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地测防治水科管理制度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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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地测防治水科管理制度汇编.docx

煤矿地测防治水科管理制度汇编

XXXXXXXXX煤业有限公司

地测防治水科管理规章制度

 

编制单位:

地测科

总工程师:

 

XXXXXXXXX煤业有限公司

2011年11月

 

地测科管理制度

资料定期分析、保管、提供制度

一、每完成一项工程,地质和测量人员都要将获得的资料进行一次系统的分析、整理和总结,并分门别类归档。

二、每月初要进行一次对上月地质测量工作的分析总结和对本月全矿各采掘工作面地质、水文、测量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预测,并提出预测预报。

三、每年底要根据当年获得的地测资料,对规程规定的矿井必备图件进行一次补充和修改,矿井地质报告每10年修改一次。

四、地测资料要有专用资料室,要专柜存放,专人保管,做到有目录、有索引、查找方便。

五、按规程规定的时间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各种地质说明书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生产中遇到或预测可能出现的地质情况。

六、严格执行制度,所有地测资料的发放、借阅,须经有关领导同意,并履行登记、发放、回执手续。

七、本制度有总工程师、地测科长监督执行。

水害隐患排查、分析、预报跟综管理、检查制度

一、根据当年及当月生产接替安排分别编制年、月水害预报,若遇特殊情况,应作临时预报,并按要求向上级部门报批。

水害预报内容应包括:

预报地点、施工单位、水害类型、水文地质情况简述、预报和处理意见,经总工程师审批后,通知调度、安监、开拓掘进、生产单位,生产部门要根据预报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工程管理及防治水措施。

二、每月由总工程师主持召开一次以水害评价为重点的水害排查工作会议。

严格按照<<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认定的水害隐患每周进行一次排查,制定方案,责令相关部门立即或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并经验收人员签字后存档。

三、要定期对井田范围内的河流、及具有渗透补给关系的地表塌陷坑的积水范围及积水量变化情况和对本矿井存在威胁的临近煤矿的井口位置、标高、开采煤层、开采范围、深度及其与本矿井的空间关系进行调查。

每周组织有关部门对下的排水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每完成一项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人员都要将获得的资料进行一次系统的分析、整理和总结,并分门别类归档。

每月初要对上月地质及水文地质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和对本月全矿各采掘工作面地质、水文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预测,并提出预测预报。

每年底要根据当年获得的地测资料,对规程规定的矿井必备图件进行一次补充和修改,矿井地质报告每10年修改一次。

地测科设备、工具使用、保管、发放制度

一、个人使用的仪器由个人保管,无故丢失、损坏,应予赔偿。

二、集体使用的仪器指派专人保管,建立设备仪器、工具台帐或卡片,并按规程规定进行校检,使设备始终保持完好状态,保证生产需要。

三、仪器、设备、工具的发放、归还要按规定进行登记并做好记录。

四、任何人都要爱护其使用的仪器、设备、工具,用后按有关规定进行擦洗,并及时归还。

五、设备、工具在使用过程中损坏或丢失,必须及时向领导书面汇报,并视情况按规定进行处理。

六、本制度有总工程师、地测科长监督执行。

地测科资料、报告等的审批制度

一、采区地质说明书由矿总工师审查后报国瑞公司批准。

二、回采面掘进地质说明书报矿总工程师审批(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工作面需报国瑞公司批准)。

三、回采地质说明书由矿总工程师审批,综采工作面的回采地质说明书,必须报集团公司批准。

四、矿井地质报告请有资质的单位修编后按程序报批。

五、储量的变化应按照《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程》第三章第四节第42条办理。

六、编制的各种矿图,必须按标准图例的规定内容签字手续。

七、编制的各种安全措施,必须经有关部门会审签字,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下发实施。

八、本制度有总工程师、地测科长监督执行。

地质、防治水工作业务保安制度

一、根据其他部门委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准确、可靠的地质、水文地质、测量资料。

二、凡可能受水害影响的采掘工作面,除进行水情水害排查外,还要按规定进行水害防治评价,并结合矿井年、季、月采掘计划做出相应的地质、水情、水害评价表,和年、季、月预报一起下发有关部门。

在采掘过程中,对预测图、表要及时进行修改、补充、完善,发现险情应及时下发通知单,要求相关部门及时制订专项防治措施。

三、对查明和预测有可能影响矿井安全生产的地质、水文地质情况,要书面向有关领导汇报并通知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

四、对于有可能积水的老硐、老巷和废弃井巷、采空区、本矿小煤窑越界采空区,应在采掘图上标明积水最低位置标高和积水区边缘线,并外推60~100米用红色圈出积水老空区的警戒线。

掘进面进入积水警戒线后必须探放水,掘进超前距不得小于20米,在确保积水已被放净后,方可继续掘进。

五、对于贯通巷道,在两工作面间距离为:

岩巷10—20米,煤巷20—30米时,(快速掘头进应于贯通前两天),测量负责人应书面向总工程师汇报并下发贯通通知书,要求施工单位制订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六、对于开采可能引起的地表沉陷,当涉及民房或其它建筑设施时,在地测资料中,要加以说明。

七、所有地质、水文地质、储量、测量资料及图纸,必须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妥善保管,未经总工程师同意,任何人不得对外借阅、发放。

发现失密、泄密、损坏、丢失按矿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八、本制度有总工程师、地测科长监督执行。

生产、安全联系制度

一、地测科和掘进、回采、安监等生产部门应互相协调、互相配合、互相监督。

有关业务联系必须通过书面形式(委托书)或会议形式进行。

通过会议进行的业务联系,应有详实的纪要。

二、其它部门需要地测科提供地质资料时,必须提交经总工程师签字的委托书,地测科按以下规定时间提交:

1、回采工作面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应在回采面贯通后五天内提交。

2、掘进各类巷道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地测科,地质资料在设计前十五天交付。

5、小型设计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事先联系,商定提交期限。

6、重要井巷贯通工程,根据设计图纸,在总工程师的主持,通过业务会议共同确定贯通允许偏差,保证地测人员有足够的测算时间。

三、地质与施工单位业务联系;

1、地测科向施工区队提供掘进地质说明书,作为编写作业和施工的地质依据。

2、各类巷道开口,需提前三天填写委托书,通知地质科准备资料,以便按要求放线,停头或复工应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地测科,地测科应及时准确地测定停头位置,并填绘在图纸上。

3、在测量给线,地质调查和超前钻探探煤厚时,施工单位应密切配合,提供方便,地测科应随时把掌握的资料通知有关部门。

4、当掘进巷道将要贯通或进入危险区前,地测科必须按规定的安全距离,以通知单形式事先通知施工单位及有关部门。

四、地测科与回采单位的业务联系

1、地测科必须向回采部门提供回采地质说明书,作为编制作业规程的依据。

2、回采工作面推进度,应由回采单位配合地测科按规定进行丈量,并以地测科的数字为准。

3、实际采高、浮煤,煤柱尺寸以地测数字为准,不符合设计规定时,应及时通知回采单位并向总工程师汇报。

4、回采工作面停采线,由地测科根据测点在上下付巷进行标定,任何人不得更改,确需变更时经总工程师同意后,必须按规定报批。

五、地测科要做好业务保安工作,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矿井测量规程》、《矿井地质规程》、《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程》中关于地质、储量管理、测量方面的安全、生产规定。

六、本制度有总工程师、地测科长监督执行。

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制度

一、地测科按照三大规程和《生产矿井地质测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开展工作。

违犯规程或工作疏忽造成的质量事故,必须立即检查分析,明确责任,以便接受教训。

二、地测人员必须熟悉本专业规程要求,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工作,各项成果应有审核测量成果必须对算。

发现成果精度超限或错误时,必须立即检查分析,找出原因并及时改正。

三、当发现地测资料和图纸存在质量问题,地测科应召集专业技术人员和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开会分析、查找原因,写出书面材料。

对存在问题的资料、卡片、成果台帐和应及时修改,并在备注栏内说明原因,对已下发的成果、图纸应追回或书面通知接受方及时更正。

四、地测工作疏忽造成工程方向、坡度或层位错误,一经发现地测科长工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并立即通知施工单位,以尽量减少损失,同时要分析原因,写出书面总结,对当事人按矿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因地测人员渎职酿成技术责任事故,地测科长必须立即如实地向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组织全科人员参加分析会,实事求是地介绍情况,参与、接受教训。

责任人要虚心接受集团公司或矿上的处理意见。

六、坚持定期召开地测质量业务保安工作例会。

回顾检查当月工作质量和保安情况,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防范措施,坚决杜绝工作质量问题和地测责任事故的发生。

七、本制度有总工程师、地测科长监督执行。

地质测量信息化管理制度

1、为了搞好地质、储量、测量信息化管理工作,确保地测成果及时整理保存及各种矿图的成图质量,设专机专人进行地测质量信息化管理。

2、地测信息化专用微机不得考贝与地测信息无关的程序和软件。

3、非操作人员不得动用专用微机。

4、每次对地测资料或图纸进行补充、修改、完善后要及时备份。

5、电子版矿图绘制必须按《煤矿地质测量图例》、《郑煤集团公司电子基本矿图、交换图绘制规定》的有关规定进行绘制,注记和图示无矛盾。

6、上传到局域网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网上的矿图,每月至少填绘三次。

采掘工程平面图每月填绘一次,井上、下对照图至少两个月填绘一次。

水文图纸每季填绘一次,其它矿图根据情况随时填绘,以能够及时反映井下生产采掘情况为目的。

储量图纸按规定进行填绘。

7、电子交换图每月3日前送达集团公司地测部及防治水部,延期按矿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8、填绘电子矿图应在地质测量数据库的基础上完成,做到地测数据库成果资料与矿图无矛盾,地质测量数据库要做到能自动成图。

9、电子矿图及其地质测量数据库,在每次填绘后,应及时备份。

每季度用光盘拷贝一次并妥善保存,否则缺少一次罚款100元。

10、各种地质、储量、测量图必须内容齐全,表达准确,精度合格,层次分明,并随时进行检查和修改,杜绝错漏现象发生。

11、各种图纸,数据未经主任批准,不得随意打印或提交他人,避免地测资料丢失或泄密。

12、定期对计算机进行维护保养,保持机房设备整洁和计算机硬件、软件运行正常,不得随意对数据和软件进行修改和删除,确保地测数据和软件的安全,满足地质测量和储量管理工作的需要。

13、凡因微机管理(绘图员)不负责任,造成地测信息数据库未及时补充,或未及时对图纸、资料进行补充、修改、完善,影响正常使用或造成生产安全隐患时,每次罚款100元;造成事故时,按矿有关制度进行处罚

14、本制度有总工程师、地测科长监督执行。

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为认真惯彻实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矿井水文地质规程》、河南省及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精神,做好矿井水害的防治工作持续稳定发展,特制定本责任制。

煤矿企业、矿井的主要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同下)是本单位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同下)具体负责防治水的技术管理工作。

一、矿长岗位责任制

1、矿长是本矿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矿防治水负全面责任。

2、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水文地质规程》和《煤矿防治水规定》及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建立专门防治水机构,并配备专业技术人员。

3、经常听取矿总工程师和业务主管部门对防治水工作规划、计划和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并保证人力、物力和相关资金的落实。

4、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负责制定每年的防治水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5、负责组织实施每年的矿井水灾演习。

6、对煤矿水害隐患要及时组织处理。

发生伤亡事故时必须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并采取积极稳妥的措施,立即组织抢救,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严禁迟报、谎报、瞒报各类伤亡事故。

二、矿党支部书记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落实上级颁发的防治水方面的法律法规,对全矿安全思想教育负总责。

2、把防治水工作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主持召开党委会、党员干部和群众职工水害培训等事项。

3、负责抓好职工的安全思想,负责安全法规、遵章守纪方面教育的宣传,不断增加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劳动理念。

4、经常性地参加防治水专项会议,及时解决会议提出的有关防治水物资、资金出现的问题。

5、及时掌握防治水技术人员和防治水治理施工人员思想动态,解决其生活和工作中出现的难题。

三、矿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1、矿总工程师在矿长的直接领导下,对矿井防治水工作负直接责任。

2、对全矿防治水相关技术负责人的管理到位,确保技术管理体系畅顺。

3、及时协调和解决防治水工作方面的难点和问题,总结防治水所取得的成绩和不足,指导防治水工作的开展。

4、组织编制和检查防治水工程及防断层水、防老空水煤(岩)柱的设计。

5、组织制定并审批防治水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时审批各种施工措施,为科学施工提供可靠依据。

6、负责主持制定煤矿防治水工作计划和防治水作业规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者进行教育和处罚。

7、经常深入生产第一线,认真检查督促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止安全生产失控和漏管。

8、推广应用防治水方面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把技术创新作为我矿技术发展的一种内在动力。

对专业技术工作重点跟踪,组织技术攻关。

9、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防治水科技评比活动。

每年底对本矿本年度的科技项目,优秀设计及做出发明创造的科技人员进行评比并表彰,调动广大技术人员钻研技术的积极性。

四、分管副矿长岗位责任制

1、分管副矿长在矿长和矿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分管范围内的防治水相关工作,并负领导责任。

2、负责学习上级下达的防治水方面有关技术政策、指令、细则、通报和措施等,并组织实施。

3、分管生产副矿长主要负责监督和落实防治水工程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并做工程的验收和防治水精品工程评比工作。

4、分管机电、财务副矿长主要负责督查机电科做好机电排水设备的选型工作,并保证防治水资金的落实,督促企管办对排水设备与探放水设备的购置工作,同时督促劳资科做好防治水方面人员的奖金结算工作。

5、分管副矿长负责监督防治水办公室对矿井各掘进头和采面的水害预报工作。

五、地测副总(科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在矿长和矿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对防治水工作负全面责任。

2、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的技术政策和规定,组织全科职工全面完成各项防治水工作任务。

3、组织编制全矿防治水长远和年度的工作计划,并付诸实施。

4、组织分析矿井水文情况,掌握矿井涌水动态和变化规律,参加解决水患和供水水源措施的制定。

5、负责井下防治水的安全工作,定期召开防治水会议,定期组织全矿防治水专项检查。

6、负责组织开展水文地质基础工作,及时收集资料,并整理、建立水文地质台账。

7、组织矿防治水相关方面技术竞赛,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开展技术革新,不断提高职工素质。

8、经常深入现场,掌握第一手防治水资料,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六、地测副科长(防治水办公室副主任)岗位责任制

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政策,组织防治水办公室成员全面完成防治水日常任务。

2、参加编制全矿防治水的长远规划和年、季、月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分析防治水工作情况与技术情况,制定技术措施,解决技术业务问题。

4、协助科长组织开展水文地质基础工作,及时收集资料,并整理、建立水文地质台账。

5、督促防治水技术人员做好防治水年、月度预测预报、月度矿井涌水量测量和其他防治水工作。

6、完成科长和其他领导交给的临时任务。

七、水文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

1、在科长的领导下,负责做好分管的水文地质技术工作。

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政策和规程,执行公司技术管理规范和防治水工作条例细则,分担全矿水文地质技术和管理工作。

3、协助科长组织开展水文地质基础工作,及时收集资料,并整理、建立水文地质台账。

4、协助科长组织防治水专项检查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向分管矿领导及科主要领导汇报,确保矿井正常安全生产。

5、负责对矿井采掘生产头面进行水害分析的预测预报,对存在水害威胁的头面提出整改意见。

6、负责编制探放水设计工作,并根据情况进行现场技术指导。

7、协助科长做好水文地质补充勘探设计工作。

8、负责矿井充水性图等各种图表的填绘工作,及时绘制地下水位曲线动态图,掌握地下水的水位变化。

9、不断总结矿井水文地质变化规律,积极探索矿井防治水的有效办法。

10、负责提供公司季度、年度达标检查所需的各种防治水资料。

11、积极学习文化科学知识,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参与技术革新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的工作。

八、探放队人员岗位责任制

(一)探放队队长岗位责任制

1、探放队队长在主管科长的领导下,对探放水方面工作负全责任。

2、负责编制设备材料使用计划,搞好钻探衔接。

熟悉本专业的各种施工设备性能和工作程序,能够协调组织生产,按时完成任务。

3、搞好施工现场的隐患排查,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

(二)探放队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1、在主管科长和队长的领导下,负责探放队的技术工作。

2、根据施工设计编制好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做好宣传、贯彻和落实工作。

深入现场,及时解决钻探施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保证钻孔施工质量。

3、做好职工的专业培训和安全培训工作。

4、搞好事故隐患排查,做好业务保安,防止出现重大工程事故。

(三)探水工岗位责任制

1、在探放队队长和技术员的领导下,完成各项探水任务。

2、详细做好钻探进尺、涌水、岩心的记录工作。

3、努力保证施工质量,保证原始记录的准确性。

4、做好设备的正常维修工作,保证设备的完好。

5、积极学习新技术、新方法,改进钻探工艺,提高钻进效率。

九、相关科室、区队岗位责任制

1、机电科负责矿井各排水点、水平排水系统排水设备的选型、安装、维修及主要排水系统的排水能力测试等工作。

负责对各水平变配电、泵房的监督管理工作,保证水泵正常运转。

2、生产技术科负责防治水工程如水仓、水沟及泄水通道的设计。

在进行工程设计时必须根据煤矿设计要求综合考虑防治水工程及地测科提供的各采掘工作面的涌水量对水沟的断面积及流水坡度进行优化设计,并根据涌水量大小在采掘巷道设计一定数量的沉淀池,工作面回采前必须预留防治水工程施工时间及有突水危险采面防突水预案的制定。

3、调度室负责协调井下生产运输,保证防治水设备、材料运输畅通,负责全矿公共区域内的水沟、沉淀池责任区的划分,制定清仓计划,并按时安排清仓队伍,保证水仓的空仓容量经常保持在有效容量的50%以上,督促水沟的清理工作。

4、供应科负责防治水排水设备的购置,并配合机电科做好购置排水设备的选型工作。

5、安监科负责全矿防治水工作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6、各施工队对施工范围内的防治水工作负责。

地测防治水科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地测科负责储量管理、地质及防治水等工作。

1、负责编排矿井中长期接替计划,根据矿井采掘接替情况及时编制采区、工作面和开拓准备巷道的工程设计,对矿井生产及接替提出合理化建议。

采区、工作面巷道工程设计完成后五天内向机电、通风部门提供设计图纸,供其进行机电、通风设计,以保证各系统的设计同步完成;

2、安排矿井地质补勘,按规定报批提供采区、工作面地质说明书;每月25日向有关部门提交经总工程师审批的下月各采掘面的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报。

生产中遇到地质条件变化,及时下井了解情况并对生产提出指导性意见;

3、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

按规定编制探放水、探煤、探构造设计提交给施工单位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

搞好水害防治评价,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水害发生;

4、按《煤炭资源回收率奖罚制度》对工作面回收率进行考核;

5、负责及时填绘、编制各种地质及水文地质图。

水文地质技术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一、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矿井水文地质规程》和《矿井防治水条例》技术政策规定,做好水文地质工作。

二、经常深入井下和野外调查,研究和预测各种水文地质现象,如井下出水点矿井涌水量、地表水体水位、长观孔水位观测等,查明影响矿井的各种充水因素;同时负责编制矿井地质及水文地质图等图纸资料,建立各种水文地质台帐。

对水文地质方面的图纸资料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负全面责任。

三、支持分析和研究矿井水文地质情况,摸清规律,积极收集井巷地质测量方面的资料,标明采空区、老巷、水井、钻孔和含水层、小煤矿采空区、本矿采空区等影响生产的因素,及时准确上图,按照有关规程规定,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防治水原则。

编制科学严密的防治水工程和探放水设计、措施,并按规定报批后下发各相关区队,监督执行。

四、在采掘过程中发现条件变化可能出现水害威胁时,应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及时下发水情水害通知,防止恶性突水及水害事故的发生。

根据设计施工、排水的需要提供“三书”中的水文地质部分内容,下发水文地质预报。

五、了解掌握矿井及各采区的排水能力及排水设施的日常运行情况。

六、积极参加科技攻关,学习新技术,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技术水平。

地质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一、全矿范围内的井巷、采区地质素描,按要求绘制巷道地质剖面图。

二、按规程规定编制回采工作面地质说明书,并经常到回采工作面了解地质水文情况,及时修改说明书和平面图。

三、负责所担负工作范围内的水文预测工作,发现有异常现象要及时向领导和技术负责人汇报。

四、及时探测采掘工作面的煤厚,做到资料、图纸准确齐全。

五、及时将自己负责所担负的业务范围内的工作,向技术负责人汇报。

六、掌握井下作业地点的避灾路线。

七、完成领导及技术负责人交给的其它任务。

储量管理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一、根据《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程》和原煤炭部《关于合理开采煤炭资源提高回收率的若干规定》的要求,具体负责矿井储量、三量、损失量、回采率等的测算、考核业务监督、技术等管理工作。

二、建立健全三量管理图纸,并及时填绘,准确计算,按时上报三量报表,建立储量台帐。

三、根据煤矿《煤炭资源回收率管理制度》,做好矿井“三率”考核工作,提高煤炭资源回收率。

四、对每个回采工作面的采高、采厚及地质构造影响的情况每周进行一次以上的收集并有专门记录。

五、严格执行储量的转入、注销、报损、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的审批制度。

六、完成领导交给的其它任务。

地测科岗位责任制

1、负责编排矿井中长期接替计划,根据矿井采掘接替情况及时编制采区、工作面和开拓准备巷道的工程设计,对矿井生产及接替提出合理化建议。

采区、工作面巷道工程设计完成后五天内向机电、通风部门提供设计图纸,供其进行机电、通风设计,以保证各系统的设计同步完成;

2、安排矿井地质补勘,按规定报批提供采区、工作面地质说明书;每月25日向有关部门提交经总工程师审批的下月各采掘面的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报。

生产中遇到地质条件变化,及时下井了解情况并对生产提出指导性意见;

3、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

按规定编制探放水、探煤、探构造设计提交给施工单位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

搞好水害防治评价,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水害发生;

4、按《煤炭资源回收率奖罚制度》对工作面回收率进行考核;

5、负责及时填绘、编制各种地质及水文地质图。

矿井地质技术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一、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地质规程》和有关技术政策规定做好地质工作。

二、经常深入进下认真收集矿井地质资料,绘制矿井地质和水文地质图,建立钻孔、地质构造等地质台帐,对地质和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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