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工业大学专业评估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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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工业大学专业评估方案
广东工业大学专业评估方案
为全面了解我校本科专业的发展状况,进一步加强本科专业建设与管理,提高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同时为迎接国家新一轮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经2015年第一次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对我校全日制本科专业进行全面评估。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准备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5〕10号)、《广东工业大学2015年第一次校长办公会议纪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评估指导思想
以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教高〔2013〕10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准备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5〕10号)等文件精神为指导,依据《广东工业大学本科专业建设评估办法》深入贯彻“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全面考察我校专业建设现状及存在问题,进一步明确专业定位,推进专业结构调整与优化,强化内涵建设,突出专业特色,提高本科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二、评估原则
专业评估坚持主体性、多样性、目标性、发展性和实证性五项原则,实行目标导向,问题引导,事实判断的评估方法。
(一)主体性原则。
发挥学院在专业评估中的主体作用,注重以学院自我评估、自我检验、自我改进为主,体现学院在人才培养质量中的主体地位。
(二)多样性原则。
注重学院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的多样化,评估采用多指标体系,尊重专业建设自主权和专业特色。
(三)目标性原则。
注重以专业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为导向,关注目标的确定与实现。
(四)发展性原则。
注重专业质量保障体系及人才培养长效机制的建立,关注内涵的提升和质量的持续提高。
(五)实证性原则。
注重依据事实作出评估判断,以专业发展的事实及数据为支撑。
三、评估对象与时间
(一)评估对象
评估的对象为全校所有本科专业。
已通过国家级或校内专业评估、或拟接受2015年国家级专业评估的专业不参加本次评估,按此条件要求,全校共76个专业应参加本次评估。
(详细名单见附件1)
(二)评估时间
本次评估在2015年内分两批进行,2015年上半年完成40个专业的评估;2015年下半完成36个专业的评估。
(各专业评估时间见附件1)
四、评估内容
评估重点考察学生发展、专业目标、教学培养过程、师资队伍、教学管理、质量评价以及专业特色等方面的基本情况。
评估采用多套指标体系,其中,土建类专业参照广东工业大学专业评估之“高校土建类专业评估”标准(附件2)、除土建类外的工程专业参照“中国工程教育认证”专业标准(通用标准+补充标准(附件3)、经管文法理艺术类专业参照广东工业大学“学校自制”专业评估标准(附件4)。
五、评估进程与时间安排
专业评估分为宣传动员、学院自评、专家进校评估、评估总结、整改提高五个阶段进行。
专业评估进程与时间安排
时间
进程
主要工作
3月14日前
宣传动员
学校成立专业评估领导小组,召开专业评估专题会议,下发专业评估有关文件、资料。
各学院成立迎评工作组和评估专家小组,组织教师研究、学习《广东工业大学本科专业评估方案》,并参照相关专业的评估标准,制定本学院专业评估工作方案。
第一批:
3月15日~4月24日
第二批:
9月1日~10月16日
学院自评
各专业参照对应的专业评估标准进行自评。
第一批:
5月6~8日
第二批:
10月27~29日
专家进校评估
学校组织专家进校实地考察,每个专业考察时间为1天。
专家通过听取专业汇报、听课看课、查阅材料、考察走访教学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深度访谈教师和学生等形式,对各专业进行考察评估,并形成评估意见。
第一批:
5月15日前
第二批:
11月15日前
评估总结
学校专业评估领导小组召开专业评估总结会,公布评估结果,总结反馈专业建设的经验与不足,提出进一步加强专业建设的目标与整改意见。
整改提高
各学院、各专业针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和专家提出的建议,结合本专业评估标准,制定整改方案并根据方案强化建设。
六、组织管理
教务处负责广东工业大学本科专业评估工作,制定专业评估方案,指导学院开展评估工作,并对专业评估工作进行监督。
学校成立“广东工业大学本科专业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广工大校字〔2013〕49号文件),具体成员如下:
组长:
校长
副组长:
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分管实验室工作的副校长
成员:
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包括:
教务处、各相关学院、校长办公室、宣传部、团委、发展规划处、科技处、学生处、研究生院、人事处、财务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总务处、图书馆等。
)
专业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办公室主任由教务处处长兼任。
七、评估专家
学校的评估专家组由学科专家、行业专家、教学管理专家、校友代表组成。
学科专家、行业专家及校友代表由学院提供候选人供学校选择,教学管理专家由学校依据专业特点选定。
附件:
1.广东工业大学2015年各本科专业评估时间安排表
2.高校土建类专业评估标准
3.“中国工程教育认证”标准(通用标准+补充标准)
4.广东工业大学本科专业评估自制标准和指标内涵
5.广东工业大学专业评估自评报告(模版)
6.广东工业大学本科专业简况表
7.广东工业大学本科专业评估专家进校考察工作方案
附件1-1
广东工业大学2015年各本科专业评估时间安排表
序号
学院
专业名称
拟安排评估时间
备注
1
机电工程学院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4月
2
机电工程学院
车辆工程
10月
3
机电工程学院
工业工程
4月
4
机电工程学院
数字媒体技术
10月
5
机电工程学院
包装工程
4月
6
自动化学院
自动化
4月
7
自动化学院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气与电子技术)
4月
8
自动化学院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力系统自动化)
4月
9
自动化学院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10月
10
自动化学院
物联网工程
4月
新专业
11
轻工化工学院
化学工程与工艺
/
已通过校内评估
12
轻工化工学院
食品科学与工程
10月
13
轻工化工学院
生物工程(生物化工、微生物工程)
10月
14
轻工化工学院
应用化学
4月
15
轻工化工学院
制药工程
/
已通过校内评估
16
信息工程学院
通信工程
4月
新专业
17
信息工程学院
信息工程(电子信息工程)
10月
18
信息工程学院
信息工程(应用电子技术)
10月
19
信息工程学院
测控技术与仪器(计算机测控技术)
10月
20
信息工程学院
测控技术与仪器(光机电一体化)
10月
21
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
土木工程
/
接受2015年国家专业评估
22
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4月
新专业
23
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4月
新专业
24
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10月
25
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4月
26
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
工程管理
/
接受2015年国家专业评估
27
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
交通运输
10月
28
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
测绘工程
10月
29
计算机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0月
30
计算机学院
软件工程
4月
31
计算机学院
网络工程
4月
32
材料与能源学院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10月
33
材料与能源学院
金属材料工程(金属材料制备与模具)
4月
34
材料与能源学院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10月
35
材料与能源学院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10月
36
材料与能源学院
能源与动力工程(制冷与空调)
4月
37
材料与能源学院
能源与动力工程(热电工程)
4月
38
材料与能源学院
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材料及元器件)
/
已通过校内评估
39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环境工程
4月
40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环境科学
10月
41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生物工程(环境生物技术)
10月
42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安全工程
4月
新专业
43
外国语学院
英语(科技)
10月
44
外国语学院
英语(翻译)
10月
45
外国语学院
日语
4月
46
外国语学院
商务英语
4月
新专业
47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电子科学与技术
4月
48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4月
49
管理学院
管理科学(金融理财)
10月
50
管理学院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10月
51
管理学院
电子商务
4月
52
管理学院
工商管理
10月
53
管理学院
市场营销
10月
54
管理学院
土地资源管理(国土资源与房地产开发)
4月
55
管理学院
会计学
4月
56
管理学院
财务管理
10月
57
管理学院
物流管理
4月
58
管理学院
人力资源管理
4月
59
管理学院
旅游管理
4月
60
应用数学学院
信息与计算科学(信息计算)
10月
61
应用数学学院
信息与计算科学(信息安全)
10月
62
应用数学学院
应用统计学
4月
63
经济与贸易学院
国际经济与贸易
10月
64
经济与贸易学院
经济学
10月
65
经济与贸易学院
会展经济与管理
4月
新专业
66
经济与贸易学院
投资学
4月
新专业
67
经济与贸易学院
金融工程
4月
新专业
68
艺术设计学院
工业设计
10月
69
艺术设计学院
服装设计与工程
4月
70
艺术设计学院
服装与服饰设计(形象设计与服装表演)
4月
71
艺术设计学院
服装与服饰设计
4月
72
艺术设计学院
环境设计
4月
73
艺术设计学院
视觉传达设计
10月
74
艺术设计学院
产品设计
10月
75
艺术设计学院
动画
4月
76
艺术设计学院
美术学
10月
77
艺术设计学院
数字媒体艺术
4月
78
政法学院
法学
10月
79
政法学院
社会工作
10月
80
政法学院
公共事业管理
4月
新专业
81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建筑学
/
2014年通过国家专业评估
82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城乡规划
/
接受2015年国家专业评估
83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风景园林
10月
新专业
附件1-2
高校土建类专业评估文件
Ø 高等学校城市规划专业评估文件
Ø 高等学校工程管理专业评估文件
Ø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高等教育给水排水工程专业评估文件
Ø 建设部高等教育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专业评估文件
Ø 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文件
Ø 全国高等学校土木工程专业评估文件
高等学校城市规划专业评估文件
(2009 版)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高等教育城市规划专业评估委员会
二○○九年八月五日
附件二
全国高等学校城市规划专业本科(五年制)设置基本条件
(2009 年修订)
一、导则
1.本条件依据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暂行规定》以及全国
高等学校城市规划专业指导委员会《全国高等学校土建类专业本科教育培养目标和培养
方案及主干课程教学基本要求——城市规划专业》的要求而制定。
2.本条件为设置城市规划专业本科(五年制)的必要依据和申请评估的必要条件之
一.
二、师资条件
1.根据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专业的招生规模一般以每年 60 人为宜,不
得低于 30 人。
专职教师编制数应与招生人数相适应,鉴于城市规划专业教学的特点,
教师与学生的比例不低于 1:
8。
兼职教师人数不得超过本系(学院)专任教师人数的 20
%。
2.有城市规划和设计、建筑设计、城市道路交通、城市建设历史和遗产保护、区域
规划、市政工程规划、生态和环境保护等学科领域的专业教师。
聘请校外教师的专业课
授课学时不能超过 20%。
3.城市规划专业的专任教师不少于 15 人,其中至少应有教授 2 名、副教授 4 名;
有明确及称职的学科带头人,教师队伍的专业(知识)结构、年龄结构和职称结构合理。
4.设有专业教学研究组织,能开展相应的学科建设工作,取得一定的教学成果;教
学与科研相结合,有一定特色,有较为稳定的科研方向并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
5.所在学校有相应学科的支撑条件。
4
三、教学条件
1.场地条件
(1)本专业必须具备一定面积的专用、固定的教学场地,其他运动场地、活动场地、
实验场地、实习场地等条件必须满足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2)本专业各年级必须具备专用、固定的绘图教室,并配备相应的美术教室、计算
机教室和电化教室,备有常用的软件和硬件设施。
可用教室面积的大小应满足在校学生
的使用要求,设计教室每位学生必须有设计绘图桌椅等设施。
2.图书资料
本专业设置,除了要符合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关于高等学校设置必备的图书资料外,
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有关城市规划及相关学科的专业书籍 10000 册以上。
(2)有关城市规划专业的中外文期刊 20 种以上。
(3)有齐全的城乡规划法规文件资料及基本的规划设计参考资料。
(4)有一定数量的教学音像资料。
3.实验室
本专业必须具备计算机教学条件。
计算机室应对学生开放,满足计算机课程的教学
需求。
4.教学实习基地
本专业应根据教学实践环节的具体要求,建立相对稳定的实习基地。
四、教学管理
1.有完备的教学计划和各门课程的教学大纲,满足专业教育评估标准的基本要求。
2.有完备的专业教学质量保证体系。
5
3.有齐全的教学文件和教学成果(学生作业)档案管理。
4.教学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满足专业教育需要。
6
附件三
全国高等学校城市规划专业本科(五年制)教育评估标准
(2009 年修订)
全国高等学校城市规划专业本科(五年制)教育评估标准分为教学质量、教学过程、
教学条件三大部分,各部分展开而组成评估指标体系。
一、教育质量
1.1 德育标准
1.1.1 政治思想
1.1.1.1 政治思想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以及艰苦奋斗、
务实创新的精神和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而奋斗的志向,初步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和为人
民服务的人生观。
1.1.1.2 政治理论
初步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了解我国的基本国情
及党和国家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
1.1.2 学风和修养
1.1.2.1 学风
遵守纪律,尊重师长,勤奋好学,团结协作,理论联系实际,积极进取。
1.1.2.2 修养
具有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观念,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社会公德,符合
《大学生行为守则》,理解城市规划师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具有一定的人文科学素
7
养及社会交往能力,具有团结协作的精神。
1.2 智育标准
智育标准归纳为七方面:
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编制与设计;城市规划行政管理;
城市规划相关知识;调查、分析及表达;城市规划实践与能力;外国语与计算机能力。
本标准用“了解”、“掌握”和“能力”三个词来分别确定学生在毕业前必须达到的
水平:
了解——指具有一般知识;
掌握——指对该领域知识有较全面、深入的认识,能对之进行比较熟练的阐述、运
用并发挥;
能力——指能把所学的理论知识和技能用于处理和解决实际问题;按标准高、低划
分为“能力”和“基本能力”两个等级。
1.2.1 城市规划原理
1.2.1.1 城市与城市规划
(1)掌握城市发展与经济、社会及资源环境的关系,掌握城市与区域发展的互动关
系。
(2)了解我国城镇化发展的历程及现实状况,掌握我国城镇化发展的基本方针。
(3)了解中外城市发展历史,掌握现代城市规划思想的演进过程和主要理论。
(4)了解当代城市规划的理论探索和重要实践。
1.2.1.2 城乡规划体系
(5)掌握城乡规划的基本内涵,了解城乡规划的公共政策属性及公众参与制度。
(6)掌握我国城乡规划法规体系的构成,了解我国城乡规划管理的行政架构及工作
内容。
(7)掌握制定城乡规划的基本原则和程序,掌握城乡规划编制的层次及其相互关系。
8
(8)了解城乡规划实施的基本内涵及主要影响因素,了解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的作用
与任务。
1.2.1.3 空间布局与土地使用
(9)掌握城镇发展的空间布局原则和方法。
(10)掌握城市用地的适用性评价及建设用地选择的原则和方法。
(11)掌握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的概念及应用方法。
(12)掌握城市用地布局与城市各功能系统的关系。
1.2.2 城市规划编制与设计
1.2.2.1 规划编制
(13)具有参与区域分析及编制城镇体系规划的基本能力。
(14)具有开展城市总体规划的基础研究,以及参与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的能力。
(15)了解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等主要专项规划的作用和内
容,具有协调各项专业规划的基本能力。
(16)掌握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作用和任务,具有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能力。
(17)掌握镇、乡和村庄规划的工作范畴和任务,具有组织编制镇、乡和村庄规划的
基本能力。
1.2.2.2 规划设计
(18)掌握修建性详细规划的作用、主要类型和成果要求。
(19)了解建筑设计的基本原理,了解建筑文化及城市文脉的概念;掌握建筑单体、
群体之间及其与城市整体环境的关系,具有公共建筑群体及环境规划设计的基本能力;
(20) 掌握居住区规划的内容与方法,具有居住区规划设计的能力。
(21)了解城市设计的基本理论和方法,掌握城市设计在城市规划中的地位与作用。
(22)了解景观设计的目的和工作内容,具有在城市规划中应用景观规划设计原理的
9
基本能力。
(23)了解绿化及植物配置的基本知识,具有参与风景名胜区、城市绿地系统等规划
设计的能力。
(24) 掌握城市道路选线、平面、断面设计及相关工程设计的一般技术要求,了解
城市道路和交通系统规划的要求和内容,具有参与城市道路和交通设施规划设计的基本
能力。
1.2.3 城市规划行政管理
1.2.3.1 行政管理及行政法学
(25)了解公共行政管理的基本知识,掌握公共行政管理的主体与对象、行政权力与
行政责任等关系。
(26)掌握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依法行政”的基本方略,了解行政法律的本质、
作用及法律渊源
(27)了解行政立法、行政许可、行政执法、行政救济(行政复议和诉讼)等概念和
内涵。
1.2.3.2 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
(28)了解我国城乡规划法制建设的历史演进,掌握《城乡规划法》的主要内容。
(29)了解《土地管理法》、《环境保护法》、《文物保护法》、《物权法》等相关法律中
的有关内容。
(30)了解《城乡规划法》的主要配套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31)了解城乡规划技术标准与规范,具有在规划编制和设计中应用技术标准与规范
的能力。
1.2.3.3 城乡规划管理
(32)了解城乡规划编制与审批管理的内容、要求及相关主体。
10
(33)了解城乡规划实施管理的主要环节及其目的和任务。
(34)了解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管理、风景名胜区规划管理的原则与内容。
(35)了解城乡规划行业职业精神和道德标准。
1.2.4 城市规划相关知识
1.2.4.1 城市生态与环境
(36)了解生态学的基本知识,掌握城市生态系统的构成要素与基本功能。
(37)了解区域生态适宜性评价、区域生态安全格局建构的基本知识;了解城市与区
域生态规划和建设的基本概念与内容。
(38)了解城乡环境问题的成因,了解区域环境影响评价的目的、内容及其在城乡规
划中的应用。
1.2.4.2 城市地理学
(39)了解城市地理学的主要研究内容,及其与城乡规划的关系。
(40)掌握城镇化、城市发展的基本理论,了解我国城镇化的特征与发展趋势。
(41)了解城镇地域结构的主要类型,了解城镇地域结构及城乡空间关系的演化规
律。
(42)了解城市空间演化与经济、社会、环境、文化等因素的互动关系。
1.2.4.3 城市经济学
(43)了解城市经济学的主要研究内容,及其与城乡规划的关系。
(44)掌握城市产业结构的理论和分析方法,掌握“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建设“两
型社会”的基本概念。
(45)了解城市土地、住房、交通、环境等城市部门经济的理论、分析方法及其在公
共政策领域的应用意义。
1.2.4.4 城市社会学
11
(46)了解城市社会学的主要研究内容,掌握社会调查与数据处理的常用方法。
(47)了解城市社会阶层与社会空间结构,掌握社会价值取向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关
系。
(48)了解我国城市社区建设的基本状况,了解社区发展规划的理论与方法。
1.2.4.5 城市工程系统
(49)了解城市给水、排水、污水及垃圾处理等工程规划建设的基本内容和技术要求。
(50)了解城市电力、能源、供热、燃气等工程规划建设的基本内容和技术要求。
(51)了解城市广播、通信、信息等工程规划建设的基本内容和技术要求。
(52)了解城市防灾、减灾工程等工程规划建设的基本内容和技术要求。
(53)了解城市各项专业工程管网综合规划建设的基本内容和技术要求。
(54)了解城市建设项目的场地准备及竖向规划的基本内容和技术要求。
1.2.5 调查、分析及表达
1.2.5.1 调查
(55)掌握城市规划现状调查的目的、内容与方法,具有现场踏勘和资料收集的能力。
(56)具有针对城乡发展中的现实问题,运用观察、访谈、问卷等社会调查方法的基
本能力。
(57)了解公共参与的实践形式,具有与公共互动的基本能力。
1.2.5.2 分析
(58)具有对现状调查资料加以整理、分析和归纳的能力。
(59)具有运用科学计量方法及专业软件处理和分析数据的基本能力。
(60)掌握团队合作的工作方法,有能力以讨论的方式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
1.2.5.3 表达
(61)具有运用图表、工作模型、规划设计草图、多媒体演示等手段,以及辅以口头
12
方式而清晰准确表达分析、结论或意图的能力。
(62)具有撰写调查报告的能力,具有编写规划文本、说明书及专题研究报告的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