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设局新农村建设村庄整治试点工作调研报告精选多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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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设局新农村建设村庄整治试点工作调研报告精选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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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市建设局新农村建设村庄整治试点工作调研报告

文章标题:

市建设局新农村建设村庄整治试点工作调研报告

市建设局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村庄整治试点工作调研报告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中央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0号)、建设部《关于村庄整治工作的指导意见》(建村[2019]174号)文件精神,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目标要求和《贵州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村庄整治试点工作指导意见(试行)》(黔建通[2019]80号)文件要求,有序地启动了我市村庄整治试点工作。

为改善我市农民居住条件,改变村容村貌,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探索经验。

一、主要做法

一是充分认识村庄整治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

村庄整治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是惠及农村千家万户的德政工程,是立足于现实条件缩小城乡差别、促进我市农村全面发展的必由之路。

改革开放以来,我市工业化、城镇化得到快速发展,城市基础设施、公共设施日趋完善,社会事业加速发展,人居环境日益改善,农民居住条件也相应得到了改观。

但农村面貌还比较落后,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严重短缺,环境脏、乱、差现象没有得到根本改观,使城乡差距表现得更为明显、更为突出。

村庄是农民生产生活的集聚地,大多拥有较好的自然环境,对村庄进行整治,配套必要的设施,搞好环境卫生,改善村容村貌,建立民主管理制度,可以有效地改善农民的生活习惯和生产生活环境。

只有农民安居乐业,才能保证农村稳定和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搞好村庄整治工作,有利于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和农村社会文明,有利于改善农村生产条件、提高广大农民生活质量、焕发农村社会活力,促进农村传统的农业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

二是明确村庄整治的指导思想。

村庄整治工作要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坚持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农民为主体,一切从我市的农村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按照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组织动员和引导支持农民自主投工投劳,改善农村最基本的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进步。

村庄整治要充分利用现有条件,整合各种资源,坚持政府引导、支持与农民自力更生相结合,完善村庄最基本的公共设施,改变农村落后面貌。

三是坚持村庄整治的基本原则。

第一,坚持规划先行,分步实施的原则。

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严格执行是做好我市村庄整治试点工作的前提。

我们根据需要解决问题的迫切程度、项目的难易程度和村庄及村民的经济承受能力,科学编制了村庄整治规划和行动计划,有步骤、有计划地逐步启动村庄整治工作。

第二,坚持依靠群众的原则。

农民是村庄整治工作的主体。

在村庄整治过程中,我们以群众满意为第一取向,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在广泛听取和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村庄整治项目及内容,最大限度地调动农民群众建设家园的积极性。

第三,坚持分类指导的原则。

我市村庄整治试点工作从实际出发,坚持因村制宜,进行分类指导。

根据不同的地域情况、资源优势、民族文化特色,分类指导,梯次推进。

第四,坚持重点突破、有序推进的原则。

鉴于我市农村经济实力、区域条件等差距较大的因素,村庄整治工作坚持了示范引导,通过建立试点的办法,用具体生动的成果教育和引导农民自愿参与了村庄整治活动。

第五,坚持齐抓共管的原则。

全市各县、区(市)建设局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主动协调各涉农相关部门向村庄整治试点村的经费投入,按照“渠道不变、用途不乱、捆绑使用、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形成“集聚效应”,使我市村庄整治试点工作初见成效。

第六,坚持领导挂帅、单位挂点、分级负责的原则。

我市的村庄整治试点工作内容较多、难度较大,市建设局、各县、区(市)建设局都成立了新农村建设村庄整治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局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对试点实行挂帮制度。

从政策上、资金上、技术服务和项目实施上给予帮助和指导。

二、村庄整治试点工作情况

2019年度,按照《贵州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村庄整治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通过深入现场调查研究,全市确定了新农村建设村庄整治试点18个(省级试点4个,市级试点14个),通过试点,可以惠及18个村民组,近千户农户,约5000农民受益。

1、省级试点4个:

一是余庆县龙家镇光辉村黄金榜村民组,二是红花岗区金鼎镇连池村下庄村民组,三汇川区董公寺镇五星村龙塘村民组,四是绥阳县枧坝镇美景村耿家寨村民组。

市建设局领导高度重视我市新农村建设村庄整治工作,把此项工作列入全局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

于2019年2月初,带领设计院专业技术人员、相关科室负责人到各个试点进行现场踏勘,安排市建筑设计院开展地形图测量、城乡科开展基本情况调查工作。

由设计单位根据地

第二篇:

市建设局新农村建设村庄整治试点工作调研报告

文章标题:

市建设局新农村建设村庄整治试点工作调研报告

市建设局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村庄整治试点工作调研报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0号)、建设部《关于村庄整治工作的指导意见》(建村[2019]174号)文件精神,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

、管理民主”的总体目标要求和《贵州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村庄整治试点工作指导意见(试行)》(黔建通[2019]80号)文件要求,有序地启动了我市村庄整治试点工作。

为改善我市农民居住条件,改变村容村貌,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探索经验。

一、主要做法

一是充分认识村庄整治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

村庄整治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是惠及农村千家万户的德政工程,是立足于现实条件缩小城乡差别、促进我市农村全面发展的必由之路。

改革开放以来,我市工业化、城镇化得到快速发展,城市基础设施、公共设施日趋完善,社会事业加速发展,人居环境日益改善,农民居住条件也相应得到了改观。

但农村面貌还比较落后,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严重短缺,环境脏、乱、差现象没有得到根本改观,使城乡差距表现得更为明显、更为突出。

村庄是农民生产生活的集聚地,大多拥有较好的自然环境,对村庄进行整治,配套必要的设施,搞好环境卫生,改善村容村貌,建立民主管理制度,可以有效地改善农民的生活习惯和生产生活环境。

只有农民安居乐业,才能保证农村稳定和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搞好村庄整治工作,有利于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和农村社会文明,有利于改善农村生产条件、提高广大农民生活质量、焕发农村社会活力,促进农村传统的农业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

二是明确村庄整治的指导思想。

村庄整治工作要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坚持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农民为主体,一切从我市的农村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按照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组织动员和引导支持农民自主投工投劳,改善农村最基本的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进步。

村庄整治要充分利用现有条件,整合各种资源,坚持政府引导、支持与农民自力更生相结合,完善村庄最基本的公共设施,改变农村落后面貌。

三是坚持村庄整治的基本原则。

第一,坚持规划先行,分步实施的原则。

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严格执行是做好我市村庄整治试点工作的前提。

我们根据需要解决问题的迫切程度、项目的难易程度和村庄及村民的经济承受能力,科学编制了村庄整治规划和行动计划,有步骤、有计划地逐步启动村庄整治工作。

第二,坚持依靠群众的原则。

农民是村庄整治工作的主体。

在村庄整治过程中,我们以群众满意为第一取向,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在广泛听取和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村庄整治项目及内容,最大限度地调动农民群众建设家园的积极性。

第三,坚持分类指导的原则。

我市村庄整治试点工作从实际出发,坚持因村制宜,进行分类指导。

根据不同的地域情况、资源优势、民族文化特色,分类指导,梯次推进。

第四,坚持重点突破、有序推进的原则。

鉴于我市农村经济实力、区域条件等差距较大的因素,村庄整治工作坚持了示范引导,通过建立试点的办法,用具体生动的成果教育和引导农民自愿参与了村庄整治活动。

第五,坚持齐抓共管的原则。

全市各县、区(市)建设局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主动协调各涉农相关部门向村庄整治试点村的经费投入,按照“渠道不变、用途不乱、捆绑使用、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形成“集聚效应”,使我市村庄整治试点工作初见成效。

第六,坚持领导挂帅、单位挂点、分级负责的原则。

我市的村庄整治试点工作内容较多、难度较大,市建设局、各县、区(市)建设局都成立了新农村建设村庄整治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局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对试点实行挂帮制度。

从政策上、资金上、技术服务和项目实施上给予帮助和指导。

二、村庄整治试点工作情况

2019年度,按照《贵州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村庄整治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通过深入现场调查研究,全市确定了新农村建设村庄整治试点18个(省级试点4个,市级试点14个),通过试点,可以惠及18个村民组,近千户农户,约5000农民受益。

1、省级试点4个:

一是余庆县龙家镇光辉村黄金榜村民组,二是红花岗区金鼎镇连池村下庄村民组,三汇川区董公寺镇五星村龙塘村民组,四是绥阳县枧坝镇美景村耿家寨村民组。

市建设局领导高度重视我市新农村建设村庄整治工作,把此项工作列入全局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

于2019年2月初,带领设计院专业技术人员、相关科室负责人到各个试点进行现场踏勘,安排市建筑设计院开展地形图测量、城乡科开展基本情况调查工作。

由设计单位根据地形

图及收集到的基本资料进行黔北民居住宅方案设计,已于3月初设计出了四套黔北民居方案。

经反复多次征求村民意见后,由设计人员进行认真修改,并制作成图集无偿提供给村民建房时选用。

该图集得到省委、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现已由市建设局印刷下发到各县、区(市)建设局及各乡镇,供各地在实施村庄整治中村民住房改造时使用。

余庆县龙家镇光辉村黄金榜

村民组已按该图集动工改造了村民住宅20余户,3户主体施工已基本完成,正在进行内外装饰,改造效果已初步显现。

四个试点的村庄整治规划已交由市建筑设计院、广东轻纺设计院遵义分院按照《贵州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村庄整治工作指导意见》和《技术导则》(“三图”、“两表”、“一说明”,即:

现状图、规划图、设计图;主要指标表、行政计划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编制,将于5月中旬出成果,请省建设厅专家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报当地政府批准后实施。

2、市级试点14个:

试点的选点、规划编制、整治工作由各县、区(市)建设局负责实施,14个点选点已确定,前期准备工作基本就序,现已进行整治规划编制阶段,整治规划5月初出成果,6月份启动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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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市建设局新农村建设村庄整治试点工作调研报告

文章标题:

市建设局新农村建设村庄整治试点调研报告

市建设局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村庄整治试点调研报告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中央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0号)、建设部《关于村庄整治的指导意见》(建村[2019]174号)文件精神,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目标要求和《贵州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村庄整治试点指导意见(试行)》(黔建通[2019]80号)文件要求,有序地启动了我市村庄整治试点。

为改善我市农民居住条件,改变村容村貌,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探索经验。

一、主要做法

一是充分认识村庄整治试点的重要意义。

村庄整治是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是惠及农村千家万户的德政工程,是立足于现实条件缩小城乡差别、促进我市农村全面发展的必由之路。

改革开放以来,我市工业化、城镇化得到快速发展,城市基础设施、公共设施日趋完善,社会事业加速发展,人居环境日益改善,农民居住条件也相应得到了改观。

但农村面貌还比较落后,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严重短缺,环境脏、乱、差现象没有得到根本改观,使城乡差距表现得更为明显、更为突出。

村庄是农民生产生活的集聚地,大多拥有较好的自然环境,对村庄进行整治,配套必要的设施,搞好环境卫生,改善村容村貌,建立民主管理制度,可以有效地改善农民的生活习惯和生产生活环境。

只有农民安居乐业,才能保证农村稳定和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搞好村庄整治,有利于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和农村社会文明,有利于改善农村生产条件、提高广大农民生活质量、焕发农村社会活力,促进农村传统的农业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

二是明确村庄整治的指导思想。

村庄整治要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坚持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农民为主体,一切从我市的农村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按照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组织动员和引导支持农民自主投工投劳,改善农村最基本的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进步。

村庄整治要充分利用现有条件,整合各种资源,坚持政府引导、支持与农民自力更生相结合,完善村庄最基本的公共设施,改变农村落后面貌。

三是坚持村庄整治的基本原则。

第一,坚持规划先行,分步实施的原则。

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严格执行是做好我市村庄整治试点的前提。

我们根据需要解决问题的迫切程度、项目的难易程度和村庄及村民的经济承受能力,科学编制了村庄整治规划和行动计划,有步骤、有计划地逐步启动村庄整治。

第二,坚持依靠群众的原则。

农民是村庄整治的主体。

在村庄整治过程中,我们以群众满意为第一取向,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在广泛听取和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村庄整治项目及内容,最大限度地调动农民群众建设家园的积极性。

第三,坚持分类指导的原则。

我市村庄整治试点从实际出发,坚持因村制宜,进行分类指导。

根据不同的地域情况、资源优势、民族文化特色,分类指导,梯次推进。

第四,坚持重点突破、有序推进的原则。

鉴于我市农村经济实力、区域条件等差距较大的因素,村庄整治坚持了示范引导,通过建立试点的办法,用具体生动的成果教育和引导农民自愿参与了村庄整治活动。

第五,坚持齐抓共管的原则。

全市各县、区(市)建设局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主动协调各涉农相关部门向村庄整治试点村的经费投入,按照“渠道不变、用途不乱、捆绑使用、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形成“集聚效应”,使我市村庄整治试点初见成效。

第六,坚持领导挂帅、单位挂点、分级负责的原则。

我市的村庄整治试点内容较多、难度较大,市建设局、各县、区(市)建设局都成立了新农村建设村庄整治试点领导小组,局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对试点实行挂帮制度。

从政策上、资金上、技术服务和项目实施上给予帮助和指导。

二、村庄整治试点情况

2019年度,按照《贵州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村庄整治指导意见》的要求,通过深入现场调查研究,全市确定了新农村建设村庄整治试点18个(省级试点4个,市级试点14个),通过试点,可以惠及18个村民组,近千户农户,约5000农民受益。

1、省级试点4个:

一是余庆县龙家镇光辉村黄金榜村民组,二是红花岗区金鼎镇连池村下庄村民组,三汇川区董公寺镇五星村龙塘村民组,四是绥阳县枧坝镇美景村耿家寨村民组。

市建设局领导高度重视我市新农村建设村庄整治,把此项列入全局的重要议事日程。

于2019年2月初,带领设计院专业技术人员、相关科室负责人到各个试点进行现场踏勘,安排市建筑设计院开展地形图测量、城乡科开展基本情况调查。

由设计单位根据地

形图及收集到的基本资料进行黔北民居住宅方案设计,已于3月初设计出了四套黔北民居方案。

经反复多次征求村民意见后,由设计人员进行认真修改,并制作成图集无偿提供给村民建房时选用。

该图集得到省委、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现已由市建设局印刷下发到各县、区(市)建设局及各乡镇,供各地在实施村庄整治中村民住房改造时使用。

余庆县龙家镇光辉村黄金榜村民组已按该图集动工改造了村民住宅20余户,3户主体施工已基本完成,正在进行内外装饰,改造效果已初步显现。

四个试点的村庄整治规划已交由市建筑设计院、广东轻纺设计院遵义分院按照《贵州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村庄整治指导意见》和《技术导则》(“三图”、“两表”、“一说明”,即:

现状图、规划图、设计图;主要指标表、行政计划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编制,将于5月中旬出成果,请省建设厅专家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报当地政府批准后实施。

2、市级试点14个:

试点的选点、规划编制、整治由各县、区(市)建设局负责实施,14个点选点已确定,前期准备基本就序,现已进行整治规划编制阶段,整治规划5月初出成果,6月份启动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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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图及收集到的基本资料进行黔北民居住宅方案设计,已于3月初设计出了四套黔北民居方案。

经反复多次征求村民意见后,由设计人员进行认真修改,并制作成图集无偿提供给村民建房时选用。

该图集得到省委、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现已由市建设局印刷下发到各县、区(市)建设局及各乡镇,供各地在实施村庄整治中村民住房改造时使用。

余庆县龙家镇光辉村黄金榜村民组已按该图集动工改造了村民住宅20余户,3户主体施工已基本完成,正在进行内外装饰,改造效果已初步显现。

四个试点的村庄整治规划已交由市建筑设计院、广东轻纺设计院遵义分院按照《贵州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村庄整治指导意见》和《技术导则》(“三图”、“两表”、“一说明”,即:

现状图、规划图、设计图;主要指标表、行政计划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编制,将于5月中旬出成果,请省建设厅专家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报当地政府批准后实施。

2、市级试点14个:

试点的选点、规划编制、整治由各县、区(市)建设局负责实施,14个点选点已确定,前期准备基本就序,现已进行整治规划编制阶段,整治规划5月初出成果,6月份启动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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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

新农村建设调研文章-抓好村庄整治促进新农村建设

抓好村庄整治促进新农村建设

市村镇办主任xxx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新形势下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是改变我国农村落后面貌的根本途径,是系统解决“三农”问题的综合举措。

什么是社会主义新农村?

怎样建设新农村?

本文结合百家观点和我市实际,提出初浅认识,以求抛砖引玉,群策群力,促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序发展。

一、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本质是农村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十六届五中全会关于“十一五”规划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党中央在我国正处于城镇化发展的关键时期,在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思想指导下,提出的符合我国国情,城乡统筹发展的城镇化发展模式。

其内涵的完整表述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

其核心就是要从根本上实现农民生产、生活、就业方式的提升,使其能同等享受改革开放、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物质、精神和政治文明。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在30年前我们党就提出过,人们也期盼过,实践过。

那时“新农村”的概念,就如一位老共产党人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宏论:

连下三天200毫米大雨,地里不积一滴水,红砖红瓦的房子一排排。

朴实无华的言语为我们描绘了一幅美好的未来。

30年后,当我们又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时,应当赋予它什么新的内容呢?

其内涵是明确的,即今天要建设的“新农村”是“二十一世纪的”、“有中国特色的”和“可持续发展的”。

“二十一世纪的农村”,不同于二十世纪的农村。

无论从区域经济、区域社会、还是区域生态的角度上讲,在二十一世纪,农村都是城市的一部分,而不再是城市的牺牲品和附属品,更确切的讲,二十一世纪的城市是包括农村在内的区域城市。

因此,我们规划建设农村就是规划建设城市本身,建设“区域城市”就是以比较经济和健康的方式实现城镇化。

但是,“新农村”不等于“城镇化”。

城乡一体化并非城乡一样化,“新农村”在本质上还是农村,是“种田人”生产、生活的地方,是农民自己的家园,不能简单地把“城市”概念有形、无形的东西,通过行政手段嫁接到农村,强加给农民。

要建设好“新农村”,必须以农民为本,研究农民的现实需要,充分体现农民的意愿。

要着眼农村的发展远景,立足当地的具体条件,在积极、科学的引导下,“大主意”让农民自己拿。

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在科学规划,统筹兼顾的原则下有序推进,绝不能急躁冒进、盲目蛮干。

“有中国特色的农村”,不是简单的“盖洋楼”或追求规划上的原汁原味。

它的特质在于形式和内容、人和自然的高度和谐统一,核心在于它总有与当时社会经济条件相一致的公共服务设施。

从另外一个角度讲,我们现实的农村与今天的社会经济条件不相协调,公共设施、公共服务严重溃乏。

因此,我们追求和建设的不仅是一个建筑形式有地方文化特色,更是在企求建设一个公共服务设施完善和适于生产、生活的新农村、新社区。

“可持续发展的农村”,其目标是:

通过生态设计、生态建筑、绿色生产、可再生能源的使用、公共交通导向、社区建设等等,把工业化式的城市化所带来的生态、社会和文化不良影响降至最低。

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主体是农民,核心在“新”

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是一个相当长时期的战略任务,涉及到农村、农民、农业的方方面面,需要城市和工业的反哺,需要社会各界的积极支持和广泛参与,既要统筹各方资金大力改善农村的基础配套设施,更需要政府各部门政策扶持。

(一)必须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

谁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体?

是农民?

是政府?

还是其他社会力量?

我们要建设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城里人设想的新农村,还是农民实际需要的新农村?

这些问题在行动之前,必须做出肯定的回答。

从我国现行的整个行政管理体系来看,村民自治问题是其重要理念,是民主化进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因此,毫无疑问,农民应该且必须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建设的必须是农民需要的新农村。

如果农民不成为主体,如果在具体的乡村建设的场域中,不以每一个农民为主体,新农村建设不能保障每一个农民的有效参与,以村、组为单元的新农村建设就不可能取得成功。

必须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自觉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发挥其能动性。

变政府要农民做什么为农民自我要怎么做。

这是新农村建设成败与否的前提。

这一点在韩国的新乡村运动中也得到了证明。

韩国政府为解决城乡农民收入差距造成的一系列经济社会问题,自1970年发起了“新乡村运动”,并设计实施了一系列的开发项目,以政府支援、农民组织项目开发为动力和纽带,带动农民自发的家乡建设活动。

以勤勉、自助、协作为基本精神的新乡村运动先在农村开展,后以振兴国家为动力,迅速波及工厂、学校及城市,向全国范围扩大。

经过20余年的不懈努力,农业与农村经济发生了巨大变化,农村居民和城市居民的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

1993年,农村居民的收入达到城市居民的95.5%。

在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也遇到了种种问题。

其中最值得总结的就是,因过分强调政府的统筹作用和依赖行政手段,助长了农民依赖政府号召和组织的思想,没有很好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

(二)必须抓好环境整治

在目前农村随处可以看到“室内现代化,室外脏乱差”、“只见新屋不见新村”的现象。

垃圾随意堆放,蚊虫、苍蝇满天飞;沟渠堵塞污水四溢;房前屋后,柴草乱放;人畜共处,入厕不分;以路为场(晒场),沿街为市,秩序混乱;柴草为能源,炊烟更袅袅;公共设施破烂,无人维护修缮;杂草丛生,绿化、美化无人问津。

总之,绝大多数乡村,由于缺乏有效的组织管理和资金投入,农民居住、生活环境相当差,怎一个脏乱差了得。

因此,新村建设必须先从最易收到实效的以治理脏乱差为主的环境整治入手。

一是三清,即清沟排水、清垃圾、清路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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