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5871495 上传时间:2023-01-01 格式:DOCX 页数:13 大小:32.5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法人.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法人.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法人.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3页
法人.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3页
法人.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3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法人.docx

《法人.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法人.docx(1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法人.docx

法人

第三章

法人

第一节法人概述

一、法人的概念

法人是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以自己名义享有民事权利和负担民事义务的团体。

“人”在民法中意为民事主体,自然人是依自然规律产生的民事主体,而法人是与自然人对称的,由法律创造的“人”。

法人为大陆法系民法特有的制度体系。

在近代民法诞生以前,民事主体本只有自然人,并不存在团体的人格,即所谓的“法人”。

近代法人的制度元素,一是来自于古代欧洲的宗教团体、自治城邦,这些团体可以作为财产法上的主体,享受权利,负担义务,具有一定的人格;二是来自于英国等资本主义国家创立的公司制度,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清偿责任,但却可以从公司获得无限利润,即投资人可享受“还债有底、获利无限”特权,使团体财产与自然人财产彻底划清了界限,升华出真正独立的团体人格。

因此,公司是近代资本主义为“资本”度身定做的,也是近代法律才有的新生事物。

尽管现代各国民法中的法人制度走向已有些不同,但这两个特点,基本反映了大陆法系中法人制度的共同本质。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法人,既可以作为民事主体享受权利,负担义务,又可以以独立财产承担责任,即出资人负担有限责任,这一制度与大陆法系基本“接轨”。

二、法人的特征

(一)法人是团体

法人区别于自然人的特点,就在于自然人是由个体充任民事主体,而法人是由自然人及其财产的集合而组成的团体或者说是社会组织,这个社会组织被法律确认为民事主体。

由于法人是自然人或财产的集合,于是就出现了不同于自然人主体的两个特殊问题:

一是如何协调法人成员的意志,形成法人的意志,这就需要有法人的组织机构;二是如何管理和使用法人的财产,以实现法人的目的。

(二)法人拥有独立的财产

法人的制度功能主要是财产上的,因此,法人能成为民事主体的支柱,就是必须有独立财产。

易言之,无财产就无法人的人格。

在社会组织中,有财产的不都是法人,如合伙、分公司等也有财产,但与法人财产不同的是,后者'的财产只是被出资人看做是自己财产的一部分。

在合伙,合伙财产是合伙人的个人财产;在分公司,分公司的财产是属于总公司财产的组成部分。

而在法人则不同,法人的财产属法人所有,既独立于其出资人,也独立于其雇员。

法人的出资人一旦将财产所有权移转于法人,其享有的就只是股东权而不再是所有权,出资财产与出资人“脱钩”,使这部分财产成了法人的独立财产。

法人能够独立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就是依赖于其有独立财产,没_财产或者没有独立财产的法人,就是人们耻笑的“皮包公司”,就无法承担其应负的义务。

(三)法人能独五承担民事责任

这是法人拥有独立财产的逻辑结果。

法人既然拥有独立财产,便能够以此财产负担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

显示法人这一特征的主要对照物,就是合伙。

团体性合伙,合伙人对这一团体债务仍然要负无限连带责任,即在民事活动中,合伙团体所负的民事责任最终要归到合伙人的头上,合伙团体并不能独行其是自己承担责任。

而法人的责任承担情况就不同,任何以法人面目所为的行为,其后果由法人承担,即使行为的作出者是作为法人成员的自然人,也由法人承担该行为的后果。

易言之,法人的出资人仅负有限责任。

I

(四)法人能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民事法律关系

法人作为拟制的人,其所为的行为总是由

具体的自然人作出的,也就是法人在参加民事法律关系时,是由法人代表人、代理人或者其他雇员出面的。

但法人既为民事主体,任何自然人在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时,其人格就被法人吸收,不再代表自己,其行为名义上属于法人,其效果自然也由法人承担。

法人能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使法人的独立人格显现于法律,也与法人拥有独立财产的特征相一致。

三、法人的法律要件

民法通则第37条规定法人成立的法律要件有四项:

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以及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一)依法成立

依法成立有两重含义:

(1)有成立法人的法律规范。

如设立公司,要依公司法;办大学,要依《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

如果法人没有据之成立的法律规范,除依政府特许成立外,不得设立。

(2)符合设立法人的法定程序。

即法人的成立要合乎法律规定的设立程序,如社会团体法人须遵循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程序;商业银行须依照商业银行法规定的程序。

法人设立程序的效果,就是法人成立的公示,一如自然人的出生。

法人设立的程序,较有普遍意义的是准则主义与核准主义两种。

准则主义,亦称登记主义,是指法律规定法人成立的各项条件,设立行为只要符合肆些条件并经主管机关形式审查后即予登记成立的制度。

核准主义,亦称行政许可主义,是指法人必须依法律的规定并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设立原则。

(二D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拥有独立财产,是法人参加民事活动、承担民事责任的物质基础,故法人成立必须有财产或经费。

这里的财产,是对企业法人的要求,经费是对非企业法人的要求,经费一般以货币形态表现,在本质上仍属于财产。

至于法人成立时,以多少数额的财产或经费算是“必要”,通常由制定法规定。

例如,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

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髙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

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这个要件具体又分为三个要素,各有其含义,须分别论述。

1.名称。

名称是表示法人特征的文字符

号。

法人的名称是法人参与民事活动的表征,犹如自然人的姓名,受法律保护。

法人名肩^的命名,须符合法律的规定,例如机关法人的名称通常由法律直接规定,而企业法人的名称就必须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的规定。

企业法人的名称要素中有字号的,经登记后可享有字号(又称商号)权,例如杭州市楼外楼饮食有限公司中的“楼外楼”,就属于该企业的字号。

字号与企业名称并不是一回事,企业名称属于登记事项,是法人设立人的义务,字号属于字号权的客体,受工业产权法保护。

组织机构。

法人的组织机构也称法人机关,“机关”一词源自拉丁文,原意是“器官”。

自然人的活动由大脑、肢体等人体器官进行。

法人是拟制的人,本无“器官”可言,但法人要独立参与民事活动,就必须有行为的实施者,这一实施者就是法人的机关,属于“人造器官”。

法人机构既可由自然人一人担任,例如法人代表;也可由自然人集体组成,例如董事会。

场所。

场所是法人的所在空间位置,包括法人办事机构的所在地和法人活动场所所在地。

由于法人的活动设施属财产的范围,故这里的场所专指法人的住所。

民法通则第39条规定:

法人以它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所谓主要办事机所在地,应是法人的意思机构或执行机构所在地。

(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就是对于民事义务的清偿责任。

法人作为民事主体,不仅享有权利,而且还要负担义务。

所谓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就是法人要以自己的财产清偿所负债务,而不是以设立人或其成员的财产去承担这份责任。

成立一个团体要不要让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是由设立人的意思决定的,如一个公司设立下属企业时,要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就可以设立子公司,反之则可设立分公司。

四、法人的分类

(一)民法通则的分类

对于法人,法律是采取分类管理的,因此,根据分类管理的需要,要对法人按一定标准进行分类。

民法通则按法人的功能、设立方式以及财产来源的不同把法人分为四类,即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

企业法人。

企业是从事生产、运输、贸易等经营活动,以获取利润为目的的经济组织;企业法人就是取得民事主体地位的企业。

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能成为法人,例如合伙企业、独资企业等。

企业法人以营利为目的,主要从事商业性活动,虑及国家对经济活动的宏观管理和对交易安全的保护,法律又对不同的企业法人分别制定了单行法,例如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乡镇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以及公司法、商业银行法等。

企业法人主要是财产主体,在市场经济体制中,是最活跃的,也是法律最要费心去规范的。

机关法人。

机关法人是获得法人资格的国家机关,其是依法律直接设立的。

如人民法院就是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设立的。

认定国家机关是否属于法人,应视其有无独立的财政预算经费和是否行使国家权力为标准来确认。

国家机关只有在参加民事活动时,才被视作法人,若是在行使国家权力发号施令时,就不是法人,而是公法主体。

根据我国宪法规定的政体,机关法人通常指中央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级法院和检察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和独立编制的各级军事组织。

事业单位法人。

事业单位法人是被赋予民事主体资格的事业单位。

所谓事业单位,以往是指由国家财政拨款、从事公益事业的社会组织,如剧团、学校、图书馆、医院、报社、电台等单位。

这些单位一般不从事商业活动,即使取得一些收益,也多带有辅助性质。

不过,经过经济体制的改革,有些事业单位已不再享有财政拨款,被改制为自负盈亏或实行企业化经营,如有些科研院所、出版社、营利医院等,使事业单位与企业的界限日益模糊。

尽管如此,必须注重事业单位的目的事业主要是公益,这是事业单位法人区别于企业法人的一个特征。

这在事业单位法人从事商业活动时,判断其行为的合法性,有重大的法律认识价值。

例如,一个学

校、医院收费是否合理,并不完全以市场供需状况来认定其合理性,而首先要以其公益性作为判断标准。

关千¥业单拉法人,下約哪些选项—是1错误的?

(2007年绞奉三第翅)

A•所有事亚本位法人秒全部经费均来自国家财政拔款:

/

B/‘今:

法人条件的事业萆傅从^成丄冬曰起取得绔资格:

;1.

c.獨家皋办碎如i单位对其直接占;T的动产享有所¥“':

'!

-D.:

事业皋位法人S誉权遭受侵害的肴权诉请精神损害赔裣、:

【参考答案及怦声提杀】A敗:

D。

有的事业单位被改制为自负i亏或实1行圣业抡鏟营,不再享有财政拨款;具兮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取得法人资碱的起始自期取决于法律规定,并非一概自成立之'日起取巧法人资格。

占有本身5不能直無推断出>斤肴叔务义不得主痕糈#损害赔偿。

…1

4.社会团体法人。

社会团体法人是由法人或自然人组成,谋求公益事业、行业协调或同道志趣的法人,如协会、学会、研究会、基金会、联谊会、促进会、商会等团体。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2条规定,本条例所称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幵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依该条例第3条的规定,社会团体分为须登记和免予登记两种。

免予登记的团体有三类,即“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人民团体”、“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定,并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团体”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内部经本单位批准成立、在本单位内部活动的团体”。

其他须登记的社会团体法人,其设立的法律要件是•.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有固定的住所;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全国性的社会团体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社会团体法人的共同特征是不得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活动,只能从事与团体章程或法律规定相应的事业。

(二)社团法人与财团法人

这一按照法人设立的基础对法人所作的划分,是大陆法系民法对法人的最基本的分类。

我国民法目前虽未采纳,但对深化法人的认识,有重要的意义。

所谓社团法人,是指以人为基础而集合成立的法人,如公司为股东之集合,工会为会员之集合,均属社团法人。

社团法人之成员统称社员,其享有的权利亦称社员权,如股东枚就属社员权。

社团法人与社会团体法人,是完全不同的概念,社会团体法人中有的属于社团法人,例如工会、学会等,有的则属于财团法人,例如各种基金会。

所谓财团法人,是指以财产为基础而集合成立的法人,财团法人的主要形式就是基金。

财团法人的特征,可从与社团法人的比较中显现。

一是设立人地位不同,财团法人的设立人或出资人的出资,属于捐赠或遗赠,因此,法人成立或捐赠完成后,所赠财产即移转为法人所有,捐赠人或遗赠人并不获得社员权对价;社团法人的设立人或其成员的出资,属于取得社员权的合同行为,根据合同成为社员或股东。

二是法人的目的事业不同,财团法人只能为公益事业,并不得营利;而社团法人既可从事公益事业,如工会,也可从事营利事业,如公司。

三是有无意思机关不同,财团法人参与民事活动,须以捐赠人的意思进行,所以,财团法人属他律法人,没有自己的意思机关。

如捐赠人捐与的扶贫基金,只能用于扶贫,而不能移作他用;而社团法人由社员组成意思机关,属自律法人,其从事的活动在章程范围内,由意思机关决定。

(三)公益法人与营利法人

依法人的目的事业的性质,法人可划分为公益法人和营利法人。

所谓营利,是指通过商业活动获取利益,并将该利益分配给成员。

仅营利而不能将利益分配给出资人的法人,不能称为营利法人,如公立学校虽然收取学费或也从事其他营利活动,但所得利益用于补充经费不足或扩大其事业规模,“营利为了更好的公益”,所以仍属于公益法人。

.

公益法人是指以公益为目的事业的法人。

公益法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民法通则中规定的事业单位法人,多属于公益法人,社会团体法人中的消费者协会、慈養基金会等也属于公益法人。

营利法人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事业的法人,民法通则中规定的企业法人就属于营利法人。

(四)本国法人与外国法人按法人登记地区分,在外国登记成立的法人为外国法人,在本国登记成立的法人为本国法人。

按国民待遇,外国营利法人与本国营利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基本是一致的。

基于国家的经济安全,对外国法人有对会有些限制,例如禁止从事能源开采、不得参与和国防有关的工业等。

相反地,为了吸引投资,对外国法人会有些优惠,例如减免税收、允许用外汇结算等。

第二节法人的能力

...:

"4_■:

:

.V、_.r.....1.

一、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一)法人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赋予法人参加民事法律关系,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民法通则第36条第2款规定: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法人的权利能力本质上是财产能力,原则上没有身份能力。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成立,终于消灭。

公司等营利法人的成立以登记机关颁发的“法人执照”注明的日期为准;法人消灭以清算完结注销登记之日为准。

非营利法人依民法通则第50条第1款规定,有独立经费的机关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

其他法人依该条第2款规定,具备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经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二)法人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范围,因各个法人目的事业不同而不同。

应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改进,从民法通则到后来公布的公司法等法律,以及人民法院的司法实践,对法人民事权利能力范围的容忍,也在逐渐放宽。

始期与终期。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以成立为始期,消灭为终期。

在我国,企业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成立之时是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所注的日期;机关法人和事业单位法人的成立之时,是主管机关批准法人设立之日。

法人民事权利能力的终期,应是法人清算完结登记注销之日,所以,对“终止”不应理解为法人停止活动之日。

法人在终止时,若有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必须经过清算,否则不能消灭。

据此,法人民事权利能力的终期为法人的消灭。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范围。

由于法人是自然人为了各种目的而设立的,因此,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范围,与自然人不同,即使在各个法人之间供是各不相同的。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有以下三方面的限制:

性质上的限制。

基于自然人的天然属性而专属于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内容,法人均不能享有。

例如,身体权、健康权、隐私权、继承权、扶养请求权、婚姻自主权等,法人因自然属性无法享有。

法律上的限制。

为了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和保护交易安全,某些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范围受法律的直接限制。

例如,担保法第8、9条规定,机关法人和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不得为保证人。

目的事业的限制。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范围,以其目的事业为限,在以登记设立的法人,该范围以登记为准。

民法通则第42条规定:

企业法人应当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5月6日印发的《全国经济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第3条的规定,该项限制有被淡化的倾向。

即只要不是违反专营、专卖及法律禁止性规定,法人超经营范围所订立的合同应属有效。

从这个意义上说,对法人的目的事业限制,只是法律禁止的事

项,而不是核准经营的事项。

二、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一)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和特点

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

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法律赋予法人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能力。

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不仅包括法人为民事法律行为的能力,也包括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特点:

始期与终期不同。

与自然人不同,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与其民事权利能力一起产生、同时消灭,两者的始期与终期完全一致。

而自然人则随着达到法律规定的一定年龄取得限制或完全行为能力,自然人不仅因死亡而使其行为能力消灭,还可因其患精神病而丧失部分或完全行为能力。

范围不同。

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故其范围始终与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相一致。

而自然人中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两者的范围是不一致的。

民事法律行为能力的实现不同。

法人独立参与民事活动,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是由代表机构进行的。

所谓代表机构即是代表法人为意思表示的机构。

在企业法人,该代表机构谓之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必须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以法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时,法定代表人所作的意思表示,就是法人本身的意思表示,而不是法定代表人个人的意思表示。

所以,应由法人承受法定代表人意思表示的效果。

自然人的行为能力与权利能力不一定一致,该不一致以法律设立监护人或代理人制度化解。

(二)法人的责任能力

法人不仅享受参与民事活动带来的利益,作为独立的民事责任承担者,还要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1.法人须对法定代表人的行为负责。

民法通则第43条规定:

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以理推之,非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的行为,也应由所代表的法人承担。

法人对法定代表人所负的责任,包括越权行为的责任。

合同法第50条规定: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法人对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负责。

所谓职务行为是法人的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期间实施的民事行为。

法人参与民事活动不可能仅靠法定代表人一人去完成,诸多事务还需要其他工作人员去执行。

因此,法人不仅要对法定代表人的行为负责,还要对其他工作人员因执行法人交付的任务而所为的行为负责,其中也包括侵权行为所致的民事责任。

法人应负的非法活动责任。

民法通则第49条规定,企业法人应对下列六种非法活动承担责任:

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第三节法人机关

一、法人机关的概念

法人机关是指根据章程或法律规定,对内形成法人意思、对外代表法人为民事法律行为的自然人或自然人团体。

法人机关如何组成,因法人的类型不同而不同,有单一机关或多元机关之分。

多元机关通常可分为意思机关(决策、权力机关)、执行机关、代表机关、监督机关等,将法人的各项职能分别赋予不同的机关执行,法人的各职能机关之间互相协助、互相监督、互相制约;单一机关,法人的意思形成、指挥、行动由一个机关全权担当,如“厂长负责制”就是这样的单一机关。

法人机关是法人的组成部分,类似于自然人的大脑、眼睛、手脚,不能游离于法人存在。

因此,法人机关无独立人格,其行为即是法人的行为,如董事会的行为即所依附之法人的行为。

法人机关虽然由具体的自然人或自然人团体担任,担任人也会有自己的人格,但是该担任人在为法人行为时,人格被法人吸收,不再代表自己。

法人只要存在,法人机关不可变更,但法人机关的具体担任人可以变更,如董事、董事长、监事长等.可以换人,但不等于董事会、监事会发生了变更。

二、法人机关的类型

法人的组织机关按其职能区分有以下几种:

(一)意思机关

也称权力机关、决策机关,是形成法人意志的机关。

意思机关如人的大脑,故是首脑机关。

在社团法人,意思机关是社员大会,如公司的股东大会、工会的会员代表大会等。

在社员人数不多时可以全体社员大会为意思机关,在社员人数太多无法召开全体社员大会时,可以社员代表大会为意思机关。

根据财团法人的性质,其不得有意思机关,其以捐助人的意思为法人的意思,如前述,“扶贫基金会”只能以捐助人的意思将捐助财产用于扶贫,自己不得另设意思机关,决定该扶贫财产的使用,如用于盖办公楼、为会长买汽车等。

(二)执行机关

这是执行法人意思机关的决定、法人章程、捐助人意思等事项的机关。

任何法人皆须有执行机关,否则法人的目的事业无法完成a社团法人的执行机关由单个自然人担任时,称执行董事或执行理事等,由自然人团体担任时称董事会或理事会等,财团法人的执行机关,通常是自然人团体,如理事会等。

(三)代表机关

1.代表机关的概念。

这是法人的意思表示机关,代表机关对外代表法人为意思表示,是法人的对外机关,犹如自然人的喉舌。

代表机关必须由单个自然人担任,故称为法人代表。

民法通则称企业法人的代表机关为法定代表人,实际上由谁担任代表人,是由法人意思机关决定的,也就是约定的,故此“法定”容易被误解。

法人代表一般由执行机关的主要负责人担任,如董事长,在单一机关中,由法人的正职首

长担任,如校长、厂长等。

法人代表意思表示的效力。

代表机关的权限由章程或捐助人意思决定,担任法人代表的自然人在代表法人对外为意思表7K时,其自然人人格被法人吸收,不再代表自己。

故代表人所作的意思表示的效力归于法人,即使代表人变更也不影响该意思的效力。

例如,前一法人代表与他人订了合同,更换法人代表后,该合同仍然有效,后一法人代表拒绝履行,仍然是法人的不履行,须由法人承担责任,而不是由前一法人代表个人承担责任。

担任法人代表的条件。

在积极要件方面,担任法人代表必须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消极要件方面,必须是没有被法律禁止行为的自然人。

如按《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4条的规定,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未清偿数额较大的债务的等自然人,不得担任法人代表。

(四)监督机关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医药卫生 > 药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