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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管理制度修订稿

现金管理制度(修订稿)

为了健全现金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现金的严格管理,按照现金管理条例,节约现金使用,保护现金安全,防止丢失被盗,学院现金管理应遵循以下规定:

一、设置专职出纳人员经管现金出纳工作。

二、在国家规定的现金开支范围内合理使用现金。

1.支付给教职工个人的工资、奖金、津贴

2.支付给个人的劳务报酬

3.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4.支付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5.在转账金额起点以下的零星支付款项

三、严格遵循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

库存现金限额由单位提出申请,经开户银行审查同意,—般为不超过三天零星支出所需要的现金。

四、不得随意坐支现金。

学校每天收入的现金,必须当天送存银行,不能直接支用,不得随意坐支。

五、按规定的手续办理现金收付业务,学校收入现金必须开具财政局印制的收据给交款人;支付现金应取得真实合法、准确完整的原始凭证,由学院分管财务院长、财务负责人、经手人签章。

六、及时办理现金收支的账务管理。

出纳人员应每天核对现金余额与库存金额,做到日清月结,不得以借据或者白条抵顶现金库存,及时登记日记账和编制现金结报单,保证账款相符,定期向会计报账。

七、严格执行现金的内部控制制度,分管财务领导应经常对学校的库存现金进行抽查,保证帐实相符并监督现金的合理使用。

八、更换出纳人员,应监督办理交接手续,按照现金日记账记录进行点交,保证现金的安全完整。

九、及时执行上级有关部门关于现金发放等管理的各项制度。

杨浦区教师进修学院

2007年12月修订

票据管理制度(修订稿)

为了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票据管理规定,建立健全票据内部管理制度,做到专人管理,严格执行发放、领用、结存和核销手续。

特作如下规定:

一、收据必须是财政局购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不得以其他收据代替。

二、收据有专人负责购买、保管,领用人在收据用完后,交回保管员。

每年年底,保管员将用完收据连号整理后交档案室存档,不得擅自销毁。

三、开具的收据应按规定做到按号码顺序填开,填写应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大小写金额符合规定,全部联一次填写,内容完全一致。

坚决杜绝阴阳收据现象。

四、开错收据应在收据上加盖“作废”章,重新开具收据,不得在开错的收据上涂改。

五、不重复开收据,对丢失的收据联,只能出书面证明,证明中注明开票日期、收据名称、对方单位名称、内容、金额、收据编号。

六、收据存根联保持完整,开错的“作废”收据必须粘附在收据本中全部保存,不得私自销毁。

七、收据不得转让、转借、代开,不得拆本使用收据,不得自行扩大收费范围,各种收据不得混淆使用。

 

杨浦区教师进修学院

2007年12月修订

学院日常开支审批权限规定(修订稿)

1.学院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院长对学院收支全面管理。

2.严格预算管理。

各部门在院核定的预算基础上,做好实施预算计划。

在日常使用中,若支出超出预算,必须报院长审核。

3.在日常行政开支中,总务主任在2000元以内审批,2000元以上由院长签字审批。

4.因部门工作关系,需要将教育经费划拨基层学校,先报告分管院长或院长,讲明用途,待院长同意签字后,由财务室托付至有关学校。

5.职工及家属医疗费、进修费等报销须经人事干部审核。

6.审批人员必须按照财经法律法规,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对审批项目加强监督管理。

 

杨浦区教师进修学院

2007年12月修订

收入管理办法(修订稿)

学院的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学院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财会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遵守各自岗位职责,对部门的各种收入进行监督管理。

指导有关人员正确规范开具收据。

对各类代收项目的收费标准以有关文件为标准,作好备案工作及核算工作。

 

杨浦区教师进修学院

2007年12月修订

支出管理办法(修订稿)

一、人员经费

工资单上各类数据的核定,必须由人事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制单、备案,由财会复核发放或转账。

其他人员经费支出(加班费、值班费、劳务费、讲课金等),由部门制单,部门主任签字后交分管院长审核,再交院长审批。

其他福利支出(家属医药费、子女托费等),由当事人填单,交人事部门审核,按财务权限进行复核报销。

二、公用经费

各部门根据学院规定,按照预算额度使用经费。

除属政府采购项目在年初提出申请外,其他办公用品的购买要填写“请购单”,一般情况下由总务处组织采购。

采购后的发票经手人必须签名,由财产管理员验收签字,部门主任审核签字,再根据财务权限审批。

三、专用基金管理

各项专用基金的提取比例和管理办法,必须按照国家上级主管部门统—规定执行,各项专用基金的使用必须在院长室的统一安排下进行开支。

四、专项基金管理

市、区教育部门“戴帽”下达的专项经费,由经费使用人根据有关规定支出,审批程序按照学院有关规定。

师资培训专项经费原则按照年初预算计划实施,若新增项目,所需经费必须由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才能使用。

 

杨浦区教师进修学院

2007年12月修订

会计电算化制度(修订稿)

1.开展会计电算化工作,促进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提高会计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2.财务人员加强电算化知识培训,积极钻研电算化业务。

3.配备的会计软件应达到财政部《会计核算软件基本功能规范》的要求,满足学校实际工作需要。

4.应充分利用现有数据进行会计分析与预测。

5.采用电子计算机编制书面会计凭证、帐簿、报表应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字迹清晰,作为会计档案保存。

6.记账凭证、总分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帐要按照有关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要求及时打印输出。

7.明确规定上机操作人员对会计软件的操作,对操作密码加强管理。

8.电算化会计档案做好防磁、防火、防潮和防尘工作,重要会计档案准备双份,存放在两个不同的地点。

 

杨浦区教师进修学院

2007年12月修订

学校财务收支、预决算分析制度(修订稿)

各部门每年年初应根据国家教育大纲及市教委和区教育局的有关教学工作要求,提出本年度需添置的各类教学用具及设备的书面申请,职能部门应根据组、室提出的书面申请,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报院长办公会讨论审批。

总务财务部门应根据上级的经费拨款,学院自筹资金的测算,根据上级有关经费使用的规定,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在上级主管部门、院长室统一指导下,编制学院教育经费收入、支出预算表,经院长办公会讨论后按时报局主管部门审定。

学院全年经费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主管部门核定的预算运作,总务部门要根据学院各时期的收支状况,做好教育经费收支执行情况分析;根据年终教育经费的实际使用决算情况,做好全年的学院财务状况分析工作。

 

杨浦区教师进修学院

2007年12月修订

财务内部牵制制度(修订稿)

一、财务人员严格遵守国家财经纪律,执行一切财会制度,掌握行政事业的有关财会方针、政策和法规,对学院的收支加强管理,合理使用各项教育资金。

二、原始凭证必须由经办人、审批人及验收人签字后方可报销。

三、学院领导对会计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财会工作进行检查。

四、财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提高业务素质,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和监督。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等工作。

五、支票与印鉴分别由专人保管,存放在安全地点。

 

杨浦区教师进修学院

2007年12月修订

学校内部稽核制度(修订稿)

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建立单位内部稽核制度,稽核工作应遵循以下规定:

一、依据财务法律法规、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以及规章制度进行审核。

二、审核已编制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内容是否合法、真实、正确、完整,手续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规章制度规定的要求。

三、审核各类收支计划表,编制依据是否可靠,计算是否正确,各项计划指标是否齐全,收入支出是否合理,审核后提出建议或意见。

四、审核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往来或资金收支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发现问题,及时指正,并提请领导采取切实措施加以制止和纠正。

五、稽核人员对单位经济业务往来,会计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杨浦区教师进修学院

2007年12月修订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修订稿)

学院财务会计档案是学校档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使学院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制定本管理办法。

1.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会计人员应对当月的会计凭证进行全面整理,记账凭证按编号顺序排列齐全,装订成册,并填写封面及背脊,说明年度月份、起讫日期、凭证种类、起讫号码,并由装订人在装订线封签处盖章。

对会计凭证类、会计账簿类、会计报表类和其他会计资料类等,按时分类立卷归档。

2.归档案卷封面的各个项目均应填写清楚,案卷标题确切简明,卷内应有次序地编页码。

归档案卷要编制案卷目录,一式数份,交接时双方根据目录清点核对并履行签收手续。

3.认真做好校舍资料统计工作,对各种资料的调整、补充须附说明。

4.资料管理人员做到规范化整理立卷,由档案部门集中统一管理,有关部门借阅须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发现短缺及时查找。

5.资料保管必须切实做好防盗、防潮、防蛀、防霉等保护工作,确保资料完好无损。

6.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和销毁按文件规定执行。

 

杨浦区教师进修学院

2007年12月修订

财务安全制度(修订稿)

一、财务室重地,非财务人员未经许可,一律不得入室,不得在财务室大声喧闹,或与财务人员闲谈。

二、财务室防盗措施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三、保险箱必须专人保管,钥匙必须随人带离,不得将保险箱备用钥匙放在财务室内,保险箱密码必须随专管人调整,以防他人盗窃。

四、支票,支票印鉴章须分人分开保管,支票领用必须办理支票领用手续,并及时归还核销。

五、工作时间财务人员有事需离开办公室,必须随手关门,妥善保管好相关现金、发票、印章等,避免遗失。

六、库存现金不得超出备用金限额存放。

七、存、取现金超出一万元以上,必须两人同行。

杨浦区教师进修学院

2007年12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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