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装运物料安全技术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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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件的装车、捆绑
1、大件上车时,必须由一名工长以上管理人员现场指挥,尽量采用机械装车的方法,机械装车时,所有人员必须站在安全可靠的地点,避免意外事故发生,不能采用机械装车的再考虑人工抬运。
2、人员抬运大件上车时必须有足够的人员,平均承载力不得超过30Kg/人,操作人员动作协调一致,由专人喊号,做到同起、同落,轻起、轻落。
3、装车时,要使机件的重心和平板车的重心重合,必须在平板车上垫不小于40mm厚的木板或道木,防止机件滑动,但不得超载、超宽、超高。
4、由有经验的人员进行装车与捆绑工作,物件与平板车的固定连接用Φ18.5mm的钢丝绳与M20的花栏螺丝配合捆绑,并且不得少于4道,再用4股8号铅丝,前后两道捆绑装车,必须绞紧上劲,保证各股丝受力均匀。
5、捆绑时,各机件的外露配合面,突出棱角及轴头精密件要加以包装保护,防止运输中碰撞损坏或出现意外。
6、捆绑易变形的部位时,必须采取措施,防止其变形,设备上的滑动部位应予以固定,以防止滑动。
7、由班长检查无误后方可交运输队下放。
(二)起吊安全技术措施:
1、起吊大件时,必须由专人(班长或工长)指挥,指定专人对机械索具、工具器进行检查,不完好的严禁使用。
2、用倒链(手拉葫芦)起吊设备时,倒链、钩头和绳头等起吊工具的起吊能力,必须大于所起吊物件重量的2倍以上。
3、起吊大件必须使用钢丝绳或用Φ18×64mm的刮板链捆绑大件,严禁将倒链链条直接捆绑在大件上,钢丝绳扣直径不得小于Φ12.5mm。
4、起吊过程中,吊物周围2米内,除起吊操作人员外,严禁其他人作业或逗留,起吊人员应站在与重物坠落的相反位置,距离重物边缘下方至少0.5m。
5、严禁超载起吊(即每根锚杆垂直允许起吊力2.5T)
6、起吊时应先试吊100-200mm,经检查无问题后方可起吊。
7、拉小链时应双手用力均匀,不得过快过猛;起吊重物需要悬空停留时,必须将手拉小链栓在大链上。
8、起吊中严禁用手、脚直接推、拉起吊物等。
9、起吊时要设专人观察巷道顶板,检查起吊件及各连接件间的牢靠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停止起吊,处理好后再继续作业。
10、起吊中对起吊物,要稳起稳放,操作平稳,严禁猛拉硬拽。
11、起吊人员必须听从指挥人员的指令操作,操作得当。
12、重物起吊时,一般不得中间停止作业;设备到位或中间停止时,应放置稳固;对重心高的设备,应采取防摇动或倾倒的措施后,方可拆除起重机械。
(三)抬运物料的安全技术措施
抬运物料时,除遵守第
(一)项中相关规定外,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人工抬运大件时,首先检查行走路线的支护情况,如有隐患必须及时排除后,方可抬运。
2、检查行走路线上的一切障碍,排除后方可抬运。
3、班长、跟班干部必须亲自检查所要抬运物料的捆绑情况,必须牢固可靠,确认无隐患、无危险后方准作业。
4、抬运人员必须齐心协力、精力集中,必须同肩、同起、同放,严禁随意乱扔。
5、如单人抬扛的重物,班长、跟班干部必须指派专人,确系单人无法完成,必须多人协作完成,以免发生意外。
6、井下运输大件前,要对轨道、绞车制动装置、钢丝绳、钩头、信号系统及安全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利用绞车或滑轮拖运大件前,要对绞车的负荷、钢丝绳的承载能力、滑轮的额定载荷进行校核,确保无误后方可操作。
7、大件的抬运时,班长、跟班干部必须现场专人指挥。
8、装卸和抬运钢轨时,要配足人员(至少10人)、有现场负责人指挥,抬轨时要前后协调一致,同抬同放,不得扔放,以防止伤人。
9、下放轨道时,用钢丝绳捆绑牢固,并用8#铁丝将道头的螺栓孔连接起来,以防止在斜井运输过程中滑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