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门市水利水库安全整治行动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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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门市水利水库安全整治行动方案

玉门市水利(水库)安全整治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水利安全生产工作,扎实深入有效地开展全市水利(水库)“安全生产年”各项活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落实水利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落实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着力提高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的管理能力和监管水平,坚决遏制和预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促进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任务目标

列入安全整治行动的在建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为青山水库,在建的2009年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农村饮水安全项目为柳河乡东风饮水工程、柳河乡蘑菇滩村饮水工程、黄闸湾乡泽湖供水工程、小金湾乡二三五村饮水工程等4处1.23万人及在建的农村水电站;已建成运行的小型水库包括白杨河水库、条湖水库、中沟水库及下沟水库共4座,水电站大坝包括昌马水库水电站、赤金峡水库水电站及白杨河水库水电站共3座,疏勒河梯级水电站15座。

安全整治行动由市抗旱防汛指挥部、水务局及安监局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安全生产检查组,对以上在建水库和已建成运行的水库逐项工程、逐个水库、逐个水电站进行安全排查和整治。

通过安全整治,排查出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进一步落实整改责任,限期整改,确保青山水库安全建设,确保其它水库大坝安全运行。

三、整治标准

(一)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整治标准

通过安全检查,对水利工程安全生产不达标的限期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责令停工整改。

1、项目法人在对施工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时,是否对投标单位有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以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进行审查。

2、项目法人将水利工程中的拆除工程和爆破工程是否发包给具有相应水利水电工程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

3、设计单位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是否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4、建设监理单位是否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审查。

5、施工单位是否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水利工程施工。

6、施工单位是否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现场有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7、垂直运输运输机械专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殊作业人员,是否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殊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8、施工现场是否具备安全防护设施,有无安全警示标志。

9、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级管理权限是否履行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二)水库、水电站大坝整治标准

通过安全检查,对水库安全生产情况提出整改处理意见及措施,主要检查内容和标准如下:

1、大坝安全责任制、责任追究制是否建立,安全责任人是否明确。

责任制未建立、责任人未明确的限期落实。

2、安全管理机构是否健全,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是否到位。

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人员配备不到位的责令整改,尤其是小型水库是否有专门管理机构或看护人员,无专门管理机构或看护人员的责令整改。

3、水库调度运行规程是否完善,管理规章制度是否健全,防汛抢险物料准备是否充分。

调度运行规程不完善、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防汛抢险物料准备不充分的应尽快完善、补充。

4是否制定了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是否经相关部门批准,是否进行了必要的演练。

未制定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未经相关部门批准、未进行必要演练的应尽快制定应急预案,获得批准后,组织必要的演练。

5、是否按规定时间进行了安全鉴定,青山水库是否制定了除险加固方案,加固前是否限制水位运行或采取相应的措施。

未进行安全鉴定、病险水库未制定除险加固方案、加固前未限制水位运行或采取相应措施的责令整改。

6、青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未落实的责令停工整顿。

青山水库除执行上述标准外,还需对除险加固工作执行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整治标准。

四、组织机构

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马德敏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张勇市水务局局长

闫发宏市安监局局长

穆殿旭省疏勒河流域水资源管理局电站管理处处长

成员鱼生智市水务局副局长

张新荣市水务局副局长、人饮办主任

焦红钧市水务局副局长

徐建荣市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主任

贾海峰市安监局副局长

王文启市水利技术服务中心副主任

2、成立安全生产检查组

组长鱼生智市水务局副局长

副组长张新荣市水务局副局长、人饮办主任

焦红钧市水务局副局长

贾海峰市安监局副局长

穆殿旭省疏勒河流域水资源管理局电站管理处处长

成员徐建荣市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主任

王文启市水利技术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丰春市水务局干部

汤全秀市水务局干部

五、时间进度安排

5月25日前对各水库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并针对检查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5月26日—7月1日,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核检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

7月2日—7月5日,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向酒泉市水务局汇报意见。

7月6日—7月25日,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水库管理单位落实酒泉市安委会确定的处理意见,做好整改工作。

8月26日—11月25日,基本完成青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建成运行水库的安全整治和善后工作。

12月1日---12月25日,对各水库逐个进行复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2:

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汛前安全生产检查表

工程名称:

项目

分类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备注

(一)管理制度

1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及落实情况

是否按“一岗双责”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是否明确。

内容是否齐全。

签订人是否符合要求。

2

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演练情况及现场危险源公示、监控情况

是否按规定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按规定组织演练。

是否在施工现场公示重大危险源,并落实专人管理。

3

度汛方案

是否制定施工度汛方案。

是否制定防洪预案。

4

事故责任追究

是否按规定对安全事故进行统计、报告和调查处理。

是否有漏报、瞒报等现象。

(二)人员管理

5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是否齐全、有效。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是否足够。

6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特种作业人员是否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

是否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上岗作业。

7

“三级”教育情况

对所有施工作业人员及新进场、转岗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是否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

(三)安全措施

8

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情况

是否执行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制度。

9

安全投入情况

是否按照要求配备齐全、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具并正确使用。

安全防护设施及文明施工等措施费用是否足额投入并及时支付到位,有否挪作他用现象。

10

施工组织设计及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制定执行情况

施工组织设计中是否按照要求和规范编制了安全技术措施。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工程是否按规定编制了专项施工方案,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

11

危险源检查情况

是否对深基坑、高边坡、洞室开挖、民用爆炸物品仓库等施工重点部位以及施工用电、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等施工重点环节的危险源进行了检查。

整改和落实是否到位。

12

事故隐患整改情况

是否存在重大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否做到了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资金、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五落实”。

(四)市场行为

13

施工许可、安全监督手续等办理情况

是否按有关规定办理施工许可及安全监督手续。

14

市场准入情况

是否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是否存在无证施工、越级承包、非法转包及违法分包等问题。

附件3:

水库、水电站大坝汛前安全生产检查表

名称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备注

1

责任制情况

是否建立了水库大坝安全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政府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和管理单位责任人是否公示。

2

组织管理情况

是否建立了相应的管理制度。

人员基本支出和维修养护经费是否落实。

是否进行了大坝注册登记。

3

安全鉴定情况

是否按规定时间进行了安全鉴定。

目前的安全状况是否满足防汛要求,是否采取了应对措施。

4

除险加固情况

目前的施工状况是否满足防汛要求,是否采取了应对措施。

5

安全管理情况

是否对大坝及机电设备进行安全监测,监测和数据分析是否满足运行要求。

报警通讯系统是否畅通。

是否准备了防汛抢险物料。

6

应急预案落实情况

是否编制了与洪水及其它突发事件相关的应急预案并经相关机构批准。

是否进行了有针对性的演练。

7

小型水库管理

是否有专门管理机构或落实看护人员。

8

事故隐患整改情况

是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并建立台账。

重大隐患是否做到了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资金、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五落实”。

附件4:

农村水电工程汛前安全生产检查表

名称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备注

1

责任制情况

行政首长负责制是否健全

农村水电安全生产监察管理体系是否完善,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是否加强了农村水电安全生产的行业监管和行业指导。

民营及乡以下水电站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是否健全。

2

规章制度情况

农村水电企业各类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是否健全。

“两票三制”是否得到贯彻执行。

3

安全管理人员情况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监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经培训上岗。

4

重要设施管理情况

劳动保护用品的配备是否齐全。

安全操作工器具是否检验合格。

易燃易爆场所及物品保管是否符合规定,消防设施是否符合规程要求,防火措施是否落实。

生产现场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电力设施是否对公共场所和人员构成安全危险等。

5

安全度汛情况

防汛责任是否落实。

是否编制应急预案,预案是否经防汛部门审批同意。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和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完备。

6

安全供电情况

供电区是否编制大面积停电事故应急预案。

雷雨季节配电台区和低压线路是否威胁人身安全。

遭受冰冻灾害和地震灾害后的农村水电发供配电设施和设备是否恢复重建,是否消除了可能的次生灾害隐患。

7

违规水电站清查整改情况

 

违规水电站清查工作是否全面彻底,对清查出的违规水电站是否按要求及时进行整改。

未彻底整改的是否已采取安全措施。

违规水电站整改行政责任人是否已在媒体上公示。

新建项目是否符合规划,设计文件是否有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技术审查审批手续,是否按规定进行建设监管和工程验收。

8

已建电站的安全管理分类工作进度

 

已建电站是否已按水利部《关于印发《农村水电站安全管理分类及年检办法》的》通知(水电[2006]146号文件精神,进行了安全管理分类和年检。

已经完成安全管理首次分类的地区,C、D类限期整改的水电站是否按期限要求进行了整改。

 

附件5:

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汛前安全生产检查情况汇总表

玉门市在建工程数量

项目分类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统计情况

备注

项目个数

%

(一)

管理制度

1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及落实情况

按“一岗双责”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齐全。

安全生产责任制签订人符合要求。

2

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演练情况及现场危险源公示、监控情况

按规定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按规定组织演练。

在施工现场公示重大危险源,并落实专人管理。

3

渡汛方案

制定了施工渡汛方案。

制定了防洪预案。

4

事故责任追究

按规定对安全事故进行统计、报告和调查处理。

有迟报、漏报、瞒报等现象。

 

5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齐全、有效。

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6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特种作业人员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

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上岗作业。

7

“三级”教育情况

对所有施工作业人员及新进场、转岗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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