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莲西总干渠双线中桥环水保措施实施计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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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莲西总干渠双线中桥环水保措施实施计划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实施计划报审表
工程项目名称:
新建海南西环铁路站前工程施工合同段:
XHZQ-2标编号:
致华南铁路建设监理公司新建海南西环铁路XHJL-2标监理站:
我单位根据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已编制完成D1K60+564.5波莲西总干渠双线中桥工程施工期环、水保工程措施实施计划,现报上,请予审批。
附:
工程施工期环、水保工程措施实施计划
承包单位(章)
负责人
日期
专业监理工程师意见:
监理工程师
日期
监理单位审批意见:
项目监理机构(章)
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
注:
本表一式8份,承包单位4份,监理单位2分,抄送建设单位2份。
新建海南西环铁路XHZQ-2标段
D1K60+564.5波莲西总干渠双线中桥
环水保措施实施计划
编制人:
审核人:
技术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新建海南西环铁路XHZQ-2标项目经理部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
目录
一、工程概况1
二、编制依据1
三、环水保管理目标2
四、环水保组织机构及保证体系3
五、各级环水保职责5
1.领导小组职责5
2.安质环保部职责5
3.工程管理部的职责6
4.各工区专职、兼职环保员职责6
六、环水保问题6
七、施工环境保护技术措施7
1.噪声防治保护措施8
2.大气污染保护措施8
3.水污染、油料及化学品保护措施9
4.固体废弃物环境保护措施9
5.地表植被保护措施10
6.道路保护措施10
7.水土流失保护措施11
8.施工营地或施工场地保护措施12
9.文物保护措施13
10.绿化14
八、考核措施14
1.奖励14
2.处罚15
九、竣工验收16
一、工程概况
D1K60+564.5波莲西总干渠双线中桥位于曲线上,线间距S=4.469m;桥台为T形空心桥台,桥墩为中空式桥墩;小里程台尾里程D1K60+517.94,大里程台尾里程D1K60+587.64,全长69.67m。
共有桩基23根,均为挖孔桩,共计193.5延米。
墩柱共1个,墩高为3.5m,孔垮形式为1*24+1*32。
在红线范围本桥占地2亩,征地已完成。
均为林地。
桥址处地形平坦开阔,波状起伏,海拔高程1~30m,相对高差小于20m,自然坡度5~22°,丘坡上多为旱地,平原沟槽中多为水田,地层结构松软,部分地段有层状或透镜状软土分布,覆盖层厚大于100m。
所有墩台采用挖孔桩基础。
混凝土由9#混凝土搅拌站供应,9#搅拌站设在DK58+100线路左侧200m,靠近美台高速。
在DK58+600处设有钢筋加工场,钢筋在加工场加工完后,运至桥址处,进行现场绑扎。
桥址处修建临时便道,交通便利,是材料主要运输通道。
二、编制依据
本工程施工环水保保证措施依据《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年6月29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1993年8月1日施行)、《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29日通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1998年1月1日实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11月29日起施行)、《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03年6月1日起施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年12月29日重修订)、《水污染防治法》(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环境影响评价法》(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社会噪声排放标准》(2008年10月1日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铁路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TB10501、《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等标准、政策性法规以及海东铁工发【2012】37号《新建海南西环铁路工程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实施办法》编制而成。
三、环水保管理目标
工程施工期间,对噪声、扬尘、振动、废水、废气、废油料和固体废弃物等进行全面控制,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活动给周围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
确保铁路沿线景观不受破坏,河塘水质不受污染,植被有效保护。
严禁随意堆放弃碴,不能随意破坏绿色植被;对施工开挖的基坑边坡及时进行防护和做好排水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各种临时设施,及时恢复临时占地的原来用途或恢复植被。
严格按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及设计要求做好环保、水保工作;坚持“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防止水土流失和空气污染,控制施工噪声。
生活污水、施工废水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的标准》。
控制重大环境因素达标率100%;生产及办公场所固体废弃物回收处置率100%;实施施工作业无环境污染事故;节能降耗保护资源节约率1.0%;以顾客及其他相关方为关注焦点;提高预防污染意识,塑造绿色施工工地。
四、环水保组织机构及保证体系
根据环水保保护工作的需要,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环水保领导小组,加大工作力度,做好施工期间的环保工作。
环水保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肖继和
副组长:
杨丰春陶谦周鹏宋兵石政伟
成员:
房秀江王永寿牛建新马立学井世龙韩艳李国兴
环水保管理组织机构图及环水保体系框图见图1、图2。
图1环水保管理组织机构图
二工区主要人员表
序号
姓名
职位
备注
1
石政伟
工区长
2
曹满红
技术主管
3
魏有龙
领工员
4
何晓青
技术员
5
杨茂林
安全员
6
黄志伟
材料员
7
高欢
质检员
8
吴羊
资料员
9
关夏辉
试验员
图2环水保保证体系框图
五、各级环水保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
(1)广泛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增强环保水保意识,组织职工学习环保水保知识和有关政策法规,提高全体职工对环保水保重要性的认识,充分了海南西环铁路项目所处的生态环境概况,并向员工介绍本工程在环保水保工作中应遵守的有关规定和预防可能出现的问题。
(2)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法、水土保持法和地方省市、海东铁文明施工、环水保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设计单位有关环水保设计要求;对本项目施工文明施工、环水保工作负总责。
(3)督促本项目各工区、作业队学习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
(4)协调加强与海南西环铁路XHZQ-2标段建设单位、环境监理及地方环保、水保部门的联系,主动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2.安质环保部职责
建立健全环境保护体系,制定环境与生态保护、水土保持的管理办法和措施,贯彻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法律、法规,坚持施工过程中对环保水保工作的监督检查。
督促施工全过程的环保工作和不符合纠正;发现并配合解决施工中出现的环境问题;开展环境活动和环保培训考核;定期不定期地召开环保水保工作会议,研究单位工程中环保水保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使环保水保工作始终处于受控状态,保证环保设施的有效运行。
3.工程管理部的职责
制定项目环保措施和分项工程的环保方案;监督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解决施工中出现的污染环境的技术问题。
4.各工区专职、兼职环保员职责
加强对各工区人员的宣传教育,贯彻落实相关的文明施工、环水保管理制度、要求。
加强对本工区施工人员的环水保知识教育培训,提高全员的文明施工及环保水保意识,使文明施工、环保、水保工作的开展变成参建人员的一种自觉行为。
六、环水保问题
遵照执行项目经理部及我项目部下发的有关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各项规章制度,同上级和相关业务部门保持密切的联系,对下做好文明施工、环保、水保的指导工作。
贯彻“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开发与环保并重”的原则,无条件接受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部门及监理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本工程施工中可能出现的环境保护方面的问题如下:
1.噪声污染:
施工噪声主要由挖孔、混凝土拌和等施工机械作业和车辆运输产生。
2.大气污染:
施工运输等施工过程和拌合站生产、物料装卸会产生大量扬尘,此外,各种施工机械、运输车辆也排放废气。
3.水、油料及化学用品污染:
施工产生的废水有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等。
其中施工废水含泥沙量较大,车辆冲洗废水含油量较大。
4.固体废弃物(泥浆)污染: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工程弃土、泥浆、建筑废料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
5.植被毁坏:
在施工区内由于植被覆盖良好,可能引起乱砍乱伐、人员机械随意侵入红线外的现象。
6.道路污染:
由于水泥、砂石骨料、成品混凝土等材料远离施工点,砂石料的开采和成品料的运输可能存在漏料在道路上的现象。
7.水土流失:
施工期间的植被、场地平整时受雨水冲刷,容易造成水土流失。
8.施工营地或施工场地污染:
施工营地或施工现场在施工期间造成的生活垃圾和施工垃圾(泥浆、废料等),容易造成环境污染。
9.文物毁坏:
钻孔桩施工时极易造成对文物的毁坏。
七、施工环境保护技术措施
按照海东铁工发【2012】37号《新建海南西环铁路工程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实施办法》及波莲西总干渠双线中桥周边地形地貌、气候水文、人文环境等情况,波莲西总干渠双线中桥主要环水保内容有:
噪声防治保护、大气污染防护、水污染、油料及化学品防治保护、固体废弃物防治保护、地表植被保护、施工便道保护、水土流失保护、施工营地或施工场地保护、绿化。
1.噪声防治保护措施
为防止噪音污染,施工时尽量采用低振动、低噪声的机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夜间禁止在居民区附近施工。
在施工场布置时,对钢筋加工、混凝土拌和、构件预制场地、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尽可能布置在远离学校、居民区等敏感点或其他构筑物,在比较固定的机械设备附近,修建临时隔音棚,维护保养好机械,减少噪音传播。
机械车辆途经施工生活营地或邻近村庄时应减速慢行,不鸣喇叭。
2.大气污染保护措施
(1)为防止粉尘污染,物料运输施工便道尽量利用既有便道,新辟施工便道路面铺设碎石加强,施工车辆不能离道任意行驶。
配置洒水车,及时对便道或施工场地内进行洒水,抑制扬尘。
碴、土等散装货物装载拍平压实,覆盖苫布,减少遗撒,防止运输扬尘影响周围空气环境、周围植被和农作物。
(2)不得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或者焚烧含有有毒、有害化学成分的废料、油毡、油漆、垃圾等,防止有害气体污染环境。
必须时,要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和选择通风顺畅的地点,但在村庄、城镇等人口聚集区严禁上述施工作业行为。
3.水污染、油料及化学品保护措施
为防止施工废水和工区生活污水污染周围环境,所有建筑物周围及设施均设排水沟或污、废水排放系统,污、废水通过排水管(沟)汇集进入污水处理池进行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的标准》后排放。
将工地临时机械修配点及设备停放场的各种燃料、油料均保存于合适的安全容器中,避免渗漏外溢,并放置在远离库区的安全地点。
在设备修配点的修理棚附近设一个废油料沉淀池或容器,对维修设备产生的油水混合物进行沉淀分离,对废油进行收集处理,以防止油料污染土壤。
严格管理化学药品及工地试验室所用的化学试剂,防止泄露造成环境污染。
废浆液和废弃化学药品容器做到及时收集处理。
设置有毒有害废物存放点(地面做防渗处理),并及时消纳,以防止因雨水冲刷造成环境污染。
施工中谨防油料泄漏,现场修理机械设备时,在地面铺塑料布防止油料滴漏,对于已发生滴漏的地区及时将带油污的泥土铲除并处置。
4.固体废弃物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营地的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收集地,设专人管理,并按指定地点定期清倒。
妥善集中处理不可降解的物品包装袋,不随地丢弃,清运到垃圾收集场或回收站。
(2)施工车辆在便道、公路上运送碴、土和建筑垃圾等散装货物时,装载须拍平压实,覆盖苫布,避免泄露、遗撒,防止固体废物污染环境。
5.地表植被保护措施
(1)对施工限界内的植物、草皮、树木等做到尽力维护,砍伐树木须先征得所有者、甲方的同意和相关部门的批准,严禁超范围砍伐,对施工界外的严禁破坏,尽可能将铲除的草皮养护好用于地表或坡面防护。
(2)加强草区、林区生态环境保护,施工车辆运行道路的设置,避开林区和草场,并严禁各种施工车辆未经批准进入草场,避免现有的草场植被遭到破坏,对于占用的耕地、林地和绿化地,竣工后及时退还复耕,进行植被移植,并尽量恢复原地表地貌。
(3)生产、生活区内场地平整、环境整洁,设有规则的人行、车辆通道,其余空旷地段保持原有地貌,不得损坏原有植被。
6.道路保护措施
配备洒水车,按照路面情况及时给施工路面洒水。
在施工高峰期、不同路况的道路、临时生活办公区和附近居民区等的道路以及气候干燥季节,视路面扬尘情况,增加洒水次数,避免扬尘对周围环境空气的污染。
在开挖、水泥输送、混凝土拌和等作业中,采用隔尘措施,做好施工人员的劳动保护。
为了保护周围环境和基本农田,严禁任何机械和人员在便道意外行驶。
便道使用完成后,对其进行拆除、清理和平整,并复垦。
便道使用工程中,做好防排水工作,便道路面设置1%-2%的路拱,两侧设置排水沟。
便道按照气候情况,定期进行洒水。
7.水土流失保护措施
严格在设计核准的用地界和工程监理批准的临时用地范围内开展施工作业活动,绝不随意开挖、碾压界外土地。
合理规划施工便道及施工设施,尽量减少占地数量。
(1)对施工现场的生产污水,采用沉淀池等处理方式,经沉淀处理后有组织地排放;维护保养好施工机械。
避免施工机械运转和维修时油品的跑、冒、滴、漏,防止油污染地表水土,含油施工废水采用隔油池过滤等有效措施加以处理,不超标排放,防止污染周围水土环境,严禁将施工废水与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河流和渠道。
(2)生产、生活房屋的四周设通畅的排水系统,并对空地进行绿化。
施工营地的生活污水采取化粪池处理,经净化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可排放,严禁未经处理随意排放。
(3)永久用地范围内的裸露地表和临时用地使用完工后,按设计要求采取工程措施覆盖,防止水土流失。
对天然形成的排水系统加以保护,不得随意改变,必要时修建临时水渠、水沟、水管等。
(4)施工中取弃土用地位置及大、小临工程、排污等严格按设计文件和有关要求组织实施,并在施工过程中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取土时要按设计指定位置或选择荒地、坡地取土,并沿自然坡度顺直开挖,对表层含有较高有机植物的种植土,要选择好临时堆放地点,将表土临时堆置,必要时,采取防止水蚀的措施,以便复耕使用。
避免和减少由于施工方法不当引起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5)施工完成后,须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河道内临时围堰要及时拆除,弃土、弃石、等固体物、输送到岸上妥善处理。
按设计标准保质保量做好河道内的导流堤工程,保护好沟谷、河道的自然畅通,防止积淤或冲刷,避免水土流失堵塞下游河床。
任何临时建筑不得在河流浅滩附近设置。
8.施工营地或施工场地保护措施
施工期防护主要是做好施工营地场地内、外的排水措施。
场地内没有硬化的地方种植草皮和树木以美化营地。
临时用地施工结束后,对其进行全面整改,将临时建筑物全部拆除,硬化的场地、路面和排水沟等挖除,并将挖除的建筑垃圾进行深埋,最后将清理范围回填至周围地面高度,恢复其原来使用功能。
生活及施工产生的污水必须排入沉淀池,不得随意排放。
保持场内卫生清洁。
食堂环境清洁整齐,配备防蝇、防鼠、防尘、防蟑螂的设施或药品,配置洗涤、污水排放及垃圾存放设备;发生食物中毒,及时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作好食物中毒的调查与治疗。
施工场地产生的垃圾装车外运,装车不得超载,尽可能通过施工便道行走,确需要通过公路时,避免泥浆外流污染道路。
在施工营地、混凝土拌和站等部位分别设置一个施工污水处理系统,施工废水经处理符合排放标准后排放。
生活污水处理按有关标准设置数量足够的排污管道(沟),所有生活废水经排污管道(沟)汇入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排放。
9.文物保护措施
(1)由项目部与当地文物保护部门签定文物保护协议书,并严格执行协议条款。
(2)项目部组织全体施工人员深入学习国家《文物保护法》和铁道部及当地文物保护的有关规定,增强文物保护意识。
(3)施工前,对地表地貌进行必要的调查,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现文物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立即停止施工,用最快的方式上报建设单位和当地文物保护部门,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保护现场,避免人为的破坏,在文物保护部门采取的保护性发掘等措施完成后,经建设管理部门同意后,再组织重新施工。
严禁私自占有、破坏和非法买卖文物,必要时请当地公安部门担任警戒,加大力量保护现场,并积极配合文物部门对文物进行抢救和处理。
(4)建立健全文物保护制度,把文物保护措施落实到项目部各工区、施工班组及文物保护责任人,签定文物责任状,实行奖罚制度。
10.绿化
施工期间合理堆放建筑材料,以减少对植被的破坏。
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必须拆除的临时设施和生活设施,并按合同要求进行植被或土地的有效恢复。
弃土弃碴场使用完成整平后,在上面按照设计及当地政府、设计文件要求进行绿化。
临时便道使用完成后,将路基和路面挖除,用红线范围内清理的表层土回填至原有高度,然后按设计要求进行绿化。
在临时征地内的道路采用同样的方法将其恢复原来的功能。
在施工场地和营地没有地面硬化地方适当进行绿化。
八、考核措施
1.奖励
有下例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项目部给予500-5000元的奖励: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改善职业安全卫生条件及防止职业危害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2)在工业卫生方面积极采用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有发明创造,成绩显著的;
(3)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在安全健康与环境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
(4)在整个施工期间,未发生任何环保、水保方面的停工、整改、通报、曝光、上访、闹事等事件,且在竣工验收过程中一次达标通过,通过环境管理体系内、外审核,没有严重不合格项的;
2.处罚
对在施工过程中不注意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单位或个人,凡有下例情形之一者,视情节轻重,给予500-5000元的处罚:
(1)驾驶、操作严重漏油的机械设备和随意倾倒工业矿物废油的;
(2)随意弃渣,造成局部水土流失或有碍河流行洪能力的;
(3)随意倾倒生活垃圾,排放生活污水,造成局部污染的;
(4)施工废水未有组织收集,随意排放的;
(5)风、水管道“跑、冒、滴、漏”的;
(6)未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的;
(7)施工中由于环境问题,造成当地群众上访、闹事影响恶劣的;
(8)在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或水保部门验收中,未达到环保、水保要求,影响整体工程竣工验收的;
九、竣工验收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法》、《水土保持法》和环发【1997】838号《铁道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规定(试行)》及海东铁工发【2012】37号《新建海南西环铁路工程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单位工程按相关要求,向监理单位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有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单位对环保、水保工程进行初次验收和签认。
并报东环公司对环保水保进行评估后上报铁道部主管部门,申请组织专项验
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