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现状难点与对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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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现状难点与对策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现状、难点与对策
一、连云港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现状
连云港市农业产业化经营经过十余年的发展,龙头企业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在支持农业经济发展、带动农民增收等方面发挥了较大作用。
至2008年底,全市共有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85家,其中省级以上20家(含国家级2家)、市级65家。
2008年,85家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实现销售收入82.35亿元,同比增长16.1%;实现利税5.89亿元,同比增长15.1%;出口创汇2.4亿美元,同比增长21.7%,其中农产品出口创汇1.73亿美元,同比增长27.3%。
特别是在国际金融危机蔓延、市场需求疲软的背景下,广大龙头企业能够采取积极措施,降本增效,扩大国内市场份额,带动农户积极应对危机,较好发挥了“三农”发展中的“龙头”作用。
1.持续培育新的农业经济增长点。
近年来,全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直面日趋激烈的国际国内市场竞争,坚持多元投入,不断增量扩能,促进了规模的扩大和产品的升级。
2008年,全市85家市级以上龙头企业获得金融机构贷款支持8.85亿元,占全市农业贷款的13.11%;吸引工商资本、外资和民间资本投入1.15亿元,同比增长26%。
85家市级以上龙头企业中有73家新开工或续建项目,占比达85.9%;新上项目投资额4.1亿元,同比增长16.81%,项目涉及无公害蔬菜和甘薯标准化示范基地、肉鸭加工、紫菜加工、海参养殖及加工、海产品深加工、蔬菜深加工、纺织品生产线技改、稻草中密度纤维板、农业生态旅游等诸多方面。
其中包括国家级龙头企业江苏榆城集团有限公司投资0.21亿元,新上工厂化海水鱼类养殖生态营养调控与水环境控制技术、雌性对虾三倍体对虾及河蟹种苗繁育技术研究、半滑舌鳎工厂化养殖产业化开发项目,省级龙头企业江苏福润肉类加工有限公司投资1.2亿元的年出栏曾祖代种猪1000头项目和连云港市欣森木业有限公司投资0.38亿元的稻草中密度纤维板项目。
这些项目大多是在同行业中居于领先位置,成为农业产业化经营中新的增长点。
2.提高了农业生产的市场化组织程度。
全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立足“面向市场、围绕龙头、依托项目”的思路,突出优质安全生产基地建设。
2008年全市85家市级以上龙头企业拥有基地种养面积124.3万亩,同比增加33.2万亩,增长36.44%;畜禽养殖量969.7万只(万头/万羽),同比增加238.2万只(万头/万羽),增长32.56%;水产养殖基地36.2万亩,同比增加8.1万亩,增长28.83%。
其中无公害、绿色食品、有机食品面积达到76.2万亩,同比增加6.3万亩,增长9%。
省级龙头企业连云港市东海果汁有限公司多年来坚持优质高效生产基地建设,2008年又落实万亩出口基地,其中草莓基地3000亩、甘薯基地4000亩、其他基地3000亩;省级龙头企业连云港杭连食品有限公司与南京农业大学联手,组培优质甘薯基地4万亩。
通过大力开展基地建设,“龙头企业+基地+农户”的产业化生产模式得到较好运用,农业生产的市场化组织程度大大提高。
3.带动了农民就业和收入增长。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依托生产基地建设,不断拓展产品市场,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养殖户的生产积极性,使龙头带基地的辐射范围越来越大。
2008年85家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共带动农户92万户,同比增加15万户,增长19.48%;基地农户从龙头企业获得收入17.9亿元,同比增加2.21亿元,增长14.1%;基地用农工3.62万个,同比增加0.64万个,增长21.48%;支付农民工资2.35亿元,同比增加0.29亿元,增长14.08%;市级以上返利企业28家,全年返利额达0.68亿元,同比增长47.8%。
省级龙头企业连云港富裕食品有限公司2008年带动农户1.6万户,还把本村500多女工安排就业,月收入达1000元;省级龙头企业德兴海洋食品有限公司2008年支付农工工资580万元,人均年收入达2.16亿元,还带动周边1000余户海洋捕捞户,以较高价格收购其捕捞的小杂鱼、小泥鳅、小黄花鱼等。
省级龙头连云港振兴集团在岗埠农场、云台农场、赣榆等地相继建立基地,新增养鱼池、郁金香、百合、草莓及鲜切花回购合同,为其提供种苗、种球和免费培训等,公司收回花卉产品,解决销售难题。
灌云县4家省级龙头企业积极实施结对帮扶,季节使用农民工2290人,支付工资1420万元,人均支付6000元,增加了农民收入。
4.增强了农产品的市场拓展和应对能力。
各龙头企业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狠抓内外两个市场,提高了自身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实力。
振兴集团在国际市场开拓中,主动提高市场定位,获得国家出口种苗企业备案资格,成为连云港首家具有出口资格的花卉企业。
榆城集团以集团为依托对合并后的六个自然村的生产规模小,科技含量低的育苗企业实行购买兼并和资产重组,低成本扩张,形成村企合一,不断扩大规模强化龙头带动功能,把榆城集团做大做强,打响“榆城”品牌,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在质量可靠的情况下统一使用“榆城”商标。
使“榆城”牌水产苗种在全国的市场占有率由13%猛增到35%。
面对突如其来的国际金融危机,多数龙头企业能够及时调整产品结构,降本增效,度过难关。
富裕食品经过多次调研和努力,于2008年8月份与上海光明集团达成产品包销协议,开发了“渔夫牌”海洋即食系列产品,目前日均加工量达2吨,月产值达600余万元,产品全部由上海光明集团在国内4个大区近20个省、市包销。
该企业自2008年9月份开始生产以来,产品供不应求。
日前又与江苏省进出口集团公司达成了注资协议,企业目前正加紧培训员工,待注资到位和员工培训完毕后,每日的加工量将达到5吨以上。
该企业过去的产品90%为外销,如今内销的比例达到90%,及时开发内销产品,使企业迅速摆脱了金融危机的冲击。
中大海藻和天天海藻两家市级龙头企业也及时将市场转向国内,内销比例目前也达到了85%左右。
德兴海洋食品面对危机,以产品优良的品质和具有竞争力的价格优势,不但保住了原有客户,还拓展了部分海外客户,迅速走出了危机阴影,不但没有限产、减员,还设立了多个加工点,新增员工和农村经纪人500余人。
5.推进了新农村建设的进一步深入。
全市龙头企业立足农村、面向农业、服务农民,以结对帮扶为抓手,积极融入新农村建设。
德兴海洋食品与柘汪镇、厉庄镇两个村结成帮扶共同体,加强农产品流通,免费培训农副产品交易经纪人。
榆城集团以所在的宋口村为新农村建设投资主体,以榆城集团为平台,做大做强优势特色水产品冷藏→加工→销售的链式开发体系,带动本地3000农户从事相关产业,人均增收600元。
文峰木业积极吸纳共建村剩余劳动力,并对共建村道路进行硬化,改善了村容村貌。
二、连云港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龙头企业实力和带动能力有待加强。
连云港市农业龙头企业虽然在带动农业生产和农民增收等方面发挥较大作用,但与国际农业产业化发达国家及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
在美国食品产业体系的产值构成中,农业生产占25%,加工占33%,而农产品营销所占比例则达到42%,也就是说,深加工、精加工以及市场营销所占产值比重远远要超过农业生产本身。
从连云港市的实际情况看,85家市级以上龙头企业中,大多数都是从事农产品加工企业,其中从事初加工的较多,而深加工、精加工企业较少,农业产业链条较短,农产品附加值不高。
而且从农业龙头企业实力来看,85家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资信等级为AAA级的28家,占32.94%;AA级的36家,占比42.35%;A级的8家,占比9.41%;还有13家没有取得资信等级,占比15.3%。
从销售收入看,85家农业龙头企业1亿元以上的24家,占比28.24%。
从带动农户户数看,带动农户5000户以上的33家,占比38.82%;带动农户1万户以上的仅26家,占比仅30.59%。
2.龙头企业科技创新水平有待提高。
科技创新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源泉。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要更好发挥龙头作用,必须大力开展科技创新。
国际上一般认为,企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费用占销售额的比重为2%,企业方可维持生存;而占到5%的企业才具有市场竞争力,所以发达国家的企业一般维持4%。
6%的研发投入水平。
而2008年,连云港市85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科技研发费用为8693.52万元,与销售收入的比例仅为1.06%。
其中省级以上龙头企业科技研发费用为3689万元,与销售收入的比例为1.04%。
甚至还有3家省级龙头企业和10家市级龙头企业2008年就没有安排科技研发资金。
一些龙头企业由于科技研发跟不上,缺少精深加工的技术和设备,只能维持在低层次的农产品初加工层面上,加工层次低下,加工增值链条较短,产品附加值和科技含量不高,很难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在全球性经济金融危机袭来时,有的企业由于缺乏核心竞争力而出现订单下降甚至没有订单,产品大量积压,生产线被迫停运现象,有的企业甚至面临倒闭的窘境。
3.龙头企业与农户的联结程度有待增强。
农业产业化经营是联结农户小生产与大市场的桥梁和纽带,而龙头企业要切实发挥好桥梁和纽带作用,就必须加强与农户的利益联结。
而实际中,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往往因文化素质、农产品质量及市场等原因,经常性地出现有意无意的违约或毁约现象。
从连云港市85家市级以上龙头企业与农户联结情况看,与农户有合同制关系的53家,占比62.35%;有合作制关系的28家,占比32.94%;有股份制关系的7家,占比8.24%;实施返利的19家,占比22.35%;实行其他形式联结的13家,占比15.29%。
在占绝对比例的合同制形式下,龙头企业承诺市场价格高于约定价格时,企业以市场价收购;当市场价格低于约定价格时,龙头企业以约定的保护价收购。
但实际上,由于大多数企业无法监控农户的生产经营活动,加上一些农户不具备必要的信用和法律知识,企业和农户之间只是一种松散半松散的衔接,一些农户私下出售农产品而不执行合同的现象屡有发生。
4.龙头企业融资渠道有待拓宽。
由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绝大多数都属于中小企业,除了一般中小企业所固有的风险外,还因农业生产的弱质性和高风险性,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比一般中小企业承担着更大的市场风险。
同时,由于农业龙头企业面对的交易对象主要是信用和法律知识相对薄弱的农户,使龙头企业经常面临着经营的不确定性。
因此,金融机构在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开展信贷营销方面显得异常谨慎,致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整个农业生产一样,融资渠道比一般中小企业还要狭窄得多。
从连云港市农业贷款的实际情况看,2003~2008年,全市农业贷款余额虽然从31.46亿元增至67.49亿元,但2008年农业贷款占比却降至13.8%,2004—2007年则分别为16.4%、17.1%和15.2%,而2008年全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余额8.85亿元,占全市农业贷款的13.11%,全市人民币各项贷款总额的1.8%。
从为农业生产提供贷款支持的金融机构来看,主要集中在农村信用合作机构(农村信用社和农村商业银行),2003—2008年,全市农村信用合作机构发放农业贷款占全市农业贷款比例从85.8%上升至98%,而农业银行则从2003年的14.1%降至2008年的0.2%,另外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江苏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有少量农业贷款,其中2008年交通银行、江苏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农业贷款余额分别为0.5亿元、0.49亿元和0.24亿元,占比分别为0.7%、0.7%和0.4%。
从整个融资渠道来看,2008年85家龙头企业10亿元融资中,除银行贷款8.85亿元外,其他渠道包括民间资本0.77亿元、工商资本0.1亿元和利用外资0.28亿元,分别占比仅为7.7%、1%和2.8%,银行贷款占比则为88.5%,仍为龙头企业融资主渠道。
5.政府对龙头企业发展调控体系有待改善。
在新农村建设和农业产业化推进过程中,政府部门无疑起着不可替代的主导和调控作用。
具体说来,政府部门不能采取“揠苗助长”式的越位行为、行政命令式的错位行为,以及忽视服务的缺位行为,而主要是提供财政资金引导、信息平台服务以及法律手段支持等。
而实际上,地方政府部门往往习惯于搞运动式的宣传发动,其出发点本身无可厚非,但往往会因违背市场规律而适得其反。
如在此次国际性的经济金融危机背景下,某县政府推动的3万亩黑莓生产,由于其推动带有一定的盲目性,产量过大,达4万余吨,加上本地没有黑莓深加工企业,虽然龙头企业以保护价0.8元/斤收购(价格最高时达5元/斤),终因消化容量有限,只能收购1万吨产品,剩余大量黑莓只有以0.2元/斤兜售,大大伤害了农民的利益,砍伐黑莓树的现象比比皆是。
截止2009年3月末,全县黑莓种植面积仅有过去的四分之一。
而在财政资金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方面,近年来基层政府部门出于对所有支农资金“盘子”进行平衡等考虑,对上级财政下达的支农资金进行“一揽子”考虑安排,致使广大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获得的财政资金安排比前几年呈逐年下滑势头。
至于在为龙头企业和农户提供市场信息咨询、法律援助、质量监测检验体系等方面,地方政府也存在一定的“缺位”现象。
三、进一步推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1.龙头企业要做大做强,切实壮大自身实力和龙头带动能力。
一是要牢固树立市场意识。
龙头企业在深入加强市场调研的基础上,了解市场需求,适时推出适销对路的产品,抓好标准化生产,最大限度开发农产品深加工、精加工项目,生产绿色产品、超市便捷产品和餐桌产品,向市场要效益,同时从农产品收购、储存、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努力提高产品品质。
二是要牢固树立效率意识。
龙头企业要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等形式,提高企业农产品采购和产品营销效率。
三是要牢固树立效益意识。
龙头企业要切实加强财务管理,努力提高自身信誉度,力争取得更高层次的资信等级,赢得农户、合作企业、金融机构和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信任和合作,同时通过加强内部控制,开源节流,向管理要效益,不断壮大龙头企业自身实力和龙头带动能力。
2.强力推进科技创新,打造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核心竞争力。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要充分认识到科技创新的至关重要性,加强与农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以及农业科技推广机构的合作,实现农科教、产学研有机结合,并逐步实现科研成果向现实生产能力的转化,不断开发出领先市场的新产品,强力提高龙头企业市场开拓能力。
有条件的龙头企业要建立自己的研究开发机构,组建科技开发团队,加大研发资金投入,逐步发展成为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创新能力的现代农业产业化龙头领军企业,形成自身独特的核心竞争力。
另外,龙头企业还要充分发挥龙头优势,加快新技术推广步伐,围绕企业主导产品,广泛采用先进技术,通过多种形式,将新技术送到基地农户手中,同时加强对农户的技术指导和标准化生产培训,与农户共享科技创新成果。
3.因地制宜完善利益分配,增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农户的联结程度。
一是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政策引导”的原则,巩固和发展壮大农业产业化经营,用政策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对利益的选择,既保障农民与龙头企业合作的适当利益,又要兼顾市场化条件下龙头企业的利益目标,使企业与农户的联结机制逐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二是政府部门要因地制宜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协会建设,宣传和推广“龙头企业+基地+农户”、“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组织十农户”、“超市+基地+中介组织+农户”等多种合作方式。
通过龙头中介建设,拉长农业产业化产业链,更好解决小生产和大市场的衔接问题,最大限度降低龙头企业和农户的市场交易成本。
三是龙头企业要深入千家万户了解农户与龙头企业合作联结意愿,因时、因地制宜地选择企业与农户的联结方式,增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农户的联结程度。
四是龙头企业要不断完善合同收购、最低保护价、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种联结形式,与农户在利益和产权等方面结成更加严密的利益共同体。
五是采取政府牵头,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和农户协商自愿按一定比例出资设立“农业产业化经营风险基金”,为农业产业化生产经营提供风险补偿和风险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