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现场管理办法.doc
《监理现场管理办法.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监理现场管理办法.doc(2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悦景苑项目
项
目
安
全
质
量
管
理
办
法
编制时间:
2018年3月9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在悦景苑项目建设阶段,为促进各参建单位在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进度控制及现场管理等方面,实施有效管理、相互协调、有效配合,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称工程施工现场,是指该工程土建、设备安装、管线敷设、场区环境布置绿化及材料等施工活动所占用的施工场地。
第三条:
本项目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负责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投资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管控,对于质量低劣,进度缓慢,安全文明施工较差的承包方,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处罚,质量、进度、安全文明等表现好的给予奖励。
第四条:
本办法自各方现场负责人会签完毕之日起执行,处罚金额自处罚通知单(或违约通知单)下达之日起两日内交于工程部,逾期不交者,直接从节点工程款五倍扣除;奖励款项自奖励通知单下达之日起两日内支付于被奖励人。
建设单位负责工程管理奖罚金的结算。
第五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本项目各参建单位,悦景苑工程部、监理部对本办法有最终解释权。
第二章编制依据
制定本办法的主要依据:
施工、监理合同、施工图纸、工程建设条例、建筑法、现场施工及验收规范、现行安全、文明标准和现行安全用电规范等。
第三章项目部门管理(强制性)
第六条:
1、本办法执行期间,施工单位应当固定项目经理,未经甲方监理允许,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
2、严禁监理人员对施工单位吃、拿、卡、要,如有违犯委托人有权建议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
3、参加每周监理例会的人员,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需书面向总监理工程师请假,总监理工程师向甲方报备;
4、非监理例会期间,总包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在岗,需书面向甲方和总监同时请假,并将岗位职责暂时移交其他人员代处理,附工作移交单,严禁擅自脱离工作岗位。
5、以上第3、4条第一次违反,处以罚款500元,第二次违反罚款1000元,两次以上违反,则视情况对总包执行违约金5000元,甲方监理保留清退该管理人员的权力。
第七条:
施工单位必须编制承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各项施工方案,样板工程技术交底、工序技术交底;施工组织设计经过内部审批后,报甲方、监理认可,然后组织实施。
第八条:
各施工单位必须按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需进行较大修改时,必须经甲方、监理同意。
第四章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强制性)
第九条:
施工单位应贯彻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推行佳兆业第三方评估安全文明施工操作指引现行管理方法,科学组织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工作,发包单位提供的安全文明标准为最低标准,各承包单位制定的安全文明标准不得低于这些标准。
第十条:
施工单位应按照批准的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
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具设备,不得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不得危害基坑安全等。
第十一条: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施工标牌,标明工程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各参建单位项目负责人等内容。
第十二条:
施工单位应当保证现场道路畅通,排水导流良好,随时清理建筑垃圾,保持场容整洁。
场区大门周围道路必须干净整洁,厕所必须使用水冲式。
第十三条:
施工中需要使用电弧焊、气焊、气割等动火时要制定安全措施、防火措施,严格施行动火令制度;
第十四条:
施工单位应当严格依照有关的规定,在建的楼内严禁住人;
第十五条:
施工单位应当严格依照郑州市(高新区)关于扬尘治理有关要求的规定,建立管理制度,保持裸土覆盖。
第十六条:
施工单位必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法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安全交底,每日安全教育和安全宣传。
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劳动保护器具,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第十七条:
施工单位应做好现场安全保卫工作,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在现场周边设立保护措施。
大门口实行刷卡进出,非施工人员不准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第十八条:
施工单位应当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
第十九条:
施工现场发生重大事故,施工单位必须依照《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执行,并向甲方、监理报告。
第二十条:
各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要有完善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二十一条:
施工现场要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警示牌,建立班前安全交底制度,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笫二十二条:
脚手架搭设必须牢固,安全可靠。
1、立杆地面要夯实,并要底部放置底座或垫木;
2、脚手架要按照规定与建筑物拉结牢靠,并设防护栏和挂安全网;
3、脚手架板必须满铺并固定牢靠,不得有探头板;
4、脚手架的搭设和拆除均要有安全措施,并报甲方、监理审核,脚手架搭设完毕后,要向甲方、监理单位报验,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第二十三条:
施工用电要求
1、施工单位临时用电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规定;
2、临时线路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架空或地埋敷设;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并要求闸刀器件完备无缺损;
3、,必须搭设防护栏杆;无外架防护总配电箱位置要适当,分配电箱的位置宜靠近用电机器及设施,配电箱要有防雨措施,并设开关箱,由专人负责;
4、不准私接乱拉线路,除现场统一布置的厨房和食堂外,其它地点不准使用电炉等违反规定的大功率电器。
第二十四条:
做好“三宝”、“四口”、“五临边”的防护工作
1、“三宝”:
安全帽:
进入工地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
安全网:
脚手架、电梯井等部位按规范要求搭设安全网,并在四周挑挂平网。
安全带:
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
2、“四口”:
楼梯口要设防护栏杆;预留洞口要设防护盖板;通道口要设
防护棚;阳台、楼板、屋面等必须按规定设临边防护。
3、“五临边”:
尚未安装栏杆的阳台周边的层面周边,必须加设防护栏杆;框架工程楼层周边,必须加设防护栏杆;上下跑道及斜道的两侧边要搭设防护栏杆并挂安全网;卸料平台的侧边,必须安装高度不低于0.9M的防护挡板,前端安装挡脚板。
第二十五条:
垂直运输机械进场前要经安全部门检验合格后,并向甲方、监理及时报验。
安装完毕,经安装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二十六条:
施工机具的安全操作必须执行《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86)的规定,专人持证上岗操作,并悬挂操作规程牌,电动机械要有良好的接地装置;电锯、钢筋加工机械要有防护装置;
第二十七条:
提升电梯司机必须持证操作,要求责任感,杜绝超载运行,楼层卸料、上下人平台要设防护栏杆。
电梯上下要有明显的信号指示;
第二十八条:
施工中使用电弧焊、气焊、气割时要制定安全措施、防火措施,经批准后执行。
二、文明施工管理
1、施工项目开工前,现场应配备良好安全防护器材、设备。
如:
安全帽、安全带、安全防护网、安全标牌,设备使用维修牌、消防器材、水泵及安全宣传标志,安全器材与设备质量符合国家规范标准。
2、现场应树立“九牌一图”。
3、通往施工现场的道路和施工现场要硬化、平整、无积水。
4、施工现场、办公室地坪要硬化,墙体要批白、吊顶,桌椅和办公用品摆放整齐,室内要明亮整洁,严禁住宿、办公混在一起,办公室要有“三图一表和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等标牌。
5、工人宿舍严禁使用电炉丝、碘钨灯等取暖,严禁使用“热得快”及自制工具直接插入水桶内加热热水,要集中供暖、供热水。
6、施工现场要挂有各项施工制度与操作规程,标牌和安全警示标牌,有配合比、安全、质量、文明施工标准横幅。
7、施工现场必须封闭围挡,围挡标高要一致,要设立大门、门卫,大门要有醒目的《华润·悦景苑项目部》灯箱门头,有不戴安全帽不准进入工地和施工重地、谢绝参观等字样。
8、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和周转材料要成方、成垛,整齐美观,有材料标牌;场地平整无积水,清扫干净。
9、搅拌机、吊盘下要经常清扫,保持干净、无积沙。
10、搅拌机、物料提升机、安全通道和“四口五临边”边防护栏杆,要刷黑黄间隔标志漆,防护要搭设双层。
11、施工层内每道工序施工,都要做到工完、料清、场地净,无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现场严禁高空抛物,清扫干净后进行下道工序。
12、施工现场要有板报和宣传专栏,有技术、质量、文化、生活和表优评劣等内容。
13、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专用垃圾池,并定期清理。
14、施工现场的库房、机械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模板、脚手工具、加工场地、办公室、厕所等临建的布置,须严格按照现场总平面图中位置布置。
三、施工机具
1、施工机械进场后,应提供机械“生产许可证”和“使用说明书”及“准用证”,保养维修合格证,对国家严禁使用的淘汰或破旧的具有安全隐患的机械一律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对不听劝阻或不提供有关证件的,不得在施工中使用并限期清除出施工现场。
2、卷扬机钢丝绳要经常检查,保持润滑,并在水平地面段加以保护,严禁带病作业。
3、各种机械设备及机械操作人员位置必须搭设防护架,防护架的高度必须依照规范执行。
4、物料提升机的防护架与脚手架搭设时必须分开,物料提升机防护的附着点隔层必拉,且严禁吊盘运送人员。
物料提升机盘上下运行时,安全防护措施要良好运行,要定期进行检查与维修。
5、安拆塔吊必须有专项施工方案;塔吊进场前应提供有关安全、质量合格证件,基座经监理隐蔽验收,安拆塔吊必须是有资质安装塔吊公司进行安装,安装后有安检部门核发的合格证书。
塔吊拆除时,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在拆除地点10m内用网围起,并出示拆除警示标志,有专人看护,。
6、机械设备要经常保养、保修、保证其运行良好;严禁使用带病机械的作业。
7、塔吊运行要有专人指挥。
四、脚手架工程
1、承包方应严格按规范及施工方案搭设内、外脚手架,脚手架内、外立杆间距不符合规范及施工方案要求的,承包方需立即整改。
2、脚手架水平杆及小横杆间距不符合规范及施工方案的,承包方需立即整改。
3、脚手架施工时未能按规范要求设置拉结、顶撑等连接杆的,承包方需立即整改。
4、脚手架搭设高度应大于楼层施工面1.2米。
5、外架体系与模板支撑体系应完全分离,若发现采用外脚手架作为模板支撑体系的,承包方应及时整改。
6、外墙脚手架搭设后安全网及时悬挂并悬挂严密、绑扎牢固。
7、楼层标志牌、安全标语、警示标志未能及时悬挂,监理工程师将下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承包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悬挂。
8、外墙脚手架的脚手扳、踢脚板严格按照审批后的施工方案实施,搭设规范。
9、外墙脚手架上严禁留存杂物、垃圾,避免坠落伤人,检查中发现有建筑垃圾或杂物或其他安全隐患存在,承包方需立即整改。
10、因外架连接拉杆部件影响其他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的,承包方需积极配合该部位部件的位置调整,推动其他工作的开展。
以上强条未按要求执行,发生一次处以500-5000元违约金。
第五章其他罚则
第二十九条:
工程报验程序方面
1、承包方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及现行规范、标准合理划分报验范围,除正常报验以外,仍需报验由发包方或监理方特别要求的工序、工艺样板、重点环节(施工过程中发包方或监理将书面告知)等。
2、承包方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质量管理制度等各项措施、制度,认真落实自检、互检、专职检的三级检验制度。
3、承包方未进行报验直接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将给予停工处理,经核查不合格者,将按照工程部(监理部)的要求全部返工或专项整改。
若承包方连续两次出现未进行报验直接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责令承包方立即更换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生产经理,并对该部分工程量不予认可。
4、工程部(监理部)在巡检过程发现并提出的问题,承包方应按照要求及时整改,如果验收时该问题仍然存在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