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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交底范本

施工技术交底记录

2009年8月1日施管表5

工程名称

巧家县小河镇广场工程

分部工程

机动车道

分项工程名称

路基

交底内容:

1、施工前,应对道路中线控制桩、边线桩及高程控制桩等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方可施工。

2、当施工中破坏地面原有排水系统时,应采取有效处理措施。

3、施工前,应根据现场与周边环境条件、交通状况与道路交通管理部门,研究制定交通疏导或导行方案,并实施完毕。

施工中影响或阻断既有人行交通时,应在施工前采取措施,保障人行交通畅通、安全。

4、施工前,应根据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对路基土进行天然含水量、液限、塑限、标准击实、CBR试验,必要时应做颗粒分析、有机质含量、易溶盐含量、冻膨胀和膨胀量等试验。

5、施工前,应根据工地规模、环境条件,修筑临时施工道路。

临时施工道路应满足施工机械调运和行车安全要求,且不得妨碍施工。

6、城镇道路施工范围内的新建地下管线,人行地道等地下构筑物宜先行施工。

对埋深较浅的既有地下管线,作业中可能受损时,应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提出加固或挪移措施方案,并办理手续后实施。

7、施工中,发现文物、古迹、不明物应立即停止施工,保护好现场,通知建设单位及有关管理部门到场处理。

交底单位

接收单位

交底人

接收人

施工技术交底记录

2011年10月29日施管表5

工程名称

五家渠市青湖路改扩建工程第一期二标

分部工程

机动车道

分项工程名称

施工测量

交底内容:

1、施工前,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现场交桩,施工单位对所交桩进行复核测量;原测桩有遗失或变位时,应及时补钉桩校正。

2、临时水准点和管道轴线控制桩的设置应便于观测、不易被扰动且必须牢固,并采取保护措施;开槽铺设管道的沿线临时水准点,每200米不易少于一个。

3、临时水准点、管道轴线控制桩、高程桩,必须经过复核方可使用,并经常校核。

4、对既有管道、构筑物与拟建工程衔接的平面位置和高程,开工前必须校测。

5、施工测量允许偏差

项目

允许偏差

水准测量高程闭合差

平地

±20√L(㎜)

山地

±6√n(㎜)

导线测量方位角闭合差

40√n(”)

导线测量相对闭合差

开槽施工管道

1/1000

其它方法施工管道

1/3000

直接丈量测距的两次较差

1/5000

注:

1L为水准测量闭合线路的长度(km);

2n为水准或导线测量的测站数。

交底单位

接收单位

交底人

接收人

施工技术交底记录

2011年10月29日施管表5

工程名称

五家渠市青湖路改扩建工程第一期二标

分部工程

机动车道

分项工程名称

土方路基

交底内容:

1、路基施工前,应将现状地面上的积水排除、疏干,将树根坑、井穴、坟坑等进行技术处理,并将地面整平。

2、路基范围内遇有软土地层或土质不良、边坡易被雨水冲刷的地段,当设计未做处理规定时,应按合同规定的、经过审批的有效设计文件办理变更设计,并据以制定专项施工方案。

3、人机配合土方作业,必须设专人指挥。

机械作业时,配合作业人员严禁处在机械作业和行走范围内。

配合人员在机械走行范围内作业时,机械必须停止作业。

4、路基填、挖接近完成时,应恢复道路中线、路基边线,进行整形,并碾压成活。

压实度应符合表11.2的有关规定。

5、当遇有翻浆时,必须采取处理措施。

6、路堑、边坡开挖应根据地势、环境状况、路堑尺寸及土壤种类确定。

7、路堑边坡的坡度应符合设计规定,如地质情况与原设计不符或地层中夹有易塌方土壤时,应及时办理设计变更。

8、土方开挖应根据地面坡度、开挖断面、纵向长度及出土方向等因素结合土方调配,选用安全、经济的开挖方案。

9、挖方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挖土时应自上向下分层开挖,严禁掏洞开挖。

作业中断或作业后,开挖面应做成稳定边坡。

⑵机械开挖作业时,必须避开构筑物、管线,在距管道边1m范围内采用人工开挖:

在距直埋缆线2m范围内必须采用人工开挖。

⑶严禁挖掘机等机械在电力架空线路下作业。

10、弃土、暂存土均不得妨碍各类地下管线等构筑物的正常使用与维护,且应避开建筑物、围墙、架空线等。

严禁占压、损坏、掩埋各种检查井、消火栓等设施。

11、填方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填方前应将地面积水、积雪(冰)和冻土层、生活垃圾等清除干净。

交底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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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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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技术交底记录

2011年10月29日施管表5

工程名称

五家渠市青湖路改扩建工程第一期二标

分部工程

机动车道

分项工程名称

交底内容:

⑵填方材料的强度(CBR)值应符合设计要求,其最小强度值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不应使用淤泥、沼泽土、泥炭土、冻土、有机土以及含生活垃圾的土做路基填料。

对液限大于50%、塑性指数大于26、可溶盐含量大于5%、700℃有机质烧失量大于8%的土,未经处理不得用作路基填料。

表11.2路基填料强度(CBR)的最小值

填方类型

路床顶面以下深度(cm)

最小强度(%)

城市快速路、主干路

其他等级道路

路床

0~30

8.0

6.0

路基

30~80

5.0

4.0

路基

80~150

4.0

3.0

路基

﹥150

3.0

2.0

⑶路基填方高度应按设计标高增加预沉量值。

预沉量应根据工程性质、填方高度、填料种类、压实系数和地基情况与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共同商定确认。

⑷不同性质的土应分类、分层填筑,不得混填,填土中大于10cm的土块应打碎或剔除。

⑸填土应分层进行。

下层土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上层填筑。

路基填土宽度每侧应比设计规定宽50cm。

⑹路基填筑中宜做成双向横破,一般土质填筑横坡宜为2%~3%,透水性小的土类填筑横坡宜为4%。

⑺透水性较大的土壤边坡不易被透水性较小的土壤所覆盖。

⑻受潮湿及冻融影响较小的土壤应填在路基的上部。

⑼在路基宽度内,每层虚铺厚度应视压实机具的功能确定。

人工夯实虚铺厚度应小于20cm。

⑽路基填土中断时,应对已填路基表面土层压实并进行维护。

交底单位

接收单位

交底人

接收人

施工技术交底记录

2011年10月29日施管表5

工程名称

五家渠市青湖路改扩建工程第一期二标

分部工程

机动车道

分项工程名称

交底内容:

⑾原地面横向坡度在1:

10~1:

5时,应先翻松表土再进行填土;原地面横向坡度陡与1:

5时应做成台阶型,每级台阶宽度不得小于1m,台阶顶面应向内倾斜;在沙土地段可不做台阶,但应翻松表面土。

⑿压实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路基压实度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表11.12-1路基压实度标准

填挖类型

路床顶面以下深度(cm)

道路类别

压实度(%)(重型击实)

检验频率

检验方法

范围

点数

挖方

0~30

城市快速路、主干路

≥95

1000m2

每层3点

环刀法、灌水法或灌砂法

次干路

≥96

支路及其他小路

≥90

填方

0~80

城市快速路、主干路

≥95

次干路

≥93

支路及其他小路

≥90

﹥80~150

城市快速路、主干路

≥93

次干路

≥90

支路及其他小路

≥90

﹥150

城市快速路、主干路

≥90

次干路

≥90

支路及其他小路

≥87

交底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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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人

接收人

施工技术交底记录

2009年8月10日施管表5

工程名称

五家渠市青湖路改扩建工程第一期二标

分部工程

机动车道

分项工程名称

交底内容:

②压实应先轻后重、先慢后快、均匀一致。

压路机最快速度不宜超过4km/h。

③填土的压实遍数,应按压实度要求,经现场试验确定。

④压实过程中应采取措施保护地下管线、构筑物安全。

⑤碾压应自路基边缘向中央进行,压路机轮外缘距路基边应保持安全距离,压实度应达到要求,且表面应无显着轮迹、翻浆、起皮、波浪等现象。

⑥压实应在土壤含水量接近最佳含水量值时进行。

其含水量偏差幅度经试验确定。

12、旧路加宽时,填土宜选用与原路基土壤相同的土壤或透水性较好的土壤。

交底单位

接收单位

交底人

接收人

施工技术交底记录

2009年8月25日施管表5

工程名称

五家渠市青湖路改扩建工程第一期二标

分部工程

机动车道

分项工程名称

石方路基

交底内容:

1、施工前应根据地质条件、工程作业环境,选定施工机具。

2、石方填筑路基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修筑填石路基应进行地表清理,先码砌边部,然后逐层水平填筑石料,确保边坡稳定。

②施工前应先修筑试验段,以确定能达到最大压实干密度的松铺厚度与压实机械组合,及相应的压实遍数、沉降差等施工参数。

③填石路堤宜选用12t以上的振动压路机、25t以上的轮胎压路机或2.5t以上的夯锤压(夯)实。

④路基范围内管线、构筑物四周的沟槽宜回填土料。

交底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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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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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技术交底记录

2009年8月25日施管表5

工程名称

五家渠市青湖路改扩建工程第一期二标

分部工程

机动车道

分项工程名称

构筑物处理

交底内容:

1、路基范围内存在既有地下管线等构筑物时,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施工前,应根据管线等构筑物顶部与路床的高差,结合构筑物结构状况,分析、评估其受施工影响程度,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②构筑物拆改或加固保护处理措施完成后,应由建设单位、管理单位参加进行隐蔽验收,确认符合要求、形成文件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

③施工中,应保持构筑物的临时加固设施处于有效工作状态。

④对构筑物的永久性加固,应在达到规定强度后,方可承受施工荷载。

2、新建管线等构筑物间或新建管线与既有管线、构筑物间有矛盾时,应报请建设单位,由管线管理单位、设计单位确定处理措施,并形成文件,据以施工。

交底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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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技术交底记录

2009年8月20日施管表5

工程名称

五家渠市青湖路改扩建工程第一期二标

分部工程

机动车道

分项工程名称

软土路基

交底内容:

1、软土路基施工应列入地基固结期。

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预压,预压期内除补填因加固沉降引起的补填土方外,严禁其他作业。

2、施工前应修筑路基处理试验路段,以获取各种施工参数。

3、置换土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填筑前,应排除地表水,清除腐殖土、淤泥。

②填料宜采用透水性土。

处于常水位以下部分的填土,不得使用非透水性土壤。

③填土应由路中心向两侧按要求分层填筑并压实,层厚宜为15cm。

④分段填筑时,接茬应按分层做成台阶形状,台阶宽不宜小于2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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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技术交底记录

2009年8月28日施管表5

工程名称

五家渠市青湖路改扩建工程第一期二标

分部工程

机动车道

分项工程名称

级配碎石

交底内容:

1、级配碎石及级配碎砾石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轧制碎石的材料可为各种类型的岩石(软质岩石除外)、砾石。

轧制碎石的砾石粒径应为碎石最大粒径的3倍以上,碎石中不应有黏土块、植物根叶、腐殖质等有害物质。

②碎石中针片状颗粒的总含量不应超过20%。

③碎石或碎砾石应为多棱角块体,软弱颗粒含量应小于5%;扁平细长碎石含量应小于20%。

2、碾压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碾压前和碾压中应适量洒水。

②碾压中对有过碾现象的部位,应进行换填处理。

3、成活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碎石压实后及成活中应适量洒水。

②视压实碎石的缝隙情况撒布嵌缝料。

③宜采用12t以上的压路机碾压成活,碾压至缝隙嵌挤应密实,稳定坚实,表面平整,轮迹小于5mm。

④未铺装上层前,对已成活的碎石基层应保持养护,不得开放交通。

交底单位

接收单位

交底人

接收人

施工技术交底记录

2009年8月29日施管表5

工程名称

五家渠市青湖路改扩建工程第一期二标

分部工程

机动车道

分项工程名称

挡土墙

交底内容:

1、砌筑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预制砌块强度、规格应符合设计规定。

②砌筑应采用水泥砂浆。

③宜采用32.5~42.5级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水泥或火山灰水泥和质地坚硬、含泥量小于5%的粗砂、中砂及饮用水拌制砂浆。

2、墙体砌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施工中宜采用立杆、挂线法控制砌体的位置、高程与垂直度。

②砌筑砂浆的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稠度正常条件下为5~7,加入塑化剂时砌体强度降低不得大于10%。

③墙体每日连续砌筑高度不宜超过1.2m。

分段砌筑时,分段位置应设在基础变形缝部位。

相邻砌筑段高差不宜超过1.2m。

④沉降缝嵌缝板安装应位置准确、牢固,缝板材料符合设计规定。

⑤砌块应上下错缝,丁顺排列、内外搭接,砂浆应饱满。

交底单位

接收单位

交底人

接收人

施工技术交底记录

2009年8月30日施管表5

工程名称

五家渠市青湖路改扩建工程第一期二标

分部工程

机动车道

分项工程名称

土工材料

交底内容:

1、土工材料应由耐高温、耐腐蚀、抗老化、不易断裂的聚合物材料制成。

其抗拉强度、顶破强度、负荷延伸率等均应符合设计及有关产品质量标准的要求。

2、土工材料铺设前,应对基面压实整平。

宜在原地基上铺设一层30~50cm的砂垫层。

铺设土工材料后,运、铺料等施工机具不得在其上直接行走。

3、每压实层的压实度、平整度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于其上铺设土工材料。

土工材料应完好,发生破损应及时修补或更换。

4、铺设土工材料时,应将其沿垂直于路轴线展开,并视填土层厚度选用符合要求的锚固钉固定、拉直,不得出现扭曲、折皱等现象。

土工材料纵向搭接宽度不应小于30cm,采用锚接时其搭接宽度不得小于15cm;采用胶接时胶接宽度不得小于5cm,其胶接强度不得低于土工材料的抗拉强度。

相邻土工材料横向搭接宽度不应小于30cm。

5、路基边坡留置的回卷土工材料,其长度不应小于2m。

6、土工材料铺设完后,应立即铺筑上层填料,其间隔时间不超过48h。

7、双层土工材料上、下层接缝应错开,错缝距离不应小于50cm。

交底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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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人

接收人

施工技术交底记录

2009年9月10日施管表5

工程名称

五家渠市青湖路改扩建工程第一期二标

分部工程

机动车道

分项工程名称

路缘石

交底内容:

1、路缘石宜由加工厂生产,并应提供产品强度、规格尺寸等技术资料及产品合格证。

2、路缘石宜采用石材或预制混凝土标准块。

路口、隔离带端部等曲线段路缘石,宜按设计弧形加工预制,也可采用小标准块。

3、预制混凝土路缘石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混凝土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②路缘石吸水率不得大于8%。

有抗冻要求的路缘石经50次冻融试验(D50)后,质量损失率应小于3%,抗盐冻性路缘石经ND25次试验后,质量损失应小于0.5kg/m2。

4、路缘石基础宜与相应的基层同步施工。

5、安装路缘石的控制桩,直线段桩距宜为10~15m,曲线段桩距宜为5~10m;路口处桩距宜为1~5m。

6、路缘石应以干硬性砂浆铺设,砂浆应饱满、厚度均匀、路缘石砌筑应稳固、直线段顺直、曲线段圆顺、缝隙均匀;路缘石灌缝应密实,,平缘石表面应平顺不阻水。

7、路缘石背后宜浇注水泥混凝土支撑,并还土夯实。

换土夯实宽度不宜小于50cm,高度不宜小于15cm,压实度不得小于90%。

8、路缘石宜采用M10水泥砂浆灌缝。

灌缝后,常温期养护不应小于3d。

交底单位

接收单位

交底人

接收人

施工技术交底记录

2009年9月16日施管表5

工程名称

五家渠市青湖路改扩建工程第一期二标

分部工程

机动车道

分项工程名称

水泥稳定砂砾

交底内容:

1、水泥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应选用初凝时间大于3h、终凝时间不小于6h的32.5级、42.5级普通硅酸盐水泥、火山灰硅酸盐水泥。

水泥应有出厂合格证及生产日期,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②水泥贮存期超过3个月或受潮,应进行性能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粒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级配碎石、砂砾、未筛分碎石、碎石土、砾石和粒状矿渣等材料均可做粒料原材;

②当作基层时,粒料最大粒径不宜超过37.5mm;

③各种粒料,应按其自然级配状况,经人工调整使其符合规定;

④碎石、砾石等的压碎值:

对城市快速路、主干路基层不应大于30%;

⑤集料中有机质含量不应超过2%;

⑥集料中硫酸盐含量不应超过0.25%;

3、水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的规定。

宜使用饮用水及不含油类等杂质的清洁中性水,pH值宜为6~8。

4、试配时水泥掺量宜按下表选取。

土壤、粒料种类

结构部位

水泥掺量(%)

1

2

3

4

5

中粒土、粗粒土

基层

3

4

5

6

7

底基层①

3

4

5

6

7

注:

当强度要求较高时,水泥用量可增加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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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人

接收人

施工技术交底记录

2009年9月16日施管表5

工程名称

五家渠市青湖路改扩建工程第一期二标

分部工程

机动车道

分项工程名称

交底内容:

5、当采用厂拌法生产时,水泥掺量应比试验计量增加0.5%,水泥最小掺量对粗粒土、中粒土应为3%。

6、水泥稳定土类材料7d抗压强度:

对城市快速路、主干路基层为3~4MPa。

7、城镇道路中使用水泥稳定土类材料,宜采用搅拌厂集中拌制。

8、集中搅拌水泥稳定土类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集料应过筛,级配应符合设计要求。

②混合料配合比应符合要求,计量准确;含水量应符合施工要求,并搅拌均匀。

③搅拌厂应向现场提供产品合格证及水泥用量、粒料级配、混合料配合比、R7强度标准值。

④水泥稳定土类材料运输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水分损失。

9、摊铺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施工前应通过实验确定压实系数。

水泥稳定砂砾的压实系数宜为1.30~1.35.

②宜采用专业摊铺机械摊铺。

③水泥稳定土类材料自搅拌至摊铺完成,不应超过3h。

应按当班施工长度计算用料量。

④分层摊铺时,应在下层养护7d后,方可摊铺上层材料。

10、碾压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应在含水量等于或略大于最佳含水量时进行。

②直线和不设超高的平曲线段,应由两侧向中心碾压;设超高的平曲线段,应由内侧向外侧碾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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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技术交底记录

2009年9月16日施管表5

工程名称

五家渠市青湖路改扩建工程第一期二标

分部工程

机动车道

分项工程名称

交底内容:

③宜采用12~18t压路机作初步稳定碾压,混合料初步稳定后用大于18t的压路机碾压,压至表面平整、无明显轮迹,且达到要求的压实度。

④水泥稳定土类材料,宜在水泥初凝前碾压成活。

⑤当使用振动压路机时,应符合环境保护和周围建筑物及地下管线、构筑物的安全要求。

11、纵、横接缝均应设直茬。

接缝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纵向接缝宜设在路中央处。

接缝应做成阶梯形,梯形宽不应小于1/2层厚。

②横向接缝应尽量减少。

12、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基层宜采用洒水养护,保持湿润。

采用乳化沥青养护,应在其上撒布适量石屑。

②养护期间应封闭交通。

③常温下成活后应经7d养护,方可在其上铺筑面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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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技术交底记录

2009年9月16日施管表5

工程名称

五家渠市青湖路改扩建工程第一期二标

分部工程

机动车道

分项工程名称

雨水支管与雨水口

交底内容:

1、雨水支管应与雨水口配合施工。

2、雨水支管、雨水口位置应符合设计规定,且满足路面排水要求。

当设计规定位置不能满足路面排水要求时,应在施工前办理变更设计。

3、雨水支管、雨水口基底应坚实,现浇混凝土基础应振捣密实,强度符合设计要求。

4、砌筑雨水口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雨水管端面应露出井内壁,其露出长度不应大于2cm。

②雨水口井壁,应表面平整,砌筑砂浆应饱满,勾缝应平顺。

③雨水管穿井墙处,管顶应砌砖券。

④井底应采用水泥砂浆抹出雨水口泛水坡。

5、雨水支管敷设应直顺,不应错口、反坡、凹兜。

雨水口内的外露管端面应完好,不应将断管端置入雨水口。

6、雨水支管与雨水口四周回填应密实。

处于道路基层内的雨水支管应做360°混凝土包封,且在包封混凝土达至设计强度75%前不得放行交通。

7、雨水支管与既有雨水干线连接时,宜避开雨期。

8、雨水口内壁勾缝应直顺、坚实,无漏勾、脱落。

井框应完整、配套,安装平稳、牢固。

9、雨水支管安装应直顺,无错口、反坡、存水,管内清洁,接口处内壁无砂浆外露及破损现象。

管端面应完整。

交底单位

接收单位

交底人

接收人

施工技术交底记录

2009年月日施管表5

工程名称

五家渠市青湖路改扩建工程第一期二标

分部工程

机动车道

分项工程名称

沥青混合料面层

交底内容:

1、施工中应根据面层厚度和沥青混合料的种类、组成、施工季节,确定铺筑层次及各分层厚度。

2、沥青混合料面层不得在雨、雪天气及环境最高温度低于5℃时施工。

3、沥青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宜优先采用A级沥青作为道路面层使用。

B级沥青可作为次干路及其以下道路面层使用。

当缺乏所需标号的沥青时,可采用不同标号沥青掺配,掺配比应经试验确定。

②在高温条件下宜采用黏度较大的乳化沥青,寒冷条件下宜使用黏度较小的乳化沥青。

③当使用改性沥青时,改性沥青的基质沥青应与改性剂有良好的配伍性。

4、粗集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粗集料应符合工程设计规定的级配范围。

②集料对沥青的粘附性,城市快速路、主干路应大于或等于4级;次干路及以下道路应大于或等于3级。

集料具有一定的破碎面颗粒含量,具有1个破碎面宜大于90%,2个以上的宜大于80%。

5、细集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细集料应洁净、干燥、无风化、无杂质。

②热拌密级配沥青混合料中天然砂的用量不宜超过集料总量的20%,SMA和OGFC不宜使用天然砂。

6、不同料源、品种、规格的原材料应分别存放,不得混存。

7、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设计应符合国家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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