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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市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招标项目

 

桐乡市市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招标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TZC200960-Z256

 

招标人:

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核准单位:

桐乡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2009年12月25日

 

招标文件目录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书

第二部分招标项目要求

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

第四部分评标办法

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政府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中心受桐乡市梧桐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所委托,就桐乡市市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桐乡市范围内符合资质的公司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

TZC200960-Z256

2、招标内容:

市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

3、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投标企业必须是桐乡市范围内注册的具有固定经营场所、经营范围符合要求的保洁公司或物业公司。

4、发标时间:

2009年12月25日至2010年1月6日下午16时(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5、标书答疑:

2010年1月8日上午9时前用书面形式提供答疑材料,逾期视作对招标文件及其评标办法等均无任何疑义,招标人将在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统一答疑纪要。

6、投标截止、开标时间:

2010年1月15日上午9:

00时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7、发标、投标、开标地点:

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桐乡市行政审批中心二楼东)

8、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交纳300元标书工本费,一经报名不退还。

同时缴纳本次投标的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不收取现金)。

9、各投标人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向市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10、联系电话:

0联系人:

沈先生吕先生。

11、公告发布网址:

 

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

一、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备以上条件并具有较强的服务能力的单位,均可参加本次招投标。

8.招标人对各分包均设预算控制价,分包一预算控制价为165万元、分包二预算控制价为155万元。

如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预算控制价的其商务标作零分计,各投标人报价均超过分包预算控制价的相应分包废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

1、清扫保洁范围:

(1)、分包一、庆北标段:

详见附件七(清扫保洁承包区域、面积情况一览表),保洁总面积约为850517平方米,各地段的保洁等级在附件中已注明。

分包二、庆南标段:

详见附件八(清扫保洁承包区域、面积情况一览表),保洁总面积约为933632平方米,各地段的保洁等级在附件中已注明。

2、清扫保洁区域的项目、工作内容、保洁时间、质量要求及考核标准。

(1)、工作内容:

对地段内的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绿化带、绿地、城中村、农民新村进行清扫保洁及沿街果壳箱清理。

(2)、保洁时间:

一级地段为每天凌晨5:

00至晚上23:

00,全天18小时;二级地段为每天凌晨5:

00至晚上21:

00,全天16小时;三级及其它地段为每天凌晨5:

30至傍晚17:

30,全天12小时,首次清扫完成时间都为早上7:

00前,以后为巡回保洁。

(3)质量要求:

▲、路面废弃物规定

保洁

等级

泥沙

(克/km2)

果皮

(片/km2)

纸屑

塑膜

(片/km2)

烟蒂

(个/km2)

痰迹

(处/km2)

污水

(m2

/km2)

其他

(处/km2)

机动车道及绿地两件相邻垃圾距离(m)

非机动道两件相邻垃圾距离(m)

滞留

时间

(分)

一级

≤500

≤4

≤4

≤4

≤4

≥150

≥120

≤15

二级

≤700

≤6

≤6

≤8

≤8

≤0.5

≤2

≥120

≥80

≤20

三级

≤1000

≤8

≤10

≤10

≤10

≤1.5

≤6

≥80

≥60

≤30

▲、地段内的果壳箱要保持完好、整齐、清洁卫生。

(4)、考核标准:

路面废弃物按规定每上升1%扣罚1元,其中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及绿化地两件相邻垃圾距离按规定每下降1%扣罚1元;果壳箱不整洁,发现每只扣罚2元。

首次清扫完成时间每延后10分钟扣罚50元,全天保洁时间每少10分钟扣罚50元,考核由本所专门组织人员实施定期不定期进行考核。

3、对投标单位要求:

(1)、具有固定经营场所,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有关要求。

(2)、能满足本次招标要求的能力,保洁人员管理由投标单位负责。

(3)、投标单位一旦中标,在合同期内受托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人身意外或损坏设施、设备及触犯法律、法规(包括卫生、劳动等法规)及其它相关事故都与委托方无关,受托方须负全部责任。

(4)、投标单位一旦中标,在合同期内,除政府重大政策调整外,都应由受托方自行承担(如遇物价上涨、人员福利增加等情况),委托方仍按中标价格支付给受托方直至合同期止。

(5)、凡进入工作场地的保洁人员,必须穿着由受托方自行定制的统一、整齐并带有明显安全标志的工作制服,如有违反则按委托方相关管理制度处理。

(6)、保洁人员的数量由受托方自行确定,受托方在开展保洁工作后应及时向委托方提供工作人员情况及其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安排情况。

(7)、受托方必须要有固定场地保证保洁车辆的停放,以及清扫工具、劳保、福利等的贮存和发放。

清扫、保洁用具和耗材均由受托方自行采购和自行保管(根据受托方的实际情况,可向委托方租用或自购一定数量的保洁车辆)。

(8、)遇各类突发事件或特别要求,受托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委托方要求,并做好加班、加点、加人,以确保清扫保洁质量。

4、中标人须缴纳质量保证金(合同风险金)为每个分包10万元整。

如发现中标人未按规定履行投标承诺,清洗保洁人员不到位,清洗保洁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或违反规定擅自中止承包合同等行为的,则扣除缴纳的质量保证金(合同风险金)。

4、付款方式

按承包款总额的90%除以12个月,每月末结算一次,扣除该月扣罚款项后在次月15日前付款,其余10%一年结算一次。

投标人可以自行选择分包投标,但投标人只能中其中一个分包,分包一预中标的,视作自动放弃分包二的中标资格。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A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项目的招标。

二、定义

1、“招标人”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3、“货物”系指卖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相关设备、售后服务以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卖方须承担的运输、售后服务和其它类似的义务。

三、合格的投标人

1、凡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服务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均为合格的投标人。

2、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法律和招标条例。

四、投标委托

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

五、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具体操作方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B招标文件说明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

1、“招标文件”是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情况,以及招标、投标程序和相应的合同条款。

2、“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等。

1)招标人用网站公告等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及发布答疑纪要。

请各投标人务必关注中心网站公告。

2)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要求修正投标文件,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投标的截止和开标日期,并将具体变更情况通知上述各投标人。

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份,对投标人有约束力。

C投标文件的编写与递交

一、要求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2、投标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3、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4、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二、标书答疑

任何对标书存有疑义需要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在政府采购公告规定的时间前,用书面方式提供答疑材料,逾期视作对本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等均无疑义,招标人将在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答疑纪要,标书答疑时形成的答疑纪要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三、“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材料:

A、技术标

1)投标保证金(购买招标文件时递交);

2)投标书;

3)企业简介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人投标的);

6)资格声明函(表式见附件);

7)投标人承诺函(表式见附件);

8)项目实施计划及管理方案;

9)技术措施;

10)项目操作模式;

11)参与项目人员配备及设备购置或置备情况;

12)公司财务报表;

13)服务承诺书(表式见附件);

14)有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核);

15)在职职工花名册(须人员总数在50人或以上);

16)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或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它相关材料。

B、商务标

《政府采购投标报价表》;(此表格式不得调整)

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书》、《投标报价表》、《服务承诺书》等一系列表。

投标人应分别在以上表格中认真填写。

3、投标人不得对本项目中所列货物或服务擅自拆分投标,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

四、投标报价

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投标报价应包括该项目服务所需的一切费用。

2、投标报价应在“招标文件”所附的《政府采购投标报价表》上写明为期1年(12个整月)的投标服务总价。

3、投标人应按上述条款的要求填写服务报价,此报价作为招标人评标标准。

五、“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投标文件分技术标和商务标两部分,技术标份数为一份正本和六份副本,商务标份数为一份正本二份副本,并在每一份“投标文件”右上角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A、技术标:

投标人必须把标书内要求的所有材料(除《政府采购投标报价表》)装订成册单独装袋密封,袋上和标书封面上均标明“技术标”。

B、商务标:

投标人必须把标书内《政府采购投标报价表》单独装袋密封,袋上和标书封面上均标明“商务标”。

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的每份表格和文件均须打印并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的投标人全权代表在规定的相关位置签字方可生效。

六、“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

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地方,可以在备注栏中说明或另附说明。

六、“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技术标和商务标分别用信封密封,在密封处加盖公章,在封条上均应写明:

1、投标项目名称

2、招标编号

3、“技术标”或“商务标”

4、“于2010年1月15日9:

00时之前不得开启”

八、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

1、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按招标人在“政府采购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时间和地址送至招标人并签署《政府采购标书接收单》。

2、迟交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投标截止后不得修改其投标。

在投标截止期前投标人可以撤标,但在投标截止期后不允许撤标。

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必须由全权代表签字、盖公章,并密封。

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九、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2、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不计利息)。

3、投标保证金必须为汇票、电汇或转账支票。

帐户名称:

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号:

339888999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桐乡市振兴支行

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将投标保证金一同交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5、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发《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自动转为合同风险金。

每个分包的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均必须补足合同风险金至合计100000元整。

未按规定缴纳合同风险金的视作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按规定履行合同的中标人,合同风险金凭采购单位反馈单由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息退还。

6、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开标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

2)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未按规定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或擅自未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单位签定合同的;

3)有意扰乱招投标会议秩序的;

4)开标会议结束前无故自行离开现场的;

5)所投货物或服务经查实不符合招标文件具体要求的或提供虚假技术参数等虚假材料投标的;

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商务报价的计算错误有故意设陷、恶意竞争嫌疑,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7)投标人有围标、串标等不正当行为的。

8)在中标公示期间或合同执行等过程中有证据证明所(投)供货物或服务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不符合投标文件相关要求及承诺的,或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信息而中标的,没收投标保证金(或合同风险金)。

9)符合招标文件等规定应没收投标保证金的其它情形的。

十、投标有效期

1、投标文件的投标有效期为从开标之日起90天。

2、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可以拒绝或同意上述要求,但要求与答复均须是书面形式。

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招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

D开标和评标

一、开标

1、招标人在“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须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全权代表参加。

投标人参加开标的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签名报到以证明出席,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2、开标时,由监督人员按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后当众拆封。

3、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予以拆封、检查文件格式是否符合要求。

并宣读有关内容。

二、评标委员会组成

1、招标人将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采购单位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成员人数为5人或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管理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1)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估前,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如果确定投标人无资格履行合同,其投标将被拒绝。

(2)招标人将确定每份投标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

如没有作出实质性的响应或有重大偏离,其投标将被拒绝。

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3)招标人将组织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招标人所要求的投标保证金是否已提供;文件是否按规定签署。

如果单价与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若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则以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为准。

若投标人拒绝接受上述修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4)招标人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5)招标人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

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三、询标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

1、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并对“投标文件”中的问题向投标人进行询问。

各投标人应予认真答复。

2、接受询标的投标人必须按招标人通知的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全权代表进行解答或澄清,投标人如拒绝则视为自动放弃。

3、重要澄清的答复应是书面的,但不得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其将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评标原则、依据和方法

1、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科学合理的原则;

2、对投标人的技术综合实力、公司诚信、货物配置和技术指标、相关项目实施业绩、以及服务承诺、价格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3、反对不正当竞争。

五、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和相关规定负责完成全部评标过程,综合分析评标结果并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同时确定预中标人。

六、根据投标和评标情况,招标结果可能是一次定标,但不排除再次竞争的可能性。

E授予合同

一、定标原则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2、具体评标细则见所附评标办法。

二、中标通知

1、评标结束后,经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预中标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发《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

2、《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重要依据,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

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都应承担法律责任。

三、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力

1、招标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根据评标的情况,对货物的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但金额一般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四、签订合同

1、中标人自接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必须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如遇不可抗拒因素或其它客观原因在规定时间内未(无法)签定合同的,必须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情况说明并得到认可,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3、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

投标人中标后不得将部分标项或全部标项交由他人承担,一经发现有违规现象取消其以后投标资格,并没收合同风险金。

4、本次招标合同期起始时间为2010年3月,合同到期时,采购单位可视情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第四部分

桐乡市政府采购评标办法

(招标编号:

TZC200960-Z256)

第一条本评标办法仅适用本次公开招标城区清扫保洁服务项目。

第二条采购中心将组建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标书进行综合评定,同时邀请市公管办等有关部门进行现场监督。

第三条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书内容不明确,可对投标人进行询标。

第四条唱标;唱标内容为:

投标报价、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第五条评标原则: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为100分。

按技术标70分,商务标30分计分。

第六条确定有效投标人的程序:

第一步、首先由监督人员对标书的密封性进行检查,并开启技术标,评委根据招标文件和本办法规定对投标人标书进行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第二步、评标委员会根据具体情况对投标人进行询标。

各投标人应认真答复,重要的地方需书面形式,并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份。

第三步、确定有效投标人。

第四步、根据询标后情况,对有效投标人技术标进行综合打分。

投标人技术标得分满分为70分,其分值分布如下:

1、企业经营业绩(评标内容:

企业经营规模及相关业绩)(3-8分)

2、参与项目人员配备情况(评标内容:

参与人员数量与工作经验)(2-12分)

3、项目实施计划及管理方案(评标内容:

本项目详细的实施过程、计划以及投标人长效管理措施及方案的科学性与可操作性)(3-10分)

4、项目操作模式(评标内容:

投标人对具体清扫操作模式详细介绍)(2-8分)

5、合同履约能力(评标内容:

包括财务状况、诚信记录、履约记录、纳税记录等)(2-8分)

6、同类项目实施经验(评标内容:

以成功案例的数据、规模及实效评分)(3-9分)

7、服务承诺(评标内容:

包括后续支持和维护能力,对服务承诺的保障措施,响应时间及其它优惠和承诺等)(3-9分)

8、设备配置及保障情况等(2-6分)

注:

专家评分可保留一位小数。

技术标得分为各专家评分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

第五步、技术标评分结束后,开启商务标,由各投标人进行商务唱标。

第六步、计算商务得分。

商务标满分为30分,评分方法如下: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商务得分为满分。

其他投标人商务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商务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如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预算控制价,其商务得分作零分计。

第七步、计算总分,在有效投标范围内分包总分最高者为相应分包预中标人;(投标人只能中其中一个分包,分包一预中标的,视作自动放弃分包二的中标资格。

第七条有以下情况发生的为无效投标:

1、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

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

4、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

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

第八条如所有投标人报价均超过预算控制价,则本项目废标。

第九条保密及其它注意事项

1、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在评委会内独立进行。

评委会将遵照评标原则,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投标人。

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向评委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

3、在开标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人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4、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委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

在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也不应将评标情况扩散出评委人员之外。

5、评委会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第十条评标过程计算及最终得分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第十一条本评标办法由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解释。

 

桐乡市市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招标项目

———————————————————————————————

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

TZC200960-Z256

 

投标人全称:

(盖章)

全权代表:

(签字)

投标时间:

年月日

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

 

第六部分

附件一:

投标书

致:

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根据贵方项目的政府采购公告(招标编号),签字代表(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投标文件。

一、技术标

1.投标书;

2.企业简介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法人代表授权书(委托人投标的);

5.资格声明函;

6.售后服务承诺书;

7.其它相关资质证明等。

二、商务标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供和交付的服务投标价按商务标《政府采购投标报价表》所列。

2、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答疑纪要(如有的话)以及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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