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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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一、安全通则
第一条本通则为生产、经营、检修、贮存等作业通用安全规定,各制造部必须遵照执行。
第二条生产区通道上不准堆放物品,停放机动车辆、代步工具。
机动车辆装卸货物必须靠道路一侧停放。
厂区机动车辆限速5㏎/t。
生产作业场地零、配件,成品、半成品、废品必须在定置线内堆放,禁止阻塞消防通道。
第三条小孩不准带入厂区,外来人员进入厂区必须经批准,在门卫登记后方可入内。
第四条加强烟火管理,生产区内除规定的吸烟点外禁止吸烟,严禁吸游烟。
生产区内动用明火必须经批准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第五条加强用电管理,生产岗位上的用电器具必须专人使用、专人保管,人离开岗位时必须切断电源,车间下班时必须落实专人负责切断电源、关好门窗,经检查确保安全状态方可下班。
第六条班前、班中禁止喝酒,酒后不准上班。
第七条上班时间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含工作服、工作帽、防护目镜等),不准光背、穿拖鞋、短裤、高跟鞋、裙子进厂。
不准围围巾上岗操作。
操作旋转、切削设备不准戴手套,防止绞手。
女工发辫不准过肩,防止发辫绞入旋转、切削设备。
第八条严禁执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和工艺纪律,设备操作规程由生产部门统一发布,工艺由技术部门统一发布,任何人不可擅自更改。
第九条安全装置不完好的设备禁止便用,不是本人操作的设备、装置未经批准不得随便动用。
停机检修的设备、装置未经检修人员的同意和检查不准启用。
第十条检修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并在电源控制处悬挂警告牌,非维修人员不得挪动警告牌或合闸送电。
第十一条电器线路的维修、保养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任何人不准擅自拆卸、检修。
使用临时线路必须先报告经批准并由电工架设,不准私拉乱接。
第十二条避雷装置、保护接地、接零、消除静电装置每年检测一次,不准随意拆除,损坏应及时找电工维修。
第十三条气割时,氧气、乙炔气瓶的距离应在10M以上。
电焊时,地线必须搭在焊接体上。
转移焊接部位或移动电焊机时必须切断电焊机电源。
第十四条生产岗位消防器材定点存放,由所在车间落实专人管理,不准随意挪用和玩弄。
岗位操作人员必须熟练使用本岗位配置的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报火警。
第十五条新进厂人员(包括临时工、合同工、实习生)实行三级(厂级、车间、班组)安全教育制度。
公司员工每年接受再培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20学时。
第十六条特种作业人员(铲车工、行车工、电工、电焊工、司炉工、冲压剪切工)必须经安监、技监等主管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独立操作。
第十七条公司安全生产领导组每月召开一次例会,研究、布置、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1.公司安全生产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随时召开;
2.公司安全生产会议由总经理主持,总经理不在位时由常务副总主持召开;
3.公司安全生产例会由安全生产领导组全体成员参加,特殊情况缺席必须事先请假;
4.会议内容
4.1宣传、贯彻党和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4.2传达政府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布置落实会议精神的具体要求;
4.3分析本公司安全生产动态和存在问题,总结安全生产经验教训,制定对策和措施,部署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
4.4对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和事宜进行研究作出决策和决定,协调各部门间有关安全生产的具体事宜。
三、安全教育制度
1.新进厂人员(含临时工、合同工、培训实习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厂级、车间、班组)安全教育;
1.1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安保部组织实施。
教育内容:
A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B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C劳动纪律
D企业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E事故案例等
1.2车间教育内容
A本车间生产性质和主要工艺流程
B车间预防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
C本车间危险部位、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D本车间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E本车间事故案例等
1.3班组教育内容
A班组的工作性质、工艺流程
B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C生产设备、安全装置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
D防护用品时性能及其正确使用方法
E容易发生事故的工作地点、操作步骤和典型事故案例介绍
2.员工转岗、脱离工作岗位6个月以上重新上岗必须进行安全教育;
3.外包工必须进行安全交底,到本公司参观、学习接待部门必须进行一般安
全注意事项教育;
4.特种作业人员及时参加年审,接受再培训教育;
5.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和新产品投产前必须进行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操作规程教育,由相关部门对有关人员进行教育;
6.各级领导在节日前、后必须对职工进行节日安全教育和经常性安全教育;
7.车间每周不少于一次组织对职工进行日常安全教育;
8.公司每年组织一次对全体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考试。
四、安全检查制度
1.安全检查是发现事故隐患、控制事故发生的主要方法,也是建立良好的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和秩序、提高安全生产可靠性的重要手段。
2.安全检查坚持领导、专职人员与员工相结合的原则,公司各级领导亲自参加,以查思想、查制度、查纪律、查隐患为重点。
边检查,边整改。
3.对查出的隐患以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形式通知整改,认真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要求、整改完成时间,隐患整改责任部门接到整改通知书后必须认真组织整改,整改结束后填写反馈联送交隐患整改通知书发出部门。
4.公司安保部对各制造部的检查每月不得少于二次,由公司领导、工会负责人、生产、设备等相关人员参加。
5.根据季节特点适时组织防暑降温、防寒保暖、厂房建筑、化危物品、电气线路等进行预防性专业检查。
6.特种设备根据检测周期及时申报年检。
7.各制造部负责人每月组织对本制造部的检查不少于三次,车间不少于四次,对查出的隐患坚持三定四不推的原则认真组织整改。
8.对重大隐患整改情况公司安保部及时组织复查、验收。
五、防火制度
1.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认真执行《消防法》和《江苏省消防条例》,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确保本公司消防安全工作到位。
2.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努力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公司全体员工必须做到会报火警,知道本岗位火灾的危险性,知道岗位配置灭火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干部做到“三知道”、“三熟悉”,员工做到“三懂”、“三会”。
3.根据需要在各岗位配置消防器材,各制造部、车间必须加强对消防器材的管理,落实管理责任人,公司安保部负责检查,保证消防器材完好、在位。
4.消防器材箱、架前不准堆放物品,消防通道不得阻塞,消防器材定点存放,并有鲜目标志。
不准玩弄和挪作他用。
5.发生初起火灾,在场人应立即扑救并报告。
现场最高职务者应根据火情决定是否报警。
发生火灾时应服从专业消防人员及火场指挥人员的指挥,尽快扑灭火灾,减少损失。
6.火灾扑灭后,必须保护好事故现场。
在场人、知情人应积极配合火灾事故调查,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吸取教训,接到公司安保部的通知方可清理火灾现场,组织恢复生产。
六、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为保证消防器材在万一发生火灾时拉得出打得响,现对消防器材的管理作如下规定:
1.各级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同样为消防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必须认真落实消防器材管理和使用责任。
2.消防器材由厂区安保干事每月检查一次,检查结果及时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和报告。
3.消防器材箱、架前不准堆放物品,保证取用方便。
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不得埋压、圈占消防栓,不得占用消防间距,不得阻塞消防通道。
4.各制造部对岗位配置的消防器材应明确专人保管,安保部加强检查。
发生丢失、损坏、挪作他用,从严处理。
5.岗位正常消耗的灭火器材车间必须书面报告说明原因,制造部负责人签字方可报支。
6.发生火灾耗用的消防器材,火灾现场清理后,由火灾发生单位统计后报安保部。
7.擅自玩弄消防器材造成的药剂损失或损坏,由当事人处以重置价二倍的赔偿,无法查清的按重置价由所在车间赔偿。
七、岗位消防器材检查表
岗位消防器材检查表
制造部车间年度
配置岗位
配置台数
编号
种类
型号
保管
责任人
待用状况
检查日期
检查人
1月日
2月日
3月日
4月日
5月日
6月日
7月日
8月日
9月日
10月日
11月日
12月日
注:
安保干事每月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
八、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为强化用电管理,预防电气设备、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1.电气线路、设备的安装
1.1安装的电气线路、电器(设备)必须是合格品,符合耐压等级,符合场所要求。
1.2电气线路的安装、电气设备的接线必须由持有效证件电工操作,按《江苏省低压配电安装规程》,结合说明书上的要求规范操作,禁止违规操作。
1.3低压输配电线路、电气元件的容量必须在安全载流量范围内。
1.4工作台、车床照明和临时照明灯必须使用48V以下的安全电压。
1.5车间电气线路、用电设备必须合理安装短路保护、过载保护、接地保护和防触电保护装置,防止设备和人身事故的发生。
1.6电气线路、电气设备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必须按《低规》要求安装,且符合接地电阻要求,禁止不接、拆除或检修后漏接。
2.电气线路、设备的使用
2.1电气线路、设备的使用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超负荷运行,禁止带病运行。
2.2电气线路、设备的保护装置(如灯光、声响、熔丝、联锁)发生动作后应及时报告和检修,查明原因。
故障未排除严禁违规强制运行。
2.3电热器具(如电烙铁、电吹风、塑焊枪等)应专人保管、专人使用,人离切断电源。
电热器具附近不得有易燃物品,防止电热器具引燃易燃物导致火灾的发生。
2.4电焊机等专用设备,非专业人员不准使用。
3.临时线
3.1使用临时线必须事先申请,经批准由电工安装。
临时线使用时间一股不
超过15天,,逾期必须重新办理申请手续,但最长时间不超过30天。
3.2临时线路必须按《低规》要求施工,高架时线路离地面不得低于2.5M。
沿地
面放置必须使用电缆线,穿越道路必须用钢管穿护或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防止损坏。
3.3临时线路必须安装总电源开关,各分支路应有分开关并有短路保护装置。
3.4未经批准、逾期未办理延期手续、不合乎安全要求的临时线路电工有权拒绝施工。
安全管理人员有权通知电工拆除。
3.5移动式用电设备必须使用电缆线,禁止使用普通电源线。
九、安装检修制度
为强保安全、优质、高速地完成安装、检修,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1.安装、检修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安装、检修工作中的第一责任人。
负责对参加安装、检修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做到安全防范措施到位。
二人以上的安装、检修项目,必须指定一人负责现场安全。
2安装、检修工作开始前必须做到任务明确,安全措施到位。
安装、检修过程中施工人员必须精力集中,规范操作,不准交叉作业,违章、冒险作业。
3.安装、检修前必须对所使用的工具、设备(起重设备、运输工具、焊接器具、脚手架)、防护用品(安全防帽、安全带等)进行检查,保证便用过程中安全可靠。
4.2M以上的作业为高空作业。
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戴安全帽。
高空作业不得交叉进行,不得抛、丢物品和工具。
5.严禁在带有压力的设备、管线、容器上焊接、切割、拆装和上紧螺栓。
6.检修机电传动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并悬挂“禁止合闸”警告标志,非检修人员不得摘取和移动警告标志,更不得合闸送电。
7.安装检修完毕必须反复检查,清除设备、管线、装置内的工具、杂物,并清理作业现场,做到文明安装、检修。
十、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1.特种设备(如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叉车、行车、锅炉等)指在使用过程中极易发生事故,造成伤害的设备。
操作和使用上述设备的人员(含电气作业、电、氧焊工)为特种作业人员。
2.新购特种设备必须向具备生产制造许可证的厂家购买,投入使用前必须经有权部门登记注册、检验合格,取得使用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并按规定办理注册登记,在规定的使用期限内年检。
3.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经有权部门的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4.特种设备在使用和操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起重设备严禁超负荷,叉车任何部位禁止载人,禁止用坠压方式提高运载能力。
禁止铲运和吊装重量不明或头重脚轻的物件。
行车起吊物件时,物件下方禁止有人停留或行走。
5.冲压设备使用前必须检查安全防护装置(离合器、制动装置)是否工作正常,清除工作台面杂物。
冲压小工件时应用专用工具送料、取工件,禁止用手拿。
送料、取工件时脚应离开脚踏开关,防止误操作。
6.气瓶在存放和使用中禁止暴晒。
氧气、乙炔应分开单独存放。
使用中氧气、乙炔气瓶之间的距离不得少于7M。
距离明火10M以上。
7.叉车禁止上路行驶(去修理厂除外),叉车在厂区道路上行驶应≤5㏎/t,车间内行驶速度应≤2㏎/t。
8.特种设备在使用中及时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做到勤维护,勤保养,禁止带病运行,确保安全。
9.严禁无证和酒后操作、使用特种设备。
十一、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为及时报告、调查和处理各类事故,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根据国务院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南通市《关于安全生产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中所指的生产安全事故指员工劳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生伤害、急性中毒、设备损坏和火灾事故。
2.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和在场人员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
在抢救过程中必须注意保护好事故现场,便于事故的调查取证。
3.事故发生单位在组织抢救的同时应立即向公司负责人和公司安保部报告。
4.公司负责人和公司安保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根据事故性质和损失情况决定是否立即向政府、安监部门和消防大队报警。
5.事故调查处理
5.1轻伤事故由企业负责调查、处理、结案。
5.2重伤事故由企业负责调查,镇政府安监部门和县安监局处理、批准结案。
5.3死亡事故由县安监局负责调查、处理,市安监局批准结案。
5.4一般设备事故由企业负责调查、处理、结案,重大设备事故由当地政府安监部门负责调查、处理,县安监局批准结案。
5.5火灾事故由县消防大队负责调查、处理、批准结案。
6.任何人都必须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取证,实事求是提供事故发生前及事故过程的真实情况及物证。
不得隐瞒事实真相,推脱或拒绝接受调查。
7.事故调查报告内容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责任认定、处理意见、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防范措施。
十二、事故调查、处理呈报表
事故调查、处理呈报表
发生单位
伤害部位
发生时间
年月日
当事人
事故类型
报告时间
年月日
事故概况:
当事人签名:
年月日
制造部(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安保部处理意见:
年月日
总经理批示:
签名:
年月日
十三、危化品管理制度
1.采购
1.1采购有资质生产厂家的产品。
1.2易燃易爆物品优先采购燃点高和爆炸事极限高的。
1.3控制一次性采购数量,小批量进货,减少库存。
2运输
2.1性质相抵触的物品禁止混装运输。
2.2避开高温时段,防止高温引起自燃和爆炸。
2.3运输车辆必须有危险品运输标志和准运证,配备危险品押运员。
2.4运输液体易燃易爆物品车辆必须有良好的消除静电装置。
2.5运输车辆配置消防器材,不得停靠集镇和人员密集场所。
2.6尽量争取由供货商送货。
3贮存
3.1专人保管,落实安全责任。
3.2仓库管理制度建全,帐物相符,入库、领用手续齐全。
3.3库房通风,门窗外开,采用轻质屋面。
库内照明、动力设施采用防爆型。
3.4性质相抵触的必须分开存放,禁止混存。
3.5配置足量的消防器材。
4.使用
4.1专人操作,操作人员具备一定的专业和防范知识,配备和穿戴防护用品。
4.2作业场所必须通风,门窗外开,必要时采取强制通风,减少作业场所的有害气体浓度。
4.3易燃易爆场所的照明、动力设施采用防爆型。
4.4配置足量的消防器材。
4.5长期接触有害物质的员工定期检查身体。
十四、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1.凡在生产作业过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安全和健康的器具或物品(如安全帽、手套、工作服、工作鞋、防护目镜等)为劳动防护用品。
2.劳动(防护)用品根据工作需要按国家规定发放和使用。
3.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合乎要求,穿戴后起到保护作用。
入库前认真验收。
做到“五不入库”,即:
不符合规格不进库,霉烂变质进库,损坏不进库,质量差不进库,数量有差错不进库。
4.存放劳动(防护)用品的仓库必须通风、干燥,防止霉烂变质。
5.劳动(防护)用品专人保管,建立帐册,做到帐物相符。
6.职工班中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违反规定将给予处罚。
十五、文明生产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管理,规范员工行为,实现文明生产,制定本制度。
1.教育和引导员工自觉遵守《南通普乐工具有限公司员工行为规范》,遵重领导,关心、团结同事,不骂人、打架,文明用语、礼貌待人。
不看淫秽书刊、黄色录像,不参与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
2.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有事休息需提前请假,并按规定办理手续。
3.班前、班中禁止喝酒,喝酒不准进入厂区。
4.车棚设在厂区内的,员工上、下班进、出大门时必须在警戒线外下车推行,其代步交通工具必须按指定地点排放整齐、并上锁,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必须挂防盗锁,防止失窃。
5.上班时间严禁睡岗、脱岗、打牌、吃零食和做与生产无关的事。
6.爱护环境卫生,工作场所、办公室保持整洁、卫生,不乱扔纸屑。
定期清扫卫生包干区,做到文明生产、文明办公。
7.上班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进入厂区不准赤背、穿短裤拖鞋。
女员工不准穿高跟鞋,不准围围巾。
操作旋转、切削设备和绕线岗位的女工发辫不准过肩。
8.不准在生产区内吸烟(指定的吸烟点除外),禁止吸游烟。
9.车间内设备、产成品、原材料、废品等必须定置放置,不准乱维乱放,不准阻塞消防通道,消防器材箱柜前不准堆放杂物。
10.本制度由各部门、制造部负责实施,公司办公室负责考核。