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加油站站长在岗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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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管理中心泉州零售管理部文件
石化森美泉零〔2015〕17 号
关于印发《泉州零管部加油站站长在岗
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专业组、加油站片区:
为加强加油站站长队伍建设,强化站长现场管理的核心职责,进一步提高加油站现场管理及服务水平,根据销售公司“加油站站长在岗管理指导意见”及总部相关管理规定,结合泉州零管部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零售管理中心泉州零售管理部
2015年1月30日
泉州零管部加油站站长在岗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加油站站长队伍建设,强化站长现场管理的核心职责,进一步提高加油站现场管理及服务水平,根据销售公司“加油站站长在岗管理指导意见”及总部相关管理规定,结合泉州零管部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所管辖的全体加油站站长(含MSA站站长、代理站站长、联营站站长)。
第二章站长上班规定
第三条一般情况下,站长8:
00至18:
00在站当班。
站长实行非标准工时制时,在符合审批的总工时情况下,根据加油站不同运行情况,可适当调整中间时段上下班时间,适当安排休息时间,自行安排休息日。
站长每月排班情况,片区经理汇总后于每月30日前上报人力资源组用工管理岗和营销管理组规范化管理岗备查。
第四条上班期间站长应做好加油站巡查、日结、员工管理、现场督导等工作。
加油高峰期间要参与加油、推销商品、疏导车辆、维持秩序,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引导并带领员工做好对客户的服务工作,发挥好示范作用。
站长要使用独立的员工卡为客户加油,一般每天加油的时间不少于1小时,或每周累计加油时间不少于6小时。
片区经理负责把站长个人的员工卡汇总上报人力资源组用工管理岗和营销管理组规范化管理岗存档备查。
第五条站长在岗实行登记制度。
站长上、下班或中途离站时应进行登记记录。
第六条站长正常上班时间离开加油站,要严格执行请假、报告制度,一般站长离站1小时以上要做离站登记,2小时以上时要另外以电话、短信或其它通讯工具报告片区管理经理,并书面办理加油站现场管理委托手续。
受托人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全权履行站长职责。
第七条站长因故无法上班,须办理请假审批手续,请假程序按《员工请销假制度》及《员工手册》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站长驻站
第八条站长每周夜间驻站值班不少于2次,遇到加油站调价日、重大节假日、公司临时通知等特殊日期或紧急情况需要处理,加油站站长应到站驻站值班。
夜间值班时间一般为晚21时至次日早6时。
第九条站长夜间值班期间不定时对站内重点部位(如营业区、加油区、油罐区)进行巡查,督促员工做好服务与管理,参与夜间油罐车的验收接卸工作,处理应急突发事件,确保加油站安全,并将巡查情况在《加油站HSE工作日志》中做好记录。
第十条站长每月28日前申报次月的驻站值班日期,片区经理汇总后于每月30日前上报人力资源组用工管理岗和营销管理组规范化管理岗存档备查。
第十一条执行过程中驻班计划如需调整,站长应及时向片区经理申请,并上报人力资源组用工管理岗和营销管理组规范化管理岗存档备查。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员工监督。
站长要把每月的站长离站记录,驻站值班情况,于下月初张贴在加油站的“站务公开栏”上,接受员工的监督。
第十三条片区经理、零管部督查组及各级管理人员巡站时,对照站长离站记录、驻站值班表,以及站长在工作日志中的加油、驻站等情况,进行痕迹检查和视频监控回放核查。
第五章考核
第十四条站长上、下班、离站未按规定登记扣罚绩效考核分数,每发现1次,扣0.2分;超过10次,按总次数每次扣0.5分。
发生由他人代替登记或其他个人弄虚作假行为的,第1次进行通报批评并扣绩效分5分;半年内出现2次,站长降为见习;见习期间仍发生代登记现象,解聘站长职务。
第十五条站长离站未办理委托手续的,每发现1次,扣当月绩效考核分0.5分。
第十六条站长在正常上班的情况下,每月累计加油时间少于24小时的,每少1小时,扣当月绩效考核分0.5分。
第十七条站长夜间驻站值班每少1次,扣当月绩效考核分2分,具体按绩效考核办法执行。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若本办法与员工手册或考勤管理办法相冲突,以员工手册、考勤管理办法为准。
第十九条本管理办法由泉州零管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附件:
1.加油站现场管理委托单
2.加油站站长排班、驻站值班报备表
零售管理中心泉州零售管理部
2015年1月30日
零售管理中心泉州零售管理部
2015年1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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