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广西居民阶梯电价宣传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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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广西居民阶梯电价宣传手册
广西居民阶梯电价宣传手册
广西居民阶梯电价宣传手册
第一部分桂价格〔2012〕60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我区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本稿略,正式印刷时加上)
第二部分居民阶梯电价相关说明、解释
一、“低保户”、“五保户”免费电量如何申请?
供电企业如何办理?
1、申请时须携带的证件
“低保户”、“五保户”可凭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供电企业办理手续,民政部门未颁发证件的可凭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办理。
若需要委托第三方前来办理的,须提供委托书及第三方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供电企业办理流程
“低保户”、“五保户”需填写《低保、五保户免费电量业务申请表》。
“低保户”、“五保户”证件经供电企业核实有效无误并确定有效期限后,从2012年7月1日起,在有效期内执行免费电量政策。
3、供电企业具体减免方式
“低保户”、“五保户”免费电量采用“即征即退”的方式,每月每用电户设置10千瓦时的免费电量,从2012年7月1日起,在有效期内的当月电费中直接扣减。
若月用电量不足10千瓦时,则按实际用电量直接扣减电费。
免收电费按用户执行的阶梯电价第一档或合表户电价计算。
“低保户”、“五保户”只能在本地市、县网区内享受免费电量。
二、一个房产证对应住宅内有多“户”家庭合住的,如何申请调整阶梯电价分档基数?
供电企业如何办理?
1、用电客户首先要判别是否符合以下申请条件:
1)属于“一户一表”居民用户;
2)同一用电地址(一个房产证)对应住宅内有多“户”家庭合住,且其能够提供多个同一地址、不同户主的户口本。
2、符合申请条件的客户,申请时须携带的证件及办理手续:
客户需携带房产证明、用电户名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及同一用电地址、不同户主的多个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到营业厅办理,并填写《居民阶梯电价用电基数调整申请表》。
3、供电企业办理方式:
经供电企业对申请证件进行核实后(用户不能重复办理),自申请次月起调整每档用电基数,调整后的每档用电基数等于分档基数乘以同一地址的户口本数量。
调整后的用电基数有效期暂定2年,自申请批准之日起计算。
如有变更,用户需及时申请,变更自次月起有效。
有效期结束前,用户必须携带有效证件重新确认才能顺延2年,以此类推。
4、不符合申请条件的情况以及相关规定:
(1)对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合住户,无论其持有多少个户口本,均按一户认定。
(2)若一个房产证对应住宅内的“一户一表”居民合住户未能提供2个及以上同一地址、不同户主的户口本,则按一户认定。
(3)“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原则上不能分户。
三、实行居民阶梯电价后,“一户一表”用电客户会增加多少电费支出?
实行居民阶梯电价后,“一户一表”用电客户的电费支出增加与否,取决于居民用户用电量的多少。
与阶梯电价执行前电费支出相比,用电量低于第一档电量部份不提价,不增加电费支出;超过第一档且低于第二档电量部份,每千瓦时提价5分;超过第二档电量部份,每千瓦时提价3角。
例如,张三在9月份(用电高峰月份)用电量300千瓦时,与阶梯电价执行前电费支出相比,会增加多少电费支出呢?
首先,用电量低于第一档(190千瓦时)电量部份不提价,不增加电费支出;
其次,用电量超过第一档(190千瓦时)且低于第二档(290千瓦时)电量部份,每千瓦时提价5分,仅增加电费(290千瓦时-190千瓦时)×0.05元/千瓦时=5元;
第三,用电量超过第二档(290千瓦时)电量部份,每千瓦时提价3角,仅增加电费(300千瓦时-290千瓦时)×0.3元/千瓦时=3元。
综上所述,张三在9月份(用电高峰月份)用电量300千瓦时,电费支出合计与阶梯电价执行前相比仅增加8元钱。
四、如何计算抄表周期的各档电量基数?
供电企业应严格固定抄表例日,由于高峰与非高峰月份电量基数不同、各月天数不同、因客观原因抄表时间提前或推迟时,抄表周期的各档电量基数按如下方法计算:
1、抄表周期跨用电高峰和非用电高峰月份的,各档电量基数=各月份日均电量基数分别乘以当月用电天数后相加之和。
2、用电周期不跨用电高峰和非用电高峰月份的,各档电量基数=当月电量基数+日均电量基数×提前或推迟的抄表天数。
3、对于以两个月为1个抄表周期(即隔月抄表)的“一户一表”居民客户,各档电量基数按照两个月的电量基数合计执行。
说明:
1)日均电量基数=当月电量基数/当月天数;
2)提前或推迟的抄表天数=(本次抄表日-上次抄表日)。
3)具体计算过程详见第四部分的范例说明
第三部分国家实行居民阶梯电价的背景
一、我国为什么要实行居民阶梯电价改革?
1、能源环境问题突出
近年来能源和环境问题已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瓶颈,国家站在能源资源战略的高度,重新审视长期以来对居民采取的低价优惠政策,提出居民阶梯电价机制,以促进居民树立节约意识,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2、照顾弱势群体,保障低收入者基本用电,让高收入者合理承担
居民阶梯电价改革的实质是在满足居民基本生活用电的基础上,适当提高高收入居民承担的电价水平。
同时通过设置免费电量对城市“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等弱势群体进行照顾。
3、缓解居民电价水平与其用电成本长期不匹配的矛盾
居民用电电压等级低、损耗大、成本高,理应价格水平高于其他各类用户,但我国居民用电价格一直维持在较低水平,其用电成本缺口长期由工商业用户补贴,且近年调价中均未能与其他用电价格同步调整,交叉补贴情况日益严重。
因而,导致用电量越多的用户——通常也都是高收入用户,其用电享受的补贴就越多;而用电量越少的用户——通常是低收入家庭或普通家庭,其用电享受的补贴就越少。
阶梯电价的实施可一定程度缓解这一矛盾。
二、居民阶梯电价改革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一是补偿成本与公平负担相结合的原则。
居民用电价格总体上要逐步反映用电成本,同时,兼顾不同收入居民的承受能力,用电少的居民少负担,用电多的居民多负担。
二是统一政策与因地制宜相结合。
国家制定阶梯电价政策总体框架和指导性意见,各地结合当地自然地理环境、经济发展程度、居民收入和用电水平等情况,确定具体实施方案。
三是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
阶梯电价近期应着力于建立机制,保证大多数居民电价基本稳定;长远目标要逐步反映电力资源价值,引导居民节约用电。
第四部分居民阶梯电价计算范例
一、电费计算算例
1、按月抄表,抄表周期在用电高峰月份时(以月用电量300千瓦时的低保户为例):
用电高峰月份(1-2月,6-9月)
档次
分档电量
(千瓦时)
分档电价
(元/千瓦时)
电费(元)
第一档
190
维持现行电价0.5283
=190×0.5283
=100.38
第二档
=290-190
=100
=现行电价+0.05
=0.5783
=100×0.5783
=57.83
第三档
=总用电量-290
=10
=现行电价+0.30
=0.8283
=10×0.8283
=8.28
小计
300
=100.38+57.83+8.28
=166.49
低保、五保优惠
10
0.5283
=10×0.5283
=5.28
合计
=166.49-5.28
=161.21
2、隔月抄表,抄表周期在非高峰月份时(以两个月用电量600千瓦时的低保户为例):
非用电高峰月份(3-5月,10-12月)
档次
分档电量
(千瓦时)
分档电价
(元/千瓦时)
电费(元)
第一档
150×2
维持现行电价0.5283
=150×2×0.5283
=158.49
第二档
=250×2-150×2
=200
=现行电价+0.05
=0.5783
=200×0.5783
=115.66
第三档
=总用电量-500
=100
=现行电价+0.30
=0.8283
=100×0.8283
=82.83
合计
600
=158.49+115.66+82.83
=356.98
低保、五保优惠
10×2
0.5283
=10×2×0.5283
=10.57
合计
=356.98-10.57
=346.41
二、电量分档计算算例
1、抄表周期跨用电高峰和非高峰月份,且抄表时间推迟2天时:
项目
上月抄表
本月抄表
本月计收电量(千瓦时)
抄表日期
9月10日
(高峰月份)
10月12日
(非高峰月份)
——
抄表止码
3500
3800
300
档次
本月计收电量(千瓦时)
第一档
其中:
9月
电量部分
=9月第一档电量基数÷9月天数×9月用电天数
=190千瓦时÷30天×21天(注:
21天=9月10日至9月30日)
=133千瓦时
其中:
10月
电量部分
=10月第一档电量基数÷10月天数×10月用电天数
=150千瓦时÷31天×11天(注:
11天=10月1日至10月11日)
=53千瓦时
=9月电量部分+10月电量部分
=133千瓦时+53千瓦时
=186千瓦时
第二档
其中:
9月
电量部分
=(9月第二档电量基数÷9月天数×9月用电天数)-9月第一档电量
=(290千瓦时÷30天×21天)-133千瓦时
=70千瓦时
其中:
10月
电量部分
=(10月第二档电量基数÷10月天数×10月用电天数)-10月第一档电量
=(250千瓦时÷31天×11天)-53千瓦时
=36千瓦时
=9月电量部分+10月电量部分
=70千瓦时+36千瓦时
=106千瓦时
第三档
=总用电量-第一档电量-第二档电量
=300千瓦时-186千瓦时-106千瓦时
=8千瓦时
合计
=第一档电量+第二档电量+第三档电量
=186千瓦时+106千瓦时+8千瓦时
=300千瓦时
2、抄表周期不跨用电高峰和非高峰月份时,且抄表时间提前2天时:
项目
上月抄表
本月抄表
本月计收电量(千瓦时)
抄表日期
8月15日
(高峰月份)
9月13日
(高峰月份)
——
抄表止码
4200
4500
300
档次
本月计收电量(千瓦时)
第一档
=第一档电量基数+[第一档电量基数÷9月天数×(本月抄表日-上月抄表日)]
=190千瓦时+[190千瓦时÷30天×(13日-15日)]
=177千瓦时
第二档
=第二档电量基数+[第二档电量基数÷9月天数×(本月抄表日-上月抄表日)]-本月第一档电量
=290千瓦时+[290千瓦时÷30天×(13日-15日)]-177千瓦时
=94千瓦时
第三档
=总用电量-第一档电量-第二档电量
=300千瓦时-177千瓦时-94千瓦时
=29千瓦时
合计
=第一档用电量+第二档用电量+第三档用电量
=177千瓦时+94千瓦时+29千瓦时
=300千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