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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场管理制度

***********猪场

 

 

第一章管理大纲

第一条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公司全体员工都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

第三条公司的财产属股东所有。

公司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公司财产。

第四条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损害公司的形象、声誉和股价稳定。

第五条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为小集体、个人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或破坏公司发展。

第六条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第七条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文化知识,公司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和业务过硬的员工队伍。

第八条公司鼓励发挥才能,多作贡献。

对有突出贡献者,予以奖励、表彰。

第九条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鼓励员工积极向上。

第十条公司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

第十一条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欢迎员工就公司事务及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对作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

第十二条公司尊重知识分子的辛勤劳动,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提供应有的待遇,充分发挥其知识为公司多作贡献。

第十三条公司为员工提供收入、住房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而提高员工各方面的待遇。

第十四条公司实行“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

第十五条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端正工作作风和提高工作效率,反对办事拖拉和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

第十六条公司提倡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降低消耗,增加收入,提高效益。

第十七条维护公司纪律,对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第二章考勤管理制度

一、工作时间规定

公司实行每周六天工作制,每天7.5小时,周六、日轮休。

作息时间8:

30-12:

0013:

30-17:

30

二、考勤违规处罚规定

1.员工迟到、早退,一个月内累计超过10分钟(不含)或次数超过3次(不含)者,每分钟罚款5元,10分钟以内且次数低于3次不扣款;

2.员工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且无真实、合理原因视为小旷工,扣除半日工资;

3.员工无故缺勤、不服从工作安排离岗、上班期间脱岗的当天考勤均以旷工计;

4.员工旷工1天(含)以内者,扣除150%日工资;旷工1天以上3天以下者,扣除200%日工资;连续旷工3天(含)以上或年累计旷工7天以上者,作为严重违纪,将通报开除,并记入公司的员工个人档案;

三、请假与休假规定

1.员工请假必须事前请准,不得事后补请,若遇紧急特殊情况来不及事前请准的,也必须事前电话联络并获得权责人员同意,假期结束到岗后第一时间补办请假手续,否则均按旷工计;

2.员工请假须填写请假单,并经相关权责人员批准后报备行政部核算考勤;

3.员工请假前必须将本职工作向上司或同事交待清楚后方可休假,请假超过3天时还必须确定职务代理人;

4.若请假员工假期满未经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未能正常到岗上班者一律以旷工计;

5.请假以半日为最小单位,单次请假在2小时之内者进行月累计,月累计低于2小时(含)的不计为请假,单次请假超过2小时者按实际请假时间扣除薪资;

6.各类假期超过7天(含)的,请假天数一律包括法定节假日;

7.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公司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持一致。

四、加班考勤规定

1.员工应充分利用7.5小时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因工作需要而加班的,应事先填写《加班申请单》,按权限审批后方可计算加班,《加班申请单》经部门领导审批后交行政部,作为统计加班费的依据;

2.公司工作人员加班行为的界定:

●员工经批准在超出正常规定工作时间以外继续工作二小时以上的或经批准在休息日继续工作的,视为加班;

●公司或部门统一安排员工在周末上班,属于公司统一调整,不属加班;

●如遇紧急项目需要或紧急任务、突发事件等情况的超时工作不视作加班;

●经公司或部门安排的法定假日继续上班的,可视作加班。

3.员工在填写《加班申请单》时可自主选择补休或计发加班工资,选择以补休方式冲抵的,应安排在加班当月内补休完毕,当月未补休完毕的,不能跨月累计;

4.加班人员申请调休,应提前填写《请(休)假申请单》,在备注中写明调休,由部门主管签字批准,并交行政部考勤,加班调休不可以连休;

5.员工在平日加班,按日工资的一倍付给加班费;法定节假日加班,按日工资的两倍付给加班薪酬;

六、出差考勤规定

1.部门因工作需要外出频繁,须如实填写《员工外勤登记表》,其他人员外出统一到行政部进行外出登记,并于返岗后交部门经理签名确认情况是否属实;

2.各部门经理应如实审核员工外出登记情况,于次月2日前将本部门的《员工外出登记表》交行政部统计考勤;

七、考勤统计规定

1.行政部须依据《请(休)假申请单》、《加班申请单》、《员工外勤登记表》等记录将相关员工出勤信息录入公司内部考勤系统,以确保员工考勤记录的准确性。

2.行政专员于次月初统计汇总上月考勤情况,并于次月5号前公布考勤统计情况,如有异议可向行政部门核实。

 

第三章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节人才引进管理规定

一、用人原则

1.公开招聘、择优录用的原则。

公司员工在被聘用及晋升方面享有均等的机会,不会因员工的民族、种族年龄、性别等状况以及宗教不同而给予不同的待遇;

2.“德才兼备”的招用原则。

公司每一个工作岗位均应招聘具有良好道德素质和专业技能的员工,能胜任该岗位的员工才是公司挑选人才的标准;

3.计划控制原则。

各部门根据公司下发的各部门设置及人员编制,于每年年底协助行政部,制订下一年度本部门的人员配备需求增补计划并上报总经理批准。

经总经理批准后,作为该年度人员配备增补的依据;

4.各部门因特殊情况需要超年度计划增减人员编制时,必须向行政部提交《人力需求申请表》,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招聘

1.通过人才市场招聘;

2.各相关媒体的招聘;

3.通过推荐、介绍;

4.网络招聘;

5.应聘人员首先填写《应聘登记表》,并提交个人身份证(必交)、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荣誉证书等复印件各一份;行政部审核所提交证件的真实性,根据应聘登记表信息初步筛选并通知对应人员面试。

三、面试

1.初试由行政部执行,并将初试结果形成书面记录,筛选出较优秀人员送用人部门复试(非一线员工的面试,行政部面试人员必须填写《面试评定表》);行政部负责将应聘人员带往用人部门,并将《应聘登记表》及《面试评定表》反馈给用人部门主管作为面试的初步依据。

2.用人部门根据《职位说明书》对应职位进行面试和专业考核。

3.用人部门面试后将《应聘登记表》及《面试评定表》及时反馈给行政部。

4.一般职员、普通员工等由部门经理面试;主管级以上管理人员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应送总经理或指定代理人面试。

四、审批、入职

行政部根据最终面试结果,(《应聘登记表》附《面试评定表》)经逐级审批后,通知合格人员上岗;行政部负责新进人员入职手续的办理。

五、试用、考核、转正

1.新员工被录用后,一律实行试用期。

试用期时间具体规定如下:

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为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为2-3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

2.新员工试用期满前15天,行政部应当询问有关部门,是否决定将其转正,行政部和用人部门负责进行试用期考核,评定其是否符合录用条件,并交由总经理审定。

评定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公司可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

3.员工试用期间发现不符合公司使用,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解除劳动关系。

4.新员工试用期满,用人部门和行政部应及时按《员工转正申请表》规定程序为其办理转正手续。

第二节离职管理规定

一、离职分类

1.申请离职:

员工根据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离职申请。

2.自动离职:

员工不向公司打招呼,随意脱离所在工作岗位的行为。

3.劝退离职:

公司与员工之间协商终止劳动关系。

4.其他原因离职(如辞退、开除等)。

二、离职程序

1.员工由于自身原因不适应于公司发展,要求离职时,必须依照离职提出时间规定提前用《离职申请表》向直属主管提出书面离职申请,并经逐级审批;

2.申请离职人员之直属主管、行政部有责任和义务调查了解其离职真实原因,确认可以离职后逐级申报审批(审批程序:

直属上司——部门经理——行政部——总经理);

3.提出离职时间达到规定期限,申请离职人员到行政部领取《离职工作交接表》进行工作移交;

4.离职人员应提供经部门经理审核后的《外勤登记表》交行政部核算考勤;

5.财务部根据考勤表核算工资,并将工资单及《离职申请单》一并呈总经理批准;

6.离职手续经总经理最终批准后,《离职申请单》、《离职工作交接表》交行政部存档,工资单签字确认后交财务部,当月离职工资统一于次月15日发放。

三、离职的提出时间

1.普通员工离职必须提前1个月向直属部门经理提出书面申请;

2.主管级别离职必须提前2个月向直属部门经理提出书面申请;

3.经理级(含)以上管理人员及特别重要岗位人员(会计等)离职必须提前3个月向直属上司提出书面申请;

4.员工有严重违纪行为或有能力但未尽力(如故意怠工),经教育仍不悔改,或工作有严重失职,且给公司造成损失者,由部门经理出具材料予以开除或辞退(具体参照公司《奖惩管理制度》中“开除”、“免职”等条例);

5.属劝退、辞退、开除员工,按正常审批程序尽快办理;

6.属自动离职员工,需交接的相关部门负责追回公司重要资料和物品。

四、薪资结算

1.试用期内公司与员工可随时解除劳动关系,工资按财务规定结算,试用期未满一周不予以结算工资;

2.属劝退之员工,根据《劳动法》规定公司给予全额结算工资并补偿一个月基本工资;

3.属辞退、开除之员工,根据公司《奖惩管理制度》扣罚款后给予结算工资;

4.与公司签订《培训合同》而在合同期内离职的员工,及技术人员、与公司有特别约定的中高层管理人员,违约后未按正常离职程序办理,公司有权扣回所支付的培训经费并追究其给公司所造成的损失。

5.薪资结算后,离职人员与公司劳动关系自动解除。

第四章财务管理制度

全体财务人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法规及会计制度,敬业爱岗,不做有损于公司的事。

严格按照公司财务制度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对待工作认真踏实,树立为客户服务意识。

第一节财务部职责范围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财务工作的合法性。

2、建立健全公司各种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财务工作程序执行。

3、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公司资金和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4、编制和执行财务收支计划,督促有关部门加强资金回流,确保资金的有效供应。

5、进行成本、费用核算、考核和控制,督促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6、建立健全各种财务帐目,编制财务报表。

7、参与公司工程承包合同和采购合同的评审工作。

8、及时核算和上缴各种税金。

9、参与业务项目结算,参与采供部与材料供应商结算。

10、会计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安全、有效。

11、完成公司工作程序规定的其他工作,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任务。

12、加强本部门人员的培训,提高本部门工作人员素质。

第二节借款和各种费用开支标准及审批制度

1、出差借款:

出差人员应先到财务部领取“借款单”,详细填写借款日期、资金性质、部门、出差地、出差事由、预计出差天数及金额,经本部门主管签字后报总经理签批;持已批“借款单”至财务处领款。

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时间超过5天无故未报销者,不得再借款。

2、出差在外人员借款:

已出差在外或者从一出差地转另一出差地人员借款,先请一代理人到财务部部领取“借款单”,详细填写借款日期、资金性质、部门、出差地、出差事由、预计出差天数及金额,经本部门主管签字后报总经理签批;持已批“借款单”至财务处领款。

3、日常费用借款:

各部门因办理业务需要借款,到财务部领取借款单,填写好资金性质(支票或现金)、部门、借款事由,所借金额,审批程序同第1条。

4、其他临时借款:

如业务费、招待费、周转金等,审批程序同第1条。

5、借款出差人员回公司后五天内应按规定到财务部报帐,报帐后所欠金额三天内补齐,对于不办理报销手续且三天内不能补齐所欠款项的,财务部有权从当月工资中扣回。

6、所有借款均遵循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

7、严格禁止个人借款,特殊情况需由公司部门经理以上级别人员批准后方可借支。

第三节日常费用报销:

1、公司员工在日常费用支出时,需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

2、日常支出时应尽量取得原始发票,对于不能取得原始发票的情况,需由对方出具收款证明。

3、报销时须由经手人在发票上面签字并简述事由,并经相应领导签字后到财务部报销;

4、所有日常购用物品均须到库房办理入库手续,报销时发票后面附有经库房管理员签字的入库单,并经各相应领导签字后到财务部报销;

5、补充说明如报销审批人出差在外,则应由审批人签署指定代理人,交财务部备案,指定代理人可在此期间行使相应的审批权力;或者由财务人员与审批人进行电话联系,先行借款或报销,待审批人回公司后再进行补签。

第四节财务部岗位职责

1、办理现金收支和银行结算业务,严格按照我国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管好货币资金,不坐支现金,不以白条抵库;

2、顺序、及时地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保证数字清楚、内容准确,做到日清月结,要及时核对库存现金,每周一填写货币资金周报表;

3、保管好库存现金,确保其安全无缺,如有短缺要赔偿损失;

4、保管好印章,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印章;

5、严格管理空白收据和空白发票,认真办理领用手续,按规定签发支票;

6、负责登记各项经管的明细帐、分类帐、总帐;

7、全面了解、掌握国家有关财务工作制度、政策、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各项规定,并正确执行;

8、负责总帐、明细帐、分类帐的核对工作,银行存款的调节工作,汇总会计凭证,登记总帐;

9、对其他应收、应收帐款及时催收清理;按公司规定安排固定资产及库存材料等资产的盘点;

10、每月编制会计报表,确保报表数字真实,计算正确,钩稽关系清楚;

11、负责装订、管理会计档案;

12、认真贯彻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执行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方法,监督执行会议;

第五节财务基础工作规范

财务基础工作规范是财务工作最基础的部分,它对财务部门日常具体工作进行指导和解释。

一、票据

1、票据的种类:

(1)外部取得的原始发票;

(2)公司自制的差旅费报销单;(3)公司自制的支出证明单。

2、票据的报销要求:

(1)外部取得的原始发票:

要求填写齐全、字迹清晰,包括客户名称(填写陕西艺林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服务项目、金额(大小写应一致)、收款单位盖章、日期。

(2)公司自制的差旅费报销单:

此报销单专为出差报销使用,后附出差火车、船、飞机等票据、住宿发票、写明出差天数、出差补贴、核出总报销金额。

票面不允许有任何涂改。

(3)公司自制的支出证明单:

此支出证明单有两种用途,一种为对于确实无法取得原始票据的情况,填写此单据,经相关领导签字后,可以报销;另一种为对于一次报销,票据非常多的情况,使用支出证明单进行票据汇总。

此票面不允许有任何涂改。

第五章薪酬管理制度

一、薪酬构成员工的薪酬由五部分组成:

1.基本工资,实行“以岗定薪”,以员工的学历、经验、技能及其工作性质予以确定,每月固定发放;

2.绩效工资,与绩效考核成绩挂钩;

3.福利,包括:

社会保险、过节费、集体旅游、各种奖励等;

4.年终奖,原则上采取年底双薪的方式发放,在实际计发时,还应结合员工全年实际出勤率和考核结果;

5.每一位员工的具体工资构成,不必然包括上述项目,应以劳动合同为准。

二、薪酬调整与职位变动

1.调薪:

能够熟练适应本岗位工作,表现优秀,且按调薪条件达到调薪资格者,每年可享受一次调薪;

2.调薪条件:

●在现任工作岗位上任职达一年以上;

●在半年/年度管理层评议、民主评议中均为优秀;

●年度绩效考核平均得分名次列前30%的;

●其他临时补充条件。

3.调职(晋升):

在达到正常调薪标准的基础之上,具备了公司发展所需要的技术、能力、职称,符合了公司更高职位任职资格的员工,可享受两年一次的调职;

4.退出机制:

经评定不能适应本岗位工作或不符合当前岗位任职资格者,将视情况给予降职降薪处理;若经培训或调岗后仍不能适应者,公司将解除劳动关系;

5.调薪/调职流程:

个人申请用人部门签署意见行政部审核总经理审批;

●申请人提交《员工晋升申请表》并详细填写调薪原因,经部门负责人填写相关意见,交行政部审核;

●行政部进行岗位工作调查,是否符合要求、任职资格审查,行政部对申请人的工作表现、业绩成果、素质、年度考核等情况是否符合晋升条件进行核实,并报总经办审批;

●经总经理批准后,交行政部做相应调整,在员工档案、通讯录上进行修改,行政部须与调薪/调职员工进行面谈;

●公司各部门员工的薪资/职位调整均须按上述流程办理。

三、薪酬发放规定

1.基本工资:

按日工资计算,连续或累计正常上班(含加班)满6天休息一天;

2.转正工资:

按审批通过的转正日期开始计发转正工资;

3.绩效工资:

10日以前转正享受全额,10日-20日转正享受一半;21日后转正不享受;25日前离职不享受,25日以后离职享受全额;

4.发放时间:

公司每月10日发放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及各类福利;

5.若当月考勤无迟到、早退、请假(不含病假,但病假累计超过三天除外)、旷工等情况发生,计为全勤,按满月工资发放工资;若当月考勤有迟到、早退、请假(不含病假)、旷工等情况发生,不计为全勤,按日工资标准结算工资;

6.试用期间,可以享受公司一半的福利待遇津贴(包括过节费、加班补贴、外出餐费补贴等);若试用期间辞职、离职、开除的职员,一律不享受公司的福利待遇津贴,若已发放从未发放的工资中扣除;

7.公司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政策规定,只要员工在当月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其当月应得最低工资不低于本市公布的当年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但因员工本人请假、事假、旷工等个人原因被扣发工资的,其当月工资不受最低工资标准保护;

8.员工应在每月薪酬发放当日到财务部领取并签收当月工资单。

如有异议,应及时到财务部进行查询。

逾期未签收工资单或在10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者,视作认可所收到的薪资,若公司薪资计算有误多支付给了员工,公司可在下期的薪资发放中直接作相应扣减,并在工资清单上明确告知员工。

 

第六章生猪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节活猪进出场制度

1、需要引进肉猪苗时,应从具有种猪经营许可证的猪场引进,并按照(0816557)进行检疫,不得从疫区引进,引进的猪苗在隔离舍观察15—30天,经兽医检查确定为健康合格后,方可转入大猪舍混群饲养。

2、上市猪必须经过兽医卫生检疫部门进行检疫,合格后方能上市。

3、猪只转入或转出后,填写猪群变动记录表。

4、有关消毒人员,饲养员严格按照《兽医卫生防疫制度》进行装运车消毒。

5、猪场装猪车由场内消毒区消毒,消毒后填写车辆消毒登记表。

6、兽医人员在装完猪后,要进行猪身酒水和出猪通道及出猪台清洗消毒,消毒完成后填写《消毒登记表》。

7、装载猪只车辆要有专门装猪设置,要求通风良好、有防滑处理、车厢宽敞、猪只间有足够的空间,出猪台放有铁栅、消毒及冲水装置。

8、饲养人员负责把预先检查合格待售的猪只赶到猪台,重新检查猪只的数量、质量、健康状况、品种和规格,然后赶到装猪车辆上,严禁用粗暴行为对待猪只。

9、销售人员是猪只出场前的最后检验人,负责对装运猪只数量、重量、健康状况、品种和规格验收。

发现不合格的猪只禁出场,并补同等数量经检验合格或顾客满意的猪只,同时向客户提供动物检验合格证明、填写提货单、过磅单,指引客户到财务部办理结算手续和发放放行条,门卫清点核对数量、品种后方可放行。

10、猪只销售人员负责对猪只在运输途中的留心观察,天气炎热时要酒水,到达目的地经验收后,有耗损的要登记猪只残损、死亡和遗失情况。

11、生产部负责猪只转、装、运人员的培训和配置安排。

12、猪只转、装、运过程所有的设备和工具由生产部负责维修和保养。

第二节交易市场检疫制度

1、所有进入交易市场的生猪都必须按照《动物防疫法》依法进行检疫。

2、检疫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疫规程和本办法的规定进行检疫,并对检疫结果负责。

3、检疫人员严格把好生猪准入关,做好查证验物工作。

对检疫合格的生猪在产地证上加盖验讫印章,准予进入市场交易;对检疫不合格的生猪,包括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生猪、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生猪,禁止入场交易。

并且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下由货主进行无害化处理;无法做无害化处理的,予以销毁。

4、运载生猪的车辆、装载用具,货主或者承运人必须在装货前和卸货后进行清扫、洗刷,并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其指定单位进行消毒后,按照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凭运载工具消毒证明装载和运输生猪。

清除的垫料、粪便、污物由货主或者承运人载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监督下进行无害化处理。

5、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和消毒证明应当按照佛山市动物票证章管理办法填写及使用规范的规定。

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有效期最长为七天,本市当日有效。

运输工具消毒证明有效期与当次运输生猪的检疫合格证明有效期相同。

6、按照《动物防疫法》第七十八条,屠宰、经营、运输的生猪未附有检疫证明,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处同类检疫合格生猪货值金额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罚款;对货主意外的承运人处运输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第三节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规程

1、按标准建立符合规定的无害化处理间。

2、病、死生猪在检疫人员监督下进行无害化处理。

3、病、死生猪的无害化处理方法。

销毁处理:

在查出患有或疑似性传染病的病、死生猪,采取不放血方法扑杀,将整个生猪尸体投入焚烧炉烧毁炭化或深埋。

煮沸处理:

对患有非恶性传染病的病、死生猪,用煮沸方法处理,先将肉尸切成重不超过2公斤,厚不超过8厘米的肉块,再放进锅内煮沸2小时。

第四节兽药使用准则

1、加强药品采购管理,对所有药物的采购必须经过技术部门填报,由公司经理室审批后才购买,不得购买和使用国家禁用和未经审批的兽药。

2、不购买人用的药物用作兽用,保证药物使用的合法性。

3、药品购进后,必须由技术部门进行验收,并由专人管理。

4、生产区领取药品必须由技术部门审批,药房管理员必须凭审批条进行药物的发放。

5、生产区必须在技术部门的指导下使用药物,药物使用以预防为主,加强饲养管理水平,尽量减少抗生素的使用。

6、未经公司批准,不得进行新兽药(兽用生物制品)和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临床试验。

7、遵循无公害的产品用药规范,严格执行兽药的停药期限,不准在中猪料、大猪料中添加药物和使用高铜添加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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