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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硫化氢中毒案例

第四章近年来硫化氢中毒案例

据卫生部《职业危害通报》资料统计,近年来发生多起化学品中毒事件,引起中毒的化学毒物约50余种,硫化氢仅次于砷及其化合物、一氧化碳占第3位,因急性中毒死亡104例,病死率为13.7%,而因硫化氢中毒病死率居首位,高达42%。

硫化氢急性中毒事故多发生在天然气生产企业、造纸厂、化工厂、自业水厂、污水处理厂、耐火材料厂、食品加工厂等企业,甚至渔船船舱内渔民致急性硫化氢中毒事件也有报道。

案例一:

1999年5月1日,上海闵行区诸翟自来水管理站地面水厂,发生一起硫化氢中毒8人,死亡3人的事故。

日班前,由于450m3的蓄水池有5个月的积水污泥,厂长动手抽取蓄水池液面残留水,尚留20cm深准备清扫水池,上班后4名工人未戴防毒用具下池清理,一分钟内先后倒入池内,之后3名工人和2名消防队员也未戴任何防毒用具下池救助,也先后倒入池内,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2人,入院后又死亡1人。

事故发生后6小时,测定蓄水池东入口池内液面处H2S的质量分数为30×10-6(30ppm),超标4倍。

案例二:

 1998年12月6日,北港工业公司所属常州高尔登染整厂污水处理池,发生急性硫化氢中毒,5名农民工,保安员3名和1名工人共9人中毒,4人致死。

当时,用泵抽掉污水池污水后,3名农民工未戴任何防毒用品就下池用水冲洗污泥,立即晕倒,第4人下池救人也立即倒下,此时地上人员叫来保安等5人下池救助,也立即昏倒,最后报警,消防队员到后把9人救出,最终抢救无效死亡4人,重度中毒4人,中度中毒1人。

案例三:

    1999年9月28日,天津市西青区纪庄子污水处理厂在清除雨水闸井内的闸口杂物时,发生硫化氢中毒8人,有5人致死的事故。

2名当班工人开闸向河道排放厂内污水,发现河水倒灌,即关闸,由于闸口有异物,闸门不能关严出现漏水,1名工人即下井清除杂物而昏倒在井内,井底约有30cm深污水,另1名工人边呼救边下井救人,在附近工作的市政机械厂3名职工和本厂另3名职工相继地救人均昏倒井下,后经“119”、“120”来人救出送医院抢救。

事发后4小时测定,空气中硫化氢浓度为12.41mg/m3。

 案例四:

    1999年8月9日,丹东化纤公司动力分厂污水处理格栅工序发生一起二硫化碳和硫化氢混合气体中毒5人,2人致死的事故。

1名化验员接受任务到污水处理车间格栅工序刷筛池取样,池距地面4.5m,后被巡回检查的车间环保科长发现化验员昏倒在格栅池地面上,车间几名工人听到科长呼救即奔赴现场,因气味大,工长带几名工人佩戴3号滤毒盒防毒口罩下池,将化验员沿梯攀登抬出,在抢救攀梯时最下面的1名工人上到第二节梯子时,也倒在格栅池地面上,在抢救该工人时,又有3人昏倒,后面抢救人员改佩戴4号滤毒盒防毒面具进行救援,送医院途中化验员和另1名先后3次下池救人的操作工死亡。

事发后1个多小时测定二硫化碳最高浓度1243mg/m3,严重超标分别为110倍和5.5倍。

案例五:

2004年8月10日下午,平定县金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员工在清洗脱硫罐时,发生硫化氢中毒事故,导致两人死亡、一人受伤。

当天下午2时45分左右,平定县金泰化工公司员工吴某未佩戴防毒面具就开始清洗脱硫罐。

当他进入第四个罐体时,突然晕倒。

同事张某见状,在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进入罐体抢救。

在把吴某拖出罐体后,张某却昏倒在罐内。

另一名员工王某发现有情况,进入罐体抢救张某,也昏倒在罐内。

事发后,厂方立即组织人员佩戴防毒面具把昏倒在罐内的张某和王某救出。

在送往医院抢救的途中,张某和王某死亡。

案例六:

2003年6月6日下午近5点钟,常州市某水利工程公司施工队的3名安徽籍临时工余孝辉、吴家德和另一人来到常州市外环路一编号为W9#的污水深井处,为该污水深井的正式投入使用进行施工。

余孝辉和吴家德先下了深井进行施工,不到1分钟时,尚未下井的另一人发现情况不对,于是急忙求助110。

待消防人员把两人拉出井底时,年仅22岁的余孝辉已经断气,尚有呼吸的吴家德则被送往常州市中医院抢救,目前尚未脱离危险。

据现场察看,该W9#号污水深井口直径约1米,深约10米,底部施工场地为3×3.5平方米,与其它污水深井相通。

底部一侧已有大片污水沉积,水面上漂浮着一层灰白色水沫。

经采样检测发现:

施工场地中硫化氢的浓度超过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为此,当余、吴两人未有任何防护措施下到底部时即发生严重的硫化氢中毒事故。

为此,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防科科长朱建全提醒广大施工作业人员,在作业时,一定要加强完备的职业防护,同时,在施工前和施工时最好要进行强排风处理;另外施工时务必要有了解职业防护知识的同伴进行密切临护,且不要盲目救人。

由此可见:

进入有毒有害的有限空间作业应注意以下几点:

1、严格执行“双人双锁”制度,在没有监护人的情况下,严禁独自一人进入有毒有害的有限空间作业。

2、在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必须进行有毒有害气体的检测,在确保作业区域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符合要求的情况下,方可进入作业。

3、如果发现作业人员中毒,在未完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必须配戴好安全防护器材(空气呼吸器)方可进入作业区域救人。

4、作业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切勿盲目作业。

5、厂方应加强日常的安全宣传教育、强化安全管理。

 案例七:

    2000年2月17日,大连旅顺口江西化工工业公司的工人,在入硫化钠反应釜内进行检修,事先未按安全操作规程要求将盲板插入反应釜与还原釜之间过料管的管阀处隔断,以致硫化氢从加压还原釜窜入硫化钠反应釜中,在发现釜中工人中毒后,2人下釜救人,在釜外参与救助的另外2人也中毒住院治疗,先下釜的2人因严重中毒致死。

 由上可见,在处理有毒有害气体的压力容器内作业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作业过程中应严格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确保作业区域与其它处理有毒有害气体的压力容器彻底隔离。

2、在进行有毒有害气体的相关作业时,必须严格现场管理,加强现场监控,并建立相应的应急预案。

案例八:

2003年12月23日晚,地处重庆市开县高桥镇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东北气矿罗家16H矿井发生天然气井喷特大事故,由于矿井天然气硫化氢含量极高,共造成243人死亡(职工2人,当地群众241人),1000多人中毒。

直接经济损失9262.71万元。

案例九:

胜利炼油厂减压渣油加氢脱硫(VRDS)装置为A、B两系列共6台反应器,催化剂装填量近400吨,设计寿命为1年,催化剂不能再生。

废催化剂含有多种毒物,且因沉积硫化亚铁较多,极易自燃,虽采取一系列安全措施,但仍发生一起硫化氢中毒事故。

 1、事故的经过

 1996年10月11日,VRDS反应器R1320经过碱水浸泡,当时催化剂床层温度为60℃左右。

检修人员需进入反应器内拆通道板。

早5:

30开始抽真空对反应器内上部空间进行空气置换,6:

30和11:

00两次对该反应器作氧、硫化氢、碳氢进行含量分析,3项结果全部合格后,开出、进容器作业票。

16:

00检修人员进入容器作业,18:

00结束。

18:

45因反应器内温度升高,个别点已达90℃,开始灌碱水降温。

后检修人员未和生产车间打招呼进入容器内取工具。

当检修人员将要钻出反应器时,突然失去知觉坠入反应器内,现场人员戴上供氧防毒面具进行紧急救护,经医院抢救后脱离危险。

 2、事故原因分析

事故发生后,化验人员当晚对R1320上、中、下层气体采样,硫化氢含量分别为1.1%、1.4%、0.8%,从而推断伤者是在反应器内吸入了硫化氢气体导致中毒。

医生的诊断也证明了这一点。

那么硫化氢是怎样产生的呢?

装置已全部吹扫合格,与外界往来管线全部加盲板,反应器也加盲板隔离,窜入硫化氢的可能性完全可以排除。

VRDS催化剂中的活性金属均是硫化态,且在装置运行时介质中含有硫化氢,尽管事故发生前曾化验硫化氢含量为零,是否在卸剂过程中,随着空气进入反应器,少量催化剂自燃,温度上升后释放出硫化氢?

为了验证这一推断,工厂委托齐鲁石化研究院对VRDS废催化剂能否释放硫化氢进行了条件模拟实验。

实验结果表明,用国产催化剂,在含水的情况下,当温度上升到80摄氏度时,废催化剂开始释放硫化氢。

当温度从80上升到100摄氏度时,随着水分的不断蒸发,硫化氢浓度也不断增加,但当水分蒸发完后,则不再释放硫化氢。

在将干催化剂温度逐渐降到80摄氏度的过程中,也不释放硫化氢,但向废催化剂加水后,在80~100摄氏度时,又开始释放硫化氢。

 但同样条件下,用进口催化剂进行的对比模拟试验结果却大相径庭。

用进口催化剂,温度从室温加热至100℃,待水分蒸干后继续升温至150℃,在整个过程中没有检测出硫化氢。

至此,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2.1反应器R1320内的国产未再生催化剂在一定的条件下能够释放出硫化氢。

2.210月11日11:

00R1320内没有硫化氢生成;16:

00—18:

00没有硫化氢生成,或者有少量硫化氢生成,但被抽出;18:

45R1320内有硫化氢生成,由于停止抽空,器内有硫化氢积累;20:

00R1320内已含有大量硫化氢。

 3、湿法卸剂时防硫化氢中毒安全措施

 3.1反应器大盖拆除后,出口管、冷氢线应加盲板,并向器内灌满纯碱水(1%~2%),使催化剂全部浸泡,确保反应器内催化剂任一点温度不高于45℃。

3.2作业人员进入反应器前,应提前半小时开始抽空。

不抽空,作业人员不准进入反应器。

只要有人作业,必须连续抽空作业,不得擅自停止。

 3.3反应器内有人作业时,控制室内设专人监视床层温度。

任何一点床层温度大于60℃时,通知器内作业人员立即撤出反应器,重复实施碱水浸泡。

 3.4人进入反应器前,每次采样分析必须是全分析,器内作业期间每2小时化验分析1次,并用便携式4种气体(硫化氢、氧、一氧化碳及烃)分析仪,随时分析器内气体。

案例十:

一、事故经过

   2000年8月10日,某油气田分公司某油气矿净化厂引进车间在吸收塔检修清除塔底淤泥。

9时30分第一组人员从塔底撤出后,用水冲洗塔底,直到出干净水,第二组人员1人下塔,1人在塔上部监护,联络中断后监护人员下塔,发生两人硫化氢中毒。

由于吸收塔空间狭小,施救困难,11时20分救出1人,12时30分左右救出另1人,其中1人送遂宁市急救中心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吸收塔塔底残渣夹带硫化氢释放,引起塔底硫化氢浓度升高,导致中毒。

 2.间接原因:

现场存在违章作业。

冲洗后未对硫化氢浓度进行重新检测,监护人下塔施救不戴防毒面罩,造成本人中毒,延误施救时间和增加施救难度。

3.管理原因:

领导思想麻痹,工作不扎实,放松了安全警惕;大修的组织管理责任不清,安全职责不落实;开发部门对大修的过程控制不力,未对大修方案和技术措施进行审查;安全部门对大修监督不到位,未实行有效监督。

案例十一:

一、事故经过

2002年9月2日,锦州石化分公司某厂某车间开始新一轮生产,由于要有倒料操作,12点10分,当班班长去成品缴库泵房,准备倒料开阀时,发现成品原料岗操作员倒在两台送料泵中间,面部朝下,身边还有一份保密法的学习资料。

当班班长立即把窗户打开,去喊当班其他人员。

当班人员将原料岗操作员抬出泵房做人工呼吸,气防站和急救中心人员赶到现场组织抢救,操作员在送往医院途中不幸死亡。

二、事故原因分析

装置含有硫化氢介质的污水排放工艺不合理,没有采用密闭管线送往含硫污水处理厂,致使溶解在水中的硫化氢挥发后积聚窜入成品缴库泵房,是造成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部分员工对硫化氢危害认识不足是这起事故的又一原因。

三、预防措施

1、该车间立即停产整顿,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2、在分公司范围内,立即组织开展防硫化氢等有毒气体的专项安全检查。

3、含硫化氢介质的污水排放工艺采用密闭管线送往含硫污水处理厂,增加必要的安全措施,完善对有毒有害部位的管理。

案例十二:

2002年7月21日,贵州贵定县城关镇城北村胜利化工厂发生硫化氢有毒气体泄漏事故,造成1人当场中毒死亡,1人受伤。

1999年12月10日,齐鲁石化炼油厂重油加氢车间操作工按班长指令,关闭了三常酸性瓦斯气管线氮气扫线阀后,在流程不熟悉和未作联系确认的情况下,错误地进行了接受三常酸性瓦斯气流程改动,打开了正常酸性瓦斯气管线阀门,使加氢裂化酸性瓦斯气倒窜至三常酸性瓦斯气管线,并从甩头放空处大量外泄,导致第三常减压车间1名操作工在管线上检查时硫化氢中毒后,从8.2米高处坠落,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

1.操作工违反操作规程,错误地改动梳程,使加氢裂化酸性瓦斯气倒窜至三常酸性瓦斯气管线,并从其甩头放空处泄出。

2.该车间安全措施不完善,硫化氢报警器、变送器与DCS系统不匹配,未起到报警作用,形同虚设。

管线吹扫气体没有排放至专门处理系统,致使瓦斯气倒窜,而没有及时发现并报警。

案例十三:

2001年9月29日,广州市黄埔区吉山镇某工厂5名工人在清理厂内的排污池时,先后被池内毒气熏倒,一人当场死亡,4人中毒。

当日上午10时30分左右,该厂5名工人对工厂的排污池进行清理。

在用水泵抽取池内污物的过程中,泵口忽然堵塞。

一名工人到池内查看,但下去之后就没了声息。

此后,3名工人相继下池查看也都倒在了池内。

第5名工人发现情况不对,一边叫人报警,一边下池准备救人,但也同样被毒倒。

现场有关人员称,这些工人在进入有浓烈臭气的排污池内,事先没有做任何防护措施,说明他们完全没有防毒常识。

经广州市化学中毒救援中心的专家检测,导致5人中毒的毒气为硫化氢。

案例十四:

2001年3月13日上午,重庆板桥镇发生一起中毒事故,出事的是重庆市板桥锶业有限公司3名工人当场死亡,另有3人受伤。

3月13日上午9时40分左右,因为二氧化碳管道发生堵塞,一名工人便打开合成罐顶盖,进入近5米高、1米多直径的罐内检修。

20多分钟后,他突然感到神志不清,手脚不听使唤,当即晕倒在罐内。

随后又有4人相继下罐救人,也纷纷中毒倒下。

最后一名工人屏住呼吸下去用绳子将罐下的人套住,罐外的人用力将人拉出。

经检查,他们均为硫化氢中毒。

案例十五:

2000年10月3日夜,加拿大艾伯塔省麦克默里堡以北大约35公里的Suncrude公司的米尔德里德湖工厂的焦化装置泄漏出含有硫化氢的蒸汽,蒸汽漂浮到正在进行维修的第二套焦化装置。

现场的数百名工人被撤离,13名工人受伤。

案例十六:

1998年8月21日,辽河油田石化总厂二级调度安排洗槽工段清洗本厂自备的10辆铁路槽车,因槽车原装运的为重质油,采用先用污油浸泡(原工艺为蒸汽清洗,后于8月初由洗槽工段提出更改工艺,此次为第4次作业),然后再清洗的工艺。

每辆槽车中分别装人了约500公斤加氢汽提污油,并于8月23日进入南洗槽车间。

当日;大力实业总公司洗槽工段南洗槽站分3个班进行刷车作业,其中三班(班长请假,由张汉明和6名女工组成)刷第一辆槽车,8时30分他们换装后带着呼吸器、手电筒和刷车工具到达操作台。

张汉明(男,42岁)先将槽车顶部的人孔盖打开,随后将真空泵人口管从人孔处插入车内抽污油。

由于管子摆动,张提出要下罐扶正,在场的4名女工多次劝说张戴呼吸器才能下去,张未听劝阻强行下罐。

当张将抽油管扶正,返回第二阶梯时,突然倒人罐底。

在罐顶监护的女工发现后立即呼救并报警,在旁边作业的另两个班的作业人员立即赶来,二班长温振斌和一班长王亚阳急于救人,在没戴呼吸器的情况下相继下到罐底后,一一倒在罐底。

女工孙莉戴上呼吸器下到罐中,将温振斌救出。

立即将三人送医院抢救,张、王二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的直接原因,一是作业工人张汉明严重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且不听他人劝阻;二是使用加氢汽提污油,造成槽车内存有大量硫化氢。

据事后取样分析,硫化氢含量在人孔处为每立方米450毫克、中部为每立方米1350毫克。

底部为每立方米1450毫克。

案例十七:

1997年11月12日9时30分,新疆石油管理局采油一厂稀油作业区在进行五一区五1线、五2线注水管线酸洗作业,当时,205注水站停泵,关闭两条待酸洗管线上流闸门,打开放空阀,同时采油——厂稀油作业区副经理景克诚带领郑毓岭及五一区队秦开冰、马廷江、丁勇、张永松、徐强到现场后,先进行关井、放空管线。

10时30分,压风车对五2线进行吹扫,吹扫时间为40分钟,12时左右,对五1线进行吹扫。

14时,从1号分水器用一部700型泵车向五2线打酸;17时左右开始向五1线打酸,18时左右打酸完成。

由于在1号分水器上段有酸进入,致酸量不足,故将外排地点由26#站改为从2#、3#站最终外排。

打酸完成后;施工人员开始拆卸管线,上堵头,倒流程。

郑毓岭到205注水站将低压系统水线上的水改到五1、五2线上冲洗残酸。

20时左右,关闭1号分水器上下流闸门,在打液处开始放空,21时左右拆除打液管线,上堵头封死,205注水站启泵冲洗。

这时,作业区及队上人员从1号站分别去2、3号站观察外排情况,留部分人员在1号站等候。

约22时,值班女司机黄静将队上职工秦开冰、阿不力江、张永松3人送到3号站,3人下车去3号站开闸门;稍后值班司机方孝华拉景克诚、马廷江、王伟3人也来到3号站,景克诚和马廷江下车后向3号站走去,王伟和方孝华、黄静下车后发现倒在地上的张永松,事后经查,7人硫化氢中毒死亡、1人深度中毒。

案例十八:

1997年5月23日3时30分,四川省火炬化工厂201分厂652系统,离子交换树脂将水槽进水阀门堵塞,造成水槽缺水,引起压缩机密封水压波动,4台压缩机联锁动作,全系统停车。

操作人员戴上过滤式防毒面具紧急处理时,硫化氢突然倒入201原料水槽,将该槽防爆膜冲破,大量高浓度硫化氢冒出并弥漫处理现场,发生多人中毒,其中2人死亡,9人住院治疗。

案例十九:

1997年2月19日17时02分,四川石油管理局川东净化总厂垫江分厂净化车间操作工庞燕梅在用杂用罐(补充回收脱硫溶液用)向装置再生塔补充完溶液后,未按操作规程关闭泵出口阀门,使硫化氢的酸性气体返回,造成庞中毒,经抢救无效死亡。

案例二十:

1997年1月25日14时,湖南省衡阳湘华化工厂在未清洗置换、未分析的情况下,1名电焊工违章对4号硫磷储槽进行动火焊接作业,因储槽内尚有硫化氢气体,动火时发生爆炸,将旁边的1名监护人炸死。

案例二十一:

1996年11月17日17时20分,抚/帧石油三厂硫磺车间工人赵跃武同班长到硫化氢焚烧炉点火,到现场后发现有硫化氢气味,在撤离现场时,赵跃武从2米高的楼梯上摔下,造成脑外伤死亡。

直接经济损失10000元。

事故原因:

1.操作工在有毒作业时没戴防护器具。

2。

散出的硫化氢使人员中毒摔倒,造成脑外伤窒息死亡。

案例二十二:

1996年11月7日,抚顺石油化工公司石油三厂硫磺车间硫磺岗位在岗职工接到临近岗位的电话说,焚烧炉(主要是焚烧含硫化氢的酸性气体)区有臭鸡蛋味。

当班班长孙XX带领操作工赵XX立即赶往现场检查处理,慌忙之中没有佩戴防毒面具和安全帽。

到现场后发现焚烧炉熄火。

班长孙点火,操作工赵监护。

当孙点着长明灯(燃料为低压瓦斯)想要插入炉膛内引燃酸性气时,听见赵喊有味。

此时班长也闻到气味,赶忙让操作工下来,用衣襟捂着鼻子开始撤离现场。

当赵下梯子时,跌下梯子(是中毒昏迷,还是踏空无法证实)栽倒,头部撞在梯子上。

孙跑下梯子时昏倒在梯子旁。

当班另两名工人看到他们到焚烧炉去检查五六分钟还没回来,就去查看。

来到焚烧炉后喊几声无人应答,又闻到硫化氢气味,感到事情严重,立即报告了当班车间副主任。

副主任带领两名工人戴着防毒面具将中毒的班长孙XX、操作工赵XX救出,送医院经抢救孙脱离危险,操作工赵XX死亡。

案例二十三:

1996年10月11日,齐鲁胜利炼油厂VRDS装置在大修期间,6时30分—11时对R—3120分别做氧含量、有毒气体、可燃气体分析,其结果均合格后,由该车间安全员为齐鲁石化检修公司孙XX作业组开出设备施工许可证(时间:

11日16时—22时)后开始进入R3120内折通道板,18时作业结束,回工棚吃饭。

18时45分孙XX、于XX二人返回K—3120顶部,由孙XX进入反应器去取留在里面的工具,准备折R—1330的通道板,孙沿着梯子下去取回工具又沿着梯子上反应器并将工具递给于XX。

在于XX转身放工具时,孙突然坠回反应器内。

于XX立即呼救,在场干活的齐胜公司职工及检修公司作业组施工人员奋力抢救下,将孙XX拖出反应器迅速抬到汽车上,并做人工呼吸,急送医院进一步治疗。

事故原因:

根据联合调查组的调查及齐鲁石化研究院的模拟实验报告,确定R—3120内硫化氢来源是国产催化剂与水在90℃状态下产生的硫化氢气体,导致孙XX中毒,这是事故的主要原因。

另外孙XX擅自进人反应器也是事故的原因之一。

事故反映出该厂在设备内施工管理上存在漏洞。

案例二十四:

1994年12月7日19时30分左右,锦西炼化总厂管网车间瓦斯罐岗位三名当班人员对瓦斯脱水罐容一1进行脱水时,没有站在阀跟前监视液面,而去操作室做交接班准备工作。

19时35分,酸性气体沿马葫芦和泵房地漏大量溢出,他们3人在关阀时,造成硫化氢中毒,另有一名女实习员在操作室内也造成中毒,这4人被赶来的同志救出现场送往医院。

其中一人在泵房内受毒气侵害时间较长,于22时40分因抢救无效死亡,其余3人于当晚脱离危险。

直接经济损失5.0213万元。

事故原因:

操作人员在脱水作业中,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不加监视对瓦斯脱水罐容—1进行脱水,致使大量硫化氢气体窜出,酿成了这次事故的发生。

案例二十五:

1994年11月17日,巴陵石化长岭炼油化工总厂原油车间七垅罐区,石油学校技校实习生王XX一人在罐区巡检并对702#、708#罐检尺。

在对708#罐(5000m3,当时正在收焦油,油尺1.52m,油量353t)检尺时,由于当时下小雨,该实习生视力不好,在检尺口看油尺时,被从罐内冒出的含硫化氢气体熏倒。

22时05分,当班操作工(该实习生的师傅)见其仍未回来,即叫上附近加氢制氢车间的1名工人一起去找,发现该实习生倒在708#罐检尺口处。

在现场对其进行了急救,后送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案例二十六:

1993年9月28日15时,华北油田井下作业公司物理站射孔一队用90型射孔枪对赵48井油层进行射孔。

15时10分引爆射孔弹,投射子弹77颗,射发成功率100%。

在开始上提电缆时,井口发生外溢,而且外溢量逐渐增大,溢出的水中有气泡。

当电缆全部从井中提出后,作业20队副队长李录立即带领当班的5名作业工人抢装事先备好的总闸门,穿上了总闸门的8条大螺栓并拧紧了对角的4条,关闭了总闸门。

在准备关闭套管闸门时,因有硫化氢气体随同压井液、轻质油及天然气一同喷出,站在井口南侧的作业工李安盈同志中毒昏迷,其他作业人员迅速将李抬离井口至上风头40米左右,随即又返回井口准备继续抢关套管闸门。

终因喷出的硫化氢浓度逐渐加大,强烈的气流使人无法接近套管闸门,当班工人不得不从井口撤离。

赵48井井喷事故造成赵县各子乡宋城村的6人死亡,中等中毒24人,轻度中毒反应440余人。

直接经济损失60万元左右。

案例二十七:

1993年3月31日16时,独山子炼油厂焦化车间因泵房外2米处的下水井(深2.3米)不畅通,车间工艺一班班长安排2名工人去疏通。

他们下到井里,感到井下瓦斯气味(含硫化氢)很大,立即上来,并劝告班长不能下去,要下去也必须戴防毒面具。

班长不听劝告,未采用任何安全措施,只身一人下到井里。

刚开始干活,便因硫化氢中毒晕倒在井下。

在抢救过程中,人们又不戴防毒面具、未采用任何安全措施,用绳子拴人下井救人。

几个人都支持不住或昏迷,未能将班长救出。

此时,除焦班班长赶到现场,立即把绳子绑在腰间到井下。

下井后,刚把工艺班长拉起,自己也昏迷过去,倒在井下。

井上面的人立即将绳子往上拉,因绳子系的太宽松,绳扣从腰间、肩部滑落,除焦班班长又掉人井内。

16时20分,车间人员用铁钩将两人捞出。

由于中毒过重,经医院多方抢救无效,除焦班班长于当日2l时30分死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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