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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思想工作调研报告1

关于基层检察院政治思想工作的调研报告

突泉县人民检察院政工科李月琴

在当前全面建设和谐社会,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新形势下,如何不断加强检察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创新思想政治工作机制,实现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是值得研究的一个重要的课题。

根据区盟政治思想工作的安排,近期,本人对我院检察队伍和检察思想政治工作进行了一次调研,与一些同志就当前检察系统特别是我院思想政治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进行了座谈,在此基础上,对我院思想政治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初步的思考,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我院干警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现状

我院干警队伍的思想状况从总体上说是好的,是健康的,是一支党和人民足以信赖的、合格的队伍。

本届领导班子成立以来,各项工作都取得了喜人的业绩。

2007、2011年被内蒙古自治区命名为自治区级“文明单位”称号,2006、2008全区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区文明接待室,2008-2010年全盟基层院规范化先进院。

2009年被区团委等单位命名区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

2010年授予全区基层检察院规范化建设进步奖,106人次分别被区盟县及其相关部门、检察系统授予各种荣誉称号。

近年来,我院在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一是切实转变执法观念和执法作风。

坚持把统一执法思想,转变执法观念,改善执法作风摆在思想教育的首要位置,围绕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现代执法理念,深入开展科学发展观活动、创先争优活动、“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等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开展突泉县“百名领导下基层千名干部进课堂、万名党员献良策”主题实践活动和廉洁从检等四个专项活动,现已经取得初步成效。

我院充分发挥经常性教育制度的优势,组织干警认真学习领会各项活动的精神实质,积极引导干警把握各项主题实践活动最核心、最关键的内容。

院党组坚持每周五学习日制度,领导干警认真开展学习实践各种专项活动,按照要求扎实做好活动的各个阶段工作,提高全院干警政治思想觉悟和政策理论水平,提高工作标准和服务水平,推动了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创新发展。

二是近年来,院党组提出了“开展创建学习型检察院,争当专家型检察官”活动。

要求每位干警每年要精读两本书,记一万字以上的政治业务学习笔记,写三篇学习心得和调研文章。

为了促进学习氛围,院党组克服经费困难,购进文学、法律类书籍1000余册,成立了图书阅览室,更新了62台电脑,强化了计算机局域网管理,充分发挥互联网和局域网作用,为干警们读书学习提供了方便条件;为了促进干警学习,除学习政治理论外,院里还开展了“业务讲座”活动,即由政策研究室安排主要业务科室每周为全院干警讲检察业务专题,由专人主讲,以案释法,辩论案情,评析结论,加之以业务考试等做法,大大激发了干警们学习业务、钻研法律的积极性,提高了干警们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了学习的主动性。

现在,抓紧一切闲暇时间“补充营养”成为全院的一种时尚,一大亮点。

三是以党建带队伍,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全体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把党建工作、检察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积极培养发展党员。

目前我考录的10名年轻干警都写了入党申请书,并被接收为新党员,为党组织增添了新鲜血液;我院三年来被县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

同时我们还利用五四青年节、七一、十一等节日开展了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如参加突泉县全县直机关大全唱文艺演出、庆祝中国成立六十周年、建党九十周年和突泉县建县百年等大型庆祝活动、全县广播体操表演、重温入党誓词、检察官宣誓以及组织开展“庆五四、迎奥运”联欢会、乒乓球比赛等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均获得组织奖,充分展现检察队伍奋发向上的精神面貌,增强了团队整体凝聚力;认真抓好职业道德、纪律和作风的教育,同时帮助干警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增强他们的拒腐防变的能力。

多年来我院无违法办案现象。

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均为100%。

但是,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化,各种利益冲突也不可避免地反映到了检察机关,主要表现为在给干警队伍了带来蓬勃生机和无限活力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给干警的思想带来了一定的波动,使检察官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面临许多新的问题、新的矛盾和新的困难,检察思想政治工作也在不同层面上和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主要表现为两个大的方面:

(一)干警个体的思想出现的微妙变化:

1、干警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

客观地说,在一定时空条件下出现的权钱交易已经或多或少地侵入检察队伍肌体,“利益驱动”也已经渗入执法活动当中。

这些都极大地损害检察机关以及检察队伍的整体形象,在调研座谈时我还了解到“三多三少”的现象,即愿意做检察业务的人多了,愿做繁杂的综合性工作的人少了;喜欢做自侦工作的多了,喜欢做公诉业务的少了;注重办理案件的多了、愿做后勤保障的少了。

这种现象的出现,主要原因是广大干警勇挑重担、勇打硬仗、勇于吃苦的奉献精神体现。

但是,勿庸讳言,也不排除在少数干警身上还存在着办案受人尊敬、社会地位高、被人高看甚至能够捞到好处的不健康思想,而综合部门是“清水衙门”,事务繁杂,整日忙忙碌碌、辛辛苦苦,到年终总结时,往往却看不到成绩,低人一等的错误念头也不同程度地存在于少数人身上。

2、少数干警过于现实,物质欲望过浓。

少数干警对思想政治工作认识出现偏差,重业务、轻政治;重物质、轻精神。

认为思想政治工作是虚的,远比实惠的利益差。

部分人员认为工作干与不干一个样,只要有权有人求,哪怕是旁门左道,只要有金钱、有关系,就没有办不成的事。

因而导致工作不思进取,消极应付,认为见贤思齐、兢兢业业、不图名利太傻、太吃亏,导致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出现扭曲。

3、个别干警执法观念、专业知识水平和实际执法能力不强,影响了检察监督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

就我院而言,现有在职干警48人,从文化结构上看,具有大学学历的30人;大专学历的15人;;研究生3人。

而这些人员中,全日制大学本科只有3人。

从年龄结构上看,50岁以上的14人,40岁以上的16人,40岁及其以下18人,有检察官资格33人。

在这些同志当中,45岁以上的少数同志对学习业务积极性不高,缺乏钻研兴趣,对思想政治缺乏热情和激情。

表现为一是自负,认为自己已从事多年检察工作,具有工作经验,已经能够应付本职工作了,吃老本思想严重。

工作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二是自卑,认为自己年龄大了,脑子记忆不行了,学不进去了,参加统一考试也过不了关等等。

(二)思想政治工作本身存在的问题:

1、思想政治工作方式方法滞后,与新形势、新任务要求还有差距。

思想政治工作流于形式,平时政治学习停留于念念报纸,教育形式单调乏味;忽视个体差异,以一个尺寸衡量要求人,缺乏针对性;对确实有困难的同志,由于各方面原因,经常是关心照顾不到位。

如干警的情绪、经济待遇等。

2、思想政治工作的氛围不好,没有形成“小气候”。

有的部门领导对思想政治工作重视不够,总认为思想政治工作是软任务,对业务工作不会产生多大的影响,往往以工作忙为由,无暇顾及思想政治工作。

部门思想政治工作薄弱,“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

 

3、政工干部兼职过多,疲于应付,很难开展针对干警的思想研究。

就我院而言,目前政工部门只有2人。

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

政工部门除完成院正常的工作外,要对应完成上级院5到6个对口部门下达的具体工作任务,如上级院的政治部门、宣传教育部门、机关党委等等下达的任务都由政工部门完成。

同时,对本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等机关、团体等多个部门有业务联系,疲于奔命、忙于应付。

检察政工部门的工作,事务非常具体、时限性强,又要求必须认真、仔细、不能出任何差错,还讲究工作周密、细致、严谨。

有时一件事要做大量工作,跑多次才能完成,自然就无心顾及研究做人的政治思想工作,加上党建、关心下一代工作以及每年的各种教育、整顿、检查等活动办公室又多设在政治部门,可想其政治思想工作的弱化、乏力也就可想而知了。

二、关于检察队伍思想政治工作问题成因的分析

一是重视程度不够,重业务轻政工现象突出。

检察机关的主要职能就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

人们普遍认为业务部门的工作是重头戏,政治思想工作起不到举足轻重的作用,自然是虚的、可有可无。

因而,在工作安排和人员设置、经费保障、乃至阵地建设等方面,也都存在着厚此薄彼的现象,许多人甚至有的班子成员对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围绕政工工作的其他工作,抱有偏见,总认为思想政治工作是虚的,不象办案是实的,只要业务上去了,自然全盘工作也就出成绩。

因此不支持、不配合,说风凉话、泄气话。

二是领导体制制约,影响着队伍的活力。

基层检察院受上级院和地方党委的双重领导。

而实质掌握人权和财权的是地方党委和政府。

这种体制对检察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弊多利少,尤其是容易造成检察机关人员的出入不畅,对激发队伍活力不利,检察机关管人没有任命权。

三是社会现象繁杂,造成干警思想波动。

检察官是人,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他们也要养家糊口。

改革开放的30年,使我国的经济出现了快速发展,但同时也拉大了人们收入档次,贫富两极分化比较严重,消费观念形成鲜明对比。

因此,这些以追求财富的社会现象也在不断渗透和冲击着干警的思想观念。

三、关于解决思想政治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几点建议

思想政治工作的主体是人,对象也是人,是对人进行思想教育、思想引导、情绪理顺的工作,这就决定了这项工作必须要牢牢把握、全面贯彻“以人为本”这条主线。

(一)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

首先,要在启发被教育者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上下功夫,把法律赋予的职责、党和人民的新要求、新期望、新化为自觉意识和激励力量。

其次,要开展广泛谈心活动。

通过在干警中开展谈心活动,了解干警的所思所虑,并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检察长要与班子成员开展经常性的谈心活动;班子成员要与中层干部开展经常性的谈心活动;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同志要与全体干警开展经常性的谈心活动。

通过“谈心”,把握干警所思、所盼、所厌,通过“谈心”,达到“交心、知心、诚心”;通过“谈心”,凝聚人心,同心同德,共克时艰,共创辉煌。

第三,要把思想政治工作与解决干警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目中要有“人”、心中要存“爱”,这是对从事思想政治工作同志的基本要求。

要赋予思想政治工作实实在在的内容,体现对干警实实在在的关爱上,要把“以人为本”的人文关怀贯穿于双向政治工作的全过程:

首先在政治上要关心干警的政治待遇。

思想政治工作要注意同解决经济困难、政治待遇等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切忌空洞的说教,如果只讲大道理,不注意解决这些与干警切身利益相关的问题,思想政治工作效果就会大打折扣,思想政治工作的说服力和感染力就会事倍功半。

如在干警职级待遇上,我们对那些符合晋职晋级条件的,更要及时给予职级晋升;要注重干部选拔任用的公开透明和公正,可以通过定期推行“竞争上岗”和交流轮岗,变“伯乐相马”为“赛场选马”,将那些群众公认、德才兼备、政绩实在的优秀同志选拔出来,委以重任、实现其价值。

当然,能够走上领导岗位的干警毕竟是少数,大部分参与竞争上岗的干警可能因条件不具备或职位的限制不能入选,思想上不可避免地产生这样或那样的情绪,这一问题如解决不好,其副作用是明显的。

因此在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中,要小事着手,细处着眼,对干警进行推心置腹的交流,善于化解那些因落选而失落、因各种因素的制约而得不到升迁的的干警情绪。

第四,工作上敢于给检察干警撑腰鼓劲减压释怀。

在执法中,干警经常会遇到来自各方面的阻力或压力,对此各级领导要态度鲜明,积极给予必要的帮助、支持,在干警遇到委曲时,要给与理解和宽慰,让干警体会组织的关心、支持;第五,在生活上要关心干警,做到既从严治警,又从优待警。

要认真落实检察干警的各项经济待遇。

检察干警工作的辛苦是众所周知的,而经济待遇却相对较低,且收入单一,如果我们仅强调从严治检,对国家明文规定的检察干警的各项经济待遇却无法落实,长此以往,势必影响检察干警的工作积极性,甚至为警不廉。

因此,在现有财力和政策许可的情况下,要适当提高检察干警的经济待遇。

要尽可能消除院内部门之间因分工不同而实际存在的待遇悬殊问题。

院党组特别是政工部门要主动关心干警的身体、生活,每逢干警生日、干警及家属重大疾病,领导或政工部门的同志要表示关心或慰问。

干警家庭生活有困难,家属下岗,子女就学,要尽力给予帮助,做到以情动人、以情感人,使干警从思想上感受到组织的关心和爱护,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感召力和渗透力。

院领导要十分重视经常性地开展健康、文明的文体活动和公益活动,通过检察文化的建设,陶冶情操,培养干警良好的道德风尚。

检察干警工作特殊,文娱活动较少,通过适当的文体活动,既可增强干警体质,又可解除他们工作繁忙的紧张思想情绪,增强干警间的友爱精神和团结协作意识。

还可以通过每年“七·一”、“十·一”等节假日,与其他单位进行检企共建联谊活动,通过组织各种比竞赛、重温入党誓词、成立各类健康向上、陶冶性情的兴趣小组等形式来激发检察干警爱岗敬业、团结协作、争先进位热情。

第六,要重视干警业务素质的提高。

院领导要积极支持和鼓励干警进修、学习深造,在经费和时间上给予保障和支持。

 

(二)紧密联系检察工作实际,找准思想政治工作的切入点和结合点,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观点。

检察机关坚持“以人为本”具有双重的内涵,首先是落实好胡锦涛总书记“维护人民利益是党的根本宗旨的要求,是做好政法工作的目的。

”指示;其次,还要把它作为我们检察机关思想政治的重要载体和内容,这就是要关心干警的合理诉求和合法权益。

因此,检察工作要贯彻落实“以人为本”,一方面要求我们必须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依法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权利;针对检察队伍中少数干警存在的作风漂浮,对待当事人态度粗暴等问题,应注重教育干警从思想深处找问题,从宗旨意识的高度想问题,从对党的事业的危害上看问题,通过调节干警的思想行为,树立干警追求公正执法的理念。

认真查找和解决检察队伍中存在的思想、作风和纪律问题。

另一方面,也要求我们的领导班子要关心干警的疾苦,倾听他们的呼声,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将“以人为本”的人文关怀落实到思想政治工作的各个环节。

在坚持“以人为本”的同时,立足岗位培训,强基固本,扩大教育效果,提高综合素质,最终实现我院确立的“坚持科学发展、强化法律监督、创新工作机制、争当全区先进”的奋斗目标。

(三)加强班子和政工队伍自身建设。

俗话说“打铁还需自身硬”。

只有班子和政工干部自身言行举止过得硬,做起思想政治工作才会有感染力和渗透力。

院领导和政工干部要模范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廉洁自律、秉公执法、一身正气,为广大干警树立榜样,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熟悉和掌握思想政治工作艺术和技巧。

必须耐得住清贫,受得住委屈,具有无私奉献、甘为“孺子牛”精神,全面提高思想政治工作者的素质。

(四)加大交流力度,建立能进能出工作机制。

“流水不腐、户枢不蠹”。

只有建立进出有序的交流机制,才能使一潭死水变成活水,保证检察队伍的新鲜和活力。

为此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实现检察院内部岗位交流。

通过在检察院内部进行岗位交流。

自侦部门、批捕起诉部门、监所民行部门和综合部门,只要符合任职所需资格,至少每3年交流一次,既能够让干警解决业务单一、视野狭隘的问题,又能够改变因不同岗位间的相互不了解、相互不沟通带来的负面影响;同时也解决了同一单位因工种不同而产生的忙闲不均、冷热不均等现象和因长期在某热门岗位所带来的骄奢和自大的问题。

二是实现政法系统间干部交流。

对符合条件的可以实现干部交流。

既要做好领导班子之间的任职交流,又要对中层特别是一些技术性、业务性明显的岗位进行交流。

检法两家可以进行制度化的交流轮岗,彼此之间产生工作中的认知和默契,能够更好地执行国家法律;三是检察机关与外部交流。

可以通过上挂下派的方式,有目的的选派一些年轻的、有培养前途的优秀干部实行权力机关、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进行岗位互换的锻炼,让司法人员对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的工作有进一步了解,也让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对司法机关的工作有一个正确的认识。

(五)创新思想政治工作的体制机制,赋予思想政治工作新载体、新内容。

政工干部要积极探索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途径,开动脑筋,发挥政工部门不可替代的作用。

充分发挥政治工作在检察工作中的优势,将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全面落实到检察各项工作和各个环节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发展变化的需要,只有这样,检察机关思想政治工作才能常胜不衰,永葆生机和活力,确保检察各项任务的完成。

总之,我认为,基层检察机关思想政治工作要做好加减乘除这道计算题:

爱岗敬业要用加号,使干警焕发工作热情;解决问题要用减号,尽量减少矛盾、减少问题的出现,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创新机制要用乘号,开动脑筋,使工作不断创新,得到科学发展;待人接物要用除号,严于律己,宽以待人,除去自身不足,人心换人心,用最小化的个人利益做分母,用最大化的他人利益做分子,确保大家能够同舟共济,做到干事创业一条心,劲往一处使、汗往一处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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