电气配件的部位周围应采取不燃隔热材料进行防火隔离等防火保护措施。
5.木结构建筑吊顶的燃烧性能应为难燃性,耐火等级为0.15h。
1A432012建筑内部装饰装修防火设计的有关规定
装修材料的分类和分级
1.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应按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由专业机构检测确定。
B3级装修材料可不进行检测。
2.安装在钢龙骨上燃烧性能达到B1级的纸面石膏板、矿棉吸声板,可做为A级装修材料使用。
3.当胶合板表面涂覆一级饰面型防火涂料时,可做为B1级装修材料使用。
当胶合板用于顶棚和墙面装修并且不内含电器、电线等物体时,宜仅在胶合板外表面涂覆防火涂料;当胶合板用于顶棚和墙面装修并且内含有电器、电线等物体时,胶合板的内、外表面以及相应的木龙骨应涂覆防火材料,或采用阻燃浸渍处理达到B1级。
4.单位重量小于300g/m2的纸质、布质壁纸,当直接粘贴在A级基材上时,可做为B1级装修材料使用。
5.施涂于A级基材上的无机装修涂料,可做为A级装修材料使用;施涂于A级基材上,湿涂覆比小于1.5kg/m2的有机装饰涂料,可做为B1级装修材料使用。
涂料施涂于B1、B2级基材上时,应将涂料连同基材一起按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确定其燃烧性能等级。
6.当采用不同装修材料进行分层装修时,各层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均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复合型装修材料应由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整体测试并划分其燃烧性能等级。
民用建筑
(一)一般规定【重要】
1.当顶棚或墙面表面局部采用多孔或泡沫塑料时,其厚度不应大于15mm,且面积不得超过该房间顶棚或墙面积的10%。
2.除地下建筑外,无窗房间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除A级外,应在本规定的基础上提高一级。
3.图书馆、资料室、档案室和存放文物的房间,其顶棚、墙面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地面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4.大中型电子计算机房、中央控制室、电话总机房等放置特殊贵重设备的房间,其顶棚和墙面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地面及其他装修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5.消防水泵房、排烟机房、固定灭火系统钢瓶间、配电室、变压器室、通风和空调机房等,其内部装修均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
6.无自然采光楼梯间、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顶棚、墙面和地面均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
7.建筑内设有上下层相连通的中庭、走马廊、开敞楼梯、自动扶梯时,其连通部位的顶棚、墙面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
其他部位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8.防烟分区的挡烟垂壁,其装修材料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
9.建筑内部的变形缝(包括沉降缝、伸缩缝、抗震缝等)两侧的基层应采用A级材料,表面装修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10.建筑内部的配电箱不应直接安装在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上。
11.照明灯具的高温部位,当靠近非A级装修材料时,应采用隔热、散热等防火措施。
灯饰所用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B1级。
12.公共建筑内部不宜采用B2级装修材料制成的壁挂、雕塑、模型、标本,当需要设置时,不应靠近火源或热源。
13.地上建筑的水平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的门厅,其顶棚装修材料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其他部位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14.建筑内部消火栓的门不应被装饰物遮掩,消火栓门四周的装饰材料颜色应与消火栓门的颜色有明显区别。
15.建筑内部装修不应遮挡消防设施和疏散指示标志及安全出口,并且不应妨碍消防设施和疏散走道的正常使用。
因特殊要求做改动时,应符合国家有关消防规范和法规的规定。
建筑内部装修不应减少安全出口、疏散出口和疏散走道的设计所需的净宽度和数量。
16.建筑物内的厨房,其顶棚、墙面、地面均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
17.经常使用明火器具的餐厅、科研试验室,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除A级外,应在规定的基础上提高一级。
18.当歌舞厅、卡拉OK(含具有卡拉OK功能的餐厅)、夜总会、录像厅、放映厅、桑拿浴室(除洗浴部分外)、游艺厅(含电子游艺厅)、网吧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以下简称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四层及四层以上时,室内装修的顶棚材料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其他部位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当设置在地下一层时,室内装修的顶棚、墙面材料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其他部位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二)单层、多层民用建筑
1.单层、多层民用建筑内部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表1A432012-1的规定。
单层、多层民用建筑内部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表1A432012-1
建筑物及场所
建筑规模、性质
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
顶棚
墙面
地面
隔断
固定家具
装饰织物
其他装饰材料
窗帘
帷幕
侯机楼的侯机大厅、商店、餐厅、贵宾侯机室、售票厅
建筑面积>10000㎡的侯机楼
A
A
B1
B1
B1
B1
B1
建筑面积≤10000㎡的侯机楼
A
B1
B1
B1
B2
B2
B2
汽车站、火车站、轮船客运站的侯车(船)室、餐厅、商场等
建筑面积>10000㎡的车站、码头
A
A
B1
B1
B2
B2
B2
建筑面积≤10000㎡的车站、码头
B1
B1
B1
B2
B2
B2
B2
影院、会堂、礼堂、剧院、音乐厅
>800座位
A
B1
B1
B1
B1
B1
B1
B1
≤800座位
A
B1
B1
B1
B1
B1
B1
B2
体育馆
>3000座位
A
A
B1
B1
B1
B1
B1
B2
≤3000座位
A
B1
B1
B1
B2
B2
B1
B2
商场营业厅
每层建筑面积>3000㎡或总建筑面积>9000㎡的营业厅
A
B1
A
A
B1
B1
B2
每层建筑面积1000~3000㎡或总面积为3000~9000㎡营业厅
A
B1
B1
B1
B2
B1
每层建筑面积<1000㎡或总建筑面积<3000㎡的营业厅
B1
B1
B1
B2
B2
B2
B2
饭店、旅馆的客房及公共活动用房等
设有中央空调系统的饭店
A
B1
B1
B1
B2
B2
B2
其他饭店、旅店
B1
B1
B2
B2
B2
B2
歌舞厅、餐馆等娱乐、餐饮建筑
营业面积>100㎡
A
B1
B1
B1
B2
B1
B2
营业面积≤100㎡
B1
B1
B1
B2
B2
B2
B2
幼儿园、托儿所、中、小学、医院病房楼、疗养院、养老院
A
B1
B2
B1
B2
B1
B2
纪念馆、展览馆、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资料馆
国家级
A
B1
B1
B1
B2
B1
B2
省级以下
B1
B1
B2
B2
B2
B2
B2
办公楼、综合楼
设有中央空调系统的办公楼、综合楼
A
B1
B1
B1
B2
B2
B2
其他办公楼、综合楼
B1
B1
B2
B2
B2
住宅
高级住宅
B1
B1
B1
B1
B2
B2
B2
普通住宅
B1
B2
B2
B2
B2
2.单层、多层民用建筑内面积小于100㎡的房间,当采用防火墙和甲级防火门窗与其他部位分隔时,其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可在表1A432012-1的基础上降低一级。
3.除
(一)节第18条的规定外,当单层、多层民用建筑内装有自动灭火系统时,除顶棚外,其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在表1A432012-1规定的基础上降低一级;当同时装有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和自动灭火系统时,其顶棚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在表1A432012-1的基础上降低一级,其他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不限制。
(三)高层民用建筑
1.高层民用建筑内部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表1A432012-2的规定。
高层民用建筑内部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表1A432012-2
建筑名称
建筑规模、名称
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
顶棚
墙面
地面
隔断
固定家具
装饰织物
其他材料
窗帘
帷幕
床罩
家具
包布
高级旅馆
>800座位的观众厅、会议厅、顶层餐厅
A
B1
B1
B1
B1
B1
B1
B1
B1
≤800座位的观众厅、会议厅
A
B1
B1
B1
B2
B1
B1
B2
B1
其他部位
A
B1
B1
B2
B2
B1
B2
B1
B2
B1
商业楼、展览楼、综合楼、商住楼、医院病房楼
一类建筑
A
B1
B1
B1
B2
B1
B1
B2
B1
二类建筑
B1
B1
B2
B2
B2
B2
B2
B2
B2
电信楼、财贸金融楼、邮政楼、广播电视楼、电力调度楼、防灾指挥调度楼
一类建筑
A
A
B1
B1
B1
B1
B1
B2
B1
二类建筑
B1
B1
B2
B2
B2
B1
B2
B2
B2
教学楼、办公楼、科研楼、档案楼、图书馆
一类建筑
A
B1
B1
B1
B2
B1
B1
B1
B1
二类建筑
B1
B1
B2
B1
B2
B1
B2
B2
B2
住宅
一类建筑
A
B1
B2
B1
B2
B1
B1
B2
B1
二类建筑
B1
B1
B2
B2
B2
B2
B2
B2
B2
注:
①“顶层餐厅”包括设在高空的餐厅、观光厅等;
②建筑物的类别、规模、性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2.除
(一)节第18条所规定的场所和100m以上的高层民用建筑及大于800座位的观众厅、会议厅、顶层餐厅外,当设有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和自动灭火系统时,除顶棚外,其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在表1A432012-2规定的基础上降低一级。
3.高层民用建筑的裙房内面积小于500㎡房间,当设有自动灭火系统,并采用耐火等级不低于2h的隔墙、甲级防火门、窗与其他部位分隔时,顶棚、墙面、地面的装修材料的燃烧等级可在表1A432012-2规定的基础上降低一级。
4.电视塔等特殊高层建筑的内部装修,装饰织物应不低于B1级,其他均应采用A级装修。
(四)地下民用建筑
1.地下民用建筑内部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表1A432012-3的规定。
地下民用建筑内部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表1A432012-3
建筑物及场所
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
顶棚
墙面
地面
隔断
固定家具
装饰织物
其他装饰材料
休息室、办公室等旅馆和客房及公共活动用房等
A
B1
B1
B1
B1
B2
B2
娱乐场所、旱冰场等舞厅、展览厅等医院的病房、医疗用房等
A
A
B1
B1
B1
B1
B2
电影院的观众厅
商场的营业厅
A
A
A
B1
B1
B1
B2
停车库
人行道
图书资料库、档案库
A
A
A
A
A
注:
地下民用建筑系指单层、多层、高层民用建筑的地下部分,单独建造在地下的民用建筑以及平战结合的地下人防工程。
2.地下民用建筑的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的门厅,其顶棚、墙面和地面的装修材料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
3.单独建造的地下民用建筑的地上部分,其门厅、休息室、办公室等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在表1A432012-3的基础上降低一级要求。
工业厂房
1.厂房内部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表1A432012-4的规定。
厂房内部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表1A432012-4
工业厂房分类
建筑规模
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
顶棚
墙面
地面
隔断
乙类厂房
有明火的丁类厂房
A
A
A
A
丙类厂房
地下厂房
A
A
A
B1
高层厂房
A
B1
B1
B2
高度>24m的单层厂房
高度≤度层厂的单层、多层厂房
B1
B1
B2
B2
无明火的丁类厂房
地下厂房
A
A
B1
B1
高层厂房
B1
B1
B2
B2
高度>24m的单层厂房
高度≤24m的单层、多层厂房
B1
B2
B2
B2
2.当厂房中房间的地面为架空地板时,其地面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B1级。
3.装有贵重机器、仪器的厂房或房间,其顶棚和墙面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地面和其他部位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1A432013建筑内部装饰装修防火施工与验收的有关规定
基本规定
1.建筑工程内部装修不得影响消防设施的使用功能。
装修施工过程中,当确需变动防火设计时,应经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
2.装修施工过程中,应分阶段对所选用的防火装修材料按本规范的规定进行抽样检验。
对隐蔽工程的施工,应在施工过程中及完工后进行抽样检验。
现场进行阻燃处理、喷涂、安装作业的施工,应在相应的施工作业完成后进行抽样检验。
纺织物子分部装修工程
1.下列材料进场应进行见证取样检验:
(1)B1、B2级纺织物;
(2)现场对纺织物进行阻燃处理所使用的阻燃剂。
2.下列材料应进行抽样检验:
(1)现场阻燃处理后的纺织物,每种取2㎡检验燃烧性能;
(2)施工过程中受湿浸、燃烧性能可能受影响的纺织物,每种取2㎡检验燃烧性能。
3.主控项目
(1)阻燃剂必须完全浸透织物纤维,阻燃剂干含量应符合检验报告或说明书的要求。
(2)现场进行阻燃处理的多层纺织织物,应进行逐层阻燃处理。
木质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
1.下列材料应进行抽样检验:
(1)现场阻燃处理后的木质材料,每种取4㎡检验燃烧性能;
(2)表面进行加工后的B1木质材料,每种取4㎡检验燃烧性能。
2.主控项目
(1)木质材料进行阻燃处理前,表面不得涂刷油漆
(2)木质材料进行阻燃处理时,木质材料含水率不应大于12%。
(3)木质材料涂刷或浸渍阻燃剂时,应对木质材料所有表面都进行涂刷或浸渍,涂刷或浸渍后的木材阻燃剂的干含量应符合检验报告或说明书的要求。
(4)木质材料表面粘贴装饰表面或阻燃饰面时,应先对木质材料进行阻燃处理。
(5)木质材料表面进行防火涂料处理时,应对木质材料的所有表面进行均匀涂刷,且不应少于2次,第二次涂刷应在第一次涂层表面干后进行;涂刷防火涂料用量不应少于500g/㎡。
高分子合成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
1下列材料进场应进行见证取样检验:
(1)B1、B2高分子合成材料;
(2)现场进行阻燃处理所使用的阻燃剂及防火涂料。
2.主控项目
(1)顶棚采用塑料泡沫时,应涂刷防火涂料。
防火涂料宜选用耐火极限大于30min的超薄型钢结构防火涂料或一级饰面型防火涂料,湿涂覆比值应大于500g/㎡。
涂刷均匀,且涂刷不应少于2次。
(2)塑料电工套管的施工应满足以下要求:
1)B2级塑料电工套管不得明敷;
2)B1级塑料电工套管明敷时,应明敷在A级材料表面;
3)塑料电工套管穿过B1级以下(含B1级)的装修材料时,应采用A级材料或防火封堵密封件严密封堵。
复合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
1.下列材料进场应进行见证取样检验:
(1)B1、B2级复合材料;
(2)现场进行阻燃处理所使用的阻燃剂及防火涂料。
2.主控项目
采用复合保温材料制作的通风管道,复合保温材料的芯材不得暴露。
当复合保温材料芯材的燃烧性能不能达到B1级时,应在复合材料表面包覆玻璃纤维布等不燃性材料,并应在其表面涂刷饰面型防火涂料。
防火涂料湿涂覆比值应大于500g/㎡,且至少涂刷2次。
其他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
1.下列材料进场应进行见证取样检验:
(1)B1、B2材料;
(2)现场进行阻燃处理所使用的阻燃剂及防火涂料。
2.主控项目
(1)防火门的表面加装贴面材料或其他装修时,不得减小门框和门的规格尺寸,不得降低防火门的耐火性能,所用贴面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B1级。
(2)建筑隔墙或隔板、楼板的孔洞需要封堵时,应采用防火堵料严密封堵。
采用防火堵料封堵孔洞、缝隙及管道井和电缆竖井时,应根据孔洞、缝隙及管道井和电缆所在位置的墙板或楼板的耐火极限要求选用防火堵料。
(3)电气设备及灯具的施工应满足以下要求:
1)当有配电箱及电控设备的房间内使用了低于B1级的材料进行装修时,配电箱必须采用不燃材料制作;
2)配电箱的壳体和底板应采用A级材料制作。
配电箱不应直接安装在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上;
3)动力、照明、电热器等电器设备的高温部位靠近B1级以下(含B1级)材料或导线穿越B1级以下(含B1级)装修材料时,应采用瓷管或防火封堵密件分隔,并用岩棉、玻璃棉等A级材料隔热;
4)安装在B1级以下(含B1级)装修材料内的配件,如插座、开关等,必须采用防火封堵密件或具有良好隔热性能的A级材料隔绝;
5)灯具直接安装在B1级以下(含B1级)的材料上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措施;
6)灯具的发热表面不得靠近B1级以下(含B1级)的材料。
工程质量验收
1.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验收(简称工程验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建筑内部装修防火设计审核文件、申请报告、设计图纸、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设计要求、设计变更通知单、施工单位的资质证明等;
(2)进场验收记录,包括所用装修材料的清单、数量、合格证及防火性能型式检验报告;
(3)装修施工过程的施工记录;
(4)隐蔽工程施工防火验收记录和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等;
(5)装修施工过程中所用防火装修材料的见证取样检验报告;
(6)装修施工过程中的抽样检验报告,包括隐蔽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及完工后的抽样检验报告;
(7)装修施工过程中现场进行涂刷、喷涂等阻燃处理的抽样检验报告。
2.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技术资料应完整;
(2)所用装修材料或产品的见证取样检验结果,应满足设计要求;
(3)装修施工过程中的抽样检验结果,包括隐蔽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和完工后的抽样检验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4)现场进行阻燃处理、喷涂、安装作业的抽样检验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5)施工过程中的主控项目检验结果应全部合格;
(6)施工过程中的一般项目检验结果合格率应达到80%。
3.工程质量验收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工程师和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等进行。
4.工程质量验收时可对主控项目进行抽查。
当有不合格项目时,应对不合格项目进行整改。
5.工程质量验收时,应按本规范要求填写有关记录。
6.当装修施工的有关资料经审查全部合格、施工过程全部符合要求、现场检查或抽样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时,工程验收应为合格。
7.建设单位应建立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施工及验收档案。
档案包括防火施工及验收全过程的有关文件和记录。
1A432014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管理的有关规定
一、民用建筑的分类【重要】
民用建筑工程根据控制室内环境污染的不同要求,划分为以下两类:
(1)Ⅰ类民用建筑工程:
住宅、医院、老年建筑、幼儿园、学校教室等民用建筑工程;
(2)Ⅱ类民用建筑工程:
办公楼、商店、旅馆、文化娱乐场所、书店、图书馆、展览馆、体育馆、公共交通等候室、餐厅、理发店等民用建筑工程。
二、材料
(一)无机非金属建筑主体材料和装饰材料
无机非金属材料是建筑装饰材料的一大类。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对无机非金属材料的使用有如下规定:
1.民用建筑工程所使用的砂、石、砖、砌块、水泥、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等无机非金属建筑主体材料,其放射性限量应符合表1A4320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